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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菲录》 民国 姚灵犀
●序
中国人最贻笑世界,被人称为半开化民族,缠足一事实为厉阶,几令人无辞以自解。灵犀先生编《采菲录》一书,以粲花舌说下乘法,实具苦心,功德不小,就而征序于余。余一巫医之流耳,何足以言见重,独是关于生理上之种种观测,容有不能缄默者,聊以尽一人之言责耳。
余既习于医,对于妇女百病摩不深切研究,而后知缠足之害,往往为月经病致疾之因。盖每月红潮皆应去瘀生新,气不足则瘀不能去。缠足妇女缺乏运动,气先不足已成定论,加以足帛之层层压迫,使血管受挤,血行至足,纡徐无力。一人每日之血液,本应环行全身一周,若在足部发生障碍,则其周流必生迟滞之弊。一日如此,日日如此,积年累月莫不如此,欲求月经上不发生疾病可以得乎?故中国缠足妇女对于月经之应时不潮,或潮而不畅,或种种病态,或腹痞腰酸,或头晕反呕,皆视为至平常之事,从未加以注意。迨至日久,成为瘤疾,腹中血块成瘕,崩漏与经闭种种疾患,皆一发而不可制,然后就医求诊。此时若遇良医,考身体之强弱,半攻半补,审慎下药,或可挽回万一;若遇一知半解之流,往往攻下失宜,峻补贻患,戕及生命,不知凡几,诚可痛心之事也。缠足之初,不过一二专制帝王肆其淫虐,不料文明开化最早之民族,竟不能正之于始,善之于后,浸成风气,贻笑万邦,谓为中国国耻之一,亦孰谓不当耶?今聊以医学所得为旧式妇女界进一解,并应灵犀先生之请云尔。
陈微尘
●续编自序
《诗·谷风》章云:“采葑采菲,无以下礼。”刺夫妇之失道也。盖诗人之旨,当节取一善,勿以其根之恶而弃其茎之美,予之编印《采菲录》,亦即取此义耳。中国妇女缠足之风垂千余载,畴昔帝王宠之妃嫔行于上;闺阁踵之,妇女效于下;▯绅士夫又歌咏以赞美之,于是天下摩然风从,皆以裙下纤纤作弓弯样者以为美。明太祖且有丐户不得缠足之令,是以缠足者为文明,纤趾者为华贵。妇女若不行缠,则父母以为羞,翁姑以为恶,甚至佳偶难偕,成终身之恨事,固视为至重也。一自海禁大开,梯航万国,吾国之具有大知识者鉴于环球无此陋俗,始知缠足之习亟应革除。近三十年来,国家加以禁止,社会申以劝戒,缠足之风已稍稍戢矣。往日以之为美,非缠足不能求佳偶者,今日又以之为甚丑;偶有缠足者,其夫婿必以为耻,小则反目,大则仳离。夫妇之道苦,难乎其为妇女矣。然僻邑下县,此风犹未尽绝,私为缠束,不异昔时。
夫缠足之恶俗,不独为妇女一身之害也,其影响于民族健康也亦至巨。然其历史悠远,久经劝禁而未绝者,必有强固之理存乎其间。吾人欲屏斥一事一物,必须穷源竟委以识其真象,而后始能判其是非。如劝人戒毒,非徒托空言者,亦须先知鸦片之来源及其为害之烈,而后能毅然戒除。故欲革除缠足之风,先宜知其史实,予之搜集资料勒为专书,即此意也。前编问世后,阅者毁誉参半,予不以为惧,亦不以为喜。独有人以此编为提倡缠足相责难者,予不能缄默无言也。予所以编为此书,原欲于纤趾未尽绝迹之前,搜罗前人记载,或赞美之词,或鄙薄之语,汇为一册,以存其真。更取纤趾天足之影,弓鞋罗袜之属,列之以图,附之以表,使阅者知所印证,引为鉴戒。更为后世之人留此爪印,借知往日妇女曾受酷刑如此之烈。此纯为研究风俗史者作参考之资耳。时至今日,缠足之风岂一编提倡所可得乎?以“采菲”名此编者,亦以缠足为妇女下体之瑕疵,而劝人勿以一瑕而掩全美,君取节焉可也之义。若以缠足为可取,盍不以“金莲”名吾书耶?前编文约二十万言,初以为缠足资料已尽于此,后友朋投寄络绎而来,不及一年又裒然成帙。今日祸枣灾梨,刊为续编,安知他日不有三集、四集以成大观耶?惟予于此道不尽谙习,博取而不能约,体例殊乖,故此编只可以钞录
译《采菲录》 民国 姚灵犀
●序
中国人最被世界所嘲笑,被人称为半开化民族,缠足这一事实确实是罪魁祸首,几乎让人无话可用来为自己辩解。灵犀先生编纂《采菲录》一书,用华丽的辞藻宣扬下乘之法,实在颇具苦心,功德不小,于是向我征求序言。我不过是一个巫医之流罢了,哪里配得上被看重呢?只是关于生理上的种种观察,或许有不能沉默不言的地方,姑且以此尽我个人的言责罢了。
我既然习医,对于妇女的各种疾病无不深切研究,之后才知道缠足的害处,往往是导致月经病的病因。因为每月的月经都应当去瘀生新,气不足则瘀血不能去除。缠足妇女缺乏运动,气先不足已成定论,再加上裹脚布的层层压迫,使血管受到挤压,血液流到脚部,迂回缓慢而无力。一个人每天的血液,本应环绕全身一周,如果在脚部发生障碍,那么其循环必然产生迟滞的弊端。一天如此,天天如此,积年累月无不如此,想要月经上不发生疾病,可能吗?所以中国缠足妇女对于月经该来不来,或者来了却不顺畅,或者各种病态,或者腹部胀满腰酸,或者头晕反胃呕吐,都视为极平常的事,从未加以注意。等到时间久了,成为顽疾,腹中血块形成癥瘕,崩漏与经闭等各种疾患,都一发而不可收拾,然后才就医求诊。此时如果遇到良医,考察身体的强弱,半攻半补,审慎下药,或许可以挽回万一;如果遇到一知半解的人,往往攻下不当,峻补遗患,残害生命,不知有多少,真是令人痛心的事啊。缠足之初,不过是一两个专制帝王放纵其淫虐,没想到文明开化最早的民族,竟然不能在开始时纠正它,在后来完善它,逐渐形成风气,被万国嘲笑,说它是中国国耻之一,谁说这不恰当呢?现在姑且用医学所得为旧式妇女界进一言,并应灵犀先生的请求写此序。
陈微尘
●续编自序
《诗经·谷风》篇说:“采葑采菲,无以下礼。”讽刺夫妇失道。大概诗人的旨意,应当节制地选取一种善,不要因为根部的恶而丢弃茎叶的美,我编印《采菲录》,也就是取这个意思罢了。中国妇女缠足的风气延续千余年,往昔帝王宠爱的妃嫔在上推行;闺阁女子追随,妇女在下效仿;绅士文人又歌咏赞美它,于是天下都顺从这种风气,都以裙下纤细弯曲如弓的脚为美。明太祖甚至有乞丐不得缠足的命令,因此缠足者被视为文明,纤细脚趾者被视为华贵。妇女如果不缠足,那么父母认为羞耻,公婆认为厌恶,甚至难以结成良缘,成为终身的憾事,本来视为极重要的事。自从海禁大开,各国往来,我国具有大见识的人鉴于全球没有这种陋俗,才知道缠足的习俗亟应革除。近三十年来,国家加以禁止,社会申以劝戒,缠足的风气已经稍稍收敛了。往日认为美的,不缠足就不能求得佳偶的,今日又认为极其丑陋;偶尔有缠足的,其丈夫必然以此为耻,小则反目成仇,大则离异。夫妇之道艰难啊,做妇女太难了。然而偏僻的县邑,这种风气尚未完全断绝,私下缠束,不异于往昔。
缠足的恶俗,不独是妇女一身的害处,它对民族健康的影响也极大。然而它的历史悠远,久经劝禁而未断绝的,必定有强固的道理存在于其中。我们要屏斥一事一物,必须穷究源流以认识其真相,然后才能判断其是非。比如劝人戒毒,不是徒托空言的,也必须先知道鸦片的来源及其危害的猛烈,然后才能毅然戒除。所以想要革除缠足的风气,先应当知道它的史实,我搜集资料编成专书,就是这个意思。前编问世后,读者毁誉参半,我不以为惧,也不以为喜。唯独有人以此书为提倡缠足而责难我,我不能沉默无言。我编为此书,原本是想在纤细脚趾尚未绝迹之前,搜罗前人的记载,或赞美之词,或鄙薄之语,汇为一册,以保存其真实。再选取纤细脚趾与天足的影像,弓鞋罗袜之类,列出图画,附上表格,使读者知道印证,引以为鉴戒。更为后世之人留下这些痕迹,借此知道往日妇女曾遭受如此猛烈的酷刑。这纯粹是为研究风俗史的人作参考的资料罢了。时至今日,缠足的风气岂是一本书提倡所能得到的吗?以“采菲”命名此书,也是因为缠足是妇女下体的瑕疵,而劝人不要因一瑕而掩盖全美,取其节制的意义罢了。如果认为缠足可取,何不以“金莲”命名我的书呢?前编文字约二十万言,起初以为缠足资料已尽于此,后来朋友投寄络绎不绝,不到一年又聚集成卷。今日不惜工本,刊为续编,怎知日后不有三集、四集以成大观呢?只是我对这道不尽熟悉,博取而不能简约,体例特别乖谬,故此编只可以钞录
中华民国二十五年一月 姚灵犀序于天津
●上编
◎中国妇女缠足史谭
李荣楣
缠足为我国妇女特俗,自▯娘作俑,后世竞效,宋、元嘘其焰,明、清扬其波。地无远迩,人无良贱,莫不以小足为美。见于民谚,咏于诗歌,衍而成风,流而为俗,深中于人心,牢固而不可拔。清室逊位,民国告成,执政者痛心外侮,发愤图强,改革建设,兼求并重。于是男督剪发,女促放足,以期正俗移风。剪发虽著大效,而放足终以妇女深处闺阁,无术戒绝,仅通都大邑早沐新风,遗俗略见革除耳。山西自阎锡山厉行村治后,缠足之风大衰,然他省固莫与京也。
民十七,革命军北伐成功,改革陋俗,尤抱决心。各省禁缠之令,屡见报章;党部开会宣传,视为要务。冯玉祥治豫,内而所辖军政人员之家属,严令倡行放足;外而派员视察各县放足成绩,认真奖罚,几与山西同其政誉。而陕西民政厅长邓长耀氏之脚带会、小脚赤脚游行、亲民大会之陈列脚带绣履,与江西南城胡县长之小足鞋带冢,更同为放足声中之美谈。我河北自颁布禁缠令后,各县多成立放足委员会,禁缠工作亦一度紧张。惟以检查及劝导不尽得法,行之者又仅为敷衍功令之粉饰,成绩未甚彰著。其他各省禁缠工作,见于报章者甚少。亦见城市中一再倡行,乡村中恐未注意及之,缠风虽衰,其俗未绝,良可慨也。
盖妇女自失经济中心之地位,其于家庭中之任务,一曰育子嗣,二日充服役,三曰供玩好。深闺居处,罕事交际,旧习相传,视为当然。男子以妇女为其附属品,仅以满足欲望为止,固不注意其生活之苦乐也。试观为父者,多愿子就学而不注意于女;兴学育才者,多注意男校而忽视女校,皆为此种心理之铁证。彼妇女之足,自来为达人先生所不愿谈,更为里曲农众所恶道,一任其自然演进推移,故禁缠之令虽积盈尺之纸,而禁绝之日终难早促实现也。然近日俗尚时髦,饰喜摩登,学生已不愿娶缠足之妻,富室女恐以小足为见憎之目标,每多自效时髦,放足宽履,即老媪壮妇亦渐屏弓鞋、弃复履,底取平宽,袜用机织,此殊可喜之现象也。
教育为移风变俗之大业,民众教育尤为改进农村之利器。数年来,各省培养民教人才后先踵接,两届全教会议于民教均极重视。将来民教日兴,民智日启,群以缠足为戒,共愿废除陋俗,则禁缠之工作乃完全成功。
予留意于妇女缠足之史述,肇于民十六服务丰润中学图书馆时代。剪贴报章,搜求专著,亘数载而兴未减。终以限于环境,囿于地位,厄于友朋之不广,戋戋所得,不足以资研讨、供涉猎,私心每引为憾也。惟研究妇女生活之著作本为量不多,专述缠足事类者更如凤毛麟角,而卫道老儒、趋时名彦,各勤所嗜,并骛大谟,谁复网旧罗新,役役于妇女陋俗之记述?兼之轻女观念蒂固未除,殊不愿搞藻扬华于大雅厌谈之弓足。宣传不广,启牖无方,坐使妇女解放仅限少数,放足成效未入村乡,顾不可慨也欤?因不揣谫陋,撰为本文,篇成獭祭,材悉零储,分类摭述,源流晰然,志予数年之勤,兼为考俗之助。幸望正其疵谬,匡其不逮,是诚祷祝馨求者矣。
△一、缠足之要因
(甲)男女有别
我国最重礼教,尤严男女之别。古者“七岁不同席”、“叔嫂不通问”,男女装饰制式均殊,庆吊酬酢仪态胥异。凡妇女不独敷粉涂朱,抑且穿耳缠足。足既弓纤,行必舒迟,屣锐趾扬,一望即判。正书稗史、小说笔记,凡妇女效法男装以利旅行者,其被人窥破行藏,多由耳孔及弓足。故妇女缠足,为最易与男性区分之点。缠足发生,或即以此。
(乙)区分贵贱
心心君《心有所开随笔》云:“我想▯娘作俑缠足后,白天子之家初传至士大夫之家,以为这是贵族女子的特权,入后贫女始渐效之。”时贤考证缠足原始,多主隋唐,然一掬三寸惟誉杨妃,初仅宫廷中如是耳。若杜牧诗中之
译中华民国二十五年一月,姚灵犀在天津作序。
●上编
◎中国妇女缠足史谭
李荣楣
缠足是我国妇女特有的习俗,自从〇娘开创先例后,后世争相效仿,宋、元两代助长了其声势,明、清两代推波助澜。无论地域远近,无论身份贵贱,没有不以小脚为美的。这见于民间谚语,咏于诗歌之中,逐渐演变成风气,流传成为习俗,深深植入人心,牢固得无法拔除。清朝退位,民国建立,执政者痛心于外敌侵略,发愤图强,改革建设,各项事业并重。于是督促男子剪发,催促女子放足,以期端正风俗、改变风气。剪发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放足终究因为妇女深居闺阁,没有办法彻底戒绝,仅在通都大邑早早沐浴新风,遗留的陋习略微得到革除罢了。山西自从阎锡山厉行村治后,缠足之风大为衰落,然而其他各省固然无法与之相比。
民国十七年,革命军北伐成功,改革陋俗,尤其抱有决心。各省禁止缠足的命令,屡见报章;党部开会宣传,视为要务。冯玉祥治理河南时,对内所辖军政人员的家属,严令倡导放足;对外派遣人员视察各县放足的成绩,认真奖罚,几乎与山西享有同样的政治声誉。而陕西民政厅长邓长耀先生的脚带会、小脚赤脚游行、亲民大会陈列脚带绣履,与江西南城胡县长的小足鞋带冢,更同为放足运动中的美谈。我河北自从颁布禁缠令后,各县多成立放足委员会,禁缠工作也曾一度紧张。只是由于检查及劝导不尽得法,执行者又仅为敷衍法令的粉饰,成绩并未显著。其他各省禁缠工作,见于报章的甚少。也可见城市中一再倡导,乡村中恐怕未加注意,缠足之风虽然衰落,但此俗并未断绝,实在令人感慨。
大概妇女自从失去经济中心的地位后,其在家庭中的任务,一是生育子嗣,二是充当服役,三是供人玩赏。深居闺阁,很少从事交际,旧习相传,视为理所当然。男子将妇女视为附属品,仅以满足欲望为止,本来就不注意她们生活的苦乐。试看做父亲的,多愿意儿子就学而不注意女儿;兴学育才者,多注意男校而忽视女校,都是这种心理的铁证。那妇女的脚,向来是达官先生所不愿谈论的,更是乡野农众所厌恶提及的,任其自然演进推移,所以禁缠的命令虽然堆积盈尺的纸张,但禁绝之日终究难以早日实现。然而近日风尚时髦,装饰喜好摩登,学生已不愿娶缠足的妻子,富家女恐以小脚为被憎恶的目标,大多效仿时髦,放足穿宽鞋,即使老妇壮妇也渐渐摒弃弓鞋、抛弃复底鞋,鞋底取平宽,袜子用机织,这是特别可喜的现象。
教育是移风变俗的大业,民众教育尤为改进农村的利器。数年来,各省培养民教人才前后相继,两届全教会议对民教都极为重视。将来民教日益兴盛,民智日益开启,众人以缠足为戒,共同愿意废除陋俗,那么禁缠的工作才算完全成功。
我留意于妇女缠足的历史叙述,始于民国十六年服务丰润中学图书馆的时代。剪贴报章,搜求专著,历经数年而兴致未减。终究限于环境,囿于地位,困于朋友不广,所得微薄,不足以资助研讨、供人涉猎,私心常引以为憾。只是研究妇女生活的著作本来就不多,专门叙述缠足事类的更如凤毛麟角,而卫道老儒、趋时名彦,各自勤于所嗜,并致力于大谋略,谁还去搜集旧闻新知,忙碌于妇女陋俗的记述?加之轻女观念根深蒂固未除,实在不愿在雅士厌谈的弓足上铺陈藻饰。宣传不广,启迪无方,坐视妇女解放仅限少数,放足成效未入村乡,顾不令人感慨吗?因此不揣浅陋,撰写本文,篇成獭祭,材料悉为零散储备,分类摘取叙述,源流清晰,记录我数年的勤奋,兼为考察风俗的辅助。希望指正其瑕疵谬误,匡正其不足之处,这确实是虔诚祈祷所求的。
△一、缠足的原因
(甲)男女有别
我国最重视礼教,尤其严格区分男女之别。古时“七岁不同席”、“叔嫂不通问”,男女装饰制式均不同,庆吊酬酢仪态也都各异。凡妇女不仅敷粉涂朱,而且穿耳缠足。脚既弓形纤细,行走必舒缓迟缓,鞋尖锐脚趾上扬,一望即可分辨。正史稗史、小说笔记,凡妇女效法男装以利旅行者,其被人窥破行藏,多由耳孔及弓足。所以妇女缠足,是最易与男性区分的点。缠足的发生,或许即因此。
(乙)区分贵贱
心心君《心有所开随笔》说:“我想〇娘开创缠足后,白天子之家初传至士大夫之家,以为这是贵族女子的特权,后来贫女才开始逐渐效仿。”时贤考证缠足起源,多主张隋唐,然一掬三寸惟誉杨妃,起初仅在宫廷中如此罢了。若杜牧诗中的
“尺减四分”,韩▯诗中之“六寸肤圆”,韩愈诗中之“一婢赤脚老无齿”,村妇贱女固未尽效之也。后世虽渐普遍,而贱户贫门,仍有禁律。《野获编》云:“明时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石门吴震方《岭南杂记》云:“岭南妇女多不缠足,其或大家富室围阁则缠之,妇婢俱赤脚行市中,至人家则袖中出鞋穿之,出门即脱置袖中。女婢有四十五十无夫家者。下等之家,女子缠足则皆诟厉之,以为良贱之别。”用缠足以分贵贱,其原因甚为明显。
译所谓“尺减四分”,韩愈诗中提到的“六寸肤圆”,以及韩愈诗中描述的“一婢赤脚老无齿”,乡村妇女和地位低下的女子本来并没有完全效仿缠足。后世虽然缠足之风逐渐普遍,但在地位低贱的家庭和贫困人家,仍有禁止缠足的规矩。《野获编》记载:“明朝时浙江东部的丐户,男子不允许读书,女子不允许缠足。”石门人吴震方在《岭南杂记》中写道:“岭南地区的妇女大多不缠足,只有大户人家和富裕家庭的女子才缠足,婢女都赤脚在街市中行走,到了别人家就从袖中拿出鞋子穿上,出门就脱下鞋子放回袖中。婢女中有四五十岁还没有嫁人的。在下层家庭中,如果女子缠足,人们都会辱骂她,以此作为良家女子与贱籍女子的区别。”用缠足来区分贵贱,其原因非常明显。
(丙)保持种族特风
坚守本族风俗,为我汉族特性,即旅食异国亦多不肯变更。欧美人谓中国人最难同化,殆为确评。即元、清以异族入主中国,挟其帝王之尊,变俗必易。然一考缠足变迁,元、清两代更趋极峰,满、蒙两族匪特未能禁绝,且流传更炽。与汉族通婚媾,亦喜效摹。满清晚年,谓大足为“旗装”,小足为“汉装”。虽无拒与异族同化之明文,而一般汉民实寓以小足与异族区别之心理。
(丁)取悦男子
“女为悦己者容”。试读“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之诗,则知妇女对美之修饰,莫不以丈夫意旨为取舍。诗意描写,可谓深刻。后世楚宫之腰、汉宫之髻、杨妃▯娘之缠足,亦无非基此心理而成。缠足以博爱怜玩弄,见于民谣,咏于诗词,载于史传。李渔谓为“日间之怜惜,夜间之抚摩”,方绚更扩其用为“掌上、肩上、千秋板上”、“被中、灯中、雪中”、“帘下、屏下、篱下”,杨铁崖至脱缠足纤小之舞女小履载盏行酒。苏子瞻词谓:“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明皇自蜀归,作《杨妃所遗罗袜铭》,有“窄窄弓弓,手中弄新月”之句。李后主令宫嫔▯娘“以帛绕脚”,纤小“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男性有玩弄小足之人欲要求,女性为欢慰男性欲望,自不惜雕斫肢体以顺其意旨,故谓缠足为取悦男子,其理尤彰明也。
(戊)约束女性
男性既拥有社会上最优越之地位,以妇女为附属品,利其深处闺中以为己用,而不愿其奔驰外界,劳其系念。《女儿经》云:“为甚事,缠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他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清苑歌谣》有言:“裹上脚,裹上脚,大门以外不许你走一匝。”妇女缠足之后,足小艰行,惟有静处深闺,以成内助之实,故缠足乃约束女性之绝好方策。
(己)易守贞操
妇女守贞,为我国礼教上最重之点。故虽男女七岁不同席,叔嫂不通问,犹恐有不周至。元伊世珍《琅▯记》中卷载:“木寿问于母曰:‘富贵家女子必缠足,何也?’其母曰:‘吾闻之,圣人重女,而不使之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阈之中,欲出则有帷车之载,是无事于足者也。圣人如此防闲,而后世犹有桑中之行,临邛之奔。’”小足则不良于行,而艰于外出,古人用以防隔内外,男女不使相近,皆保守女贞之心理也。
(庚)利于婚配
缠足之苦为母者身所亲受,而不惮烦累竭力为女缠者,以男性用此为择偶标准,有以促成之也。阔斧《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有言:“说媒的媒人,皆以天足女子无人聘娶,甚且老大多无问名者,实受天足之影响。故有女之家,无论品貌如何,先将两支脚裹得齐齐整整,方不致误在家中。”浙江余姚歌谣:“一个大脚嫂,抬来抬去没人要。”足不小则问字无人,此实缠足最大原因。《妇女杂志》李一粟言:“男尊女卑的观念既然像铁桶般在人们的心坎中铸就着,于是女子便为人所玩视,即自己的父母,也深信女儿确是一种货物。为了及早嫁掉,所以横心直肠地替她死缠活裹,使成为纤纤的小脚。因为做父母的要是能够把女儿缠起纤小的脚,无论如何是不怕没人要的。”父母生女,多抱憎心。生男而曰弄璋,生女而曰弄瓦;产男则寝之床,产女则寝之地,晋、闽遗俗且有溺女之风。欲女不速嫁,则不惜失父母之爱,忍心为之缠足以达目的。谚有“疼儿不疼学,疼女不疼脚”之语,皆利于婚配之念致之然也。
△二、缠足之方法
(甲)缠足年龄
乡俗幼女五岁或七岁,为母者即为易制锐端之履,召女缠足,以此时足骨脆弱,缠束易小也。若年岁较长,不独骨硬难小,女之受折磨亦且倍之。朱善芳所作《缠足和解放的方法》有言:“大多在生后五岁到八岁的时候,小儿刚能完全步行的时期,做母亲的便施行这种手术了。上流社会的人家,在四岁的时候已经开始了。”康有为《请禁妇女裹
译(丙)保持种族特风
坚守本族风俗,是汉族的特性,即使旅居异国也大多不肯改变。欧美人说中国人最难同化,大概是确切的评价。即便是元、清两代以异族入主中国,凭借帝王的尊贵地位,改变风俗本应容易。然而考察缠足习俗的变迁,元、清两代反而达到了顶峰,满、蒙两族不仅未能禁绝,反而流传得更加炽盛。与汉族通婚时,也喜好效仿模仿。满清晚期,称大脚为“旗装”,小脚为“汉装”。虽然没有拒绝与异族同化的明文规定,但一般汉族民众实际上寄托着以小脚与异族相区别的心理。
(丁)取悦男子
“女子为了取悦爱自己的人而修饰容貌”。试读“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的诗句,便可知妇女对美的修饰,无不以丈夫的意愿作为取舍标准。诗意的描写,可谓深刻。后世楚宫的细腰、汉宫的发型、杨贵妃和赵飞燕的缠足,也都是基于这种心理而形成的。缠足因为博得怜爱玩弄,见于民谣,咏于诗词,载于史传。李渔说这是“白天的怜惜,夜间的抚摩”,方绚更扩大其用途为“掌上、肩上、千秋板上”、“被中、灯中、雪中”、“帘下、屏下、篱下”,杨铁崖甚至让缠足纤小的舞女脱去小鞋,端着酒杯行走斟酒。苏东坡的词说:“纤细美妙难以言说,必须从手掌上看。”唐明皇从蜀地归来,作《杨妃所遗罗袜铭》,有“窄窄弓弓,手中弄新月”的句子。李后主让宫嫔赵飞燕“用帛缠绕脚”,纤细小巧“做成新月形状,穿着素袜在云中起舞”。男性有玩弄小脚的欲望要求,女性为了欢慰男性的欲望,自然不惜雕琢肢体以顺从他们的意愿,所以说缠足是为了取悦男子,这个道理尤其明显。
(戊)约束女性
男性既然拥有社会上最优越的地位,将妇女视为附属品,利于她们深居闺中供自己使用,而不愿她们奔波于外界,让自己牵挂。《女儿经》说:“为什么事,缠了脚?不是好看如弓曲,恐怕她轻易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清苑歌谣》有言:“裹上脚,裹上脚,大门以外不许你走一圈。”妇女缠足之后,脚小行走艰难,只能静处深闺,以成就内助的实际作用,所以缠足是约束女性的极好策略。
(己)易守贞操
妇女守贞,是我国礼教上最重视的一点。所以虽然男女七岁不同席,叔嫂不通问,还担心有不周全的地方。元代伊世珍《琅嬛记》中卷记载:“木寿问母亲说:‘富贵人家的女子一定要缠足,为什么呢?’他母亲说:‘我听说,圣人重视女子,但不让她轻举妄动,所以包裹她的脚。因此所居住的地方不超过闺门之内,想要出去则有帷车承载,是不需要用到脚的。圣人如此防范,而后世仍有桑中的私会,临邛的私奔。’”小脚则行走不便,难以外出,古人用来防止内外隔绝,男女不使相近,都是保守女贞的心理。
(庚)利于婚配
缠足之苦,母亲亲身受过,却不惮烦累竭力为女儿缠足,是因为男性以此作为择偶标准,有促成这一行为的作用。阔斧《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有言:“说媒的媒人,都说天足女子无人聘娶,甚至老大多无问名者,实在受天足的影响。所以有女儿的人家,无论品貌如何,先将两只脚裹得齐齐整整,才不至于误在家中。”浙江余姚歌谣:“一个大脚嫂,抬来抬去没人要。”脚不小则无人求婚,这实在是缠足最大的原因。《妇女杂志》李一粟说:“男尊女卑的观念既然像铁桶般在人们的心坎中铸就着,于是女子便被人玩视,即使是自己的父母,也深信女儿确是一种货物。为了及早嫁掉,所以横心直肠地替她死缠活裹,使成为纤纤的小脚。因为做父母的要是能够把女儿缠起纤小的脚,无论如何是不怕没人要的。”父母生女儿,多抱憎恶之心。生男孩叫弄璋,生女孩叫弄瓦;生男孩则睡在床上,生女孩则睡在地上,晋、闽遗俗甚至有溺杀女婴的风气。想要女儿不迟迟嫁不出去,就不惜失去父母之爱,忍心为她缠足以达到目的。谚语有“疼儿不疼学,疼女不疼脚”的话,都是利于婚配的念头导致这样的结果。
△二、缠足之方法
(甲)缠足年龄
乡俗幼女五岁或七岁,母亲就为她制作锐尖的鞋子,让女儿缠足,因为此时足骨脆弱,缠束容易变小。如果年龄较大,不仅骨头硬难以变小,女儿受的折磨也会加倍。朱善芳所作《缠足和解放的方法》有言:“大多在出生后五岁到八岁的时候,小儿刚能完全步行的时期,做母亲的便施行这种手术了。上流社会的人家,在四岁的时候已经开始了。”康有为《请禁妇女裹
足折》云:“……乃乳哺甫离,髫发未燥,筋肉未长,骨节未坚,而横絷弱足,严与裹缠。”《戒缠足歌》:“五龄女子吞声哭,哭向床前问慈母:母亲爱儿似孩提,何缚儿足如缚鸡?”林琴南《小脚妇》诗:“五岁六岁才胜衣,阿娘做履命缠足。”郑观应《盛世危言·女教》篇:“妇女缠足……或四、五岁,或七、八岁,严词厉色,凌逼百端,必使骨断筋摧。”阔斧《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有云:“大凡女子生下已到七岁,便将双足裹起。”综观各地所传、贤哲所记,缠足年龄最早为四岁,最迟为八岁。着手时期,几于各地皆然。至缠成时期,殊无记载。惟一般乡里,女子十二岁左右,为母者仅督令童女自缠,不复亲为缠裹,度由五六岁至十一二岁,经五六载之久,当可成功。若严于缠裹之母,自初缠历一二载,即能使女足纤弯中式,但不多见。
译《足折》中说:“……婴儿刚刚断奶,头发还未干透,肌肉筋骨尚未长全,骨骼关节尚未坚硬,却强行束缚柔弱的双足,严厉地加以包裹缠绕。”《戒缠足歌》写道:“五岁的女孩子含泪哭泣,哭着走向床前询问慈爱的母亲:母亲爱孩子如同爱护幼儿,为何要把我的脚像捆鸡一样捆绑?”林琴南在《小脚妇》诗中写道:“五六岁刚能穿得动衣服,母亲就制作鞋履命令缠足。”郑观应在《盛世危言·女教》篇中说:“妇女缠足……有的四、五岁,有的七、八岁,用严厉的脸色和言辞,百般逼迫,一定要使骨头断裂、筋脉摧残。”阔斧在《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中写道:“大凡女子长到七岁,就会把双足包裹起来。”综合各地流传的说法和贤哲的记载,缠足的年龄最早为四岁,最迟为八岁。开始缠足的时期,各地大致相同。至于缠足完成的时间,则没有明确记载。但在一般的乡村里,女子十二岁左右,母亲只督促女孩自己缠足,不再亲自为她缠裹。推测从五六岁到十一二岁,经过五六年的时间,应当可以缠成。如果母亲缠裹得极为严格,从开始缠足起经过一两年,就能使女儿的脚变得纤细弯曲、符合时兴的样式,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乙)缠足手术
缠足虽为母者待女之虐政,然缠裹得法,亦能早庆成功,使为女者少受折磨之苦,此中似有手术优劣之分焉。普通手术,以数尺长布带,宽约二寸许,长约三四尺,加于女足,层层缠束。朱善芳《缠足和解放的方法》一文述之尤详:“缠足的方法,我们所目睹的,是用一条很长的布带,把足紧紧缠缚,或者穿很小的鞋子,……把跟骨和足尖端的距离短缩,足的长径缩小,把足趾屈曲压迫到足心的下面,……全足成弓状。”若李汝珍《镜花缘》述林之洋被缠足一段,尤令人读之如身临其境,其言曰:“……那黑须宫娥取了一个矮凳,坐在下面,将白绫从中撕开。先把林之洋右足放在自己膝盖上,用些白矾洒在脚缝内,将五个脚指紧紧靠在一处,又将脚面用力曲作弯弓一般,即用白绫缠裹。才缠了两层,就有宫娥拿着针线上来密密缝口,一面狠缠,一面密缝。”不独缠时用力,且复助以密缝,盖使不稍松弛,以期成功。然亦有紧缠之后,以仄带扎绕成螺旋形者,其紧度当较密缝为过之。顾足肉非以紧缠而小,必经烂溃而消。梁任公《新民丛报》云:“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伤充斥,脓血狼藉。”《镜花缘》谓:“不知不觉,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业已流尽,只剩几根枯骨,两足甚觉瘦小。”可见足小,非足肉烂去不可。至为母者欲图速成,甚有设法使足肉溃烂者。阔斧《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云:“将双足裹起,硬将脚上肉烂掉。
有以磁瓦存心刺破,使其溃烂,一种残酷之刑,令人目不忍睹。……无论慈母怎样疼爱自己闺女,惟对于裹脚,决无怜惜痛苦者。”
于此以知,为母者对女缠足之手术,除以布紧束,以带严扎,更有以磁瓦刺破足肉促其溃烂者。惟此种究系少数,普通皆勤缠严束而已。但人力所施,多厌其迟,足肉虽溃而骨硬亦为纤小之梗。讲求骨软,则惟乞灵于药力。吾人试阅《镜花缘》所述:“林子洋两只金莲,被众宫娥今日也缠,明日也缠,并用药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将脚面弯曲,折作凹段。”年逾而立之林之洋,骨硬可知,以药水之功,未半月而脚面弯曲。即如康有为《请禁妇女裹足折》亦盲:“童女苦之,旦旦啼哭,或加药水,日夕熏然,窄袜小鞋,夜宿不解。”此药水有云系猴骨汤者。用猴骨煎汤,日日熏洗,骨自软脆,易于屈折紧束,缠成后不独纤小,且极平正。予有友系山西大同县者,伊述及当地妇女以足小名扬天下者,固由俗尚如此,家家竟求女足之纤,实亦由药力之佐助而成功。幼女缠足之时,以初宰羊血浸浴女足,浸浴一二小时,净水濯去血痕,为母者即与严缠紧缚。足为羊血所浸,骨软筋绵,易于弯小,时以浸浴,可使纤小从意。
但药力究属辅品,其足小固仍在缠之以严,持之以恒也。至幼女缠足,逐日均在何时,书无详载。乡里所闻,家庭所见,以早起即缠着为多,早膳后再缠者次之。福建同安民谣有云“天光起来就缠足,缠得污秽满床褥”之句,可证早起缠足,南北同风。据乡媪所谈:“早起血脉尚静,紧缠减痛,且易纤小。至膳后,因幼女离榻玩嬉,足血活跃,缠之倍痛。”又乡媪所谈:“幼女初受缠刑,为母者仅求足肉稍软,趾骨屈曲,工作尚弛,痛苦未大。迨半载后,趾骨渐曲,▯肉渐溃,正大展手术之时。苟悯女痛苦,徐与约束,骨渐硬则求小颇难。故幼女如何感痛,亦无须顾及,骨愈曲愈紧缠使折,肉愈溃愈严缚促腐。至骨趾深折,积腐流去,能御弓履,而母识始卸。”
母为女缠足之手术既如上述,而施行手术之际,幼女所感觉者则如何乎?”《镜花缘》所载亦详:“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时,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盛世危言·女教》篇:“迫束筋骸,血肉淋漓,如膺大戮,如负重疾,如构沉灾。”林琴南《小脚妇》诗:“号天叫地娘不闻,……宵宵痛楚五更哭。”
译(乙)缠足手术
缠足虽然是母亲对待女儿的暴政,但如果缠裹方法得当,也能早日取得成功,使女儿少受折磨之苦,这其中似乎有手术优劣的区别。普通的手术,是用几尺长的布带,宽约二寸左右,长约三四尺,加在女儿的脚上,层层缠绕束缚。朱善芳在《缠足和解放的方法》一文中描述得尤为详细:“缠足的方法,我们所目睹的,是用一条很长的布带,把脚紧紧缠缚,或者穿很小的鞋子,……缩短脚跟和脚尖端的距离,缩小脚的长径,把脚趾屈曲压迫到脚心的下面,……使整只脚呈弓状。”如果看李汝珍《镜花缘》中叙述林之洋被缠足的一段,更让人读来如身临其境,书中写道:“……那黑须宫娥取了一个矮凳,坐在下面,将白绫从中撕开。先把林之洋的右脚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用些白矾洒在脚缝内,将五个脚趾紧紧靠在一起,又将脚面用力弯曲成弯弓一般,即用白绫缠裹。才缠了两层,就有宫娥拿着针线上来密密缝口,一面狠缠,一面密缝。”不仅缠的时候用力,还辅以密缝,大概是怕稍有松弛,以期成功。但也有紧缠之后,用窄带扎绕成螺旋形的,其紧度应当比密缝还要厉害。然而脚肉并非因为紧缠而变小,必须经过腐烂溃烂才能消减。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中说:“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伤遍布,脓血狼藉。”《镜花缘》中说:“不知不觉,那脚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已经流尽,只剩几根枯骨,两只脚显得非常瘦小。”可见脚要变小,非把脚肉烂掉不可。至于有些母亲想要速成,甚至有办法促使脚肉溃烂的。阔斧在《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中说:“将双脚裹起,硬把脚上的肉烂掉。
有的用磁瓦存心刺破,使其溃烂,这是一种残酷的刑罚,令人目不忍睹。……无论慈母怎样疼爱自己闺女,唯独对于裹脚,决无怜惜痛苦之心。”
由此可知,母亲给女儿缠足的手术,除了用布紧紧束缚,用带子严密扎紧,还有用磁瓦刺破脚肉促其溃烂的。不过这种终究是少数,普通都是勤于缠裹、严密束缚罢了。但人力所施,多嫌其慢,脚肉虽然溃烂,但骨头坚硬也是变小的阻碍。讲究骨头变软,那就只能求助于药力。我们试看《镜花缘》所述:“林之洋两只金莲,被众宫娥今日也缠,明日也缠,并用药水熏洗。不到半个月,已将脚面弯曲,折成凹段。”年过三十的林之洋,骨头坚硬可知,凭借药水的功效,不到半个月脚面就弯曲了。就像康有为在《请禁妇女裹足折》中也说:“年幼的女孩受此苦楚,天天啼哭,有的加上药水,日夜熏洗,窄袜小鞋,夜里睡觉也不解开。”这药水有人说系猴骨汤。用猴骨煎汤,日日熏洗,骨头自然软脆,易于屈折紧束,缠成后不仅纤小,而且极平正。我有一位朋友是山西大同县的,他述及当地妇女以脚小名扬天下,固然因为风俗崇尚如此,家家竞相追求女儿脚的纤细,实际上也是由药力的辅助而成功。幼女缠足之时,用刚宰杀的羊血浸浴女儿的双脚,浸浴一二小时,用清水洗去血痕,母亲便给她严密缠裹紧缚。脚被羊血浸过,骨软筋绵,易于弯小,时常浸浴,可使脚按意愿变得纤小。
但药力终究属于辅助品,脚要变小,固然仍在于缠裹严密,持之以恒。至于幼女缠足,每天均在何时进行,书中没有详细记载。乡里所闻,家庭所见,以早起就缠裹的为多,早饭后缠裹的次之。福建同安民谣有云“天光起来就缠足,缠得污秽满床褥”之句,可证明早起缠足,南北风气相同。据乡间老妇所说:“早起血脉尚静,紧缠能减轻疼痛,且易使脚变小。到了饭后,因为幼女离开床榻玩耍,脚部血液活跃,缠裹起来加倍疼痛。”又据乡间老妇所说:“幼女初受缠足之刑,母亲只求脚肉稍软,趾骨屈曲,工作尚且松弛,痛苦未大。等到半年后,趾骨渐渐弯曲,脚肉渐渐溃烂,正是大展手术之时。如果怜悯女儿痛苦,慢慢约束,骨头渐渐变硬,想要脚变小就很困难了。所以幼女如何感到疼痛,也无须顾及,骨头越弯曲越要紧缠使其折断,肉越溃烂越要严缚促其腐烂。直到脚趾骨深深折断,积存的腐肉流去,能够穿上弓鞋,母亲的心事才卸下。”
母亲给女儿缠足的手术既如上述,而施行手术之际,幼女所感觉的又是如何呢?《镜花缘》所载也很详细:“刚开始缠的时候,女孩百般痛苦,抚摸脚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时,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盛世危言·女教》篇:“逼迫束缚筋骨,血肉淋漓,如同遭受大刑,如同背负重疾,如同遭遇深重灾难。”林琴南《小脚妇》诗:“号天叫地娘不闻,……宵宵痛楚五更哭。”
《戒缠足歌》:“儿足骨折儿心碎,昼不能行夜不寐。”十余年前,缠足较近时为讲究,为母者之对其女,诚如《小脚妇》诗所云“但求脚小出人前,娘破工夫为汝缠”者,晨起首务,惟重缠足。幼女欲抗不能,止痛无术,惟有泣恳松缚。母之于女,何求皆可,惟于缠足则一言婉拒,立即冷语严诃,且缠缚反严以泄其怒,骂声与泣声相应也。现存民谣有“小脚一只,眼泪两缸”之句,殆实录也。
译《戒缠足歌》唱道:“女儿脚骨断裂,女儿心碎欲绝,白天无法行走,夜晚难以入眠。”十多年前,缠足之风比近来更为讲究,母亲对待女儿,确实如《小脚妇》诗中所说“只求脚小能在人前炫耀,母亲不惜耗费心力为你缠足”,早晨起来的首要事务,只看重缠足这一件事。年幼的女儿想反抗却无力反抗,没有止痛的办法,只能哭着恳求母亲放松绑带。母亲对女儿的其他要求都可以答应,唯独在缠足这件事上,只要女儿稍有婉拒,母亲立刻冷言厉色地严厉斥责,并且反而更紧地缠缚以发泄怒气,骂声与哭声此起彼伏。现存的民谣中有“小脚一只,眼泪两缸”的句子,这大概是对当时情况的真实记录。
乡俗所传:“足缠成者曰:金莲’,幼女未缠之足称为‘脚秧’。”为母者以女足大难缠,辄加以白眼;短细易缠者,则甚以为慰。邻媪见幼女足之丰瘦长短,每评其“脚秧”良劣。但无论“脚秧”良劣,而紧缠严缚则一。惟丰而长者,则于五岁前后即缠起,恐以后之长大难小,为毕生之玷也。
幼女未缠足时,履式与男孩略同。既缠,则初时母为另制略锐之仄履,惟底跟复底,且加厚焉。以足既缠束,所不痛者惟踵部,行走时必趾扬踵仰,履之底跟亦复底加厚,以耐其用。足渐尖纤,履亦渐锐渐弓,终则木底弓履,乃峭如菱角,完全其缠事矣。故缠足程序,先求尖瘦,再求弯曲,趾骨虽折,干骨亦须深折,方能御弓履,中其程式。
至于足既骨折肉溃,日见尖弯,其长度究有何种标准?林琴南《小脚妇》诗云:“小脚妇,谁家女?裙底弓鞋三寸许。”郑观应《盛世危言》:“苟肤圆六寸,则戚里咸以为羞。”袁子才《答赵钧台书》:“倘弓足三寸……”赵钧台买妾,李姓女所作《弓鞋》诗:“三寸弓鞋自古无。”《笠翁偶集》:“兰州女子之足,大者三寸,小者犹不及焉。”《▯郎▯记》:“马嵬老媪拾得太真袜以致富,……长仅三寸。”明徐用理《题杨妃妙舞图》云:“凌波步小月三寸,倾国貌娇花一团。”可见三寸为最普通之程式,二寸许者不多,六寸许者戚党羞之。三寸之足,仅一掬盈握之大,合此长度实难,然正为其不易,乃为母者所刻意力求,而为女者亦委曲谋之。后世则小说、剧曲称小足者,辄以三寸金莲见誉,几成普遍之准则。
△三、缠足发端时期——隋唐
(甲)有疑为隋唐以前者。因古籍所载关于妇女履式,多为圆锐之形,主此说者不少。但近贤多斥其非,其说已不成立矣。兹就古书所有,序列如左:
子、褚稼轩《坚瓠集》:“《古今事物考》谓:妲己狐精也,犹未变足,以帛裹之,宫中效焉。”此为主张始于商者之根据。
丑、《汉隶释言》:“汉武梁祠画老莱之母、鸭子之妻,履头皆锐。”此为主张始于春秋者之根据。
寅、《史记》云:“临淄女子,弹弦纵足,……揄修袖,蹑利屣。”此为主张始于战国者之根据。
卯、《杂事秘辛》汉保林吴▯句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胫跗丰妍,底平趾敛,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此为主张始于汉者之根据。
辰、翟灏《通俗篇》:“胡震亨《唐音癸签》云:从来妇人弓履之制,惟《晋书·五行志》附见两言云:‘男子履方头,女子履圆头。’而唐《车服志》为最详,其言曰:‘后妃大礼著舄,燕见用履,命妇亦同,而民俗不尽遵用。武德初,妇人曳线靴,开元中用线鞋,侍儿则著履。’夫鞋靴圆头之式,适于足小之用,详绎时风,缠足自寓,亦何必明白言之,始谓史书有载哉?”此为主张始于晋者之根据。
巳、《南史》:“齐东昏侯为潘贵妃凿金为莲花以贴地,命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也。’”后世以女子小足曰“金莲”,遂有入主张缠足始于六朝。
(乙)有定为隋唐以后者。此说时贤多主张之,其根据如左:
子、《卫藏图识》:“西藏灯具状如弓鞋,俗传为唐公主履。”唐文成公主曾嫁吐蕃赞普弃宗弄赞,是以有此遗品。
丑、伊世珍《▯郎▯▯记》:“马嵬老媪拾得太真袜以致富。其女玉飞得雀头履一只,直珠饰口,以薄檀为苴,长仅三寸。玉飞奉为异宝,不轻示人。”
寅、陶宗仪《辍耕录》:“张邦基《墨庄漫录》云:妇人缠足,始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惟《道山新闻》:后主宫嫔育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四、缠足盛行时期——宋至清
(甲)第一期《宋史·五行志》:“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名曰,‘快上马’。”
译乡间习俗相传:“缠成的小脚称为‘金莲’,幼女未缠的脚称为‘脚秧’。”做母亲的如果认为女儿脚大难以缠裹,就会对她冷眼相待;如果脚短细容易缠裹,就会感到非常欣慰。邻居的老妇人看到幼女脚的丰满瘦削、长短大小,常常评论其“脚秧”的好坏。但无论“脚秧”好坏,紧缠严缚的做法都是一样的。只是脚丰满而长的,在五岁左右就开始缠裹,担心以后长大难以变小,成为终身的瑕疵。
幼女未缠足时,鞋子的样式与男孩大致相同。既已缠足,起初母亲会另外制作鞋头略尖的仄履,但鞋底和鞋跟都是双层底,并且加厚。因为脚既已缠束,不痛的只有脚跟部位,行走时必定脚趾上扬、脚跟抬起,鞋底的鞋跟也做成双层底并加厚,以承受这种用法。脚逐渐变得尖细,鞋子也逐渐变得尖细且呈弓形,最终则是木底弓鞋,形状陡峭如菱角,这样缠足的事才算完全完成。所以缠足的程序,先求尖瘦,再求弯曲,脚趾骨虽然折断,脚掌骨也必须深深折曲,才能穿上弓鞋,符合缠足的程式。
至于脚既已骨折肉溃,日渐尖细弯曲,其长度究竟有什么标准?林琴南《小脚妇》诗说:“小脚妇,谁家女?裙底弓鞋三寸许。”郑观应《盛世危言》说:“如果脚长六寸,那么亲戚邻里都以此为羞。”袁子才《答赵钧台书》说:“倘若弓足三寸……”赵钧台买妾,李姓女子所作的《弓鞋》诗说:“三寸弓鞋自古无。”《笠翁偶集》说:“兰州女子的脚,大的三寸,小的还不及三寸。”《〇郎〇记》说:“马嵬老媪拾得杨太真袜子以致富,……长仅三寸。”明代徐用理《题杨妃妙舞图》说:“凌波步小月三寸,倾国貌娇花一团。”可见三寸是最普通的程式,二寸左右的很少,六寸左右的亲戚党羽都以此为羞。三寸的脚,只有一捧满握的大小,符合这个长度实在困难,但正因为它不易,做母亲的才刻意力求,做女儿的也委曲求全去谋划。后世小说、戏曲称小脚的,往往以三寸金莲为赞誉,几乎成为普遍的准则。
△三、缠足发端时期——隋唐
(甲)有怀疑始于隋唐以前的。因为古籍所载关于妇女鞋履的样式,多为圆头或尖头,主张这种说法的人不少。但近代贤者多斥责其非,这种说法已不成立了。现根据古书所有记载,序列如下:
子、褚稼轩《坚瓠集》:“《古今事物考》说:妲己是狐精,还没有变化脚,用帛裹住,宫中效仿。”这是主张始于商代的根据。
丑、《汉隶释言》:“汉代武梁祠画中的老莱子母亲、鸭子妻子,鞋头都是尖的。”这是主张始于春秋时期的根据。
寅、《史记》说:“临淄女子,弹琴放纵双脚,……扬起修长的袖子,穿着利屣。”这是主张始于战国时期的根据。
卯、《杂事秘辛》汉代保林吴〇句奏言:“乘氏忠侯梁商的女儿脚长八寸,小腿和脚背丰满美好,脚底平脚趾收敛,用细绢紧裹袜子,收束细微如同宫中。”这是主张始于汉代的根据。
辰、翟灏《通俗篇》:“胡震亨《唐音癸签》说:历来妇人弓鞋的制度,只有《晋书·五行志》附带提到两句话:‘男子鞋履方头,女子鞋履圆头。’而唐代《车服志》最为详细,其中说:‘后妃大礼穿舄,闲居见君穿履,命妇也相同,但民俗不尽遵照使用。武德初年,妇人穿曳线靴,开元年间用线鞋,侍儿则穿履。’鞋靴圆头的样式,适合脚小的使用,详细推绎当时的风气,缠足之意已寓其中,又何必明白说出,才说史书有记载呢?”这是主张始于晋代的根据。
巳、《南史》:“齐东昏侯为潘贵妃凿金做成莲花贴在地上,命贵妃在上面行走,说:‘这是步步生莲花。’”后世称女子小脚为“金莲”,于是有人主张缠足始于六朝。
(乙)有定为隋唐以后的。这种说法当时贤者多主张,其根据如下:
子、《卫藏图识》:“西藏灯具形状如弓鞋,俗传为唐公主的鞋。”唐文成公主曾嫁给吐蕃赞普弃宗弄赞,因此有此遗物。
丑、伊世珍《〇郎〇〇记》:“马嵬老媪拾得杨太真袜子以致富。她的女儿玉飞得到一只雀头履,鞋口镶珠装饰,用薄檀木做鞋垫,长仅三寸。玉飞奉为异宝,不轻易示人。”
寅、陶宗仪《辍耕录》:“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妇人缠足,始于近世,前世书传都没有来源。……只有《道山新闻》记载:后主宫嫔育娘,纤细美丽善于跳舞。后主制作高六尺的金莲,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用帛缠绕脚,令其纤细小巧向上弯曲作新月状,穿着素袜在云中跳舞,回旋有凌云之态。”
△四、缠足盛行时期——宋至清
(甲)第一期《宋史·五行志》:“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名叫‘快上马’。”
苏于瞻《咏足》词有“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之句,秦少游有“脚上鞋儿四寸罗”之词。《枫窗小牍》载;“汴京闺阁,宣和以后花鞋弓履,金虏中闺饰复尔。”观此则缠足之风,在唐代仅见于宫廷,宋代则宣和后推广于民间矣。
译苏东坡在《咏足》词中有“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的诗句,秦观也有“脚上鞋儿四寸罗”的词句。《枫窗小牍》记载:“汴京的闺阁之中,宣和年间以后流行花鞋弓履,金人占领中原后,闺阁中的装饰又恢复了这种风气。”由此看来,缠足之风在唐代仅见于宫廷,到了宋代则在宣和年间后推广到了民间。
(乙)第二期元代曲词杂剧,动以“三寸金莲”著称。《西厢记》有“休提眼角留情处,只这脚跟儿将心事传”之句,萨都刺《绣鞋》有“罗裙习习春风轻,莲花帖帖秋水擎。双尖不露行复顾,犹恐人窥针线情”之诗,其纤小程度更逾宋代。
(丙)第三期明张献忠陷襄阳,捉男子断其手、女子断其足,分集如阜,号积手处曰“玉臂峰”,积足处曰“金莲峰”,据此可知当时缠足之盛。至清时更登峰造极,臻于最盛,兹分项述之:
子、缠足模范区
《笠翁偶集》:“予遍游四方,见足之最小无累与最小而得用者,莫过于秦之兰州、晋之大同。兰州女子之足,大者三寸,小者犹不及焉。”清末,山西大同每年旧历六月初六日举行晾脚会,据贾逸君《中华妇女缠足考》云:“是日妇女盛装坐于门首,伸足于前,任人评议。足小者每得上誉,观客鱼贯前进,不得回顾也。”予友年长者有自该处归者,据云:“村社演剧,环剧场三面搭以席棚,长棚联接,各布横竿。妇女浓妆艳饰,端坐棚内,两足长伸,鳞排竿架,莫不争奇炫小,以博好评。绣履衬饰工绝,有履跟缀小铃,足动铃鸣,以诱争观者;有履端缀饰绫制动翼蝴蝶,足动则蝶翼翕张者。游众队行,往来若织,俨若在百货肆中观陈列品然,真异俗已。凡小足之尤者,游众得逼察,但不得手扪焉。”袁子才《答人求妾书》:“……仆常过河南,入两陕,见乞丐之妻、担水之妇,其脚无不纤小平正,峭如菱角者。”可知缠足最小之省,当推陕、甘、豫、晋四省,而晋之大同、甘之兰州,更为模范区云。
丑、缠法之讲求
近人贾逸君《中华妇女缠足考》:“当时缠足更有所谓七字诀者,曰小、曰瘦、曰尖、曰弯、曰香、曰软、曰正。于此可见清朝晚年社会上对于缠足之注意。”
《笠翁偶集》:“……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方绚《香莲品藻》:“(一)行忌翘指;(二)立忌企踵;(三)坐忌荡裙;(四)卧忌颤足。”又“瘦则寒,强则矫,俗遂无药可医矣。故肥乃腴润,软斯柔媚,秀方郁雅。然肥不在肉,软不在缠,秀不在履。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
以上不啻妇女界缠足法程、小脚正宗,可谓由粗及精,尽美而思善矣。
寅、小足之品鉴
关于缠法既刻意讲求,品评遂亦精绝。方绚分小足式样为莲瓣、新月、和弓、竹萌、菱角五种,更衍为四照莲、锦边莲、钗头莲、单叶莲、佛头莲、穿心莲、碧台莲、并头莲、并蒂莲、同心莲、分香莲、合影莲、缠枝莲、倒垂莲、朝日莲、千叶莲、玉井莲、西番莲共十八式,精粗序列,如考榜然。其好丑标准,复折为九品(从略,详见《香莲品藻》)。若方绚者,诚可谓此道专家。文士如此吹求,则妇女竞美,缠风愈盛,肢体摧残无所顾惜矣。
卯、小足之崇拜
袁子才《答人求妾书》:“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个旧歌谣:“豌豆开花角对角,我劝小妹裹小脚。妹的小脚裹得好,哥的洋烟断得脱。”
河南卫辉歌谣:“高底鞋扎的五色花,看了一人也不差。娘呀,娘呀,咱娶吧!没有钱,挑庄卖地还要娶她!”
河北歌谣:“小红鞋儿二寸八,上头绣着喇叭花。等我到了家,告诉我爹妈:就是典了房子出了地,也要娶来她!”
江西丰城歌谣:“粉红脸,赛桃花,小小金莲一拉抓。等得来年庄稼好,一顶花轿娶到家。”
顾颉刚《吴歌甲集》:“佳人房内缠金莲,才郎移步喜连连。娘子呵,你的金莲怎的小,宛比冬天断笋尖;又好像五月端阳三角粽,又是香来又是甜;又好比六月之中香佛手,还带玲珑还带尖。”
此类歌谣,录不胜录,坊门小说描述男性崇拜小足之处更多。男性如此崇拜,无怪缠足之道日臻其盛矣。
辰、男性之追摹
《燕兰小谱》:“闻昔保和部有苏伶沈富官,容仪娇好,缠
译(乙)第二期元代曲词杂剧,常常以“三寸金莲”著称。《西厢记》中有“休提眼角留情处,只这脚跟儿将心事传”的诗句,萨都剌的《绣鞋》诗中有“罗裙习习春风轻,莲花帖帖秋水擎。双尖不露行复顾,犹恐人窥针线情”的诗句,其脚之纤小程度更超过了宋代。
(丙)第三期明代张献忠攻陷襄阳,抓捕男子砍断其手,抓捕女子砍断其脚,分别堆积如山,把堆积断手的地方称为“玉臂峰”,堆积断脚的地方称为“金莲峰”,据此可知当时缠足之风盛行。到了清代更是登峰造极,达到最盛行的程度,现分项叙述如下:
子、缠足模范区
《笠翁偶集》记载:“我遍游四方,见到脚最小且没有累赘、最小却又能使用的,莫过于秦地的兰州、晋地的大同。兰州女子的脚,大的不过三寸,小的还不及三寸。”清末,山西大同每年农历六月初六举行晾脚会,据贾逸君《中华妇女缠足考》说:“这天妇女盛装坐在门口,将脚伸在前面,任由人们评议。脚小的往往得到赞誉,观看的人鱼贯前行,不得回头张望。”我的一位年长的朋友从那里回来,据说:“乡村社戏演出时,环绕剧场三面搭起席棚,长棚连接,各设横竿。妇女浓妆艳抹,端坐在棚内,双脚长伸,像鱼鳞般排列在竿架上,无不争奇斗艳炫耀脚小,以博取好评。绣鞋装饰工艺绝佳,有的鞋跟缀有小铃,脚动铃响,以吸引争相观看的人;有的鞋端缀有绫制的蝴蝶,脚动则蝶翼开合。游人队伍行进,往来如织,简直像是在百货商店中观看陈列品一样,真是奇特的风俗。凡是脚特别小的,游人可以逼近观察,但不得用手触摸。”袁子才《答人求妾书》写道:“……我常经过河南,进入陕西两省,见到乞丐的妻子、挑水的女人,她们的脚无不纤细平整,尖削如菱角。”可知缠足最小的省份,应当推陕西、甘肃、河南、山西四省,而山西的大同、甘肃的兰州,更是模范地区。
丑、缠法之讲求
近代人贾逸君《中华妇女缠足考》记载:“当时缠足更有所谓的七字诀,曰小、曰瘦、曰尖、曰弯、曰香、曰软、曰正。由此可以看出清朝晚期社会对缠足的重视。”
《笠翁偶集》记载:“……瘦得仿佛没有形体,越看越让人怜惜;……柔若无骨,越亲近越耐人抚摩。”方绚《香莲品藻》记载:“(一)行走忌讳翘起脚趾;(二)站立忌讳踮起脚后跟;(三)坐着忌讳摆动裙摆;(四)躺着忌讳颤抖双脚。”又说:“瘦则显得寒伧,僵硬则显得矫揉造作,世俗便无药可救了。所以肥润才是丰腴滋润,柔软才是柔媚,清秀才是郁雅。然而肥不在肉多,软不在缠得紧,秀不在鞋履。况且肥、软或许可以从外形追求,秀却只能从神韵中感悟。”
以上无异于妇女界缠足的规范、小脚的正宗,可谓由粗到精,尽善尽美而追求更好。
寅、小足之品鉴
既然对缠法刻意讲求,品评也就精妙绝伦。方绚将小脚的式样分为莲瓣、新月、和弓、竹萌、菱角五种,又衍生出四照莲、锦边莲、钗头莲、单叶莲、佛头莲、穿心莲、碧台莲、并头莲、并蒂莲、同心莲、分香莲、合影莲、缠枝莲、倒垂莲、朝日莲、千叶莲、玉井莲、西番莲共十八种样式,精粗排列,如同科举考试排名一样。其美丑标准,又折算为九品(从略,详见《香莲品藻》)。像方绚这样的人,确实可以说是此道的专家。文人如此挑剔苛求,那么妇女竞相追求美,缠足之风更加盛行,肢体摧残也就无所顾惜了。
卯、小足之崇拜
袁子才《答人求妾书》写道:“今人每每进入花丛,不抬头观看云鬓,先低头察看裙下。”个旧歌谣唱道:“豌豆开花角对角,我劝小妹裹小脚。妹的小脚裹得好,哥的洋烟断得脱。”
河南卫辉歌谣唱道:“高底鞋扎的五色花,看了一人也不差。娘呀,娘呀,咱娶吧!没有钱,挑庄卖地还要娶她!”
河北歌谣唱道:“小红鞋儿二寸八,上头绣着喇叭花。等我到了家,告诉我爹妈:就是典了房子出了地,也要娶来她!”
江西丰城歌谣唱道:“粉红脸,赛桃花,小小金莲一拉抓。等得来年庄稼好,一顶花轿娶到家。”
顾颉刚《吴歌甲集》唱道:“佳人房内缠金莲,才郎移步喜连连。娘子呵,你的金莲怎的小,宛比冬天断笋尖;又好像五月端阳三角粽,又是香来又是甜;又好比六月之中香佛手,还带玲珑还带尖。”
此类歌谣,记录不完,坊间小说描述男性崇拜小脚的地方更多。男性如此崇拜,难怪缠足之道日益兴盛了。
辰、男性之追摹
《燕兰小谱》记载:“听说从前保和部有苏籍伶人沈富官,容貌仪态娇好,缠
足如女子。”不独男伶如是,昔北京亦曾盛行男子以布带裹足,喜御瘦履、仄袜,以为美观,阔斧《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载记甚详。
译脚像女子一样。”不仅男伶如此,从前北京也曾盛行男子用布带裹脚,喜欢穿瘦小的鞋、窄小的袜子,认为这样美观,阔斧在《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一文中记载得非常详细。
△五、缠足禁止时期
(甲)第一期清初至民元
子、政府禁令
清顾治元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二年诏:“以后人民所生女子禁缠足。”顺治十七年,特下制书,普下海隅,痛改积习。有抗旨缠足者,其父若夫杖八十,流三千里。康熙元年,再禁缠足。道光十八年,重申缠足禁令。至光绪二十七年,复下禁缠足上谕。虽以习俗相沿,未易骤变,而亦不能谓为效力毫无。
丑、女子之自觉
清乾隆时赵钧台买妾,有李姓女貌佳,而嫌其足未裹。媒谓女能诗,赵即以“弓鞋”为题面试之,女即书曰:“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又有高阳女子《谢禁缠足表》云:“高阳女子百拜上言:帝妃降于沩▯,神禹娶于涂山,要皆妙丽天然,同大圭之不琢。肤发受之父母,又敢任意损伤?冠履配乎乾坤,何必匠心小大?”至兰陵女子《谢禁缠足表》,语更奇警:“兰陵女子稽首百拜上言:窃维四肢本无二体,痛痒相关;双趺载此一躯,屈伸独重。自炮烙开乎闺阁,咸缩缩如有循;……无罪无辜,群受汤水之糜烂;是矜是式,难忘昼夜之呼号。……且父鞠母怀,男女虽殊,而天性之亲无异。彼姝者子,独非人乎?”女子在清初有此觉悟,尤可矜贵。彼不能诗文之女子,相信具此同感者,数必匪鲜,特狃于习俗,难于拔脱,一旦倡者日多,必愿追踪步伍。
寅、官绅之倡改
清道光年间进士龚自珍所著歌咏中有“娶妻幸得阴山种,玉颜大脚其仙乎”。同治时,蜀人西昆熊子有女三,均不缠足。光绪二十二年,康有为创立不缠足会于广州,成立之初,会员达万人以上。顺德赖弼彤、陈默庵亦创戒缠足会。各会会员大都相约,所生女子不得缠足,所生男子不娶缠足之女。此项高等社会人物加以倡改,下流自多随仿。
卯、文士之讽戒
李汝珍著《镜花缘》,借林之洋被女儿国选作王妃故事,极力描写缠足惨痛情形,以反诸其身之方略,讽规当世。
袁枚《牍外余言》:“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吾以为戕贼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
梁任公《新民丛报》:“……待女子也,有二大端:一曰充服役,二曰供玩好。……龀齿未易,已受极刑。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伤充斥,脓血狼藉。呻吟弗顾,悲啼弗恤,哀求弗应,嗥号弗闻。数月之内,杖而不起;一年之内,舁而后行。”
林琴南伤缠足之害,作《小脚》诗三首,述幼女被缠之苦、遇水灾之悔、遭匪劫之惨,字字有泪,句句刺心。
时贤之《戒缠足歌》二首,一述五龄女子,哭诉缠足之痛;一述幼男啼恳,不纳缠足之妻。虽作者姓氏不传,而文字感人,立信醒世,度非高手不能为也(见贾逸君《中华妇女缠足考》)。
金一系光绪年间鼓吹妇女从事革命者,所作《女界钟》对于缠足有沉痛之警语:“从古灭种亡国,皆由于自造,而非人所能为。今我中国吸烟缠足,男女分途,皆日趋于禽门鬼道,自速其丧魄亡魂而斩绝宗嗣也!”
《三可惜馆丛谈》:“夫君国号称四万万人,因缠足而瘫痪者不下两万万人。……缠足则狼藉其血肉也,戕贼其肢体也。雕额涅齿,无此凶残;断发文身,逊其妖妄。坐是妇职不能修,家事不能理,▯赢荏弱,以终其身。而两足一曲,百骸俱病,母气不足,生于亦不能壮。……凡父母之于子、夫之于妻,则莫不以缠足为事。四德之外,继以双翘;中馈之主,乃求下达。……自六七岁时,即历受惨酷。……举国从风,相率效尤。……父母施之不为虐,儿女受之不为戚,邻里见之不为怪,苟不如是,则反骇诧惊异,加以讪笑。而吾国二万万妇女,遂成无足之人矣。……欧美各国以不缠足之故,有一人则得一人之用;吾国以缠足之故,有两人则失一人之用。……况乎缠足不变,则女学不兴;女学不兴,则
译五、缠足禁止时期
(甲)第一期:清初至民国元年
子、政府禁令
清顺治元年,孝庄皇后谕令:“有将缠足女子送入宫中的,斩首。”顺治二年下诏:“此后百姓所生女子,禁止缠足。”顺治十七年,特别颁布制书,遍及四海,痛改积习。有违抗圣旨缠足的,其父亲或丈夫杖责八十,流放三千里。康熙元年,再次禁止缠足。道光十八年,重申禁止缠足的禁令。到光绪二十七年,又下达禁止缠足的上谕。虽然因习俗沿袭,难以骤然改变,但也不能说毫无效力。
丑、女子的自觉
清乾隆年间,赵钧台买妾,有个姓李的女子容貌姣好,但他嫌她的脚没有裹小。媒人说这女子能写诗,赵就以“弓鞋”为题面试她,女子当即写道:“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又有高阳女子《谢禁缠足表》说:“高阳女子百拜上言:帝妃降生于沩水,神禹娶于涂山,都是天然妙丽,如同大圭不加雕琢。肌肤头发受之于父母,又怎敢任意损伤?冠履配合乾坤,何必刻意追求小巧?”至于兰陵女子《谢禁缠足表》,言语更加奇特警策:“兰陵女子稽首百拜上言:我思四肢本无二体,痛痒相关;双脚承载这具躯体,屈伸最为重要。自从炮烙之刑开用于闺阁,众人都缩手缩脚如同循规蹈矩;……无罪无辜,众人遭受汤水般的糜烂;引以为戒,难忘日夜的呼号。……况且父亲养育母亲怀抱,男女虽然不同,但天性之亲并无差异。那些美丽的女子,难道不是人吗?”女子在清初就有这样的觉悟,尤其值得珍视。那些不能写诗作文的女子,相信具有同样感受的人数必定不少,只是拘泥于习俗,难以摆脱,一旦倡导者日渐增多,必定愿意追随效仿。
寅、官绅的倡导改革
清道光年间进士龚自珍的歌咏中有“娶妻幸得阴山种,玉颜大脚其仙乎”之句。同治年间,蜀人西昆熊子有三个女儿,都不缠足。光绪二十二年,康有为在广州创立不缠足会,成立之初,会员达万人以上。顺德赖弼彤、陈默庵也创办戒缠足会。各会会员大多约定,所生女子不得缠足,所生男子不娶缠足之女。这些上层社会人物加以倡导改革,下层自然多有模仿。
卯、文士的讽喻告诫
李汝珍著《镜花缘》,借林之洋被女儿国选作王妃的故事,极力描写缠足的惨痛情形,以反求诸身的方略,讽喻规劝当世。
袁枚《牍外余言》:“女子脚小,有什么好处?而举世趋之若狂。我认为戕害儿女的手足以取悦媚人,犹如火化父母的骸骨以求福利。”
梁启超《新民丛报》:“……对待女子,有两个大端:一是充当服役,二是供人玩赏。……换牙未毕,已受极刑。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伤充斥,脓血狼藉。呻吟不顾,悲啼不恤,哀求不应,嗥号不闻。数月之内,杖而不起;一年之内,舁而后行。”
林琴南哀伤缠足的害处,作《小脚》诗三首,叙述幼女被缠之苦、遇水灾之悔、遭匪劫之惨,字字有泪,句句刺心。
当时贤者的《戒缠足歌》二首,一首叙述五岁女子,哭诉缠足之痛;一首叙述幼男啼哭恳求,不纳缠足之妻。虽然作者姓氏不传,但文字感人,立信醒世,推测非高手不能为也(见贾逸君《中华妇女缠足考》)。
金一系光绪年间鼓吹妇女从事革命者,所作《女界钟》对于缠足有沉痛的警语:“从古灭种亡国,皆由于自造,而非人所能为。今我中国吸烟缠足,男女分途,皆日趋于禽门鬼道,自速其丧魄亡魂而斩绝宗嗣也!”
《三可惜馆丛谈》:“夫君国号称四万万人,因缠足而瘫痪者不下两万万人。……缠足则狼藉其血肉也,戕贼其肢体也。雕额涅齿,无此凶残;断发文身,逊其妖妄。坐是妇职不能修,家事不能理,羸弱以终其身。而两足一曲,百骸俱病,母气不足,生于亦不能壮。……凡父母之于子、夫之于妻,则莫不以缠足为事。四德之外,继以双翘;中馈之主,乃求下达。……自六七岁时,即历受惨酷。……举国从风,相率效尤。……父母施之不为虐,儿女受之不为戚,邻里见之不为怪,苟不如是,则反骇诧惊异,加以讪笑。而吾国二万万妇女,遂成无足之人矣。……欧美各国以不缠足之故,有一人则得一人之用;吾国以缠足之故,有两人则失一人之用。……况乎缠足不变,则女学不兴;女学不兴,则
民智不育;民智不育,则国势不昌。其牵连而为害者,未有艾也。”所言尤中肯綮。
译民众的智慧得不到培育;民众的智慧得不到培育,国家的形势就不会昌盛。那些相互牵连而造成的祸害,没有止境。”所说的话尤其切中要害。
辰、友邦之讥侮
欧美人以我国女子缠成足形用蜡仿制模型,陈列该邦博物院中。国人睹者,无不愧愤,返国劝戒缠足,以洗此耻。历观上述,缠足至清季已臻极盛,但盛之极亦为衰之始。历代明颁禁令者实肇于清,而女子悟之,官绅改之,文士讥之,友邦侮之,均较各朝为多。此五项之交攻骈击,小足阵垒自见摧裂。其脱缠足痛苦之妇女,虽无详确数目之统计,但争纤竞瘦之风,自可断言稍减。
(乙)第二期民元至民十七革命军北伐成功
子、政府颁布禁止妇女缠足条例
内政部于民国十七年八月颁布全国,河北民政厅于八月十一日转令各县遵照,其条例共十六条。民政厅于九月九日复按照部颁条例,规定办法八条,公布各新闻纸。内容要点如左:
对妇女之规定:未满十五岁之幼女,已缠者立即解放,未缠者不许再缠,违者罚以一元以上、五元以下之金额。三十岁以上之妇女,劝令解放,不在强制。对期限之规定:以三月为劝导期,三月为解放期。
对办法之规定:(一)各县县长及公安局长于城镇集市亲为演讲,随时召集当地士绅耆老,嘱其代为劝导。(二)各界得自由集合,组设放足会。(三)遴派女检查员,协同警察及街长、村长分期检查。
丑、小学课本加入戒缠之专课
劝戒从男女幼生方面入手,使直接戒其本身,间接劝其家族亲友,中华、商务所编课本均然。
寅、报纸之戒缠鼓吹
平津著名报纸,均时载此类文字。吾所知者,北京《晨报》明明君所作《缠足干什么》一题内有云:“在北京方面,那些无智识的妇女,她们到现在还是以为小脚好看,对于女孩于仍然施行那样虐政,不问她痛苦不痛苦,总要把脚心裹成两断,才算尽了她们的责任。……我不知道替女孩裹足的一般妇人们是什么心意,一定要把她们的脚裹得粽子似的,走起路来,总是东一拐西一扭,一步也不能跑快。要说好看吧,这样子实在不大好看。最奇怪的,还有那些腐旧的人们,替他儿子订新妇,总要拣一个小脚的姑娘,好像才能合他的意,这更叫人不解!”天津《新天津报》高天明所著短篇小说《缠足之痛史》有云:“她每天把我的足用尽力量缠包着,没到一月,竟把两只肥胖而自然的足缠得只有三四寸小了。唉!你想,我在这足由大而变小的时候,得怎样的难过呢?每天行路只得爬着用两膝盖当足,但是在背着她的时候,要是教她看见是不行的,不是呵斥,就是打骂,决不能轻轻的放过。在她面前行起路来,总得像一些也不觉疼痛的形状,很自然的向前走着,她这才满意。但是紧缠的两只足,好似刀割心肝一般的疼痛,又那能够自然呢?”二文一系直接警劝,一系小说讽谏,且均系语体,较初期以高文妙歌相戒者,尤易入人心而收良效。其他各报,予所忆及而目前难搜者颇多,亦皆白话。
卯、各省县宣传及切实进行查禁
陕西省
【严禁之动机】:陕西处于西陲,交通不便,故民众对于风俗文化大都仍袭旧道,而以女子缠足更甚。一日,某宫巷大火,焚屋数十椽,死伤者数十,以女子为最多。察其故,均受害于足,惊惶间不能远遁。事闻于民政厅长邓长耀氏,因急发通告,限令女子放足,有不听者惩罚。
【宣传之别开生面】(一)脚带会。邓厅长自提倡放足后,恒私出检查,且嘱在厅人役亦外出私访。见有妇女缠足之脚带,辄取之来,不数日间已集得数千条。邓氏将脚带存放一室,先期函请各县长官,并招请人民,开一脚带会。见者莫不掩鼻而笑,邓氏亲自演说放足。(二)赤脚游行。邓氏复因乡间妇女不能提倡,乃临时组织一种赤脚小脚游行。邓厅长亲自引导,至各乡各邑游行,见有小脚者,善言劝导,并述小脚有何害处,闻者辄动容。沿户发《放足歌》,词亦别开生面,令人发噱,曰;“大嫂脚大走路快,二嫂脚小摇摇摆。大嫂耕田又种菜,种得白菜挑上街;二嫂做不来,
译辰、友邦的讥讽与侮辱
欧美人将我国女子缠成的小脚用蜡仿制模型,陈列在他们国家的博物院中。国人看到后,无不感到羞愧愤慨,回国后劝诫禁止缠足,以洗刷这一耻辱。纵观上述情况,缠足之风到清朝末年已发展到极致,但极盛之时也就是衰败的开始。历代明确颁布禁令的实际上始于清朝,而女子醒悟、官员绅士改变、文士讥讽、友邦侮辱的情况,都比其他朝代要多。这五方面的共同攻击,使得小足的防线自然被摧毁。那些摆脱缠足痛苦的妇女,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但可以断言,争奇斗瘦的风气已经有所减弱。
(乙)第二期 民国元年至民国十七年革命军北伐成功
子、政府颁布禁止妇女缠足条例
内政部于民国十七年八月向全国颁布条例,河北民政厅于八月十一日转令各县遵照执行,该条例共十六条。民政厅于九月九日又按照部颁条例,规定八条实施办法,并在各报纸上公布。内容要点如下:
对妇女的规定:未满十五岁的幼女,已经缠足的立即解放,未缠足的不许再缠,违者处以一元至五元的罚款。三十岁以上的妇女,劝令解放,不强制。对期限的规定:以三个月为劝导期,三个月为解放期。
对实施办法的规定:(一)各县县长及公安局长在城镇集市亲自演讲,随时召集当地士绅长老,嘱咐他们代为劝导。(二)各界可以自由集合,组织放足会。(三)选派女检查员,协同警察及街长、村长分期进行检查。
丑、小学课本加入戒缠足的专课
劝戒从男女幼童方面入手,使直接戒除其自身的缠足行为,间接劝诫其家族亲友,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所编的课本都是如此。
寅、报纸对戒缠足的鼓吹
平津地区的著名报纸,都时常刊登此类文章。我所知道的,北京《晨报》明明君所作的《缠足干什么》一文中写道:“在北京方面,那些没有知识的妇女,到现在还以为小脚好看,对女孩仍然施行那样的虐政,不问她痛苦不痛苦,总要把脚心裹成两截,才算尽了她们的责任。……我不知道替女孩裹足的一般妇人们是什么心意,一定要把她们的脚裹得像粽子似的,走起路来,总是东一拐西一扭,一步也不能跑快。要说好看吧,这样子实在不大好看。最奇怪的,还有那些腐旧的人们,替他儿子订亲,总要拣一个小脚的姑娘,好像才能合他的意,这更叫人不解!”天津《新天津报》高天明所著短篇小说《缠足之痛史》中写道:“她每天用尽力量把我的脚缠包着,没到一个月,竟把两只肥胖而自然的脚缠得只有三四寸小了。唉!你想,我在这脚由大而变小的时候,得怎样的难过呢?每天行路只得爬着用两膝盖当脚,但是在背着她的时候,要是教她看见是不行的,不是呵斥,就是打骂,决不能轻轻的放过。在她面前行起路来,总得像一些也不觉疼痛的形状,很自然的向前走着,她这才满意。但是紧缠的两只脚,好似刀割心肝一般的疼痛,又那能够自然呢?”这两篇文章,一篇是直接警劝,一篇是小说讽谏,且都是白话文,比起初期用高雅诗文劝戒的方式,更容易深入人心而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他各报,我回忆起来但目前难以搜集的很多,也都是白话文。
卯、各省县宣传及切实进行查禁
陕西省
【严禁的动机】:陕西处于西部边陲,交通不便,所以民众对于风俗文化大都仍沿袭旧道,而女子缠足更为严重。一天,某宫巷发生大火,烧毁房屋数十间,死伤数十人,其中以女子最多。查其原因,都是受害于脚,惊惶间不能远逃。此事传到民政厅长邓长耀耳中,他因此紧急发布通告,限令女子放足,有不听者予以惩罚。
【宣传的别开生面】(一)脚带会。邓厅长自提倡放足后,常常私自外出检查,并嘱咐在厅衙门的人役也外出私访。见到妇女缠足的脚带,就取来,没几天已收集到数千条。邓氏将脚带存放在一间屋子里,事先函请各县长官,并招请民众,开一个脚带会。见到的人无不掩鼻而笑,邓氏亲自演说放足的道理。(二)赤脚游行。邓氏又因为乡间妇女难以提倡,于是临时组织一种赤脚小脚游行。邓厅长亲自引导,到各乡各邑游行,见到有小脚的,好言劝导,并讲述小脚有什么害处,听到的人无不感动。挨户发放《放足歌》,歌词也别开生面,令人发笑,曰:“大嫂脚大走路快,二嫂脚小摇摇摆。大嫂耕田又种菜,种得白菜挑上街;二嫂做不来,
跪在河边洗脚带,臭得大家都走开。”又曰:“放脚好,放脚好,大脚姑娘走路快。小脚姑娘走一步来摇两摇,半天摇到山底下,抱着小脚妈妈叫。”
译跪在河边洗裹脚布,臭得大家都走开。”又说:“放脚好,放脚好,大脚姑娘走路快。小脚姑娘走一步摇两摇,半天才摇到山脚下,抱着小脚妈妈叫。”
【罚律之严】经此宣传,妇女在都会者解放甚多,而内地妇女知识卑陋,仍有缠足者。邓氏乃发出极严罚律:凡妇人在四十以外仍不放者,罚大洋二元,二十以外者罚大洋五元,幼者罚大洋十元。自发出后,始渐见解放(以上见十六年《申报》)。
【大规模之亲民大会】于十六年十一月中旬举行,会场在民政厅。最奇特之会场布置,大门内两廊陈列裹脚布,修短阔狭,参差不一,条条下垂,一若百货商店所陈列之围巾然,而裹脚布中亦有血迹斑斓而未及洗净者。二门高悬红绣小脚鞋数百双,尖如角黍,煞是好看。越二门,中山俱乐部之内,右部陈列放足歌曲,曰“放足歌曲展览处”。再后大楼前设大席棚,棚中搭一台,以备化装讲演。民政厅长邓长耀氏,预草宣言印就,用以发给民众。是日邓登台为滑稽突梯之讲演,讲时曾以手持之裹脚布、小脚鞋,嗅之以鼻作欲呕状,令人笑不可仰。适有数闺媛入会场,均三寸金莲,邓氏拥之登台,向群众演讲放足之利益后,亲为解其裹布,群众鼓掌如雷。当群众聆讲后,要求邓夫人登台,俾验其是否大脚。邓夫人即坦然登台,翘其两足任群众之检验。台下欢声腾溢,响遏行云(见十七年《申报》)。
湖北省
【汉口放足运动大会】会场在中央党部妇女部,民国十六年四月十九日开会。到妇女百余人,除妇女法团外,即已经解放小足之妇女,未放者不令入场。开会后,支配职务为总务、宣传、组织、调查、文书、会计、交际、庶务、登录九股,内以宣传、调查二股事务最为繁重。宣传关于文艺方面,有宣传大纲、放足画报、传单通告等;关于动作方面,有组织宣传队、举行宣讲大会、扮演化装讲演三项。
调查,(一)为拟定调查表,(二)为调查各地妇女缠足人数,限三个月调查完毕。开常会每星期两次,各分股每日开股务会议一次。现汉口缠足女子已渐绝迹,即已缠者,亦由妇女放足运动会下令解放,违则处罚。街头巷尾之墙壁上,满贴宣传股之种种寓意字画。(见十六年五月十六日《中报》)。
浙江省
【西湖女子运动大会】会场在旗营公共运动场,发起者妇女协会,目的系提倡剪发、放胸、放足三项。到者悉女界,约千余人。讲员以横河桥女中教员为多。关于放足有“不放足是甘为男子玩物”之惊目旗帜。又有▯娘缠足之考据性旗帜,字句甚多,颇为罕见(事载十六年十月十五日《申报》)。
河南省
【划分时期】分三步时期:(一)讲演、新剧、召集妇女大会。(二)勒令实行。(三)挨户检查。
【罚法】如经过第二步而仍未放,则处罚其家长。
【办理之认真】放足处长邓长耀氏恒亲率放足处人员严潜检查,见有缠足者即令解放,并将脚带携回。且悬有赏格,每脚带百条赏洋五元,由是成绩甚佳,近一月来已检得二万五千四百余条。上月第八次妇女大会中,邓氏亲唱《缠足女子哭五更》小曲,哄动一时(以上见十七年《中报》)。
【以开封为放足模范区】放足处长王开化以开封城内三十岁以下之缠足妇女渐见其少,拟扩大乡村工作。召集庄县长及社长,约以开封四乡如有三十岁以下之缠足女儿,总司令与处长拼命,处长向庄县长拼命,庄县长向各社长拼命。开封为省府所在地点,应造为模范区,以为各县之观摩。
【派各县放足视察团】王处长派往视察,以收实效(以上事载十七年五月二日北京《晨报》)。
【军官士兵家属之首先放足】冯玉祥治豫以来,对于妇女缠足之事极力破除。对于全军官佐兵士家属通令首先放足,为人民提倡,颇著功效(事载十七年六月二四日《益世报》)。
江西省
【南城县】南城缠足之风最盛,三岁以上女子无不受此痛苦,然恬然不觉。迭经胡县长作种种宣传工作,均不见效。近胡县长为扩大宣传起见,又组织妇女放足委员会,四出宣传。另召集全县各界开放足运动大会,
译【处罚律令的严厉】经过这番宣传,都市里的妇女大多获得了解放,但内地妇女见识浅陋,仍有缠足的。邓氏于是颁布了极严厉的处罚律令:凡四十岁以上的妇女仍不解放的,罚款大洋二元;二十岁以上的罚款大洋五元;年幼的罚款大洋十元。律令颁布后,才逐渐见到解放的迹象(以上见于民国十六年《申报》)。
【大规模的亲民大会】于民国十六年十一月中旬举行,会场设在民政厅。会场布置最奇特的是,大门内两廊陈列着裹脚布,长短宽窄参差不齐,条条下垂,宛如百货商店陈列的围巾一般,其中裹脚布上还有血迹斑斑而未洗净的。二门高悬红绣小脚鞋数百双,尖如角黍,煞是好看。越过二门,中山俱乐部内,右侧陈列放足歌曲,称为“放足歌曲展览处”。再往后,大楼前设大席棚,棚中搭一舞台,以备化装讲演之用。民政厅长邓长耀预先起草宣言并印好,用以发给民众。当日邓氏登台作了滑稽突梯的讲演,讲演时曾手持裹脚布、小脚鞋,用鼻子嗅了嗅,做出欲呕的样子,令人笑得直不起腰。恰逢几位闺中女子进入会场,均是小脚,邓氏拥她们登台,向群众演讲放足的利益后,亲自为她们解开裹布,群众鼓掌如雷。当群众听完讲演后,要求邓夫人登台,以便检验她是否是大脚。邓夫人便坦然登台,翘起双脚任群众检验。台下欢声腾溢,响遏行云(见于民国十七年《申报》)。
湖北省
【汉口放足运动大会】会场设在中央党部妇女部,民国十六年四月十九日开会。到场妇女百余人,除妇女团体外,都是已经解放小脚的妇女,未放足的不予入场。开会后,分配职务分为总务、宣传、组织、调查、文书、会计、交际、庶务、登录九股,其中宣传、调查两股事务最为繁重。宣传方面,关于文艺的,有宣传大纲、放足画报、传单通告等;关于行动的,有组织宣传队、举行宣讲大会、扮演化装讲演三项。
调查方面,(一)拟定调查表,(二)调查各地妇女缠足人数,限三个月调查完毕。常会每星期开两次,各分股每日开股务会议一次。现在汉口缠足女子已渐绝迹,即使是已缠足的,也由妇女放足运动会下令解放,违者处罚。街头巷尾的墙壁上,贴满了宣传股的各种寓意字画。(见于民国十六年五月十六日《中报》)。
浙江省
【西湖女子运动大会】会场设在旗营公共运动场,发起者是妇女协会,目的是提倡剪发、放胸、放足三项。到场者全是女界,约千余人。讲员以横河桥女中教员为多。关于放足,有“不放足是甘为男子玩物”的醒目旗帜。又有考证〇娘缠足的旗帜,字句甚多,颇为罕见(事载民国十六年十月十五日《申报》)。
河南省
【划分时期】分三个时期:(一)讲演、新剧、召集妇女大会。(二)勒令实行。(三)挨户检查。
【处罚办法】如经过第二步而仍未放足的,则处罚其家长。
【办理的认真】放足处长邓长耀常亲自率领放足处人员严密潜行检查,见有缠足者即令解放,并将脚带携回。且悬有赏格,每缴获脚带百条赏大洋五元,因此成绩甚佳,近一月来已检得二万五千四百余条。上月第八次妇女大会中,邓氏亲唱《缠足女子哭五更》小曲,轰动一时(以上见于民国十七年《中报》)。
【以开封为放足模范区】放足处长王开化因开封城内三十岁以下的缠足妇女渐少,拟扩大乡村工作。召集庄县长及社长,约定开封四乡如有三十岁以下的缠足女儿,总司令与处长拼命,处长向庄县长拼命,庄县长向各社长拼命。开封是省府所在地,应造成模范区,以供各县观摩。
【派各县放足视察团】王处长派往视察,以收实效(以上事载民国十七年五月二日北京《晨报》)。
【军官士兵家属首先放足】冯玉祥治理河南以来,对于妇女缠足之事极力破除。对全军官佐兵士家属通令首先放足,为人民提倡,颇著功效(事载民国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益世报》)。
江西省
【南城县】南城缠足之风最盛,三岁以上女子无不受此痛苦,然而恬然不觉。屡次经胡县长作种种宣传工作,均不见效。近日胡县长为扩大宣传起见,又组织妇女放足委员会,四处宣传。另召集全县各界开放足运动大会,
到会人数约万余人,日则游行,夜则化装。又组织检查队分道检查,收罗小足之鞋带数十担,埋于城内天一山,并竖一大碑,文曰“小足鞋带冢”,俾行人往来触目惊心,借以自傲(事载十七年《中报》)。
译到会人数大约有一万多人,白天游行,夜晚化装。又组织检查队分路检查,收缴小脚女子的鞋带数十担,埋在城内的天一山,并立起一块大石碑,碑文写着“小足鞋带冢”,使过往行人触目惊心,借此自我夸耀(此事记载于十七年的《中报》)。
甘肃省
【兰州举行放足运动大会】近日在总指挥部门前开兰州市放足运动会,除散布印刷品并讲演外,更由小学学生演新剧《天足》,唱《天足歌》,以资宣传。又有兰州东关周姓夫妇,因周姓童养媳缠足,致该媳脚趾堕落三个,当令该夫妇肩背旗一面,上书缠足痛苦,带领童养媳游行各街市及会场示众。其经劝导放足妇女甚多,均觉悟缠足痛苦,甚愿解除云(事载十七年六月十七日《新天津报》)。
河北省
【河间县】县长王善友就职以来,对于政务之进行不遗余力。近张贴布告,劝令放足,并附放足方法,分条指示,详细无遗。布告录左:革命进步,党国昌明。举凡旧制,极宜革新。忆吾河间,昔为畿屏。久困积压,民众呻吟。生气不振,固步自封。男蓄发辫,沿习满清。污秽龌龊,实不卫生。且碍工作,转运不灵。猪尾其名,可耻孰甚。女子缠足,其害尤深。若受桔桎,曲屈莫伸。阻止血脉,尤碍育生。有伤人道,痛苦难名。弱国弱种,并弱自身。方今党化,万事革新。男女独立,经济平衡。发辫缠足,难以留存。铲除解放,还我天真。以便工作,而利谋生。发吾党国,民族精神。父老兄弟,诸姑姊妹,自兹以往,务望利行。痛苦解除,用快平生。今此宣传,冀希唤醒。如有再违,自招严惩。切切指导,其各只遵。
放足方法尤切实际,并录于左:
(一)做放足鞋时,比平时所穿的尺码要长一寸或半寸。穿的时候,如觉着鞋头太宽,可用棉花填塞;俟觉着脚渐渐的放大时候,再把棉花渐渐的减少,至不填塞棉花为止。(二)截短裹脚布,只留一尺或二尺,略为缠绕,使脚慢慢的舒展才好。千万别即行除去脚布,以免血脉流行太暴,致发生痛肿之患,初放脚时须特别注意。(三)每天晚间用热水洗脚,水内加醋少许。
(四)用棉填塞脚趾间,使脚趾逐渐的展开。
(五)每晚睡时,须脱去脚布和袜子,使血脉流通。早起仍松松裹上,至不肿痛时再将脚布完全取消。(六)照此方法去做,一个月即可放开。既免苦痛,且不致生出别的毛病来(以上均载十七年八月十四日《益世报》)。
【正定县举行放足会】十七年九月举行。在县署大堂高搭席棚,招集各机关人员、各村村长佐、乡甲长、各界民众、全县办理公务人员开放足大会,当场每人发章程一份、放足图画五张、标语十余种,与会者一万余人。县长莅会演说,切实劝导。各机关及绅学各界襄助,轮流演说提倡。责成各村长佐担任,于限期内将各村妇女之缠足者一律解放(见十七年九月九日《益世报》)。
【学生不娶缠足妻】正定自开放足大会以来,连日解放者已实繁有徒。近又由许县长发起,拟将全县各级小学生联合一气,组织不娶缠足妇女会,令饬教育局王局长督促进行。并制造徽章二千枚,上刊“正定县放足会”,下刊“不娶缠足妻”,中刊青天白日。凡入会者佩于制服上,以资识别(见十七年九月七日《新天津报》。)
【宁津县成立天足会】简章共分八章,已呈准教育厅备案。内容最要者为第五章“劝戒之方法”:(子)全县未缠足之妇女,不得再缠。
(丑)凡已缠足之妇女,年在十八岁以下者一律解放。
(寅)凡已缠足之年长妇女,其鞋不得再饰弓底。
(卯)自本章程公布后,限两个月内一律放尽。过期有不放者,一经查出或被告发,即科其家长以罚金。其数目属子、丑二项者,每人每月科以一元之罚金;属寅项者,每人每月科以五角之罚金;贫苦无力者,改为拘留一月;误告者加倍科罚。(辰)其已定婚之妇女,尚未出嫁为夫家所阻挠者,则加倍罚其夫家。
(巳)所得之罚金,除补助本会经费外,余悉分配四乡女校(采自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益世报》)。
综观中期之严禁缠足,较初期已为具体。缠足之风,与放足运动适成反比例。惜予所得史料,仅《申报》、《益世报》、
译甘肃省
【兰州举行放足运动大会】近日在总指挥部门前召开兰州市放足运动会,除了散发印刷品和进行演讲外,还由小学生演出新剧《天足》,演唱《天足歌》,以此作为宣传。又有兰州东关周姓夫妇,因为周家的童养媳缠足,导致该媳妇脚趾脱落三个,当时责令这对夫妇肩背一面旗帜,上面写着“缠足痛苦”,带领童养媳在各街市及会场游行示众。经过劝导而放足的妇女很多,都觉悟到缠足的痛苦,非常愿意解除缠足(此事记载于民国十七年六月十七日《新天津报》)。
河北省
【河间县】县长王善友就职以来,对于政务的推行不遗余力。最近张贴布告,劝令放足,并附上放足方法,分条指示,详细无遗漏。布告内容如下:革命进步,党国昌明。凡是旧制度,极宜革新。回想我们河间,昔日是京畿屏障。长久困于积压,民众呻吟。生气不振,固步自封。男子蓄发辫,沿袭满清习俗。污秽龌龊,实在不卫生。而且妨碍工作,行动不灵便。猪尾般的名字,耻辱莫过于此。女子缠足,危害尤其深重。如同遭受桎梏,弯曲无法伸展。阻碍血脉流通,尤其妨碍生育。有伤人道,痛苦难以言表。弱国弱种,同时也削弱自身。当今推行党化教育,万事革新。男女独立,经济平衡。发辫和缠足,难以留存。铲除解放,还我天真。以便工作,利于谋生。发扬我党国民族精神。父老兄弟,各位姑嫂姐妹,从此以后,务必切实执行。解除痛苦,平生快事。如今进行宣传,希望唤醒众人。如有再违抗,自招严惩。切实指导,各自遵照执行。
放足方法尤其切合实际,也记录如下:
(一)制作放足鞋时,比平时穿的尺码长一寸或半寸。穿的时候,如果觉得鞋头太宽,可以用棉花填塞;等到感觉脚渐渐放大时,再把棉花逐渐减少,直到不再填塞棉花为止。(二)截短裹脚布,只留一尺或二尺,略微缠绕,使脚慢慢舒展才好。千万不要立即除去脚布,以免血脉流动过于猛烈,导致发生肿痛之患,初放脚时须特别注意。(三)每天晚间用热水洗脚,水中加少许醋。
(四)用棉花填塞脚趾间,使脚趾逐渐展开。
(五)每晚睡觉时,须脱去脚布和袜子,使血脉流通。早起仍松松裹上,直到不肿痛时再将脚布完全取消。(六)按照此方法去做,一个月即可放开。既免苦痛,且不致生出别的毛病(以上均记载于民国十七年八月十四日《益世报》)。
【正定县举行放足会】民国十七年九月举行。在县署大堂高搭席棚,召集各机关人员、各村村长佐、乡甲长、各界民众、全县办理公务人员开放足大会,当场每人发放章程一份、放足图画五张、标语十余种,与会者一万余人。县长到会演说,切实劝导。各机关及绅学各界协助,轮流演说提倡。责成各村长佐担任,在限期内将各村妇女中的缠足者一律解放(见民国十七年九月九日《益世报》)。
【学生不娶缠足妻】正定自开放足大会以来,连日来解放者已实繁有徒。最近又由许县长发起,拟将全县各级小学生联合起来,组织不娶缠足妇女会,命令教育局王局长督促进行。并制造徽章二千枚,上面刻着“正定县放足会”,下面刻着“不娶缠足妻”,中间刻着青天白日。凡入会者佩戴在制服上,以资识别(见民国十七年九月七日《新天津报》)。
【宁津县成立天足会】简章共分八章,已呈报教育厅备案。内容最重要的是第五章“劝戒之方法”:(子)全县未缠足的妇女,不得再缠。
(丑)凡已缠足的妇女,年龄在十八岁以下者一律解放。
(寅)凡已缠足的年长妇女,其鞋不得再装饰弓底。
(卯)自本章程公布后,限两个月内一律放尽。过期有不放者,一经查出或被告发,即对其家长处以罚金。其数目属于子、丑两项者,每人每月处以一元之罚金;属于寅项者,每人每月处以五角之罚金;贫苦无力者,改为拘留一月;误告者加倍处罚。(辰)其已定婚的妇女,尚未出嫁而被夫家阻挠者,则加倍处罚其夫家。
(巳)所得之罚金,除补助本会经费外,余全部分配给四乡女校(采自民国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益世报》)。
综观中期之严禁缠足,较初期已为具体。缠足之风,与放足运动适成反比例。惜予所得史料,仅《申报》、《益世报》、
《晨报》、《新天津报》之断简零编,未能广为摭辑。似此陕西、湖北、浙江、河南、江西、甘肃、河北为省仅七之消息,恐不足以概全国。惟敢臆测者,此七省中之陕西、甘肃、河南,为缠风最烈之省分,此而已收大效,则余省或能收效更大。果以上各省城市已收大效,全国各省城市自必闻风兴起,尤著绩效。特欲竟全功,端在乡村之深入。山陬海ㄛ、僻邑边区,葆此陋俗自为天地者,衡其数量或且十倍于都邑。吾人自不得以躁躞街头者胥属放足妇女,而谓希望已达也。
译《晨报》、《新天津报》上的残篇断简,未能广泛搜集整理。像这样仅涉及陕西、湖北、浙江、河南、江西、甘肃、河北这七个省份的消息,恐怕不足以概括全国的情况。但我敢推测的是,在这七省之中,陕西、甘肃、河南是缠足风气最严重的地区,既然这些地区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那么其他省份或许能取得更大的成效。如果上述各省的城市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各省的城市自然也会闻风而动,成效会更加显著。然而想要彻底完成这一事业,关键在于深入乡村。那些在山隅海边、偏僻县城和边远地区,保持着这种陋习、自成一方天地的地方,按数量衡量或许比大城市还要多出十倍。我们自然不能因为街头奔跑的都是放足妇女,就认为希望已经实现了。
(丙)第三期民十七至民二十以后
子、民众教育勃兴中之革除缠足习尚改良风俗,劝导放足,为民教重要问题之一部。办理者多受专门训练,理论切合实际,方法亦变换适应,为一般民众之导师,能深入民间,推行无间。遇有讲演游艺,或以谱为俗曲,曼声歌唱;或以编为鼓词,播板高歌;更有时编成新剧,现身警世。民众学校、民众教育馆、民众茶园、讲演所、阅报社,莫不随时随地设法开导放足。此项民教人员,江苏、浙江、河北、广东均于省县立有专校,以扩专才,且为永久机关,源源造就。其效率较年开一二次放足大会,事后责成乡甲长者,效大而力伟。将来民教发达进于极盛时代,即缠足恶习完全禁绝确期,此吾所敢断言者也。
丑、人祸天灾之威迫使缠足为自然的解放
年来水灾普遍全国,兵祸、匪祸蔓延各省。男子转徙四方,妇女流为难民,衣食不足,生死莫卜,遑计足之小大?惟有任其展舒,无心缠束。即其女孩,方厌其追随之不勇,孰有肯加紧缠使艰于行,而以重携引之苦者?且即祸戡乱弭,庆返梓乡,因足小艰行几濒险域。惊定回忆,当有深悔我生不辰,不幸赋为女身者。最近龙江失守,马军北退,城内妇女竞效男装,免招注视、冀脱倭奴之奸污者,不知凡几。度此后缠足之风当不禁而自衰,终且不见于今世,仅为历史上之一种陈俗,于演古剧时偶一见之已耳。
寅、老壮日减使缠足为自然的削除
老媪壮妇,因足骨已曲而不愿解放者甚多。若辈在禁缠条例上仅列劝导之群,不加强制之律,置身社会,终其天年。老壮尽逝,幼少无再缠者,此风逐为自然的削除。
卯、男性对女性之美已易标准,缠足之风亦为自然的灭绝
昔者男性对女性之美,金莲重于丽颜。女子缠足,自相竞尚,谚有“有钱难买裙边俏”者,其醉心崇尚可以想见。殆西俗东渐,天足大兴,一般男子目光骤移,竟有“凡新皆美,凡旧必媸”之风气。俗必趋时,饰求革旧,命之曰摩登,呼之为时髦。旧有缠足之妻,多成弃妇;纤小难放之足,每致离婚。夫足必忍痛以求小,固夫宠也,结果适得其反,谁愿甘心为之?尝闻妻以小足见憎于夫者,彻夜浸足于冷水,以促解放,其苦较缠时更倍之。终以有心趋时,无术展舒,其怨母之缠其足也,较以足大而怨母之弛其缠者,同一而弗异矣。吾人试读《东方杂志》二十七卷《除夕城中的二妇人》一文,则旧式女子之处境,宁不大可悯欤?吾人又尝见中年妇人放足后,其行路迟笨苦形于色者,亦昌为新式冀悦其夫之心理有以致之也。故足之放否,权实操之男性,女性不过为男性求美标准过程中之试验品。观于男性心理之移易,则缠足之习当为自然的灭绝。
辰、交通日便,缠足之风亦为自然的消灭
都市妇女缠足易于促其解放者,以交通甚便,俗尚易移也。将来铁路兴筑,则陬ㄛ亦沐新风,缠足旧俗必且如敝展之弃置者。
总此五因,在近代中之势域日展,缠足旧垒无术阻御,或且保一衰字而不得,且终须禁绝弗存。惟实现尚须时日,目前虽进行积极,而旧俗仍未可侮,固非一蹴之微所可望于斯境者也。
【参考书报】贾逸君:《中华妇女缠足考》李一粟:《从金莲说到高跟鞋》(《妇女杂志》第十七卷第五号)
高天明:《缠足之痛史》(民国十五年《新天津报》)
董作霖:《我对于缠足的感触》(第四年第二期《丰润教育旬报》)
朱善芳:《缠足和解放的方法》(第七年第三十三期《丰润教育旬报》)阔斧:《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十六年北京《晨报》)
悴民:《三可惜馆丛谈》(十六年天津《益世报》)
心心:《心有所开随笔》(十六年上海《中报》)
明明:《缠足干什么》(十七年北京《晨报》)
各省放足运动要闻(十六年十七年《益世报》、《新天津报》、《申报》、《晨报》)
◎天足考
译(丙)第三期:民国十七年至民国二十年以后
子、在民众教育蓬勃兴起中革除缠足陋习、改良风俗,劝导放足,是民众教育重要内容的一部分。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大多受过专门训练,理论切合实际,方法也灵活适应,作为一般民众的导师,能够深入民间,推行工作毫无间断。遇到演讲或游艺活动时,有时将内容谱成俗曲,轻声歌唱;有时编成鼓词,打着鼓板高声吟唱;有时还编成新剧,现身说法以警示世人。民众学校、民众教育馆、民众茶园、演讲所、阅报社,无不随时随地设法开导民众放足。这类民众教育人员,江苏、浙江、河北、广东等省都在省、县两级设立了专门学校,以扩充专业人才,且作为常设机构,源源不断地培养人才。其效果比每年开一两次放足大会,事后责成乡里甲长去执行,要强大且有力得多。将来民众教育发展至极盛时期,就是缠足恶习完全禁绝的确切时期,这是我敢断言的。
丑、人祸天灾的威力迫使缠足自然解放
近年来水灾遍布全国,兵祸、匪祸蔓延各省。男子四处流离迁徙,妇女沦为难民,衣食不足,生死难料,哪里还顾得上脚的大小?只有任其舒展,无心再缠束。即使是女孩,正嫌她们追随行动不便,谁肯加紧缠足使其行走艰难,而承受沉重携带之苦呢?况且即使祸乱平息,庆幸返回故乡,也因脚小行走艰难而几乎陷入险境。惊魂未定回忆往事,应当有深深悔恨自己生不逢时、不幸身为女性的。最近龙江失守,马军北退,城内妇女竞相效仿男装,以免招致注视、希望逃脱日寇奸污的,不知有多少。估计此后缠足之风当不禁而自衰,最终将在今世消失,仅成为历史上的一种陈俗,只在演出古装剧时偶尔见到罢了。
寅、老年和壮年妇女日渐减少,使缠足自然消除
老年和壮年妇女,因足骨已弯曲而不愿解放的很多。这类人在禁缠条例上仅列入劝导对象,不加强制法律,让她们在社会中度过余生。老壮一代全部逝去,幼少一代不再缠足,这种风气便自然消除。
卯、男性对女性美的标准已经改变,缠足之风也自然灭绝
过去男性对女性美的标准,认为金莲比美丽的容颜更重要。女子缠足,互相竞相比尚,谚语有“有钱难买裙边俏”之说,其醉心崇尚的程度可以想见。待到西方习俗传入东方,天足大兴,一般男子的目光骤然转移,竟有“凡是新的都美,凡是旧的都丑”的风气。习俗必然趋时,装饰追求革新,称之为摩登,呼之为时髦。旧有的缠足妻子,多成为被抛弃的妇人;脚小难以放大的,常导致离婚。丈夫要求脚小必须忍痛,本是希望得到丈夫宠爱,结果适得其反,谁愿甘心为之呢?曾听说妻子因小脚被丈夫憎恶,彻夜将脚浸在冷水中以加速解放,其痛苦比缠足时更甚。终究是因为有心趋时,却无术舒展,她们怨恨母亲缠足,与因脚大而怨恨母亲放松缠足的人,是一样的。我们试读《东方杂志》第二十七卷《除夕城中的二妇人》一文,旧式女子的处境,难道不是大可怜悯吗?我们又曾见到中年妇人放足后,走路迟缓笨拙、苦形于色的,这也是为了迎合新式丈夫的心理所致。所以脚放不放,权力实际上掌握在男性手中,女性不过是男性求美标准过程中的试验品。观察男性心理的变化,缠足之习当自然灭绝。
辰、交通日益便利,缠足之风也自然消灭
都市妇女缠足易于促其解放,是因为交通非常便利,习俗容易改变。将来铁路兴建,偏远地区也能沐浴新风,缠足旧俗必将像破鞋一样被抛弃。
总结这五个原因,在近代其势力范围日益扩展,缠足旧垒无法抵御,或许连保持衰退都做不到,最终必须禁绝而不存在。只是实现尚需时日,目前虽然积极进行,但旧俗仍未可轻视,固非一蹴而就所能期望达到此境界的。
【参考书报】贾逸君:《中华妇女缠足考》李一粟:《从金莲说到高跟鞋》(《妇女杂志》第十七卷第五号)
高天明:《缠足之痛史》(民国十五年《新天津报》)
董作霖:《我对于缠足的感触》(第四年第二期《丰润教育旬报》)
朱善芳:《缠足和解放的方法》(第七年第三十三期《丰润教育旬报》)阔斧:《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十六年北京《晨报》)
悴民:《三可惜馆丛谈》(十六年天津《益世报》)
心心:《心有所开随笔》(十六年上海《中报》)
明明:《缠足干什么》(十七年北京《晨报》)
各省放足运动要闻(十六年十七年《益世报》、《新天津报》、《申报》、《晨报》)
◎天足考
略
徐珂
云钩落凤,席上杯飞;香屑眠龙,掌中鞍拓。瘦将魂断,齐宫则步步生莲;弱情人扶,唐殿则纤纤如月。红妆黑狱,作俑何年?碧血朱颜,滥觞此日。则有海东畸逸,城北风流;头责文工,肤受痛切。雕车问俗,理箧衍以晨吟;玉尺量才,擘蛮笺而瞑写。传诸苕玉,目以词豪;传在缥缃,资为谈助。遂使堕怀一握,姗姗或大踏步而来;从教缠足双行,落落皆不旋踵而去。《天足考略》者,乃吾友杭县徐子仲可之近著也。嗟乎!雕题凿齿,彼独何人?高髻细腰,我闻如是。冯小怜之画阁,抱月飘烟;袁大舍之妆楼,啼珠泣玉。猗欤药石,宛矣琼瑶;返璞还真,意犹是也。调铅杀粉,义或取诸。华严四照,首詹文字之祥;迷迭三熏,足起幽忧之疾。属当写定,谨诿弁言。君如宋玉,咏雄风以自豪;仆惭王筠,赋雌霓而作序。无锡王蕴章。
译云钩落凤,席上杯飞;香屑眠龙,掌中鞍拓。瘦将魂断,齐宫则步步生莲;弱情人扶,唐殿则纤纤如月。红妆黑狱,作俑何年?碧血朱颜,滥觞此日。则有海东畸逸,城北风流;头责文工,肤受痛切。雕车问俗,理箧衍以晨吟;玉尺量才,擘蛮笺而瞑写。传诸苕玉,目以词豪;传在缥缃,资为谈助。遂使堕怀一握,姗姗或大踏步而来;从教缠足双行,落落皆不旋踵而去。《天足考略》者,乃吾友杭县徐子仲可之近著也。嗟乎!雕题凿齿,彼独何人?高髻细腰,我闻如是。冯小怜之画阁,抱月飘烟;袁大舍之妆楼,啼珠泣玉。猗欤药石,宛矣琼瑶;返璞还真,意犹是也。调铅杀粉,义或取诸。华严四照,首詹文字之祥;迷迭三熏,足起幽忧之疾。属当写定,谨诿弁言。君如宋玉,咏雄风以自豪;仆惭王筠,赋雌霓而作序。无锡王蕴章。
我国妇女以缠足闻于世,为欧美人诟病久矣。清光绪戊戌,上海士大夫有天足会及不缠足会之设,著书宣讲,劝告遐迩。将使全国妇女,未缠者全其真,已缠者弛其缚;助生理之发育,洒国民之耻辱,意甚盛也。天足者,天然之足也。“天足”二字,至是始成名词。抑知吾国古昔自有天足,晚近以来,亦复所在皆有。徒以人民久习专制,富贵、贫贱阶级之见,深入人心。原野编氓,非士大夫所习不及见,或见之而漠不加察耳;且又自居文明,于天足众多之地辄视为野蛮,转斥其犹未进化。怀此见者,几十人而九也,是丹非素,浸成风会。吾闻而愤之,愤富贵、贫贱之不平等至于斯极,庸庸心目中,犹复视贫贱者之尚为人类耶?其与印度之分人民为四级,实无以异也。于是博稽载籍,证以见闻,凡古今之天足可考者悉著于篇。明达君子,或不河汉斯言乎?
古昔妇女之足,与男子无异。《周礼》有屦人,掌王及后之服屦,为赤舄、黑舄、赤舄、黄舄、青勾、素屦、葛屦,辨外内命夫、命妇之功屦、命屦、散屦。是男女之履,固同式也。
《汉宫春色·汉孝惠张皇后外传》云:“一日,帝至后宫,两宫人为后洗足。帝坐而观之,笑曰:‘阿嫣年少而足长,几与朕足相等矣。’又谓宫人曰:‘皇后▯▯々跗圆白而娇润,汝辈谁能及焉?’”曰“足长”、曰“胫跗圆白”,天足之证也。
《汉宫春色·汉鲁元公主外传》云:“母吕后,高帝为亭长时,家贫,盛夏治田,母女皆跣足蓬首,汗流浃面,不知其瘁。”足而跣,亦天足之证也。《唐六典·内官尚服》注谓皇后、太子妃青袜舄,加金饰。开元时,或著丈夫衣靴。《唐文皇长孙后绣履图》所绘,与男子无异。武则天画像之芳趺,亦类长孙。唐滕王尝淫府中诸官妻,崔简妻郑氏取只履击王,败面破额;唐段成式光风亭夜宴,妓有醉殴者,成式赋诗记事,有“掷履仙凫起,扯衣胡蝶飘”之句。妇女之履可击可掷,其非缠足者可知。是唐代妇女无论贵贱,固非必缠足也。
《太平御览》云:“昔制履,男子方头,妇人圆头。”《湛渊静语》云,宋程伊川家妇女俱不裹足,不贯耳。后唐刘后不及履,跣而出。是可知宋与五代贵族妇女之不尽缠足也。
前清康熙元年,诏禁妇女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家长。时某大员上疏,有“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一语。后以讦告架诬,纷纷而起。七年,副都御史王熙奏请免禁,从之。此则深可致惜者也。
乾隆间,关内旗人有仿汉族之缠足者。高宗恶其变乱旧制,一再降旨严禁。同化之效至此,奇矣。
至见于古之诗赋者,若古乐府有《双行缠曲》,或疑为缠足之证,非也。曲云:“朱丝系腕绳,真如白雪凝。”又云:“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晋陶潜《闲情赋》云:“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宋谢灵运诗云:“可怜谁家妇,缘流洗素足。”唐李白诗云;“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又云:“屐上足如霜,不著鸦头袜。”咏足而言其白、言其妍、言其素,其不缠可知。“双行缠”者,乃缠其两股,非缠足也。是唐以前之俗尚,固犹贵天足也。
清龚自珍好言天足,生平屡见歌咏。有句云:“姬姜古妆不如市,赵女轻盈蹑锐屣。侯王宗庙求元妃,徽音岂在纤厥趾?”又云:“娶妻幸得阴山种,玉颜大脚其仙乎?”又云:“大脚鸾文□,明妆豹尾车。”于举世披靡之日而言及此,其识见诚高人一等哉!现代天足,为清光绪戊戌以前所已有者。(从略)
京兆之大兴、宛平土著,除满洲、蒙古、汉军向为天足(其散居各省者亦均天足,惟广东省城之汉军缠足)外,贫贱妇女,京谚所谓“小住家”者,亦皆不缠。密云有满、蒙二族,皆天足。
直隶庐龙、丰润、易、承德、宣化五县之满、蒙二族为天足。奉、吉、黑三省天足甚多。间有缠者,则直、鲁、苏、浙之侨民也。山东德、益都,河南开封,山西太原,江苏江宁
译我国妇女以缠足闻名于世,被欧美人诟病已经很久了。清光绪戊戌年间,上海的士大夫设立了天足会和不缠足会,著书宣讲,劝告远近之人。目的是让全国的妇女,未缠足的保全其天然形态,已缠足的解除束缚;帮助生理发育,洗刷国民的耻辱,意图非常宏大。天足,就是天然的脚。“天足”这两个字,到这时才成为专用名词。然而要知道,我国古代本来就有天足,晚近以来,也到处都有。只是因为人民长期习惯于专制,富贵与贫贱的阶级观念,深入人心。乡野平民,不是士大夫所熟悉或看不到的,或者看到了也漠不关心;况且又自居文明,对于天足众多的地方往往视为野蛮,反而斥责他们尚未进化。持有这种看法的人,十个人里有九个,是非颠倒,逐渐形成风气。我听说后感到愤慨,愤慨富贵与贫贱的不平等竟到了这种地步,在平庸人的心目中,难道还视贫贱者为人类吗?这与印度将人民分为四个等级,实际上没有区别。于是我广泛查阅典籍,用见闻来证实,凡是古今天足可考证的都记载在文章中。通达事理的君子,或许不会认为这些话荒诞不经吧?
古代妇女的脚,与男子没有区别。《周礼》中有屦人,掌管国王和皇后穿的鞋,有赤舄、黑舄、赤舄、黄舄、青勾、素屦、葛屦,辨别内外命夫、命妇的功屦、命屦、散屦。这说明男女的鞋子,本来样式相同。
《汉宫春色·汉孝惠张皇后外传》记载:“有一天,皇帝到后宫,两个宫人为皇后洗脚。皇帝坐着观看,笑着说:‘阿嫣年轻而脚长,几乎和我的脚一样长了。’又对宫人说:‘皇后的脚圆白而娇嫩润泽,你们谁能比得上?’”说“脚长”、说“小腿和脚背圆白”,这是天足的证明。
《汉宫春色·汉鲁元公主外传》记载:“母亲吕后,在高祖做亭长时,家里贫穷,盛夏耕作田地,母女都赤脚蓬头,汗水流满面颊,不知道劳累。”脚而赤足,也是天足的证明。《唐六典·内官尚服》注解说皇后、太子妃穿青袜舄,加上金饰。开元年间,有时穿男子的衣服和靴子。《唐文皇长孙后绣履图》所画的,与男子没有区别。武则天画像中的脚,也类似长孙皇后。唐滕王曾经淫乱府中官员的妻子,崔简的妻子郑氏拿起一只鞋打滕王,打烂了他的脸和额头;唐段成式在光风亭夜宴,妓女中有醉酒殴打人的,段成式赋诗记录此事,有“掷履仙凫起,扯衣胡蝶飘”的诗句。妇女的鞋可以击打可以投掷,可见她们不是缠足。这说明唐代妇女无论贵贱,本来就不一定缠足。
《太平御览》记载:“从前制作鞋子,男子方头,妇人圆头。”《湛渊静语》记载,宋代程伊川家的妇女都不裹脚,不穿耳洞。后唐刘皇后来不及穿鞋,赤脚出来。由此可知宋代与五代贵族妇女并不都缠足。
前清康熙元年,下诏禁止妇女缠足,违者惩罚其父母家长。当时某位大官上疏,有“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一句话。后来因为揭发告密、构陷诬告,纷纷而起。七年,副都御史王熙奏请免除禁令,皇帝听从了。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乾隆年间,关内旗人有模仿汉族缠足的。高宗厌恶他们改变旧制,一再下旨严禁。同化的效果到了这种地步,真是奇怪。
至于见于古代诗赋的,如古乐府有《双行缠曲》,有人怀疑是缠足的证据,不对。曲子说:“朱丝系腕绳,真如白雪凝。”又说:“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晋陶潜《闲情赋》说:“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宋谢灵运诗说:“可怜谁家妇,缘流洗素足。”唐李白诗说:“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又说:“屐上足如霜,不著鸦头袜。”咏脚而说它白、说它美、说它素净,可见不是缠足。“双行缠”,是缠裹两条大腿,不是缠脚。这说明唐以前的风尚,本来还是崇尚天足的。
清龚自珍喜欢谈论天足,生平多次歌咏。有诗句说:“姬姜古妆不如市,赵女轻盈蹑锐屣。侯王宗庙求元妃,徽音岂在纤厥趾?”又说:“娶妻幸得阴山种,玉颜大脚其仙乎?”又说:“大脚鸾文□,明妆豹尾车。”在举世都随波逐流的时候谈论这个,他的见识确实高人一等!现代天足,是清光绪戊戌以前就已经有的。(从略)
京兆的大兴、宛平土著,除满洲、蒙古、汉军向来是天足(他们散居各省的也都是天足,只有广东省城的汉军缠足)外,贫贱妇女,京谚所谓“小住家”的,也都不缠。密云有满、蒙两个民族,都是天足。
直隶庐龙、丰润、易、承德、宣化五县的满、蒙两个民族是天足。奉、吉、黑三省天足很多。偶尔有缠足的,则是直、鲁、苏、浙的侨民。山东德、益都,河南开封,山西太原,江苏江宁
、江浦、六合、丹徒,福建闽侯,浙江杭州,湖北江陵,陕西西安,甘肃宁夏、武成、庄浪,四川成都,广东番禺,有满、蒙二族皆天足(以上各县皆旗军驻防地)。甘肃回族皆天足,其徙居他省者,亦效汉族之缠足。新疆天足颇多,不仅回族。
译江浦、六合、丹徒,福建闽侯,浙江杭州,湖北江陵,陕西西安,甘肃宁夏、武成、庄浪,四川成都,广东番禺,这些地方的满、蒙两族都是天足(以上各县均为旗军驻防地)。甘肃的回族也都是天足,那些迁徙居住到其他省份的回族,也效仿汉族缠足。新疆天足的人很多,不仅仅是回族。
广东、广西各县多天足,不仅蛋女、猖女也。柳城、来宾等县,时有为旅客舁舆之妇女,俗呼曰“八卦轿”。贵州苗女外,亦间有天足,清贝青乔诗注云:“苗女不履不袜,跣足而行。”蒙古、西藏、青海为蒙、藏、回三族聚居之地,故皆天足。
江苏大江南北皆有天足,惜未普及。
吴下风俗,乡妇十九不缠足。田中诸事,妇女往往代夫之劳。非田忙时,则倩妆卖俏,虽面黑足污,自有一种搔头弄姿态度。详见《天籁按语》。清季麒光诗云:“临淮道中逢田妇,赤脚蓬头立高土。”江都西北乡皆天足,名“黄鱼”。清高望曾诗云:“江北女儿贱如麻,未婚先已归郎家。东邻新妇才三日,便脱红裙踏水车。短裤高裙双足跣,生平未识绮罗温。”安徽,皖北多天足,如合肥、庐江、巢、无为、天长等县。
江西,龙南、定南、虔南三县有与械斗之役者,巾帼尚武,诚特色哉。吉安、赣、雩都、信丰富贵家妇女亦力田。崇义富室嫁女,奁具甚丰,而媒氏必先询有遣嫁草履若干。故赣省多天足。福建,各县多天足,有首戴金翠而跣足行市者。闽南更有巫女,刘銮《五石瓠》云,“闽妇女多不袜。”浙江,浙东无天足,浙西时有所见,丐户即俗所谓之“堕民”皆天足。
湖北,襄阳农家皆天足,多从其夫耕田。
湖南,天足颇多,不仅与粤接壤之各县也。沅陵、辰溪、溆浦、芷江、黔阳、麻阳各县,在科举时代,生员出应乡试,其妇辄担行李以从。四川,仅冕宁、邛崃、大邑、西充、南部五县有之。然观清人笔记所载,则蜀中固天足夥多之地也。刘銮《五石瓠》云:“四川妇人多殊色,稼妆而跣其胫,无膝衣,无行缠,无跣,如霜素足,曾见于大市中,不以为异。”邱炜菱《菽园赘谈》云:“蜀江古号佳丽地,故多瑰姿殊色。独至裙下双钩,恒不措意,居恒辄跣其足,无膝衣,无行缠,行广市中。闻之初颇尚弓弯,自流贼之乱,惨遭荼毒,故至今群以为戒。”(注:张献忠屠四川,刖妇人纤足聚成山尖以为笑乐,破襄阳时亦尽斫城中妇女之纤趾也。)以上不标县名之省,以各县皆有天足也。
【附录】
缠足之始,世人率引“金莲”、“新月”故事为证,则以齐东昏侯之潘妃、南唐李后主之宫嫔▯娘,由是人多效之。又有谓始于唐太宗时者,则见于宋车若水《脚气集》。又谓始于五代者,则见于陶宗仪《辍耕录》、张邦基《墨庄漫录》也。实则周、秦始有一二,自汉、晋以至唐、宋,日渐增益,至元、明而大盛,乃遂相沿成俗,以天足为贫贱人之专有物矣。抑又闻之,唐有官妓,教坊乐部,粉黛成列,凡遇宴会,辄令歌舞自效。继以舞时足巨非美观也,乃绕帛使纤,便于回旋行进,则窈纠容与而益增仪态矣,于是士大夫悦之。良家妇女乃以为取媚男子之道在是,而富贵之家为尤甚,则以逸居无事,务为修饰,但求得充男子之玩物已也。久之群相仿效,浸成风尚,以至于今(今上海妇女服装无不取法于[A106][A107],亦其例也)。盖缠足之事,起源于唐,滋蔓于宋,而大盛于元、明。若由唐以上溯前代,仅有一二为特殊之妆饰,不能以少数而概全体也。《史记》云:“临淄女子弹弦缠纵。”又云:“今赵女、郑姬,揄修袖,蹑利屐。”曰“缠”、曰“利”,可知其非天足矣。
史游《急就章》云“ヒ▯▯角”,注:“ヒ谓革履,头深而兑(兑与锐同),底平而薄者,今俗谓之跣子。▯,薄革履也。▯角,当▯其角,举足乃行。”革履有角,其足之小可知。
《汉书·地理志》“赵女弹弦ㄢε”,师古注:ε与屣同,小履之无跟者也,贴谓轻蹑之也。”是渐有以足小为贵之义也。《汉隶释》云:“汉武梁祠画老莱之母、曾子之妻,履头皆锐。”则缠足滥觞于周之证也。陶宗仪《辍耕录》云:“晋永嘉元年,ヒ鞋用黄草,宫内妃御皆著,始有伏鸠头履子。”“伏鸠头”状其纤也,足纤故履纤也。《
译广东、广西各县多有不缠足的妇女,不仅仅是蛋家女、獞家女。柳城、来宾等县,时常有替旅客抬轿的妇女,俗称“八卦轿”。除了贵州的苗族妇女外,也间或有不缠足的,清代贝青乔的诗注说:“苗族妇女不穿鞋袜,赤脚行走。”蒙古、西藏、青海是蒙古族、藏族、回族聚居的地方,所以都是不缠足的。
江苏长江南北都有不缠足的妇女,可惜没有普及。
苏州一带的风俗,乡下妇女十有八九不缠足。田里的各种农活,妇女往往代替丈夫劳作。不是农忙的时候,就打扮得花枝招展,卖弄风情,虽然面色黝黑、脚上沾泥,自有一种搔首弄姿的情态。详见《天籁按语》。清代季麒光的诗说:“在临淮道中遇到田间的农妇,赤脚蓬头站在高地上。”江都西北乡都是不缠足的,名叫“黄鱼”。清代高望曾的诗说:“江北的女子贱如麻,没结婚就已经嫁到夫家。东邻的新媳妇才过门三天,就脱下红裙去踩水车。穿着短裤和高裙,双脚赤裸,一生未曾见识过丝绸罗裙的温暖。”安徽,皖北地区多有不缠足的,如合肥、庐江、巢县、无为、天长等县。
江西,龙南、定南、虔南三县有参与械斗的妇女,巾帼尚武,确实是特色。吉安、赣县、雩都、信丰等地的富贵人家妇女也从事田间劳动。崇义县富有人家嫁女儿,嫁妆非常丰厚,而媒人必须先询问陪嫁的草鞋有多少双。所以江西省多有不缠足的。福建,各县多有不缠足的,有头戴金翠首饰却赤脚走在街市上的。闽南更有巫女,刘銮《五石瓠》说:“福建妇女大多不穿袜子。”浙江,浙东没有不缠足的,浙西偶尔能见到,丐户即俗称为“堕民”的都是不缠足的。
湖北,襄阳的农家都是不缠足的,大多跟随丈夫耕田。
湖南,不缠足的很多,不仅仅是与广东接壤的各县。沅陵、辰溪、溆浦、芷江、黔阳、麻阳各县,在科举时代,生员外出参加乡试,他们的妻子就挑着行李跟随。四川,只有冕宁、邛崃、大邑、西充、南部五县有不缠足的。但是看清代笔记所载,四川原本就是不缠足妇女众多的地方。刘銮《五石瓠》说:“四川妇女多容貌出众,穿着粗布衣裳而赤露小腿,没有护膝的衣物,没有裹腿布,没有鞋袜,像霜雪一样洁白的脚,曾在大市中见到,人们不以为奇怪。”邱炜菱《菽园赘谈》说:“蜀江古来号称佳丽之地,所以多容貌出众的女子。唯独对于裙下的双脚,常常不在意,平时就赤着脚,没有护膝的衣物,没有裹腿布,在广阔的街市中行走。起初还崇尚弓鞋,自从流寇之乱,遭受残酷的毒害,所以至今大家以此为戒。”(注:张献忠屠杀四川,砍下妇女的小脚堆积成山尖以此取乐,攻破襄阳时也将城中妇女的小脚趾全部砍断。)以上不标县名的省份,是因为各县都有不缠足的。
【附录】
缠足的起源,世人通常引用“金莲”、“新月”的故事作为证据,认为是从齐东昏侯的潘妃、南唐李后主的宫嫔窅娘开始,于是人多效仿。又有说始于唐太宗时期的,见于宋代车若水的《脚气集》。又有人说始于五代,见于陶宗仪《辍耕录》、张邦基《墨庄漫录》。实际上周、秦时期始有一二例,自汉、晋以至唐、宋,日渐增多,到元、明时期大为盛行,于是沿袭成俗,认为不缠足是贫贱之人所独有的。又听说,唐代有官妓,教坊乐部,粉黛成行,凡是遇到宴会,就让她们歌舞献艺。接着因为跳舞时脚大不美观,就用帛缠绕使脚变细,便于回旋行进,于是姿态柔美从容而更增仪态,士大夫因此喜欢。良家妇女认为取悦男子的方法在于此,而富贵之家尤其严重,因为她们闲居无事,务求修饰,只求成为男子的玩物罢了。久而久之大家互相仿效,逐渐形成风尚,以至于今天(如今上海妇女的服装无不取法于[A106][A107],也是同样的例子)。大概缠足这件事,起源于唐代,滋长蔓延于宋代,而在元、明时期大为盛行。如果从唐代向上追溯前代,仅有一二例作为特殊的妆饰,不能以少数概括全体。《史记》说:“临淄女子弹琴,脚上缠绕纵带。”又说:“如今赵女、郑姬,举起修长的衣袖,穿着尖头鞋。”说“缠”、说“利”,可知那不是不缠足的脚。
史游《急就章》说“革履角”,注:“革指皮鞋,头深而尖(尖与锐同),底平而薄的,现在俗称为跣子。角,薄皮鞋也。角,应当包裹其角,抬起脚才能行走。”皮鞋有角,可知脚很小。
《汉书·地理志》“赵女弹弦屣”,师古注:“屣与屣同,没有后跟的小鞋,贴谓轻步走。”这是渐渐有以脚小为贵的意思。《汉隶释》说:“汉代武梁祠画像中老莱子的母亲、曾子的妻子,鞋头都是尖的。”这是缠足滥觞于周代的证据。陶宗仪《辍耕录》说:“晋永嘉元年,鞋用黄草,宫内妃嫔都穿,开始有伏鸠头履子。”“伏鸠头”形容其纤细,脚纤细所以鞋也纤细。
南史》云:“羊侃有弹筝人陆大喜,着鹿角爪,长七寸,时人谓能掌中舞。”能舞于掌中,足之小可知矣。《南部烟花记》云:“有陈宫卧履。”伊世珍《▯郎▯记》云:“徐玉英卧履皆以薄玉花为饰,内散以龙脑诸香屑,谓之:玉香独见鞋’。”卧时犹履,缠足可知。《诚斋杂志》云:“天宝间,桃源女子吴寸趾。”以足小得名,此则明言缠足矣。《姚鹫尺牍》云:“马嵬老妪得太真锦袜以致富。其女名玉飞,得雀头履一只,真珠饰口,薄檀为苴,长仅三寸。”足若不缠,能缩至三寸耶?《宋史》:“汉平元年,韩维为颍王记室。侍王坐,有以弓鞋进者,维曰:‘王安用舞靴?’”足不缠,鞋何能作弓样耶?陆游《老学庵笔记》云:“宣和末,女子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若非缠足,鞋底焉能尖耶?
译《南史》记载:“羊侃有一位弹筝的艺人叫陆大喜,她戴着鹿角制成的指甲套,长达七寸,当时的人说她在手掌中也能跳舞。”既然能在手掌中跳舞,那她的脚之小巧就可想而知了。《南部烟花记》记载:“陈朝宫中有供卧床时穿的鞋子。”伊世珍在《琅嬛记》中写道:“徐玉英卧床时穿的鞋子都用薄玉花做装饰,里面撒有龙脑等各种香屑,称为‘玉香独见鞋’。”睡觉时还穿着鞋,可见缠足之俗已然存在。《诚斋杂志》记载:“天宝年间,有一位名叫吴寸趾的桃源女子。”她因脚小而得名,这便明确指出了缠足之事。《姚鹫尺牍》记载:“马嵬坡的一位老妇人因得到杨贵妃的锦袜而致富。她的女儿名叫玉飞,得到一只雀头鞋,鞋口用珍珠装饰,鞋垫用薄檀木制成,长度仅有三寸。”如果脚不缠裹,怎么能缩到三寸长呢?《宋史》记载:“汉平元年,韩维担任颍王的记室。陪同王爷就座时,有人进献弓鞋,韩维说:‘王爷哪里用得着舞靴?’”如果脚不缠裹,鞋子怎么能做成弓形呢?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写道:“宣和末年,女子的鞋底尖端由两种颜色合成,名叫‘错到底’。”如果不是缠足,鞋底怎么能做成尖形呢?
沈德符《敝帚斋余谈》云:“元杨铁崖好以妓鞋纤小者行酒,此亦用宋人例。而倪元镇以为秽,每见之辄大怒避席去。明隆庆间,何元朗觅得南院王赛玉红鞋,每出以觞客,座中多因之酩酊,王▯州至作长歌以纪之。”妓鞋行酒,自宋以迄元、明皆有之,缠足之风久矣。至见于古之歌咏者,《汉焦仲卿诗》云:“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唐玄宗《咏锦袜》诗云:“琼钩窄窄,手中弄明月。”白居易诗云:“小头鞋履窄衣裳。”杜牧诗云:“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韩▯诗云:“六寸肤圆光致致。”唐尺亦小,六寸略如今之四寸耳。夏侯审《咏被中绣鞋》诗云:“云里蟾钩落凤窝。”宋徐积诗云:“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读此可知自汉以至唐、宋已有缠足者,浸久浸多,特未如元、明以来之盛耳。灵犀按:以上所录照,《天足考略》原文加以删简。《天足考略》为“天苏阁丛刊”中之一种,商务印书馆出版。
◎谈莲
爱莲居士
缠足盛行之日,学者竟无人鸣不平,反多提倡者。袁随园、李松石、俞正燮等虽托小说笔记以讽,替无辜弱女呼吁,但从未闻堂堂正正著论立说以矫恶俗者。习俗之深,足见一斑。天足运动萌秀之际,妇女因放足而致夫妻反目、翁姑虐待者,时有所闻。沭阳女士胡仿兰因提倡放足,竟遭翁姑虐毙,小说改良社有《女铜像》小说一种,详叙其事,又载女士《戒缠足歌》乙首,文不大佳,亦不失雅。为天足牺牲,女士诚第一人也。
天足运动之最先提倡者,为耶稣会之教士李德夫人,其后康广仁、梁启超继之,遂蒸蒸日上。中国劝放足之最早刊物,为《采菲》所记之《劝放脚图说》,此外尚有昌明公司出版之《不缠足画报》、上海天足会出版之《天足会报》,其文图皆可作一种参考,惜此刻竟绝版矣。冯焕章先生之治西北也,以放足列为要政之一。令豫、陕、甘三省皆设放足处,文牍往来,职员济济。并以杨慕时兼甘肃放足处长、邓长耀兼陕西放足处长、薛笃弼兼河南放足处长,考成解脚布之多寡,定职员县长之勤惰,县长因遗误放足而被撤职者,时有所闻。其认真精神,令人钦佩之至。
◎葑菲闲谈邹英物极必复。时至今日,又一易而为“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矣。读者将疑为束足之风又重炽乎?曰决非决非,吾之言兹乃程说之相对论耳。自高跟抬头以后,凡妇女为人藐视,为人不齿,为人遗弃,为人离异,其症结咸系此一双小脚之上。厥例綦众,前已一再记之,而事实又随时随地可以目击。总之,小脚妇女见不得人而已。
高飞记《见不得人之今昔》云:“小足时代妇女的脚,是越缠得小越好,其缠得不大不小的莲船,是见不得人的。无论如何,在人面前总得遮遮掩掩,以盖藏她脚的丑(按,麻大胖肥、莲船盈尺是昔美人的缺陷)。假使她们坐在炕上的话,有两种现象:一是小脚妇女,故意将脚露在盘了腿的膝盖上以自炫;一是脚不小的妇女,亻局促的将一只压在臀下的脚往底下压了又压,又将一只膝下的脚用袄襟盖了又盖。现在却不然了,大翻个儿,大脚称为天足,不但可以摆在稠人广众中毫无愧色,还可以夏天赤着足,穿上高跟鞋,在马路上踱来踱去,有时还要光着脚鸭子,在海滨去印鸿爪。而遮遮掩掩见不得人的,反是小小金莲了。”今日小脚之痛苦,又不仅见不得人而已也。小则遭侮辱,大则丧生命,宇宙之广,竟无三寸立锥之地。此皆有事实可以佐证,绝非故以危言耸人之听闻也。
数年前,西安严禁缠足妇出入公共场所,烟台则限制缠足妇在街市行走,开封有警察当街剥卸足缠之举。其最惨酷者,则为漳州之鞭足,《新夜报》有记云:“闽省近派员赴漳州劝放足,而妇女依然不改,有谩骂者。乃思得一法:令劝告人各持一鞭,凡小脚妇女上街,即以鞭鞭其脚,惊逃则逐之。小脚点地带跳带跌,至家已不胜其娇喘,而追逐者复在后嘲之曰:‘汝以
译沈德符在《敝帚斋余谈》中说:“元代的杨铁崖喜欢用妓女中脚最小的鞋子来行酒令,这也是沿袭宋人的旧例。而倪瓒(字元镇)认为这是污秽之事,每次见到这种行为就勃然大怒,离开座位回避。明代隆庆年间,何元朗寻得南院王赛玉的红鞋,常常拿出来给客人斟酒,座中人多因此喝得酩酊大醉,王〇州甚至作长歌来记载此事。”用妓女的鞋子行酒令,从宋代到元、明都有,可见缠足的风气已经很久了。至于在古人的歌咏中见到的,《汉焦仲卿诗》说:“脚下穿着丝织的鞋子,纤细地迈着细碎的步子。”唐玄宗《咏锦袜》诗说:“玉钩般的脚趾窄窄的,手中仿佛捧着明月。”白居易诗说:“小巧的鞋履,窄小的衣裳。”杜牧诗说:“用镶金的尺子裁减四分,纤细如玉笋的脚趾裹在轻云般的袜中。”韩〇诗说:“六寸的脚圆润光滑,光泽动人。”唐代的尺子也小,六寸大约相当于现在的四寸。夏侯审《咏被中绣鞋》诗说:“云中的蟾钩落入凤窝。”宋代徐积诗说:“只知道束缚四肢,却不知道包裹双脚。”读这些诗可知,从汉代到唐、宋已有缠足的人,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只是不像元、明以来那样盛行罢了。灵犀按:以上所录照《天足考略》原文加以删减精简。《天足考略》是“天苏阁丛刊”中的一种,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谈莲
爱莲居士
缠足盛行之时,学者竟无人为此鸣不平,反而多有提倡者。袁枚(号随园)、李兆洛(号松石)、俞正燮等人虽然借小说笔记进行讽刺,替无辜的弱女呼吁,但从未听说有人堂堂正正地著论立说以矫正这种恶俗。习俗之深,由此可见一斑。天足运动萌芽之际,妇女因放足而导致夫妻反目、公婆虐待的事情,时常有所听闻。沭阳女士胡仿兰因提倡放足,竟遭公婆虐待致死,小说改良社有一部《女铜像》小说,详细叙述了此事,又载有女士的《戒缠足歌》一首,文字虽不算佳,也不失雅致。为天足运动牺牲,女士确实是第一人。
天足运动的最早提倡者,是耶稣会的教士李德夫人,其后康广仁、梁启超相继提倡,于是运动蒸蒸日上。中国劝放足最早的刊物,是《采菲》所记载的《劝放脚图说》,此外还有昌明公司出版的《不缠足画报》、上海天足会出版的《天足会报》,其文章和图画都可作为参考,可惜现在竟然绝版了。冯焕章先生治理西北时,将放足列为重要政务之一。命令豫、陕、甘三省都设立放足处,公文往来频繁,职员众多。并任命杨慕时兼任甘肃放足处长、邓长耀兼任陕西放足处长、薛笃弼兼任河南放足处长,根据收缴解脚布的多寡,来评定职员和县长的勤惰,县长因延误放足事务而被撤职的,时常有所听闻。其认真精神,令人钦佩至极。
◎葑菲闲谈
邹英
物极必反。时至今日,又变成了“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局面。读者可能会怀疑束足之风又重新炽盛了吗?回答说:绝对不是,绝对不是,我所说的乃是程说相对论的意思。自从高跟鞋流行以后,凡是妇女被人藐视、被人不齿、被人遗弃、被人离异,其症结都系在这双小脚上。例子极多,前面已经一再记载,而事实又随时随地可以目睹。总之,小脚妇女见不得人而已。
高飞记《见不得人之今昔》说:“小足时代妇女的脚,是越缠得小越好,其缠得不大不小的莲船,是见不得人的。无论如何,在人面前总得遮遮掩掩,以掩盖她脚的丑(按,麻大胖肥、莲船盈尺是昔美人的缺陷)。假使她们坐在炕上的话,有两种现象:一是小脚妇女,故意将脚露在盘了腿的膝盖上以自炫;一是脚不小的妇女,局促地将一只压在臀下的脚往底下压了又压,又将一只膝下的脚用袄襟盖了又盖。现在却不然了,大翻个儿,大脚称为天足,不但可以摆在稠人广众中毫无愧色,还可以夏天赤着足,穿上高跟鞋,在马路上踱来踱去,有时还要光着脚鸭子,在海滨去印鸿爪。而遮遮掩掩见不得人的,反是小小金莲了。”今日小脚的痛苦,又不仅见不得人而已。小则遭侮辱,大则丧生命,宇宙之广,竟无三寸立锥之地。此皆有事实可以佐证,绝非故意用危言耸听之语来吓唬人。
数年前,西安严禁缠足妇女出入公共场所,烟台则限制缠足妇女在街市行走,开封有警察当街剥卸足缠之举。其最惨酷的,则为漳州的鞭足,《新夜报》有记载说:“闽省近派员赴漳州劝放足,而妇女依然不改,有谩骂者。乃思得一法:令劝告人各持一鞭,凡小脚妇女上街,即以鞭鞭其脚,惊逃则逐之。小脚点地带跳带跌,至家已不胜其娇喘,而追逐者复在后嘲之曰:‘汝以
小足为美,今欲逃不得,盍早放却。’”焚琴煮鹤,可谓极尽侮辱之能事。又此辈劝告人(“劝告”二字不知作何解)当为大脚男子,设亦受人鞭逐,其窘迫之状,亦能有胜于小脚女子者否?借此而恶作剧,“恕”之一字,已非若辈之所知矣。
译“小脚被视为美,如今想逃也逃不掉,何不早点放开呢。”焚琴煮鹤,可以说是将侮辱的手段用到了极致。又这类人劝告他人(“劝告”二字不知作何解)应当成为大脚男子,假如他们也遭受别人的鞭打驱逐,那窘迫的状况,难道会比小脚女子更严重吗?借此来恶作剧,“恕”这个字,已经不是这类人所懂得的了。
因放足委员之蛮干而逼死缠足女子者,如光普所记之《洛阳金莲劫》云:“洛阳放足委员会派周委员赴乡下检查放足,至焦寨地方,少妇长女缠足者颇多。周委员见李姓院内一少女双足尖尖,见周避去,周追入强令脱袜检验,露出缠足白布。周委员以为有犯禁令,科以十五元之罚金,后经女父辩别,卒不允。女被罚后,视为奇耻大辱,遂生自杀之念,乘人不备,投入井中而毙。其父又为乡下愚氓,不敢出头违抗。好好的一个如花之女,就这样香消玉殒了。现在我们拿以上的事实来论,禁止妇女们缠足,应当得先加以劝告,后继以科罚,慢慢的用劝导的法子来对付乡下的妇女,那才是一种法子。倘若是贴出布告去,然后就不管民人们如何表示,就出去检查,不遵的就罚,这样未免有点太残忍。这事情若是移到女的父亲是生在城里,他女儿要是因为检查致死,那大可以告周委员一状,不能就任他这样的逍遥法外。不过他们是生在乡间,乡下人向来是怕事的,所以就平白的送了一条命,敢怒而不敢盲的就这样了事了。”此仅举一以例百耳,他若因遭检查员强奸羞愤自尽,及父母因不胜缠足罚款之负担而逼令自尽者,亦数见报载。
司民牧者于莅任之始,往往欲改革一二庶政以沽名,然又往往为土劣所反抗而捍格难行。惟妇女为无抵抗者,于是禁缠足照例为新官上任之开台戏,至奉令承教者又以此为戏弄妇女之工具,欣然执行。动机已不甚善,办法又不合理,流弊百出,岂无因而至耶?试举一二为证。如春水《记元氏县放足官司》云:“县长委天足会调查员二人,月各支薪廿元。因此廿元薪金引人注意,争相谋充,结果县教育局长挟党部指导委员之威,介绍其媳为监察员。于是支出陡增,遂加罚款收入为补救之策。民怨沸腾,指为虐政。按放足本属善政,而善政竟为生财聚敛之道,是岂提倡放足者所能料?”又《农报》载:“河津县长训令所属各村,凡妇女缠足罚款,应由被罚人自出,不得摊派。如村长以村款垫交,则责令赔补。”寥寥数语,重重黑幕。村长而贪横者,摊派及于不缠足者,以渔利自肥;村长而谨愿者,不忍为此无名之征,乃将公款垫交,暂图塞责。最受切肤之痛者,哀哀无告之村民也。又耀原《评征缠足捐》云:“不从根本着想,使缠足的女子自己觉悟到缠足是有碍卫生,把社会的观点逐渐反方向转移过来,而单寓禁于征,酌捐若干,其结果能否不如理想的美满,不必饶舌,事实会证明。”抨击缠足捐体无完肤。然习非为是,今之借禁缠为名而聚敛是实者,固不可胜计也。
在此种种压迫之下,因妇女本属弱者,惟有逆来顺受而已,仅旁观偶有为之鸣不平者,如《大公报》社论有云:“官吏办事动成强迫,其尤不愿其私生活之受人干涉。夫如鸦片赌博,事关法禁,自可干涉。若一般衣食住行上习惯之改良,只有因势利导,不可陷于高压。从前有因强迫放足,而使妇女含羞自尽者矣。”
秋漪之《缓急轻重论》云:“一切地方行政,如整顿财政,以利民生;严修军备,以防盗匪,皆刻不容缓者也。他如振兴教育、努力建设,皆吾人所切盼者也。今舍此而不为,徒事于次要之放足会,其用意何在?实非吾人之所能解者矣。当此国基初定之秋,应否以此等放足会为先务,愿国人有以教我。”又邹淑珍女士《为已缠足的妇女请命》云:“大辫垂垂,小脚尖尖,确属有碍观瞻。但是剪辫很简便的,不妨从严办理,当街逼剪也算不了一回事,并且一剪便了,毫无挂碍。放足比较的没有这样简单。我想应当注意于未缠者,绝对不许缠,若已缠者的放,可以稍从宽大。好在只要没有新的小脚增加起来,老的总可以死一个少一个的了。
谨为我辈罪孽深重,已缠足而无法变成天足的妇女请命。望主张严禁缠足的先生们,依忠恕之道,平心静气地读一遍,功德无量。”余以邹之主张最合情理。“禁缠”(即禁止未缠者缠)与“劝放
译因为放足委员蛮干而逼死缠足女子的,如光普所记的《洛阳金莲劫》所说:“洛阳放足委员会派周委员到乡下检查放足,到了焦寨地方,那里少妇和长女中缠足的很多。周委员看见李姓院子里有一个少女双脚尖尖,看见周委员就躲开,周追进去强行命令她脱袜检验,露出了缠足的白布。周委员认为她违反了禁令,处以十五元的罚金,后来经过女孩父亲辩解,最终也不被允许。女孩被罚后,视为奇耻大辱,于是产生了自杀的念头,趁人不备,跳入井中而死。她的父亲又是乡下的愚民,不敢出头违抗。好好的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就这样香消玉殒了。现在我们拿以上的事实来讨论,禁止妇女缠足,应当先加以劝告,随后再处以罚款,慢慢地用劝导的方法来对待乡下的妇女,那才是一种办法。如果是贴出布告,然后就不管百姓如何表示,就出去检查,不遵守的就罚款,这样未免有点太残忍。这件事如果移到女孩的父亲是城里人,他女儿因为检查致死,那完全可以告周委员一状,不能让他这样逍遥法外。不过他们是生在乡间,乡下人向来怕事,所以就白白地送了一条命,敢怒而不敢言地就这样了结了。”这只是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众多情况罢了,其他如因遭检查员强奸羞愤自尽,以及父母因无法承受缠足罚款的负担而逼令女儿自尽的,也屡见报端。
治理百姓的官员在到任之初,往往想要改革一两件政务以博取名声,然而又往往遭到地方劣绅的反抗而难以推行。只有妇女是没有抵抗能力的,于是禁止缠足照例成为新官上任的开场戏,至于那些奉命行事的人又以此为戏弄妇女的工具,欣然执行。动机已经不够善良,办法又不合理,弊端百出,难道没有原因吗?试举一两个例子为证。如春水《记元氏县放足官司》所说:“县长委派天足会调查员两人,每月各支薪二十元。因为这二十元薪金引人注意,争相谋求担任,结果县教育局长凭借党部指导委员的威势,介绍他的儿媳担任监察员。于是支出陡然增加,便增加罚款收入作为补救措施。民怨沸腾,指责这是暴政。按说放足本是善政,而善政竟然成了生财聚敛的手段,这难道是提倡放足者所能预料到的吗?”又《农报》记载:“河津县长训令所属各村,凡妇女缠足罚款,应由被罚人自己拿出,不得摊派。如果村长用村款垫付,则责令其赔偿。”寥寥数语,揭露重重黑幕。村长如果贪婪蛮横,就将罚款摊派到不缠足的人身上,以谋取私利;村长如果谨慎老实,不忍心征收这种无名之税,就用公款垫付,暂且应付差事。最受切肤之痛的,是那些哀哀无告的村民。又耀原《评征缠足捐》所说:“不从根本着想,使缠足的女子自己觉悟到缠足有碍卫生,把社会的观点逐渐反向转移过来,而仅仅寓禁于征,酌情征收若干捐款,其结果能否如理想般美满,不必多言,事实会证明。”对缠足捐的抨击可谓体无完肤。然而习非为是,如今借禁止缠足之名而行聚敛之实的人,实在数不胜数。
在这种种压迫之下,因为妇女本就属于弱者,只能逆来顺受而已,仅有旁观者偶尔为之鸣不平,如《大公报》社论所说:“官吏办事动辄强迫,尤其不愿私生活受人干涉。至于鸦片赌博,事关法禁,自然可以干涉。若是一般衣食住行上习惯的改良,只有因势利导,不可陷入高压。从前有因强迫放足,而使妇女含羞自尽的。”
秋漪的《缓急轻重论》说:“一切地方行政,如整顿财政,以利民生;严修军备,以防盗匪,都是刻不容缓的。其他如振兴教育、努力建设,都是我们所殷切期盼的。如今舍弃这些不做,只从事次要的放足会,其用意何在?实在不是我们所能理解的。当此国基初定之时,是否应以这些放足会为先务,愿国人能教我。”又邹淑珍女士《为已缠足的妇女请命》说:“大辫垂垂,小脚尖尖,确实有碍观瞻。但是剪辫很简便,不妨从严办理,当街逼剪也算不了什么,并且一剪就了,毫无挂碍。放足比较起来没有这样简单。我想应当注意于未缠者,绝对不许缠,若已缠者的放足,可以稍从宽大。好在只要没有新的小脚增加起来,老的总可以死一个少一个了。谨为我辈罪孽深重、已缠足而无法变成天足的妇女请命。望主张严禁缠足的先生们,依忠恕之道,平心静气地读一遍,功德无量。”我认为邹的主张最合情理。“禁缠”(即禁止未缠者缠)与“劝放
”(即劝导已缠者放),确应分别处理,除幼女未缠者严禁缠裹外,已缠者应不问年龄,概以转移心理之方法,劝导其自动解放。如是新缠者不再发生,已缠者亦日就减少,其收效之宏,必胜于蛮干万万也。
译(即劝导已经缠足的人放开),确实应当分别处理,除了严禁对未缠足的幼女进行缠裹外,对于已经缠足的人,不应区分年龄,一律采用转移心理的方法,劝导她们自动解放。这样,新缠足的现象就不会再发生,已缠足的人数也会日渐减少,其取得的巨大成效,必定比强行蛮干好上万倍。
放足条例每不问足之大小及缠之程度,而以年为断,此不合情理之办法也。
盖尽有幼女而足已缠断,不堪再放者;亦尽有中老妇人而粗缠略裹、解除极易者,正不可同日而语。寻常以三十岁为缠放鸿沟之判,迩读《烬余录》云:“金兀术略苏,……妇女三十以上及三十以下向未裹足与已生产者,尽戮无遗。”一则因三十以下裹足而无容身之地,一则以三十以下裹足而性命苟全,何三十岁之与妇女缠足,常成不解之缘也?《汉皋归客谈》云:“党务训练班自下令妇女一律放足后,即逐户入查,见有缠足者立令解去足缠,不听则执足去履强取。武汉妇女犹多缠足,六七十岁老媪更无一天足,此俗尚使然,非其罪也。兹乃不问老幼,皆不得免,妇女受辱者,无不愤恨痛哭。又武汉《民报》馆有女职员七八人,而以女仆四五人侍之,仆皆缠足,班员巡行至馆,亦逼女仆取去足缠。明日《民报》评论,谓放足固为善政,惟老妪自当豁免。班员怒拥至馆交涉,几酿事端。”此因强迫而启纠纷者也。更有酿成民变者,如《申报》(十八年三月十九日)所载滕县红枪会事变,即以“放任妇女缠足”为口号。总之,缠足制度固万无任其存在之理,特亦不容操切从事耳。
《读平绥旅行通信后》云:“已经脚面折、骨头断、裹好的小脚,放了也是无法望其恢复原来的长大,照事实说,就是不放是小脚,放了照样也是小脚。”此言已裹小之足可以不必放。又前河南教育厅长史宝安之演词云:“妇女缠足,习惯已久,与欧美学者,极知细腰之弊而不能骤除者,其例正同。此时能一律提倡天足固善,若犹未必,毋宁取其近俗而易行者,先减轻其危害分量,以能排斥尚窄小之风为上,期以数年,逐渐改良。若持之过急,则抵抗力大,求速反迟,不可不知也。”又江西《万字埠农村改进报告》云:“放足与禁赌戒烟完全不同,不能用强制方法变更,只能用和平方法改革。本此原则,用各种方式劝导,先使农民了解缠足之害,然后由农民自动改革。”此皆不主鲁莽躁进者,要皆蔼然仁者之言。
《时事新报·图画新闻》(宣统间出版)载:“河南抚院为破除缠足之害,必须当道者躬行表率。嗣后无论绅宦妇女,一律改作圆头薄底靴,俾民间得资楷模。”又《东鳞西爪》记:“泰山之巅有东岳庙,庙中供娘娘一位,泥塑金身,三寸金莲。每届春夏,朝拜者仕女如云,且多制锦鞋为娘娘寿。最近鲁省实行放足运动,以乡民迷信娘娘之酷也,乃将娘娘小脚刖去,另换大脚两只。以娘娘亦实行放足,普告朝拜之妇女。”或改革装饰,或利用迷信,以转移妇女心理于不觉之中,诚善策也。
缠足与鸦片俱为陋习,故有夫妇互约,同时革除者。如《图画新闻》载:“山西定襄西邢村郭某偶染烟癖,妻霍氏心非之。一日郭以放足劝霍,霍曰:‘缠足之弊,等于吸烟。君如立志戒烟,妾当惟命是从。’郭曰:‘善。’立将剩膏倾去,不复沾染,而霍足亦即日解放。”然亦有欲妇女一意拗莲,以激厉己之戒烟者,如▯南个旧之歌谣云:“豌豆花开角对角,我劝小妹裹小脚。妹的小脚裹得小,哥的洋烟戒得脱。”
过来人之《放足经验谈》云:“据我的经验,最简单、最妥当、最便适的缠足方法,便是洗足、减缠和弛缠三件事,连着的做去。常常洗足,洗后将放足带减短一点,松松地缠上,这样渐减渐短,便可达到完全解除的地步。照上述的方法,凡骨未拗断的脚,可以解放到同天足差不多,看不出破绽来。但是已经缠死了的脚,终不容易放开来。照我个人意见,这种缠断的脚,大可不必绝对的解放它。卸了缠帛后,最好穿上一双竹布袜套,鞋子要配脚,切忌过大,如此走路既便捷,脚样亦好看的多。又解放的脚,到了冷天最易生冻疮,我近年来冬天仍旧缠上很短的脚带,便不生疮了。”
读者对我不绝对解放的主张,必有不以为然的。其实我们所以要放足,第一
译放足的条例往往不区分脚的大小以及缠足的严重程度,而是以年龄作为判断标准,这是一种不合情理的做法。
因为确实有年幼的女子脚已经被缠断,无法再放开;也有中年或年长的妇人只是粗略地缠裹,解除起来非常容易,这两者绝不能相提并论。通常以三十岁作为缠足与放足的界限,近来读《烬余录》记载:“金兀术攻陷苏州,……三十岁以上和三十岁以下向来未缠足以及已经生过孩子的妇女,全部被杀,无一幸免。”一方面是因为三十岁以下缠足的女子无处藏身,另一方面是因为三十岁以下缠足的女子得以保全性命,为什么三十岁与妇女缠足之间,常常有着不解的渊源呢?《汉皋归客谈》记载:“党务训练班自从下令妇女一律放足后,就逐户入户检查,见到缠足的立刻命令解开脚布,不听从的就抓住脚脱下鞋强行解开。武汉的妇女大多缠足,六七十岁的老妇人更没有一个是天足,这是习俗使然,并非她们的罪过。现在却不问老幼,都不能免除,受辱的妇女无不愤恨痛哭。另外,武汉《民报》馆有七八名女职员,由四五名女仆伺候,女仆都缠着足,训练班人员巡查到报社,也逼迫女仆解开脚布。第二天《民报》发表评论,认为放足固然是善政,但老妇人应当豁免。训练班人员愤怒地拥到报社交涉,几乎酿成事端。”这是因强迫而引发纠纷的例子。更有引发民变的,如《申报》(十八年三月十九日)所载滕县红枪会事变,就是以“放任妇女缠足”为口号。总之,缠足制度固然绝对不能任其存在,但也决不容许操之过急。
《读平绥旅行通信后》说:“已经脚面折断、骨头断裂、裹好的小脚,放开了也无法指望其恢复原来的长大,照事实说,就是不放是小脚,放了照样也是小脚。”这话说明已经裹成小脚的脚可以不必放开。又前河南教育厅长史宝安的演说词说:“妇女缠足,习惯已久,与欧美学者深知细腰的弊端却不能骤然废除的情况,例子正相同。此时若能一律提倡天足固然好,如果还未必能做到,不如采取贴近风俗且容易实行的方法,先减轻其危害程度,以能排斥崇尚窄小的风气为上,期望用几年时间,逐渐改良。如果持之过急,则抵抗力大,求快反而慢,这是不可不知的。”又江西《万字埠农村改进报告》说:“放足与禁赌戒烟完全不同,不能用强制方法变更,只能用和平方法改革。本着这个原则,用各种方式劝导,先使农民了解缠足的危害,然后由农民自动改革。”这些都不主张鲁莽躁进,都是充满仁爱之心的言论。
《时事新报·图画新闻》(宣统年间出版)记载:“河南巡抚衙门为了破除缠足的危害,必须当权者亲身示范。此后无论绅士官员的妇女,一律改穿圆头薄底靴,以便民间得以作为楷模。”又《东鳞西爪》记载:“泰山之巅有东岳庙,庙中供奉娘娘一位,泥塑金身,三寸金莲。每逢春夏,朝拜的仕女如云,且多制作锦鞋为娘娘祝寿。最近山东省实行放足运动,因为乡民迷信娘娘太深,于是将娘娘的小脚砍去,另换上一双大脚。借由娘娘也实行放足,普遍告知朝拜的妇女。”或者改革装饰,或者利用迷信,在不知不觉中转移妇女的心理,确实是良策。
缠足与鸦片都是陋习,所以有夫妇互相约定,同时革除的情况。如《图画新闻》记载:“山西定襄西邢村郭某偶然染上烟瘾,妻子霍氏心中不以为然。一天郭某以放足劝霍氏,霍氏说:‘缠足的弊端,等同于吸烟。你如果立志戒烟,我当然听从你的命令。’郭某说:‘好。’立刻将剩下的烟膏倒掉,不再沾染,而霍氏的脚也在当天解放。”但也有想通过让妇女一意拗莲(缠足),来激励自己戒烟的,如云南个旧的歌谣说:“豌豆花开角对角,我劝小妹裹小脚。妹的小脚裹得小,哥的洋烟戒得脱。”
过来人的《放足经验谈》说:“据我的经验,最简单、最妥当、最便捷的放足方法,便是洗足、减缠和弛缠这三件事,接连着做下去。常常洗脚,洗后将放足带减短一点,松松地缠上,这样逐渐减少逐渐缩短,便可达到完全解除的地步。按照上述的方法,凡是骨头未拗断的脚,可以解放到同天足差不多,看不出破绽来。但是已经缠死的脚,终究不容易放开来。照我个人的意见,这种缠断的脚,大可不必绝对地解放它。卸了缠帛后,最好穿上一双竹布袜套,鞋子要配脚,切忌过大,如此走路既便捷,脚的样子也好看得多。又解放的脚,到了冷天最容易生冻疮,我近年来冬天仍旧缠上很短的脚带,便不生疮了。”
读者对我不绝对解放的主张,必定有不以为然的。其实我们之所以要放足,第一
点是要舒服,要走路便捷;第二点仍旧是学时髦,要好看。先就便捷一点说,放大的足,总是不自然的,如穿上大鞋子,硬装大脚,走路歪来歪去同腾云一样,一点也不便捷;如再穿上高跟皮鞋,那更自讨苦吃。所以我主张鞋脚要紧凑,不可松大。再就好看一点说,小脚诚然已成时代之落伍者,但是短而肥的半拦脚,既无天足之活泼大方,再无小脚的瘦小玲珑,实在难看。所以我主张要穿袜套,使它狭而长,不要使它肥而短,觉得好看一点。总之,能放的脚要尽量放大,不容易放的脚要酌量的放,切不可随意乱放,变成屈死脚,走起路来扭呀扭,他人见了要作三日呕。此可谓标准放足法,凡骨未缠断之足,不妨如法一试,否则仍以不放为佳。
译第一点是要舒适,要走路方便;第二点仍然是要追随时尚,要美观。先就方便这一点来说,放大的脚总是不自然的,就像穿上大鞋子,硬装成大脚,走路歪歪扭扭如同腾云驾雾一般,一点也不方便;如果再穿上高跟皮鞋,那就更是自讨苦吃了。所以我主张鞋和脚要紧凑,不可宽松肥大。再就美观这一点来说,小脚固然已经成为时代的落伍者,但是短而肥的半缠脚,既没有天足的活泼大方,也没有小脚的瘦小玲珑,实在难看。所以我主张要穿袜套,使脚显得狭长,不要让它肥短,这样看起来会美观一些。总之,能够放大的脚要尽量放大,不容易放大的脚要酌情放开,切不可随意乱放,变成僵死的脚,走起路来扭来扭去,别人看了要恶心三天。这可以称为标准的放足法,凡是骨头没有被缠断的脚,不妨按照这个方法试一试,否则还是以不放为好。
以上所记十九为放足痛史,惨厉满纸,读者或为不欢,爱择其风趣者记之,以博一粲而补吾过。如《云影》云:“陕西提倡放足颇力,民政厅且将脚布悬于省府前,随风招展,见者莫不捧腹。好事者为撰一联云:‘谁知家丑,况鄱湖曾有鞋山,当兹展货声中,省府前横添万条海带;难化乡愚,乃秦境仍多玉笋,从此病梅尽放,农村里渐少三寸金莲。’”所谓鄱湖鞋山者,即赣省南城县强收小足脚带数十担,埋于天一山,竖牌而颜之曰“小足鞋带冢”。陈老秋有《锦帐春》词云:“样窄裁罗,弓弯曳帛。可怜见啼痕狼藉,玉肌柔折,只盈盈泣。草砌香埋,土崖碣立,经行处教人心惕。恨寸缣惨狱,桎吾巾帼,更无情极。”空青《论品足》云:“有人说缠小脚的妇女,骤然把脚带拉去,走路反不便当。这话或许是事实。但是妇女缠足,除去小时是她娘替她裹以后,终究还是自己动手的时间来得长,决没有十几岁到二三十岁,天天还由别人代裹的。单就这一点论,她自己缠过几十年脚,叫她放几个月的脚,无论天理良心也没有甚么讲不过。即使拉开脚带不能走路,也只怪她自己不识时务,为什么从前要缠脚?为什么不早一年将脚放开?但是‘缠足’两字,是绝对指用脚带缠足而言,若以其他方法使足部不得尽量长大者,就不在禁止之列。女子的脚固未尝不可与男子一样长大,不过因保存尖小美观与行路娉婷起见,却不能许其十分舒服。况且外国女子也是如此,这是西洋文明文化潮流,断断乎不可以悖逆的。再加以女子的脚,真要放到男子一般大,女鞋店岂不要统统关门?外国原料造成的高跟鞋又何从销售?这更于国家商业、国际商业发生重大影响。所以现在女子仍旧肯牺牲脚部的舒适,保存相当的尖小,真不失为能识大体,值得称赞。”按,此文深得幽默之旨。
袁子才、李汝珍、俞正燮辈皆提倡天足之先知先觉,在缠足风靡之时,独能力言其非,此种精神,与当高跟盛行之日而敢推崇弓鞋者正同。要之,一是一非,咸有真知灼见存于其间,自非根本对莲足无认识而信口雌黄者可比也。
近人游记每叙及某省某县妇女犹是三寸金莲,而此某省某县之团体或个人读之谓为莫须有,认为奇耻大辱,出而抗辩。其实无论何处,均不能绝无曾经缠足、或现尚缠足之妇女。特所谓“三寸”者,乃虚伪之形容词。凡非天足,照例予以“金莲”佳号。如海上有蹦蹦戏坤角名花翠舫者,人皆以“小脚姑娘”称之,“三寸”、“一钩”之形容词连篇累牍。但花伶之足,幼仅粗缠略裹,今则解放已逾六寸,若在莲钩风行之际,此“小脚姑娘”者,特大脚婆之魁首而已。今昔眼光之迥异、标准之不同,有如是者。
昔日莲足之著盛誉者,以大同、益阳为最,余已数数言之矣;今之放足成绩,亦以此两处为佳。其进锐者其退速欤?抑两处妇女性情流动,不习保守欤?报载大同迄今赛脚会之习不废,及湖南团防局下令提倡幼女缠足(见《女声》二卷十五期),皆誓言也。
天足运动自开始迄今,垂四十载。虽有人因缠足女子犹未能绝迹于穷乡僻壤间,遂认为毫无成绩者,然就整个妇女界观察,心理上之改革,确告成功。最近上海公安局蔡局长对禁烟问题之演讲,以缠足为譬,亦云:“以小脚为美的观念,已转变过来。一般青年的男子,非天足女子不结婚;而一般小脚的女子,大有嫁不出之虞。所以已缠的解放,没有缠的也不敢再缠了,这是社会制裁所收到的效果。”按蔡氏宦赣有年,江西束足之风素盛,亦有此革新之现象,讵得谓天足运动失败哉?
◎葑菲续谈邹英赛足会初不限于大同,余尝于《闲谈》中数举例以证之矣。兹复于报端获得数例,特转录之。
《运城花絮》云:“每年废历正月元宵节前后三日,其地必张灯庆祝良宵,所谓火树银花,金吾不禁之盛,在运城尚能得见一二。满城妇女倾闺而出,纷至街上观灯,以为乐事,虽深夜不归
译以上所记,十九分都是放足的痛苦历史,惨烈之词满纸皆是,读者或许因此感到不愉快。所以我特意挑选其中风趣的记载下来,以求博君一笑,弥补我的过失。例如《云影》中说:“陕西提倡放足颇为有力,民政厅甚至将缠脚的布条悬挂在省府门前,随风飘扬,看见的人无不捧腹大笑。好事者为此撰写了一副对联:‘谁知家丑,况且鄱阳湖曾有鞋山,正当此时展示货物的声中,省府前横添万条海带;难化乡愚,于是秦地仍多玉笋,从此病梅尽放,农村里渐渐少了三寸金莲。’”所谓鄱阳湖的鞋山,就是指江西省南城县强行收缴小脚脚带数十担,埋在天一山,立牌匾题名为“小足鞋带冢”。陈老秋有《锦帐春》词写道:“样窄裁罗,弓弯曳帛。可怜见啼痕狼藉,玉肌柔折,只盈盈泣。草砌香埋,土崖碣立,经行处教人心惕。恨寸缣惨狱,桎吾巾帼,更无情极。”空青在《论品足》中说:“有人说缠小脚的妇女,骤然把脚带解开,走路反而不方便。这话或许是事实。但是妇女缠足,除去小时候是母亲替她裹以外,终究还是自己动手的时间长,决没有十几岁到二三十岁,天天还由别人代裹的。单就这一点论,她自己缠过几十年脚,叫她放几个月的脚,无论天理良心也没有甚么讲不过。即使解开脚带不能走路,也只怪她自己不识时务,为什么从前要缠脚?为什么不早一年将脚放开?但是‘缠足’两字,是绝对指用脚带缠足而言,若以其他方法使足部不得尽量长大者,就不在禁止之列。女子的脚固未尝不可与男子一样长大,不过因保存尖小美观与行路娉婷起见,却不能许其十分舒服。况且外国女子也是如此,这是西洋文明文化潮流,断断乎不可以悖逆的。再加以女子的脚,真要放到男子一般大,女鞋店岂不要统统关门?外国原料造成的高跟鞋又何从销售?这更于国家商业、国际商业发生重大影响。所以现在女子仍旧肯牺牲脚部的舒适,保存相当的尖小,真不失为能识大体,值得称赞。”按,此文深得幽默之旨。
袁子才、李汝珍、俞正燮等人都是提倡天足的先知先觉,在缠足风靡之时,独能力言其非,此种精神,与当高跟盛行之日而敢推崇弓鞋者正同。总之,一是一非,咸有真知灼见存于其间,自非根本对莲足无认识而信口雌黄者可比也。
近人游记每叙及某省某县妇女犹是三寸金莲,而此某省某县之团体或个人读之谓为莫须有,认为奇耻大辱,出而抗辩。其实无论何处,均不能绝无曾经缠足、或现尚缠足之妇女。特所谓“三寸”者,乃虚伪之形容词。凡非天足,照例予以“金莲”佳号。如海上有蹦蹦戏坤角名花翠舫者,人皆以“小脚姑娘”称之,“三寸”、“一钩”之形容词连篇累牍。但花伶之足,幼仅粗缠略裹,今则解放已逾六寸,若在莲钩风行之际,此“小脚姑娘”者,特大脚婆之魁首而已。今昔眼光之迥异、标准之不同,有如是者。
昔日莲足之著盛誉者,以大同、益阳为最,余已数数言之矣;今之放足成绩,亦以此两处为佳。其进锐者其退速欤?抑两处妇女性情流动,不习保守欤?报载大同迄今赛脚会之习不废,及湖南团防局下令提倡幼女缠足(见《女声》二卷十五期),皆誓言也。
天足运动自开始迄今,垂四十载。虽有人因缠足女子犹未能绝迹于穷乡僻壤间,遂认为毫无成绩者,然就整个妇女界观察,心理上之改革,确告成功。最近上海公安局蔡局长对禁烟问题之演讲,以缠足为譬,亦云:“以小脚为美的观念,已转变过来。一般青年的男子,非天足女子不结婚;而一般小脚的女子,大有嫁不出之虞。所以已缠的解放,没有缠的也不敢再缠了,这是社会制裁所收到的效果。”按蔡氏宦赣有年,江西束足之风素盛,亦有此革新之现象,讵得谓天足运动失败哉?
◎葑菲续谈邹英赛足会初不限于大同,余尝于《闲谈》中数举例以证之矣。兹复于报端获得数例,特转录之。
《运城花絮》云:“每年废历正月元宵节前后三日,其地必张灯庆祝良宵,所谓火树银花,金吾不禁之盛,在运城尚能得见一二。满城妇女倾闺而出,纷至街上观灯,以为乐事,虽深夜不归
,亦放任自由。然一年之中,亦只有此三日之逍遥耳。而晒小脚之陋俗,亦属可卑可异之事也。何谓‘晒小脚’?盖运城之妇女无不缠足者,犹是十九世纪之女子,天足之幸福不可得,而贴地金莲、三寸窄窄,反以为荣。每在元宵节边,日间辄坐于门口,双双小脚伸出户外,曝于日光中,名谓:‘晒小脚’。罗袜绣鞋,钩心斗角,一种妒宠争妍之心理,可笑亦复可怜。彼轻薄之男子,徜徉街头,相与评足以为乐。某也瘦,某也尖,一字之褒,荣于华衮。某家妇女之莲瓣,苟为人所称誉者,其家人咸引为莫大荣幸也。”
译也放任自由。然而一年之中,也只有这三天的逍遥罢了。而晒小脚这种陋俗,也是卑劣怪异的事情。什么叫“晒小脚”呢?大概运城的妇女没有不缠足的,还像是十九世纪的女子,得不到天足的幸福,反而以贴地的金莲、三寸窄小的脚为荣。每逢元宵节前后,白天就坐在门口,把一双双小脚伸出户外,暴露在日光下,名叫“晒小脚”。罗袜绣鞋,钩心斗角,一种争宠比美的心理,既可笑又可怜。那些轻薄的男子,在街头闲逛,互相品评脚的大小长短以此为乐。某人的脚瘦,某人的脚尖,一个字的好评,比华丽的官服还要荣耀。某家妇女的莲瓣,如果被人们称赞,她的家人都引以为莫大的荣幸。
甘肃《庆阳通讯》云:“陇东交通不便,一般妇女,现犹金莲三寸,翠鬓堆鸦。尤有奇者,则为旧历二月二日之社火。陇东所谓‘社火’,即吾南方之玩龙灯。是日之社火,据当地人云,则纯为妇女之小脚竞赛会。陇东西峰镇之社火,例自旧历元宵节起至二月初止。陇东妇女,向以谨守闺门为礼法,是日则不然。西峰镇城内外无论矣,即四乡数十里外之妇女,亦皆黎明即起,浓妆艳服而来。其代步则为小车、大车、毛驴,间有绿窗贫家女,则徒步而至。是日适逢天暖,大地积雪都溶,因之道路泥滑,故步行之辈,每三五步必一端其脚,昔人诗云‘行到苍苔泥滑处,几回珍重风头鞋’,盖写实也。既至目的地,则成一字排坐于街市两旁之店家门前,必显露出其一双小脚。脚以三寸四寸为最普通,不及三寸者寡,而大及五寸者亦寡;鞋以红蓝色绸绣满花者为最多,鞋尖多缀以彩色线球,鞋后则贴以莲红拔叶;袜以红色藕色为美,灰色黑色则绝无。其有合乎当地人所谓小、尖、瘦、软、正五个条件,必自频频顾盼以自雄,又必携其女伴时小步于道旁,意若谓‘今日之锦标,非我莫夺也’者,可怜亦可笑也。本年社火,胡抱一专员与何柱国军长事先微闻有赛脚事,然犹谓传者之过甚其词。至是日午前,传者愈真,何军长遂与胡专员出而观察。胡专员见此情景,大为震怒,立派人购买彩色纸一百大张,赶制各种标语,以期警戒一般愚民。一时标语满街,人人争看。标语最痛切者,为‘给妇女裹足的家长,狠如毒蛇猛兽’、‘不肯放足的妇女,是自己甘作狗男子的玩物’、‘娶缠足妇女为妻的男子,是违背时代的叛徒’。标语贴尽,又派署中所有公务员分组上街,向妇女丛中演说缠足之害。
何军长之演词云:‘今天起,你们女子不放脚,就得要重重的罚钱。我们男子,无论是谁,也再不得娶小脚的女子为妻。’闻有周女士拟即日发起放足会云。”
上项消息各报纷纷转载,且多系之以短评,对此陋俗一致抨击,然胥属老生常谈,惟上海《大晚报》一评,词极警辟,颇能盲人所不言者。原评曰:“想来缠足应该没有的了,这话难说。非但还有,居然成为风气。没有缠足的地方,例如上海罢,就真的没有了么?这也难说。没有旧的缠足,又有新的缠足。单说西峰镇,宣传解放是急切需要的,但不能操之太急切。因为缠足的风气,也不是一朝一夕之故。重重罚钱,不伦不类;禁绝嫁娶,固然难为女子,也难为了男子。要紧还在立定脚跟做一个人。”
又立民《丰镇一瞥》云:“丰镇的女人最苦是一双纤小的金莲了,她们无论老太婆、小姑娘、年青的少妇,都是缠得不满四寸。她们在春光明媚的二月天,无论老少,各人都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尤其一双小脚缠得端端正正的,穿上红绿花鞋,坐立各家的门口,将认为引人入胜的小脚搁在门槛上,任人参观品评。一般花花公子趁了这个赛脚会的机会,便大大的活动起来,就是当着她们面前调笑,她们也不会生气的。”此亦不具赛脚会之仪式而饶有赛脚之精神者。
晚近以禁缠为善政之一,余无间然。惟禁缠而不严禁未缠者缠,而专使已缠者解放;只问年龄之长幼,不问其足之能否解放,斯诚虐政。余为此辈哀哀无告之落伍妇女呼吁者屡矣。友人迩告余一幽默新闻,其言云:鲁东某村有姑嫂二人,以脚小冠一县。放足公差秉承意旨,以擒贼擒王手段,将此二人提到公堂。县长为惩一儆百计,正欲得一极小金莲而解放之,以为倡导;否则严罚之,初不料求一获双也。乃升堂怒讯曰:“本县功令早悬,尔等竟抗不解放!”言时并饬当堂弛帛。姑嫂急止之曰:“容民等一言。言而不当,弛之未晚。”即各就怀中取出一物,置诸公案。县长见为油炸“干麻花”,因云:“本县向不受民间一草一木,需此何用?其速放尔脚。”姑嫂同答曰:“正为县长要强迫我们放脚,我们才带这两块点心来的。先请县长细
译甘肃《庆阳通讯》记载:“陇东地区交通不便,一般妇女至今依然裹着三寸金莲,头发乌黑浓密。尤其奇特的是旧历二月二日的社火活动。陇东所说的‘社火’,相当于我们南方玩龙灯。据当地人所说,这天的社火纯粹是妇女小脚的竞赛会。陇东西峰镇的社火,惯例从旧历元宵节开始,直到二月初结束。陇东妇女向来以严守闺门为礼法,但这天却不然。西峰镇城内城外自不必说,就连几十里外的乡村妇女,也都天刚亮就起床,浓妆艳抹地赶来。她们的代步工具是小车、大车或毛驴,偶尔有贫家女子,则是徒步而来。这天恰好天气暖和,大地积雪全部融化,因此道路泥泞湿滑,所以步行的人,每走三五步就必须抬起脚,古人诗句说‘行到苍苔泥滑处,几回珍重风头鞋’,这确实是写实。到达目的地后,她们一字排开坐在街市两旁的店家门前,必定显露出那双小脚。脚以三寸、四寸最为普遍,不到三寸的很少,大到五寸的也很少;鞋子以红蓝色绸缎绣满花的居多,鞋尖多缀有彩色线球,鞋后则贴着莲红色的拔叶;袜子以红色、藕色为美,灰色、黑色则绝无。那些符合当地人所谓‘小、尖、瘦、软、正’五个条件的,必定频频顾盼以显示自己的优越,又必定带着女伴在路边小步走动,意思像是说‘今天的冠军,非我莫属’,既可怜又可笑。今年的社火,胡抱一专员与何柱国军长事先隐约听说有赛脚的事,但仍认为是传言夸大其词。到了这天上午,传言愈发真切,何军长便与胡专员出来观察。胡专员见此情景,大为震怒,立即派人购买一百张大张的彩色纸,赶制各种标语,以期警戒一般愚昧的百姓。一时间标语贴满街道,人人争看。标语中最痛切的有:‘给妇女裹足的家长,狠如毒蛇猛兽’、‘不肯放足的妇女,是自己甘作狗男子的玩物’、‘娶缠足妇女为妻的男子,是违背时代的叛徒’。标语贴完后,又派署中所有公务员分组上街,向妇女丛中演说缠足的危害。
何军长的演说词说:‘从今天起,你们女子不放脚,就要重重地罚款。我们男子,无论是谁,也再不得娶小脚的女子为妻。’听说有周女士打算即日发起放足会。”
上述消息各报纷纷转载,且多附以短评,对此陋俗一致抨击,然而都属于老生常谈,只有上海《大晚报》的一篇评论,言辞极为警辟,颇能说出众人未言之语。原评说:“想来缠足应该没有了,这话难说。不但还有,居然成了风气。没有缠足的地方,例如上海罢,就真的没有了么?这也难说。没有旧的缠足,又有新的缠足。单说西峰镇,宣传解放是急切需要的,但不能操之过急。因为缠足的风气,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重重罚款,不伦不类;禁绝嫁娶,固然难为了女子,也难为了男子。要紧的还在于立定脚跟做一个人。”
又立民《丰镇一瞥》说:“丰镇的女人最苦的是一双纤小的金莲,她们无论老太婆、小姑娘、年轻的少妇,都是缠得不满四寸。她们在春光明媚的二月天,无论老少,各人都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尤其一双小脚缠得端端正正的,穿上红绿花鞋,坐立各家的门口,将认为引人入胜的小脚搁在门槛上,任人参观品评。一般花花公子趁了这个赛脚会的机会,便大大地活动起来,就是当着她们面前调笑,她们也不会生气的。”这也是不具备赛脚会仪式而饶有赛脚精神的。
晚近以来,以禁止缠足为善政之一,我对此没有异议。只是禁止缠足而不严禁未缠者去缠,而专使已缠者解放;只问年龄的长幼,不问其脚能否解放,这确实是虐政。我为这些哀哀无告的落伍妇女呼吁多次了。友人最近告诉我一则幽默新闻,其言说:鲁东某村有姑嫂二人,以脚小冠绝一县。放足公差秉承意旨,以擒贼擒王的手段,将这两人提到公堂。县长为了惩一儆百,正想找到一个极小的金莲来解放,以此作为倡导;否则就严加惩罚,起初没想到求一获双。于是升堂怒斥说:“本县的功令早已悬挂,你们竟然抗拒不解放!”说话时并命令当场解开裹脚布。姑嫂急忙制止说:“容我们说一句话。话若不当,再解开也不晚。”随即各自从怀中取出一物,放在公案上。县长见是油炸“干麻花”,便说:“本县向来不接受民间一草一木,需要这个做什么?赶快放开你们的脚。”姑嫂同答说:“正因为县长要强迫我们放脚,我们才带这两块点心来的。先请县长细
细看这两块螺旋形,又像拧就了的绳子似的,已是极干极紧、极酥极脆的了。县长要是能够把它解放开了,使它伸直,恢复没炸以前的原状,而保它分毫不损不断,那末我们立刻当堂遵令放脚。”县长瞠目,无辞以对,竟为折服,纵之使去。若此二妇者,可谓工于谲谏,而为县长者能不蛮干到底,待人以恕,亦足钦敬。
译仔细端详这两块螺旋形的东西,又像是拧成的绳子一般,已经极其干燥、紧实、酥松、脆硬了。县长如果能够将其解开,让它伸直,恢复爆炸前的原状,并且保证它分毫不损、不断裂,那么我们就立刻在堂上遵照命令放脚。”县长瞪大眼睛,无言以对,竟然被说服,放她们离去。像这两位妇人,可以说擅长以委婉的方式劝谏,而这位县长能够不蛮干到底,以宽恕之心待人,也足以令人钦佩敬重。
缠足罚款有如前节之以寸计者,亦有以年龄为标准者。惟最近南和县所定办法,则以被罚人之经济能力为准绳,洵属生面别开。如种田由一亩至三十亩者罚一元,三十亩至五十亩者罚二元,五十亩至百亩罚三元,百亩以上罚四元。如是,苟一亩不种者,虽未缠裹之幼女缠足亦在免罚之列,殊不合理。余以为肃清缠足之最合理办法,惟有全力严禁未缠足之幼女缠裹,而对于足已裹小、骨骼变形者,缠放不妨听其自便,盖其缠其放,初无重要之关系也。
禁缠能依上述之原则执行者,仅偶见之。故一般之结果,苛扰闺闼,民怨沸腾,继则渐趋松懈,即五六龄之小女儿严缠紧束,亦无人过问。其以筹款为目的者,则又惟恐人之不缠矣。如某省者,禁缠之严厉著于全国,乃最近柳惜青君所记该省情形,则曰:“禁缠足也有很长的历史。在民二十年前,乡村里二十岁以下的妇女,几乎看不到缠足的。这几年因为顾不上注意这个问题,缠足的风气忽又死灰复燃,乡村里很多十岁左右的女孩子缠成瘦瘦的两只脚,一步挪一步的走。
现在对于缠足又在厉行禁止,但有的地方官吏不当回事干。更有可笑的事,有很少的区长、村长为避免查禁的麻烦,又要敷衍上峰的公事,就商定一村每月认交的缠足罚金。村里无知的妇女,情愿分摊这罚金,不愿放足。她们觉得给闺女缠成和她们一样两只瘦瘦的脚,是母亲应尽的最大责任。”言之可晒,又复可笑。
放足应侧重于心理之改变,余前已言之。改变心理,全恃社会的力量,政治的力量仅为偶然之辅助而已。如湘之益阳、晋之大同,昔为产莲最盛之地,今则因美之观点转变,幼女已无缠足者。余以为使美之观点转变,亦惟有厉行禁止未缠者缠、不强制已缠者放之原则。因为是若干时之后,天足胥为少艾,纤趾者悉属老丑,潜移默化,事半功倍之效可睹也。
缠足妇女自爱纤纤、坚贞自守,而为环境所迫不得不奉行解放者,于是发明“日弛夜缠”之聪明办法。苓子《记青海的女学生》云:“她们有的还是白天上学,夜晚缠足。她把足紧缠以后,在外面还是穿上天足所用的鞋。她来往学校的痛苦,简直所谓‘哑子吃黄连’,甚至别人都到校上课,她还在后面忸怩着。然而她自己却非常的甘愿。”此种现象,在他人视之以为痛苦,本人为爱美而出此,当自有乐趣,否则决不至“自己却非常的甘愿”也。蛮荒边地以摹效汉族之文化为荣,妇女遂亦努力缠足,虽缠法不精,式样拙劣,然其志可嘉。《申报·西陲写真通信》记青海三川土人妇女皆缠足,着绣鞋,其一例也。依青海民政厅之各县风俗调查,大通、贵德、西宁、湟源、共和、民和、化隆、互助、乐都等县,缠足者犹比比皆是。又滇、缅交界上之果敢县,原属我国版图,其地之华人妇女率缠足,服大镶滚衣裳,犹有古风。盖滇省女子最崇纤趾。迩有友人因公往离昆明不远之陆良县,寓马军营乡一缙绅家,其来书云:“绅家有三媳,均极美丽。其足之小妙,尤不可以言词状之,足当‘三寸金莲’之誉。能助家中操作,有时小孩哭吵,尚须背负之。幼女至十一二岁’足已缠成。余尝劝止之,则谓‘如不缠足,将来何人愿娶作婆娘呢?’”
平剧坤伶在昔无不缠足,虽饰生净者袍笏登场,而仍御锦绣弓履以出。近则旦角亦大脚片矣。惟评剧(硼硼戏)坤旦犹有纤趾,“芙蓉花”其最著者也。实则芙伶之足本银莲、铜莲之间,自至新都演唱后,惑于时俗,已非故步,仅饰小老妈在由乡入都之一节中,略加缠束,着红鞋以符戏情而已。近在沪之金湘钰,年已三十余,闻系纤足,然余未见。又《戏世界·西安通讯》云:“明星评戏社新由津邀到著名花衫赵凤珍、凤宝姊妹,均花信年华,风流娟秀,莲钩纤小,尤为奇特。故号召力颇大,登台以来,日夜客满。”西安妇女迄今犹多缠足,赵氏姊妹既能以莲称雄彼邦,应不致纯盗虚声也。
◎建莲纪实知怜
译缠足的罚款,有的像前节所说那样按脚的大小以寸数来计算,也有以年龄作为标准的。但最近南和县所定的办法,则以被处罚人的经济能力为准绳,这确实别开生面。比如种田从一亩到三十亩的罚一元,三十亩到五十亩的罚二元,五十亩到一百亩的罚三元,一百亩以上的罚四元。照这样看来,如果一亩田都不种的人,即使有未缠足的幼女去缠足,也在免罚之列,这实在是不合理的。我认为肃清缠足最合理的办法,只有全力严禁未缠足的幼女去缠裹,而对于脚已经裹小、骨骼已经变形的人,缠着或放开不妨听其自便,因为她们是缠是放,起初并没有重要的关系。
能够依照上述原则执行禁缠的,只是偶尔见到。所以一般的结果,是苛刻骚扰闺阁,民怨沸腾,接着就逐渐趋向松懈,即使是五六岁的小女儿严缠紧束,也没有人过问。那些以筹款为目的的,则又唯恐人们不缠足了。比如某省,禁缠的严厉程度在全国著称,但最近柳惜青先生所记载的该省情形却说:“禁缠足也有很长的历史。在民国二十年以前,乡村里二十岁以下的妇女,几乎看不到缠足的。这几年因为顾不上注意这个问题,缠足的风气忽然又死灰复燃,乡村里很多十岁左右的女孩子缠成瘦瘦的两只脚,一步挪一步地走。现在对于缠足又在厉行禁止,但有的地方官吏不当回事。更有可笑的事,有很少的区长、村长为了避免查禁的麻烦,又要敷衍上峰的公事,就商定一村每月认交缠足罚金。村里无知的妇女,情愿分摊这罚金,不愿放足。她们觉得给闺女缠成和她们一样两只瘦瘦的脚,是母亲应尽的最大责任。”这话令人嗤笑,又复可笑。
放足应侧重于心理的改变,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改变心理,全靠社会的力量,政治的力量仅为偶然的辅助而已。比如湖南的益阳、山西的大同,过去是产莲(指缠足)最盛的地方,现在因为美的观点转变,幼女已经没有缠足的。我认为要使美的观点转变,也只有厉行禁止未缠者缠、不强制已缠者放的原则。因为若干时候之后,天足都成为年轻女子,纤趾者全都属于年老丑陋之人,潜移默化,事半功倍的效果就可以看到了。
缠足妇女自爱纤纤、坚贞自守,而为环境所迫不得不奉行解放者,于是发明了“白天松开、夜晚缠裹”的聪明办法。苓子《记青海的女学生》说:“她们有的还是白天上学,夜晚缠足。她把脚紧缠以后,在外面还是穿上天足所用的鞋。她来往学校的痛苦,简直所谓‘哑子吃黄连’,甚至别人都到校上课,她还在后面忸怩着。然而她自己却非常的甘愿。”这种现象,在他人看来以为痛苦,本人为了爱美而出此,应当自有乐趣,否则决不至于“自己却非常的甘愿”。蛮荒边地以摹效汉族的文化为荣,妇女于是也努力缠足,虽然缠法不精,式样拙劣,但他们的志向可嘉。《申报·西陲写真通信》记载青海三川土人妇女都缠足,穿绣鞋,就是一个例子。依据青海民政厅对各县风俗的调查,大通、贵德、西宁、湟源、共和、民和、化隆、互助、乐都等县,缠足者还比比皆是。又云南、缅甸交界上的果敢县,原属我国版图,那里的华人妇女大都缠足,穿大镶滚衣裳,还保留着古风。大概云南女子最崇尚纤趾。近来有朋友因公前往离昆明不远的陆良县,住在马军营乡一位绅士家里,他来信说:“绅士家有三个媳妇,都非常美丽。她们的脚之小妙,尤其不能用言语形容,足以当得起‘三寸金莲’的赞誉。能帮助家中操作,有时小孩哭吵,尚须背负之。幼女到十一二岁,脚已经缠成。我曾劝止她们,却说‘如果不缠足,将来何人愿娶作婆娘呢?’”
京剧女演员在过去无不缠足,即使是扮演生、净角色,袍笏登场,仍然穿着锦绣弓鞋出场。近来连旦角也是大脚片了。只有评剧(硼硼戏)的女旦还有纤趾,“芙蓉花”是最著名的。其实芙蓉花的脚本来在银莲、铜莲之间,自从到新都演唱后,受时俗迷惑,已非故步自封,仅在扮演小老妈由乡入都这一节中,略加缠束,穿红鞋以符合戏情而已。最近在上海的金香钰,年纪已三十多岁,听说也是纤足,但我没有见到。又《戏世界·西安通讯》说:“明星评戏社新从天津邀请到著名花衫赵凤珍、赵凤宝姊妹,都正值花信年华,风流娟秀,莲钩纤小,尤为奇特。所以号召力颇大,登台以来,日夜客满。”西安妇女到现在还多缠足,赵氏姊妹既然能以莲称雄于彼邦,应当不至于纯盗虚名吧。
◎建莲纪实知怜
厦门妇女本皆缠足,但解放之风比内地早,在势此时已无缠足少妇矣。然内地人士不时迁来,故缠足之风尚未尽杀。据廿六年三月警察局发布之调查表,全市四区妇女人数七一三三二人,缠足者十五岁以下四人,十五岁以上三十岁以下二百零二人,三十岁以上三千零八十二人,合计三千二百八十八人。又本年漳泉各县实施妇女军训,凡妇女自十八岁至二十五岁皆当受训,惟缠足及缠后解放者可免。四月间《厦报》曾载,谓晋南等处有一部分家长复令其女缠足,避免军训云。
译厦门妇女原本都缠足,但解放缠足的风气比内地早,在这种形势下,此时已没有缠足的年轻妇人。然而内地人士不时迁来,所以缠足的风气尚未完全灭绝。根据民国二十六年三月警察局发布的调查表,全市四个区的妇女人数为一万一千三百三十二人,其中缠足者十五岁以下的有四名,十五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有二百零二名,三十岁以上的有三千零八十二名,合计三千二百八十八名。又今年漳州、泉州各县实施妇女军事训练,凡是妇女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都应当受训,只有缠足及缠后解放的可以免除。四月间《厦报》曾刊登消息,说晋江、南安等地有一部分家长再次命令女儿缠足,以躲避军事训练。
◎氵更南莲话李荣楣还乡河又称氵更水,丰润境内大河也。沿岸村密土沃,为全县富庶区域,故丰润又称氵更阳或氵更南焉。予生长是邦,于妇女缠足风尚,每喜调查。自从政以来,足迹历经各乡镇,考俗询风,见闻较确。因稍为整理数则,以实《采菲》。去古未远,尚少失实。惟腹俭无文,罕能状绘尽致,邦人君子幸赐指正,所忻望焉。
【莲足模范村】沿海多瘠村,山陬多僻乡,饰重古拙,足亦呆蠢。沿河各村家计较裕,文士辈出,妇女双翘竞纤亦烈。而陡河流域之乡镇,若宣庄、黄各庄一带,小足尤博美誉。谚有“宜黄刘李葛,东西二尖坨,越支是腰窝”之句,即谓宣庄、黄各庄、刘各庄、李各庄、东葛各庄、西葛各庄、东尖坨、西尖坨、越支各村之妇女风姿,多称娟秀,而裙下双弯更资楷模者也。然自唐、坊、胥各庄有北宁铁路经过以后,早沐新风,迫时最烈,足多弛帛,鞋亦放宽。转不若山陬海ㄛ各僻村,葆此莲型,尚存古风矣。
【画鞋片】鞋片富取绸缎,文饰缤纷,绣刺工绝,极饶美感。然非贫家妇女之经济实力所可措置,于是有描绘之鞋片供其需要焉。描画者均慧心妇女,居闺阁,备胶色,购大量刚蓝布,依鞋式剪裁,大小具备。牙口之下,左右先刷胶水,干后敷眉型面积之图案,花鸟虫介,随意为色,颇娇妍生动,再干仍刷胶水。每双在当时售值仅铜元二三枚,趸售于女贩及男货郎各乡兜卖,取价尤廉。然贫家妇女,赖是以维家计,亦当时应时势需要之家庭手工业也。
【制木底】妇女作弓鞋,必须备弓底。底多柳木质,弯锐略若莲瓣。所以取材柳木者,以刨镂较易,而妇女于丰余之木底,亦能磋磨逼肖己足状以适用也。业此者均男工,各镇多有之。沿街串售,担之盈篚,五双为一组,以线穿底,累累一提,价亦不逾铜元二十枚左右耳。自天足风行,鞋用布底,若辈又改制袜托(缝袜所用)、鞋楦(做鞋所用)以维生计。
【缠足之迷信】乡间妇女为幼女初缠,多选五字之时日,如五岁开始缠足,或除夕为女略缠,翌春再正式严缠。盖取五、捂同音之义,谓足之长度捂住,不能再长也。除夕俗称“五更黑夜”,除夕候祀神称“熬五更”,亦取其音也。麻谷节在夏历七月十一至十五数日,各镇定日,有十一者,有十二者,有十三或十四、十五者。乡俗多喜在此节为女施缠,以麻谷与麻杆同音,冀缠至瘦细如麻杆也。新嫁娘御履,须较平日略宽松,取日子宽绰之意。其下轿所踏红毡之踏堂鞋尚黄色或绿色,谚有“黄的金,绿的银,骡子驴儿成了群”之句。黄象金之本色,绿系银之锈色,而“骡驴成群”,夫家产业日饶也。最奇者,妇女初嫁,鞋箱备缎鞋四只,布鞋不计。四只谐四至音,意谓诸事四至,俗称熨贴或美备为“四至”。妇女有痨症,御三双踏堂鞋则愈,新嫁娘之踏堂鞋,每为病家索去。莲足竞赛之场所,妇女小足不逾三寸者,母以慰女,夫以宠妻,苦尽甘来,应若是耳。而社会风尚,人心所趋,竟欲小中选小,艳中求艳,观摩比较,于焉以兴。于是境内规模较大之庙会,南如宣庄之娘娘庙、宋家营之望海寺,北如城南之天宫寺、车轴山之碧霞元君祠,民众聚集,有不远百数十里而来临者。而妇女深闺独处,此际亦得一快慰之解放。庙内石台憩止,车辕趺坐远窥,妙莲栉比,彩履耀辉,游众络绎过前,恣其注视。故会前匠心制履,加意缠束,罔肯怠忽双翘,招致讥辱。妻足大而丑者,多匿避家中,即其夫亦不愿伊外出也。除庙会外,各村喜雨酬神联合演剧,或病愈谢仙,唱影及评戏,以及其他集会,亦多为竞莲之机会。今者时势日非,庙会多遭禁闭,更兼莲运日厄,避小饰肥,此举殆成陈迹。
【老妇之缠足经】巾帼遗老评骘“脚秧”,恒谓“脚片单薄,脚指长顺,脚心成凹洞”者为上选,以其易于缠小也。至脚片肥厚、脚指短粗、脚心平直者,不易缠小,小亦倍受折磨方克致之。评骘缠
译◎更南莲话 李荣楣
还乡河又称更水,是丰润境内的大河。沿岸村落密集,土地肥沃,是全县富庶的区域,所以丰润又称更阳或更南。我生长在这个地方,对于妇女缠足的习俗,常常喜欢进行调查。自从从政以来,足迹遍及各个乡镇,考察风俗,询问民情,见闻较为确切。因此稍加整理了几则,以充实《采菲》。距离古代不远,尚少失实之处。只是我腹中简浅,缺乏文采,很少能描绘得淋漓尽致,家乡的君子们希望赐予指正,这是我欣喜期望的。
【莲足模范村】沿海多为贫瘠的村落,山角多为偏僻的乡野,装饰厚重古朴,脚也显得呆笨。沿河的各村家境较为富裕,文士辈出,妇女竞相追求双足纤细的风气也很激烈。而陡河流域的乡镇,如宣庄、黄各庄一带,小脚尤其博得美誉。谚语有“宜黄刘李葛,东西二尖坨,越支是腰窝”的句子,就是说宣庄、黄各庄、刘各庄、李各庄、东葛各庄、西葛各庄、东尖坨、西尖坨、越支等村的妇女风姿,多称娟秀,而裙下的双弯更堪称楷模。然而自从唐坊、胥各庄有北宁铁路经过以后,早早沐浴新风,迫于时势最烈,脚多松开裹布,鞋子也放宽了。反而不如山角海边各偏僻村落,保持这种莲型,尚存古风。
【画鞋片】鞋片讲究取用绸缎,纹饰缤纷,刺绣工绝,极有美感。但这不是贫家妇女的经济实力所能置办的,于是有描绘的鞋片供其需要。描画者都是聪慧的妇女,住在闺阁中,备齐胶和颜料,购买大量刚蓝布,依照鞋式剪裁,大小具备。在鞋口之下,左右先刷胶水,干后敷上眉型面积的图案,花鸟虫介,随意着色,颇为娇妍生动,再干后仍刷胶水。每双在当时售价仅铜元二三枚,批量卖给女贩及男货郎在各乡兜售,取价尤其低廉。然而贫家妇女,依靠这个维持家计,也是当时顺应时势需要的家庭手工业。
【制木底】妇女制作弓鞋,必须准备弓底。底多用柳木制成,弯曲锐利略像莲瓣。之所以取材柳木,是因为刨镂比较容易,而妇女对于多余的木底,也能磋磨得逼肖自己的脚形以适用。从事这行当的都是男工,各镇多有。沿街串售,担子里装满竹筐,五双为一组,用线穿底,累累一提,价格也不过铜元二十枚左右。自从天足风行,鞋子改用布底,这些人又改制袜托(缝袜所用)、鞋楦(做鞋所用)以维持生计。
【缠足之迷信】乡间妇女为幼女初次缠足,多选带“五”字的日子,如五岁开始缠足,或除夕为女儿略缠,翌年春天再正式严缠。这是取“五”与“捂”同音的意义,谓足的长度捂住,不能再长了。除夕俗称“五更黑夜”,除夕守候祭祀神灵称“熬五更”,也是取其音。麻谷节在夏历七月十一至十五数日,各镇定日不同,有十一的,有十二的,有十三或十四、十五的。乡俗多喜欢在这个节日为女儿施缠,因为麻谷与麻杆同音,希望缠得瘦细如麻杆。新嫁娘穿的鞋,须比平日略宽松,取日子宽绰之意。她下轿所踏红毡的踏堂鞋尚黄色或绿色,谚语有“黄的金,绿的银,骡子驴儿成了群”的句子。黄象征金的本色,绿系银的锈色,而“骡驴成群”,意味着夫家产业日益丰饶。最奇特的是,妇女初嫁,鞋箱备缎鞋四只,布鞋不计。四只谐音“四至”,意谓诸事四至,俗称熨帖或美备为“四至”。妇女有痨症,穿三双踏堂鞋则愈,新嫁娘的踏堂鞋,常被病家索要。莲足竞赛的场所,妇女小脚不超过三寸的,母亲以此安慰女儿,丈夫以此宠爱妻子,苦尽甘来,应当如此。而社会风尚,人心所趋,竟欲小中选小,艳中求艳,观摩比较,由此兴起。于是境内规模较大的庙会,南如宣庄的娘娘庙、宋家营的望海寺,北如城南的天宫寺、车轴山的碧霞元君祠,民众聚集,有不远百数十里而来参加的。而妇女深闺独处,此时也得以获得快慰的解放。庙内石台休息,车辕趺坐远窥,妙莲栉比,彩履耀辉,游众络绎不绝经过面前,任其注视。所以会前匠心制履,加意缠束,不敢怠慢双翘,招致讥辱。妻子脚大而丑的,多藏匿在家中,即使其丈夫也不愿她外出。除庙会外,各村喜雨酬神联合演剧,或病愈谢仙,唱影及评戏,以及其他集会,也多成为竞莲的机会。如今时势日非,庙会多遭禁闭,更兼莲运日厄,避小饰肥,此举殆成陈迹。
【老妇之缠足经】巾帼遗老评骘“脚秧”,常谓“脚片单薄,脚趾长顺,脚心成凹洞”者为上选,因为其易于缠小。至于脚片肥厚、脚趾短粗、脚心平直者,不易缠小,即使缠小也倍受折磨方能达到。评骘缠
成之脚,谓:“骨脚挺峭,御履不致出褶,而不耐抚摩;肉脚滑柔,穿鞋可大可小,而脚样易改。”其讲论缠法,更多卓识。大抵缠时宜于朝起,餐后则动作多时,血脉偾张,每感痛楚;鞋宜常换新制,敝履易于松脚。稚女初缠,用力以渐而愈缠愈严,尤须持之以恒,否则毛病百出,脚样不美。一朝意悯手懈,必致遗恨毕生,故为母者不得不从狠处下手、远处着想也。
译成之脚,说:“骨脚挺拔峭直,穿鞋不会起褶皱,但经不起抚摸;肉脚滑嫩柔软,穿鞋可大可小,但脚形容易改变。”他讲解缠足的方法,更有许多独到的见解。大概缠足适宜在早晨起床时进行,饭后则活动较多,血脉充盈,常常感到疼痛;鞋子应经常更换新做的,破旧的鞋子容易导致脚部松垮。年幼的女孩刚开始缠足,用力要逐渐加重,缠得越来越紧,尤其需要持之以恒,否则毛病百出,脚形不美。一旦心生怜悯、手下留情,必定导致终生遗憾,所以做母亲的不得不从狠心处着手、从长远处考虑。
【拗莲苦侣】(甲)张某之女。女父业商,母性懦,缠足之责,操之祖母。祖母待家人甚严,束女足不稍宽悯。足帛选土产,长逾六尺,层缚之外,附以带扎,利其早成。缠毕或压捏,或牵至广场,引之急驰,泣恳哭求弗顾也。自七岁至九岁,脚式已埒成人。此女吾亲见之,并劝其放足,嗤然走避无以应。(乙)陈宅二女。长女名盖灵,次女名二灵。父业工,家无隔宿粮,日役其躬以赡妻子。母喜抹牌,觑闲访闺友,留女应门户。然二女之纤足不逾三寸,短细尖瘦,御弓鞋,态甚娟秀。有询以如何缠小致是者,则蹙然曰:“此苦真不堪为人道也。”盖母氏遇女虐,呼缠罔敢避去,七岁甫缠,未百日即足趾深折覆隐。每缠毕,牵至院中,携之环奔,停即拳击棍加。翌晨再缠时,脓帛粘合,解揭则腐肤溢血,呼痛弗止。二载后即纤弯中式,冠于侪辈。(丙)刘姓次女。女三岁失恃,其姑母于其五岁即起始缠束,三月之后,瘠容日甚。姑商其父曰:“盍休乎?”父弗允,且勉以勿懈。姑遂继续进行,日益严束。憎其缠后哭泣声,抱至后院,委于地,日以为常。达七岁,已缠成,式样甚纤妙,戚党见之者喷喷称誉焉。此四女者,缠足皆早成,严束之力也。然牵至广场急走及携之院中环奔,所遇亦云虐矣。普通缠足者,未闻必如是也。
【妙莲范态】下体之美,纤趾尚矣,而姿态不妙,仍属瑜不掩瑕。故母氏为女缠足,刻意求小之外,于坐立行走之姿态,不惮喁喁辟诏焉。大抵坐炕贵乎盘腿,伸腿则不雅矣;坐凳贵乎并腿,盘其一腿及两脚叉分如八字者则意俗矣。坐车与坐炕同,坐轿与坐凳同。必如此而后莲相庄丽,莲德端严,契合妇女身分也。至于立时,莲足忌仰踵,尚平放;腿忌一腿前伸,或一腿后曳,不如是则无亭亭之姿矣。行走尚自然,忌两脚外撇及俯首耸臀,否则丑态毕膳,意趣索然。纤足反以致累,尚何妍秀之可言哉?故妙莲须具坐立行走之美而后可贵可爱,所谓“牡丹虽美,必须绿叶映衬”者,殆此理也。若夫缠束之美,最贵周、正、尖、小,然过短者则诋之为“驴蹄”,过长者则讥之为“黄瓜种”,歪者称为“镰刀脚”,钝者称为“大抹子”(瓦匠之用具)。为母者为女束足,既求其小,复谋其正,乃能成一双好小脚也。普通农户之女,仅求足小;若妓院,则鸨之于雏,小与正外,复求其软。城内某姓私娼,为养女缠足,缠完以棒锤(木制农家锤布所用)敲趾,使骨位失轨,达于绵软。妇女誉伴中好脚者,尝言“人家那脚,把骨头都裹没了,摸着和一团棉花似的”,足证妙莲必具有“小”、“正”、“软”三美。而使增其妩媚者,尤须于坐立行走之态,加以讲求也。
【莲足长度律】金莲三寸,已成普通准则,然实际不尽如是也。乡间母氏为女束足,以“孤拐”裹下去,“脚朗跟”裹折。为达到目的,固不必期以三寸,非此不可。大抵将缠成之脚,顺放成人掌上,两头不出梢,即为适宜之长度。以布尺(约当度量衡新尺之二倍)量之,不及三寸,以英尺量之约近五寸,如是者谓为“好脚”。较小者称“小三寸”之脚,较大者谓之“大三寸”。至一双扣碗(茶杯有益及托者)盛一双弓鞋者,乃两寸许之妙莲也,十村八村,偶或有之。然艰于工作,农家所弗喜之者,平常人家为女缠足,不愿如是。予于第七“拗莲苦侣”所述陈姓长女盖灵,其足约二寸许,鞋纳扣碗中尚余裕,然不能走路,十数步外摇摇欲倾,予尝亲见其莲也。若夫为母疼女,缠足未小,长逾四寸者,乡间多称为“半大脚”。凡女子缠成之足,足之长度等于“腿蔓;之圆径,试以绳绕“腿蔓”一周,再量其足,长恒相等。文中所指“腿蔓”,即踝之上、胫之下也。“脚孤拐”系小指尽根处,四趾虽蜷曲足心,而小指根不倒,难期尖顺。“脚朗跟”即脚之干骨,非深折长度不缩短,且难弯小,无以御弓履而中程式。三者胥沿俗称,以存其真也。
【莲足劫运
译【拗莲苦侣】(甲)张某的女儿。女孩的父亲经商,母亲性格懦弱,缠足的差事由祖母负责。祖母对待家人非常严厉,在束缚女孩的双脚时毫不宽贷。裹脚的布帛选用本地特产,长度超过六尺,层层包裹之外,再用带子紧紧扎住,以便尽早成型。缠足完毕后,有时施加压力揉捏,有时将女孩拉到广场,拉着她快速奔跑,女孩哭泣恳求也不予理会。从七岁到九岁,脚的形状已经和成年人一样。这个女孩我曾亲眼见过,并劝她放足,她却嗤笑一声跑开躲避,不予回应。(乙)陈家的两个女儿。大女儿名叫盖灵,二女儿名叫二灵。父亲做工,家里没有隔夜粮,每天劳作以养活妻子儿女。母亲喜欢打牌,一有空闲就拜访闺中好友,留下女儿看家。然而两个女儿的小脚不超过三寸,短小尖瘦,穿着弓鞋,姿态非常秀丽。有人询问她们是如何缠得这么小的,她们皱着眉头说:“这种痛苦真是不堪对人言说。”原来母亲对待女儿很虐待,叫她们缠足时不敢躲避,七岁刚开始缠,不到一百天脚趾就深深折断隐藏起来。每次缠完,就把她们拉到院子里,拉着她们环绕奔跑,停下来就拳打脚踢。第二天早晨再缠时,脓液与布帛粘在一起,揭开则腐肉流血,呼痛不止。两年后脚形变得纤细弯曲,符合标准,在同辈中最为出众。(丙)刘家的二女儿。女孩三岁丧母,她的姑母在她五岁时就开始给她缠足,三个月后,消瘦的样子日益严重。姑母对父亲说:“何不休息呢?”父亲不允许,并且勉励不要松懈。姑母于是继续进行,一天比一天束缚得更紧。讨厌她缠足后的哭泣声,就把她抱到后院,扔在地上,天天如此。到了七岁,脚已缠成,样式非常纤细美妙,亲戚朋友见到的人都啧啧称赞。这四个女孩,缠足都早早成型,这是严格束缚的力量所致。然而被拉到广场急跑以及被牵着在院子里环绕奔跑,所遭受的也可以说是虐待了。普通的缠足者,没听说一定要这样。
【妙莲范态】下半身的美,以纤细的脚趾为尚,但如果姿态不妙,仍然属于优点掩盖不了缺点。所以母亲为女儿缠足,在刻意追求小巧之外,对于坐、立、行走的姿态,不吝惜口舌地教导。大体上,坐在炕上贵在盘腿,伸腿就不雅观了;坐在凳子上贵在并腿,盘起一条腿或两脚分开呈八字形则显得俗气。坐车与坐炕相同,坐轿与坐凳相同。必须如此,莲花的形象才端庄美丽,莲花的品德才端正严肃,符合妇女的身份。至于站立时,莲足忌讳脚跟抬起,崇尚平放;腿忌讳一条向前伸,或一条向后拖,不这样就没有亭亭玉立的姿态了。行走崇尚自然,忌讳两脚向外撇以及低头耸臀,否则丑态毕露,毫无意趣。纤细的脚反而成了累赘,还有什么美丽秀丽可言呢?所以美妙的莲足必须具备坐、立、行走的美,才可贵可爱,所谓“牡丹虽美,必须绿叶映衬”,大概就是这个道理。至于缠足的美,最珍贵的是周、正、尖、小,然而过短的就被诋毁为“驴蹄”,过长的就被讥讽为“黄瓜种”,歪斜的称为“镰刀脚”,钝圆的称为“大抹子”(瓦匠的工具)。做母亲的为女儿束足,既追求小巧,又谋求端正,才能成为一双好小脚。普通农户的女儿,只求脚小;如果是妓院,老鸨对于雏妓,在小巧与端正之外,还追求柔软。城内某姓的私娼,为养女缠足,缠完后用棒锤(木制农家捶布所用的锤子)敲击脚趾,使骨头位置偏离轨道,达到绵软的状态。妇女中称赞同伴好脚的,曾说“人家那脚,把骨头都裹没了,摸着像一团棉花似的”,足以证明美妙的莲足必须具备“小”、“正”、“软”三美。而要增加其妩媚的,尤其需要在坐、立、行走的姿态上加以讲究。
【莲足长度律】金莲三寸,已成为普通准则,但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乡间的母亲为女儿束足,将“孤拐”裹下去,将“脚朗跟”裹折。为了达到目的,固然不必期望一定是三寸,非此不可。大体上,将缠成的脚,顺着放在成年人的手掌上,两头不超出掌缘,即为合适的长度。用布尺(约当度量衡新尺的二倍)量,不到三寸,用英尺量约近五寸,这样的称为“好脚”。较小的称为“小三寸”的脚,较大的称为“大三寸”。至于用一双扣碗(带盖和托的茶杯)盛一双弓鞋的,那是两寸左右的妙莲,十个村子中有八个村子,偶尔会有。然而难以从事劳动,农家不喜欢这样,平常人家为女儿缠足,不愿意如此。我在第七节“拗莲苦侣”中提到的陈姓长女盖灵,她的脚约两寸左右,鞋放在扣碗中还有余地,但不能走路,十几步之外就摇摇欲坠,我曾亲眼见过她的莲足。至于母亲疼爱女儿,缠足不够小,长度超过四寸的,乡间多称为“半大脚”。凡是女子缠成的脚,脚的长度等于“腿蔓”的直径,试着用绳子绕“腿蔓”一周,再量其脚,长度总是相等。文中所指的“腿蔓”,即脚踝之上、小腿之下。“脚孤拐”系小指尽根处,四趾虽蜷曲于足心,但小指根不倒,难以期望尖顺。“脚朗跟”即脚的骨干,不深深折断长度就不缩短,且难以弯小,无法穿着弓履而符合程式。这三者都沿用俗称,以保存其真实情况。
【莲足劫运
】县境有北宁铁路贯其中,沿线村密产饶,固沃土也,唐、坊、胥各庄各设车站。有清庚于联军之役,俄军过境较多,淫辱妇女后,攫绣舄,联缀胸带间,累累多只,各式毕具。若辈聚谈,相与指笑,或交互验观,恣其欢谑。小脚妇女留家未远扬者,罕弗罹劫。村媪称此期为“闹毛子”,谈及犹切齿作恨也。乃逾时三十余载,境之南部自小集镇迄西河庄一带,有民国廿二年郑桂林部之肆扰。姿首较美之妇女,受害尤甚于北宁路沿线南北之村乡。若辈勒妇裸身骈卧,依腹作案,供竹战之戏。或数女赤体仰卧,供若辈为饮酌之几。而凡纤足者,必弛去足帛,意厌则叱去。至搜索钞票者,遇妇女恒探怀搜裆不少恤,虽足帛亦层层褫视,恐黠慧者夹隐帛层以幸免也。
译县境内有北宁铁路贯穿其中,沿线村落密集、物产丰饶,本是肥沃的土地,在唐官屯、坊子、胥各庄等地都设有车站。清朝庚子年八国联军侵华期间,俄军过境较多,他们淫辱妇女后,抢夺绣鞋,成串地挂在胸前,数量极多,款式齐全。这些人聚在一起交谈,互相指着发笑,或者彼此交换观看,肆意取乐。那些留在家中、未能远逃的小脚妇女,很少有不遭受劫难的。村中老妇称这段时期为“闹毛子”,提及此事仍咬牙切齿,满怀仇恨。然而过了三十多年,民国二十二年,郑桂林部队的肆意骚扰,波及县境南部从小集镇到西河庄一带。容貌较美的妇女,受害程度甚至超过了北宁铁路沿线南北的乡村。这些匪徒强迫妇女裸身并排躺卧,以腹部作为案板,供他们进行竹战游戏。或者让几名女子赤身仰卧,供他们当作饮酒的几案。凡是小脚的妇女,必定被剥去裹脚布,匪徒们玩腻了便喝斥她们离开。至于搜刮钞票时,遇到妇女常常探入怀中、搜查裆部,毫不顾忌,即使是裹脚布也要层层剥开查看,恐怕狡猾的人将钞票藏在裹脚布层中以幸免于难。
【新嫁娘之莲足】境内莲风盛时,新嫁娘之夫家重纤莲逾于姿首。入门后,足之大小,荣辱系之矣。初娶至门,村众环喜轿或喜车凝眸逼视者,首为莲足。吉时既至,舒足下车,纤妙者立邀高誉,戚朋以为赞,翁姑以为慰。拜堂后,新郎已睹真象,小则安,大则戚,爱憎已预判焉。侉子庄某君,每在戚友家观婚礼,辄评议新妇足式以快口。比已婚,而妻足适为臃肿歪大者,乃大恚。抵夕,家人遍觅新郎不得,终于寺内搜遇之,已泪眼红肿,泣不成声矣。又某村寡媪之独于成婚,当夕审妻为四寸许大足,大愤,翌晨欲束装逃关外。母百央,许躬缠媳足,始未行。三朝后,阿母唤媳,晓以失婿意,令于碎碗成渣,以帛浸水敷磁渣,为媳束足。严束一周,足已腐溃,半载后缩小及三寸,乃休役焉。又某村有举孝廉某翁,子授室。新妇娶至门,适媳莲足硕肥,下轿观众腾笑。翁睹状悲极而晕僵,比救醒,终生憎媳,需役皆不唤之。予友萧君并盲伊戚某氏子,娶张姓女,女固师范毕业者也。涓吉有日,翁姑达媒意,谓必令媳缠足方成礼,否则宁另聘耳。女家不得已从之,距吉期约半载,女日夜严束,刻意谋纤削。比娶,已成五寸之半大脚,迨新潮勃兴,不复有此苦矣。
【莲舄之变迁】建国以前,莲风尚炽,女舄重弓形,穴洞穹隆,俗称“猫钻洞”。足帛以外,紧兜软履;软履之外,再套靴兜。靴兜色尚白,形如小袜,去尖约寸许。袜边开口,套着软履之外,用裤掩覆,扎以各色脚带。坐炕时,软履之采端微露腿际,妙丽绝伦。下炕再着弓鞋,此鞋皆高装,俗称“靴子”,紧括莲足,花簇满帮。老者尚玄色,少壮喜红绿色,而红靴最为普遍。民国四、五年,平底坤鞋自平、津、沪、汉传入,靴兜屏去,改着小袜,尖瘦圆细,紧括有力。坤鞋均平底,底系布质,短脸尖口,锐瘦之至。然城镇妇女先习着之,村乡仍以弓鞋为多,特弓势不若前之穹高耳。迨机织线袜流入境内,坤式、男式,取用甚便,富宅妇女首用之,贫户嫌其价昂,仍御布袜也。自民国十七年以后,放足运动日著成效,纤足者已成共弃。每制履宽松,内衬棉絮,以掩其尖细;式样效男,圆口尖口,均覆足背;或配扣纽,随意启御。袜式亦日肥,与童袜略同。富者或御革履丝袜,以耀邻里;即贫家亦喜机制线袜,特非嘉节不肯着,平时皆截缝少壮男袜改做而成。弓鞋非在山陬僻乡,不易获睹矣。
【《花为媒》之放足】评戏有《花为媒》一出,结构平常,技艺亦逊,然于提倡放足,其功不可没焉。盖其中有“劝放足”一段,唱词颇中肯綮。百代公司李金顺唱《花为媒》一片,恰满录此词。社教人员下乡办巡回讲演,若携此片插唱,较演说尤为有力。以邑内妇女喜听评戏,是出盖家喻户晓者。
【纤莲负笈】境内小学,数达四百,而女校未及十分之一,大抵多男女合班教学耳。镇市通衢,女生御履与男生略异者,仅质材多用艳色,不似男生之统为皂白耳。惟境北山村,幼女仍多缠足,竞瘦之风尚未稍减。各校女生每留辫弗剪,纤足饰肥履,入校读书。盖虽读书识字而家庭仍喜旧饰,冀一旦遣嫁犹是古型,往返戚党不致为顽固尊长所晒议也。某校适位山坳,女生一个学级,悉属瘦莲,着黑布尖履。询以何不放足,则亲命束缚及夫家预嘱之因为多。旧俗之威尚不可侮,僻村尤彰显也。
【飞机声下之遗舄】民国二十二年夏历三月二十三日,为城南天宫寺庙会。仕媛穷媪、幼妇稚女,无不络绎而来;近乡远村,或乘车,或步行,天足、弓足,各式均有。是日,有日本侦察机自东南方来。闻天空嗡嗡声,初弗置意也,已而愈望愈近,竟低飞绕庙会数匝。男众狂奔,女则骇哭,天足名闺尚能大步急逃,小足者摇臀划臂,鸭步凫趋。比飞机低飞至顶,爬行蠕动,履遗罔□,抵家仅庆离厄,罕计舄归何人。以故辙傍陇畔,时有女舄。黠者掬拾纳囊,归献细君,既添谐料,且受实利焉。
译【新嫁娘的莲足】境内缠足风气盛行时,新嫁娘的夫家看重纤细的脚超过看重容貌。进门之后,脚的大小,决定了她的荣辱。初次娶进门时,村里众人围着喜轿或喜车,凝神注视的,首先就是莲足。吉时已到,新娘舒展双脚下车,脚纤细美妙的立刻获得极高的赞誉,亲戚朋友以此为赞美之词,公婆以此为安慰。拜堂之后,新郎已经看到了真实的样子,脚小则安心,脚大则忧愁,喜爱与憎恶已经预先判断出来了。侉子庄的某位先生,每次在亲戚朋友家观看婚礼,总是评议新娘的脚型以逞口舌之快。等到他自己结婚,妻子的脚恰好是臃肿歪斜的大脚,于是非常愤怒。到了晚上,家人到处寻找新郎都找不到,最后在寺庙里搜到了他,已经泪眼红肿,哭得说不出话来。又有一村寡妇的独子结婚,当晚审查妻子是四寸左右的大脚,非常愤怒,第二天早晨打算收拾行李逃到关外。母亲百般央求,答应亲自给儿媳缠脚,这才没有逃跑。三天后,婆婆叫来儿媳,告诉她失去丈夫的意思,让她把碗摔碎成渣,用布浸水敷在瓷渣上,给儿媳缠脚。严厉地缠了一周,脚已经腐烂溃烂,半年后缩小到三寸,这才停止缠足。又有一村有位考中孝廉的某位老翁,儿子娶了媳妇。新娘娶到门口,恰好儿媳的莲足硕大肥胖,下轿时观众哄堂大笑。老翁看到这种情景悲伤至极而晕倒僵直,等到救醒后,终生憎恨儿媳,需要服役都不叫她。我的朋友萧君以及盲人的亲戚某氏的儿子,娶了张姓女子,女子本来就是师范学校毕业的。选定吉日时,公婆传达媒人的意思,说一定要让儿媳缠足才举行婚礼,否则宁愿另聘。女方不得已顺从,距离吉日大约半年,女子日夜严厉缠束,刻意谋求纤细瘦削。等到娶进门,已经成了五寸半的大脚,等到新潮兴起,不再有这样的苦楚了。
【莲舄的变迁】建国以前,缠足风气仍然炽盛,女鞋重视弓形,鞋面穹隆,俗称“猫钻洞”。脚布以外,紧紧包裹软鞋;软鞋之外,再套靴兜。靴兜颜色崇尚白色,形状像小袜子,距离脚尖大约一寸左右。袜边开口,套在软鞋外面,用裤子遮盖,用各种颜色的脚带扎紧。坐在炕上时,软鞋的末端微微露在腿际,美妙绝伦。下炕再穿弓鞋,这种鞋都是高跟,俗称“靴子”,紧紧包裹莲足,花朵簇拥满帮。老年人崇尚黑色,少壮人喜欢红绿色,而红靴最为普遍。民国四、五年,平底女鞋从平、津、沪、汉传入,靴兜被摒弃,改穿小袜,尖瘦圆细,紧紧包裹有力。女鞋都是平底,鞋底是布质,短脸尖口,极其锐瘦。然而城镇妇女先习惯穿这种鞋,乡村仍然以弓鞋为多,只是弓势不像以前那样高罢了。等到机织线袜流入境内,女式、男式,取用非常方便,富裕人家的妇女首先使用,贫苦人家嫌其价格昂贵,仍然穿布袜。自民国十七年以后,放足运动日益显著成效,缠足者已成为共同抛弃的对象。每次制作鞋子宽松,内衬棉絮,以掩盖其尖细;式样效仿男性,圆口尖口,都覆盖脚背;或者配上扣纽,随意穿脱。袜子式样也日益肥大,与儿童袜子略同。富裕的人或许穿皮鞋丝袜,以炫耀邻里;即使是贫苦人家也喜欢机制线袜,只是不是佳节不肯穿,平时都是截缝少壮男袜改做而成。弓鞋除非在山野偏僻乡村,不容易看到了。
【《花为媒》的放足】评戏有一出《花为媒》,结构平常,技艺也逊色,然而在提倡放足方面,其功劳不可磨灭。因为其中有“劝放足”一段,唱词颇为切中要害。百代公司李金顺演唱的《花为媒》唱片,恰好完整录下了这段唱词。社会教育人员下乡举办巡回演讲,如果携带这张唱片插唱,比演讲更为有力。因为县内妇女喜欢听评戏,这出戏几乎是家喻户晓的。
【缠足女子求学】境内小学,数量达到四百所,而女校不到十分之一,大致多是男女合班教学。城镇通衢,女生穿的鞋子与男生略有不同的,只是材质多用鲜艳颜色,不像男生统一为黑白而已。只有境北山村,幼女仍然多缠足,竞瘦的风气尚未稍减。各校女生常常留辫子不剪,缠足穿着肥大的鞋子,进校读书。大概虽然读书识字,但家庭仍然喜欢旧式装饰,希望一旦出嫁还是古型,往返亲戚家不至于被顽固的尊长嘲笑议论。某校恰好位于山坳,女生一个年级,全是缠足,穿着黑布尖鞋。询问为什么不放足,说是父母命令束缚以及夫家预先嘱咐的原因居多。旧俗的威力尚不可侵犯,偏僻乡村尤其明显。
【飞机声下的遗鞋】民国二十二年夏历三月二十三日,是城南天宫寺庙会。仕女穷妇、幼妇稚女,无不络绎不绝而来;近乡远村,或乘车,或步行,天足、缠足,各式都有。这一天,有日本侦察机从东南方飞来。听到天空嗡嗡声,起初不在意,后来越看越近,竟然低飞绕庙会数圈。男众狂奔,女则惊恐哭泣,天足的名门闺秀尚能大步急逃,小脚者摇臀划臂,像鸭子一样快步奔走。等到飞机低飞至头顶,爬行蠕动,鞋子遗失无数,到家只庆幸脱离灾难,很少计较鞋子归谁。因此路边田畔,时常有女鞋。狡猾的人拾起装入囊中,回家献给妻子,既增添了笑料,又受到实惠。
【阿母施缠之三态】阿母为女施缠,自初缠以迄缠成,可析三态:初缠之时,甘言诳诱,极似渔翁之饵鱼;及缠之以恒,严束狠棰,又似狱吏之遇犯囚;足将缠成,指导鞋祥及妙姿,语温意挚,俨若循循善教之良师矣。
译【阿母为女儿缠足的三种态度】阿母给女儿缠足,从刚开始缠直到缠成,可以分析出三种状态:刚开始缠的时候,用甜言蜜语哄骗诱导,极像渔翁用饵诱鱼;等到持续缠足时,严厉束缚、狠心鞭打,又像狱吏对待犯人;当脚快要缠成时,指导穿鞋的样式以及美好的姿态,言语温和、情意真挚,俨然像循循善诱的好老师。
【夹藏鞋样之《圣经》】村女多不识字,缠足者尤甚。各镇演剧,及各寺庙盛会,每有教友售《新旧约圣经》者,设摊布售,每册取资仅铜元一枚。无知妇女利其图文精美,价复极廉,多购备一二册,以为夹藏鞋样及各色丝线之需,殊为渎亵《圣经》。予见及,恒温语诫之。
【闺友攀谈之赛足】缠足妇女,闺友攀谈之时较多。若辈正言之外,时互验捏双莲,彼此企誉。遇有鞋式新颖,取纸仿剪。或艳其足软,频以质诘,冁然应答,无复秘惜,诚闺阁之韵事也。
【老姐放足】妇媪在五十岁以上者,弓纤难移,展放徒劳。以骨质硬化,固型如铁,有心趋新,无术酬偿也。乃各村名族大家,老媪亦不甘服旧,饰为摩登。鞋则硕肥,行如拖曳,艰窘之状,有逾初缠。其志可嘉,其行亦殊嫌牵强也。
◎津门莲事记略阿辛天津为九河经流入海之要冲,南北交通胥会于此,故四方来居者日多,风俗至庞杂。于是缠足一事,亦合南北而融冶之,无专长焉。清以前殆不可考,清时影像行乐图多不露足,盖以为亵也。欲求其仿佛,只克于旧雕牙及旧油画镜片(非西洋油画),或春宫秘戏图中得见一二。然此诸品仅可旁证,亦不能确定为天津产也。文字之中,纯指天津而描摹如绘者,亦甚罕见。有之惟《小老妈赞》、《美妇人》及《美人赞》,尚能就文词而想象及之。此数则见《香莲掠剩》中,皆属清道、咸时京津附近情形,天津之式当不外乎此也。道、咸以降,至于同、光,当无甚变易,由津附近杨柳青镇旧年画中及旧板印春册中可见也。其式咸同于余所绘清光绪二十年时天津缠足外观式,不过鞋尖尤弯曲,鞋底尤穹窿耳。
光绪二十六年以后,国人渐知缠足之弊,群起而提倡解放。是时缠足之形,亦渐臻俏丽,于是新者日新,而旧者遂愈趋于狼狈。共和初元,吾友王君伯辰组织改良社会图画馆。属余为画《缠足苦》小画以为讽劝,余并编《缠足苦》俚词题于画上云:大家请坐细听盲,女子缠脚真可怜。不把字写不把书念,缠足算是头一关。要是不把脚来裹,人人都说真万难。有的说,为母的不把女儿管,任着意儿教他疯癫。好好的成了大脚片,将来的亲事怎么办?有的说,谁家的姑娘模样好,两只大脚讨人嫌;谁家媳妇倒亦俏,可惜脚大不十全。单把两脚看的重,诸如此类亦说不完。要论脚儿都是一样,何必裹出了两个尖?请大家把图看,小姑娘裹脚多么可怜,疼的直把亲娘喊;狠心的娘儿紧裹连连,骨头折了亦不管,皮肉烂了亦不然。小姑娘可犯甚么罪,同受刑法一样般?斩犯不过一刀苦,这样活罪受怎算完?有钱之家把脚裹,有的是老妈步步搀;无钱之家把脚裹,疼得扶墙不耐烦。亦有小脚能走路,一步迈不了四字全。左一挪,右一闪,弯腰摔袖腿发酸。通共不过一条巷,累的气喘汗涟涟。平时如此还罢了,遇见点儿事可怎么办?诸位记得庚子年,招灾惹祸的义和拳。六月十八天津城破,逃难的女女又男男。倒是男子脚得力,几步闯出了鬼门关。抛下妇女无人管,扶墙靠壁力如棉。平时要小还要小,这时越小越为难。就是不遇反和乱,亦是大脚好端端。如今亦有妇和女,把那小小坤鞋穿。明着说是放了脚,暗地还把脚来缠。奉劝大家听我言,努力放脚莫流连。现在共和第一年,要知男女讲平权。如果不把脚来裹,男女原是一样般。男子能办的女亦能办,男子的利益女子亦当沾。何苦缠着两只脚,炕头上受死一百年。不信请看天足女,精神活泼多么自然。陆阐哉女士,名文辅,为天津女子放足之一人,亦为天津首出之女教育家,时为清光绪二十八、九年。最初成立之女小学,为城隍庙街陆家门前乔氏及城西大伙巷金氏。鼓吹成功者,为天津教育家陈哲甫先生,女士之出,亦陈公代金、乔两氏来聘者也。其时来受业之女弟子多属耆旧之家。首随女士放足者,如林墨青先生女公子▯、胡玉孙先生女公子懋矩,及阎锡麒、锡珩姊妹(名
译【夹藏鞋样之《圣经》】乡村女子大多不识字,缠足者尤其如此。各镇上演戏,以及各寺庙举行盛会时,常有教友售卖《新旧约圣经》,摆摊出售,每本只收一枚铜元。无知妇女贪图其图文精美,价格又极低廉,多购买一二册,用来夹藏鞋样和各种丝线,这实在是对《圣经》的亵渎。我见到这种情况,总是温和地告诫她们。
【闺友攀谈之赛足】缠足妇女,在与闺中好友聊天时较多。这些人在正经谈话之外,时常互相查验、捏弄双脚,彼此夸赞。遇到鞋式新颖的,便取纸仿照剪裁。或者羡慕对方脚软,频频询问,对方笑着回答,不再秘惜,这确实是闺阁中的雅事。
【老姐放足】五十岁以上的老妇人,弓形小脚难以改变,强行放开只是徒劳。因为骨质已经硬化,形状固定如铁,有心追随新潮,却无办法做到。于是各村名门望族的老妇人,也不甘心守旧,装扮得摩登时尚。鞋子宽大肥厚,走路像拖着东西,艰难窘迫的样子,超过刚缠足时。她们的志向值得称赞,但行为也显得特别牵强。
◎津门莲事记略 阿辛 天津是九条河流入海的要冲,南北交通都汇聚于此,所以四方来居住的人日益增多,风俗极其庞杂。于是缠足一事,也融合了南北风格,没有专长。清朝以前大概无法考证,清朝时的影像行乐图大多不露出脚,大概是认为不敬。想要寻求其大概模样,只能在旧雕牙及旧油画镜片(非西洋油画),或春宫秘戏图中见到一二。然而这些物品仅能作为旁证,也不能确定为天津产。文字之中,纯粹指天津而描摹如画的,也很少见。有的只有《小老妈赞》、《美妇人》及《美人赞》,尚能根据文词想象到。这几则见于《香莲掠剩》中,都属于清道、咸年间京津附近的情形,天津的样式大概不出于此。道、咸以后,直到同、光年间,应当没有太大变化,从津附近杨柳青镇旧年画及旧板印春册中可见。其样式与我所绘清光绪二十年时天津缠足外观式相同,不过鞋尖更加弯曲,鞋底更加拱起罢了。
光绪二十六年以后,国人渐渐知道缠足的弊端,群起提倡解放。这时缠足的形状,也渐渐变得俏丽,于是新的日益新颖,而旧的便愈发趋向狼狈。共和初年,我的朋友王君伯辰组织改良社会图画馆。嘱托我画《缠足苦》小画以作讽劝,我并编《缠足苦》俚词题于画上说:大家请坐仔细听,女子缠脚真可怜。不写字不读书,缠足算是头一关。要是不把脚来裹,人人都说真万难。有的说,为母的不把女儿管,任着意儿教他疯癫。好好的成了大脚片,将来的亲事怎么办?有的说,谁家的姑娘模样好,两只大脚讨人嫌;谁家媳妇倒亦俏,可惜脚大不十全。单把两脚看的重,诸如此类亦说不完。要论脚儿都是一样,何必裹出了两个尖?请大家把图看,小姑娘裹脚多么可怜,疼的直把亲娘喊;狠心的娘儿紧裹连连,骨头折了亦不管,皮肉烂了亦不然。小姑娘可犯甚么罪,同受刑法一样般?斩犯不过一刀苦,这样活罪受怎算完?有钱之家把脚裹,有的是老妈步步搀;无钱之家把脚裹,疼得扶墙不耐烦。亦有小脚能走路,一步迈不了四字全。左一挪,右一闪,弯腰摔袖腿发酸。通共不过一条巷,累的气喘汗涟涟。平时如此还罢了,遇见点儿事可怎么办?诸位记得庚子年,招灾惹祸的义和拳。六月十八天津城破,逃难的女女又男男。倒是男子脚得力,几步闯出了鬼门关。抛下妇女无人管,扶墙靠壁力如棉。平时要小还要小,这时越小越为难。就是不遇反和乱,亦是大脚好端端。如今亦有妇和女,把那小小坤鞋穿。明着说是放了脚,暗地还把脚来缠。奉劝大家听我言,努力放脚莫流连。现在共和第一年,要知男女讲平权。如果不把脚来裹,男女原是一样般。男子能办的女亦能办,男子的利益女子亦当沾。何苦缠着两只脚,炕头上受死一百年。不信请看天足女,精神活泼多么自然。陆阐哉女士,名文辅,为天津女子放足之一人,亦为天津首出之女教育家,时为清光绪二十八、九年。最初成立之女小学,为城隍庙街陆家门前乔氏及城西大伙巷金氏。鼓吹成功者,为天津教育家陈哲甫先生,女士之出,亦陈公代金、乔两氏来聘者也。其时来受业之女弟子多属耆旧之家。首随女士放足者,如林墨青先生女公子〇、胡玉孙先生女公子懋矩,及阎锡麒、锡珩姊妹(名
诗家赵幼梅先生之媳阎锡清、清之姊锡时亦从女士读)等,都六七十人。其时严范孙先生宅亦立有严氏女塾,入学者皆放足焉。女士复劝学生家属,谆谆讲解放足之益,几若布道,一时崇拜者众,放足者日多。其后官校逐渐成立,女生往来,大多数青鞋白袜,指舒掌平矣。
译诗家赵幼梅先生的儿媳阎锡清、锡清的姐姐阎锡时也跟随这位女士读书)等人,总共六七十人。当时严范孙先生的宅邸也设立了严氏女塾,入学的女子都放足了。这位女士又劝说学生的家属,反复详细地讲解放足的好处,几乎像是在布道,一时间崇拜她的人很多,放足的人日益增多。后来官办学校逐渐建立起来,女学生往来其间,大多数都穿着青鞋白袜,手指舒展,手掌平整了。
教育家胡玉孙曾作《劝放足歌》,由音乐家张幼臣谱调。上自师范,下至小学,皆授为课程。宣统元年,余任浙江公立两等小学校(在天津英租界后街、老顺记洋行旁,旅津浙人所创办者)教员时,犹以此歌教学生也。兹记歌词调如下,斯时调用简谱,原式录出,以存其真。
◎劝放足歌C调4/4(1)五龄女子吞声哭,哭向床前问慈母;(2)少小学生向母啼,儿后不娶缠足妻。母亲爱儿自孩提,为何缚儿如缚鸡?先生昨日向儿道,缠足女子何大愚!(1)儿足骨折儿心碎,困守闺门难动移。(2)书不能读字不识,困守闺门难动移。邻家有女已放足,走向学堂去读书。母亲爱儿处孩提,莫给儿娶缠足妻。
天津北门外侯家后为旧时妓女总汇,举凡归贾胡同一带,林立皆妓馆也。光绪庚于后,就余所知,此处以纤足著名之妓,曰贾玉文、曰白金宝(非姓白,以其肤色白也),皆友识也。金宝所著之靴子,余曾对而图写之。此稿藏之至今,未曾设色,前尘如梦,思之索然。
清光绪三十三年丁未,同温予英、顾叔度二君组织《人镜报》馆于日租界德庆里(现为福仙池澡堂),比邻为女伶王克琴及杜云卿、云红、云美、云喜所谓“四杜”者所居。克琴皮簧花衫,云卿秦腔花衫,云红青衫,云美丑婆,云喜生,皆秦腔。舍云美外,悉纤足。克琴足最纤,名最著。时克琴正排《坐楼杀惜》,日日于午餐前闻其演唱四平调,登台时亦时时故显弄其纤足。杜云卿尤甚。四杜中云红较庄重,足亦最纤。
庚子前后,津中男子亦有裹足之习,盖半由于所谓“相姑”者浸染而来也,乃竟普遍于少爷社会。着袜之先,先裹以方布,曰“包脚布”,亦简称曰“脚布”者。后再着袜,袜极紧,所谓“包脚面儿的袜子”,必著后足面近腕部,仅成效个紧褶,不得使其肥而壅起也。足之式,以尖、瘦、薄、平、正为宗。所着之鞋为京式双脸儿,鞋之前头极短,相并缉双皮滚于,青缎镶而色缎地。着时鞋前头之长仅及足第二趾第二骨节处,腿带束处极高,而裤之下口须紧贴而不外哆,是名“京腿儿”。其后又有所谓“海式鞋”,一反前式,鞋之前头极长,而足式尤重在“薄”字始克着也。同时妇于之旗妆而不着小底旗鞋者,亦多尚之。
●下编◎缠足史上文献一类樊邝人光绪中叶,上海绅组天足会,一时四方响应,分会蜂起。梁任公执政湖南时务学堂,仗义而赴,为当地倡。臬司黄公度先除列名发起外,并亲撰露布,告诫愚民:“天地生人,本无生女悲惨之意;父母爱子,时仅生疾毁伤之忧。故圆颅方趾,麻木偏枯则为疾;属毛离裹,疾痛弱化之谓慈。自薄俗流传,公理蒙晦。求工纤趾,肆彼忍心。毒螫千年,波靡四域。肢体因而脆弱,民气以之凋残。几使天下有识者伤心,贻后世无穷之唾骂。”劝告既出,苏、沪、闽、广均被感动,一稔而入会者逾万。
时有徐建寅者,撰为《征收缠足捐论文》,虽属喷饭之语,然亦可谓深明国人心理,及得敛财之术矣。文中大意如下:“足小三寸者,日捐三十文;足以五分递加,钱以五分递减。全国裹足者,统计不下八九千万之数,每妇女日约捐银一分,日共得银八、九十万两,年共得三万万两。以十分之二抵厘金及津贴候补各官,则厘金可裁,官民乐从;以十分之一为皇太后修囿,则颐养有资;以十分之五充练兵经费,则自强有期;以其余分奖不裹足妇女及稽查,则入会益多。”两人想念虽异,而论据各有所见,二文可谓缠足史料之重要文献矣。
海澄邱炜{艹爰}著《菽园赘谈》,有《缠足考》云:康熙元年,有诏禁妇女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家长。是时某大员上疏,有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一时闻者传为笑柄。后以讦告架诬纷纷而起,七年,副宪王熙奏免其禁,从之。嗣后关内旗人亦有尤而效者,纯皇帝恶其变乱旧制,乾隆间屡降旨,严责不许旗人女子裹足,而汉人自若也。
惟外
译教育家胡玉孙曾创作《劝放足歌》,由音乐家张幼臣为其谱曲。从师范学校到小学,都将其列为课程。宣统元年,我在浙江公立两等小学校(位于天津英租界后街、老顺记洋行旁,由旅居天津的浙江人所创办)担任教员时,还曾用这首歌教学生。现将歌词和曲调记录如下,当时使用的是简谱,按原样录出,以保存其真实面貌。
◎劝放足歌 C调 4/4拍
(1)五岁女孩吞声哭泣,哭着向床前的慈母询问;
(2)年幼的学生向母亲啼哭,说以后不娶缠足的妻子。母亲爱孩子从孩提时代起,为何要把孩子像鸡一样捆绑?先生昨天对孩子说,缠足的女子多么愚蠢!
(1)孩子的脚骨骨折,心也碎了,被困在闺门之中难以移动。
(2)书不能读,字不认识,被困在闺门之中难以移动。邻居家有个女孩已经放足,走向学堂去读书。母亲爱孩子从孩提时代起,不要给孩子娶缠足的妻子。
天津北门外侯家后是旧时妓女的聚集地,凡是归贾胡同一带,林立着许多妓馆。光绪庚子年之后,据我所知,这里以纤足闻名的妓女,有贾玉文、白金宝(并非姓白,是因为她的肤色白),都是我认识的朋友。白金宝所穿的鞋子,我曾对着它画过图。这份手稿一直保存至今,未曾上色,往事如梦,回想起来索然无味。
清光绪三十三年丁未年,我与温予英、顾叔度两位先生组织《人镜报》馆,位于日租界德庆里(现为福仙池澡堂),邻居是女伶王克琴以及杜云卿、杜云红、杜云美、杜云喜,即所谓的“四杜”的住所。王克琴唱皮簧花衫,杜云卿唱秦腔花衫,杜云红唱青衫,杜云美唱丑婆,杜云喜唱生角,都是秦腔。除了杜云美外,其他人都缠足。王克琴的脚最纤细,名声最显赫。当时王克琴正在排练《坐楼杀惜》,每天午餐前都能听到她演唱四平调,登台时也常常故意显露她纤细的双足。杜云卿更是如此。“四杜”中杜云红较为庄重,脚也最纤细。
庚子前后,天津的男子也有裹足的习俗,这大概一半是由于所谓的“相姑”(男扮女装的妓女)的影响所致,竟然普遍流行于少爷阶层。穿袜子之前,先用方布包裹,称为“包脚布”,也简称为“脚布”。然后再穿袜子,袜子极紧,所谓“包脚面儿的袜子”,必须穿到脚背靠近脚踝处,仅形成几个紧褶,不能使其肥大而隆起。脚的样式,以尖、瘦、薄、平、正为宗旨。所穿的鞋子为京式双脸儿,鞋头极短,并缝有双皮滚边,用青缎镶边而色缎为底。穿时鞋头长度仅到脚第二趾的第二骨节处,腿带束得很高,而裤脚口须紧贴而不外翻,这叫做“京腿儿”。后来又有所谓的“海式鞋”,与前式相反,鞋头极长,而脚的样式尤其重在“薄”字,才能穿上。同时,妇女穿着旗装而不穿小底旗鞋的,也多崇尚这种样式。
●下编◎缠足史上文献一类
樊邝人在光绪中叶,上海绅士组建天足会,一时四方响应,分会纷纷兴起。梁任公主持湖南时务学堂时,仗义前往,在当地倡导。臬司黄公度除了列名发起外,还亲自撰写公告,告诫愚民:“天地生人,本无让女子悲惨之意;父母爱子,只担心生病毁伤。所以圆颅方趾,麻木偏瘫则是疾病;顺从毛发自然生长,避免疾痛弱化才叫慈爱。自从浅薄习俗流传,公理被蒙蔽。追求纤细脚趾,放纵残忍之心。毒害千年,波及四方。肢体因此脆弱,民气因此凋残。几乎让天下有识之士伤心,留给后世无穷的唾骂。”劝告发出后,苏州、上海、福建、广东均被感动,一年内入会者超过万人。
当时有个叫徐建寅的人,撰写了《征收缠足捐论文》,虽然属于令人喷饭的言论,但也可谓深明国人心理,以及懂得敛财之术了。文中大意如下:“脚小三寸者,每天捐三十文;脚每增加五分,捐款减少五分。全国裹足者,统计不下八九千万之数,每个妇女每天约捐银一分,每天共得银八、九十万两,每年共得三万万两。用十分之二抵消厘金及津贴候补各官,则厘金可裁撤,官民乐从;用十分之一为皇太后修建园林,则颐养有资;用十分之五充作练兵经费,则自强有期;用其余部分奖励不裹足的妇女及稽查人员,则入会者更多。”两人想法虽然不同,但论据各有见解,这两篇文章可谓缠足史料中的重要文献。
海澄人邱炜{艹爰}著《菽园赘谈》,其中有《缠足考》说:康熙元年,有诏令禁止妇女缠足,违者惩罚其父母家长。这时某大员上疏,有奏章说“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一时闻者传为笑柄。后来因为揭发告发、构陷诬告纷纷而起,七年,副宪王熙奏请免除禁令,皇帝听从了。此后关内旗人也有效仿者,纯皇帝厌恶其变乱旧制,乾隆年间屡次降旨,严厉责罚不许旗人女子裹足,而汉人则依然如故。
只有外
国尝以中国缠足为非,思有以易之,集同志妇女百数十人于沪上博论此事,美其名曰“天然足会”。此光绪乙未间事,其意借以易俗行仁,有足称者,尤吾国士大夫所谓自为提倡者也。
译国家曾认为中原地区缠足是不对的,想要改变这一习俗,于是召集了上百位志同道合的女性在上海广泛讨论此事,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天然足会”。这是光绪乙未年间的事情,其用意是借此改变风俗、施行仁政,有值得称赞的地方,尤其符合我国士大夫所说的自我倡导的精神。
光绪丙午,北洋官报局编印《学报汇编》,内载《世界女学进化史》,所论东方女俗之宜革:一为幽闭,一为缠足。当日视为要务,今日已成陈迹矣,兹节录有关于缠足者数则,资参考焉:泰西各国,皆以中土缠足为奇闻。英人曾用白蜡制成女足,其大不逾三寸,惟妙惟肖,旁置履绣,罩以玻璃,列诸伦敦博物院中,供人观玩。盖西国无此风气,见者咸以为奇也。
崇德三年七月奉旨;“有效他国缠足者,重治其罪。”时在满洲,“他国”指明朝而言。顺治二年、康熙三年先后禁缠在案。嗣于康熙七年七月,经礼部题奏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疏,内开康熙三年,遵奉上谕,下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员会议,自康熙元年后所生之女,概禁缠足,其禁之法,该部议复等因。旋因礼部议定,元年后所生之女,若违法缠足,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则交刑部,责四十板,流徒十年;家长不行稽查,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督抚以下,有疏忽失于觉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在案。查立法过严,或混将元年所生者捏为元年以后,诬妄出首,牵连无辜,相应免其禁止可也等语。自此缠足弛禁矣。
◎郑观应论缠足之害郑观应,清同、光时人。著《盛世危言》一书行于世,《女教》篇有云:“妇女缠足,合地球五大洲九万里,仅有中国而已。……夫父母之爱子也,无所不至,独此事酷虐残忍,殆无人理。或四、五岁,或七、八岁,严词厉色,凌逼百端,必使骨断筋摧,其心乃快。以为如此,而后他日适人,可矜可贵;苟肤圆六寸,则戚里咸以为羞。此种浇风,城市倍于乡曲,世家巨族,尤而效之。人生不幸作女子身,更不幸而为中国之女子,戕贼肢体,迫束筋骸,血肉淋漓,如膺大戮,如负重疾,如构沉灾,稚年罹剥肤之害,毕世婴刖足之罪。气质虚弱者,因以伤生。……即幸全性命,亦终日需人扶掖,井臼安克操持?偶有水火盗贼之灾,则步履艰难,坐以待毙。戕伐生质,以为美观,作无益以为有益,是为诲淫之尤。”
◎梁启超论戒缠足梁启超尝于《新民丛报》(丙申)载《戒缠足会序》云:“眼、耳、鼻、舌、手、足,受诸天,受诸父母,有一不具若残缺者,谓之废疾,谓之天之﹃民。古王之制刑也,为劓、为刖、为刖,将以天﹃﹃不肖以威天下,仁者犹或讥之,恶其伤天而残人类也。男女中分,人数之半,受生于天,受爱于父母,匪有异矣。虽然,人类之初起,以力胜者也。力之最悬绝不相敌而势最易分者,莫如男女。……是故尘尘五洲,莽莽万古,贤哲如鲫,政教如海,无一言一事为女子计。其待女子也有二大端:一曰充服役,二日供玩好。由前之说,则豢之若犬马;由后之说,则饰之若花鸟。禀此二虐,乃生三刑,非洲、印度以石压首使成扁,其刑若黥;欧洲好细腰,其刑若关木;中国女子缠足,其刑若斫胫,三刑行而地球之妇女无完人矣。缠足不知所自始也,要而论之,其必起于污君、独夫、民贼、贱丈夫。……嗟夫!天下事良法每惮奉行,而谬俗每易相袭,以此残忍酷烈轻薄猥贱之事,乃至波靡四域,流毒千年。父母以此督其女,舅姑以此择其妇,夫君以此宠其妻。龀齿未易,已受极刑。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伤充斥,脓血狼藉。呻吟弗顾,悲啼弗恤,哀求弗应,嗥号弗闻。数月之内,杖而不起;一年之内,舁而后行。”
梁启超《新民丛报》(丁酉)载论《女学略》云:“吾推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缠足一日不变,则女学一日不立。”
◎请禁妇女缠足折康有为奏为请禁妇女裹足,以全肌肤而维俗化,恭折仰祈圣鉴事。窃惟汉臣贾谊上《治安策》,谓大臣以簿书、期会为大故,至俗流失、世败坏则不知怪,此诚知治乱之体要者也。夫为政之道,本末兼该而莫大于保民;圣化之隆,纤悉备举而莫先于正俗。方今万国交通,政俗互校,稍有失败,辄生轻议,非复一统闭关之时矣
译光绪丙午年,北洋官报局编印《学报汇编》,其中收录了《世界女学进化史》,文中论述东方女性习俗中应当革除的两点:一是幽闭,二是缠足。当时这两件事被视为要务,如今却已成为陈旧的遗迹了。现在节录其中关于缠足的几条记载,以供参考:西方各国,都将中国缠足视为奇闻。英国人曾用白蜡制作成女性的小脚,大小不超过三寸,惟妙惟肖,旁边放置绣鞋,罩上玻璃,陈列在伦敦博物院中,供人观赏。这是因为西方国家没有这种风气,见到的人都觉得奇怪。
崇德三年七月,皇帝下旨说:“有仿效他国缠足的,要重治其罪。”当时在满洲,“他国”指的是明朝。顺治二年、康熙三年先后禁止缠足,都有案可查。后来在康熙七年七月,经礼部题奏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的奏疏,其中写道:康熙三年,遵奉上谕,下发给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员会议,规定自康熙元年后所生的女儿,一律禁止缠足,其禁令的具体方法,由该部议复等语。随后因为礼部议定,元年后所生的女儿,如果违法缠足,其父亲有官职的,交给吏部、兵部议处;士兵、百姓则交给刑部,责打四十板,流放或徒刑十年;家长不加以稽查,枷号一个月,责打四十板;该督抚以下官员,有疏忽失于觉察的,听任吏部、兵部议处,都有案可查。查究立法过于严厉,或许会混淆将元年所生者捏造为元年以后所生,诬妄告发,牵连无辜,相应免除禁止也是可以的等语。从此缠足的禁令就松弛了。
◎郑观应论缠足之害
郑观应,是清朝同治、光绪年间的人。著有《盛世危言》一书流传于世,《女教》篇中说:“妇女缠足,合地球五大洲九万里,只有中国才有。……父母爱子女,没有不到的,唯独这件事酷虐残忍,几乎没有人理。有的四五岁,有的七八岁,严词厉色,百般凌逼,一定要使骨断筋摧,心里才痛快。认为这样,以后嫁人,才可矜持可贵;如果脚有六寸宽,那么亲戚邻里都以此为羞耻。这种浇薄的风气,城市比乡村更甚,世家大族,更是效仿。人生不幸做了女子,更不幸做了中国的女子,残害肢体,迫束筋骸,血肉淋漓,如同遭受大刑,如同身患重疾,如同遭遇深灾,幼年遭受剥皮之害,终身承受断足之罪。气质虚弱的人,因此伤害生命。……即使侥幸保全性命,也整天需要人扶持,井臼家务怎能操持?偶然遇到水火盗贼之灾,就步履艰难,坐以待毙。残害天生的体质,以为美观,做无益的事以为有益,这是诲淫的极致。”
◎梁启超论戒缠足
梁启超曾在《新民丛报》(丙申年)刊登《戒缠足会序》说:“眼、耳、鼻、舌、手、足,受之于天,受之于父母,有一个不具备或残缺的,称为废疾,称为天﹃民。古代君王制定刑罚,有劓刑、刖刑,将以天﹃﹃不肖来威吓天下,仁者尚且讥讽他们,厌恶他们伤害天性而残害人类。男女各占一半,人数的一半,受生于天,受爱于父母,没有什么不同。虽然如此,人类之初起,是以力胜的。力量最悬殊不相敌而势力最容易区分的,莫过于男女。……因此,尘尘五洲,莽莽万古,贤哲如鲫,政教如海,没有一言一事为女子考虑。对待女子有两方面:一是充当服役,二是供玩好。从前一种说法,则像犬马一样豢养;从后一种说法,则像花鸟一样装饰。禀受这两种虐害,于是产生三种刑罚,非洲、印度用石头压头使成扁形,其刑像黥刑;欧洲喜好细腰,其刑像关木刑;中国女子缠足,其刑像斫胫刑,三种刑罚施行,地球上的妇女就没有完整的人了。缠足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总之,它必定起源于污君、独夫、民贼、贱丈夫。……唉!天下事良法往往畏惧奉行,而谬俗往往容易相袭,因此这种残忍酷烈轻薄猥贱的事情,乃至波靡四域,流毒千年。父母以此督促女儿,公婆以此选择媳妇,丈夫以此宠爱妻子。换牙尚未结束,已受极刑。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伤充斥,脓血狼藉。呻吟不顾,悲啼不恤,哀求不应,嗥号不闻。数月之内,杖而不起;一年之内,舁而后行。”
梁启超《新民丛报》(丁酉年)刊登论《女学略》说:“我推究天下积弱的根本,必定从妇人不学习开始。……缠足一天不变,女学一天不能建立。”
◎请禁妇女缠足折
康有为奏为请禁妇女裹足,以保全肌肤而维系俗化,恭敬上奏仰祈圣鉴事。私下认为汉代臣子贾谊上《治安策》,说大臣以文书、期会为大事,至于风俗流失、世道败坏却不知道奇怪,这确实是知道治乱体要的人。为政之道,本末兼该而莫大于保民;圣化之隆,纤悉备举而莫先于正俗。方今万国交通,政俗互校,稍有失败,辄生轻议,非复一统闭关之时矣
。吾中国蓬荜比户,蓝缕相望,复加鸦片熏缠,乞丐接道,外人拍影传笑,讥为野蛮久矣。而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臣窃深耻之。夫刖足者,为古肉刑之一。刑者成也,一成不变,后王恐波及无辜,犹为废之,史称其美。女子何罪?而自幼童加以刖刑,终身痛楚,一成不变,此真万国所无,而尤为圣王所不容者也。夫父母抚子,以慈为义;女子体弱,尤宜爱护。乃乳哺甫离,髫发未燥,筋肉未长,骨节未坚,而横絷弱足,严与裹缠。三尺之布,七尺之带,屈指使行,拗骨使折,拳挛趾▯宿,局地▯天,童女苦之,旦旦啼哭。或加药水,日夕熏然,窄袜小鞋,夜宿不解,务令屈而不伸,缠而不壮。扶床乃起,倚壁而行,富人苦之,贫家尤甚。亲操井臼,兼持馈浣;下抚弱息,上事病姑;跋往报来,走无停趾;临深登高,日事征行,皆扪足叹嗟,愁眉掩泣,或因登梯而坠命,或因楚病而伤生。若夫水火不时,乱离奔命,扶夫抱子,挟物携衣,绝涧莫逾,高峰难上,乱石阻道,荆棘钩衣,多有缢树而弃生、坠楼而绝命者,不可胜数也。即使治世承平,富家大户,婢妪盈前,安坐而食。而人伦有礼,疾病不时,仰事俯畜,接亲应友,能无劳苦乎?且劳苦即不足道,而卫生实有所伤。血气不流,气息污秽,足疾易作,上传身体,或流传子孙,弈世体弱。是皆国民也,羸弱流传,何以为兵乎?试观欧美之人,体直气壮,为其母不裹足,传种易强也。今当举国征兵之世,与万国竞而留此弱种,尤可忧危矣!
译我们中国百姓家徒四壁,衣衫褴褛,再加上鸦片烟毒的缠绕,乞丐遍布道路,外国人拍照取笑,讥讽我们野蛮已经很久了。而其中最令人惊骇嘲笑、招致羞辱的,莫过于妇女缠足这件事,我私下对此深感耻辱。砍断脚,是古代肉刑的一种。刑罚的意义在于确立规范,一旦形成便不可改变,后来的君王担心波及无辜,尚且废除了这种刑罚,史书称赞这是美德。女子有什么罪过?却从幼童时期就施加砍脚的刑罚,终身痛苦,一旦形成便不可改变,这真是世界各国所没有的,更是圣明的君王所不能容忍的。父母抚养子女,以慈爱为道义;女子身体柔弱,尤其应当爱护。然而婴儿刚离开乳母,头发还未干,肌肉尚未长全,骨骼还未坚硬,就强行束缚柔弱的双脚,严密地包裹缠绕。用三尺长的布、七尺长的带子,强行弯曲脚趾使其行走,拗断骨头使其折断,脚趾蜷缩萎缩,脚背贴地,头抵天空,幼女为此受苦,天天啼哭。有的还加上药水,日夜熏蒸,穿着窄袜小鞋,睡觉也不解开,务必让脚弯曲而不能伸直,缠绕而不能健壮。扶着床才能起身,靠着墙才能行走,富人家的女子为此受苦,贫苦人家更是严重。亲自操持井臼家务,兼顾做饭洗衣;下边安抚弱小的子女,上边侍奉生病的婆婆;奔走往来,脚步不停;面临深水、攀登高处,每天从事远行,都摸着脚叹息哀叹,愁眉苦脸地掩面哭泣,有的因为登梯子而摔死,有的因为痛苦生病而丧命。至于水火灾害不时发生,战乱流离逃命,搀扶着丈夫抱着孩子,带着物品衣物,深涧无法跨越,高峰难以攀登,乱石阻挡道路,荆棘钩住衣服,有很多上吊自杀、跳楼绝命的,数不胜数。即使在太平盛世,富家大户,婢女仆妇满前,安坐吃饭。但人伦有礼,疾病不时发生,上侍奉父母,下抚养子女,接待亲友应酬宾客,能不劳苦吗?况且劳苦还不足以说,对卫生实在有损害。气血不流通,气息污秽,足疾容易发作,向上影响身体,或者流传给子孙,世代体弱。这些都是国民,体弱流传,怎么能当兵呢?试看欧美人,身体挺直气力强壮,是因为他们的母亲不缠足,传种容易强壮。现在正值全国征兵的时代,与各国竞争却留下这种弱种,尤其令人担忧危惧了!
夫父母之仁爱,岂乐施此无道之虐刑于其小儿女哉?徒以恶俗流传,非此不贵,苟不缠足,则良家不娶,妾婢是轻,故宁伤损其一体,而免摈弃其终身。此为一人一家之事,诚有茹苦含辛而无如何者。若圣世怀保小民,一夫之有失,引以为予辜;一物不得所,引以为己罪。而令中国二万万女子,世世永永婴此刖刑;中国四万万人民,世世永永传此弱种,于保民非策,于仁政大伤,皇上能无恻然矜之、怒然忧之乎?
臣尝考裹足恶俗,未知所自。《史记》利屣不过尖头,唐人诗歌尚未咏及。宋世奄被,遂至方今。或谓李后主创之,恐但恶风所扇耳。宋人称只有程颐一家不裹足,则余风可知。古今中外,未有恶俗苦体、非关功令,乃能淹被天下、流传千年。若斯之甚也,其可骇莫甚焉!以国之政法论,则滥无辜之非刑;以家之慈恩论,则伤父母之仁爱;以人之卫生论,则折骨无用之致疾;以兵之竞强论,则弱种辗转之谬传;以俗之美观论,则野蛮贻诮于邻国。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且国朝兴隆,严禁缠足,故满洲妇女皆尚天足。凡在国民,同隶覆帱;率土妇女,尤宜哀矜。且法律宜一,风俗宜同。皇上怜此弱女,拯此无辜,亟宜禁此非刑,改兹恶俗。乞特下明诏,严禁妇女裹足,其已裹者,一律宽解。若有违抗,其夫若子有官不得受封,无官者其夫亦科罚锾。其十二岁以下幼女若有裹足者,重罚其父母。如此则风行草偃,恶俗自革;举国弱女,皆能全体;中国传种,渐可致强;外人野蛮之讥,可以消释。其裨圣化,岂为小补?伏惟皇上圣鉴。谨奏。◎清末劝戒缠足文书△慈禧后懿旨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上谕,朕钦奉懿旨:我朝深仁厚泽,浃洽寰区,满、汉臣民,从无歧视。惟旧例不通婚姻,原因入关之初,风俗语言或多未喻,是以著为禁令。今则风同道一,历二百余年,自应俯顺人情,开除此禁。所有满、汉官民人等,准其一律结婚,毋庸拘泥。至汉人妇女率多缠足,行之已久,有乖造物之和。此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谕,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断不准宫中胥役,藉词禁令,扰累民间。如遇选秀女,仍由旗民挑取,不得采及汉人,致蹈前明弊政。以示限制,而恤下情。将此通谕知之。钦此。
△直隶总督袁世凯劝不缠足文恭读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谕……云云。钦此。大哉圣人之言,仁至义尽。凡在子民,罔不感喻。世凯敬译明诏,愿为我绅民劝者,厥有数端:一曰保身。《孝经》有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今妇女之缠足者,自幼龄以迄成人,束缚磨折,备尝痛苦,甚至骨节溃落,血肉消耗,趑趄局▯,举步维艰,以故中国女子大都孱弱多病。徇世俗之习尚,而残父母之肢体;忘天性之亲爱,而忍令其女受百般之酷虐,岂仁者之所为乎?此言保身而当去缠足之害者也。
一曰教育。古者女子最重姆教,今东西学者论强国之道,辄推原于女子教育。盖德育、智育、体育,男女并重,不可或废。中国妇女尚缠足,敝精劳神于猥贱纤屑之举,矫揉造作以修容饰媚为工,而智识不开,德性不充,体质不健,竟不知教育为何事。欲尽义务,先除恶习。此言教育而当去缠足之害者也。
一曰母仪。人之材质本于初生,学养基于幼稚。盖求异日之男子躯体强伟、智能发达,必先求今日之女子躯体强伟、智能发达也。今缠足之妇,气血羸弱则生于不壮,跬步伶仃则教于者鲜。幼学荒废,嗣续式微,其于种族盛衰之故、人才消长之原,有隐相关系者。此言母仪而当去缠足之害者也。
一曰执业。人之智愚,男女相近,若农、医、格致、制造等专门之业,女子或胜于男子。今缠足之妇女,深居纤步,缚其手足,窒其灵明,而受养于其丈夫。其上者或仅工针黹,或略解吟咏,要皆于事无补。苟释缠足之苦,则四体安舒,使得执一业以自养,而一切新理
译父母的仁爱之心,难道会乐于将这种无道的酷刑施加在自己年幼的女儿身上吗?只是因为恶劣的习俗流传已久,不缠足就不被看重,如果不缠足,好人家就不娶,会被当作妾婢轻视,所以宁愿伤害女儿的身体,以免她终身被抛弃。这虽然是一人一家之事,确实有含辛茹苦却无可奈何的情况。但如果圣明的时代要爱护百姓,一个人有所失,就引以为自己的过失;一样东西不得其所,就引以为自己的罪过。现在让中国两万万女子,世世代代永远遭受这种断足的刑罚;让中国四万万人民,世世代代永远传承这种虚弱的种族,这对于爱护百姓来说不是良策,对于仁政是大大的伤害,皇上能不心生怜悯、愤怒担忧吗?
我曾考察缠足这种恶劣习俗,不知道它起源于何时。《史记》中记载的鞋子不过尖头,唐代人的诗歌中还没有咏及缠足。到了宋代才普遍流行,一直延续到现在。有人说这是南唐后主李煜首创的,恐怕只是恶劣风气所煽动罢了。宋代人说只有程颐一家不缠足,其余的风气就可以想而知了。古今中外,没有哪种恶劣习俗折磨身体、不涉及法令,却能遍及天下、流传千年的。像这样严重,真是令人震惊!从国家的法律政令来看,这是滥施无辜的非刑;从家庭的慈爱恩情来看,这是伤害父母的仁爱;从人的卫生健康来看,这是折断骨头、导致疾病的无用之举;从军事竞争强盛来看,这是虚弱种族辗转相传的谬误;从风俗美观来看,这是野蛮行为招致邻国的嘲笑。如果这都能容忍,还有什么不能容忍的呢?况且我朝兴隆,严禁缠足,所以满洲妇女都崇尚天足。所有国民,都同属皇恩覆盖;天下的妇女,尤其应该哀怜。而且法律应该统一,风俗应该相同。皇上怜悯这些弱女,拯救这些无辜者,应当立即禁止这种非刑,改变这种恶俗。请求特别下达明诏,严禁妇女缠足,已经缠足的,一律放宽解除。如果有违抗的,其丈夫或儿子有官职的不得受封,无官职的其丈夫也要科处罚金。十二岁以下的幼女如果有缠足的,重罚其父母。这样就能像风吹草伏一样,恶俗自然革除;全国弱女,都能保全身体;中国传承的种族,逐渐可以变得强盛;外人野蛮的讥讽,可以消除。这对圣明的教化,难道只是小小的补益吗?恭请皇上圣明鉴察。谨奏。
◎清末劝戒缠足文书
△慈禧后懿旨
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上谕,朕钦奉懿旨:我朝深仁厚泽,遍及寰宇,满、汉臣民,从无歧视。只是旧例不通婚姻,原因是入关之初,风俗语言大多未能通晓,所以立下禁令。现在风气相同道义统一,历经二百多年,自然应该顺应人情,开除此禁。所有满、汉官民人等,准许一律结婚,不必拘泥。至于汉人妇女大多缠足,实行已久,违背了造物的和谐。此后士绅之家,务必委婉恳切地劝告,使之家喻户晓,以期逐渐消除积习。断不准宫中差役,借词禁令,骚扰累及民间。如果遇到选秀女,仍由旗人挑选,不得涉及汉人,以免蹈袭前明弊政。以示限制,而体恤下情。将此通谕知晓。钦此。
△直隶总督袁世凯劝不缠足文
恭读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谕……云云。钦此。圣人的言论伟大,仁至义尽。所有子民,无不感动领悟。世凯敬译明诏,愿为我绅民劝说的,有几点:一是保身。《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现在妇女缠足的,从幼年到成年,束缚磨折,备尝痛苦,甚至骨节溃落,血肉消耗,步履艰难,举步维艰,所以中国女子大多孱弱多病。顺从世俗的习尚,而残害父母的肢体;忘记天性的亲爱,而忍心让女儿受百般的酷虐,难道是仁者所为吗?这是说保身而应当去除缠足的危害。
二是教育。古代女子最重视姆教,现在东西方学者论强国之道,往往追溯到女子教育。大概德育、智育、体育,男女并重,不可废弃。中国妇女尚且缠足,耗费精力于猥贱纤屑之举,矫揉造作以修容饰媚为工,而智识不开,德性不充,体质不健,竟不知教育为何事。欲尽义务,先除恶习。这是说教育而应当去除缠足的危害。
三是母仪。人的材质本于初生,学养基于幼稚。大概求异日男子躯体强伟、智能发达,必先求今日女子躯体强伟、智能发达。现在缠足的妇女,气血羸弱则生于不壮,跬步伶仃则教于者鲜。幼学荒废,嗣续式微,其于种族盛衰之故、人才消长之原,有隐相关系者。这是说母仪而应当去除缠足的危害。
四是执业。人的智愚,男女相近,若农、医、格致、制造等专门之业,女子或胜于男子。现在缠足的妇女,深居纤步,缚其手足,窒其灵明,而受养于其丈夫。其上者或仅工针黹,或略解吟咏,要皆于事无补。苟释缠足之苦,则四体安舒,使得执一业以自养,而一切新理
新法,女子亦可以研求,其裨益于国政工业与家人生产者甚大。此言执业而当去缠足之害者也。
译新的法度,女子也可以研习探求,这对于国家政治、工业以及家庭生产的益处非常大。这就是说,从事职业就应当去除缠足的祸害。
凡此皆为今日缠足之妇女言也。夫缠足之害,近人亦言之切矣,兹特举其荦荦大者,为缙绅之家告。亦愿地方士绅,仰体朝旨,婉切劝导,家喻户晓,俾除积习,予有厚望焉。
△劝戒缠足示谕头品顶戴署理四川总督部堂广东巡抚部院岑明白劝告事。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钦奉上谕:至汉人妇女率多缠足,行之已久,有乖造物之和。此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谕,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等因。钦此。钦遵在案。本署部堂时在山西巡抚任内,业已恭录谕旨,劝谕禁革。今来四川,访闻此邦缠足之风,比山西更甚。此事在做父母的不过因为众人习惯的事,又怕女儿不缠足,将来不好对亲,这也是人情。却是你等须知,朝廷岂是不体念人情的?看起来这又是一件很琐屑不要紧的事,何至要烦上谕劝告?皆因缠足有三样关系国家、关系众人的弊命,又有一样关系一身的弊病。
关系国家、关系天下的弊病,不是别的,皆因女子缠足,天下男子的聪明慢慢就会闭塞起来,德行慢慢就会丧坏起来,国家慢慢也就闭塞丧坏起来。这又没得别样的缘故,大凡人的聪明德行,全靠小的时候慢慢的教导指点。小时候教导得好,大来自然不做不好的事;小时候指点得到,大来自然容易明白事情。古人说的“十年出就外傅”,是要十岁以后,才出去找老师教。十岁以前,当父亲的多半有事在外,全靠母亲在家遇事教导指点。所以人的第二期教育,是学堂里先生的责任;第一期教育,全是当母亲的责任。如今的女子,七八岁以前还有读书的,十岁以后因为缠了足,行动不便,就不好上书房了。从此天天关在屋里,世界上的事一点也不明白,聪明就会一天一天闭塞起来。又因行动不便,把女人本分当做做饭、洗衣裳的事,一概也交与别人。越是大户人家的女儿,越发享安逸,实在是脚小不能劳苦。安逸久了,自然骄奢,德行越坏。等到嫁与人家养了儿子,母亲先是没聪明、没德行的,拿什么来教导儿子、指点儿子?小的时候听的没见识的话,看的没道理的事,既已弄惯脾气,大来如何会聪明?如何会有德行?就有好老师,也难得变化他的气质。一层传一层,传到如今举眼一看,十之八九,论身体既是薄弱可怜了,论知识也都是糊涂,论德行也都是荒唐。我们既已糊涂荒唐,外人自然看我们不起,要欺侮我们。你们要知道,凡说某国聪明上等的,都由他的百姓人人聪明的缘故;凡说某国德行好的,都由他的百姓人人有德行的缘故。我们中国有第一期教育责任的母亲,既已不行,你们须知国家本是众人凑成的,百姓不强,朝廷虽如何整顿鼓励,想把天下弄强,譬如一只柱头撑不起要倒的大屋,那是断断不行的。所以如今要想把中国强起来,必先把百姓强起来;要想把将来的百姓强起来,必先把养将来百姓的母亲、现在的女儿强起来。所以缠足的事,看起来很不要紧,国家所以要干涉的缘故,皆由女子缠足,就会把一国的男子、天下的事情弄弱了。……
至于关于一身的弊病,没有别的,凡是东西,都有一种自然发生的天性。如今有根未长大的树子,忽然不长,人人都觉可怜。如系有人用法子把他箍倒,不叫他长,人定说这个人没良心。人的骨子不比树子,自己的女儿不比外人,却是忍心想些法子,把他箍小。你说父母不爱女儿?却是女儿害一个小病,受一个小伤,父母心里马上惊慌起来。单单缠足的时候,这个病苦百倍于小病小伤,假如女儿受不得痛苦,说要解放,父母还要打他骂他,还要加他的罪名,说他不爱好。女儿怕缠足的光景,缠足时号呼辗转的光景,你们当父母的都是看见的,本署督部堂不必形容,也不忍形容。总而言之,说到女儿一身,只算自己不幸,当中国女儿,说到父母身上,只算众人做惯中国没良心的父母。这就是关系一身的大弊病。
那个不是中国的百姓?都应该想想前三样国家、众人的大关系。那个不是当女儿的
译以上这些话,都是对当今缠足的妇女说的。缠足的害处,近来的人也已经说得非常透彻了,这里只列举其中最主要的大害,向官宦人家告知。也希望地方的士绅,能够体谅朝廷的旨意,委婉恳切地劝导,使家家户户都知道,以便革除这种积习,我对你们寄予厚望。
△ 劝戒缠足告示:顶戴一品官衔、署理四川总督部堂、广东巡抚部院岑毓英劝告事。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恭敬地接受皇帝谕旨:汉族妇女大多缠足,这种习俗沿袭已久,违背了自然造化的和谐。此后,官宦人家务必委婉恳切地劝告,使家家户户都知道,以期逐渐革除这种积习,等等原因。钦此。恭敬地遵照执行,已有案可查。本署总督部堂在担任山西巡抚期间,已经恭敬地抄录谕旨,劝告禁止革除。如今来到四川,打听到这里缠足的风气,比山西更加严重。这件事,做父母的不过是因为这是众人习惯的事情,又担心女儿不缠足,将来不好说亲,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你们必须知道,朝廷难道是不体谅人情的吗?看起来这又是一件很琐碎不要紧的事,何至于要烦劳皇帝下谕劝告呢?都是因为缠足有三样关系国家、关系众人的弊病,又有一样关系个人身体的弊病。
关系国家、关系天下的弊病,不是别的,都是因为女子缠足,天下男子的聪明才智慢慢就会闭塞,德行慢慢就会败坏,国家慢慢也就闭塞败坏。这没有别的缘故,大凡人的聪明德行,全靠小时候慢慢教导指点。小时候教导得好,长大后自然不做不好的事;小时候指点得到位,长大后自然容易明白事理。古人说“十年出就外傅”,是要十岁以后,才出去找老师教。十岁以前,当父亲的多数有事在外,全靠母亲在家遇事教导指点。所以人的第二期教育,是学堂里先生的责任;第一期教育,全是当母亲的责任。如今的女子,七八岁以前还有读书的,十岁以后因为缠了足,行动不便,就不好去书房了。从此天天关在屋里,世界上的事一点也不明白,聪明就会一天一天闭塞起来。又因为行动不便,把女人本分当做做饭、洗衣裳的事,一概也交给别人。越是大户人家的女儿,越发享受安逸,实在是脚小不能劳苦。安逸久了,自然骄奢,德行越坏。等到嫁到人家养了儿子,母亲先是没聪明、没德行的,拿什么来教导儿子、指点儿子?小时候听的没见识的话,看的没道理的事,既已弄惯了脾气,长大后如何会聪明?如何会有德行?就算有好老师,也难得改变他的气质。一层传一层,传到如今举眼一看,十之八九,论身体既是薄弱可怜了,论知识也都是糊涂,论德行也都是荒唐。我们既已糊涂荒唐,外人自然看我们不起,要欺侮我们。你们要知道,凡说某国聪明上等的,都由他的百姓人人聪明的缘故;凡说某国德行好的,都由他的百姓人人有德行的缘故。我们中国有第一期教育责任的母亲,既然不行,你们须知国家本是众人凑成的,百姓不强,朝廷虽如何整顿鼓励,想把天下弄强,譬如一只柱头撑不起要倒的大屋,那是断断不行的。所以如今要想把中国强起来,必先把百姓强起来;要想把将来的百姓强起来,必先把养将来百姓的母亲、现在的女儿强起来。所以缠足的事,看起来很不要紧,国家所以要干涉的缘故,皆由女子缠足,就会把一国的男子、天下的事情弄弱了。……
至于关于一身的弊病,没有别的,凡是东西,都有一种自然发生的天性。如今有一棵未长大的树,忽然不长,人人都觉得可怜。如果是有人用方法把它箍倒,不让它长,人一定说这个人没良心。人的骨头不比树,自己的女儿不比外人,却是忍心想些法子,把它箍小。你说父母不爱女儿?可是女儿害一个小病,受一个小伤,父母心里马上惊慌起来。单单缠足的时候,这个病苦百倍于小病小伤,假如女儿受不得痛苦,说要解放,父母还要打他骂他,还要加他的罪名,说他不爱好。女儿怕缠足的光景,缠足时号呼辗转的光景,你们当父母的都是看见的,本署总督部堂不必形容,也不忍形容。总而言之,说到女儿一身,只算自己不幸,当中国女儿,说到父母身上,只算众人做惯中国没良心的父母。这就是关系一身的大弊病。
哪个不是中国的百姓?都应该想想前三样关系国家、众人的大关系。哪个不是当女儿的
父母?都应该想想后一样一身的大关系。几样关系明白了,还要怕难于对亲。这好比俗说的:“老牛过路看不见,虱子过路却看见了。”说到难于对亲这个念头,第一无廉耻,第二无知识。何以叫无廉耻?当父母的岂不说女儿脚大怕丈夫不喜欢?却不晓得以小脚求媚于人,乃是娼优下贱的思想。世间喜小脚的,必是轻薄无行的男子,人有女儿就不该许给他。那不轻薄的就爱才能德行,当父母的不愁女儿没才能德行,不好许与有出息的;反愁脚不小,不满轻薄男子的意想,这岂不是没廉耻的念头吗?何以叫无知识?当父母的总说人人都缠足,我家不缠不合风气。却不晓如今既奉上谕禁止缠足,有见识的、有良心的,又都人人晓得缠足的弊病,自然是不缠足的一天比一天多,何愁不好嫁人?也许有那无见识、无良心的依旧缠足,此等人家又何必把自己好好女儿许给他?说到这个地步,还怕不合风气,这岂不是无知识吗?
译父母?都应当深思后一样关乎自身的大体关系。这几层关系弄明白了,还要担心难以面对亲人吗?这好比俗话所说:“老牛过路看不见,虱子过路却看见了。”说到难以面对亲人这种念头,第一是没有廉耻,第二是没有见识。什么叫没有廉耻?做父母的难道不说女儿脚大怕丈夫不喜欢吗?却不知用小脚来讨好别人,乃是娼妓优伶那种下贱的思想。世间喜欢小脚的,必定是轻薄无行的男子,有了女儿就不该许配给他。那些不轻薄的男子喜爱的是才能和德行,做父母的不愁女儿没有才能德行,不好许配给有出息的人;反而发愁脚不够小,不能满足轻薄男子的意欲,这岂不是没有廉耻的念头吗?什么叫没有见识?做父母的总说人人都缠足,我家不缠足就不合风气。却不知如今既然奉了上谕禁止缠足,有见识、有良心的人,又都人人知道缠足的弊病,自然是不缠足的人一天比一天多,何必发愁嫁不出去?也许有那些没有见识、没有良心的人依旧缠足,这种人家又何必把自己好好的女儿许配给他们?说到这个地步,还担心不合风气,这岂不是没有见识吗?
还有一等糊涂的,说是学洋人。岂不晓得古时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的时候本没说缠足,本朝家里也是不缠足。远不说学古时圣王的好风气,近不说守本朝皇上的好规矩,反说是学洋人,这又是尤其无知识的话了。本署督部堂也是中国之一人,又蒙国家恩典管一省的事,天天听见人说我们软弱,骂我们糊涂荒唐,笑我们无用,因此一天一天欺侮我们起来。每每看着、听着、受着,实在不堪,细想其故,多半由于女子缠足。又奉上谕,叫天下不缠足。所以不怕厌烦,敬把上谕里头的思想、缠足的弊病,详细一一讲与你们听听。你们当百姓的真愿永远软弱、永远糊涂荒唐、永远无用,当父母的真愿永远无良心、无廉耻,这就没法了。如果不然,本署督部堂愿意你们先字字按着想,再按着行,这就是国家之福,一切男子、女子之福了。如有不认得字的,就望你们认得字的说与他们听。如有没见识的,就是上谕说的,全是当绅士的责任,要望明白人先做与他们看样子了。为此明白示谕通省官绅士民一体知悉,切切此谕。
◎迁安、遵化天足会序李增岁壬寅五月,李增既归自山东,奔走里墟,省问亲故。盖当庚子大创之后,尚有未静性焉。乃潜然而悲,悲吾遵化。虽累万言不足书,而不能变习俗以为自强之计,则其一也。其友人迁安孟君松樵,闻其归也,徒步来访,相与纵谈时局,欷▯慷慨。反复于吾国存亡之故者,亦累万言不足书;而吾国不能变习俗以为自强之计,则亦三致意焉。乃言曰:“吾子殷忧焦思,空言无补,则盍办实事矣?吾方创天足会于迁安、遵化,敢请于一言以叙吾意。”李增乃敬告迁安、遵化之君子曰:呜呼!吾国有习非成是,不可解者三事:最古莫若缠足,次八股,次鸦片。八股已废弃,缠足一事,亦奉旨令官绅劝谕禁止,而至今无一人昌言改革者,岂不以帏房猥琐,无与远大哉?不知国之危也,则必有其弊政以为之缘;种之弱也,则必有其弊俗以为之累。不审乎此,而摧陷廓清之,其于自强之道犹未也。夫吾国号称四万万人,因缠足而瘫痪者,不下两万万人。楚毒同类,以为风尚,天下可怪之端,未有过于此也。然竟习焉不察,安之若素。当丙丁之际,海上不缠足之会起,北方学者妄用訾议。吾不敢讥其浅见,然彼等之脑识,其以妇女为玩好之物,又惑于扶阳抑阴之说,则断断矣。
夫比年以来,欧风东被,人多知外事者。苟当广座之上,举泰西之束腰、非洲之压首以相告,则群将非笑之矣。何乃明于人而暗于我,知有腰与首而不知有足?笑人玩好之为非礼,而忘我玩好之干天和,则何说之词矣?且吾国士夫,动曰古代。夫妻者,齐也,古有明训。以奉祭祀、缵宗桃之人,而视为玩物,取供淫亵,岂经义乎?抑三代制也?今纵不能男女平权以与西方媲美,奈何以废疾为容悦也?匪有此也。方今亚、欧同游,男女杂处,人则肢全体具纷然而来前,我乃以刑余膑刖之人厕乎其间,微论矫揉造作为非天理,相形见绌之际,宁不自惭形秽耶?夫其装饰以为美观者,或仅如脂粉之涂泽、发髻之明靓、衣服之丽都,则亦置之而已。缠足则狼藉其血肉也,戕贼其身体也。雕题凿齿,无此凶残;断发文身,逊其妖妄。坐是妇职不能修,家事不能理,▯羸荏弱以终其身,而两足一曲,百骸俱病,母气不足,生子亦不能壮,则尤弱种之元点也。今试与欧人遇,彼则长佼壮大,肤革充盈,我则有若菜色。虽黄、白种类不同,毋亦有生之初不足于母欤?抑彼之壮佼长大,若是其胜吾?彼中深识之士,尚以人种日下为忧,体操、卫生,凡可以强其种者,靡不务焉。我乃优焉游焉,长此终古,以神明之胄裔,憔瘁灭缩,不惟不恤之,抑且好之。凡父母之于子,夫之于妻,则莫不以缠足为事。四德之外,继以双翘;中馈之主,乃求下达。
呜呼!父母之于子,自保抱携持以至成立,无不诚心爱之者,天性然也。苟其子呻吟痛楚
译还有一类糊涂的人,说是学习洋人。难道不知道古代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的时代本来就没有缠足,本朝皇室家里也是不缠足的。远的不说学习古代圣王的好风气,近的不说遵守本朝皇上的好规矩,反而说是学习洋人,这又是尤其无知的言论了。本署督部堂也是中国的一员,又蒙受国家恩典管理一省的事务,天天听见人说我们软弱,骂我们糊涂荒唐,笑我们无用,因此一天天欺侮我们起来。每每看着、听着、受着,实在难以忍受,仔细想想其中的缘故,多半是由于女子缠足。又奉上谕,命令天下不缠足。所以不怕厌烦,恭敬地把上谕里的思想、缠足的弊病,详细一一讲给你们听。你们当百姓的如果真愿意永远软弱、永远糊涂荒唐、永远无用,当父母的如果真愿意永远没有良心、没有廉耻,这就没办法了。如果不是这样,本署督部堂愿意你们先逐字逐句地思考,再按照去做,这就是国家的福气,一切男子、女子的福气了。如果有不认字的,就希望你们认字的说给他们听。如果有没见识的,就是上谕所说的,全是当绅士的责任,希望明白人先做给他们看个样子。为此明白告示谕令全省官绅士民一同知晓,切实切实,此谕。
◎迁安、遵化天足会序 李增
岁次壬寅五月,李增刚从山东回来,奔走于乡里村落,探望问候亲友。大概正值庚子年遭受重创之后,局势尚未完全平静。于是暗自悲伤,悲伤我的遵化。虽然用几万字的文字也不足以书写,而不能改变习俗作为自强的计策,这是其中之一。他的朋友迁安孟君松樵,听说他回来,徒步前来拜访,一起畅谈时局,叹息慷慨。反复探讨我们国家存亡的缘故,也是几万字的文字不足以书写;而我们国家不能改变习俗作为自强的计策,也再三强调。于是说:“您忧虑焦急,空谈没有补益,何不办实事呢?我正要创立迁安、遵化天足会,敢请写一篇文章来叙述我的意思。”李增于是恭敬地告诉迁安、遵化的君子们说:唉!我们国家有习非成是、不可解释的三件事:最古老的莫过于缠足,其次是八股文,再次是鸦片。八股文已经废弃,缠足一事,也奉旨令官绅劝谕禁止,但至今没有人公开主张改革,难道不是因为闺房琐事,与远大事业无关吗?不知道国家的危亡,必定有其弊政作为缘由;种族的衰弱,必定有其弊俗作为拖累。不审察这些,而摧毁清除它们,对于自强的道路还未能实现。我们国家号称有四万万人,因缠足而瘫痪的,不下两万人。残害同类,作为风尚,天下奇怪的事情,没有超过这个的。然而竟然习以为常而不察觉,安之若素。在丙丁年间,海上不缠足的会兴起,北方学者妄加非议。我不敢讥笑他们见识浅薄,但他们那些人的头脑,把妇女当作玩物,又迷惑于扶阳抑阴的说法,这是确定的。
近年来,欧风东渐,很多人知道外事。如果在广坐之上,列举泰西的束腰、非洲的压头来告诉大家,那么众人将会嘲笑他们。为什么对别人明白而对自己糊涂,知道腰和头却不知道脚?笑别人把玩物当作非礼,而忘记我把玩物违背天和,那有什么说的呢?况且我们国家的士大夫,动不动就说古代。夫妻,是平等的,古代有明确的训诫。把奉祭祀、继承宗庙的人,视为玩物,供淫亵之用,这符合经义吗?还是三代的制度呢?现在即使不能男女平权以与西方媲美,怎么能以残疾为容悦呢?不是这样的。当今亚洲、欧洲同游,男女杂处,别人肢体健全纷纷而来,我们却以受过刑罚、被砍去膝盖的人厕身其中,不用说矫揉造作违背天理,相形见绌之际,难道不自己感到羞愧吗?那些装饰以为美观的,或许只是像脂粉的涂泽、发髻的明靓、衣服的华丽,那么也就置之不理罢了。缠足则狼藉其血肉,戕害其身体。雕题凿齿,没有这么凶残;断发文身,逊色于它的妖妄。因此妇职不能修,家事不能理,羸弱以终其身,而两足一曲,百骸俱病,母气不足,生子也不能强壮,这是弱种的根源。现在试着与欧洲人相遇,他们高大强壮,皮肤充盈,我们则像菜色。虽然黄、白种类不同,难道也有生之初不足于母亲吗?还是他们的强壮高大,如此胜过我们?他们中深识之士,尚以人种日下为忧,体操、卫生,凡可以强其种的,无不致力于此。我们却悠闲游荡,长此以往,以神明之胄裔,憔悴灭缩,不仅不恤之,而且好之。凡是父母对于子女,丈夫对于妻子,没有不以缠足为事的。四德之外,继以双翘;中馈之主,乃求下达。
唉!父母对于子女,从保抱携持直到成立,没有不诚心爱他们的,天性如此。如果他的子女呻吟痛楚
,苦不自胜,度其父母见之,必将忧劳哀悯,不可自已,而不能为其恝也。今乃无罪而刖之,自六、七岁时即历受惨酷,拘挛束缚,脓血淋漓。毛里至爱,化为狱吏之尊;闺闼何地,乃极请室之辱,吁其过矣!然且举国从风,相率效尤,苟生女子,则必以纤小其足为事。父母施之不为虐,儿女受之不为戚,邻里见之不为怪。苟不如是,则反骇诧惊异,加以姗笑,而吾国二万万妇女,遂成无足之人矣!当其幼也,号啕辗转,无疾而呻;及其长也,踯躅却前,循墙而走。而彼贱丈夫之于妻也,亦不厌跋蹇焉,以足体之纤巨,为妇德之纯疵。吾诚不知缠足之习,起于何时。然吾闻前代教坊女子,取以媚人者,有是事焉。而试执一人曰:“汝何娼妓汝妻?”则勃然怒矣,不惟怒,且奋拳相击矣。然彼怒者、击者,则实以娼妓之美美其妻,苟不逮焉,则未有式好无尤者也。昔《国闻报》刊一诗曰:“只可帏房供▯渎。”又曰:“酷刑何苦自操刀。”吾尝爱诵之,而有味乎其言。每遇侪辈,辄陈斯义。又以欧美之国,以不缠足之故,有一人则得一人之用;吾国以缠足之故,有两人则失一人之用。即此事与入较,已在不足之数矣。况乎缠足不变,则女学不兴;女学不兴,则民智不育;民智不育,则国势不昌。其牵连而为害者,未有艾也。然闻者大都漫应之,而无动于中,岂所谓大惑不解者欤?
译痛苦得无法忍受,想到父母见到这般情形,必定会忧虑劳神、哀怜痛惜,无法自制,而不能对此漠然处之。如今竟是无罪而遭受断足之刑,从六七岁起便历经惨酷折磨,被拘挛束缚,脓血淋漓。原本至爱的父母,竟化作狱吏般的威严;本应安处的闺房,却遭受请室般的羞辱,唉,这过错太大了!然而举国上下随波逐流,争相效仿,只要生下女儿,就一定以缠裹双脚使之纤细为事。父母施加这种行为不认为是虐待,儿女承受这种痛苦不认为是悲伤,邻里见到这种情形不认为是怪异。如果不这样做,反而会被视为骇人听闻、惊异异常,加以讥笑嘲讽,于是我国两万万妇女,就成了没有脚的人!当她们年幼时,号啕大哭、辗转反侧,没有疾病却呻吟不止;当她们长大后,行走艰难、退步不前,只能沿着墙壁挪动。而那些卑劣的男人对待妻子,也不嫌弃她们跛行蹒跚,以双脚的纤细或粗大,作为妇德纯正或瑕疵的标准。我实在不知道缠足的习俗起源于何时。但我听说前代教坊中的女子,为了取悦他人,有这种事。但如果试着对一个人说:“你为何把妻子当作娼妓看待?”他就会勃然大怒,不仅愤怒,而且挥拳相向。然而那些愤怒、打人的人,实际上是用娼妓的美来美化自己的妻子,如果妻子达不到那种美,就没有完美无缺的了。从前《国闻报》刊登了一首诗说:“只可在帷房中供淫亵。”又说:“酷刑何必亲自操刀。”我常喜爱诵读这首诗,觉得意味深长。每次遇到同辈人,就陈述这个观点。又因为欧美国家,因为不缠足,有一个人就能发挥一个人的作用;我国因为缠足,有两个人却损失了一个人的作用。仅就这一点与人比较,就已经处于劣势了。何况如果缠足习俗不改变,女子教育就不能兴起;女子教育不兴起,民众的智慧就不能培育;民众的智慧不培育,国家的势力就不能昌盛。这种牵连带来的危害,没有尽头。然而听到这些话的人大多敷衍应答,内心毫无触动,难道就是所谓的大惑不解吗?
呜呼!人纵不爱其国,无不爱其妻女者。汝有妻,汝自斫之;汝有女,汝自戕之。彼欧人者鹰瞵鹗视,仇待异种,方日蕲我之陵夷澌灭,以快其吞噬之私,则是我隐承其意旨以自残而俟之也。苟因循不变,将见数十年后举国病废,吾四百兆之黄种直牛马而已,奴隶而已!呜呼,何其酷也!且吾国动言尊王矣,苟此缠足之恶习为朝廷宪典,遵而行之,莫敢自异,则亦已矣,而世祖入关之初,则已下令国中,妇女有缠足者罪其家长,王章赫赫,咸与维新。近又奉朝旨,使各省官绅劝谕禁止。然则吾二万万妇女,仍不释此羁绊以任天足自然,则是违诏旨。发肤身体,受之父母,莫敢毁伤。吾之子女,是吾身之续也;吾身不敢毁伤,乃毁伤其子女,则是失孝道。女诫不守,妇工不勤,惟桎其两足以为诡异之状,则是害于风俗人心,而乃沿为成例,牢不可破,迁流至千百年而不知返,害人至二百兆而不知痛。呜呼!我国民,我迁安、遵化君子,苟以我言为过当、为深文,则姑置之不论;独何忍于欧亚交通之时,人皆矫捷,我独蹶痿,而使禹域神洲之广沦为一大医院也?虽然,无人倡之,莫谓寡和。
今与国人言改革,似稍稍入矣。孟君松樵,热心爱国人也。乃因势而利导之,上奉朝旨,下哀恶俗,纠合同志数十人,相戒不缠足。将冀我迁、遵宏达士夫,推广此义,同革浇风。凡吾不缠足之人,皆本身作则,以期默化潜移之效,则起中国一千余年之痼疾,救北直数百万之妇女,犹反手耳。独惜不肖以事走齐鲁,不能躬襄盛举,以分孟君之劳,律以国民之义,是谓不尽天职。虽然,孟君爱迁安、爱遵化,增亦爱迁安、爱遵化。贤者尽其力,不贤者尽其言。诸父老兄弟、邦人诸友,其有闻而兴起者乎?则增所祷祝企盼以愿见之者也。谨序。
◎林琴南戒缠足诗(一)小脚妇,谁家女?裙底弓鞋三寸许。下轻上重怕风吹,一步艰难如万里。左靠妈妈右靠婢,偶然蹴之痛欲死。问君此脚缠何时?奈何负痛无了期?妇言:侬不知,五岁六岁才胜衣。阿娘做履命缠足,指儿尖尖腰儿曲。号天叫地娘不闻,宵宵痛楚五更哭。床头呼阿娘:“女儿疾病娘痛伤,女儿颠跌娘惊惶。女今脚痛入骨髓,儿自凄凉娘弗忙。”阿娘转笑慰娇女:“阿娘少时亦如汝,但求脚小出入前,娘破工夫为汝缠。”岂知缠得脚儿小,筋骨不舒食量少。无数芳年从落花,一坯小墓闻啼鸟。
(二)破屋明斜阳,中有贤妇如孟光。搬柴做饭长日忙,十步九息神沮伤。试问何为脚不良?妇看脚,泪暗落,思来总悔当时错。六七年前住江边,暴来大水声轰天。良人负贩夜不返,娇儿娇女都酣眠。左抱儿,右抱女,娘今与汝归何所?阿娘脚小被水摇,看看母子堕春潮。世上无如小脚惨,至今思之犹破胆。年来移此居傍城,噎嘻火鸟檐间鸣。邻火陡发神魂惊,赤脚抛履路上行。指既破,跟复裂,足心染上杜鹃血。奉劝人间足莫缠,人间父母心如铁,听侬诉苦心应折。(三)敌骑来,敌骑来,土贼乘势吹风埃,逃兵败勇哄成堆。挨家劫,挨家杀,一乡逃亡十七八。东邻妇健赤双足,抱儿夜入南山谷。釜在背,米在囊,蓝布包头男子装,贼来不见身幸藏。西家盈盈人似玉,脚小难行抱头哭。哭声未歇贼已临,百般奇辱堪寒心。不辱死,辱也死,寸步难行殆至此,牵连反累丈夫子。眼前事,实堪嗟,偏言步步生莲花。鸳鸯履,芙蓉绦,仙样亭亭受一刀。些些道理说不晓,争爱女儿缠足小,待得贼来百事了。
◎孙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劝禁缠足文(一九一二年三月)
缠足之俗,由来殆不可考。起于一二好尚之偏,终致滔滔莫易之烈。恶习流传,历千百岁。害家凶国,莫此为甚。将欲图国力之坚强,必先图国民体力之发达。至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淤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万姓,生理所证,岂得云诬?至因缠足之故,动作竭蹶,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罔闻,遑能独立谋生,共
译唉!人纵然不爱自己的国家,没有不爱自己的妻女的。你有妻子,你自己砍杀她;你有女儿,你自己残害她。那些欧洲人目光如鹰鹗般凶狠,仇视异族,正日日希望我们衰败灭绝,以满足他们吞噬的私欲,那么我们暗中顺从他们的意图来自残并等待灭亡,又是何等愚蠢。如果因循守旧不变革,将会看到几十年后全国人都病弱废弛,我们四亿黄种人简直成了牛马,成了奴隶!唉,多么残酷啊!况且我国动不动就讲尊崇王权,如果这缠足的恶习是朝廷的宪典,遵行它,没人敢有不同,那也就罢了。然而世祖入关之初,就已经下令全国,妇女有缠足的,治其家长的罪,王法显赫,大家都要革新。近来又奉朝廷旨意,让各省官员绅士劝谕禁止。既然如此,我们两亿妇女,仍然不解除这种束缚以让天足自然舒展,这就是违背诏旨。头发皮肤身体,是父母给的,不敢毁伤。我的子女,是我身体的延续;我的身体不敢毁伤,却毁伤我的子女,这就是失掉孝道。不遵守女诫,不勤于妇工,只把双脚束缚起来造成怪异的样子,这就有害于风俗人心,却沿袭成为惯例,牢不可破,流传千百年而不知回头,害了二百兆人而不知痛心。唉!我国民,我迁安、遵化的君子们,如果认为我的话说过头、过于深究,那就暂且搁置不论;但怎么忍心在欧亚交通之时,别人都矫健敏捷,唯独我们跛足痿软,而使广袤的禹域神州沦为一个大医院呢?虽然如此,如果没有人倡导,不要说应和的人少。
现在和国人谈论改革,似乎稍微被接受了。孟君松樵,是热心爱国的人。于是顺应形势加以引导,上奉朝廷旨意,下哀叹恶俗,纠合同志几十人,互相约定不缠足。希望我们迁安、遵化的宏达士大夫,推广这个义理,共同革除浇薄的风气。所有我们不缠足的人,都以身作则,以期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那么兴起中国一千多年的痼疾,拯救北直数百万妇女,就像翻手一样容易。只是可惜我不肖因为有事奔走齐鲁,不能亲身参与这盛大的举动,以分担孟君的辛劳,按照国民的道义,这是没有尽到天职。虽然如此,孟君爱迁安、爱遵化,增也爱迁安、爱遵化。贤能的人尽他的力量,不贤能的人尽他的言语。各位父老兄弟、同乡朋友,如果有听到而奋起行动的,那是增祈祷祝愿希望看到的。谨作序。
◎林琴南戒缠足诗(一)小脚的妇人,是谁家的女儿?裙底弓鞋只有三寸长。下轻上重怕风吹,一步艰难如同万里。左边靠着妈妈右边靠着婢女,偶然踢到痛得要死。问你这脚是什么时候缠的?为什么忍受痛苦没有尽头?妇人说:我不知道,五六岁才穿得衣服。母亲做鞋命我缠足,手指尖尖腰身弯曲。号天叫地母亲不闻,夜夜痛苦五更哭。床头呼喊阿娘:“女儿生病母亲痛伤,女儿跌倒母亲惊惶。女儿现在脚痛入骨髓,女儿自己凄凉母亲不忙。”阿娘转笑安慰娇女:“阿娘年轻时也像你,只求脚小出入方便,母亲费工夫为你缠。”哪里知道缠得脚儿小,筋骨不舒展食量少。无数芳年华年随着落花逝去,一座小墓听见啼鸟。
(二)破屋映着斜阳,里面有贤妇像孟光。搬柴做饭整天忙,走十步喘九口气精神沮丧。试问为什么脚不好?妇人看脚,泪暗落,想来总悔当时错。六七年前住在江边,突然大水声轰天。丈夫做买卖夜里不返,娇儿娇女都酣睡。左抱儿,右抱女,母亲现在和你回哪里?阿娘脚小被水摇,眼看母子堕入春潮。世上没有比小脚更惨的,至今想起还破胆。年来搬到这里住靠近城,噎嘻火鸟在檐间鸣叫。邻居家突然起火神魂惊,赤脚抛鞋在路上走。手指既破,脚跟又裂,足心染上杜鹃血。奉劝人间足莫缠,人间父母心如铁,听我诉苦心应折。
(三)敌骑来,敌骑来,土贼乘势吹风埃,逃兵败勇哄成堆。挨家劫,挨家杀,一乡逃亡十七八。东邻妇人健壮赤双足,抱儿夜入南山谷。锅在背,米在囊,蓝布包头男子装,贼来不见身幸藏。西家盈盈人似玉,脚小难行抱头哭。哭声未歇贼已临,百般奇辱堪寒心。不辱死,辱也死,寸步难行殆至此,牵连反累丈夫子。眼前事,实堪嗟,偏言步步生莲花。鸳鸯履,芙蓉绦,仙样亭亭受一刀。些些道理说不晓,争爱女儿缠足小,待得贼来百事了。
◎孙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劝禁缠足文(一九一二年三月)
缠足的习俗,由来大概不可考。起于一两个人的偏好,最终导致滔滔莫易的猛烈势头。恶习流传,历经千百岁。害家凶国,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想要谋求国力的坚强,必须先谋求国民体力的发达。至于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塞血脉,害虽然加于一人,病却实施于万姓,生理所证明,岂能说是诬蔑?至于因为缠足的缘故,动作艰难,深居简出,教育无法施行,世事一无所知,怎么能独立谋生,共
服事务?以上二者,特其大端,若他弊害,更仆难数。曩者志士仁人,尝有天足会之设,开通者已见解除,固陋者犹执成见。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尤宜先事革除,以培国本。为此令仰该部,速行通饬各省,一体劝禁。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切切此令。
译服事?以上两点,只是其中的主要方面,至于其他的弊端祸害,更是多得数不胜数。从前有志之士和仁人君子,曾经设立过天足会,开通明达的人已经看到缠足之害得以解除,而固执浅陋的人仍然坚持旧有的偏见。正值此时除旧布新,这类恶劣的风俗,尤其应当事先革除,以培养国家的根本。为此下令仰请该部,迅速普遍晓谕各省,统一劝诫禁止。如果有故意违反禁令的人,给予其家属相应的惩罚。务必严格执行此令。
◎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通饬放足告示(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照得人身肤发,受之父母,不可损伤,古有明训。而妇女缠足,虽为古道,实极矛盾。要知足虽贱物,然同受于父母则一。古人将大好天足,用布纠缠,裹成小脚,不满三寸,既碍健康,又发奇臭,可笑亦复可恨。故革命以来,本主席即以解放小脚为唯一要图。良以解放小脚,可以除去妇女之束缚,可以促进国民之健康,可以省却数丈裹脚布,实有百利而无一弊。今见鲁南各县,民情敦厚,俭朴可风,甚合本主席之心。但妇女缠足,比比皆是,未免美中不足。本主席治鲁心切,见此形状,无任痛心。故特布告周知,凡尔妇女,即日起实行放足,不得有违。倘有不法之徒,仍以小脚为妖艳,不愿解除裹脚布者,概以军法治罪。其各凛遵。切切此布。
◎名贤劝戒《名贤集》重订本,烟台诚文信藏版,察为耶稣教会所编印者。内有劝戒妇女勿再缠足之文词,语意浅显,颇合于用。兹蒙黄邑张风仪君寄示,爰录于此。姚灵犀识。
△世人最迷者女人缠足一事可叹女人自幼缠足受苦,是父母之过。何以论之?小儿五、六岁,岂有智识?权柄全在父母主司,因此过错皆在父母身上。受永远无数之苦,不能自由,不得幸福,死而后已。女人足原来亦是五趾,为何改为一趾?将骨肉损伤,有何益哉?女人习惯此事,每日用苦工将足缠小为佳。若是缠小足能格外有益处亦可,不但无益,而害处甚多。天足行路方便,足小行路苦难,人人皆知。比喻父母有疾急要用药,五里之路,天足者半点钟能买药回来;若缠足者,三里之路,一点钟不准能回来。好处甚多,处处皆然。总而言之,缠足有害无益,急速改之,幸福多矣。世上诸物均欲发大,以为有利益。略论几种:人若长不大,想法求方用补药,盼望早早长大。禾苗花木,用粪培之。再盖房屋、堆垛一切之物,皆得底大,以为妥当。惟独人足在下,不欲其大,用心想法,用何等物水能以洗小?用何法缠之能小为妙?岂不知愈小害处愈大,与残废人无异。有许多人云若不缠足难以找婿,此言太愚之甚。至于蹶瞎,皆能找婿,何况身体完全之人?那有难以找婿之理?再说现在民国自由,何苦自损其身,抛弃幸福?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惟独缠足一事,狠心不仁,爱子心全无,非愚而何?甚盼望当父母者,将此害细细考究。现今民国开化民智之时,不必居恶风陋俗,急速进于幸福之地。圣人云:“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所以孔子圣之时者也,亦重随时改良,以归于正也。
△缠足有害唱中华民国世界变,于今改良真可观。男儿剪发把学堂入,小闺女,更可观,不穿耳眼,不把足缠。缠足的有害处,对您说一番,小闺女不包脚,大大方便。小闺女从小时生的伶俐,只因为包了脚缺了知识,要做营生还是不能做。欲走道,无力气;拿物件,不便利。阙断了筋骨,血气往上提,得痨气、生鼠疮,都是为此起。
小闺女长到了七八岁,他的爹娘叫他遭罪。给他做双包脚的鞋,仍屈之往上对。他若不包得挨捶,每一天为包脚,逼他哭几回,这不是格外的叫女孩受罪?男女分别从头上起,男女分别何曾在脚底?上帝造人是一样,先造男,后造妇,男妇俱是一样的。老天爷并不曾教女受屈,为父母又何必枉费心机?小闺女包了脚莫有好处,十个女有九个必得痨气。得了痨气把命丧,他爹娘哭啼啼,不知病根从何起。为包脚伤害了多少闺女,劝众位再千万别要这样的。咱中国全都是那样习气,娶个媳妇喜欢小脚的。轻盈体态俱称赞,脚儿小,脚脖细,十人见丁九人喜。那一个包的小,那个上讲究,在足上用好工讨人喜欢。妇女们包小脚大大有害,只因为脚儿惹下祸灾。村中有事把门出,十人见九人爱。坏人心里怀鬼胎,人眼前装好人,暗地瞎安排,常常的背父母,作出丑事来。妇女们包了脚,许多危险。再说说包脚的所受
译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通令禁止缠足的告示(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据查,人的皮肤毛发,都是父母所赐,不可损伤,古代有明确的训诫。而妇女缠足,虽然沿袭古俗,实则极其矛盾。要知道,脚虽然是卑微之物,但同样是父母所赐,这一点是一样的。古人将完好无损的天足,用布缠绕,裹成小脚,不满三寸,既妨碍健康,又散发奇臭,既可笑又可恨。因此,自革命以来,本主席就将解放小脚作为唯一的重要目标。因为解放小脚,可以解除妇女的束缚,可以促进国民的健康,可以节省数丈裹脚布,确实有百利而无一害。如今看到鲁南各县,民风淳朴敦厚,节俭朴素值得效法,很符合本主席的心意。但是妇女缠足,随处可见,未免美中不足。本主席治理山东心情急切,看到这种情形,无比痛心。因此特别布告周知,凡尔妇女,即日起实行放足,不得违抗。倘有不法之徒,仍以小脚为妖艳,不愿解除裹脚布的,一概按军法治罪。望大家严肃遵守。务必切切此布。
名贤劝戒《名贤集》重订本,烟台诚文信藏版,经查是耶稣教会所编印的。其中有劝戒妇女不要再缠足的文字,语意浅显,很实用。这次承蒙黄邑张风仪先生寄示,于是记录于此。姚灵犀识。
世人最迷惑的就是女人缠足这件事,可叹女人自幼缠足受苦,这是父母的过错。凭什么这么说呢?小孩五、六岁,哪有知识?权力全在父母手中,因此过错都在父母身上。遭受永远无数之苦,不能自由,不得幸福,直到死为止。女人的脚原来也是五趾,为何改成一趾?损伤骨肉,有什么好处呢?女人习惯这件事,每天用苦工将脚缠小为佳。如果是缠小脚能格外有益处也可以,不但无益,而且害处很多。天足行路方便,小足行路困难,人人皆知。比如父母有病急需用药,五里路,天足者半小时能买药回来;若是缠足者,三里路,一小时不一定能回来。好处很多,处处如此。总而言之,缠足有害无益,赶快改正,幸福就多了。世上万物都想变大,认为有利益。略论几种:人如果长不大,想办法求方用补药,盼望早早长大。禾苗花木,用粪培肥。再盖房屋、堆垛一切之物,都要底大,认为妥当。唯独人脚在下,不想要它大,用心想办法,用什么水能洗小?用什么法缠之能小为妙?岂不知越小害处越大,与残废人无异。有许多人说若不缠足难以找女婿,这话太愚蠢了。至于瘸子瞎子,都能找女婿,何况身体完全的人?哪有难以找女婿的道理?再说现在民国自由,何苦自损其身,抛弃幸福?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唯独缠足一事,狠心不仁,爱子之心全无,不是愚蠢是什么?很盼望当父母的,将此害细细考究。现今民国开化民智之时,不必固守恶风陋俗,赶快进入幸福之地。圣人云:“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所以孔子是圣之时者也,也重视随时改良,以归于正道。
缠足有害唱中华民国世界变,于今改良真可观。男儿剪发把学堂入,小闺女,更可观,不穿耳眼,不把足缠。缠足的有害处,对您说一番,小闺女不包脚,大大方便。小闺女从小时生的伶俐,只因为包了脚缺了知识,要做营生还是不能做。欲走道,无力气;拿物件,不便利。阙断了筋骨,血气往上提,得痨气、生鼠疮,都是为此起。
小闺女长到了七八岁,他的爹娘叫他遭罪。给他做双包脚的鞋,仍屈之往上对。他若不包得挨捶,每一天为包脚,逼他哭几回,这不是格外的叫女孩受罪?男女分别从头上起,男女分别何曾在脚底?上帝造人是一样,先造男,后造妇,男妇俱是一样的。老天爷并不曾教女受屈,为父母又何必枉费心机?小闺女包了脚莫有好处,十个女有九个必得痨气。得了痨气把命丧,他爹娘哭啼啼,不知病根从何起。为包脚伤害了多少闺女,劝众位再千万别要这样的。咱中国全都是那样习气,娶个媳妇喜欢小脚的。轻盈体态俱称赞,脚儿小,脚脖细,十人见丁九人喜。那一个包的小,那个上讲究,在足上用好工讨人喜欢。妇女们包小脚大大有害,只因为脚儿惹下祸灾。村中有事把门出,十人见九人爱。坏人心里怀鬼胎,人眼前装好人,暗地瞎安排,常常的背父母,作出丑事来。妇女们包了脚,许多危险。再说说包脚的所受
灾难,当年上长毛赃作了反叛,哭坏了女婵娟。张献忠割脚堆山,这不是为包脚受此苦难?不包足一定的不遭此难。
译灾难啊,当年长毛贼作乱反叛,害得无数女子哭坏了容颜。张献忠将割下的脚堆积成山,这难道不是因为缠足而遭受这样的苦难吗?如果不缠足,就一定不会遭遇这样的灾难。
小闺女不包脚真有好处,又能做针线又能念书。你看看学堂里多少闺女,又会写,又会算,无论穷富把书念。出了学当教员,也能挣大洋钱,与丈夫过日子,夫妇能干权。咱中国全都是那样见识,为生下他就是重男轻女。有了男儿悬弧报喜,有了女儿心生气。从小教他当奴隶,无怪乎出了阁受人压制,这样过在爹娘从小夺权力。
还有等包脚的真真可笑,千包万裹包肥了。常言说:“脸大上膘还好看,脚上膘,丑坏了。”自己心里也发躁,见了人他面上先带三分臊,极好的人教两只大脚带坏了。
包大脚的妇女自己常犯难,千奇万怪巧妆点。做上一只小小的鞋,鞋里头做上垫,鞋底就在脚中间。若走道两只脚上下直站,这样脚俗语说“称不起金莲”。奉劝众位要知晓,有了女孩不用把脚包。于今文明都不包脚,早包的也放了。何必格外寻罪遭,天生人是天足何必叫他小?你看看全世界那国把脚包?△女子缠足十叹歌一叹女子好悲哀,因为缠足受磨耐。生就天然足,缘何强损坏?年在四五岁,受气把打捱。都为缠足永不得自在。
二叹女子好悲伤,何辜罹此苦业障。请看观世音,赤足步大方。文殊普贤母,十趾列当阳。妇女受害何日得安康?
三叹女子好伤心,生为缠足累死人。富贵也受罪,何况平常人?有何紧要事,干急妄费神。误事失利总难得回春。
四叹女子苦难量,因为缠足受灾殃。伤损筋和骨,气血难舒张。终日不自然,受痨生鼠疮。百中妇女无一免灾殃。
五叹女子活累人,缠足受害难孝亲。婆家费银财,娶媳到家门。实指持家业,如同残废人。那得替夫报答公婆恩。
六叹女子好心酸,因为缠足苦熬煎。体健天足大,硬往小里缠。时时痛难禁,慈母不放宽。受气招病缠足是根源。
七叹女子泪悲涕,女子缠足无好处。足大万人嫌,足小惹是非。请看胭脂判,绣鞋父命摧。不为足小那受奸恶欺?
八叹女子苦受贫,贫女缠足更伤心。家中无柴草,不能出外寻。夫男不得助,家业耗散尽。苦中受苦水难出苦轮。
九叹女子痛伤情,足大更痛难行动。人家看了丑,又嫌不洁净。格外费针线,尤比小的痛。不如早放任意方便行。
十叹女子要回头,知到悔罪方便求。自己受过苦,莫留后人愁。趁早将足放,定把苦孽丢。兴家立业放足是根由。
△天足女子十乐歌一乐女子乐天年,改良世代乐自然。生就天然足,何必将他缠?足下先得力,操作不烦难。幸乐时期脱苦得方便。
二乐女子乐自由,天足脱离父母愁。大小全不论,出苦免笑仇。游行四方走,治家有奔头。夫男得助定无坐食忧。
三乐女子乐方便,天足女子是大贤。观音地藏母,文殊共普贤。四大部洲地,赤足遍大千。端然微妙无处不庄严。
四乐女子乐自强,天足女子多便当。成人出了阁,婆家是远乡。父母家中想,能使大步扬。不受屈劳归宁奉高堂。
五乐女子乐自在,女子天足开心怀。夫男常在外,无暇归家来。家中有要事,开步任往来。到处方便那得不自在?
六乐女子乐时期,大好幸福遇此机。天足虽然大,不受人嫌欺。鞋袜只洁净,夫男公婆嬉。天足修洁便是容易的。
七乐女子乐如意,天足安然得便宜。古先圣王代,并无缠足的。后世风化坏,女人受此屈。如今改良理应谢神祗。
八乐女子乐滔滔,天足自然得高超。保民爱国事,步下不烦劳。昂昂体强健,临事有节操。女中拔萃万世把名标。
九乐女子乐无穷,学堂女生赛群英。振振壮国粹,天天阔步行。喧歌浩气正,斋庄人钦敬。倡义爱国堪作女英雄。
十乐女子乐何如,女得天足乐有余。登山或临水,那怕路崎岖。车船路途走,也无险处危。万国游遍无处不相宜。
◎河南河务局劝放足歌六朝作俑,东昏齐王。潘妃是宠,羞花之香。金叶贴地,斗靡殿场。莲花足印,步步趋跄。脚纤三寸,尤物不祥。蔓延
译小闺女不裹脚确实有好处,既能做针线活,又能读书。你看看学堂里那么多女学生,既会写字,又会算术,无论贫穷富贵都把书念完。从学校毕业后当教员,也能挣大洋钱,和丈夫过日子,夫妻二人能干且有权力。咱们中国全都是那种见识,因为生下来就重男轻女。生了男孩就挂弓报喜,生了女孩心里就生气。从小教她当奴隶,难怪乎出嫁后受人压制,这样的生活是因为爹娘从小夺走了她的权力。
还有一等裹脚的人真是可笑,千包万裹把脚裹肥了。常言道:“脸上长肉还好看,脚上长肉,丑坏了。”自己心里也烦躁,见了人脸上先带着三分羞愧,极好的人被两只大脚带坏了。
裹大脚的妇女自己常犯难,千奇万怪地巧加妆点。做上一只小小的鞋,鞋里头放上垫子,鞋底就在脚中间。若走路两只脚上下直立,这样的脚俗语说“称不起金莲”。奉劝各位要知晓,有了女孩不用把脚裹。如今文明社会都不裹脚,早裹的也放开了。何必格外去受罪,天生人是天足,何必让它变小?你看看全世界哪个国家把脚裹?
△女子缠足十叹歌
一叹女子好悲哀,因为缠足受折磨忍耐。生就天然足,为何强行损坏?年纪在四五岁,受气挨打。都为缠足永远不得自在。
二叹女子好悲伤,何辜遭受此苦业障。请看观世音,赤足步大方。文殊普贤母,十趾列当阳。妇女受害何日得安康?
三叹女子好伤心,生为缠足累死人。富贵也受罪,何况平常人?有何紧要事,干急妄费神。误事失利总难得回春。
四叹女子苦难量,因为缠足受灾殃。伤损筋和骨,气血难舒张。终日不自然,受痨生鼠疮。百中妇女无一免灾殃。
五叹女子活累人,缠足受害难孝亲。婆家费银财,娶媳到家门。实指望持家业,如同残废人。那得替夫报答公婆恩。
六叹女子好心酸,因为缠足苦熬煎。体健天足大,硬往小里缠。时时痛难禁,慈母不放宽。受气招病缠足是根源。
七叹女子泪悲涕,女子缠足无好处。足大万人嫌,足小惹是非。请看胭脂判,绣鞋父命摧。不为足小那受奸恶欺?
八叹女子苦受贫,贫女缠足更伤心。家中无柴草,不能出外寻。夫男不得助,家业耗散尽。苦中受苦水难出苦轮。
九叹女子痛伤情,足大更痛难行动。人家看了丑,又嫌不洁净。格外费针线,尤比小的痛。不如早放任意方便行。
十叹女子要回头,知到悔罪方便求。自己受过苦,莫留后人愁。趁早将足放,定把苦孽丢。兴家立业放足是根由。
△天足女子十乐歌
一乐女子乐天年,改良世代乐自然。生就天然足,何必将他缠?足下先得力,操作不烦难。幸乐时期脱苦得方便。
二乐女子乐自由,天足脱离父母愁。大小全不论,出苦免笑仇。游行四方走,治家有奔头。夫男得助定无坐食忧。
三乐女子乐方便,天足女子是大贤。观音地藏母,文殊共普贤。四大部洲地,赤足遍大千。端然微妙无处不庄严。
四乐女子乐自强,天足女子多便当。成人出了阁,婆家是远乡。父母家中想,能使大步扬。不受屈劳归宁奉高堂。
五乐女子乐自在,女子天足开心怀。夫男常在外,无暇归家来。家中有要事,开步任往来。到处方便那得不自在?
六乐女子乐时期,大好幸福遇此机。天足虽然大,不受人嫌欺。鞋袜只洁净,夫男公婆嬉。天足修洁便是容易的。
七乐女子乐如意,天足安然得便宜。古先圣王代,并无缠足的。后世风化坏,女人受此屈。如今改良理应谢神祗。
八乐女子乐滔滔,天足自然得高超。保民爱国事,步下不烦劳。昂昂体强健,临事有节操。女中拔萃万世把名标。
九乐女子乐无穷,学堂女生赛群英。振振壮国粹,天天阔步行。喧歌浩气正,斋庄人钦敬。倡义爱国堪作女英雄。
十乐女子乐何如,女得天足乐有余。登山或临水,那怕路崎岖。车船路途走,也无险处危。万国游遍无处不相宜。
◎河南河务局劝放足歌
六朝作俑,东昏齐王。潘妃是宠,羞花之香。金叶贴地,斗靡殿场。莲花足印,步步趋跄。脚纤三寸,尤物不祥。蔓延
裹脚,起于南唐。有李后主,爱徐▯娘。纤纤善舞,时尚艳妆。无遗下体,束帛自戕。弓鞋月样,绣履改常。冶容诲淫,太不雅庄。宫嫔亦贵,变成妓娼。下贱丑态,流毒闺房。效尤愚妇,缠足滥觞。最苦幼女,气血两伤。带扎布裹,疼痛难当。筋断骨折,起疔生疮。皮肉臭烂,流脓滴浆。天天挨打,眼泪汪汪。混身拧肿,苦口跪央。哀声不止,哭断肝肠。眉愁不展,形成羸▯。脚虽裹小,面色焦黄。行如醉汉,卧似虫僵。无罪作囚,终身遭殃。轻则久病,重则死亡。可恨伊母,待女炎凉。对于缠脚,真是疯狂。毒心辣手,怒目金刚。不学菩萨,普渡慈航。此种陋俗,千百年长。今幸福星,来临豫疆。督军省长,训令煌煌。尊崇人道,大为民防。宣布放脚,注重国强。又免弱种,力图平康。兴利除弊,法律昭彰。善后局立,列在十纲。通令各县,奉行遵章。设天足会,晓谕周详。歌词发印,散布多张。省垣贴遍,图画满墙。教人警醒,悟此迷茫。立期三月,快放何妨。迟延过限,定罚银洋。谁若不听,请尔试尝。本局公余,请愿帮忙。两团组织,群为赞襄。每天下午,劝导关厢。游行城市,分往村乡。露天讲演,百计千方。摇铃频响,旗帜飘扬。震聋发聩,示我周行。唇焦舌敝,大声呼扬。恳恳切切,勿怠勿荒。自古美女,有卫庄姜。越国西子,丽姬毛嫱。天生俊秀,不假梳妆。并无夸巧,裙下双双。木兰一女,跃马腾骧。执戈上阵,替父平羌。营中不识,他是女郎。十二年战,万古流芳。女作男事,也能安邦。劝我姊妹,别再观望。千五百万,足下改良。及早展放,女界增光。豫东豫北,河洛汝阳。一百八县,士农工商。分任代劝,勿蹈火汤。知足容恭,可步天堂。四言俚语,宜志不忘。千秋万岁,敬祝大梁。时雍于变,上祷穹苍。
译裹脚的陋习,起源于南唐。南唐后主李煜,宠爱徐娘。她身姿纤细善于舞蹈,当时崇尚艳丽妆容。为了不让脚露在外面,用白布自我摧残。鞋子做成弓形月样,绣花鞋改变了常形。妖艳的容貌引诱淫邪,实在不够端庄。宫中的妃嫔也以此为贵,风气变得像妓女一样。这种下贱丑恶的姿态,毒害了闺房。愚昧的妇女纷纷效仿,缠足之风由此滥觞。最痛苦的是年幼的女孩,气血两伤。用带子扎紧、布条包裹,疼痛难以忍受。筋断骨折,长疔生疮。皮肉臭烂,流脓滴液。天天挨打,眼泪汪汪。浑身肿胀,苦苦哀求跪地央告。哀声不止,哭断肝肠。眉头紧锁无法舒展,身体变得瘦弱。脚虽然裹得小了,面色却焦黄。走路像醉汉,躺着像僵死的虫子。无罪却像囚犯,终身遭受灾殃。轻则久病缠身,重则导致死亡。可恨那些母亲,对待女儿冷热无常。对于缠脚这件事,真是疯狂。心毒手辣,怒目金刚。不学菩萨,普渡众生。这种陋俗,延续了千百年。如今幸福的星辰,降临到河南大地。督军和省长,发布庄严的训令。尊崇人道,大力为民防范。宣布放开裹脚,注重国家强盛。又避免成为弱种,力求社会安康。兴利除弊,法律昭彰。善后局成立,列在十大纲领之中。通令各县,奉行遵守规章。设立天足会,详细晓谕。印发歌词,散布多张。省会贴满,图画满墙。教人警醒,醒悟这种迷茫。规定期限三个月,赶快放开有什么妨碍。迟延超过期限,一定罚款银洋。谁要是不听,请你们试试看。本局公务之余,请愿帮忙。两个团组织,大家共同赞襄。每天下午,劝导关厢。游行城市,分往村乡。露天讲演,千方百计。摇铃频响,旗帜飘扬。震聋发聩,指示我们正道。口舌焦烂,大声呼扬。恳恳切切,不要懈怠荒废。自古美女,有卫庄姜。越国的西施,丽姬毛嫱。天生俊秀,不假梳妆。并没有夸耀技巧,裙下双脚自然。花木兰一女,跃马腾骧。执戈上阵,替父平定西羌。军营中不认识,她是女郎。十二年征战,万古流芳。女子做男子的事,也能安定邦国。劝告我的姐妹们,别再观望。一千五百万人,脚下改良。及早放开,女界增光。豫东豫北,河洛汝阳。一百零八县,士农工商。分别担任代劝,不要蹈入火汤。知足容恭,可步天堂。四言俚语,宜志不忘。千秋万岁,敬祝大梁。时雍于变,上祷穹苍。
此民国十年王君趾厚寄示者,李荣楣附记。
◎戒缠足歌△一后庭玉树新歌歇,回风曳地春云热。步さ香尘压后宫,纤纤玉笋裁新月。春风花月散如烟,艳迹犹传六寸圆。浪说新装斗眉妩,遂令浩劫沈千年。东家女儿才学语,剪帛行缠自呻楚。心悲骨折血模糊,吞声切切泪如雨。伏衾辗转不能眠,缯罗急缚如火然。须臾窃发阿娘怒,广裁密缝加笞鞭。前年拳乱来边寇,千乘万骑仓皇走。儿女出门行不前,吁嗟性命如鸡狗。虬胡碧眼狰狞恶,脱舄传观肆笑谑。此时呼娘娘不应,阿娘足小更零丁。含羞茹痛为谁语,转死沟渎飞苍蝇。新理说强种,昔贤论养生。隳残肢体非人情,木本戕蠹枝不荣。君不见,西方体育风泱泱,家有健妇儿康强。即今陋俗宜摧扫,使我黄帝子孙魁梧奇伟登寿昌。(渡公王潜刚饶生)
△二人生不幸女子身,备阅甘苦酸咸辛。甘苦酸咸心未已,骨肉戕贼真愁人。愁人戕贼乃骨肉,此事骤闻人尽哭。如何陋习今犹沿,竟向红闺倡缠足?缠足之风未易止,呜呼肇祸伊谁始?或曰作俑由育娘,素帛牵缠为纤指。踵事增华效东昏,潘妃步步金莲痕。斯皆乱国之尤物,何为遗孽留闺门?我闻吴宫孙子曾教战,群习韬钤昔经见。借令双弯三寸强,安能驰驱奔而殿?木兰代父充边防,只言着我旧时裳。脱使纤钩窘行步,未必火伴皆惊忙。中国事事动师古,汉璧秦ギ灿如许。文字尚求三代前,此风乃独齐梁伍。嗟嗟弱女诚可怜,靡依匪母胡不然?戾筋折骨悍不顾,沈沈郁李夭桃天。熙朝龙兴代慈母,旧染污俗革九有。徒以琐屑涉闺装,欲挽颓靡暂从后。我为此事心实悲,能除锢习知为谁?认书方弛结婚禁,借以革故今其时。从来官禁虑纷扰,且难家喻而户晓。不如一二更里来月正中,女儿床上睡朦胧。闭目初入黄粱梦,一阵寒战心胆惊。四更里来月斜西,女儿床上哭啼啼。有心偷把裹脚放,母亲知晓万不依。五更里来把窗开,女儿下床仅发呆。披衣未将鞋带紧,忽听娘叫缠足来。
(法界众生定信可安)
△三五龄女子吞声哭,哭向床前问慈母:“母亲爱儿似孩提,何缚儿足如缚鸡?儿足骨折儿心碎,昼不能行夜不寐。邻家姐姐未缠足,走向学堂将书读。”少小学生向母啼:“儿决不娶缠足妻。昨日先生向儿告,缠足女子多娇痴。书不读来字不识,困守闺阁难动移。母亲若体孩儿意,不给儿娶缠足妻。”(转录贾伸《中国妇女缠足考》)
◎《劝放脚图说》提要姚灵犀《劝放脚图说》一册,共四十叶。光绪二十年甲午蒲月,耶稣降世一千八百九十四年(此行书于右),安步斋刻本;光绪甲午夏仲上海书局石印。第二页有英文横排。M.J.Farnham所撰文。弁言一,署名为“平江待死老人松侣陈济,时年六十有五,客于申浦之谈天小憩”。又有西洽原源子序。后为自序,署名为“长老会后学史子斌谨识于美华书馆”。此书即浙绍史子斌所著也。每叶左图右文,共图十八帧、文十八则,其目如下:古时美女 今世美女 缠脚原委 取名金莲缠脚缘故 各国脚样 各种小脚 各国缠扎缠脚样式 缠脚忍心 缠脚痛苦 缠脚害处缠脚罪孽 放脚缘故 放脚立法 放脚有益放脚家人 放脚时候其中如“缠脚罪孽”即因“违背神旨”;“放脚缘故”即系“听从主命”;“放脚有益”则云“生安死乐,荣归上帝,足报佳音,终身快乐。毫无俗见,他日天堂可望,福享永生”;“放脚家人”则云“教士为倡”,“惜无达道之人,以化导耳。若领袖教师出体救主之仁心,尽救援之美意。”图中绘一长老会福音讲堂,门悬“沪北公会史寓”门牌,以“教师为首”,“教友率徒”,其文有云:“夫戒其妻,母戒其女。行有余力,以劝化外之人。勿再行惨酷之风,违背上主之旨,其体贴救主爱人如己之心”等云。后有伦敦信徒陆涤非之跋。题签者则介清王亨统也。此书为四十年前最初鼓吹不缠足之刊物,但含有宗教色彩,尤以不
译这是民国十年王君趾厚寄给我看的,李荣楣附记。
◎戒缠足歌
一、后庭玉树的新歌已歇,回风吹拂地面,春云温热。步履轻盈,香尘压满后宫,纤细如玉笋的脚,裁剪出新月般的形状。春风花月消散如烟,艳丽的踪迹仍传说那六寸圆足。妄说新装争比眉目妩媚,竟让浩劫沉沦千年。东家的女儿刚学说话,剪下白布缠绕双脚,自感呻吟痛苦。心中悲叹骨折血模糊,吞声切切,泪水如雨。伏在枕席上辗转不能入睡,丝绸急缚如火灼烧。片刻间母亲发怒,宽大裁剪、紧密缝制,加上鞭打。前年拳乱,边寇来袭,千乘万骑仓皇逃窜。儿女出门走不动,唉,性命如鸡狗般卑微。虬须碧眼的胡人狰狞凶恶,脱下鞋传看,肆意嘲笑戏弄。此时呼唤母亲,母亲不应,母亲脚小更显得孤弱零丁。含羞忍痛向谁诉说,转死沟渠,苍蝇飞舞。新理学说强种,古代贤人论述养生。毁坏肢体不符合人情,树根被蛀,枝条不茂盛。君不见,西方体育风气盛大,家有健妇,儿女康强。如今陋俗应当扫除,使我黄帝子孙魁梧奇伟,登上长寿昌盛之境。(渡公王潜刚饶生)
二、人生不幸生为女子,尝尽甘苦酸咸辛。甘苦酸咸心中未止,骨肉被残害,真让人愁苦。愁苦之人被残害的是骨肉,此事突然听闻,人们无不痛哭。为何陋习至今沿袭,竟在红闺中提倡缠足?缠足之风不易停止,唉,肇祸的是谁?有人说作俑者由育娘开始,用素帛牵缠为了纤细的手指。踵事增华效仿东昏侯,潘妃步步留下金莲痕。这些都是乱国的尤物,为何遗孽留在闺门?我听说吴宫孙子曾教战,群习韬略,往昔曾见。假使双弯三寸强壮,怎能驰驱奔走殿后?木兰代父充边防,只说穿着我旧时的衣裳。假使纤钩窘迫行步,未必火伴都惊忙。中国事事动不动师法古人,汉璧秦戈灿烂如此。文字尚且追求三代以前,此风却独自与齐梁并列。唉,弱女实在可怜,没有依靠,母亲为何不这样?戾筋折骨悍然不顾,沉沉郁李夭桃夭折。盛世龙兴,替代慈母,旧染污俗革除九州。只因琐碎涉及闺装,想挽回颓靡暂且从后。我为此事心中实在悲切,能除去锢习的是谁?认书方弛结婚禁,借以革故,现在正是时候。从来官禁顾虑纷扰,且难家喻而户晓。不如一二更里,月亮正中,女儿在床上睡朦胧。闭目初入黄粱梦,一阵寒战,心胆惊。四更里,月亮斜西,女儿在床上哭啼啼。有心偷把裹脚放开,母亲知晓万不依。五更里,把窗开,女儿下床仅发呆。披衣未将鞋带紧,忽听娘叫缠足来。
(法界众生定信可安)
三、五岁女子吞声哭,哭向床前问慈母:“母亲爱儿像孩提,为何缚儿足如缚鸡?儿足骨折儿心碎,昼不能行夜不寐。邻家姐姐未缠足,走向学堂将书读。”少小学生向母啼:“儿决不娶缠足妻。昨日先生向儿告,缠足女子多娇痴。书不读来字不识,困守闺阁难动移。母亲若体孩儿意,不给儿娶缠足妻。”(转录贾伸《中国妇女缠足考》)
◎《劝放脚图说》提要
姚灵犀《劝放脚图说》一册,共四十页。光绪二十年甲午蒲月,耶稣降世一千八百九十四年(此行书于右),安步斋刻本;光绪甲午夏仲上海书局石印。第二页有英文横排。M.J. Farnham所撰文。弁言一,署名为“平江待死老人松侣陈济,时年六十有五,客于申浦之谈天小憩”。又有西洽原源子序。后为自序,署名为“长老会后学史子斌谨识于美华书馆”。此书即浙绍史子斌所著也。每页左图右文,共图十八帧、文十八则,其目如下:古时美女、今世美女、缠脚原委、取名金莲缠脚缘故、各国脚样、各种小脚、各国缠扎缠脚样式、缠脚忍心、缠脚痛苦、缠脚害处、缠脚罪孽、放脚缘故、放脚立法、放脚有益、放脚家人、放脚时候。其中如“缠脚罪孽”即因“违背神旨”;“放脚缘故”即系“听从主命”;“放脚有益”则云“生安死乐,荣归上帝,足报佳音,终身快乐。毫无俗见,他日天堂可望,福享永生”;“放脚家人”则云“教士为倡”,“惜无达道之人,以化导耳。若领袖教师出体救主之仁心,尽救援之美意。”图中绘一长老会福音讲堂,门悬“沪北公会史寓”门牌,以“教师为首”,“教友率徒”,其文有云:“夫戒其妻,母戒其女。行有余力,以劝化外之人。勿再行惨酷之风,违背上主之旨,其体贴救主爱人如己之心”等云。后有伦敦信徒陆涤非之跋。题签者则介清王亨统也。此书为四十年前最初鼓吹不缠足之刊物,但含有宗教色彩,尤以不
奉耶稣者目为化外之人,语最荒谬。因适先生以余有《采菲录》之辑,出以见示,选图提要,记其崖略如此。
译信奉耶稣的人把我看作教化之外的人,这种说法最为荒谬。因为恰好先生提到我编有《采菲录》,便拿出来给我看,选取插图并撰写提要,记录其大略情况如下。
◎女儿立足歌玉文女士世间多少妄男子,不及女人一脚指。足巨能令怒,足纤能令喜。喜怒系女脚,狷薄乃如此。拜倒石榴裙,爱煞凤头履。金莲不铲除,妇女难雪耻。东家有婵娟,素足何妍美。新婚触夫恼,戟指量鞋底。丰跗掩绣衾,知不如夫旨。人前闻夫言:“乃取大脚婢。”刺心如剑▯,流泪如铅水。惭恨未经年,可怜憔悴死。当年足大被人憎,而今足小又相訾。西邻有女郎,名比吴寸趾。夫婿头脑新,未嫁遭弃委。闻与媒妁言:“其▯▯一如豕。纵能解足纨,蹒跚难入市。”红闺吞声泣,自亦惭形鄙。一瞑赴黄泉,作俑问谁始?束足古无闻,金莲见《南史》。云里月常新,出自南唐李。天子重莲钩,▯娘本宫伎。靓妆饰金玉,娇躯被罗绮。后世纤厥足,轻贱甘与比。男子皆嗜痂,服媚甘舐痔。姬妾互争宠,恣意于床第。健妇欲持家,手足供役使。立定我脚跟,誓不履骄侈!贫苦出蓬门,胡为不自揣?亦将双跗缚,如橘化为枳。破布作行缠,履敝绽帮里。常见小儿女,缠时受鞭捶。骨折肌肉糜,袜上血凝紫。又见云中女,刻饰希悦己。芳年策杖行,操作终朝跪。倡言复天足,恶俗稍稍弭。偏多学步人,轻盈踮锐屣。玉胫逞春妍,高さ如翘企。躞蹀过通衢,万目眈眈视。忆昔重弓弯,欣尝亦如是。缠足与高跟,相差尺与咫。昔日三寸小,跬步有所恃。今日三寸高,难得路成砥。解放容再误,自苦何为尔?男子可怜虫,言之堪冷齿。女儿一举足,男子同蝼蚁;女儿一旋踵,男子犹糠秕。女行随之行,女止随所止。擅埴失妍媸,读《诗》废葑菲。奉劝姊妹行,发奋从今起。人格自尊重,趋时殊无理。勿投男所好,休计誉和毁。四体欲其勤,勿将男子倚。男子骨骼贱,舍目恒以耳。妇女能独立,平等方可拟。我不擅为诗,遑问记句俚。偶一发狂言,或可备《下里》。
◎拗莲痛史阿秀女士从前文士对于妇女莲钩,研究宣扬,不遗余力,甚且谓为美术观念,视若无上上品。殊不知此一弯软玉,在诸君子目为珍玩,不惜舞文弄墨为之点缀;在吾辈女子身受者,实无异罪犯之受桎梏,甚或过之。谚云:“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即此可见此举之惨。侬亦过来人,不惜以予当年所受断筋折骨之痛苦,形诸笔墨,以期唤醒世上一般爱莲君子焉。
侬生长宦家,髫龄父没任所,予母即挈侬及幼弟返乡,守节抚弧。六岁命予读于家塾,师为从伯某公,同校俱族中子弟,与侬为兄妹行,予惟日事嬉戏,跳跃活泼。七岁春,魔星忽降。时在清季,俗尚缠足,予母狃于故习,不肯以爱予故而忽之,乃择日命乳母为侬裹足。先一日,予尚傲诸兄弟曰:“侬明日裹小足矣,汝曹无此美观也。”翌晨起甚早,屡促乳母速裹。乳母乃倾沸水一盆,将予之双足洗净,揉之使至柔软,然后展帛,层层缠裹。初不觉痛,裹已乃着新制鞋袜,令予作步,方觉趾痛,乃大哭,央母解放。母慰曰:“女儿家谁不受此磨难,方得莲步婀娜。否则莲船盈尺,谁娶此大脚婆者?”只有忍之。学校散后,见诸兄弟游戏,心向往之,而足不能前,自此侬非昔日之活泼矣。入夜频为痛醒,不能安眠。每日晨起,乳母即为侬行缠。一月后,足趾即已紧贴尖拢。三五月后,足指尽压入足心矣。于是乳母复变本加厉,将予足之全部用力屈上,以帛严束,且将踵骨向前推进,嵌以较足尖小之舄使不能稍宽,其痛较初缠时更甚,几废寝食,由是致病。昔日肥白美丽之侬,变为黄瘦,盖血脉不畅故也。双跗日被约束,再半年而趾敛底凹、背屈踵直,行时力在足跟,步须折腰,而乳母仍不肯稍驰其缚也。忆八岁时为外祖寿诞,予母挈予往祝。舅氏有女四,皆长于予,因姊之。其三曰英姑者,其双跗之瘦小,直不盈三寸。吾母羡之曰:“阿秀,汝不见英姊姊之足,纤小可爱耶?彼亦从泪珠儿换得者。此后予深愿汝之足样纤小得如英姑,方觉伶俐可爱也。”侬及英姑皆作苦笑,盖处于慈母威力之下,不敢有
译◎女儿立足歌 玉文女士
世间有多少狂妄的男子,还不如女人的一根脚趾。脚大能让人发怒,脚小能让人欢喜。喜怒全系于女人的脚,男子的浅薄竟到了如此地步。拜倒在石榴裙下,痴迷于凤头鞋履。如果不铲除裹小脚的陋习,妇女难以洗雪耻辱。东家有一位美女,素足多么妍丽美好。新婚触怒了丈夫,丈夫竖起手指量鞋底。丰满的脚背掩映在绣被中,知道不符合丈夫的心意。在人前听到丈夫说:“我要娶大脚的婢女。”刺痛的心如同利剑,流下的泪如同铅水。惭愧悔恨不到一年,可怜憔悴而死。当年脚大被人憎恶,如今脚小又遭人非议。西邻有一位女郎,名叫吴寸趾。丈夫头脑新潮,未出嫁便遭抛弃。听说她对媒人说:“她的脚大得像猪。纵然能解开裹脚的布,蹒跚难入市。”红闺中吞声哭泣,自己也惭愧形体鄙陋。一瞑目奔赴黄泉,这陋习的始作俑者是谁?裹脚古来没有听闻,金莲见于《南史》。云里的月亮常新,出自南唐李后主。天子看重莲钩,窅娘本是宫中的伎女。浓妆打扮金玉饰,娇躯穿着罗绮衣。后世缩小脚,轻贱甘愿与之相比。男子都嗜好痂,服媚甘愿舔痔。姬妾互相争宠,在床上恣意妄为。健壮的妇女想持家,手脚供役使。立定我的脚跟,誓不履骄奢!贫苦出身蓬门,为何不自量?也将双脚束缚,如橘化为枳。破布做裹脚布,鞋破绽开帮里。常见小儿女,缠脚时受鞭打。骨折肌肉糜烂,袜上血凝紫。又见云中女,刻饰希望取悦自己。芳年拄杖行走,操作终朝跪。倡导恢复天足,恶俗稍稍止息。偏偏多有学步的人,轻盈踮起尖鞋。玉腿逞春妍,高耸如翘企。小步走过通衢,万目眈眈视。回忆昔日重弓弯,欣然品尝亦如是。缠足与高跟,相差尺与咫。昔日三寸小,跬步有所恃。今日三寸高,难得路成砥。解放容再误,自苦何为尔?男子可怜虫,言之堪冷齿。女儿一举足,男子同蝼蚁;女儿一旋踵,男子犹糠秕。女行随之行,女止随所止。擅埴失妍媸,读《诗》废葑菲。奉劝姊妹行,发奋从今起。人格自尊重,趋时殊无理。勿投男所好,休计誉和毁。四体欲其勤,勿将男子倚。男子骨骼贱,舍目恒以耳。妇女能独立,平等方可拟。我不擅为诗,遑问记句俚。偶一发狂言,或可备《下里》。
◎拗莲痛史 阿秀女士
从前文士对于妇女的莲钩,研究宣扬,不遗余力,甚至认为这是美术观念,视若无上上品。殊不知这一弯软玉,在诸君子眼中视为珍玩,不惜舞文弄墨为之点缀;在我们女子身受者看来,实无异于罪犯受桎梏,甚至更甚。谚语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由此可见此举之惨。我也是过来人,不惜将我当年所受断筋折骨之痛苦,形诸笔墨,以期唤醒世上一般爱莲君子。
我生长在宦家,幼年父亲在任所去世,母亲便带着我和幼弟返乡,守节抚育幼子。六岁时命我在私塾读书,老师是从伯某公,同校的都是族中子弟,与我论辈分是兄妹行,我只终日嬉戏,跳跃活泼。七岁春天,灾星忽然降临。当时在清朝末年,风俗崇尚缠足,母亲拘泥于旧习,不肯因为爱我而忽视此事,于是择日命乳母为我裹足。前一天,我还傲视兄弟们说:“我明天要裹小脚了,你们没有这种美观。”第二天清晨起得很早,屡次催促乳母快裹。乳母便倒一盆沸水,将我的双脚洗净,揉搓至柔软,然后展开布帛,层层缠裹。起初不觉痛,裹好后穿上新制的鞋袜,让我迈步,才觉得脚趾痛,于是大哭,央求母亲解放。母亲安慰说:“女儿家谁不受此磨难,方能莲步婀娜。否则莲船盈尺,谁娶这大脚婆?”只能忍受。学校散后,看见兄弟们游戏,心里向往,但脚不能前行,从此我不再是昔日的活泼了。入夜频繁被痛醒,不能安眠。每日晨起,乳母就为我裹脚。一个月后,脚趾已经紧贴尖拢。三五月后,脚趾尽压入足心了。于是乳母变本加厉,将我的脚全部用力屈上,用布严束,且将脚跟向前推进,嵌入比脚尖小的鞋使不能稍宽,其痛较初缠时更甚,几乎废寝食,由此致病。昔日肥白美丽的我,变为黄瘦,大概是血脉不畅的缘故。双脚每日被约束,再半年而趾敛底凹、背屈踵直,行走时力在足跟,步须折腰,而乳母仍不肯稍松其缚。记得八岁时为外祖寿诞,母亲带我去祝寿。舅舅有四个女儿,都比我大,因此称她们为姐姐。其中第三个叫英姑,她的双脚瘦小,直不盈三寸。我母亲羡慕地说:“阿秀,你不看见英姐姐的脚,纤小可爱吗?那也是从泪珠儿换得的。此后我深愿你的脚样纤小得如英姑,方觉伶俐可爱。”我和英姑都作苦笑,大概处于慈母威力之下,不敢有
所反对也。归后,母命乳母刻意为予缠裹,务使步步生莲而后已,于是予之痛苦更深矣。予邻有陆孀妇者,足极小,其母三五日必来视女。予母待其来也,邀至吾家,为侬拗莲焉。此老媪亦喜代人为之,其手法实异常人。当其初缠也,实亦平平无奇,及至行走后,则步紧一步,能三四日不致松弛,至松弛时,彼又来为之重裹。侬苦之,然迫于母命,不可或违。如是者年余,彼媪死,而侬之双弓亦窄如解结锥,尖瘦至不盈一握,其长度约三寸稍零而已。美则美矣,其如予之痛苦何?至十三岁,始由侬自行约束,然莲瓣已成,若缠裹稍松,即觉不适,务必严裹,方能步履。
译这是我所反对的。回家后,母亲命令乳母刻意为我缠裹脚,务必做到步步生莲才肯罢休,于是我的痛苦更加深重了。我家邻居有一位姓陆的寡妇,脚极小,她的母亲每隔三五天必定来探望女儿。我母亲等她来时,便邀请她到我家,为我拗折脚骨。这位老妇人也很喜欢替人缠脚,她的手法确实非同寻常。刚开始缠的时候,其实也平平无奇,等到行走之后,脚步越走越紧,能保持三四天不松弛,等到松弛时,她再来为我重新缠裹。我对此深感痛苦,然而迫于母亲的命令,不敢稍有违抗。像这样持续了一年多,那位老妇人去世了,而我的双脚也已窄得像解结锥一样,尖瘦得连一只手都握不住,长度大约只有三寸多一点罢了。虽然美丽,但我的痛苦又该如何是好呢?到了十三岁,才开始由我自己约束双脚,然而脚型已经定型,如果缠裹稍松,就觉得不舒服,必须紧紧缠裹,才能行走。
民初从伯死,乃读于某女校,校中本有体操一课,侬以纤足不能加入,师辈语曰:“民国肇新,此习久除,汝盍不解放,以舒筋络。”侬以“筋骨已折,放亦无益,且反艰于步履,不如仍之”为辞,卒不弛。同学目为古董,时加讥笑,其恶作剧者,恒猛踏侬足尖,其痛乃如刀割。而娇弱如予,虽欲与之拼命,亦不敌也。嫁后,夫倩以予不合时宜,恐被人讥笑,乃不使予参预任何宴会以及游览胜境。即夫妇间之感情,亦极形淡薄。呜呼!侬一生幸福,被此纤足而剥削以尽。且纤足者当雨后霉泛,其痛楚更不能形诸笔墨。人生不幸而为女身,更复戕贼其肢体,而至步履维艰,自由丧失,其痛苦为何如哉?噫!吾欲无言。
◎莲钩痛语觉非生△一《采菲录》内诗歌多,记实少,只阿秀女士《拗莲痛史》等三、四篇,可谓棒喝。予妻亦过来人也,愿将所经痛苦,笔述于下,令阅者有所观感。
予妻生于河北通县,沿于习俗,年七岁即将双脚缠裹。当其初缠所经痛苦,以年久日深,率多忘却。独有二事,至今尤能追忆。某次双足缠毕,用线紧缝,忽感足尖奇痛,甚于往日。予妻央母略松足布,借减痛苦。其母略言:“脚四指已倒,拇指特肥,必须努力缠裹,足尖方能秀锐,何可松放?”予妻在此严命之下,只可忍痛着鞋勉强步行。方一着地,其痛更甚,有如芒刺。移时潜往别室,解足纨视之,则见缝足布之线,误将肌肤穿透,拇指之左侧已与裹脚条连上,因缠裹严紧,故未见血。予妻受此意外,不禁泪下,其母亦自怨心粗不已。予妻至十四岁时,双足小如新笋,久能自行收拾。某日,其母对之云:“小脚须瘦小尖正,方称好脚。今汝脚足背不正,实为大病。”予妻以爱好天然,毅然再为努力。法以足心相对,盘膝而坐,后用衣砧压之足上。初压时痛苦难忍,一小时后自膝以下麻木不仁。每次压毕,再用窄带专束隆肿之足背。如是二月,非独歪背改好,即足根、足趾亦平偏许多。此两月活罪,至今回忆尤有余痛也。
予妻于十八岁来归,斯时双足所着之鞋,量之为三寸四分,足根平直,足面不隆。予母及邻里多艳羡之。予为中人之家,子媳须操井臼,予妻因双足弱小,不腾劳苦。予每见伊膝行扫地,或以足部发炎,用豆腐皮或菜叶加缠足上,则不禁想裹脚恶俗荼毒女子太甚,平日爱莲之心顿然消尽矣。自北伐成功,各地设立放脚会,查脚员数至予家劝导解放。予妻以命令所关,亦行试放。以三十年严束之足,一旦解去足纨,每一步行,下压四趾各离趾窝,足心深缝尤擘痛难忍。松放二周,除足背之肉臃肿外,别无进步。予见伊行路无力,足软腿肿,故又令其缠上,后仍合适如初。故今后惟盼查脚人员,对少女应厉行解放,对此半老妇人,不防稍加宽容,以免重受活罪也。此为予妻缠放双足之经过,亟录之,以告后之缠足者作殷鉴,并为已缠足之妇女一呼吁也。
(余淑贞《书〈莲钩痛语〉后》)
昔时之缠足女子身受痛苦,固矣。不知现在之缠足女子,于遭受缠足之惨毒以外,更须身受放足之痛苦。顾缠足之惨痛,尽人皆知;而缠足女子放足时期之所遭受,其能为痛切之呼吁如《莲钩痛语》者,殊不多觏也。
余亦一缠足女子也,亦曾受相当教育。对于缠足在精神及肉体上所受痛苦,既深且巨,其愿意解放自不待言。奈母亲将余双足缠束过纤,已至断头难续之地步,虽尝一度解放,终因种种阻碍而再缠。讵料以兹四尺之帛,数年前几使天地之大,无所容我之身焉。
数年前,随外子寓居开封时,值当局以缠足带考成县长之际(即责成县长每月至少须缴若干付旧缠足带,以表示放足成绩。当时有县长购买新带向民间易旧蒂,以应功令之笑话),一班警察先生奉了检查缠足的风流差使,便极高兴地努力执行。一天在街行走,竟受当街勒放的大辱。次日避地鲁东某市叔父处,相安无事,约有一载。讵料又有某处某地禁止缠足
译起初,伯父去世,我便在某女子学校读书。学校原本设有体操课,我因缠足无法参加。老师对我说:“民国初建,这种陋习早已废除,你何不解放双脚,以舒展筋骨。”我回答说:“筋骨已经折断,放开也无益处,反而会使行走更加困难,不如保持原状。”最终没有放开。同学们视我为古董,时常讥笑我。那些喜欢恶作剧的人,常常用力踩踏我的脚趾,那疼痛如同刀割。而我娇弱如斯,即使想与他们拼命,也敌不过他们。
婚后,丈夫认为我不合时宜,怕被人讥笑,便不让我参加任何宴会或游览名胜。就连夫妻之间的情感,也极其淡薄。唉!我一生的幸福,都被这双小脚剥夺殆尽。况且,缠足在雨后潮湿时容易生霉溃烂,那种痛苦更是笔墨难以形容。人生不幸而生为女子,还要残害自己的肢体,导致行走艰难,丧失自由,那痛苦该是多么深重啊!唉!我欲无言。
◎莲钩痛语觉非生△《采菲录》中诗歌多,纪实少,只有阿秀女士的《拗莲痛史》等三四篇,可谓振聋发聩。我的妻子也是过来人,愿将她所经历的痛苦,书写如下,让读者有所感触。
我妻子生于河北通县,沿袭习俗,七岁时便开始缠足。当初缠足所受的痛苦,因年代久远,大多已忘却。唯独两件事,至今仍能追忆。有一次,双脚缠好后,用线紧紧缝合,忽然感到脚趾奇痛,比往日更甚。我妻子央求母亲稍微松开裹脚布,以减轻痛苦。母亲说:“脚趾已经倒伏,大拇指特别肥大,必须努力缠裹,脚趾才能变得秀尖,怎么可以松开?”在母亲的严令下,我妻子只能忍痛穿鞋,勉强行走。刚一走路,疼痛加剧,如同芒刺在背。过了一会儿,她偷偷溜到别的房间,解开裹脚布查看,发现缝合裹脚布的线,误将皮肤穿透,大拇指左侧已与裹脚条连在一起,因缠裹严密,所以未见出血。我妻子遭遇此意外,不禁流泪,母亲也自责粗心大意。
我妻子十四岁时,双脚小如新笋,久已能自行打理。某日,母亲对她说:“小脚须瘦小尖正,才算好脚。如今你的脚背不正,实为大病。”我妻子因喜爱天然形态,毅然再次努力矫正。方法是脚心相对,盘膝而坐,后用衣砧压在脚上。初压时痛苦难忍,一小时后,膝盖以下麻木不仁。每次压完后,再用窄带专门束缚隆起的脚背。如此两个月,不仅歪斜的脚背改好了,连脚跟、脚趾也平正了许多。这两个月的活罪,至今回忆起来仍有余痛。
我妻子十八岁嫁入我家,当时她穿的鞋量起来是三寸四分,脚跟平直,脚面不隆起。我的母亲及邻里多艳羡之。我家是中产之家,儿媳须操持家务,我妻子因双脚弱小,不堪劳苦。我常看见她跪着扫地,或因脚部发炎,用豆腐皮或菜叶包裹在脚上,便不禁想到裹脚恶俗荼毒女子太甚,平日爱莲之心顿然消尽。自北伐成功,各地设立放脚会,查脚员数至我家劝导解放。我妻子因命令所关,也尝试放开。三十年来严束的双脚,一旦解去裹脚布,每走一步,下压四趾各离趾窝,脚心深缝尤擘痛难忍。松放两周,除脚背肉臃肿外,别无进步。我见她行路无力,脚软腿肿,故又令其缠上,后仍合适如初。因此今后只盼查脚人员,对少女应厉行解放,对此半老妇人,不妨稍加宽容,以免重受活罪。这是我妻子缠放双脚的经过,亟录之,以告后之缠足者作殷鉴,并为已缠足之妇女一呼吁。
(余淑贞《书〈莲钩痛语〉后》)
昔日缠足女子身受痛苦,固然如此。不知现在缠足女子,在遭受缠足惨毒之外,更须身受放足之苦。顾缠足之惨痛,尽人皆知;而缠足女子放足时期之所遭受,其能为痛切之呼吁如《莲钩痛语》者,殊不多觏也。
余亦一缠足女子也,亦曾受相当教育。对于缠足在精神及肉体上所受痛苦,既深且巨,其愿意解放自不待言。奈母亲将余双足缠束过纤,已至断头难续之地步,虽尝一度解放,终因种种阻碍而再缠。讵料以兹四尺之帛,数年前几使天地之大,无所容我之身焉。
数年前,随外子寓居开封时,值当局以缠足带考成县长之际(即责成县长每月至少须缴若干付旧缠足带,以表示放足成绩。当时有县长购买新带向民间易旧蒂,以应功令之笑话),一班警察先生奉了检查缠足的风流差使,便极高兴地努力执行。一天在街行走,竟受当街勒放的大辱。次日避地鲁东某市叔父处,相安无事,约有一载。讵料又有某处某地禁止缠足
妇女通过之文告,而逼放之风声且日紧一日,惊弓之鸟,闻弦胆落。其时适外子就事首都,余又再度避地上海,安静地住到现在。上海的女子天足者约占千分之九九九以上,虽仍有尚未死尽的小脚妇女,然并不为人所注意。或曰:“尔放而复缠,未免冥顽不灵。受人干涉,乃咎由自取。”余曰:“既放矣,宁愿再缠,奈因种种关系,非缠不可乎!”第一放时之痛苦也。《莲钩痛语》所谓“一旦解去足纨,每一步行,下压四趾各离趾窝,足心深缝尤擘痛难行。松放二周,除足背之肉臃肿外,别无进步。予见伊行路无力,足软腿肿,故又令其缠上,后乃合适如初”。此种惨痛,诚非过来人不能道只字,而所述放而复缠情形,又不啻为余写照也。第二放后之痛苦。此觉非生所未道,盖其夫人尚未经此阶段也。即纵然勉强解放之后,一至寒季,足部血脉之不流通如故,而包围御寒之物已卸除,故十九皆患冻疮,及春溃烂几难移步。惟及早复缠,每能避免。第三行步之蹒跚。缠小之足,无论如何解放,骨骼早已变形,无法恢复,仅肉部作不规则的扩张,决难增强足力。倘御大而无当之鞋袜,更似腾云驾雾,扭扭捏捏,东倒西歪,转不如缠时紧凑有劲。第四式样之臃肿。“女为悦己者容”,古有明训,妆饰之美,亦为近人所崇。天足高跟,诚属时代之美,我辈因为习俗所摧残,毕生难偿此愿。然而跛者不忘履,不得不就此一对落伍之足加以修饰,使跻比较美观之地位。小脚解放,其结果常使足背隆起,肉体痴肥,如驼峰、如猪蹄,一只倒来一只歪。天足之大方既不可改,毋宁略事缠束,以玲珑俏利见长,犹不失旧式之美。兹有应切实声明者,上述情形,乃指骨已缠断,小至四寸半以内者而言。若本属粗缠略缚、虚应故事之流,则用弛缠及减缠方法,即将足帛渐渐松弛,渐渐减短,固极易解放也。原文谓“查脚人员对少女应厉行解放,对此半老妇人,不妨稍加宽容”一节,余以为尚非妥善办法。盖未缠断缠小之足,虽四五十岁之老妇亦极易解放;已缠断缠小之足,纵二十岁之少女亦至不易放好。故向来劝禁缠足,以年龄为取缔之标准,与历来以剪辫及放足相提并论,同一不合理。总之,足之能放与否,应以以前缠裹之情形为断,年龄大小关系,实不甚重要也。
译妇女看到禁止缠足的文书,而强制放足的风气却一天比一天紧迫,如同惊弓之鸟,听到弓弦声就吓得胆战心惊。那时恰逢丈夫去首都任职,我又再次避居上海,安静地住到现在。上海天足的女子约占千分之九百九十九以上,虽然仍有尚未绝迹的小脚妇女,但已不为人们所注意。有人说:“你放了又缠,未免冥顽不灵。受人干涉,乃是咎由自取。”我说:“既然放了,宁愿再缠,无奈因种种关系,非缠不可啊!”
第一是放足时的痛苦。《莲钩痛语》中所说:“一旦解去裹脚布,每走一步,四个脚趾都脱离趾窝,脚心深处的裂缝更是撕裂般疼痛难以行走。松放两周,除了脚背的肉臃肿外,别无进步。我见她走路无力,脚软腿肿,所以又让她缠上,后来才合适如初。”这种惨痛,确实不是经历过的人说不出一个字,而所述放而复缠的情形,简直就像是我的写照。
第二是放足后的痛苦。这感觉并非我未曾言说,大概是因为那位夫人尚未经过这个阶段。即纵然勉强解放之后,一到寒冷季节,脚部血脉不通畅的状况依旧,而用来御寒的包裹物已卸除,所以十有八九都会患冻疮,等到春天溃烂几乎难以迈步。只有及早重新缠裹,每每能够避免。
第三是行步的蹒跚。缠小了的脚,无论如何解放,骨骼早已变形,无法恢复,仅肉体作不规则的扩张,决难增强脚力。倘若穿着宽大而不合适的鞋袜,更似腾云驾雾,扭扭捏捏,东倒西歪,反而不如缠裹时紧凑有劲。
第四是式样的臃肿。“女为悦己者容”,古已有明训,妆饰之美,也为近人所推崇。天足高跟,诚属时代之美,我们因受习俗摧残,毕生难以实现此愿。然而跛者不忘鞋履,不得不就此一对落伍的脚加以修饰,使其达到比较美观的地位。小脚解放,其结果常使脚背隆起,肉体痴肥,如驼峰、如猪蹄,一只倒来一只歪。天足的大方既然不可改变,不如略事缠束,以玲珑俏利见长,犹不失旧式之美。
此处有应切实声明者,上述情形,乃指骨已缠断、小至四寸半以内者而言。若本属粗缠略缚、虚应故事之流,则用弛缠及减缠方法,即将裹脚布渐渐松弛,渐渐减短,固极易解放也。原文谓“查脚人员对少女应厉行解放,对此半老妇人,不妨稍加宽容”一节,余以为尚非妥善办法。盖未缠断缠小之足,虽四五十岁之老妇亦极易解放;已缠断缠小之足,纵二十岁之少女亦至不易放好。故向来劝禁缠足,以年龄为取缔之标准,与历来以剪辫及放足相提并论,同一不合理。总之,足之能放与否,应以以前缠裹之情形为断,年龄大小关系,实不甚重要也。
余以为禁止缠足最有效之方法,应侧重于未缠者绝对禁止缠裹,违者严厉处罚其家长。至已缠者,可不问年龄。倘本未缠至不可恢复之程度,令其限期解放;倘弓形早成,足骨早断,小至四寸半以内,不堪解放,当听其自由。此种之足究属少数,死一个少一双,肃清可期,自不虑其为盛治之累也。江西农村改进社万字埠实验区劝禁缠足颇著成效,其报告书云:“放足之改革,与禁赌、戒烟完全不同,不能用强制方法变更,只能用和平手段改革。”此诚扼要之论。盖攻心为上,心理之改革,可以一劳而永逸。愿我关心妇运者一效法之,以免我辈已缠而不易解放之女同胞“重受活罪”也(用觉非生语)。
△二前述吾妻缠足痛史以供《采菲》,而吾妹足下双弓,茹辛含苦,较之前述尤甚,故又求其口述而笔记之。
吾家世居北平北城,邻里多旗人,故余年幼,对小脚不甚省识。某次予母及予妹至吾姨母家,见伊家妇女均足尖鞋弓,心窃异之。次晨见姨母起床束足,予因好奇,趋前视之,见与吾家人等脚样大异,拇指独伸,脚心有肉瓣数个。予急问吾母,答云:“姨母小时与吾脚俱系一样,因缠裹,故变此形。”姨母云:“吾等原非旗籍,民女全应缠足。试观汉女大脚,趋走如男子,粗野孰甚!”正言间,予妹妞子自外跳跃进屋。予母云:“伊已七岁,正值始缠之年。吾恐费事,因未着手。”姨母云:“伊姿首欠美,倘再不求双足纤美,将来恐难婚配,求得佳婿。”予母闻之,深有所感,归家商之予父,遂于宣统元年二月始为之缠束。初裹之时,仅遵《妈妈经》遗训:勤缠、勤洗、勤走路。约束半载,行路作摇摆状,四五二指忽各起鸡眼一个,每一触之,疼痛难忍,挑之则号啕不已,至是深感棘手。会姨母来余家,伊于缠足一事,堪称为个中老手。予母亟请其指示良法,姨母云:“幼女初缠,须审事施力,使受者不觉痛苦,则成功自易。”言毕,展吾妹足布,视之云:“伊现行路,全身重力趋重于踵。因四指未能深屈,每一行走,小指于鞋帮或鞋底磨擦,致生鸡眼。补救之法,应先将鸡眼挑去,再严束四指下弯,使其深卷足心,力求窄瘦。次再推进足跟,弓弯足背,自成纤小。”言毕,令取热水一盆,亲代洗濯,于肌肉▯曲▯秋处,尤着意按摩,随以手严握予妹足腕,用针迅挑鸡眼,方一及之,予妹则用手阻挡,予母嫌伊碍手,乃严握其手,使姨母得施工作。约十数分钟,方将鸡眼中心肉丁取出。又用长五尺、阔二寸之裹脚布条,推压足背及四指下屈,每缠足背及指二周,由足跟绕一周,每匝全涂唾沫少许,以防松解。缠毕着鞋,因脚带加长,旧鞋凿枘难入,用力拔之,方登着足上。扶炕着地,摇摇行路,予姨则曳之行,以活血脉。而予妹受此半日折磨,痛极汗下,力尽声竭,而予母及姨则毫不怜惜,反云“妖女不娇足”。风俗移人,可堪浩叹!
自是而后,予母对缠足亦得门径,每次行缠,全用甘言诳诱。予妹亦因年长,深知爱好,不似前者一闻缠足泪眼频眉矣。又以初缠梭布抹鞋难看,改换木底坤鞋(是时网头女鞋已成旧式,正兴木底坤鞋)。至十四岁,双足早经就范。因肌肉排挤,指甲软化,埋藏肌肉之内,腿部削瘦,足心平板,堪称一双周正之小脚。予妹于十八岁于归陈姓,每日侍奉翁姑,躞蹀往来,午夜始能休息。其夫嫌伊病足呻吟,拟令解放。其姑不允,反令每做新鞋须比脚较小,或收束不力,则严辞呵责。又于予妹生产未满一月内,亲为紧缠(俗传生产则百骨俱开,此时稍懈即弛,因努力可能收缩也)。此为十数年前事也,予妹每一念及,则自叹命舛。缘吾母及二妹皆为天足,独伊一人受此荼毒,岂非命耶?由是观之,缠足一事,系由社会环境所造成,倘谓女子用此三寸红菱以媚夫婿,则冤屈甚矣。
△三吾前所记,皆为幼女初缠事。今再将所见成年妇女因双足不整,受姑婿凌辱之事,述之如下。
吾邑
译我认为禁止缠足最有效的方法,应当侧重于绝对禁止未缠足者进行缠裹,违者严厉处罚其家长。至于已经缠足的人,可以不问年龄。倘若原本未缠到不可恢复的程度,就命令她们限期解放;倘若弓形早已形成,足骨早已折断,小到四寸半以内,无法解放,就听任她们自由。这种脚终究属于少数,死一个就少一双,彻底清除是可以期待的,自然不必担心它成为盛世治理的累赘。江西农村改进社万字埠实验区劝禁缠足颇有成效,其报告书上说:“放足的改革,与禁赌、戒烟完全不同,不能用强制方法变更,只能用和平手段改革。”这确实是扼要之论。因为攻心为上,心理上的改革,可以一劳永逸。希望我们关心妇女运动的人效法这一点,以免我们这些已经缠足而不易解放的女性同胞“再受活罪”(借用觉非生的话)。
△二 前面叙述了我妻子缠足的痛苦历史以供《采菲》参考,而我的妹妹脚下双足如弓,忍受辛酸痛苦,比前面叙述的更为严重,所以又请求她口述,我记录如下。
我家世代居住在北平北城,邻里多是旗人,所以我年幼时,对小脚不太了解。有一次,我母亲和我妹妹到我姨母家,看见她家的妇女都穿着尖头弓鞋,心里暗自诧异。第二天早晨看见姨母起床束脚,我因为好奇,上前观看,发现与我家人等的脚样大不相同,大拇指独自伸出,脚心有数个肉瓣。我急忙问母亲,母亲回答说:“姨母小时候和我的脚原本一样,因为缠裹,所以变成这样。”姨母说:“我们原本不是旗籍,民女全都应该缠足。你看汉族女子的大脚,走路像男子一样,粗野到了极点!”正说话间,我妹妹妞子从外面跳跃着进屋。母亲说:“她已七岁,正值开始缠足的年纪。我恐怕麻烦,所以没有动手。”姨母说:“她姿容不够美丽,倘若再不追求双足纤细美丽,将来恐怕难以婚配,求得佳婿。”母亲听了,深有感触,回家与父亲商量,于是在宣统元年二月开始为她缠足。刚开始包裹时,只遵循《妈妈经》的遗训:勤缠、勤洗、勤走路。约束了半年,走路呈摇摆状,第四、第五脚趾忽然各长出一个鸡眼,每次触碰,疼痛难忍,挑破则号啕大哭不止,至此深感棘手。恰逢姨母来到我家,她在缠足一事上,堪称行家里手。母亲急切地请求她指示良法,姨母说:“幼女初缠,必须审时度势施加力量,使承受者不觉痛苦,那么成功自然容易。”说完,展开我妹妹的脚布,看了看说:“她现在走路,全身重力都压在脚后跟上。因为四个脚趾未能深深弯曲,每次行走,小脚趾在鞋帮或鞋底摩擦,导致生出鸡眼。补救的方法,应当先将鸡眼挑去,再严格束缚四个脚趾向下弯曲,使其深深卷向脚心,力求窄瘦。然后再推进脚后跟,弓弯脚背,自然形成纤小。”说完,让人取来一盆热水,亲自代为清洗,在肌肉弯曲处,尤其着意按摩,随即用手紧紧握住我妹妹的脚腕,用针迅速挑破鸡眼,刚一碰到,我妹妹就用双手阻挡,母亲嫌她碍手,于是紧紧握住她的手,让姨母得以施为。大约十几分钟,才将鸡眼中心的肉丁取出。又用长五尺、宽二寸的裹脚布条,推压脚背及四个脚趾向下弯曲,每缠脚背及脚趾两周,从脚后跟绕一周,每匝都涂少许唾沫,以防松解。缠好穿上鞋,因为脚带加长,旧鞋难以穿入,用力拔弄,才穿到脚上。扶着炕沿落地,摇摇晃晃地走路,我姨母则拉着她走,以活血脉。而我妹妹受此半日折磨,痛极出汗,力竭声嘶,而母亲和姨母却毫不怜惜,反而说“妖女不娇足”。风俗移人,令人浩叹!
从此以后,我母亲对缠足也掌握了门道,每次缠足,全用甜言蜜语哄骗诱导。我妹妹也因为年长,深知爱美,不像以前一听到缠足就泪眼婆娑了。又因为初缠时梭布抹鞋难看,改换木底坤鞋(这时网头女鞋已成旧式,正流行木底坤鞋)。到十四岁,双足早已就范。因为肌肉排挤,指甲软化,埋藏在肌肉之内,腿部削瘦,脚心平板,堪称一双周正的小脚。我妹妹在十八岁嫁给陈姓人家,每日侍奉公婆,小步往来,午夜才能休息。她的丈夫嫌她因病足呻吟,打算让她解放。她的婆婆不允许,反而命令每做新鞋必须比脚小,或者收束不力,就严词呵责。又在我妹妹生产未满一月内,亲自为她紧缠(俗传生产时百骨俱开,此时稍一松懈就会松弛,因此努力可能收缩)。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我妹妹每次念及,就自叹命运不好。因为我的母亲和两个妹妹都是天足,唯独她一人受此荼毒,难道不是命运吗?由此看来,缠足一事,是由社会环境造成的,倘若说女子用这三寸红菱来媚惑夫婿,那就太冤枉了。
△三 我前面所记,都是幼女初缠的事。现在再将所见成年妇女因双足不整,受公婆丈夫凌辱的事,叙述如下。
我县
某姓,有子三人。长媳为▯娘一流,裙下尖小端正。至其次子选妇,首重莲钩。二十余年前,北京少女裹脚者日渐稀少,蹇修屡易,终因下体不合悬拟之条,婚姻未就。后由外县聘得一缠足女郎,合卺时日,众见新妇行路探身,臀部摇摆,互相耳语云:“新妇裾下定为赝品。”事为其夫闻之,洞房之夕,乘新妇换鞋,果发见新娘脚大逾鞋,肥又盈握。夫以有违素愿,不欢而卧。妇似察觉,枕边泣诉,云:“幼小失恃,继母虚应故事,臻成此半尺莲。我等既结发为夫妇,岂忍因下体而相弃欤?”夫感伊言,只属伊加意修饰,勿露马脚。妇自是日作虚伪,鞋后硬跟由竹条改为铁片,以加容量,加裹高底,借显纤小;终日企踵而行,行则扶墙,立则靠壁。某次路遇坎坷,脚由鞋拐出,事被当众所见,嘲笑随之。伊姑以有辱门楣,唤至复室,云:“汝脚如何裹法,成此歪拐倒倒者?身为少奶奶,与仆妇之脚相似,脸面何在?吾定为汝约束,不能任汝自由!速将鞋退去,以便察汝真脚实况,设法缠改。”媳于此慈威之下,自当遵照。足衣尽去,则见腿腕斜拐,足底平直,全长五寸,足根与踵接连成坡;第二指末屈绕足底,而斜卧拇指之下,尖成齐秃;其他三指,半掩足心。总观全脚,未合缠足格局,愈看愈蹙额。媳因日受人讥讽,今又被深责,乃奋然云:“婆母自要能设法使吾脚小,虽受任何苦处,皆愿忍受!”其姑闻之,似认满意。命伊制实帮实底之亮布鞋,底渐渐屈弯,以成弓形,又嫌洋布易弛懈,为换油吨布(北京昔日一种布名)裹脚。每日早晚由伊姑亲自督缠,偶见脚跟倒倒,则用旱为因之锅敲打。冬日禁止着棉鞋,仅令用绵子包裹足尖,借显样小。每遇卖木底者来,则由伊姑代选弓弯木底,为搬屈足心。如是数月,逐见进步,足心蹄缝深刻,露出弯形,后跟裹出脚墙,站立不似前者倒倒。只足尖因二指互背负,仍为秃形。其婿由外经商归来,见伊双脚易小,问之,方知由婆母严束之功。某日媳因患感冒,四肢发烧,将足缠除去,事为姑察觉,大加申斥。其媳以姑不谅,痛哭终夜,将桌灯煤油饮服,幸发觉尚早,未致废命。自是督催方懈。时至今日,伊姑已故,该妇以二次受苦,金莲得之非易,始终未曾解放。尤奇者,小脚足尖全为一指独伸,伊则为两指骈背,又因第二次行缠用力过猛,拇指随缠势侧向,指甲原向上朝天,今则改成偏侧。惜小脚妇女双足避人,否则摄其影登于《采菲录》中,奇观也。
译某姓人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媳属于〇娘那一类,裙摆下的脚尖小巧端正。轮到二儿子选媳妇时,首要看重的是小脚。二十多年前,北京城里裹脚的少女日渐稀少,媒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最终都因为脚不符合预先设定的标准,婚事未能成行。后来从外县聘来一位缠足的女子,新婚之日,众人看见新娘走路时身体前倾,臀部摇摆,便互相低声议论说:“新娘裙下肯定是假脚。”这话被丈夫听见,在新婚之夜,趁着新娘换鞋时,果然发现新娘的脚比鞋子还大,又肥又粗,满把攥不住。丈夫因为违背了平素的愿望,不高兴地上床睡觉。妻子似乎察觉到了,在枕边哭着诉说:“我小时候失去了母亲,继母只是敷衍了事,才弄成了这半尺大的脚。我们既然结发为夫妻,难道忍心因为脚的问题就抛弃我吗?”丈夫被她的话感动,只嘱咐她多加修饰,不要露出破绽。妻子从此每天弄虚作假,鞋后跟的硬垫由竹条改成了铁片,以增加容量,又裹上高底,借以显得脚小;整天踮着脚走路,走路时扶着墙,站立时靠着墙。有一次路上遇到坎坷,脚从鞋里拐了出来,被众人当众看见,随之而来的是嘲笑。婆婆认为有辱门风,把她叫到内室,说:“你的脚是怎么裹的,弄成这样歪歪扭扭的?身为少奶奶,脚却和仆妇一样,脸面何在?我定要管束你,不能让你自由!赶快把鞋脱掉,以便查看你脚的真实情况,想办法重新缠裹。”媳妇在婆婆的慈爱与威严之下,自然顺从。脱去鞋袜,只见小腿和脚踝歪斜,脚底平直,全长五寸,脚后跟与脚掌连接成斜坡状;第二根脚趾弯曲绕到脚底,斜卧在大拇指之下,脚趾尖齐平且秃;其他三根脚趾,半掩在脚心。总看这双脚,不符合缠足的格局,越看婆婆越皱眉头。媳妇因为每天受人讥讽,如今又被严厉责备,于是愤然说道:“婆婆只要能想办法让我的脚变小,无论受什么苦,我都愿意忍受!”婆婆听了,似乎很满意。命她制作帮底都实的亮布鞋,鞋底渐渐弯曲,做成弓形,又嫌洋布容易松弛,便换成油吨布(北京昔日的一种布名)来裹脚。每天早晚由婆婆亲自监督缠脚,偶尔看见脚后跟歪斜,就用旱烟锅敲打。冬天禁止穿棉鞋,只让用棉絮包裹脚趾尖,借以显得样子小。每当卖木底鞋的人来,就由婆婆代为挑选弓形的木底,用来弯曲脚心。像这样过了几个月,逐渐看到进步,脚心的褶皱深刻,露出了弯曲的形状,后跟裹出了脚墙,站立时不像以前那样歪斜。只是脚趾尖因为两根脚趾互相背负,仍然是秃的形状。女婿从外地经商回来,看见她的双脚变小了,询问后才得知是婆婆严加管束的功劳。有一天,媳妇因为患感冒,四肢发烧,解开了缠脚的布,被婆婆察觉,大加斥责。媳妇因为婆婆不体谅,痛哭了一整夜,喝下了桌上的煤油,幸好发现得早,没有丧命。从此以后,婆婆的监督才稍微松懈。直到今天,婆婆已经去世,这位妇女因为遭受了两次痛苦,这双金莲得来不易,始终未曾解放。更奇特的是,小脚的脚趾尖通常是一根脚趾单独伸出,她却有两根脚趾并排背负,又因为第二次缠脚用力过猛,大拇指顺着缠脚的势头向侧面歪斜,指甲原本向上朝天,现在却改成了偏向一侧。可惜小脚妇女的双脚避人,否则拍下照片登在《采菲录》中,真是一奇观。
◎莲钧痛语孟女士予为略识文字之女子,近阅《天风报》所载《葑菲闲谈》,与吾经过诸多暗合。兹将半生所受双足绁罪,述出告人,使世之爱惜金莲者,勿再以女子双脚为玩物;并告提倡天足者,竭力劝导,使吾等免受痛苦也。
予生于通县。年方二岁,即由父母之命,许与世交盂姓之子。至光绪二十七年,予已至缠足之年,会清廷重下禁缠之谕,吾家又因遇庚子之乱,知小足不便,乃有不缠之意。予夫家以汉人天足,装饰难看,托媒转告,不赞此举。予母为从全人意,即对予云:“小儿裹脚,为一生难关。世上既有此风,为母者若违习俗,恐受人指谪。汝欲将来人前显贵,此时须忍痛严裹。须知女子好脚,全由泪珠换来。”言罢即为起始束缠。予本好动,双足被屈,倏失自由,每日只能坐炕操作。一至朝夕闻呼裹脚,则迟延藏躲,到后皆被强迫执行。幸喜脚秧不大,未十分费力,即全就范。又见同伴中有换木底鞋者,弓弯尖翘,却是好看。予母云:“汝脚未屈腰,着此不宜。俗云:‘十一岁以内求尖瘦,十二岁以外求弓弯。’今后应推进足跟,攀弯足背。”是晚缠裹即照实施,双足前后被屈,痛在足心。忍苦二月,方见弓形,即改登木底小鞋。此鞋之制,两头着地,当中空弯,乍一行路,觉全身架弄无主。予母又教吾迈步姿态,及找中心方法。又因裹缠过猛,左足背肿腐化脓,予甚苦之。每行缠,患处网漏疮口,久之方愈,孰知由此左脚独落鹅头之弊。当是时予心甚惧,偶同吾母出门,见同辈有脚样玲珑者,回家必加紧收什,以期比美。至十四岁,我父见吾双脚过小,恐行路不便,乃禁吾母代缠,由是归吾自己约束。每于灯下自审双足,其状如钩,肌肤娇嫩,呈落折痕,踵跟沿边生胝半周,拇指独翘,四指斜倒。回忆六七年前,本为天足,今忽变此畸形,设有未知缠足之习者见之,必不信为人脚也。
予于壬子年二月出阁,事前亲制弓底女鞋十双,平底坤鞋二十双(因吾乡有充子孙之风俗,即于花烛之日,由婆母将新妇鞋箱开开任人观看,批评女红或指量大小)。结婚之日,贺客咸赞脚小周正,予心暗喜。日后婆母爱惜吾足,繁重活计皆命仆妇操作,遇宾客来亦命吾坐谈。每隔二十余日,则命换鲜艳小鞋,以炫邻里。至是予方知幼小吃苦并未白受也。独异者结婚多日,每日行缠,羞为夫婿所见,此种心理不知何故。事变无常,吾家自遭壬子七月兵灾,家道中落,仆妇遣散。我一人上侍翁姑,主持家务,操劳过度,每至晚足跟疼痛,举步艰难,腿部浮肿,午夜发烧。予夫令吾解放,予云:“我母本无意为予束足,因受汝家之命,方将双脚蹂躏如锥。今汝因用人,又令解放。吾脚只能受屈弯之苦,不能重罹搬直活罪。”言毕而泣。自此以后,松拢足带,十年来脚仍在三寸六七分间。十九年天足会兴,某日吾在门外站立,为之查见,追踪至,劝立解放。以命令所关,当时解放,蹒跚数步,搿缝见血。队员某见确实困难,又周视全脚,抚摩筋伤折指处,似有怜惜之意。予云:“吾辈幼小无识,为母强迫教缠,今日始知不合卫生。请看脚小如此,何能解放?”此员深然吾说,并教吾解放诸方,惜未见效。后队员屡至我家,感情稠密,吾等竟结为异姓姊妹,此亦放脚奇缘也。◎行缠诉痛记爱莲居士年前内子雇一张姓佣妇,裙下双钩,瘦不盈握。《东方游记》所谓“可置玻璃杯中者”,非虚语也。虽徐娘半老,然婷婷之风韵犹存,加以足弱故,行路辄步履伶仃,井臼之劳亦几不胜。内子劝其解放,则以业经过时,改组无补天然,徒增痛苦为辞,终不弛其缚。惟性情尚属和婉,家人多乐与攀谈,内子尤喜,时有周济,不计也。暇常述其束足经过甚详,兹记之如次。
伊生于豫西某县,时当清季,沿于习俗,七岁即将双足缠裹。将至始缠之年,伊心甚惧,盖幼时常至亲串家,见伊表姊裹脚痛苦也。果七岁之秋,而魔难降矣。先一日,其母
译◎莲钧痛语孟女士
我是一名略识文字的女子,最近阅读《天风报》所载的《葑菲闲谈》,发现其中的经历与我多有暗合之处。现将我半生因缠足所受的罪苦陈述出来告诉世人,让那些爱惜小脚的人,不要再将女子的双脚当作玩物;同时也告诉提倡天足的人,竭力劝导,让我们免受痛苦。
我出生在通县。年仅两岁时,就由父母做主,许配给世交孟家的儿子。到了光绪二十七年,我已到了该缠足的年纪,恰逢清廷再次下达禁止缠足的谕令,我家又因遭遇庚子之乱,知道小脚行动不便,于是有了不缠足的打算。我夫家认为汉人天足装饰起来难看,托媒人转告,不赞同这样做。我母亲为了顺从婆家的意愿,便对我说:“小女孩裹脚,是一生的难关。世上既然有此风气,做母亲的如果违背习俗,恐怕会受到别人的指责。你想将来在人前显贵,此时必须忍痛严密裹缠。要知道女子的好脚,全靠泪珠换来。”说完便开始为我束缠。
我本来好动,双脚被弯曲,突然失去自由,每天只能坐在炕上干活。一到早晚听到喊裹脚,就拖延躲藏,最后都被强迫执行。幸好脚骨不大,没费太大劲,就完全顺从了。又看到同伴中有穿木底鞋的,弓弯尖翘,很好看。我母亲说:“你的脚还没弯出腰来,穿这个不合适。俗话说:‘十一岁以内求尖瘦,十二岁以外求弓弯。’今后应该推进足跟,攀弯足背。”当晚缠裹就照此实施,双脚前后被弯曲,疼痛集中在足心。忍苦两个月,才见到弓形,就改穿木底小鞋。这种鞋的形制,两头着地,中间空弯,刚一走路,觉得全身骨架无处安放。我母亲又教我迈步的姿态,以及找重心平衡的方法。又因为裹缠过于猛烈,左脚背肿胀腐烂化脓,我十分痛苦。每次缠裹,患处网漏疮口,过了很久才痊愈,谁知从此左脚留下了“鹅头”的弊病。
当时我心里非常害怕,偶尔同母亲出门,看到同辈中有脚样玲珑的,回家必定加紧收拾裹缠,以期比美。到了十四岁,我父亲见我的双脚过小,恐怕走路不便,于是禁止我母亲代我缠裹,从此由我自己约束。每当灯下审视双脚,其状如钩,肌肤娇嫩,呈现出折痕,脚跟沿边生有半周的老茧,大拇趾独自翘起,其余四指斜倒。回忆六七年前,本是天足,如今忽然变成这种畸形,假设有不知道缠足习俗的人见到,一定不相信这是人脚。
我在壬子年二月出嫁,事前亲手制作了十双弓底女鞋、二十双平底坤鞋(因为我的家乡有充当子孙的风俗,即在花烛之日,由婆母将新妇的鞋箱打开任人观看,批评女红或指量大小)。结婚那天,贺客都称赞脚小周正,我心里暗自高兴。日后婆母爱惜我的脚,繁重的活计都命令仆妇操作,遇到宾客来也命令我坐着交谈。每隔二十多天,就命令换穿鲜艳的小鞋,以炫耀邻里。至此我才明白幼时吃苦并没有白受。唯独奇怪的是结婚多日,每天缠裹,羞于被丈夫看见,这种心理不知是何缘故。
事变无常,我家自从遭遇壬子年七月的兵灾,家道中落,仆妇被遣散。我一个人上侍奉公婆,主持家务,操劳过度,每到晚上脚跟疼痛,举步艰难,腿部浮肿,午夜发烧。我丈夫让我解放双脚,我说:“我母亲本无意为我束足,因为受了你们家的命令,才将双脚蹂躏如锥。如今你因为用人,又让我解放。我的脚只能受弯曲之苦,不能重新遭受扳直的活罪。”说完哭泣。从此以后,放松足带,十年来脚仍在三寸六七分之间。
民国十九年天足会兴起,某天我在门外站立,被他们查见,追踪而至,劝我立即解放。因涉及命令,当时便解放,蹒跚走了几步,裂口见血。队员某见确实困难,又仔细查看全脚,抚摩筋伤折指之处,似有怜惜之意。我说:“我们幼小无知,被母亲强迫教缠,今日才知道不合卫生。请看脚小如此,怎能解放?”此员深以为然,并教我解放的各种方法,可惜未见效。后来队员屡次到我家,感情深厚,我们竟结为异姓姊妹,这也是放脚的奇缘。
◎行缠诉痛记 爱莲居士
年前内子雇了一张姓佣妇,裙下双钩,瘦不盈握。《东方游记》所谓“可置玻璃杯中者”,并非虚语。虽然已是徐娘半老,然而婷婷的风韵犹存,加上脚弱,走路总是步履伶仃,井臼之劳也几乎承受不了。内子劝她解放,则以业已过时,改组无补天然,徒增痛苦为借口,始终不放松束缚。只是性情尚属和婉,家人多乐于与她攀谈,内子尤其喜欢,时常周济,不计较。闲暇时常详细叙述其束足经过,现记录如下。
她出生在豫西某县,当时正值清朝末年,沿袭习俗,七岁即将双脚缠裹。将至开始缠足的年纪,她心里非常害怕,因为幼时常到亲戚家,见过她表姐裹脚的痛苦。果然七岁秋天,魔难降临了。前一天,她的母亲
谓伊曰:“汝今七岁矣,正为缠足之时,迟则脚秧逛大,益将受苦。汝春间当缠,因汝身体柔弱,直延至今。试看人家脚样,都已缠成。自明日始,我将为汝轻拢,并不疼痛。为女儿者,谁不度此难关?”言毕,即饲以果饵,并取示新制之凤头鞋,诱之曰:“裹脚才得穿如此美观之鞋,不然即为大脚蛮,人将耻笑之矣。”伊为爱美之心所动,心绪忐忑不定,一夜未曾合眼。
译对她说:“你现在七岁了,正是缠足的时候,如果晚了,脚骨长开变大,会更加受苦。你春天就该缠足,因为身体柔弱,一直拖延到现在。看看别人家的脚,都已经缠好了。从明天开始,我会为你轻轻裹缠,并不疼痛。做女儿的,谁不经历这道难关?”说完,就喂她吃瓜果零食,并拿出新做的凤头鞋给她看,引诱她说:“只有裹脚才能穿这么漂亮的鞋子,否则就是大脚蛮子,别人会耻笑你的。”她因爱美之心被触动,心里忐忑不安,一夜没有合眼。
翌日晨起,阿母一切已摆设齐备,令伊坐床沿,己取一矮凳,对坐于其下。预先穿一针线,插之发际,取白矾一盒、小剪一把、裹布、花鞋,一应放于一处。回身掩上房门,先倾热水一盆,将伊足浸透,取出拭干,用小剪将趾甲修剪毕。然后将伊右足置之怀中,将小趾向脚心频频揉动,并取白矾末洒足趾缝中,与一笔头使握之手中(按:此系迷信之意,谓伊脚将尖如笔头也)。然后取长约三尺、宽约二寸之脚布,握其右足,将四趾向脚心下压,使紧拢一处,缠绕一匝,由后跟经过足面而达足心。如是五匝,布端用线密缝,由足尖至足腰,取细绵绳匝匝缚之,盖防松弛也。右足缠毕,如法再缠左足。裹已,乃着新制花鞋,较足微小,力拔乃得入。鞋尖饰以线穗,鞋口附有带条,牢系足背上,令伊下床作步。谓如不活动,则脚样歪曲,受害非浅。伊足乍一着地,觉倏失自由,但往来数次后,除小趾微痛外,亦无大痛苦。晚间双足发热,略觉胀痛,除行动外,即坐炕沿。一周后,伊母即为之重缠,较前次为紧。自此每隔七日必重缠一次,一次较一次加紧。伊对缠足亦一次较一次恐惧,每至裹时,辄逃避邻家冀得幸免,时或偷松,母辄骂以不爱好。半年后,足趾即已紧紧合拢作扁平状,向足心微倾,足形日尖。一年后,小趾跟及趾缝中溃烂化脓,久不见愈。又生鸡眼数苗愈结愈厚,每当足纨弛去时,伊母恒以针尖挑拨取出其丁。伊畏痛退缩,母则紧握其足腕,毫不放松。
九岁时,伊父将伊许于邻村赵姓为养媳。于归三日,姑以伊足尚未就范,即为之紧缠,其裹法较伊母更紧百倍。哭泣即受毒打,偶有偷松,察觉必至体无完肤。又以伊足肉多,谓非通烂不能见效,于是以药水日夕熏洗,洗过数次后,忽觉双足奇痛,偷视之,两足除大趾外,皆腐烂矣。姑谓脚眼已开,不烂不小,越烂越好。每当裹时,令自行脱鞋解缚,伊则迟延畏缩,冀缓须臾。至后,皆被筑以老拳,始忍痛弛缚。脚布与脓血胶为一片,急切不能解下,往往用力过猛,连肉皮揭去,脓血淋漓,臭秽难闻,痛彻心脾,身躯为之颤战。老姑毫不悯怜,反将瓷瓦锋填脚布中,令其愈烂。伊虽哭泣哀求,不顾也。裹已,复用线缝一记号,防其偷松。以欲其速小,隔日即加紧一次。每加紧后,嵌以较足更小之鞋,鞋帮坚硬,用鞋拔力登,始纳其中。结束停当,复驱至院中,令来往走动,谓“▯襄鞋”。伊勉强挣命,其苦难言。伊固中人之家,井臼自操,冬日足部因血脉不和,恒冻至麻僵,晚间取暖火炕,遇热则痛痒更甚,一冻一消,右足一趾竟因以断落。伊足遭此蹂躏后,不一年已尖如新笋,俏如红菱,惟足面微凸,四趾如豆大,皆深深嵌足心,累累如编贝;小趾与足跟相差仅分许,足心一缝甚深,数铜币可出入无阻;大趾向上微翘,右足小趾烂断处不时刺痛,结一疮痂,永不脱落,度之不过三寸。伊于十四岁圆房,始自行约束,时双足不过二寸八九,亲友贺者咸啧啧称赞,而不知系一缸眼泪、一缸脓血所换也。以其足小,夫心甚喜。年前伊夫病逝,加以历遭意外,家产荡然。因不能谋生,辗转流离,遂至于今。每见都市之革履橐橐者,羡极生妒,有今生已矣之叹。若迟生数十年,当不受昔日之苦。言次,并谓:“今日女子大踏步便出,与昔日相比,真如地狱与天堂也。”予聆其言,爱莲之心为之顿消,内子亦为之唏嘘不止。亟录之,以告今之仍为幼女行缠者劝。
◎拗莲者谈仁山予妻邢氏,生于北平西城某巷中,尝述及伊之幼年缠足事。其家中之妇女,无一不为缠足者,否则人不愿娶作儿妇也。伊姊妹共四人,其大姊在四岁时,其母即为之缠裹双足。因年岁幼稚,每日裹足之痛苦不堪,昼夜悲啼。缠有二年,始缠成约四寸之莲瓣。二姊、三姊之足,亦约四寸余。至予妻八岁,尚未缠裹,因其母常患嗽病,辄夜不能安睡,是以精神不佳,无意为之缠足矣。一日伊外祖母来,接伊去。
译第二天早晨起床,母亲已经把一切东西都准备齐全,让她坐在床沿上,自己拿了一张矮凳,坐在她对面。事先穿好一根针线,插在发际间,取出一盒白矾、一把小剪刀、裹脚布、绣花鞋,全都放在一处。转身关上房门,先倒一盆热水,将她的双脚浸透,取出擦干,用小剪刀把脚趾甲修剪完毕。然后把她的右脚放在怀里,将小脚趾向脚心方向频频揉动,并取白矾末撒在脚趾缝中,给她一支笔头让她握在手中(按:这是迷信的说法,认为她的脚将会尖如笔头)。接着取一块长约三尺、宽约二寸的裹脚布,握住她的右脚,将四个脚趾向脚心下方按压,使它们紧紧靠拢在一起,缠绕一圈,从脚后跟经过脚背到达脚心。这样缠绕五圈,布头用线密密缝住,从脚尖到脚腰,用细棉绳一圈圈绑紧,以防松动。右脚缠好后,照此法再缠左脚。缠好后,穿上刚做好的绣花鞋,鞋比脚小,用力拔才能穿进去。鞋尖装饰有线穗,鞋口附有带条,牢牢系在脚背上,让她下床走路。说如果不活动,脚形就会歪曲,受害不浅。她的脚刚着地,觉得突然失去了自由,但来回走几次后,除了小脚趾微痛外,也没有太大的痛苦。晚上双脚发热,略微感到胀痛,除了行动外,就坐在炕沿上。一周后,母亲就为她重新缠脚,比前一次更紧。从此每隔七天必须重缠一次,一次比一次加紧。她对缠脚也一次比一次恐惧,每到缠脚时,就逃到邻居家希望侥幸免遭此难,有时偷偷放松,母亲就骂她不爱好。半年后,脚趾已经紧紧合拢呈扁平状,向脚心微微倾斜,脚形日渐变尖。一年后,小脚趾根部及脚趾缝中溃烂化脓,久久不见痊愈。又长出几个鸡眼,越结越厚,每当裹脚布松开时,母亲总是用针尖挑拨取出里面的硬块。她因怕痛而退缩,母亲则紧紧握住她的脚腕,毫不放松。
九岁时,父亲将她许配给邻村赵家做养媳妇。出嫁三天后,婆婆因为她的脚还没有定型,就为她紧紧缠裹,那缠法比她母亲紧上百倍。哭泣就遭到毒打,偶尔偷偷放松,被察觉后必定打得体无完肤。又因为她的脚肉多,说是不烂透就不能见效,于是用药水早晚熏洗,洗过几次后,忽然觉得双脚奇痛,偷偷一看,两只脚除了大脚趾外,都腐烂了。婆婆说脚眼已经打开,不烂就不小,越烂越好。每当缠脚时,让她自己脱鞋解绑,她就拖延畏缩,希望能暂缓片刻。后来,都被老拳殴打,才忍痛松开绑带。裹脚布与脓血胶结在一起,急切间无法解开,往往用力过猛,连肉皮都被揭去,脓血淋漓,臭秽难闻,痛彻心脾,身体为之颤抖。婆婆毫不怜悯,反而将瓷瓦碎片塞进裹脚布里,让脚更加腐烂。她虽然哭泣哀求,婆婆也不顾。缠好后,再用线缝一个记号,以防她偷偷放松。为了让她脚尽快变小,每隔一天就加紧一次。每次加紧后,穿上比脚更小的鞋,鞋帮坚硬,用鞋拔用力才能穿进去。收拾妥当,又驱赶到院子里,让她来回走动,这叫“踩鞋”。她勉强挣扎求生,其苦难言。她本是中等人家出身,家务活自己操持,冬天脚部因为血脉不和,常常冻得麻木僵硬,晚上在火炕上取暖,遇热则痛痒更甚,一冻一消,右脚趾竟因此断落。她的脚遭受这种摧残后,不到一年已尖如新笋,俏如红菱,只是脚面微微凸起,四个脚趾如豆子大小,都深深嵌入脚心,累累如编贝;小脚趾与脚后跟相差仅几分,脚心一道缝很深,几枚铜钱可以出入无阻;大脚趾向上微翘,右脚小脚趾烂断处不时刺痛,结了一层疮痂,永不脱落,量之不过三寸。她在十四岁圆房,开始自行约束,当时双脚不过二寸八九,亲友祝贺者都啧啧称赞,却不知道这是一缸眼泪、一缸脓血换来的。因为她的脚小,丈夫心里非常高兴。年前她的丈夫病逝,加上历遭意外,家产荡然无存。因为不能谋生,辗转流离,遂至于今。每当看到都市里穿着皮鞋橐橐作响的人,羡慕至极而生嫉妒,有今生已矣的感叹。如果晚生几十年,就不会遭受昔日的痛苦。说话间,又说:“今日女子大踏步便出,与昔日相比,真如地狱与天堂也。”我听了她的话,爱莲之心顿时消失,妻子也为之唏嘘不止。赶紧记录下来,以告诫现在仍为幼女缠足的人。
◎拗莲者谈仁山我妻子邢氏,生于北平西城某巷中,曾述及她幼年缠脚的事。她家中的妇女,没有一个不缠脚的,否则人家不愿娶做儿媳妇。她姐妹共四人,她的大姐在四岁时,母亲就为她缠裹双脚。因为年纪幼小,每日缠脚的痛苦不堪,昼夜悲啼。缠了两年,才缠成约四寸的莲瓣。二姐、三姐的脚,也约四寸多。到我妻子八岁时,尚未缠裹,因为她的母亲常患咳嗽病,往往夜里不能安睡,所以精神不佳,无意为她缠脚了。一天她外祖母来,接她去了。
此老妇住南城,彼时南城一带,所有之小女孩无不缠足。予妻至伊家,其外祖母平常最喜与人缠足,而其缠法甚精,无论年岁稍大,亦能缠成三寸小足。居住彼处数日后,即开始为之裹脚矣。第一日先以温水洗足,约一小时,使足柔软易裹。然后用五尺长裹足布,为之缠绕。将足趾压弯至足心,留大趾,另用一小足带绕之使上翘,然后穿以所做硬帮鞋。乍缠毕时,脚痛如烧,不能履地。数日后变本加厉,更紧一步,改用八尺长、二寸宽之洋膘布足带。洋膘布取其裹脚时不易松懈回劲。二、三、四及小足趾完全推弯于足心之内,压成扁形,脚面曲成弓形,再用裹足布层层绕紧,再以白带子将每个足趾用带子一条缠至极紧。四个足趾缠毕,然后再以足布绕一周使紧,用线密密缝住,穿上极硬帮薄底鞋,用鞋带系好。两足缠就,觉疼痛异常,不能行路,稍一动转,即觉痛彻骨髓。外祖母迫令强行,言其如不行走,不能压扁足趾,脚样不能美观,亦不能束小也。如此数日后,两足足趾等部流脓溃烂,痛如针刺。每晚以温水涤洗,剪去腐肉,渗以白矾末,而缠裹加紧,仍不稍弛。此老妇曰:“因年岁稍大,不如此缠不能小也。”约四十日之久,即束小成约四寸余之小足。然此四十日内所受苦痛,实有难以形容者。所穿之鞋,约十数日即换新鞋,所换新者,比前穿之鞋约小一二分,将足强塞于鞋内,足即曲上作新月状。穿过四、五双鞋以后,双足收小寸余,脚心陷一大深缝,名曰“折腰”,脚面隆起。如此半年,始缠成一双三寸瘦小莲钩矣。至十四岁改穿木底弓鞋,每穿大红缎子绣花弓鞋,扎上绣花裤腿,更觉窄小翘秀,真有顾影自怜之概。虽然足小,而身体发育甚为健壮,平常时行走亦无足疼毛病,常年无病,较三姊等尤为结壮。若谓裹脚有碍健康,余未深信。至今思之,虽然受此重大痛苦,终换得一双好脚也。
译这位老妇人住在南城,那时南城一带,所有的小女孩没有不缠足的。我妻子到她家时,她的外祖母平时最喜欢给别人缠足,而且缠法非常精湛,无论年纪稍大一些,也能缠成三寸的小脚。在那里住了几天后,就开始为她裹脚了。第一天先用温水洗脚,大约一个小时,让脚变得柔软容易包裹。然后用五尺长的裹脚布,为她缠绕。将脚趾压弯到脚心,留下大脚趾,另外用一小条脚带绕着它使其向上翘起,然后穿上特制的硬帮鞋。刚缠完时,脚痛得像火烧一样,不能落地。几天后变本加厉,裹得更紧,改用八尺长、二寸宽的洋膘布脚带。洋膘布是因为裹脚时不容易松懈回弹。第二、三、四及小脚趾完全推弯到脚心里面,压成扁平状,脚面弯曲成弓形,再用裹脚布层层绕紧,然后用白布条将每个脚趾用一条带子缠到极紧。四个脚趾缠完后,再用脚布绕一周使其紧固,用线密密缝住,穿上极硬帮薄底的鞋,用鞋带系好。两脚缠好后,感觉疼痛异常,不能走路,稍微一动,就觉得痛彻骨髓。外祖母强迫她强行行走,说如果不行走,就不能压扁脚趾,脚的样子不美观,也不能束小。这样几天后,两脚的脚趾等部位流脓溃烂,痛如针刺。每晚用温水清洗,剪去腐肉,撒上白矾末,而缠裹加紧,仍然毫不放松。这位老妇人说:“因为年纪稍大,不这样缠就不能变小。”大约四十天的时间,就束小成约四寸多的小脚。然而这四十天内所受的痛苦,实在难以形容。所穿的鞋,大约十几天就换新鞋,所换的新鞋,比之前穿的鞋大约小一二分,将脚强行塞进鞋内,脚就弯曲向上呈新月状。穿过四、五双鞋以后,双脚缩小了一寸多,脚心陷出一个大深缝,名叫“折腰”,脚面隆起。这样过了半年,才缠成一双三寸瘦小的莲钩。到了十四岁改穿木底弓鞋,每穿大红缎子绣花弓鞋,扎上绣花裤腿,更觉得窄小翘秀,真有顾影自怜的样子。虽然脚小,但身体发育非常健壮,平时走路也没有脚疼的毛病,常年无病,比三个姐姐等更为结实健壮。如果说裹脚有碍健康,我不深信。至今回想起来,虽然受了这么大的痛苦,终究换来了一双好脚。
◎过来人语秀贞女士近读《天风》所载《行缠诉痛记》及爱莲居士之《莲钩问题》等,与吾当年所经之苦,诸多吻合。兹将吾孩提之年缠足惨状述出诫人,兼答居士之征求焉。侬生南方,时当清季,小县妇女仍以莲钩为尚,故侬年甫七龄,阿母即为侬开始拗莲矣。拗法,先用凤仙花根煎汤一盆,乘热熏洗双足,据云如此能使骨软受缠,少受痛苦。熏洗数次后,觉筋骨酥软无力。然后取长约六寸、宽约二寸之棉布条,将余大趾下之四小趾紧靠一处,压向足心,即用裹布层层束之。两足束毕,始着新制之尖头鞋。侬自由习惯之双足,至此横被桎梏,既烧且痛,大哭不已。母以女儿之常态,毫不悯怜,反诫:“无论若何痛苦,不准偷松。”侬本甚活泼,自双足被裹后,即呆若木鸡,含泪忍受而已。每隔数日,母即为侬重缠一次,一次紧似一次。侬痛苦无法时,乘母不在,有时略为私松,母发觉必遭叱责,缠裹反益加紧焉。裹至数月,足趾已成扁平状,因天气炎热,更不时发烧,胀痛不已,每解足纨,常有恶味。阿母见之,谓补救法须裹时先浴以花椒水,云可除恶味;再将明矾研为细末,频频洒于足凹及趾缝中,云能止汗也。余足自洒明矾后,果汗出较少,恶味顿杀,由是每裹必用之。如此三年,侬足业已就范,长四寸余,大趾独翘,四趾皆压入足心,紧紧合拢,如赘疣然;足心一沟,足面微驼。因缠裹过猛,足面致常溃烂,时愈时发;又生鸡眼数苗,夏日更觉湿痒。因足弱故,行路辄倚墙扶壁,摇摇欲坠。侬于十五岁出阁,始自行收拾。每当行缠,最羞为人所见,盖奇形怪状之双足,实甚不雅观也。十年前天足运动兴,侬入校就读,家人始劝吾解放。足纨初松,觉两足骨软筋酥,愈行痛苦。每晚用温水浴足,将脚布逐渐剪短。放至三年,双足除较前略肥外,足趾缝口仍屈而不伸。侬入校时,因恐同学耻笑,乃于袜内满嵌棉絮,饰为天足。虽行步较迟,但人亦不觉也。◎金素馨女士自述缠足经过予幼时,家居平西八十里之门头村。彼时乡间妇女竞以小足为美,予年甫六龄,子母即为缠裹双足。缠时先浴以温水,然后取长约三尺、宽二寸之脚布,用手将予右足大趾以下之四趾,慢慢向足心下压,缠绕一匝,由足根向前而经足面,再向足心绕过,如是三匝,将所余布端,以手指掖入足下脚布缝中。右足缠毕,如法再缠左足。于是着大红布鞋,鞋口附有绿带牢系足上,令予试步。足乍着地,若有物绊行,摇摇欲坠。并谆谆属予走路时,足尖不可向天,以免脚形后倒,被人耻笑,但足趾被迫下弯,触地剧痛,极怕走路。夜间双足火热,涨痛至不可忍。央母为予解放,辄遭呵叱,且云:“此不过初试松缠,俾足形渐就范围,尚须加紧缠裹,方能得一双好小脚也。”予是时除怕痛外并无任何感想,久之似亦不觉其苦。八九岁时,可以自己缠裹。所着之鞋,每新制一双,其尺寸较旧者微缩一度。至十一岁,双足已成瘦小弯曲之形,量之为四寸五分。一日随母赴邻村外祖母家祝寿,来宾中有张氏姊妹者,年龄与予相埒,双足皆瘦不盈握,衬以鲜艳夺目之绣鞋,愈饶妩媚,寿堂中群众无不争相赞美。会予之舅父笑谓予曰:“看看人家的脚儿,又小又正,多么体面。再看你的呢,又大又肥,谁肯给你说婆婆家耶?”男女来宾一闻斯言,咸注视予之足下,相与嘻笑。在此情况之下,予如冰水浇头,霹雳震耳,直无地自容,不觉羞极而啼,恨不即刻削小双足,与彼媲美。乃立下决心,从此纵受任何痛苦,誓死加紧缠足,以雪此耻焉。
予每至外祖母家,必留住多日。是日夜静,暗解双足脚带,权将手帕撕成布条,接缝脚带使长,以便紧束。将双足大指以下之四指,竭力向足心下压,使屈至无可再屈,即以脚布紧缠一匝,复按足下弯作弓形,力握脚布缠过足踵足面,仍向足心紧缠。如是四匝,匝匝加紧,最后将布端嵌入足心布缝内,着鞋系带。结束停当,姑就枕。无何
译过来人语秀贞女士:
近来阅读《天风》所载的《行缠诉痛记》以及爱莲居士的《莲钩问题》等文章,与我当年所遭受的痛苦,多有吻合之处。现将我孩童时期缠足的惨状叙述出来,以警示世人,同时也作为对居士征求意见的答复。我出生在南方,当时正值清朝末年,小县城里的妇女仍然以三寸金莲为美,因此我年仅七岁时,母亲就为我开始裹脚了。
裹脚的方法是:先用凤仙花根煎煮一盆汤药,趁热熏洗双脚,据说这样能使骨头变软,便于缠裹,减少痛苦。熏洗数次后,感觉筋骨酥软无力。然后取长约六寸、宽约二寸的棉布条,将大脚趾下方的四个小脚趾紧紧靠拢在一起,压向脚心,随即用裹脚布层层捆束。双脚捆束完毕后,才穿上新做的尖头鞋。我原本自由自在的双脚,至此横遭禁锢,既灼烧又疼痛,大哭不止。母亲认为这是女儿家的常态,毫不怜悯,反而告诫说:“无论多么痛苦,不准偷偷放松。”我本来非常活泼,自从双脚被裹后,就变得呆若木鸡,只能含泪忍受。每隔几天,母亲就为我重新缠裹一次,一次比一次紧。当我痛苦难忍时,趁母亲不在,有时稍微私自放松一点,母亲发觉后必定遭到斥责,缠裹反而更加加紧。
裹了几个月后,脚趾已经变成扁平状,因为天气炎热,更不时发烧,胀痛不止,每次解开裹脚布,常有一股恶臭。母亲见状,说补救的方法是在裹脚前先用水煮花椒水沐浴,说这样可以去除恶臭;再将明矾研成细末,频繁地洒在脚窝和趾缝中,说能止汗。我的脚自从撒上明矾后,果然出汗较少,恶臭顿时消除,从此每次裹脚必定使用。
如此过了三年,我的脚已经定型,长四寸多,大脚趾独自翘起,四个小脚趾都压入脚心,紧紧合拢,像赘肉一样;脚心有一道沟,脚面微微隆起。因为缠裹过于猛烈,脚面经常溃烂,时好时发;又长了几个鸡眼,夏天更觉得潮湿瘙痒。因为脚力虚弱,走路总是倚着墙扶着壁,摇摇欲坠。我十五岁出嫁,才开始自己收拾。每当裹脚时,最羞于被人看见,因为那奇形怪状的双脚,实在很不雅观。
十年前天足运动兴起,我入校读书,家人才开始劝我解放双脚。裹脚布刚松开时,感觉两脚骨软筋酥,越走越痛苦。每晚用温水泡脚,将裹脚布逐渐剪短。放了三年,双脚除了比以前略胖一些外,脚趾缝仍然弯曲而不能伸直。我入校时,因为害怕同学耻笑,就在袜子里塞满棉絮,伪装成天足。虽然走路较慢,但别人也没有察觉。
金素馨女士自述缠足经过:
我小时候,家住在平西八十里外的门头村。那时乡间妇女竞相以小脚为美,我年仅六岁时,母亲就为我缠裹双脚。缠裹时先用温水泡脚,然后取长约三尺、宽二寸的裹脚布,用手将我右脚大脚趾以下的四个脚趾,慢慢向脚心下压,缠绕一圈,从脚根向前经过脚面,再向脚心绕过,像这样绕三圈,将剩下的布头,用手指掖入脚下的裹脚布缝中。右脚缠毕,如法再缠左脚。于是穿上大红布鞋,鞋口附有绿带牢牢系在脚上,让我试着走路。脚刚着地,好像有东西绊着,摇摇欲坠。母亲并谆谆叮嘱我走路时,脚尖不可朝天,以免脚形向后倒,被人耻笑,但脚趾被迫下弯,触地剧痛,极怕走路。夜间双脚火热,胀痛到无法忍受。央求母亲为我解放,总是遭到呵斥,并且说:“这不过是初次松裹,使脚形逐渐定型,尚须加紧缠裹,才能得到一双好的小脚。”
我那时除了怕痛外并无其他感想,久而久之似乎也不觉得苦了。八九岁时,可以自己缠裹。所穿的鞋,每新做一双,其尺寸较旧鞋稍微缩小一度。到十一岁时,双脚已成瘦小弯曲的形状,量来为四寸五分。一天跟随母亲去邻村外祖母家祝寿,来宾中有张氏姊妹,年龄与我相仿,双脚都瘦小得不盈一握,衬托着鲜艳夺目的绣鞋,更加妩媚动人,寿堂中的众人无不争相赞美。恰逢我的舅父笑着对我说:“看看人家的脚,又小又正,多么体面。再看你的呢,又大又肥,谁肯给你说婆家呢?”男女来宾一听这话,都注视着我的脚下,互相嘻笑。在这种情况下,我如冰水浇头,霹雳震耳,直无地自容,不觉羞极而哭,恨不得立刻削小双脚,与她们媲美。于是立下决心,从此纵受任何痛苦,誓死加紧缠足,以雪此耻。
我每次去外祖母家,必定留住多日。这天夜里寂静,暗中解开双脚的裹脚带,权且将手帕撕成布条,接在裹脚带上使其变长,以便紧束。将双脚大脚趾以下的四个脚趾,竭力向脚心下压,使弯曲到无可再弯,即用裹脚布紧缠一圈,再按脚底弯成弓形,用力握住裹脚布缠过脚踵和脚面,仍向脚心紧缠。像这样绕四圈,圈圈加紧,最后将布头嵌入脚心的布缝内,穿鞋系带。收拾妥当,姑且就枕。不久
,双足渐感膨胀,继而火热作陆续刺痛,辗转不能成寐。虽然,宁死决不稍松予之脚布。有时痛极饮泣,惟有咬定牙根,强忍过去。倦极入朦胧中,无非三寸小足,萦绕梦魂而已。天明起床,非扶墙不能步履,差幸双足不似夜间疼痛之甚。予为此举,外祖母家上下人等俱被瞒过。经十余天之紧缠,所御之鞋日见硕大,窃喜予足之日小也。于是深夜挑灯赶制小型鞋,作好量之,为三寸八分,盖予足已缩去七分矣。半月以来,有此成绩,实非初料所及。另更换五尺长脚带,并制软底睡鞋,每夜缠裹后,以之套著双足,愈觉严紧有力。又经三五天,忽双足奇痛,解右足视之,见第五小指根着地处红肿化脓,约棋子大。复视左足所患,一如右足,只化脓较少耳。当用棉花拭净,再以棉花少许贴患处。缠时痛彻心腑,身躯为之抖战。念茹苦半月,苟畏痛退缩则功败垂成,可惜孰甚!思至此,勇气顿增,反加倍力缠之。虽痛极,经过片时,似稍可忍,盖双足已麻木无知矣。予之足指日日下压,除大指随足趾弯下成尖瘦形外,余四指皆作扁平形,如蚕豆大,曲折排匀,横卧足掌。第五小指与足踵距离日近,量之为四分。足心足踵间之缝亦日益深下,量之约八分。足尖日窄,足根平直,足面微高。缠至三十天,予足已小至二寸九分,较前又缩去九分。此时化脓处亦渐愈,行走时因足弱每欲倾倒。一日,予之舅父忽瞧见,谓予曰:“我把你两脚削去,省得你再往小裹缠。”盖恐予再缠将不利于行也。及归家,人睹予双足之忽小也,咸以为戏装假脚。迨逼视真切,则相与瞠目挢舌,争为予贺。自是惟从事于新式鞋袜,不再求足之小,而远近数村诸姊妹论足,已推予为魁首矣。
译双脚渐渐感到肿胀,接着如火烧般陆续刺痛,翻来覆去无法入睡。即便如此,我宁愿死也绝不稍微松开绑脚的布。有时痛得忍不住流泪,只能咬紧牙关,强行忍耐过去。疲倦至极陷入朦胧睡意中,梦里无非是那三寸小脚,萦绕神魂罢了。天亮起床,若不扶着墙壁就无法行走,幸好双脚不像夜间那样剧烈疼痛。我这样做,外祖母家上下人等都被瞒过了。经过十多天的紧紧缠裹,所穿的鞋子日渐显得宽大,暗自欣喜双脚日渐变小。于是深夜挑灯赶制小型鞋,做好后测量,为三寸八分,原来我的脚已经缩小了七分。半个月以来,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在出乎最初的预料。另外更换五尺长的脚带,并制作软底睡鞋,每夜缠裹后,用它套在双脚上,更觉得严紧有力。又过了三五天,忽然双脚奇痛,解开右脚查看,见第五小指根部着地处红肿化脓,约有棋子大小。再看左脚所患,与右脚一样,只是化脓较少罢了。当时用棉花擦拭干净,再用少许棉花贴在患处。缠裹时痛彻心腑,身体为此颤抖。想到苦熬了半个月,如果因怕痛退缩就会前功尽弃,没有比这更可惜的了!想到此处,勇气顿时大增,反而加倍用力缠裹。虽然痛极,过了一会儿,似乎稍可忍受,原来双脚已经麻木无知了。我的脚趾日日向下压迫,除了大脚趾随脚掌弯曲成尖瘦形状外,其余四指都变成扁平形,如蚕豆大小,曲折排列均匀,横卧在脚掌上。第五小指与脚后跟的距离日渐拉近,测量为四分。脚心与脚后跟之间的缝隙也日益加深,测量约八分。脚尖日渐变窄,脚根平直,脚面微微隆起。缠到三十天,我的脚已小到二寸九分,比以前又缩小了九分。此时化脓处也逐渐愈合,行走时因脚力虚弱常常想要摔倒。一天,我的舅父忽然瞧见,对我说:“我把你两脚削去,省得你再往小裹缠。”原来是担心我再缠下去将不利于行走。等到回到家,人们看到我的双脚忽然变小,都以为是戏装里的假脚。等到仔细看清,便都瞪眼伸舌,争相为我祝贺。从此我只从事于新式鞋袜,不再追求脚的小,而远近几个村子的姐妹们谈论脚的大小,已推举我为第一了。
◎林燕梅女士自述缠足经过予南方人,生于前清末年,当时妇女尚重纤足,故予年方四岁,阿母即为予严裹双足焉。裹法:先至药店购膏本三钱、杏仁五钱,煎汤浴足,汤凉始罢。取明矾末洒足指缝中,盖防足出汗也。洒毕,取笔描予天足样,以为纪念。描毕,以手按予足指弯至足心,取脚布紧束之,留大足指于外不缠。再以布条在脚跟缠一匝,绕至大足指,以脚布扳之向上翘如新月然,布端用线缝起。双足缠毕,着木底花鞋。阿母令予行动,谓:“如不往返行走,则足样不佳,并易生他病。”予足甫一着地,足指压底,痛甚,又不敢不行动,恐得病食药。盖予幼时最畏服药,以药苦口故也。是晚足益痛,予央母解放,即受呵斥,乃不得已忍痛而睡。翌晨,阿母为予以药浴足,重紧缠裹,如是不已。每日除行走外,无事可作。又五六日解脚布视之,足指除大指外,皆破矣。阿母为予拭血,重换脚布缠之。越四载,予足已缠成矣,长三寸,脚跟宽一寸,脚尖上翘,如一钩新月。每晨起,予深以裹脚为一苦事,盖既费功夫,又有恶味。后阿母托人在药店购硼砂三钱,煎水洗足,可保五日无味。每日予浴足一次,脚布亦更换一次。时脚布长仅三尺,宽仅一寸五分耳。予之鞋皆予母所制,而小睡鞋则予自制,盖当时女子必须会作活计也。予之双足,足趾已成固定之位置,压于脚心下,小脚指与脚跟相差无几,足心一深沟,不缠布时,甚不美观。足平放足心着地时,不可见四足指,惟大指翘立耳。予母赞予足小,予亦颇自得。
及予九岁时,天足盛行。予父因往滨江作校长,携予及予母同去。予父自思,身为校长,终日提倡放足,乃命予立驰足帛。当时予尚不愿放足,自以为三寸金莲较天足为美,后始知缠足之害。予放足亦有洗方,因母病故,此方失传,甚为可惜。洗过三次,足骨软甚,予将四指拉平,以手摩擦。不及半年,予足亦放妥如天足然,不过甚为削瘦,足长五寸余,及至今日已六寸余矣。此洗足方之神效,实令人惊奇。昨日予弟央予述束足之经过,因此事于本身无关,故详述之,以满予弟之渴望也。
(林章骝录)
◎缠足痛兰稿余六岁时,某年秋间,余母为余制绣花尖鞋,择于八月二十四日,俗称小脚姑娘生日,开始裹脚。是日早起,命余食角黍、菱角等物,余颇忻悦。裹脚布为京蓝细布,宽约三寸,长八尺余。普通裹脚布不过六七尺,而余母谓余足长,须多布乃好。余母言:“现在才裹,此布只够绕八九道,日后则可绕至十三四道。”余闻之,固不知绕之道数愈多,由于勒紧裹瘦,其痛乃愈不可忍也。余母裹时毫未用力,故余是日跳跃如常,不以为苦。至晚,觉脚微暖,余母不许解放,余亦安之。次晨放开重裹,余母仍未用力,惟裹毕用针线将布头缝好,余甚以为异。至晚脚微酸困,余母为余揉之,遂亦安眠。第三日未重裹,因布头缝好,不得松开,脚受一日夜之束缚,走路稍有不快。家人问余走路何以与平日不同,余母言“不许说”,余亦随声附和谓“不许说”。余脚本厚而多肉,余母言:“这样肉脚要勒紧,多害些时,乃能瘦小。”余问曰:“勒紧好过否?害可有药敷否?”余母笑而不答。吁!幼女之无知受苦,可胜慨哉!第四日早起,余母言:“今天脚要真裹了。”余闻之唯唯,而不知痛苦之期自兹开始矣。是早,余母将袜头缝瘦,裹时气象与前两日迥异。布着脚时,将脚指先带跪,余母一手捏脚推骨挤于一处,一手执布着力紧勒。余呼痛,失声哭,求稍松。余母置不理,每裹一道,且捏、且勒、且抹,使布紧缚无丝毫松处。裹毕用针线密缝,袜套因缩瘦,紧贴于脚,袜外又用鞋带十字缚于脚面者数道。及穿鞋后,脚指屈于脚下,全脚受束缚,痛如火焚。余放声大哭,余母曰:“今天只算才裹,欲哭日子长矣。”盖以余之痛哭为应有之事也。是日骤然紧裹,痛极。至夜,万不能忍,拟于被中解放。乃才脱一袜,
译◎林燕梅女士自述缠足经过
我是南方人,生于清朝末年。当时妇女尚且看重小脚,所以我四岁时,母亲就为我紧紧包裹双足。包裹的方法是:先到药店购买三钱膏本、五钱杏仁,煎汤泡脚,等汤凉了才停止。取明矾末撒在脚趾缝中,以防脚出汗。撒完后,用笔描下我天足的样子,作为纪念。描完后,用手将我的脚趾按压弯曲至脚心,取脚布紧紧捆束,只将大脚趾留在外面不缠。再用布条在脚跟绕一圈,绕到大脚趾处,用脚布将大脚趾扳起向上翘,像新月一样,布头用线缝好。双足缠好后,穿上木底花鞋。母亲让我走动,说:“如果不来回行走,脚形就不好,还容易生其他病。”我的脚刚着地,脚趾压在鞋底上,疼痛难忍,又不敢不行动,怕生病吃药。因为我小时候最怕吃药,因为药很苦。当晚脚更加疼痛,我央求母亲解开,却遭到呵斥,只好忍痛睡觉。第二天早上,母亲为我用药泡脚,重新紧紧缠裹,如此反复。每天除了行走,无事可做。又过了五六天,解开脚布查看,脚趾除了大脚趾外,都破了。母亲为我擦血,重新换脚布缠裹。过了四年,我的脚已经缠成了,长三寸,脚跟宽一寸,脚尖上翘,像一钩新月。每天早晨起床,我都深深觉得裹脚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既费功夫,又有异味。后来母亲托人在药店购买三钱硼砂,煎水洗脚,可以保持五天没有异味。我每天泡脚一次,脚布也更换一次。当时的脚布长仅三尺,宽仅一寸五分。我的鞋子都是母亲做的,而小睡鞋则是我自己做的,因为当时女子必须会做针线活。我的双足,脚趾已经固定在脚心下,小脚趾与脚跟相差无几,脚心有一道深沟,不缠布时,非常不美观。脚平放脚心着地时,看不见四个脚趾,只有大脚趾翘立。母亲称赞我的脚小,我也颇为自得。
到我九岁时,天足盛行。父亲因为去滨江担任校长,带着我和母亲一同前往。父亲心想,自己身为校长,整天提倡放足,于是命令我立即解下缠足布。当时我尚不愿放足,自以为三寸金莲比天足更美,后来才知道缠足的危害。我放足也有洗方,因为母亲病故,这个方子失传了,非常可惜。洗过三次后,脚骨非常柔软,我将四个脚趾拉平,用手摩擦。不到半年,我的脚也放妥了,像天足一样,不过非常瘦削,脚长五寸多,到现在已经六寸多了。这个洗足方的神效,实在令人惊奇。昨天我弟弟央求我讲述缠足的经过,因为这件事与我自身已无关系,所以详细叙述,以满足弟弟的渴望。
(林章骝录)
◎缠足痛兰稿
我六岁时,某年秋季,母亲为我制作绣花尖鞋,选在八月二十四日,俗称小脚姑娘生日,开始裹脚。这天早起,母亲让我吃粽子、菱角等食物,我很高兴。裹脚布是京蓝细布,宽约三寸,长八尺多。普通的裹脚布不过六七尺,而母亲说我的脚长,需要多些布才好。母亲说:“现在才裹,这布只够绕八九道,日后则可以绕到十三四道。”我听了,固然不知道绕的道数越多,是因为勒紧裹瘦,那疼痛就越不可忍受。母亲裹时毫未用力,所以我这天跳跃如常,不觉得苦。到了晚上,觉得脚微微发热,母亲不许解开,我也安然接受。第二天早上放开重新裹,母亲仍未用力,只是裹完后用针线将布头缝好,我很觉得奇怪。到了晚上脚微微酸困,母亲为我揉搓,于是也能安睡。第三天没有重新裹,因为布头缝好了,不得松开,脚受了一昼夜的束缚,走路稍有不快。家人问我走路为什么和平时不同,母亲说“不许说”,我也随声附和说“不许说”。我的脚本来厚实多肉,母亲说:“这样的肉脚要勒紧,多害些时日,才能瘦小。”我问:“勒紧好过吗?害脚可有药敷吗?”母亲笑而不答。唉!幼女无知受苦,感慨万千啊!第四天早起,母亲说:“今天脚要真裹了。”我听了连连答应,却不知道痛苦的时期从此开始了。这天早上,母亲将袜头缝瘦,裹时气象与前两天迥异。布接触脚时,先将脚趾带跪,母亲一手捏脚推骨挤在一处,一手执布着力紧勒。我呼痛,失声大哭,请求稍松。母亲置之不理,每裹一道,且捏、且勒、且抹,使布紧缚无丝毫松处。裹完后用针线密缝,袜套因缩瘦,紧贴于脚,袜外又用鞋带在脚面十字交叉缚了几道。穿上鞋后,脚趾屈在脚下,全脚受束缚,痛如火焚。我放声大哭,母亲说:“今天只算才裹,想哭的日子长着呢。”大概是以我的痛哭为应有之事。这天骤然紧裹,痛极。到了夜里,万不能忍,打算在被中解放。才脱下一只袜子,
已为余母知觉,盛怒之下,痛打一次。盖自是余脚完全不能自由矣。自是以后,每日必裹,裹必加紧。脚受束缚,虽无物触动,已极疼痛。而余母裹时,必先捏骨促其跪折,一面将布带紧,用劲勒束,勒过又抹,使布无一皱纹。每值捏时、勒时、抹时,无不痛彻心脾,大声呼救,而余母及家人均若未闻之也。自朝至暮,终日疼痛,昼间无心饮食,夜常竟夜不眠。余母有时为余揉脚,亦常半夜不睡,惟求片刻之放松,则断无其事焉。
译母亲已经察觉此事,在盛怒之下,狠狠地打了我一顿。从此,我的双脚就完全失去了自由。从此以后,每天必须缠足,而且缠得越来越紧。双脚受到束缚,即使没有东西触碰,也已经疼痛难忍。而母亲在给我缠足时,一定要先捏碎骨头,迫使脚弓折断,同时将布带紧紧缠上,用力勒紧,勒过之后又用手抹平,使布带没有任何褶皱。每当捏骨、勒紧、抹平时,无不痛彻心扉,我大声呼救,但母亲和家人都装作没听见。从早到晚,整天都在疼痛中度过,白天无心饮食,夜里常常整夜无法入睡。母亲有时为我揉脚,我也常常半夜睡不着,只求片刻的放松,但这绝无可能。
余母每日裹时,比较布头折叠之痕迹,以验勒束之是否日益紧瘦。大约每日布头,必较前一日伸出一指宽乃已,否则必重裹加紧。合计不足一月,布头必伸长一尺,可知裹至日紧一日,而脚亦日见瘦削也。袜套尖头,至多半月必缩瘦一次,以冀紧贴脚上。每当着袜及脱袜,亦觉加痛异常。自紧裹约四五日,余母曰:“才四五天就作脓要害了。”余视之,见脚指、脚面、脚跟有青色、有紫血色、有黄脓色,益大哭,余母不之顾。未两日,皮破,脓血狼藉。余母用棉少许贴于伤处,而裹时用力推勒捏抹,则依然如故。如是者不足一月,第二指至小指均跪折,小指且向内横跪,脚心成一直沟,脚头由扁而圆。盖虽将布解开,已与未裹时之脚样不同矣。每早裹时,必加一番痛苦。然尚有一事,尤为难受而极怕者,则洗脚是也。大约每历六七日必洗一次。从前初裹,以脚布解开为适意;自脚指跪折,乃放开亦不适意。从前以有布裹至痛,继乃放开不裹亦痛。盖从前求不裹,至是乃只求松裹,一若不能离布者也。当洗脚时,将布解开,觉满脚麻木,无处躲避,难过异常,伤害之处一经触动,痛彻心脾。而余母则撕鸡眼、剪老皮,不稍顾惜,且洗后必用新布着力勒束,有时且于一日间重裹两次,谓洗时解放,须格外加紧,以免放松也。自紧裹后,终日枯坐,不能行动,一经着地有如针刺。而每次裹后,余母必扶余在室中勉强行走,谓如此骨乃易折,至余之痛哭,则绝不计及。约三个月后,脚指顺排脚下,小指已及脚心,脚头由圆而尖。某日,试着初裹时之旧履,觉硕大无比,可知裹时进功之速。乃余母至是又加一法,则竹片是也。吾乡幼女缠足,本无夹竹片之习惯,乃余母居北方久,耳濡目染,谓用布勒紧虽亦可瘦,而使脚瘦而正直,且脚头尖而脚跟亦狭者,非用竹片夹之不可。某日,余母度余足长短,命人制竹片四,次晨裹脚,缠约两道,将竹片夹于脚之两旁。余母先将竹片捏紧,然后照常勒住,从此脚骨处处为竹片挤紧,更无一点宽松。自加竹片后,每隔一日裹一次,盖以有竹片夹紧,无须日日重裹,满脚疼痛,则比从前有过之无不及。嗣此约三月,脚面骨裹折,脚心成一深横沟。余母初言,将置一铜钱于脚面,以防面骨之隆起,嗣见余脚面平正不高,幸未实行,否则不知又加痛苦若干矣。
普通裹脚,至脚面骨折断,小指叠入脚心,即为裹成,而余母则益求尖瘦,脚面虽折,依然用力紧勒。又约三月,第二指以下尽裹至脚下里边,脚面只余与大指相连之骨一根,小指紧靠脚根且跪叠里边,几与脚面相近。脚长约三寸,头尖瘦如手指,面平而狭,跟宽不足一寸,盖短小尖瘦无以复加矣。统计自六岁八月底裹起,至七岁五六月间,约九个月,无日不以泪洗面。大抵裹脚用力,全在小指左近。第一步,将第二指至小指跪折,是为裹脚指,即最初缠勒之时;次将小指裹向内跪,是为裹脚头,脚心至此成一直沟,即脚头由扁而圆、由宽而窄之时;又次使小指与脚跟相近,是为裹脚面,将脚面骨屈折,脚心成一横沟,即全脚由长而短、由大而小之时;又次推小指等向里与脚面相近,是为加紧裹勒,使脚极尖极瘦之时。自始至终,无不从小指左近着力,故满脚疼痛以小指左近为尤甚。余平日脚痛哭泣,余母不以为可怜,惟咎余父亲之误余。盖北方习惯,女孩一能走路即为之裹脚,大约年及四岁,无不紧缠其足者。余四岁时,余母欲为余裹,经余父阻止未果。至余六岁下半年,余父往他省,余母趁时裹勒,故日益加紧,不许顷刻之放松。邻女某,小于余两岁,余七岁春裹脚面时,彼才五岁,脚已成。余母常借彼以激余,然自余视之,彼女裹时之痛哭声、哀求声、呼救声,种种苦况,与余似无殊异也。余表姊长于余三岁,余八岁时,表姊十一岁,随余姑母归宁。表姊天足尚未缠束,余祖母不谓然,余姑母亦言本来预备到余家顺便裹脚。及真裹时,用布长约一丈
译我母亲每天缠脚时,都会比较布头折叠的痕迹,以此来检验勒束是否一天比一天更紧更瘦。大概每天缠脚时,布头必须比前一天伸出一指宽才肯罢休,否则就一定会重新缠紧。总计不到一个月,布头必定要伸长一尺,由此可知缠脚是一天比一天紧,而脚也一天比一天瘦削。袜套的尖头,最多半个月必定要缩小一次,以便紧紧贴合在脚上。每当穿袜子和脱袜子时,也觉得格外疼痛异常。自从紧紧缠裹大约四五天后,我母亲说:“才四五天就要化脓害命了。”我一看,看见脚趾、脚面、脚跟有青色、有紫血色、有黄脓色,更加大声哭泣,我母亲却不理会。没过两天,皮肤破裂,脓血狼藉。我母亲用少许棉花贴在伤口处,而缠脚时用力推、勒、捏、抹,则依然如故。像这样不到一个月,第二趾到小趾都跪折了,小趾甚至向内横跪,脚心形成一条直沟,脚头由扁变圆。大概即使将布解开,也已经和未缠脚时的脚样不同了。每天早上缠脚时,必定要增加一番痛苦。然而还有一件事,尤为难受且极其害怕,那就是洗脚。大概每过六七天必定要洗一次。从前刚缠脚时,以解开脚布为舒适;自从脚趾跪折后,放开也不舒适了。从前因为有布缠着才痛,后来放开不缠也痛。大概从前求不缠,至此只求松缠,好像不能离开布一样。当洗脚时,将布解开,觉得满脚麻木,无处躲避,难过异常,受伤之处一经触动,痛彻心脾。而我母亲则撕鸡眼、剪老皮,毫不顾惜,而且洗后必定用新布着力勒束,有时甚至一天内重缠两次,说洗时解放了,须格外加紧,以免放松。自从紧缠后,终日枯坐,不能行动,一经着地有如针刺。而每次缠脚后,我母亲必定扶我在室内勉强行走,说这样骨头才容易折,至于我的痛哭,则绝不计及。大约三个月后,脚趾顺排脚下,小趾已及脚心,脚头由圆变尖。某日,试着初缠脚时的旧鞋,觉得硕大无比,可知缠脚时进步之快。于是我母亲至此又加一法,那就是竹片。我们家乡幼女缠脚,本无夹竹片的习惯,但我母亲在北方居住久了,耳濡目染,说用布勒紧虽也可瘦,但要使脚瘦而正直,且脚头尖而脚跟也狭,非用竹片夹之不可。某日,我母亲量我脚的长短,命人制作竹片四根,次日早晨缠脚,缠约两道,将竹片夹于脚的两旁。我母亲先将竹片捏紧,然后照常勒住,从此脚骨处处被竹片挤紧,更无一点宽松。自从加了竹片后,每隔一日缠一次,大概因为有竹片夹紧,无须日日重缠,满脚疼痛,则比从前有过之无不及。此后大约三个月,脚面骨缠折,脚心形成一条深横沟。我母亲起初说,要在脚面放一枚铜钱,以防面骨隆起,后来见我脚面平正不高,幸好未实行,否则不知又要增加多少痛苦了。
普通的缠脚,到脚面骨折断,小趾叠入脚心,就算缠成了,而我母亲则更加追求尖瘦,脚面虽折,依然用力紧勒。又过了大约三个月,第二趾以下全部缠到脚下里边,脚面只余与大拇指相连的一根骨头,小趾紧靠脚跟且跪叠里边,几乎与脚面相近。脚长约三寸,头尖瘦如手指,面平而狭,跟宽不足一寸,大概短小尖瘦无以复加了。统计自六岁八月底开始缠,到七岁五六月间,大约九个月,无日不以泪洗面。大概缠脚用力,全在小趾左近。第一步,将第二趾到小趾跪折,是为缠脚趾,即最初缠勒之时;第二步,将小趾缠向内跪,是为缠脚头,脚心至此形成一条直沟,即脚头由扁变圆、由宽变窄之时;第三步,使小趾与脚跟相近,是为缠脚面,将脚面骨屈折,脚心形成一条横沟,即全脚由长变短、由大变小时;第四步,推小趾等向里与脚面相近,是为加紧缠勒,使脚极尖极瘦之时。自始至终,无不从小趾左近着力,故满脚疼痛以小趾左近为尤甚。我平日脚痛哭泣,我母亲不以为可怜,只怪我父亲耽误了我。大概北方习惯,女孩一能走路就为她缠脚,大约年及四岁,无不紧缠其足的。我四岁时,我母亲想为我缠,经我父亲阻止未果。到我六岁下半年,我父亲往他省,我母亲趁机缠勒,所以日益加紧,不许顷刻之放松。邻女某,小于我两岁,我七岁春缠脚面时,她才五岁,脚已缠成。我母亲常借她来激我,然而自我看,她缠脚时的痛哭声、哀求声、呼救声,种种苦况,与我似无殊异。我表姊长于我三岁,我八岁时,表姊十一岁,随我姑母归宁。表姊天足尚未缠束,我祖母不以为然,我姑母也说本来预备到我家顺便缠脚。及真缠时,用布长约一丈
,裹未半月,即夹竹片。约四个月,脚指裹折,头尖圆,前后瘦削,视原来宽只约一半,盖即如时髦女子假天足之形式也。表姊于彼四个月中,无日不昼夜哭泣。可知女子除真天足外,其脚比男子瘦小者,当裹勒时,无不经过一番苦楚。同是人类,独难逃缠足之痛苦,可胜叹哉!余脚自裹成后,余母为余裹者犹五六年。自余七岁秋后,余母裹时不复日益加紧,伤害之处逐渐平复,虽夹竹片亦已习以为常。走路不能跑远,已可自由往来,不甚疼痛,夜间亦可安眠。惟每遇洗脚后,余母裹勒犹比平日加紧,故每逢洗脚,仍不觉泪之直流也。九岁春,余父归,见余两足瘦小不盈一握,往来行走如常,每早裹时亦未哭泣,谓余母曰:“裹脚亦不甚难。”吁!余父乌知女儿六七岁时之痛苦耶?至十三四岁,余母命余自裹,惟裹脚布不许减短,竹片不许不用,袜样、鞋样不许改大。故虽自己缠束,仍未敢稍松。今到学堂读书,亟思放足,而骨久裹折,血脉已枯,竹片虽除,离布则不能走一步。吁,余足盖终无自由之日矣!女子缠足之无用,外间知者颇多,惟幼女裹时之苦况,言者尚少。今将昔时经历略为述出,倘蒙中国报界广为转载,仁人学士谱为诗歌,俾女子缠足之痛苦日传于社会,则闻者兴戒,恶俗顽习或可永除。女界幸甚,人类幸甚!紫泉客曰:非过来人不能详道其中痛苦,令人读之五体数数作麻痹也。独怪过来者,仍期以此种痛楚加诸来者,其愚孰甚!女士此作,希望甚是,佩佩!◎双钩泪史玉琴女士予生于旧式家庭,幼年即受拗莲之苦,自以为此项苦恼实无门可诉。顷读《天风报》所载之《行缠旁观记》及秀贞女士之《过来人语》等,见将吾辈拗莲之苦,形之笔墨。然“小脚一双,泪水一缸”,此情此苦,非过来人不能道其万一。兹将吾之双钩泪史,述出告人。往者不谏,来者可追,愿天下为父母者,勿再以吾当年所受之苦,加之孩提,则幸甚矣。予生平西,值莲钩盛行之日,故七岁即受双缠之苦。先是侬本活泼,跳跃嬉戏,天真烂然。自双足被裹后,遂日被摧残,自由丧失殆尽,而天真乐趣亦被剥削矣。
译裹脚未满半个月,就夹上了竹片。大约过了四个月,脚趾被裹得折断,脚头尖而圆,前后瘦削,看起来比原来宽窄只约一半,这就像当时时髦女子那种假天足的形式。表姊在那四个月中,没有一天不昼夜哭泣。由此可知,女子除了真正的天足外,那些脚比男子瘦小的,在裹勒的时候,无不经历一番苦楚。同是人类,唯独难以逃脱缠足的痛苦,真是令人感叹啊!我的脚自从裹成之后,母亲为我裹脚还有五六年。自从我七岁秋天以后,母亲裹脚时不再日益加紧,受伤的地方逐渐平复,即使夹着竹片也已习以为常。走路虽然不能跑远,但已可自由往来,不太疼痛,夜间也能安睡。只是每次洗脚后,母亲裹勒得比平日更紧,所以每逢洗脚,仍忍不住泪水直流。九岁春天,父亲回家,看见我的双脚瘦小不满一握,行走如常,每天早上裹脚时也没有哭泣,对母亲说:“裹脚也不怎么难。”唉!父亲哪里知道女儿六七岁时的痛苦呢?到了十三四岁,母亲让我自己裹脚,只是裹脚布不许减短,竹片不许不用,袜样、鞋样不许改大。所以虽然自己缠束,仍不敢稍微放松。如今到学堂读书,迫切希望放足,但骨头长久裹折,血脉已经枯竭,竹片虽然除去,离开裹脚布就不能走一步。唉,我的脚大概终究没有自由的日子了!女子缠足毫无用处,外人知道的很多,只是幼女裹脚时的苦况,谈论的人还很少。现在将我过去的经历略作叙述,如果蒙中国报界广泛转载,仁人学士谱成诗歌,使女子缠足的痛苦日益在社会上传播,那么听到的人就会引以为戒,这种恶俗顽习或许可以永远消除。女界幸运,人类幸运!紫泉客说:不是过来人不能详细道出其中的痛苦,让人读来五体频频感到麻木。唯独奇怪的是,过来人仍然期望将这种痛楚加诸后来者,他们的愚蠢到了极点!女士这篇文章,希望甚好,钦佩!◎双钩泪史玉琴女士我出生在旧式家庭,幼年即受拗莲之苦,自以为这种苦恼实在无处诉说。最近读到《天风报》所载的《行缠旁观记》及秀贞女士的《过来人语》等,看见将我们拗莲之苦,用笔墨表现出来。然而“小脚一双,泪水一缸”,这种情形和痛苦,不是过来人不能道出其万一。现将我的双钩泪史,述说出来告诉世人。过去的已无法挽回,未来的还可补救,愿天下做父母的,不要再将我当年所受的苦,加在孩童身上,那就太幸运了。我生平遭遇,正值莲钩盛行之日,所以七岁即受双缠之苦。先前我本活泼,跳跃嬉戏,天真烂漫。自从双脚被裹后,遂日被摧残,自由丧失殆尽,而天真乐趣也被剥削了。
余母胡氏,生余姊妹三人,吾其次也。大姊六岁即行裹足,初裹痛苦不堪,受苦二年,始缠成一双三寸莲瓣。小妹因年幼,吾裹时尚未约束。余七岁之年,魔星忽降。是年正月,母先为吾穿耳,两耳穿过,戴以金环,谓:“女儿有二苦楚,一为穿耳,一为缠足。汝今一苦已过,一苦更须忍耐也。”果于二月初间,母即为吾紧裹双足矣。先数日,母央人翻《玉匣记》,择缠足吉日。余先闻其事,每至饭罢即行逃避邻家,冀得幸免。至期母遍呼不应,后终于邻家寻回,余哭泣不去,母骂曰:“天天只知玩耍,全不知一点作女儿的规矩。从今以后,才教你好好去玩!”言毕,即拉余至家,推之入室,闭上房门,烧水一盆,开箱取出裹布、花鞋、矾粉、剪刀、针钱等,皆散置一旁。未裹,余心已悸,遂百端哀求,请以明日。母诳曰:“今日吉期,裹脚永不疼痛,明日则痛矣。”言毕,先脱去鞋袜,将予足浸洗多时,洗完修剪指甲,出矾末遍洒足上。然后口中念念有词,取长约十尺、宽约二寸之裹布,握吾右足,将四趾压入足心。紧捏多时,即用裹布层层缚之,缚已,仍用线缝。右足束毕,再束左足,两足裹毕,穿以尖头平底花鞋。鞋帮坚硬,鞋口嵌一绿带,牢系足腕,令出外散步。余足一触地面,觉小趾与鞋帮接触,疼痛不已。当晚上炕,母不令脱鞋,谓:“裹足之鞋,万不可脱,脱下则脚布松弛,不能裹小矣。”余幼时赤足而眠,已成习惯,至此横被束缚,遂辗转不能成寐,双足因受日间摩擦,更痛如火烧,遂大哭不已。母始则多方婉劝,并喻以村中某女裹脚如何爱好、某女裹脚如何听话,及伊之缠足经过等,继则怒吾之噪,遂饱之以拳。吾受两种痛苦,悲极反而成寐。
翌日晨起,痛似稍杀。三四日后,母即为吾重缠,每裹辄浴以温水,洒以矾末。余事先皆行藏匿,寻回卒被强迫执行焉。偶有违抗,则拳足交加。每乘无人时偷松,察觉则既打且骂矣。数月后,除大趾外,小趾已压成扁平,内足心微斜,各趾缝中先觉湿痒,继则溃烂。日间略事行动,晚间更痛如针刺。偶食鱼腥等物,则肿溃愈甚。行路力在足踵,足尖上扬,母谓如是则脚样不佳,恒严斥之。每当裹时,予必大哭,母辄呵之,偶或不忍,亦常替吾坠泪,然狠缠如故也。脱去花鞋,脚布因沾脓血,急切不能解下,每以油润,久之方松。予之脚样日益尖小,足趾渐屈入足心,足心缝口亦日益深下。足纨解去,脓血淋漓,母以棉花拭之,并谓脚肉化脓,脚样方能瘦小。偶误破疮痂,则鲜血如泉,予痛极汗出,身体为之抖战,母则毫不放松,反益加紧缠焉。又以脚布至足尖时常行松弛,致大趾特肥,遂另用一小布条专束大趾,扳之上翘,用线密缝如新月然。所着之鞋每半月必更换一次,一次较一次约小一二分,凿枘不容,用鞋拔力登,始勉强屈入。吾欲坐炕休息,母必驱至院中,使扶杖来往走动,谓如是始能小也。穿过十余双鞋后,双足已缩至四寸余。
余缚一年,余妹方初次裹脚,每于无人处辄相对而泣,窃叹女身之不幸也。夏日因有脓血,常发恶味,每晚烧痛如炙,其苦难言。冬日因血脉不畅,较他处更冻,每与热炕接触,一受温气,反既痛且痒,终夜不息,放之略高,痛可稍缓。如是二年,即已就范,长三寸许,大趾锐如笋尖,向上微翘,四趾蜷伏足底,如僵蚕然,使不知缠足之事者见之,将不信为人趾也。四趾缝生胝如片,与足趾不相上下。趾甲压如薄纸,深嵌肉中,修剪甚费周折。足心一沟,裂如刀割,痒不可搔,痛不可摩。后跟向前微折,脚墙特高,脚背隆起,谓之“驼子”。胫骨以下,亦甚瘦削,自上视之,不见小趾;自侧视之,惟见深缝与脚墙也。弛去足纨,自觉观之不雅,且有恶味。每检得儿时天足鞋样,不禁有今昔之感,并思身体各部皆会自由发展,何独对足之桎梏如是也?母见吾脚已可观,遂赶制木底弓鞋令吾换易。
弓鞋之制,中弯如弓,后跟粘
译我的母亲胡氏,生下了我和姐妹三人,我排行第二。大姐六岁时就开始裹脚,刚开始裹的时候痛苦得难以忍受,受了两年的苦,才缠成一双三寸的莲瓣小脚。小妹因为年纪小,在我裹脚的时候还没有受到约束。我七岁那年,灾祸忽然降临。那年正月,母亲先给我穿了耳洞,两耳穿好后戴上金环,说:“女儿有两样苦楚,一是穿耳,二是缠足。你现在一苦已过,另一苦更须忍耐。”果然在二月中旬,母亲就给我紧紧裹起了双脚。前几天,母亲央求别人翻阅《玉匣记》,挑选缠足的吉日。我事先听说了这件事,每次吃完饭就逃到邻居家,希望能侥幸免遭此难。到了那天,母亲到处叫我不应声,最后终于在邻居家把我找回来,我哭着不肯走,母亲骂道:“天天只知道玩耍,全不懂一点做女儿的规矩。从今以后,才教你好好去玩!”说完,就拉我回家,推我进屋,关上房门,烧了一盆水,打开箱子取出裹脚布、花鞋、明矾粉、剪刀、针线等,都散放在一旁。还没开始裹,我的心已经慌乱跳动,于是百般哀求,请求改到明天。母亲哄骗我说:“今天是吉日,裹脚永远不会疼痛,明天就会痛了。”说完,先脱去我的鞋袜,把我的脚浸泡清洗了许久,洗完修剪指甲,取出明矾粉末洒满脚上。然后口中念念有词,取出长约十尺、宽约二寸的裹脚布,握住我的右脚,将四个脚趾压入脚心。紧紧捏了许久,就用裹脚布层层捆绑,绑好后,还用线缝合。右脚绑完,再绑左脚,两脚绑好后,穿上尖头平底的花鞋。鞋帮坚硬,鞋口嵌着一条绿带,牢牢系住脚踝,让我出去散步。我的脚一接触地面,感觉小脚趾与鞋帮接触,疼痛不止。晚上上炕睡觉,母亲不让脱鞋,说:“裹脚的鞋,万万不可脱,脱下脚布就会松弛,脚就裹不小了。”我小时候赤脚睡觉,已成习惯,至此被强行束缚,于是翻来覆去无法入睡,双脚因为白天受摩擦,更痛如火烧,于是大哭不止。母亲起初多方婉言劝慰,并拿村中某女裹脚多么好看、某女裹脚多么听话,以及她自己缠脚的经过等来开导我,接着又恼怒我的吵闹,于是拳打脚踢。我承受着两种痛苦,悲伤至极反而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起来,疼痛似乎稍微减轻了一些。三四天后,母亲就给我重新缠裹,每次裹脚都用温水清洗,撒上明矾粉末。我事先都藏起来,被找到后终究被强迫执行。偶尔有违抗,就拳打脚踢。每次趁没人时偷偷放松,被发现就既打又骂。几个月后,除了大脚趾外,小脚趾已被压成扁平状,脚心微微倾斜,各趾缝中先感觉湿痒,接着溃烂。白天稍微活动,晚上更痛如针刺。偶尔吃了鱼腥等食物,肿胀溃烂就更严重。走路时力量在脚后跟,脚尖上扬,母亲说这样脚的样子不好看,总是严厉斥责。每次裹脚时,我必定大哭,母亲就呵斥我,偶尔不忍心,也常替我流泪,但狠心缠裹依旧。脱去花鞋,脚布因为沾了脓血,急切间解不下来,每次用油润滑,过了很久才松开。我的脚形日益尖小,脚趾渐渐弯曲进入脚心,脚心的缝隙也日益加深。解开脚布,脓血淋漓,母亲用棉花擦拭,并说脚肉化脓,脚形才能瘦小。偶尔不慎弄破疮痂,鲜血如泉涌出,我痛得大汗淋漓,身体颤抖,母亲却毫不放松,反而更加紧缠。又因为脚布到脚尖时常松弛,导致大脚趾特别肥大,于是另用一小布条专门捆绑大脚趾,扳起向上翘,用线密密缝合,像新月一样。所穿的鞋每半个月必须更换一次,一次比一次小一二分,严丝合缝,用鞋拔用力蹬,才勉强塞进去。我想坐在炕上休息,母亲必定驱使我到院中,让我扶着拐杖来回走动,说这样才能把脚裹小。穿过十几双鞋后,双脚已缩至四寸多。
我被束缚了一年,妹妹才初次裹脚,每次在没人的地方就相对哭泣,私下感叹身为女子的不幸。夏天因为有脓血,常发出恶臭,每晚烧痛如炙烤,其苦难言。冬天因为血脉不畅,比其他部位更怕冷,每次与热炕接触,一受热气,反而又痛又痒,整夜不停,把脚放高一些,疼痛可稍缓解。像这样过了两年,脚就已定型,长约三寸,大脚趾尖如笋尖,向上微翘,四个脚趾蜷伏在脚底,像僵死的蚕一样,让不知道缠足之事的人看见,将不相信这是人的脚趾。四个脚趾缝长出厚茧如片状,与脚趾高低相平。趾甲被压得像薄纸一样,深嵌在肉中,修剪非常费事。脚心一道沟,裂得像刀割一样,痒不能抓,痛不能揉。脚后跟向前微折,脚墙特别高,脚背隆起,称为“驼子”。小腿骨以下,也很瘦削,从上面看,看不见小脚趾;从侧面看,只见深缝和脚墙。松开脚布,自己觉得看不雅观,而且有恶臭。每次找到儿时天足的鞋样,不禁有今昔之感,并想身体各部位都会自由发展,为何唯独对脚的束缚如此呢?母亲见我的脚已可观,于是赶制木底弓鞋让我更换。
弓鞋的制作,中间弯曲如弓,后跟粘
有高底,鞋帮遍绣花纹,鞋口附有绿带。初换是鞋,觉摇摇欲坠,非扶墙不能成行。半月之久,方始习惯。予于十六岁出阁,事先赶制弓鞋及平底鞋多双,衬以绣花藕覆,愈觉鲜艳。先是,余足自易弓鞋后即自行收拾,至此母犹虑吾收拾不力,数日前复为予加紧缠束。新婚之日,贺者以吾足小,皆啧啧称赞,予亦窃喜。年来解放说兴,外子力劝吾弛去双钩。予试行半月,因骨骼已断,毫无功效,反益痛苦,不得已复仍其旧,不过改着平底圆头鞋而已。自外视之,可冒充半天足,内部则仍层层包裹也。每于外子谈及昔时束足之苦,亦深示惋惜。予略识文字,不能写作,此篇乃外子代记者。子代记者。子代记者。
译有一双高底鞋,鞋帮上遍绣花纹,鞋口处系着绿色丝带。刚换上这双鞋时,感觉摇摇欲坠,不扶着墙壁就无法行走。过了半个月,才开始习惯。我十六岁出嫁,事先赶制了许多双弓鞋和平底鞋,里面衬着绣花的藕色鞋垫,显得更加鲜艳。在此之前,我的脚自从换了弓鞋后就自己打理,到了这时母亲还担心我打理得不好,几天前又为我加紧缠裹。新婚那天,宾客们因为我的脚小,都啧啧称赞,我也暗自欢喜。近年来,放足的说法兴起,丈夫极力劝我松开缠足。我试行了半个月,因为脚骨已经折断,毫无效果,反而更加痛苦,不得已只好恢复原状,只是改穿平底圆头鞋罢了。从外面看,可以冒充半天然的小脚,但内部仍然层层包裹。每当丈夫谈起昔日缠足的痛苦,也深感惋惜。我略识文字,不会写作,这篇文章是丈夫代笔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