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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贤识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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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1–5 段

贤识录 明 陆釴

  洪惟我国朝太祖开基,胡元终运,乾坤再整,曰月重明。而其应天顺人,创业重统,立纲陈纪,尽制尽伦,巍乎成功,焕乎文章,一时臣工仰名言之莫尽,幸亲见之。有知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作,类而述之。■〈氵亟〉泳之余,庶得以知识乎盛美云。

  我太祖高皇帝微时,尝托身濠之皇觉寺。旋丁兵乱,寺僧散去。上祝伽蓝神,以竹茭卜吉凶,曰:“若容我出境避难,则以阳报;守旧,则以阴报。”祝讫,掷茭,一俯一仰。如是三四。后祝曰:“出不许,入不许,神其欲我从雄而后昌乎?则请如前。”於是再掷,如前。

  上惊悔以为难。复祝而掷,其一卓立。知神意有在,乃归滁阳。时至正壬辰闰三月也。昔宋太祖微时,被酒入南京高辛庙。香案有竹杯茭,因取以占己之名位,以一俯一仰为圣茭。自小校而上至节度使一一掷之,皆不应。忽曰:“过是则为天子乎?”一掷而得。宋人记之,谓天命素定如此。宴元宪为留守,题庙中诗,有“庚庚大横兆,謦欲如有闻”之句。盖谓其事与我太祖事亦何其相类也。(出何孟春《余冬序录》)

  高皇龙潜时,过临淮郭山甫,山甫惊异,具馔与交欢。酒酣跽上,备陈:“天表之异,他曰贵不可言。幸无相忘。”

  上去,山甫语诸子:“吾视若曹皆非田舍郎,往往可封侯。今始知皆由此贵。宜谨事之。”复以女入侍,从渡江,协孝慈以肇家。

  孝慈崩,尝摄六宫事。号皇宁妃,追封山甫营国公。(出祝允明《野记》)

  元世祖起自朔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士庶咸辫发推髻,深檐胡帽。衣服则为袴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甚者易其姓氏为胡语。俗化既久,恬不知怪。我太祖心久厌之。洪武改元,乃诏悉复衣冠唐制。士民皆束发於顶,官则乌纱帽,圆领、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不得用黄玄。乐工冠屯青字顶巾,系红绿帛带。士庶妻首饰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环用银。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紬绢。其乐妓则带明角皂■〈礻皆〉,不许与庶民妻同。不得服两截胡衣。其辫发、胡髻、胡服、胡语,一切禁止。斟酌损益皆断自圣心。於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出《余冬序录》)

  孝慈高皇后,以懿圣之德,上佐真主,成万世之业,化及海隅,比隆任姒。盖圣母出自宿州徐王,王笃生圣女而无他子。乃属有司以王之祀武氏主之。武之先,有讳原者,於高皇后有葭莩之亲。龙兴初,数从征伐,授武艺将军。至其孙戡,遂授徐州卫指挥佥事。其命诸武之彦曰忠。为奉祠,曰聚,为祀丞,隶官太常寺。徐王之祀则洪武己巳也。

  太祖文皇帝尝以巡狩北京过焉。复求武氏之后,而得名贵以嗣聚。历定暨闳至腾霄,以诖误废职事者三年。今岁夏,诣阙自陈。

  皇上恻然悯其先劳,特许复官。故与腾霄善者有请于予,而予获闻其详如此。惟古帝王之有天下者,推恩之渐,必由亲及疏,况圣后之先,有开祥毓秀之功,而不及享一曰之养于生前者乎?肆我高皇帝御极,首厚大伦,而推恩徐王,又推而及于武氏,与古帝王同一道也。夫祀官秩比中士,而恩礼殊异。其赋入有田,输作有众,猎有养,薪有林。虽以为崇祀之需,而祠官实综之。盖上公之尊,外戚之贵,未有能过之者。

  金碧峰者,胜国一和尚也,寓宣州。

  皇帝过江,元氏故臣迎谓曰:“今欲恃霸,我则当有财货纳赆。”

  太祖叱曰:“我应天顺人,行王道。汝敢霸视我耶?”故臣曰:“若笃行王道,可寻宣州胡僧金碧峰,必有所授。”

  太祖抵宣州,见州治西一草庐,处一老僧。

  太祖仗剑叱问其名,僧不答。

  太祖即挥剑向之,其僧引颈就焉。

  太祖叹谓曰:“可见杀人王道乎?”僧曰:“可见不怕死和尚耶?语遂投乃。若今欲行王道,我有所指。”

译贤识录 明 陆釴

洪大啊,我们朝代的太祖皇帝开创基业,胡元朝的气数终结,天地重新整顿,日月再次光明。他顺应天命、顺从人心,创立大业、重振正统,建立纲常、陈述法纪,制度完备、伦理周全,功业巍峨,文采辉煌。当时的臣子们仰望这伟大的功业,言语无法尽述,有幸亲眼目睹。有智慧的人认识其宏大之处,没有智慧的人认识其细微之处,无不有所创作,分类记述。在吟咏之余,或许能够了解这盛世的完美吧。

我们太祖高皇帝地位卑微时,曾寄身于濠州的皇觉寺。不久遭遇战乱,寺里的僧人都散去了。皇上向伽蓝神祈祷,用竹茭占卜吉凶,说:“如果允许我出境避难,就用阳面(俯)回报;如果让我留守旧地,就用阴面(仰)回报。”祈祷完毕,掷下竹茭,一俯一仰。像这样重复了三四次。后来祈祷说:“出去不允许,进来也不允许,神灵是想让我先称雄而后昌盛吗?那就请像之前那样。”于是再次掷茭,结果如前。

皇上惊惧后悔,认为这是凶兆。又祈祷并掷茭,其中一个竹茭直立不倒。知道神灵的意思有所指向,于是返回滁阳。当时是至正壬辰年闰三月。从前宋太祖地位卑微时,喝醉了进入南京高辛庙。香案上有竹杯茭,于是拿来占卜自己的名位,以一俯一仰为圣茭。从小校往上直到节度使,一一掷之,都不应验。忽然说:“超过这个就是天子吗?”一掷而得到。宋人记载这件事,说天命向来如此注定。宴元宪担任留守,在庙中题诗,有“庚庚大横兆,謦欲如有闻”的诗句。大概说的是这件事与我们太祖的事是多么相似啊。(出自何孟春《余冬序录》)

高皇潜龙未飞时,经过临淮拜访郭山甫,郭山甫惊异,准备酒食与他交欢。酒喝得正酣,郭山甫跪拜皇上,详细陈述:“您的仪表非凡,将来富贵不可言说。希望不要相忘。”

皇上离开后,郭山甫对儿子们说:“我看你们都不是种田的粗人,往往可以封侯。现在才知道都由此而显贵。应该谨慎地侍奉他。”又把女儿送入宫中侍奉,跟随渡江,协助孝慈高皇后开创家业。

孝慈高皇后去世,曾代理六宫事务。号称皇宁妃,追封郭山甫为营国公。(出自祝允明《野记》)

元世祖从北方沙漠崛起而拥有天下,全部用胡人的习俗改变中国的制度。士人和百姓都编辫发、推髻,戴深檐胡帽。衣服则是窄袖的袴褶,以及辫线腰褶。妇女穿窄袖短衣,下身穿裙裳。不再有中国衣冠的旧制。甚至改变姓氏为胡语。习俗教化已久,安然不知奇怪。我们太祖心里长久厌恶这些。洪武改元,于是下诏全部恢复唐朝衣冠制度。士民都在头顶束发,官员戴乌纱帽,穿圆领、束带、黑靴。士庶则戴四带巾,穿杂色盘领。衣服不得使用黄色和玄色。乐工戴屯青字顶巾,系红绿帛带。士庶的妻子首饰允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环用银。穿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紬、绢。那些乐妓则戴明角皂帔,不允许与庶民妻子相同。不得穿两截胡服。那些辫发、胡髻、胡服、胡语,一切禁止。斟酌增减都由圣心决断。于是百多年的胡俗,全部恢复中国的旧制了。(出自《余冬序录》)

孝慈高皇后,凭借懿圣的德行,向上辅佐真主,成就万世的功业,教化遍及海隅,可比拟任姒。大概圣母出自宿州徐王,徐王笃生圣女而没有其他儿子。于是嘱托有关部门由武氏主持徐王的祭祀。武氏的先祖,有位叫原的,与高皇后有远亲关系。龙兴之初,多次跟随征伐,授武艺将军。到他的孙子戡,于是授徐州卫指挥佥事。他命令武氏的英才叫忠。担任奉祠,叫聚,担任祀丞,隶属官太常寺。徐王的祭祀是在洪武己巳年。

太祖文皇帝曾经巡狩北京经过那里。又寻找武氏的后代,得到名贵的儿子来继承聚。历经定、闳到腾霄,因为过错被废职事三年。今年夏天,到朝廷亲自陈述。

皇上怜悯他祖先的辛劳,特别允许恢复官职。所以与腾霄友善的人向我请求,而我得以听到这些详情。古代帝王拥有天下,推恩的渐进,必定由亲近到疏远,何况圣后的祖先,有开祥毓秀的功劳,而不能享受一天的奉养于生前呢?于是我们高皇帝登基,首先厚待大伦,而推恩徐王,又推恩到武氏,与古代帝王同一道理。那祀官的秩位比中士,而恩礼殊异。他的赋税收入有田地,输作有众人,狩猎有供养,柴火有树林。虽然是为了崇祀的需要,而祠官实际上总管这些。大概上公的尊贵,外戚的富贵,没有能超过他的。

金碧峰,是前朝的一个和尚,寓居宣州。

皇帝渡江,元氏旧臣迎接说:“现在想要凭借霸术,我就应当有财货进献。”

太祖斥责说:“我顺应天命、顺从人心,施行王道。你敢把我看作霸者吗?”旧臣说:“如果笃行王道,可以寻找宣州胡僧金碧峰,必定有所传授。”

太祖到达宣州,看见州治西边一间草庐,住着一位老僧。

太祖仗剑斥问他的名字,僧人不回答。

太祖立即挥剑向他,那僧人伸颈就死。

太祖感叹说:“可见杀人就是王道吗?”僧人说:“可见不怕死的和尚吗?话就说完了。如果现在想要施行王道,我有所指点。”

太祖然后推诚温问,乃云:“建康有地可王,此处非帝王之居。”遂定■〈曰上拆下〉金陵云。乃建寺延碧峰主之。(出《客座新闻》)今之戒石四句铭,旧傅乃宋太宗书以赐诸郡县者。其辞则摘蜀王孟昶之文也。自是天下始有戒石。予考《欧阳集古目录》称,唐明皇择令一百六十三人,赐以丁宁之戒。其后天下为县者,皆以所戒刻石。又知戒石不自宋始,盖唐已有之,特不见其词耳。(出《余冬序录》)

译太祖于是推心置腹、温和地询问,(对方)才说:“建康有土地可以封王,这里不是帝王居住的地方。”于是决定改称金陵。于是建造寺庙,延请碧峰主持。

现在的戒石上四句铭文,旧传是宋太宗书写后赐给各郡县的。其文辞则是摘取蜀王孟昶的文字。从此天下才开始有戒石。我考证《欧阳集古目录》称,唐明皇选拔一百六十三名县令,赐给他们恳切的告诫。此后天下设置县的地方,都将所告诫的内容刻在石头上。又知道戒石并非从宋代才开始,大概唐代就已经有了,只是没有见到它的文辞罢了。

太祖初渡江,御舟频危。得一樯以免。令树此樯於一舟而祭之,遂为常制。今在京城清凉门外,已逾百四十年矣。有司岁修祀,给一兵世守之,居舟傍,免其余役。或云即当时操舟兵之后也。(出《野记》)

  吴元年丁未,皇明兵破姑苏,太傅徐魏公缚张士诚送京师。遣豫章侯胡公帅师围无锡。吴将莫天祐时号老虎,犹欲聚土孽固守。太傅再命使者谕降,天祐俱杀之。太傅怒,传令胡公曰:“即不下,可屠其城。”君知事急,率二三父老往见天祐,扬言曰:“吾民不见天曰十二年,张氏已就缚。纵负固自守,将谁为?况未必能守耶?天兵如雷如霆,膺之者无不齑粉。一城生聚死生,定在今夕。愿熟虑之。”天祐沉思良久,掷帽于地曰:“议如君言。”乃缒南城而下,走谒胡公。胡公问所以来之故,君进曰:“无锡亦良民,安敢自外声教?不幸居割据之中,咫尺虽近,奚翘千里之远!耳目涂塞,若罔闻知。胡公奉扬天威,顿兵城下,势若泰山压卵,孰敢不惧,今不避万死,特为生民请命,烦明公加察焉。”胡公睹君气貌非常,言辞复慷慨,喜曰:“君诚福人哉!城不受兵宜也。”遂命还。君叩城门呼曰:“亟开,吾事济矣(阍吏启关而入)!”天祐出降,所活数十万。

  高皇平伪周,先有榜谕曰:“予闻伐罪救民,王者之师。考之往古,世代昭然。轩辕氏诛蚩尤,殷汤征葛伯,文王伐崇侯,三圣人之起兵也,非富天下,本为救民。近睹有元之末,主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求,罪以情免。台宪举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优富。庙堂不以为虑,方添冗官,又改钞法。役数而配享亦无王氏位,不知何也?靖江文正南昌王子也。(出《余冬序录》)

  洪武三年,礼部尚书崔亮请定仁祖陵号。既得,又请下太常行祭告礼。太常博士孙吾兴以为,山陵之制莫备於汉。凡人主即位之明年,将作即营陵地,以天下贡赋三分之一入山陵。如汉文帝起霸陵,欲以北山石为椁。时文帝尚在尊位,岂有陵号祭告之礼乎?又唐太宗昭灵之号,定於葬长孙皇后时。武侯合葬乾陵,其号定於高宗初葬之曰。其时帝后之陵初未有两号。其於祭告之礼,决无有也。盖庙号与陵号不同,庙号是易大行之号,不祭告不可。故必上册谥以告之神明。若陵之有号,则后之嗣王所以识别先陵而已。故历代皆不以告。今英陵加号,亮欲行祭告,臣窃以为非宜。亮曰:“加以陵号尊归先世。考之典礼,如汉光武加上先陵曰‘昌’,宋太宗加上高祖陵曰‘钦’,曾祖陵曰‘康’,祖陵曰‘定’,考陵曰‘安’。盖创业之君,尊其祖考,则亦尊崇其陵。既尊其陵,亦必以告。礼缘人情,加先帝陵号而不以告先帝者,非人情也。臣以为告之是。”于是廷议皆是亮。遂命俟陵碑石成,遣太常行祭告礼焉。(出《余冬序录》)

  上谓侍臣曰:“吾见史传所书,汉唐宋皆为宦官败蠹,不可拯救,未尝不为之惋叹。此辈在人主之侧,曰见亲信小人,勤苦如吕强张承业之徒,岂得无之?但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圣人之深戒。其在宫禁,止可使之供洒扫、使令、传命令而已。岂宜预政典兵?汉唐之祸,虽曰宦官之罪,亦人主宠爱之使然。向使宦官不得典兵预政,虽欲为乱,岂可得乎?”

  三年十月丁巳朝退,雨,有二内使乾靴行雨中。上见召责之曰:“靴虽微,皆出自民膏民脂。为此非旦夕可成。汝何不爱惜,乃暴殄如此!”令左右杖之,谓侍臣曰:“尝闻元世祖初年,见侍臣有着花靴者,责之曰:‘汝将完好皮为此,岂不废物劳人?’此意诚佳,大抵为人尝历艰难,则自然节俭。若习见富贵,未有不奢靡者也。”因敕百官:“自今入朝遇雨雪,皆许服雨衣。”

  洪武四年,中书省臣奏议,宦官月俸宜量给米三石。上曰:“内使辈衣食於内,自有定额。彼得俸将焉用之?但月支廪米一石足矣。卿等不宜开此端也。”

  五年,定宦官禁令:凡内使於宫城门内相骂詈,先发而理屈者

译太祖起初渡江时,御用的船只多次遭遇危险。因得到一根船桅而得以脱险。太祖命令将这根船桅树立在一艘船上并加以祭祀,从此便成为固定的制度。如今这根船桅位于京城清凉门外,已经过了一百四十年了。有关部门每年修缮并举行祭祀,指派一名士兵世代守护,让他住在船旁,免除他其他的劳役。有人说这名士兵就是当年操船士兵的后代。(出自《野记》)

吴元年丁未年,大明军队攻破姑苏,太傅徐达将张士诚捆绑押送京师。派遣豫章侯胡深率领军队包围无锡。吴将莫天祐当时号称“老虎”,仍想聚集残兵顽抗固守。太傅再次派遣使者劝降,莫天祐都将使者杀了。太傅大怒,传令给胡深说:“如果还不投降,可以屠城。”您知道事情紧急,率领两三位父老前往拜见莫天祐,高声说道:“我们百姓已经十二年没见到天日了,张士诚已经被捆绑。纵然负隅顽抗,又能为了谁呢?况且未必能守得住啊?天兵如雷霆般迅猛,抵挡的人无不化为齑粉。全城百姓的生死,就决定在今晚。希望您仔细考虑。”莫天祐沉思了很久,把帽子扔在地上说:“就按您说的办。”于是从南城用绳子垂下,去拜见胡深。胡深问他来的原因,您进言说:“无锡也是良民,怎敢背离朝廷的教化?不幸身处割据之地,虽然近在咫尺,却像相隔千里那样遥远!耳目被遮蔽,好像什么都没听说。胡公宣扬天威,大军驻扎城下,形势如同泰山压卵,谁敢不害怕?如今我不避万死,特地为百姓请命,烦请明公明察。”胡深看到您气度不凡,言辞慷慨,高兴地说:“您真是有福之人啊!这座城不该遭受兵祸。”于是命令您回去。您敲城门喊道:“快开门,事情成功了!(守门官吏打开城门让您进入)”莫天祐出来投降,救活了数十万人。

高祖平定伪周政权,先前曾发布榜文晓谕说:“我听说讨伐有罪之人、拯救百姓,是王者之师。考察古代,世代分明。轩辕氏诛杀蚩尤,殷汤征讨葛伯,周文王讨伐崇侯虎,这三位圣人起兵,不是为了使天下富足,根本目的是拯救百姓。近来看到元朝末年,君主深居宫中,臣下独揽威福。官职靠贿赂求得,罪行靠人情开脱。御史台举荐亲信而弹劾仇敌,官府苛待贫民而优待富人。朝廷不以为虑,反而增加冗官,又更改钞法。祭祀多次而配享却没有王氏的席位,不知是何缘故?靖江文正是南昌王的儿子。”(出自《余冬序录》)

洪武三年,礼部尚书崔亮请求确定仁祖陵的陵号。陵号确定后,又请求下达太常寺执行祭告礼仪。太常博士孙吾兴认为,山陵的制度没有比汉代更完备的。凡是君主即位的第二年,将作监就开始营建陵地,将天下贡赋的三分之一投入山陵建设。比如汉文帝修建霸陵,想用北山的石头做棺椁。当时文帝还在尊位,哪有陵号和祭告的礼仪呢?又如唐太宗昭陵的陵号,是在安葬长孙皇后时确定的。武则天合葬乾陵,其陵号是在高宗初葬时确定的。那时帝后的陵墓起初并没有两个陵号。至于祭告的礼仪,绝对没有。大概庙号与陵号不同,庙号是易于大行天下的称号,不祭告不行。所以必须上册谥号以告慰神明。至于陵墓有陵号,只是后来的嗣王用来识别先帝陵墓罢了。所以历代都不祭告。如今英陵加上陵号,崔亮想要执行祭告,臣私下认为不适宜。崔亮说:“加上陵号是为了尊崇先世。考察典礼,如汉光武帝给先陵加上‘昌’字,宋太宗给高祖陵加上‘钦’字,给曾祖陵加上‘康’字,给祖陵加上‘定’字,给考陵加上‘安’字。大概是创业之君,尊崇其祖考,也就尊崇其陵墓。既然尊崇陵墓,也必然要祭告。礼仪顺应人情,给先帝陵墓加上陵号却不祭告先帝,不符合人情。我认为祭告是对的。”于是朝廷议论都赞同崔亮。于是命令等到陵碑石制成后,派遣太常寺执行祭告礼仪。(出自《余冬序录》)

皇上对侍臣说:“我看到史传所记载的,汉、唐、宋都因为宦官败坏蛀蚀,不可挽救,没有不为此惋惜叹息的。这类人在君主身边,每天见到亲信小人,像吕强、张承业那样勤勉苦心的,难道没有吗?但是‘开国承家,小人勿用’,这是圣人的深切告诫。他们在宫禁之中,只可以让他们负责洒扫、使唤、传达命令罢了。怎么适宜让他们参与政事、统领军队?汉唐的祸患,虽然说是宦官的罪过,也是君主宠爱所致。假使宦官不能统领军队、参与政事,即使想作乱,难道能得逞吗?”

三年十月丁巳日,早朝退下后,下雨,有两个内使穿着干靴在雨中行走。皇上看见后召来责备他们说:“靴子虽然微小,都出自百姓的血汗。制作这些不是朝夕能完成的。你们怎么不爱惜,竟然如此糟蹋!”命令左右打他们的板子,对侍臣说:“曾经听说元世祖初年,看见侍臣穿着花靴,责备他说:‘你拿完好的皮革做这个,岂不是浪费物资、劳苦百姓?’这个意思真好,大抵为人经历过艰难,自然就会节俭。如果习惯看见富贵,没有不奢侈靡费的。”于是敕令百官:“从今以后入朝遇到雨雪,都允许穿雨衣。”

洪武四年,中书省臣上奏议论,宦官的月俸应该酌情给予米三石。皇上说:“内使辈在宫内衣食,自有定额。他们得到俸禄将用来做什么?每月支给廪米一石就足够了。你们不应该开这个先例。”

五年,制定宦官禁令:凡是内使在宫城门内互相辱骂,先动手而理亏的人

笞五十,后骂而理直者不罪。其不服本管钤束而抵骂者,杖六十。内使骂奉御者杖六十,骂门监官者杖七十。内使等於宫城门内斗殴,先斗而理屈者杖七十,殴伤者加一等,后应理直而伤者笞五十。其有不服本管钤束而殴之者杖八十,殴伤者加一等。殴奉御者杖八十,殴监门官者杖一百,伤各加一等。其内使等心怀恶逆,出不道之言,凌迟处死。有知情而容隐者同罪。知其事而不投首者斩。首者赏银二百两。

译笞打五十下,后来辱骂但道理在己方的人不判罪。那些不服从本管约束而顶撞辱骂的,杖打六十下。内使辱骂奉御的杖打六十下,辱骂门监官的杖打七十下。内使等在宫城门内斗殴,先动手且理亏的杖打七十下,殴打致伤的加一等处罚,后动手但理直却受伤的笞打五十下。那些不服从本管约束而殴打他人的杖打八十下,殴打致伤的加一等处罚。殴打奉御的杖打八十下,殴打监门官的杖打一百下,致伤的各加一等处罚。那些内使等心怀恶逆,说不合道义的话,凌迟处死。有知情而包庇隐瞒的与犯人同罪。知道此事而不投案自首的斩首。投案自首的赏银二百两。

十年,内使以文事内违,从容言及政事。上即曰遣归乡,终身不齿。谕群臣曰:“自古圣明之君,凡有谋必与公卿大夫谋诸朝廷,而断之於已。未闻近习嬖幸得与谋者,况阍寺之人,朝夕在君左右,出入起居,声音笑貌,曰接耳目,其小善小信皆足以固结君心。而佞僻专忍其体态也。苟一为所惑,而不知省,将必假威福窃权势以干政事。其久也遂至於不可抑,而阶乱者多矣。朕常以为监戒,故立法寺人不过传奉、洒扫,不许干预政事。今此宦者虽事朕曰久,不可姑息,决然去之,所以惩将来也。”十七年,敕内官毋与外事,诸司毋与内官监文移往来。(出《余冬序录》)

  旧传,东夷诸国多乞赐书,及赐,惟易不能达。凡数赐每有之舟辙溺。或曰:“令人诵记去。”人亦不达,未察信否。(出《野记》)

  江伯儿者,母病到肋肉以食,不愈。祷於岱岳,愿母病愈,则杀子以祭。已而母愈,遂杀其三岁子祭。事闻,太祖怒曰:“父子天伦至重,《礼》‘父为长子三年服。’今百姓乃手杀其子,绝灭伦理宜亟捕治之。”遂逮伯儿,杖百谪戍海南。命礼部详议旌表孝行事例。”礼部议:“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有疾则拜托良医。尝进善药,至於呼天祷神,此恳切之至情,人子之心不容已者。若卧冰割股,前古所无,事出后世。亦是间见割肝之举,残害为最。且如父母止有一子,割股割肝或至丧生,卧冰或至冻死,使父母无依,宗祀乏主,岂不反为大不孝乎?原其所自,愚昧之徒,一时激发,及务为诡异之行,以惊俗骇世,希求旌表,规避徭役。割股不已,至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杀子。违道伤生,莫此为甚。自今,人子遇父母病,医治弗愈,无所控诉,不得已而卧冰割股亦听其为。惟不在旌表之例。”诏:“从之。”按史刘宋时,郭世通家贫,慵力以养继母。妇生一男,夫妇恐废侍养,乃垂瘗之。文帝敕榜表门,为孝行焉。此与郭巨事同。方逊志论郭巨埋子,世传其孝。嗟呼,伯奇顺令申生之恭,君子弗谓孝也。大杖不走,曾子不得辞其责。从父之令然且不可。夫孝所以事亲也。苟不以礼,虽曰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况其亲以口体之养,杀死无辜之幼子乎?放▯不忍,君子羡之,况子孙乎?巨陷亲于不义,罪莫大焉。而谓之孝,则天理几于泯矣!其孝可以训乎?或曰:“苟为不孝,天何以赐之金?”吁,设使不幸而不获金,死者不复生,则杀子之恶不可逃,以犯无后之大罪,又焉得为孝乎?俾其亲无恻隐之心,则己有,则奚以安其生养?志者固若是欤?徼幸于偶尔,好事者遂美其非义之行,乱名教而不察。甚矣,人之好异哉!岂其然乎?或者天哀其子而相之欤?不然则无辜之赤子,不复生矣。然则,宋文帝敕榜表世通门为孝行,非可为法者也。韩退之云,不腰於市而已幸,况复旌其门!

  太祖之识,所以立教于天下者高矣!(出《余冬序录》)

  洪武四年,天台方克勤知济南府事。时始有诏民恳废田者,阅三载乃税。吏徼近功,不俟期敛之,复以田定其科,由是民益堕,田不增辟。克勤与民约定,为简书列其丁产为上中下三等,复析为三。每有徵发,恒视书为则。吏不敢并缘为奸。宋景濂撰《克勤墓志》载此事。春按,此今曰三等九则之法也。有事均徭者徒论田粮,而不酌之丁产,徭其得均乎?《宋史》华衡知临安府,于潜县户版积弊,富民多隐漏,贫弱困于陪输。衡定为九等。自五以下除其籍,而均其额於上之四等。贫者颇苏。民户等则之法盖见于此。克勤忠臣孝孺之父。为政务以德胜威。性不喜近名。尝曰:“近名必立威,立威必至害人。吾不忍为也。”(出《余冬序录》)

译十年,内侍因在文书事务上违逆旨意,被皇帝从容地提及政事。皇上随即下令将其遣返回乡,终身不予录用。并告诫群臣说:“自古圣明的君主,凡有谋略必定与公卿大夫在朝廷上商议,然后由自己决断。从未听说亲近宠幸之人能参与谋划的,何况是宦官这类人,朝夕在君主身边,出入起居,声音笑貌,每日接触君主的耳目,他们的小善小信都足以巩固君主的心。而奸邪偏执专横忍酷是他们的体态特征。如果一旦被他们所迷惑,而不加以反省,必将假借威福窃取权势以干预政事。时间久了就会达到不可抑制的地步,从而引发祸乱的情况很多。朕常以此作为鉴戒,所以规定宦官只负责传达命令、洒扫清洁,不许干预政事。如今这个宦官虽然侍奉朕时间已久,不可姑息,坚决将其除去,以此来惩戒将来的人。”十七年,敕令内官不得参与外朝事务,各衙门不得与内官监进行公文往来。(出自《余冬序录》)

旧传,东夷各国多请求赐予书籍,等到赐书时,只有《易经》无法送达。多次赐书,每次都有船只沉没。有人说:“让人背诵记忆后前往。”人也不能到达,未曾考察是否可信。(出自《野记》)

江伯儿,母亲生病,他割下肋肉给母亲吃,病没有好。他在岱岳祈祷,愿母亲病愈,就杀儿子祭祀。不久母亲病愈,于是杀了他三岁的儿子祭祀。事情上报,太祖愤怒地说:“父子天伦至重,《礼》规定‘父亲为长子服丧三年。’如今百姓亲手杀其子,灭绝伦理,应立即逮捕治罪。”于是逮捕伯儿,杖责一百,贬谪戍守海南。命令礼部详细商议旌表孝行的事例。礼部议道:“子女侍奉双亲,居家时要表达敬意,奉养时要使其快乐,有病时要托付良医。尝试进献良药,至于呼天祷神,这是恳切的至情,人子之心不能停止的。如果卧冰割股,前代没有,事情出于后世。也是偶尔见到割肝的举动,残害最为严重。况且如父母只有一个儿子,割股割肝或许导致丧生,卧冰或许导致冻死,使父母无依,宗庙祭祀缺乏主人,岂不是反而成为大不孝吗?推究其来源,愚昧之人,一时激发,以及务求诡异的行为,以惊世骇俗,希求旌表,规避徭役。割股不止,以至于割肝。割肝不止,以至于杀子。违背道义伤害生命,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从今以后,人子遇到父母生病,医治不好,无处控诉,不得已而卧冰割股也听任他们做。只是不在旌表的例子里。”诏令:“依从。”按史载刘宋时,郭世通家贫,卖力养活继母。妻子生一男,夫妇怕废弃侍养,于是活埋了他。文帝敕令榜文表彰其门,作为孝行。这与郭巨事相同。方逊志论郭巨埋子,世传其孝。唉,伯奇顺从命令,申生恭敬,君子不认为这是孝。大杖不走,曾子不能推卸责任。顺从父亲的命令尚且不可。孝是用来侍奉双亲的。如果不以礼,虽然用三牲奉养,仍为不孝。何况其亲以口体之养,杀死无辜的幼子呢?放〇不忍,君子羡慕他,何况子孙呢?郭巨陷亲于不义,罪莫大焉。而称之为孝,则天理几乎泯灭了!其孝可以训导吗?有人说:“如果不孝,天为什么赐他金?”唉,假设不幸而不得金,死者不复生,则杀子之恶不可逃避,以犯无后之大罪,又怎么能称为孝呢?使其亲无恻隐之心,则己有,则何以安其生养?志者固若是欤?侥幸于偶尔,好事者遂美其非义之行,乱名教而不察。甚矣,人之好异哉!岂其然乎?或者天哀其子而相之欤?不然则无辜之赤子,不复生矣。然则,宋文帝敕榜表世通门为孝行,非可为法者也。韩退之云,不腰於市而已幸,况复旌其门!

太祖的见识,所以立教于天下者高矣!(出自《余冬序录》)

洪武四年,天台方克勤任济南府知府。当时刚有诏令百姓恳请开垦废田的,经过三年才征税。官吏图近功,不等期限就征收,又按田地定其税额,因此百姓更加懈怠,田地不增加开垦。克勤与百姓约定,为简书列其丁产为上中下三等,再析为三。每有徵发,常视书为准则。官吏不敢趁机作奸。宋景濂撰《克勤墓志》记载此事。春按,此即今日三等九则之法也。有事均徭者徒论田粮,而不酌之丁产,徭其得均乎?《宋史》华衡知临安府,于潜县户版积弊,富民多隐漏,贫弱困于陪输。衡定为九等。自五以下除其籍,而均其额於上之四等。贫者颇苏。民户等则之法盖见于此。克勤是忠臣孝孺之父。为政务以德胜威。性不喜近名。尝曰:“近名必立威,立威必至害人。吾不忍为也。”(出自《余冬序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