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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体论经名:道体论。原题通玄先生述。约出於唐代。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太玄部。
道体论通玄先生述
论老子道经上道者圆通化始,德者遂成物终,生成既彰,二名斯显,息用归宗,即二常一。即二常一,故道无德外之通,德无异道之契。即一仍二,故道位化通,德标成遂,常一常二,二一圆通,圆通辨别,故名道德。问曰:所言道者圆通化始,是何等始?答曰:是物性之始。何以得知?章云德者遂成物终,则知性起於道,形生於德。问曰:若然者,何故经云道生德畜?答曰:从本推元,故以道为生,形立亭毒,故号之为畜。问曰:性始之本,为是有名,为是无名?答曰:皆得。问曰:若是有名、是无名者,何故经云无名万物〔母〕,不言有名?答曰:道者通生之称,通生则有边,有边则可名,是以可道可名,非常者也。然道体广周,义不局一,今所以寄荃於绝冥者,盖欲鄙庞迩,显妙宗,以可悟耳。问曰:广周之道,与物为同为异?答曰:常存常异。物以道为体,道还以物为体。一体之上,即有善恶是非,死生逆顺。譬如鱼因水而生,还因水而死,如人因地而行,因地而倒,还因地而起。问曰:经称道生德畜,复云生之畜之,是谓玄德。前言道生,后言德生,何也?答曰:前言道生者,推功於本。后言德生者,论其形分之实生。何以知其然也?阴阳体合,生化化立,而阳居尊。君臣位乎,共治功成,而归元首。万物之体实生於德,宗本穷根,故日道生。道生混成之体,无名之始,理周万物,妙极环中。恍兮惚兮,不可言有,其中有物,不可言无。居上不缴,处下不昧,迎之无首,随之无后,莫知所由,不可致诂。而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不言之言,言满天下,形名既着,凡圣乃分。然凡不自悟,必积感以求通。圣不弃物,亦因机而设教。机教参差,乃有万殊,约其一应之迩,所谓道德。道以圆通为宗,德以自得为义。圆通则无理而不通,自得则无性而不得。圆通无名,无名而强名。自得无得,就功迩以显称,称有功德之迩,德以勤行为首。强名无名,道以日损为先,勤而行之,无行而不备,损之又损,无累而不除。道德兼忘,玄同物我,故能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周流变化,无所不为。是以万物芸芸,形名动植,罔不资道德以成形。经云道者万物之奥。故至人老子,应迩周世,发扬玄风,用救於时,故标道德二名,以为教目。然教不自显,显必有由。穷其所由,本於老子。象帝之先,名之日老。应变化生,名之为子。教体圆通,故名日道。至理不变,称之曰经。四品之先,名之日上,故曰老子道经上。问曰:混成以何为体?答曰:以空无万有为体。问曰:若以空无万有为混者,混体与道,为一为二?答曰:亦一亦二。问曰:请辨所由。答曰:亦二者,混据体收,彰名日道;就体通,为称〔通〕,通收义分,故日亦二。亦一者,道无别通,就收辨通,混无别收,收通为目,故日亦一。问曰:既言混能通收,万物通者即为混,混即是物,物即是道,道物无别,何所可修?答曰:明修是体上差分,混上本无修义。将教请体,殊非其类。问曰:混成之与大象,为伺为异?答曰:亦同亦异。何以得知?大象是名,混成是体,名体义别,故知是异。然则名无别体之称,即名此体;体无异名之混,即名为体,故言是同。问曰:若然者,混成大象,二义可得相收不答曰:皆得相收。差之则异,混之则同。若论其实,名无实外之名,故能以实收名。若就名辩义,实非名外之实,故名得收实。名实一体,相收何嫌。问曰:章云大象无体,混成为体。若混象无别,所以一有一无?答曰:大象是名,混成是实,名始召实,岂得同哉。问曰:名之与实,何先何后?答曰:更为先后。若就体而言,实先名后,就义而辩,名先实后。问曰:既言实先名后,何故不先言於实,乃先论大象,后言混成?答曰:将欲辩义,非名不显,名义虽彰,体称未立,故先标大象无体。然则象不虚设,必有妙实,妙实周圆,故日混成。又问:所言混成者,为混成自说混成,为物说混成?答曰:皆得。混成自说混成者,混无别混,即物为混,所说之物,不离於混,非混而何?故日混成自说混成。物说混成者,既物有差,差即非混,所说是物,岂得混乎?故日物说混成。前言混说者,人身自说身。后言物说,就身差分,以口说身,非为身说,故言物说。问曰:所言道体虚寂者,以何为虚。以何为寂?答曰:体无质状,名之日虚。理无音响,目之日寂。故曰虚寂。问曰:虚寂者,为是体家体,为是教家体?答曰:俱得。
译《道体论》经名:《道体论》。原题为通玄先生撰述。大约成书于唐代。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太玄部。《道体论》通玄先生撰述 论述《老子道经》上篇 “道”是圆融通达、化生万物的开始;“德”是使万物最终成就的力量。生成的作用既然显现,道、德这两个名称也就随之显现。若息止作用而归于根本,那么二者归于一。因为二者平常虽分为一,所以道的通达不在德之外,德的契合也不异于道。因为一仍然显现为二,所以道居于化生和通达的位置,德标志着成就和完成;既常为一,又常为二,二与一圆融通达,圆融通达中又有分别,所以称为“道德”。问:所说“道是圆融通达、化生万物的开始”,指的是什么开始?答:指万物本性的开始。怎么知道?篇章说“德使万物最终成就”,由此可知,本性起于道,形体生成于德。问:如果这样,为什么经中说“道生、德畜”?答:从根本推究本源,所以说“道生”;形体建立并受到养育,所以称为“畜”。问:本性的开始,其根本究竟是有名,还是无名?答:两者都可以。问:既然有名、无名都可以,为什么经中说“无名,万物之母”,却不说有名?答:道,是普遍生化的称谓;普遍生化就有边际,有边际就可以命名,所以“可道”“可名”的道,并不是恒常之道。然而道体广大周遍,义理不局限于一端。现在之所以把表达寄托在幽绝冥远之处,是想鄙弃庞杂浅近,显明玄妙的宗旨,使人能够有所领悟。问:广大周遍的道,与万物是同还是异?答:恒常既同又异。万物以道为本体,道又以万物为本体。在同一本体之上,便有善恶、是非、生死、逆顺。譬如鱼因水而生,也因水而死;人因土地而行走,因土地而跌倒,也因土地而站起。问:经中称“道生、德畜”,又说“生之、畜之”,这称为“玄德”。前面说“道生”,后面又说“德生”,为什么?答:前面说“道生”,是把功劳推归于根本;后面说“德生”,是论述形体分别之后实际的生成。怎么知道是这样?阴阳的本体相合,生化建立,而阳居于尊位;君臣各处其位,共同治理而功业成就,最终归功于君主。万物的形体实际上生成于德,追溯宗本、穷究根源,所以说“道生”。道生出混成之体,是无名的开始,义理周遍万物,玄妙达到环中的极点。恍恍惚惚,不能说它是有;其中却有万物,不能说它是无。居于上面不显露锋芒,处在下面也不昏暗;迎接它看不见头,跟随它看不见尾。没有人知道它从何而来,也不能用言语穷尽解释。可是无形状的形状、无物象的形象、不可言说的言语,却充满天下;形与名既已显著,凡人与圣人也就有所分别。然而凡人不能自行觉悟,必定积累感应来求得通达;圣人也不抛弃万物,还要因应机缘而设立教法。机缘和教法各不相同,于是有万种差别;约略说,其中一项相应而浅近的表现,就是所谓“道德”。道以圆融通达为宗旨,德以自得为意义。圆融通达,则没有什么道理不能贯通;自得,则没有什么本性不能获得。圆融通达本来无名,只能勉强命名;自得本来无所谓所得,却就功效的近迹而显出名称。既然称为有功德的近迹,德就以勤勉实行作为首要。勉强命名为无名之道,道以日益减损为先;勤勉实行,没有一项行为不具备;不断减损,便没有任何牵累不能除去。道德一并忘却,便与万物玄妙同一,所以能够“大盈若冲”;它的作用无穷无尽,大到没有外界,小到没有内界,周流变化,没有什么不能作为。因此万物纷纷生长,无论形名、动植,没有不凭借道德而成形的。经中说:“道,是万物的奥府。”所以至人老子应合世间机缘,周行于世,发扬玄妙之风,用来救助当时,于是标举“道”“德”两个名称,作为教化的纲目。然而教化不会自行显现,显现必有缘由。穷究它的缘由,根本在于老子。“象帝之先”,名为“老”;应合变化而生,名为“子”。教化的本体圆融通达,所以名为“道”;至极的道理不变,称为“经”。在四品之前,名为“上”,所以称作《老子道经上》。问:混成以什么为本体?答:以空无万有为本体。问:如果以空无万有作为混成之体,那么混成之体与道,是一还是二?答:既是一,也是二。问:请说明其中的缘由。答:说是二,是因为混成依据本体而总摄万物,显出的名称叫“道”;就本体的通达而言,称为“通”。“通”所总摄的义理有分别,所以说也是二。说是一,是因为道没有别的“通”,只是从总摄中辨明通达;混成也没有别的总摄,只以总摄通达作为名称,所以说也是一。问:既然说混成能够通达并总摄万物,那么凡是通达万物的就是混成,混成就是万物,万物就是道,道与万物没有分别,还有什么可以修炼?答:所谓修炼,是本体之上出现差别;在混成之上本来没有修炼的意义。拿教化去请求本体,实在不是同一类别。问:混成与“大象”是相同还是不同?答:既相同又不同。怎么知道?“大象”是名称,“混成”是本体,名与体的意义不同,所以知道它们有异。然而名称并不是另有一个本体的称谓,而就是称这个本体;本体也不是混在名称之外的别物,所以说它们相同。问:既然如此,混成与大象这两个意义可以相互摄取吗?答:都可以相互摄取。分别看就不同,混合看就相同。若论实际,名称没有在实有之外另立的名称,所以实有能够摄取名称;若从名称辨析意义,实有也不是名称之外另有的实有,所以名称能够摄取实有。名与实是一体,相互摄取有什么妨碍?问:篇章说“大象无体,混成为体”。如果混成与大象没有分别,为什么一个说有、一个说无?答:大象是名称,混成是实有;名称只是开始召示实有,怎么能相同呢?问:名称与实有,哪个在先,哪个在后?答:可以互为先后。若就本体而言,实有在先,名称在后;若就义理辨析,名称在先,实有在后。问:既然实有在先、名称在后,为什么不先说实有,却先论大象,后来才说混成?答:将要辨析义理时,若没有名称,义理就不能显现;名称和义理虽然显明,本体的称谓却还没有建立,所以先标举“大象无体”。然而大象并不是虚设,必定有玄妙的实有;玄妙的实有周遍圆满,所以称为“混成”。又问:所说“混成”,是混成自己说明混成,还是万物说明混成?答:两者都可以。说混成自己说明混成,是因为混成没有另一个混成,只以万物为混成;所说的万物又不离混成,不是混成是什么?所以说混成自己说明混成。说万物说明混成,是因为万物既有差别,有差别就不是混成;所说既是万物,怎么能说是混成?所以说万物说明混成。前面所说混成说明,是人身自己说明自身;后面所说万物说明,是就身体的差别分别,以口来说明身体,并不是身体自己说明,所以称为万物说明。问:所说“道体虚寂”,什么叫虚,什么叫寂?答:本体没有质状,称为“虚”;道理没有声音,称为“寂”。所以说“虚寂”。问:虚寂,是本体方面的本体,还是教化方面的本体?答:两者都可以。
问曰:请辩所由。答曰:虚寂名同,所表有别。何以得知?今言教道者,玄超形表,表居物外,显道在清升之乡,言物在秽累之境。将欲鄙秽入真,故寄标远称。所言体道者,道体本寂,始终常无,常无之理,无所不至,故曰体道。又问曰:所言体道虚寂者,与混成之体为同为异?答曰:亦同亦异。问曰:请说所由。答曰:虚玄之体,混寂无别,故名日同。混据收物,寂则无体,故名为异。问曰:寂则无体者,为离混明无物,为即混是无物?答曰:理处本一。今明混寂之体者,就真妄之义别,若就妄辩体,即寂常混。经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故知始终而无不混。若就真辩体者,即混常寂。经云容与大化,寥寥本无,大空任寄,即色随消,得知今日之有,即体常寂。问曰:万物之体有实非虚,安得以有质之体,用为无也?答曰:万物之体,从业而感,冷秽无恒,事从心转。譬如目有翳,见毛轮之在空,目翳既除,毛输自灭。人业既今,则三界亦无。问曰:据真则混体常寂,就妄则寂体常混,为混寂常隔,复有通时?答曰:妄除即混为寂,真染即寂为混。真妄无定,混寂从机,通隔之义,略判如此。问曰:若混寂无定,真妄从机者,今妄真去,混寂定不?答曰:既言寂显於真,混兴於妄,真妄既无,混寂安寄。亦无混可混,亦无寂可寂。问曰:若真妄名绝,混寂亦无者,非混非寂,竟何所名?答曰:混据生化标名,寂就除妄为称。今将欲入玄,故说寂以遣混,寂混既除,亦无寂可寂。寂既无寂,竟有何名?故经云无名万物之始。论云非言非默,义有所极。又云:可以言论者,物之粗者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者也。言之不能辩,意之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
译问:请说明其中的缘由。答:虚寂这个名称相同,但所表示的内容有别。怎么知道?现在所说教化之道,玄妙超越形体之外,所标示的地方在万物之外,显明道处于清升之乡,说万物处于污秽牵累之境。将要鄙弃污秽而进入真境,所以借用遥远的称谓来标示它。所说本体之道,是道体本来寂静,始终恒常空无;恒常空无的道理无所不至,所以称为本体之道。又问:所说本体之道的虚寂,与混成之体相同还是不同?答:既相同又不同。问:请说明其中的缘由。答:虚玄之体与混成、寂静没有分别,所以名称上说相同;混成依据总摄万物,寂静则无有本体,所以名称上说不同。问:说寂静无体,是离开混成而显明无物,还是混成本身就是无物?答:道理上本来是一回事。现在说明混成与寂静之体,是从真、妄的意义上分别。若从妄来辨析本体,寂静就始终是混成。经中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所以知道从开始到结束没有不混成的。若从真来辨析本体,混成就始终是寂静。经中说大化宽容舒展,空寥寥然本来无物;大空任凭寄托,色相随即消散,由此可知,今天显现的有,本体实际上恒常寂静。问:万物的本体有实有而不是虚无,怎么能把有质的本体当作无呢?答:万物的本体由业力感应而来,寒冷污秽而没有恒常,事情随着心念转变。譬如眼睛有翳,就看见空中有毛轮;眼翳除去,毛轮自然消灭。人的业力既然消除,三界也就不存在。问:依真而言,混成之体恒常寂静;依妄而言,寂静之体恒常混成。混成与寂静是经常隔绝,还是也有相通的时候?答:妄念除去,混成就成为寂静;真性受到污染,寂静就成为混成。真与妄没有固定不变,混与寂随机缘而转变;相通与隔绝,大略可以这样判断。问:如果混与寂没有固定,真与妄随缘而变,现在真、妄都去除之后,混与寂是否就固定了?答:既然说寂静显现于真,混成兴起于妄,那么真妄既然不存在,混与寂又寄托在哪里?既没有混成可混,也没有寂静可寂。问:如果真妄的名称断绝,混寂也不存在,那么既非混又非寂,究竟叫什么?答:混成是依据生化而标立的名称,寂静是就除去妄念而立的称谓。现在将要进入玄妙境界,所以说寂静来遣除混成;寂与混既已除去,也就没有寂静可寂。寂静既然没有寂静,究竟还有什么名称?所以经中说“无名是万物的开始”。论中说“不是言说,也不是沉默”,义理有所穷极。又说:可以用言论表达的,是万物中粗浅的;可以用意念达到的,是万物中精微的。言语不能辨析、意念也不能察知的,就不必再以精粗来衡量了。
问道论道者非有非无,无终无始,圆体周於万物,微妙绝於形名,但闻见之流未能玄解,故於绝称之中强名日道。强名之道,即是万物之始,从始资生,气形已着,取其持载,号之日母。然母以修德为归,始以`无取为指,始母兼泯,玄通物我,就通辩义,故名为道。问曰:无名万物始,有名万物母。始之与母俱有生义,以何为异?答曰:无形无名,故为不生主,是为物始。天地有形名,唯能生生,是为物母。问曰:强名者,为是体寂可强,为物所强;为是体寂无强,而强自强?答曰:强自强,强不关体‘。问曰:若强不关体,说强何所利益?答曰:体不可强,故能强。强体不利益,故能利益。问曰:若道在无名,则不周形器,何足称至哉?答日,.正以无形无名,故能生其形名,则知形名之类,莫不本於是道也。问曰:若物各是道,而各各自足,何须修进?答曰:体无各各,物有各各,故须修学。问曰:无名是道者,言无名之时得体以不?答曰:不无无名亦不得体,不无有名亦不得体,不有有无亦不得体,不无无有亦不得体。不在四者,不离四者,乃可得耳。问曰:若四者俱不可得,绝於赞仰之道,则终无所成也。答曰:竟无所得矣。凡言得者,必是对失之称,对失之得,何足言得。四不得者,始可言得。不得之得,无所得也,得无所得,而不离四得矣。道体义道体广周,义无不在,无不在故,则妙绝形名,体周万物。万物之理,极於同异,同异之理,极於无同异。据其同异,则以妙绝广周。就其无同异,则体周之中,即是妙绝,妙绝之中,即是体周。极妙圆通,故名为道。问曰:既言体周,何名妙绝?妙绝离物,安得体周?答曰:据差统极,浑极归宗,同非冥然同,异非条然别。何以得知?即异辩一,故非冥然同,就一辩异,故非条然别。问曰:同异二端,为相即名生若,为本末怛异?答曰:据同而辩异,无同而不异。就异而辩同,则无异而不同。问曰:为体有同异,是故说同异;为体无同异,而同异自说同异?答曰:将明至道之体,妙绝同异,故寄同以收异,因异以明同。因同明异,非取同也。寄异彰同,非在异也。忘同去异,不离同异,玄会之宗,於是得显。问曰:既言妙绝广周,未尝不对万物。与物与对,斯为赢法,诅足论妙哉。反质曰:所言至者,必以不对物为妙,请问斯旨。答曰:与物为对,终为累物。问曰:然则所说妙者,与何为对而言妙也?答曰:对者自对,说者自说,则知说无所说。问曰:既言不对物而说寂者,为知寂说寂,为不知寂而说寂?答曰:知寂说寂。问曰:若知在寂内,不得称寂。若知在寂外,知不关寂。云何知寂说寂?答曰:寂者寂无所寂,知者知无所知,义可知矣。又问曰:道之与物,为同为异?答曰:常同常异。问曰:凡言同不可为异,在异不可说同,如何常同常异?答曰:就物差而辩,道物常异。就体实而言,物即是道,道即是物。问曰:物即是道者,道有生死以不?答曰:有生死、无生死皆得。所以然者,就其体收,即物是道,物有生死,道亦生死。论云:与物同理,消息盈虚,终则复始。又云:今彼神明,与彼百化,与物死生,方圆莫知其根。夫善恶生死者,譬如鱼因水生,还因水死,生死在鱼,而水无变异。一解云:就差则有生死,道则总收,无有生死。名生死在物,道有何亏。故道无生死。论云:道无终始,物有生死。问曰:道无终始,物有死生,万物流转迁回者,为是物转,为是道转?答曰:皆得。万物芸芸为流转,待对待质变迁,是谓物转。物动之变,起於情隔,就隔辩通,物无外转,‘故曰体。而转不外体,即体为转,故日体转。问曰:若体从物转,焉得称体?答曰:就事而辩,体逐物动,若通极忘隔,即转寂俱融,转寂既融,体称亦灭,动何所寄。问曰:万物元从道来,一本由乎道,而道始虽一,终有万数。今芸芸之流,即是道非道?答曰:道物之际,孰可是非,孰可非是,即是即非,即非即是。问曰:即是时无非,即非时无是,何得云即是即非,即非即是?答曰:若无即非,何为问是,问是即非,论非即是。问曰:万物本从道来,孰使为此是非?答曰:孰使其是非,孰使其不是非,言是非自化。问曰:若是非自化,皆由我矣,道有何功於我哉?答曰:汝得其由,即名为道。汝之得功,即是道功。问曰:我得其由即为道者,由我为善归善於道,由我为恶复归恶於道不乎?答曰:归善於道,自得其善。归恶於道,自得其恶。若能自取於恶,道岂逆哉。经云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问曰:既言物即道也,归恶何关於我,乃云自取恶也?答曰:汝即是道,取恶即是道家之恶,宁非自取恶乎。
译《问道论》道既非有也非无,没有终结也没有开始,圆满的本体周遍万物,微妙而超绝于形名。但停留在听闻见解层次的人还不能玄妙地理解,所以在绝对的称谓中勉强称它为“道”。勉强命名的道,就是万物的开始;万物从它开始获得生养,气与形已经显现,取其能够承载万物的意义,称为“母”。然而母以修德为归宿,开始以无所取为宗旨;始与母一并泯除,玄妙地通达物我,从通达处辨析义理,所以称为“道”。问:无名是万物的开始,有名是万物的母亲。开始和母亲都有生成的意义,它们有什么不同?答:没有形、没有名,所以是非由自身生出的根本,称为万物的开始;天地有形有名,只能使已有的生生不息,所以称为万物之母。问:所谓勉强命名,是本体寂静可以勉强命名,还是万物勉强命名它?是本体寂静本来不能勉强命名,而自己勉强命名自己?答:是自己勉强命名自己,勉强命名与本体无关。问:如果勉强命名与本体无关,说“勉强命名”有什么益处?答:正因为本体不可勉强命名,所以才能勉强命名;勉强命名本体本身没有益处,所以才能发挥益处。问:如果道处在无名之中,就不能周遍形器,怎么足以称为至高?答:正因为没有形、没有名,所以能够生成各种形和名;由此可知,形名一类没有不是以此道为根本的。问:如果万物各自就是道,并且各自满足自身,为什么还需要修行进步?答:本体没有彼此各异,万物却有彼此各异,所以必须修学。问:把无名称为道,那么在无名的时候能不能获得本体?答:既不能只在无名中获得本体,也不能只在有名中获得本体;不能只在有和无中获得本体,也不能只在无和有中获得本体。不处于这四者之外,也不离开这四者,才可以获得。问:如果四者都不可获得,赞叹仰慕之道也断绝了,那么最终什么也不能成就。答:最终确实没有所得。凡是说“得”,必定是相对于“失”而言;相对于失的得,哪里足以称为得?四者都不得,才可以说是真得。无所得之得,就是无所得;虽得无所得,却不离开四种“得”。道体义 道体广大周遍,没有一种义理不在其中;正因为无所不在,所以玄妙而超绝于形名,体遍万物。万物的道理,推究到极处就是同与异;同异的道理,推究到极处就是无同无异。根据同异而言,就以玄妙超绝统摄广大周遍;就无同无异而言,在本体周遍之中就是玄妙超绝,在玄妙超绝之中就是本体周遍。玄妙达到极点而圆融通达,所以称为“道”。问:既然说本体周遍,为什么又称为玄妙超绝?玄妙超绝若离开万物,怎么能本体周遍?答:从差别统摄极致,从浑然极致归于根本;同并不是昏昧混同,异也不是条理分明地割裂。怎么知道?正因为从差别中辨明一,所以不是昏昧混同;从一中辨明差别,所以不是条理分明地割裂。问:同与异这两个方面,是相即而产生名称,还是本末始终各自不同?答:根据同来辨析异,则没有同而不异;从异来辨析同,则没有异而不同。问:是因为本体有同有异,所以才说同异;还是本体没有同异,而同异自己说明同异?答:将要说明至道之体玄妙而超绝于同异,所以借同来总摄异,因异来显明同。因同来说明异,并不是执取同;借异来彰显同,也不是停留在异。忘掉同、舍去异,却不离同异,玄妙会通的宗旨于是显现。问:既然说玄妙超绝而又广大周遍,就从来没有不与万物相对的情况。既与万物相对,这就是多余的方法,哪里足以谈论玄妙?反过来追问:所说至高,必定以不与万物相对为玄妙,请问其中的宗旨。答:与万物相对,最终会成为万物的牵累。问:既然如此,所说的玄妙是与什么相对而称为玄妙?答:相对者自行相对,说者自行说;由此可知,说就是无所说。问:既然说不与万物相对而说寂静,那么是知道寂静而说寂静,还是不知道寂静却说寂静?答:是知道寂静而说寂静。问:如果知在寂静之内,就不能称为寂静;如果知在寂静之外,知就与寂静无关。怎么能说知道寂静而说寂静?答:寂静,是寂静于无所寂静;知,是知道无所知。这个义理就可以明白了。又问:道与万物,是同还是异?答:恒常既同又异。问:凡说同就不能说异,处在异中也不能说同,怎么能恒常同又恒常异?答:就万物的差别而言,道与万物恒常不同;就本体实质而言,万物就是道,道就是万物。问:万物就是道,那么道有生死吗?答:说有生死、说无生死都可以。为什么?从本体总摄而言,万物就是道;万物有生死,道也就有生死。论中说:与万物同一义理,随消长盈虚而变化,终结之后又重新开始。又说:如今那神明,随着万物一同变化,与万物共同经历生死,方圆也不知道它的根本。善恶、生死,就像鱼因水而生,也因水而死;生死在鱼身上,而水本身没有改变。另一种解释说:就差别而言有生死;道总摄一切,所以没有生死。把生死之名安在万物上,对道又有什么损害?所以道没有生死。论中说:道没有终始,万物却有生死。问:道没有终始,万物有死生;万物不断流转迁变、往复回旋,究竟是万物在转,还是道在转?答:两者都可以。万物纷纷流转,依待对立、依待形质而变化,这是万物在转。万物的运动变化,起于情识的隔碍;从隔碍来辨通达,万物没有在本体之外转动,所以说是本体。转动不在本体之外,就是本体在转,所以说是本体在转。问:如果本体随着万物转动,怎么还能称为本体?答:就事相来辨析,本体随着万物而动;如果通达极致而忘却隔碍,那么转动和寂静一并融通。转动和寂静既已融通,本体这个称谓也随之消灭,运动又寄托在哪里呢?问:万物本来都从道而来,同一本源都由道产生;道的开始虽然是一,最终却有万种差别。现在纷繁流转的万物,究竟是道还是不是道?答:在道与万物之间,谁能规定什么是、什么不是?是就是不是,不是就是是。问:是的时候没有不是,不是的时候没有是,怎么能说是就是不是、不是就是是?答:如果没有“不是”,为什么还要问“是”?一旦问“是”,就已经包含“不是”;谈论不是,也就显出是。问:万物本来都从道而来,是什么使它们形成这些是非?答:谁使它们成为是非,谁又使它们不成为是非?这说明是非是自行变化的。问:如果是非是自行变化的,都由我造成,那么道对我有什么功劳?答:你能够得到其中的缘由,这就称为道;你所获得的功劳,就是道的功劳。问:我得到其中的缘由就是道,那么由我行善便把善归于道,由我作恶也把恶归于道吗?答:把善归于道,你自己就得到善;把恶归于道,你自己就得到恶。如果你能够自己招取恶,道难道会违逆你吗?经中说:与道相同的人,道也得到他;与失相同的人,失也得到他。问:既然说万物就是道,把恶归于道与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又说是自己招取恶?答:你就是道,招取恶就是道方面的恶,难道不是自己招取恶吗?
问曰:若我即是道者,何言能自取恶?道岂逆哉?答曰:汝自取恶,故归恶於道,道即汝也,,岂能自逆。问曰:是非既由於我,我何为学道以去是非?答曰:学道者,即汝自学也。问曰:若我自学,何为平居自取恶乎?答曰:善哉,始可与言也。能知善自由己,则恶不可为。知恶由身,则善不可执。进无执善之勤,退无为恶之患,善恶复然无有执滞,不亦道乎。何为舍恶修善,封善恶,生转回,蕾然疲役,终身驰骋,不见其成哉?或者曰善。问曰:有而不有有者,有何等有?而不有者,不有何不有?答曰:解有三种。一就寂静体而辩,有者有其妙有,生成之主。故经云窈兮冥兮,其中有精。论云: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非有者,非其秽累形质之有。一就混体而辩,有者其混体之有,而不有者,无物外之有。一解云:不有者,不有一物之有。问曰:无而不无者何?答曰:解有二种。一就寂体,无者无质状可取,而不无者无状之状,不同空无。一就混体,无者无其物外之物,而不无者,混物为体,故日不无。问曰:道体可以无色论不?答曰:不可以有色论,不可以无色论。若就寂而言,质状俱尽,故不可以有色论。若就混体而言,体混万物,物既有色,即物是色,何以可无色论。一解云,玄元妙气,显质度关,岂非色乎。问曰:显为色者,同彼即物为色以不?答曰:同不同。所以然者,论其即色,可得言同,无色之色,故同不同。问曰:所言显色,为体有色故显质,为无色故显质?答曰:皆得。体无色者,即体虚寂,岂日有色,故日无色。有色者,体既妙实,即有妙实之色。问曰:妙气无色,随机显色者,即为妙气为质,为妙气之外别有显质?答曰:皆得。尽是者,质无别质,即气为质。譬如水积为冻,气结为质,岂可水外别起於冻也,故日不异。非者,气以虚寂为称,质因形碍,自立质时非气,冻时非水,故言是异。问曰:冻因寒结,质从何起?答日.,.冻因寒结,质从机显。问曰:冻因寒结,得热方散,未审显质因何而遣?答曰:水从寒结,寒去则散,质从机起,机亡则遣。是故应机而作,机忘则息。问曰:玄一之理为是可言,为是不可古。?答曰:皆得。一本不一,一从言起。今欲统差,非一不收,寄一收差,故曰可言。收差之一,本自无一,无一之一,为差故有,其差既亡,一亦无寄。故无一可一。论云既谓之一,岂得言乎?既谓之一,岂得不言乎?问曰:所言一者,为对物而辩,为不对物而辩?答曰:皆得。对物而辩者,就义用立名。不对物而辩者,据体实彰称。言对待名,显体实,未名恒一问曰:一本不一,一从言起,今欲统差,非一一不收,故寄一以收差,其差既遣,则无一可一。复道言对.待名一,显体实,未名怛一。既言差遣无一可一,复云未名恒一,首尾相示其可?答曰:但一据未言有统,言一则就辩彰取,辩取既遣,默统亦亡,言默变泯,一何一哉。论云:非言非默,义有所极,虽复言默不辩,一何无哉?问曰:何故云即理常玄?答曰:对物事隔理处日玄。问曰:玄之又玄者何?答曰:前玄对隔以彰称,未若不彰而自玄。前言玄之者,对事以立名,后言又玄之者,不对未辩而常玄。故日玄之又玄。问曰:不彰自玄者,据何而辩?答曰:寄言而辩。问曰:既云寄言而辩,言即是对,何故不可彰而自玄?答曰:前对言者言,寄言对以彰玄;今言寄者言,寄无对以辩玄。虽可言对是一,有对是二,故日又玄是异。问曰:此玄之又玄者,可为修之所得不?答曰:此玄德解有二种。一者体玄德,二者行玄德。体玄德解有二种。一者体玄德,二者行玄德。体玄德者,至体之理,妙实而亏,故日体玄德。行玄德者,功行既备,妙契玄道,从修入为玄,故日行皆玄德。问曰:玄德会体者至玄德,为有行无行?答曰:未至玄德,故有其遣有遣无之行,-体行非有亦无,取无有两泯,名曰兼忘。问曰:未审兼忘,何等行乃至玄德。答曰:教体通取,义有隐显,故兼忘为息事之谈,玄德为契实之目。教不虚设,必忘所获。自兼忘以前,义从隔辩,解或不同,故言取舍兼忘。已后就通彰目,通而融观,则解或同体,同而无别,故无取无舍。所谓行者,行无取无舍之行。《妙真经》曰:无取正黑自居,无舍邪黑自除,目之日玄。正黑自居称之德,故日玄德。问曰:凡言行者必有取舍,取舍既无,以何为行?答曰:论其忘,实无取舍之行,兼忘行者,以为无行为行,不行自行。妙契玄德,斯之谓矣。问曰:道者体苞空有。答曰:体无不在,知何物而不苞。
译问:如果我就是道,为什么还说能够自己招取恶?道难道会违逆自己吗?答:你自己招取恶,所以把恶归于道;道就是你,怎么会违逆自己?问:是非既然由我而起,我为什么还要学道来除去是非?答:学道的人,就是你自己在学。问:如果是我自己学习,为什么平常还会自己招取恶呢?答:很好,这样才可以开始与你谈论。能够知道善由自己决定,就不会去作恶;知道恶由自身造成,就不会执著于善。进则没有执著善的勤苦,退则没有作恶的忧患;善恶都任其自然,不再执著滞碍,这不就是道吗?为什么要舍弃恶而修习善,封执于善恶,产生反复轮转,疲惫地奔波终身,却看不见成就呢?有人说:这是善。问:所谓“有而不有”,是哪一种有?所谓“不有”,又是什么不有?答:有三种解释。第一,就寂静本体来辨析:所谓有,是有其玄妙之有,是生成万物的根本。所以经中说:“幽深冥暗,其中有精。”论中说:“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所谓非有,是说不是污秽牵累、形质之有。第二,就混成之体来辨析:所谓有,是混成之体的有;所谓不有,是没有在万物之外另有的有。另一种解释说:不有,就是不有任何一物之有。问:所谓“无而不无”是什么意思?答:有两种解释。第一,就寂静本体而言,所谓无,是没有可以执取的质状;所谓不无,是无形状之状,并不同于空无。第二,就混成之体而言,所谓无,是没有在万物之外另有的物;所谓不无,是以混成万物为本体,所以说不无。问:道体可以用无色来论说吗?答:不能用有色来论说,也不能用无色来论说。若从寂静而言,质状都已穷尽,所以不能说有色;若从混成之体而言,本体混合万物,万物既然有色,万物就是色,怎么能说无色?另一种解释说,玄元妙气显现出质与度,难道不是色吗?问:显现为色,是否与把万物本身当作色相同?答:相同,又不相同。若论其即是色,可以说相同;但这是无色之色,所以又说相同而不同。问:所说显现为色,是因为本体有色,所以显现质体;还是因为本体无色,所以显现质体?答:两者都可以。本体无色,就是本体虚寂,哪里能说有色,所以说无色;说有色,是因为本体既然是玄妙的实有,也就有玄妙实有之色。问:妙气本来无色,随缘机显现为色,那么是妙气本身成为质,还是在妙气之外另有显现的质?答:两者都可以。说都是同一物,是因为质没有另外的质,就是气成为质。譬如水积聚而结成冰,气凝结而成为质,怎么能在水之外另有冰产生?所以说没有不同。说不是同一物,是因为气以虚寂为称,质因形体障碍而成;质体自立时就不是气,结冰时就不是水,所以说它们有异。问:冰因寒冷凝结,质体是从哪里产生的?答:冰因寒冷凝结,质体因机缘显现。问:冰因寒冷凝结,得到热气才消散;还未明白显现的质体因什么而消除。答:水因寒冷凝结,寒冷消失就会消散;质体因机缘而起,机缘消失就会消除。因此应合机缘而作,机缘忘却就止息。问:玄一之理,是可以言说,还是不可以言说?答:两者都可以。本来的一并不是固定的一,“一”是从言说中产生的。现在要统摄差别,没有“一”就无法总摄,所以借“一”来总摄差别;差别既然消除,“一”也就无所寄托,所以没有什么“一”可以称为一。论中说:既然称为一,怎么能说呢?既然称为一,怎么能不说呢?问:所说的“一”,是相对万物来辨析,还是不相对万物来辨析?答:两者都可以。相对万物来辨析,是就义理作用建立名称;不相对万物来辨析,是依据本体实质显出称谓。说相对而立的名称,是为了显明本体实质;在尚未命名之前,恒常是一。问:既说本来的一并不是固定的一,一从言说而起;现在要统摄差别,没有一就不能总摄,所以借一来总摄差别;差别既已遣除,就没有一可以称一。又说相对而立的名称是一,显明本体实质,而未命名时恒常是一。既说差别遣除后无一可称一,又说未命名时恒常是一,首尾相互矛盾,怎么可以呢?答:只是依据尚未言说的状态而说有一个统摄;一旦说“一”,就是在辨析中取立。辨析和取立既已遣除,默默的统摄也随之消失;言说和沉默一起泯灭,还能有什么一呢?论中说:不是言说,也不是沉默,义理有所穷极;即使言说和沉默都不加辨析,难道就什么都没有吗?问:为什么说“即理常玄”?答:相对万物时,事有隔碍;道理本身就称为玄。问:所谓“玄之又玄”是什么意思?答:前一个“玄”是相对隔碍而显出的称谓,还不如不加显明而自然玄妙;前面所说的“玄之”,是相对事物建立名称;后面所说的“又玄之”,是不相对事物而未加辨析却恒常玄妙。所以说“玄之又玄”。问:不加显明而自然玄妙,是依据什么来辨析?答:借助言语来辨析。问:既然说借助言语来辨析,言语就是相对而说,为什么还能说不加显明而自然玄妙?答:前面所说相对,是以言语对言语,借助相对来显明玄妙;现在所说借助言语,是借无所对的言语来辨析玄妙。虽然都可以说是言语相对,但有相对就是二,所以说“又玄”是不同于前者的。问:这种“玄之又玄”,可以作为修行所得吗?答:这里的玄德有两种解释:一是本体玄德,二是行持玄德。本体玄德有两种解释:一是本体玄德,二是行持玄德。本体玄德,是至极本体的道理,玄妙真实而又有所亏损,所以称为本体玄德。行持玄德,是功行已经完备,玄妙地契合玄道;从修行进入玄妙,所以称为行持皆是玄德。问:玄德会通本体而达到至极玄德时,是有行还是无行?答:尚未达到玄德,所以还有遣除有、遣除无的修行;到了本体行持既不是有也不是无,连有无两端都一并消除,称为“兼忘”。问:还未明白什么样的行持才能达到玄德。答:教化本体通摄万物,义理有隐有显。因此,“兼忘”是止息事相的说法,“玄德”是契合实质的名称。教化不是虚设,最终必定要忘掉所得。在兼忘之前,是从隔碍来辨析义理,理解或许不同,所以说取舍都要兼忘。兼忘之后,就从通达处显明名称;通达而融会观察,理解就可能与本体相同;既然相同而没有分别,所以无所取也无所舍。所谓行持,就是实行无取无舍之行。《妙真经》说:“不取正,正自安居;不舍邪,邪自除去。”这称为“玄”。正自然安居,称为德,所以称为“玄德”。问:凡是说行持,必定有取有舍;既然没有取舍,凭什么作为行持?答:从忘却的角度说,实际上没有取舍之行;实行兼忘之行,就是以无行为行,不行而自行。玄妙地契合玄德,说的就是这种情况。问:道的本体包容空与有。答:本体无所不在,知道还有什么事物不被它包容呢?
问曰:为是空有,故言苞空有?无非空非有之外,别有一道,故能苞於空有?答曰:皆得。是据体无不通,非就教迩而辩。所谓教不徒起,起必对物,既对物,既与物对,言道在清升之乡,论物在秽累之境。故空有之外以显苞义,即是空有者,既曰体道,知何物而非道,物皆是道。皆是道,故空有而明苞义。问曰:空有之外以明苞义,未审是空有而显苞义者,既曰空有,即是更无别物,即是之,安得苞?答曰:道非空有,非非空有,非者遣名,非非体实。体能忽取,称之日苞。譬如四大成形,身苞於四大,岂可虚亏。然则身非四大之有,故得称苞。问曰:非非空、非非有者,尽体不?答曰:六非之由不尽体,非非空有何足。复云所以得之,六非之外似如真,不言之地由未至,是以强名褊陈,其实弥外。故日道可道,非常道。问曰:常道以何为体?答曰:以有无、非有无为体。问曰:道以不能为无,在无不能为有,有无既隔,谁为其主?既非有为,何可名体?答曰:既云常道,焉可言哉,可不言哉。焉可言故,体非有无;可不言故,亦可有无。问曰:若体非有无,有无之外理自无体。若亦可有无,有无自别有无矣,安用体乎?又为以非有非无体,亦可有无为,非有非无自彼,可有无自此。若各当彼此,则二义体求。若以彼为此,则一用一废。安得非有非无,亦可有无?忽闻此答,弥增凝滞。答曰:道体何所不为乎。论其有非无,则有无本寂,本寂则体更有何可外?若据有无,则寂无不有,寂有不无,有即本,寂即有无,法本无问,其二不可得,寂用俱遂用,废不可寻,安可以子心疑惑,乃疑惑至体乎。问曰:既言有无,云何非有无也?答曰:经云无名万物始,有名万物母。南华论云:道不可有,又不可无。问曰:若有则不可称为无,无则亦不可名为有,安得以有无为体,复云非有无为体也?答曰:道有生成百化,天则寂兮漠兮,不可谓之无,寂兮漠兮不可谓之有,故复谓之非有非无。譬人以四支为体,道统四义为体,何足惑哉。问曰:然则道体有无不定,亦名应无定,何故恒名为道?答曰:诚哉斯言。道名亦无定者,经云: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名之名大。道可道,非常道。安可定哉。有定者,纵使有无无定,道以理所通,故皆可言定。问曰:道体既无定,名亦无常,不定之法,若为可学?答曰:因有可修无达无。复解非有,非有非由因道名以学无名解,无名能无所不名解,此四义,无定之体即是吾身,无定之名即有是我号。何为不可学乎?问者甚哉甚哉。问曰:道尽通无碍者,就〔何〕而辩?答曰:解二种。一者就隔辩通,二者就体辩通。就隔说者,说通以除隔。就体说者,其体常通,是故说通。问曰:说通以除隔,略可不疑。其体者既隔义,通何所通?答曰:此说体通者,同为言辩,正以体常通,故常通说通。问曰:所通者对隔而言,其隔既无通,何所通,方云就体通说通?答曰:体理常通,未辩而〔通〕。譬如水镜虽不照,体性自明。若火体常热,未辩时岂可不热也。问曰:体理常通,未辩而通者,为是对隔,为不对隔也?答曰:皆是对隔,而对表不同。对隔者因事隔而彰,通体者未隔而常,非今始有,体虽常通,古隔未有,莫识此通。若不因隔,谁辩此通。问曰:凡在有不可为无,无则不可为有。天至神,故列名四大,竟不能变形为地。道亦同是。四大之限,安得独尔乎?答曰:虽复同名四大,天地以有形位,故不能变易。道以体通,故所在皆可。问曰:既言体通,还收理事尽不?答曰:尽不尽。问曰:云何尽不尽?答曰:万物云云,皆是道躯,是尽;物恒滞隔,道常通虚,是不尽也。问曰:取尽为体,可则矣,取义不尽,宁得为体哉?答曰:正以尽不尽为体,故能取,取不取,所以为圆取。问曰:若圆取者,亦应以塞为道体,何故常云道通也?常云体通,故不知圆取。答曰:称通为体者,盖举圆体之一目,以论极则通塞莫记。偏明则唯通非塞,情隔则唯塞非通。若两取则亦通亦塞,无存则无塞无通。道物玄同,亦通亦塞义,通解成唯塞无通义。起愚蒙唯通无塞,偏明德体通,莫寄寂绝之义,如此名理圆通终始,顺涌洸淆,听之无响,洸淆顺涌,戴之不重。其根难寻,近在子心。其枝易望,咫尺之上。虚鉴则尽,知机神王。贪嗜在坏,读之弥彰。问曰:道家辩常以道为通。所言通者,就何处而辩?答曰:就体教明通。问曰:所言体者,取物尽不?答曰:既言是体,取物皆尽。问曰:体既取物皆尽,应言塞而是体,何故但言以通为体?答曰:体据您取教,唯荃通。问曰:所言教体明通者,为教即是体而明通,为教教为非体,仍能荃体而明通义?答曰:俱得。
译问:是因为道属于空和有,所以说它包容空有;还是在非空非有之外另有一个道,所以能够包容空有?答:两者都可以。这是依据本体无所不通来讲,不是从教化的近迹来辨析。所谓教化不是无故兴起,兴起必定针对万物;既然针对万物,就说在清升之乡有道,在污秽牵累之境有万物。因此,在空有之外显明包容之义;既然说空有就是本体之道,就知道没有什么事物不是道,万物都是道。万物都是道,所以从空有中显明包容之义。问:在空有之外显明包容之义,还未明白:若说空有就是显明包容之义,既然说是空有,就没有别的事物;既然没有别物,怎么能说包容?答:道不是空有,也不是非空非有。“非”是遣除名称,“非非”才是本体实质。本体能够含摄一切,所以称为“包容”。譬如四大构成形体,身体包容四大,怎么能说是虚空亏缺?然而身体并不是四大自身的有,所以能够称为包容。问:所谓非空、非有以及非非空、非非有,穷尽了本体吗?答:六种“非”的缘由都不能穷尽本体,何况只是非非空有?又说所以能够得到它,是因为六非之外似乎接近真实;尚未到达无言之境,所以勉强命名并局部陈述,而其实远远超出这些说法。因此经中说:“道可道,非常道。” 问:常道以什么为本体?答:以有无以及非有非无为本体。问:道不能作为无,处在无中又不能作为有;有与无既然隔绝,谁是它们的主宰?既然不是有,怎么能称为本体?答:既然称为常道,怎么可以说,怎么又不可以说?正因为可以说,所以本体不是有无;正因为又不可以说,所以也可以说有无。问:如果本体不是有无,那么有无之外的道理自然没有本体;如果又可以说有无,那么有无本身就各自成了有无,哪里还用本体?又或者以非有非无为本体,也可以说有无;非有非无属于彼方,有无属于此方。若彼此各自相当,就要在两个意义中寻求本体;若把彼方当作此方,就会有一方作用、一方废弃。怎么能说非有非无又可以说有无?听到这样的回答,反而更加凝滞。答:道体有什么不能作为呢?论有而非无时,有无本来寂静;本来寂静,那么本体之外还有什么可排除的?若依据有无来讲,寂静无所不有,有也并非无;有就是根本,寂静就是有无;法的根本本来没有可问之处,二者都不可获得,寂与用都各自成就,作用和废弃也无从追寻。怎么能以你的心念疑惑,进而怀疑至极的本体呢?问:既然说有无,为什么又说非有非无?答:经中说:“无名是万物的开始,有名是万物的母亲。”《南华论》说:“道不能说是有,也不能说是无。” 问:如果有就不能称为无,无也不能称为有,怎么能以有无为本体,又说以非有非无为本体?答:道有生成和化育万物的作用;但它寂静淡泊,不能说是无,寂静淡泊也不能说是有,所以又称为非有非无。譬如人的身体以四肢为体,道以四种义理为体,有什么可疑惑的呢?问:既然如此,道体的有无没有固定,名称也应当没有固定,为什么总是称为道?答:这话说得确实如此。道的名称也没有固定,经中说:“我不知道它的名称,给它题字叫道,勉强命名的名称叫大。”又说:“道可道,非常道。”怎么能固定呢?所谓有固定,是说即使有无没有固定,道依据能够贯通的道理,所以都可以说是固定。问:道体既然没有固定,名称也没有恒常;没有固定的法,如果这样,怎么可以学习?答:因为有可修而没有不可通达的,所以可以学习。又解释说,所谓非有,不是由于道的名称才学到无名之理;理解无名,就能理解无所不可以命名。这四种义理中,无定之体就是我自身,无定之名就是我的名号,为什么不可以学习?问者真是太过分了,太过分了!问:道完全通达而没有障碍,是从什么方面来辨析?答:有两种解释:一是从隔碍来辨析通达,二是从本体来辨析通达。从隔碍来讲,是说通达用来除去隔碍;从本体来讲,本体恒常通达,所以说通达。问:说通达可以除去隔碍,大略没有疑问;但本体既然有隔碍的意义,通达又通达什么呢?答:这里说本体通达,也是同样借助言语来辨析;正因为本体恒常通达,所以恒常说它通达。问:所通达的是相对于隔碍而言的;隔碍既然不存在,又通达什么,才说从本体来说通达?答:本体之理恒常通达,在尚未辨析之前就已经通达。譬如水和镜子即使没有照见东西,本性也自然明亮;如果火的本体恒常炎热,尚未辨析时难道就不热吗?问:本体之理恒常通达、尚未辨析便已通达,是相对于隔碍,还是不相对于隔碍?答:都是相对于隔碍,但相对的方式不同。相对隔碍,是因事物有隔碍而显明通达;说本体通达,是在没有隔碍时本来恒常如此,并不是现在才有。虽然本体恒常通达,但过去没有隔碍,就没有人认识这种通达;如果不因隔碍,又由谁来辨明这种通达呢?问:凡是有就不能作为无,无也不能作为有。上天极其神妙,所以列入四大,最终也不能把形体变成土地;道也是这样。受到四大的限制,怎么能独独如此呢?答:即使都同名为四大,天地因为有形有位,所以不能改变;道因为本体通达,所以所在之处都可以如此。问:既然说本体通达,还能把道理和事物全部摄取吗?答:既能摄尽,又不能摄尽。问:什么叫既尽又不尽?答:万物纷纭,都是道的身体,这是尽;万物恒常滞碍隔绝,而道恒常通达虚寂,这是不尽。问:把“尽”当作本体,尚且可以;把“不尽”当作义理,难道能作为本体吗?答:正因为以尽与不尽作为本体,所以能够摄取;摄取而又不执取,才称为圆满的摄取。问:如果是圆满摄取,也应当把闭塞作为道体,为什么总说道是通达?总说本体通达,所以不知道圆满摄取的意义。答:称通达为本体,只是举出圆满本体的一个方面来说明;推究到极处,通与塞都无法记录。偏向一端说明,就只有通而没有塞;从情识隔碍来说,就只有塞而没有通;若两者都取,就是既通又塞;如果一概不存,就是无塞无通。道与万物玄妙同一,既通又塞的义理,通达的理解最终成就为唯塞无通的义理;启发愚昧蒙昧,则是唯通无塞;偏重说明德体通达,就无从寄托寂绝之义。这样,名称和道理始终圆融通达:顺着涌动而混淆,听它却没有声音;混淆而顺着涌动,承载它却不觉得沉重。它的根本难以寻觅,却近在你的心中;它的枝叶容易看见,就在咫尺之上。心如虚空之镜就能穷尽一切,知晓机缘而神明称王;贪嗜藏在败坏之中,读到这里就更加显明。问:道家辨析常道,总以道为通达。所说的通达,是从什么地方来辨析?答:从本体和教化两方面说明通达。问:所说本体,是否把万物全部摄取?答:既然称为本体,就把万物全部摄取。问:本体既然把万物全都摄取,就应当说闭塞也是本体,为什么只说以通达为本体?答:本体依据教化来摄取,教化只以通达为宗旨。问:所说从教化本体说明通达,是教化就是本体而说明通达,还是教化虽不是本体,却仍能摄取本体而说明通达之义?答:两者都可以。
问曰:若教非体者,体则取不尽。若教即是体,体则想取通塞,亦应以通塞为荃,何教独荃於通?答曰:教非体者,教则不离体,言教则体。故言教非体,教即是体,而偏明通者,岂可不论於塞。但一体之上,则优劣两明,言塞为非,显通为是,此是教行之义耳。问曰:一体之上,优劣两明,教学之方皆以通为是,以塞为非者,遣人弃塞就通不?答曰:弃非是取是,居然就通。问曰:既言总取,通塞皆是,何故遣我弃塞而就此通?答曰:就体本无修义,何所可遣。今明遣者,就教而论。问曰:所言就体以道为通,就何而辩?答曰:就教而辩。问曰:就教明通者,教之与通为即是体乎?答曰:论通则唯通无体,说体则唯体无通。问曰:所言通者,是对塞之称。今言塞者,为是体是教?答曰:塞非体教,亦同为教辩。问曰:既言通塞同为教辩,所以教中唯贵於通,若偏贵通者,塞非教乎?答曰:通塞为教,所辩俱非是教何独塞非乎?问曰:通亦非教塞,通塞俱非,何独教中偏荃於通也。答曰:正以教非通,故能辩通塞。一辩之中不无贵贱,何以知之达性悟理,则教显为通。封惑守愚,则教显为塞。教辩贵贱,竟有何疑。问曰:如前所辩,论体则唯体无通,说通则唯通无体。通塞者,为在体外,为在体内?若在体外,则体取物不尽。若在体内,云何言通时非体?答曰:通塞不离体,辩而通塞非体,说体不离通塞,而体非通塞。问曰:前言辩体不离通塞,而体非通塞?又曰:前言辩体无通,说通无体,今言通塞不离体,辩而通塞非体者,亦应通塞从於体辩。何故方言说通无体,论体无通?答曰:惟通体辩在义,名通不离体,就实彰称,名实两分义,体双辩异同分,故为物不尽。问曰:道为生物,为不生物?答曰:生不生。问曰:生不生之中,其义几等?答曰:生不生之中,略有三种。一者即用是义,义而用之,即生不生。二者道无生察受,而察受得之以通,辩从迩起,故日道生,无心察受,故不生。三者物物自生,无道可生,故道不生。问曰:造化之理有生,万物之理,有优劣不?答曰:造化之理亦优劣,亦无优劣。何以得之?据其性一,可得言无有优劣,今就可分,复得云有优劣。问曰:可分之宗,置而不论。今问据其理性则无者,云何物从理起?安得物生独辩优劣。答曰:譬如人唾,大者如露,小者如雾,无心大小,而小大自见。问曰:若唾有可分之性,则理处定有优劣。若唾无大小之性,则无雾露之性,而理无优劣之实也。答曰:前云互宗二义,并明性有性无,则应晓解。今就可分而辩,性则有优劣。未分之时,优劣何辩?论其无者,据在未辩。言其有者,显就可分。言实则淳一义分,说分则体有流化。二理周圆,何所疑乎?问曰:性有性无,理然可解。今就物差,由未通悟。形虽大小,各得其理,得理恒同,有贵贱乎?答曰:尊卑据性而言,体统则人物怛一。故《 南华论》 云:以道而观,无贵无贱;以物而观,自贵而相贱。又云: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问曰:言实则淳一义全,说分则体有优劣。无者据其未分,有者从其流化。今言体统人物恒一者,有人有物同差分,安得恒一等於未变淳一哉?答曰:未变理性而言差分,就形质而辩,言分则无体而不异,说体则人物而无变。岂可人物之外独有不变乎?即事非有,非有信而可宗。问曰:以道而观,人物一恒,就其情隔,物有贵贱者。隔情之中,审有贵贱不?答曰:就而辩隔有贵贱。问曰:既以道而观,无贵无贱,以物而观,自贵而相贱,物各自贵,人何贵乎?答曰:所言人贵者,经教旨称,信而有实。问曰:经之与教,谁能说之?答曰:说者圣人。问曰:说者圣人,还复以圣人自贵。圣人通於自〔贵〕,竟有何异也?答曰:自贵而相贱者,彼同类而言,虽可自贵,无妨仰贵圣人。经曰:处上而民不害,故为天下贵。问曰:物性理殊,贵贱可知,未审凡人最贵,就何而辩?答曰:天下万物制御由人,以此为而推人贵矣。何〔以〕得知?人有性灵,识善知恶。言无贵贱,圣人言之。论而最贵,同为教辩。言其自贵,各安守迷之。论人贵者,欲显修渐之义。教明引接,何所不为。存而复除,始明取舍随机愿,不固执也。问曰:欲累众生,因何而生,因何而灭?答曰:因道而生,还因道灭。所以尔者,体混取物,生灭不离。今指事喻之,故可得之。譬如盥从水生,还因水灭。问曰:生时何意,何故复灭?答曰:黑化而变,名之曰生。自变归宗,称之曰灭。问曰:无故生而复灭,何益利?答曰:不知所以然而生,不知所以然而灭,无使仍尔,故日自然生灭。
译问:如果教化不是本体,本体就不能全部摄取;如果教化就是本体,本体既然摄取通塞,教化也应当以通塞为宗,为什么教化单独以通为宗?答:说教化不是本体,是因为教化不离本体;说教化,就是本体。所以说教化非本体,教化又即是本体。至于偏重说明通达,怎么能不谈闭塞?只是在同一本体之上,优劣两方面都要说明:说闭塞是不对的,显明通达是正确的;这只是教化和实行的意义。问:在同一本体之上,优劣两方面都显明,教学的方法都以通达为是、以闭塞为非,是要使人舍弃闭塞而趋向通达吗?答:舍弃非而取是,自然就是趋向通达。问:既然说总摄一切,通与塞都包括在内,为什么还要遣除闭塞而趋向通达?答:就本体而言,本来没有修行的意义,哪里有什么可遣除的?现在所说的遣除,是就教化而言。问:所说就本体而言以道为通达,是从什么方面辨析?答:从教化方面辨析。问:从教化说明通达,教化与通达就是本体吗?答:论通达时只有通达而没有本体;说本体时只有本体而没有通达。问:所说通达,是相对于闭塞的称谓。现在所说闭塞,是本体还是教化?答:闭塞既不是本体,也不是教化;同样是从教化方面来辨析。问:既然说通与塞都是从教化来辨析,那么教化之中为什么只尊崇通达?如果偏重尊崇通达,难道闭塞就不是教化吗?答:通与塞都是教化所论述的,二者都不是教化本身,为什么唯独闭塞不是呢?问:通与塞都不是教化,为什么教化之中偏偏尊崇通达?答:正因为教化本身不是通达,所以才能辨析通与塞。一次辨析中自然有贵贱之分。怎么知道?通达本性、觉悟道理,教化显现为通;执著迷惑、固守愚昧,教化显现为塞。教化本来就辨析贵贱,有什么可疑惑的呢?问:如前面所说,论本体时只有本体而无通达,说通达时只有通达而无本体。通与塞是在本体之外,还是在本体之内?若在本体之外,本体就不能把万物全部摄取;若在本体之内,为什么又说通达的时候不是本体?答:通与塞不离本体,但经过辨析,通塞又不是本体;说本体不离通塞,但本体又不是通塞。问:前面说辨析本体不离通塞,而本体又不是通塞;又说论本体没有通,说通没有本体。现在说通塞不离本体,经过辨析通塞又不是本体,也应当是从本体来辨析通塞。为什么又说说通没有本体、论本体没有通?答:只是通达本体的辨析存在于义理之中。名称上的通达不离本体,是就实质显出称谓;名与实在义理上分为两方面,本体也从通与塞的差别中分别辨析,所以说它不能穷尽万物。问:道是生成万物,还是不生成万物?答:既生成,又不生成。问:在“生而不生”之中,义理有几种层次?答:大略有三种。第一,即作用来说就是这种义理;义理本身就是作用,也就是生而不生。第二,道本身没有生、察、受,而察受却凭借道而获得通达;辨析从近迹而起,所以说道生;但道本身无心于察受,所以说不生。第三,万物各自生成,没有一个道可以作为生成者,所以说道不生。问:造化的道理有生成,万物的道理中有没有优劣?答:造化的道理既有优劣,也没有优劣。怎么知道?依据本性为一,可以说没有优劣;现在从可分别的方面看,又可以说有优劣。问:可分别的宗旨暂且不论。现在问:如果依据道理和本性来说没有优劣,那么万物怎么从道理中生起?为什么只在万物生成处辨析优劣?答:譬如人的唾液,大的像露,小的像雾;并没有心意去分别大小,但大小自然显现。问:如果唾液具有可以分判的性质,那么在道理上必定有优劣之分;如果唾液没有大小的性质,那么也就没有雾露的性质,在道理上也就没有优劣的实质。答:前面已经说过,互相宗本的两种义理,并且说明了有性与无性,这本来就应当能够明白。现在就“可以分判”这一点来辨析,既然有性,就有优劣;在尚未分判的时候,又从哪里谈论优劣呢?说“实”,是显明淳一之义;说“分”,是说明本体具有流动变化。两种道理都周备圆满,还有什么可疑惑的呢?问:性有性无,在道理上可以理解。现在只就万物的差别来说,我还没有完全通达。形体虽然有大小,却各自都得到自己的道理;既然所得之理恒常相同,难道还会有贵贱吗?答:尊卑是依据性质而言的;从本体和总体来说,人与万物始终是平等一体的。所以《南华论》说:“从道的角度看,没有贵贱;从万物自身的角度看,各自以自己为贵,而互相视为卑贱。”又说:“天地与我同时生成,万物与我同为一体。” 问:说“实”,就是淳一之义完全具足;说“分”,就是本体具有优劣。说“无”,是根据尚未分判的时候;说“有”,是随着流动变化而言。如今说从总体上看人与万物始终是一体,那么人与万物同样都有差别,怎么能说这仍然等同于未变化时的淳一呢?答:对未变化的理性来说,可以说有差别;若就形质加以辨析,说“分”,则本体并没有差异;说“体”,则人与万物都没有变化。难道在人物之外,还另外存在一个不变的东西吗?即使就事物说它并不存在,这种“非有”也确实可以奉为宗本。问:从道的角度看,人与万物恒常一体;但就情识的隔别而言,万物又有贵贱。那么,在情识隔别之中,确实有贵贱吗?答:就这种隔别来辨析,确实有贵贱。问:既然从道的角度看没有贵贱,从万物的角度看却各自尊贵而互相轻贱,那么万物各自以自己为贵,人凭什么尊贵呢?答:所谓人尊贵,是经教宗旨所称说的,确实有其根据和实质。问:经和教由谁来宣说?答:宣说它们的是圣人。问:宣说经教的是圣人,却又以圣人自身为尊贵。圣人通达于自身的〔尊贵〕,究竟有什么不同呢?答:说自己尊贵而互相轻贱,是对同类而言的;虽然可以自尊,并不妨碍仰尊圣人。经文说:“居于上位而不伤害百姓,所以成为天下所尊贵的对象。” 问:万物的性质和道理各不相同,贵贱是可以知道的;但还不明白,凡人最为尊贵,究竟应从什么方面辨析?答:天下万物都由人来制御,因此可以由此推知人的尊贵。凭什么知道呢?因为人具有性灵,能够辨识善、知道恶。说没有贵贱,是圣人的说法;说人最为尊贵,是同样依据教法来辨析的。说万物各自尊贵,是为了使各自安于、守着自己的迷执。论说人的尊贵,是为了显明渐次修行的道理。教法明白地引导接引众生,没有什么不能采用的。既保存某种说法,又加以破除,是为了说明应随机顺愿而取舍,不可固执。问:众生若要受累,它因什么而生,又因什么而灭?答:因道而生,也还因道而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本体混融而摄取万物,生灭从不相离。现在指出具体事例来作比喻,所以可以理解。譬如洗涤由水而生,也还因水而灭。问:生起时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又会灭去?答:由幽暗转化而发生,称为“生”;从这种变化返回根本,称为“灭”。问:无缘无故地生起又灭去,有什么益处呢?答:不知道为什么会生,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灭,不能使它一直如此,所以说这是自然的生灭。
问曰:道化物之体,与自然因绿为一为二?答曰:造化者即是自然因绿,自然因绿即是不住为本,取其生物之功谓之造化。化不外造,日日自然。自化迩变,称日因绿。·差之则异,混之则同。何以言之?理不顿阶,事因假待,假待之主,以因绿为宗,绿行既备,归之自然,则心不取外,岂自取哉。外自取哉,外自兼忘,内融为一。问曰:所言体自者,为混外辩自,为混中辩自,为自辩自?答曰:皆得。若凡迷或观,遂使争秽两分,故寄自体於物外。若达观统取,则混物为体,欲去此两分,故称混中辩自。若本等一观,则混无所混,故自自辩自。问曰:既存自自,焉能去其混乎。若去混言自,即有自自。心存自自,与存混何异?答曰:以有问自,故答以自自。若不问自,亦无自可自。问曰:以有问自,答以自自,若不问自,亦无自可自者。若以亦可得道,以有问混,答之以混,若不问混,亦无混可混。得作如此答不?答曰:皆得。问曰:若然者,混自之与自自,竟有何异?乃言自自优於混兮。答曰:混者对差机以立称,达自者无差统,以彰自差统,不及无差故,故用自自为胜。问曰:混无所混者,为是达观,为非达观?答曰:是达观。问曰:混无所混,始称达观,即混为自,安得复称达观乎?答曰:相形而言,达观多种。即混而为达观者,彼对物外之厅而为达观。今言无混而为达观者,此穷宗之达观也。问曰:平等混无所混,始得称为达观,有混之未非为达观?答曰:亦是亦非。所言混者,望后情隔差分,得称达观,望前平等,非为达观。问曰:混观望於平等,复非达观,得是情隔不?答曰:若据平等一观,混者翻为情隔,就物差而辩,混者可为达观。问曰:若然者,情隔亦而二,达观亦何可辩之?答曰:情隔虽二累,有厅细之殊,达观二名,无妨混自之异。问曰:既言相形得为达观,平等达观因何而显?答曰:对混而显。问曰:对混相形,可名达观。未审平等达观,差混既忘,何有达观?答曰:二种达观,并以对厅显,故达观名生。今说混以除差,言平等以去混,差既遣,平等亦息,平等既息,亦无达观矣。问曰:差分混成,平等如此,三义为出自经文,为先生义辩?答曰:言不虚设,必体正典。差分者,经日万物云云是也。言混者,有物混成是〔也〕。言平等者,论云秋毫等於泰山,瓦砾同於金玉,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是也。问曰:如此三义,经论有明。未审混差既自平等亦无者,出自何经?答曰:经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无为无形者,是希夷之体。寂漠无状,无状之体,安可以平等而取乎?问曰:体备善恶不?答曰:体备善恶,而善恶非理。问曰:善恶等同体备,而善恶非理者,何故教中断恶而修善?答曰:善恶虽同体备,而〔恶〕非理,而能翳理,善能莹体。问曰:恶既是体中之恶,何故偏能翳理?答曰:如木有蜴,竭虽生於木而非木,得时雨。亦譬铁精之与垢腻,俱是镜外之物,而铁精答镜,垢腻损鉴。体总善恶,义极於此。且名义中之善恶相对,恶既翳理,则善恶自明。又一解辩体之义,极有二种。一者体善恶,而体非善恶。一者体即是善体,二非善恶,累因体兴,患生流末,今欲抑其末患,从其本真。体即善恶者,欲明善恶无穷,体之常尔。以道之自然通而言之,亦无善恶之体,亦无抑患从真。所谓忘息荃穷,融然一际。一者忘者不流,必因于体。体取而言,谓之情善恶。善恶恒忘,故真伪常分。一解云:经言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今之善恶,是非纷纭,动乱妄作,妄作之体,有即不有,不有即体,故云即是由。譬由翳妄在心,故目见毛轮之在空,若翳既息,心明见理,向者毛轮不待遣而自除,妄或既夷,累不须遣而体争。问曰:道以何为体?答曰:以非有非无、亦有亦无为体。问曰:请辩。答曰:非有非无,欲彰体绝。故论云:道不可有,又不可亦有亦无。形应日有,体寂为无。故经曰:无名万物始,有名万物母。问曰:为非有非无,为亦有亦无?为亦有为亦无,自在彼。於为非有非无,自在此。答曰:即非有无,为亦有亦无,即亦有亦无,是非有非无。问曰:请辩。答曰:体不二,故仍二。故亦有亦无,二不二。就名义以明宗,宗明显体,体圆义极,故谓之为体。问曰:虚室之无,质碍之有,为是道体,为非道体?答曰:是体非体。据论而论,有无不异体。据差亦说理事怛分,虚实质碍,是事非理,故日非体。豁然之无,山岳之有,不离道体,仍非道体。道体有无,非有而非非有,非无而非非无。山谷有无,是生分所、或游处之城,常有无。或问曰:章云大象无体,无於自体,以万物为体。若然者,得言大象是假万物为实不?答曰:此假实别有探义,不同相待假实。
译问:道化育万物的本体,与自然和因缘究竟是一还是二?答:造化就是自然的因缘,自然的因缘就是以不住为根本;取其生育万物的功用,称为造化。变化不在造化之外,日日都是自然。自身的变化逐渐发生,称为因缘。把它分开看就是不同,混融起来看就是相同。为什么这样说呢?理不是一下子就能达到的,事情要凭借因缘和条件;以因缘为根本,因缘运行完备之后归于自然,那么心就不取法于外,难道还会从自身取法吗?外在与自身都一并忘却,内在融通而成为一体。问:所谓“体自”,是对混融之外辨说“自”,还是在混融之中辨说“自”,或者是以“自”来辨说“自”?答:都可以。如果凡夫迷惑而有所观见,就会使争执和秽浊分成两边,所以把“自体”寄托在万物之外。若以通达的观法总摄一切,就把万物混融为本体;为了去除这两种分别,所以称为在混融之中辨说“自”。若从本来平等一体的观法来看,混融也就无所谓所混融的对象,因此称为以“自”辨说“自”。问:既然保存“自自”,怎么能够去除混融呢?如果去掉混融而说“自”,就有一个“自自”。心中存有“自自”,与存有混融有什么不同?答:因为你以“自”来发问,所以回答你“自自”;如果不问“自”,也就没有什么“自”可以称为“自”。问:既然因为以“自”来发问,便回答以“自自”;如果不问“自”,也就没有什么“自”可以称为“自”。那么同样也可以这样得到道:既然以“混”来发问,就回答以“混”;如果不问“混”,也就没有什么“混”可以称为“混”。这样回答可以吗?答:都可以。问:既然如此,混融之“自”和“自自”究竟有什么不同?为什么还说“自自”优于混融呢?答:混融是针对差别的机宜而立名;通达“自”的境界则统摄一切而无差别。因为显明自性的差别统摄还比不上无差别,所以用“自自”作为胜义。问:所谓“混无所混”,是通达的观法,还是不是通达的观法?答:是通达的观法。问:混融无所混融,才称为通达的观法;既然混融本身就是“自”,怎么还能再称为通达的观法呢?答:从相对比较来说,通达的观法有多种。把混融说成通达的观法,是相对于万物之外的某种说法而言的;现在说没有混融而称为通达的观法,则是穷究根本宗旨的通达观法。问:平等而混融无所混融,才可以称为通达的观法;那么有混融的状态,难道就不是通达的观法吗?答:既是又不是。所谓混融,着眼于后面的情识隔别和差分,可以称为通达的观法;着眼于前面的平等,则不能称为通达的观法。问:混融之观若着眼于平等,又不能称为通达的观法,这岂不就成了情识隔别吗?答:如果依据平等一体的观法,混融反而成为情识隔别;若就万物的差别来辨析,混融又可以称为通达的观法。问:既然如此,情识隔别也有两种,通达的观法又怎么能够辨别呢?答:情识隔别虽然都是烦累,却有粗细的不同;通达的观法虽有两个名称,也不妨碍混融之“自”彼此不同。问:既然说通过相对比较可以称为通达的观法,那么平等的通达观法因何而显现?答:相对于混融而显现。问:相对于混融而加以比较,可以称为通达的观法;但不知道平等的通达观法在差别和混融都已经忘却之后,还有什么可以称为通达的观法呢?答:两种通达的观法,都要通过相对比较来显现,所以“通达观法”这个名称才产生。现在说混融是为了除去差别,说平等是为了去掉混融;差别既然遣除,平等也就止息;平等既然止息,也就没有所谓通达的观法了。问:差分、混融、平等这三种义理,是出自经文,还是先生自己辨析出来的?答:这些话不是虚构的,必定有正典作为依据。所谓差分,就是经文所说的“万物”之类;所谓混融,就是“有物混成”之类;所谓平等,就是论中所说“秋毫与泰山相等,瓦砾与金玉相同”,“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这些话。问:既然这三种义理在经论中都有明确说明,那么还不知道“混融、差别既已消除,连平等也不存在”这一说法出自哪部经?答:经文说:“看它看不见,听它听不到;无为而无形。”这就是希夷之体。它寂静空漠而没有形状,既然是无状之体,又怎么能用“平等”来把握呢?问:本体是否具备善恶?答:本体具备善恶,但善恶并不是理本身。问:善恶同样具备于本体之中,而善恶又不是理本身,那么为什么教法中要断恶修善呢?答:善恶虽然同样具备于本体之中,但恶并不是理,而且能够遮蔽理;善则能够使本体明净。问:恶既然是本体之中的恶,为什么偏偏能够遮蔽理呢?答:譬如木中有〔原文疑有讹误〕,它虽然生于木,却不是木;得到时雨〔原文疑有脱讹〕。又譬如铁精与垢腻,二者都是镜子以外的东西,但铁精能够映照镜子,垢腻却会损害镜子的照鉴功能。本体总摄善恶,道理的极致就在这里。并且,从名义上说,善恶是相对的;恶既然遮蔽理,善恶自然就清楚了。还有一种解释来辨析本体的意义,其中最根本的有两种:一是本体具备善恶,但本体本身不是善恶;二是本体就是善体,善恶二者都不是本体。烦累因本体而兴起,祸患在流变的末端产生;现在要压制末端的祸患,就应当顺从根本真实。本体就是善恶,是为了说明善恶没有穷尽,本体本来就是如此。若从道的自然通达处来说,既没有善恶之体,也没有压制祸患、归从真实的分别。这就是所谓忘却止息、穷尽一切而融然为一。所谓“忘”,就是不再流转;但它必定依托于本体。就本体摄取而言,称为情识中的善恶;善恶恒常被忘却,所以真伪总是分明。另一种解释说:经文讲“知道常道就是明,不知道常道而妄作就是凶”。如今善恶、是非纷纭,都是动乱妄作;妄作的本体,是有即非有,非有即本体,所以说它就是由〔原文疑有讹误〕。譬如因为眼中有翳妄,所以看见空中有毛轮;眼翳一旦止息,心地明净而见到道理,先前所见的毛轮不必刻意遣除便自然消失;妄作既已平息,烦累也不必遣除,本体便自然显现。问:道以什么为本体?答:以非有非无、也是有也是无为本体。问:请加以辨析。答:说非有非无,是为了显明本体超绝于一切分别。所以论中说:“道不可以说是有,也不可以说是亦有亦无。”形迹和应化显现为有,本体寂静而说为无。所以经文说:“无名,是万物的开始;有名,是万物的母体。” 问:是非有非无,还是亦有亦无?是亦有亦无,而“自在彼”;还是非有非无,而“自在此”?答:即是非有非无,也就是亦有亦无;即是亦有亦无,也就是非有非无。问:请加以辨析。答:本体不二,所以仍然可以说有二。所谓亦有亦无,就是二而不二。就名称和义理来显明宗旨,宗旨显明本体;本体圆满,义理达到极致,所以称为本体。问:空室之无和有质碍之有,是道体,还是不是道体?答:既是本体,又不是本体。依据论典来说,有和无与本体没有差异;依据差别来说,道理与事相终究有分别,虚空、实物和质碍都属于事相而不是道理,所以说不是本体。豁然之无、山岳之有,都不离道体,但仍不是道体。道体之有无,是非有而又不是非有,是非无而又不是非无。山谷之有无,是生分所在、或游处之境,恒常表现为有无。有人问:篇章说“大象无体”,即没有自己的固定本体,而以万物为本体。既然如此,可以说大象把万物作为假,而把自己作为实吗?答:这里所说的假实另有深意,不同于相互对待而建立的假实。
问曰:若非相待假,安得别有假实也?答曰:此之假实就解,或名为万物之体本是混成,即混之中封别成异,故况混本实以取假物,物假封除,还体混实。一解言亦得混,假物定明,况本无实不实,但群情封理,故假混名以化之。故经云假言而借名,无以释其所宗,亦得言混,假物本妄,假自封为实,故言实。道体论竟
译问:如果不是相互对待而建立的假,又怎么会有另外一种假实呢?答:这里所说的假实,是就理解而言的。有人说,万物的本体本来是混成的;就在混成之中封闭、分别而成为差异,所以姑且把混成本体说成实,把所取的万物说成假;万物之假的封闭分别被除去之后,又回归混成的实。有一种解释说,也可以说是混融:明确说万物为假,是因为本来没有所谓实与不实,只是众生群情封蔽了道理,所以暂且借“混”这个名称来教化它们。因此经文说,借用假言和名称,并不是要解释它所宗奉的根本。也可以说是混融:万物之假本来是虚妄的,只因“自”的封闭分别而被当作真实,所以称为“实”。《道体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