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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通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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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9 段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通义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通义》一卷,不着撰人名氏。考《宋史·艺文志》,蹇遵、品王、晢、家安国、邱葵皆有《春秋通义》,其书均佚不传。蹇氏、王氏书各十二卷,家氏书二十四卷,此本仅存一卷,凡四十八条。编端冠以小序,称孔子之修《春秋》也,因其旧文,乘以新义,正例笔之常事,削之其有缪戾乖刺,然后从而正之,别彚之曰「特笔」,而小序之后,亦以「特笔」二字为标题。盖此卷为《通义》中之一种,但不知四家中为谁氏之书耳。然如「星陨如雨」一条,公羊引「不修春秋曰: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陨如雨」,此特润色旧文,非闗褒贬,以为特笔,于义不伦。至「华督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故先书殇公后书孔父」,传有明文,真特笔也,而反不及之,亦属挂漏。至于谓《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而终之以获麟,明乱极必治,而王者之迹卒不熄,则其説髙于诸家多矣。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臣】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义

春秋者,鲁史之所志也。时,不一世;史,不一官。内事外事,载诸方策而已,非所谓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能寓褒贬乎其中,如圣人之防者也。逮孔子之修春秋也,因其旧文,乘以新义,正例笔之常事,削之其有缪戾乖刺,然后从而正之。于是乎王道明于上,人纪振于下,劝善惩恶,一归于正。顾鲁史不可得见,而孔子所修之春秋,仅采诸三传,是孔子之春秋卒复不知为何等也。然其防辞正义,非圣人蔑能书之者,固可即今文而得之不疑也。别彚之曰特笔。

隠公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杀之乎?当曰:郑伯杀其弟段,奔乎?当曰:郑公子段自鄢出奔共。此书郑伯,书克,不书弟段之恶,着郑伯之恶,着。

五年秋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舞,夏,天子用八,诸公六,诸侯四。鲁诸侯也,宜用四,而旧僣用八。此始厉,乐用六。所谓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故曰:“初献六羽。”是故过斥其细,使可受也;恶讳其隠,使可盖也。

桓公元年春,三月,郑伯以璧假许田。

易,其可不易,其不可可也。知其不可而犹欲易之,故曰假。假之云者,饰辞焉尔。实其饰辞以着其实,失实得实也。

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

曰:取,取非其道也。曰:纳,纳非其礼也。取污厥徳,纳蔑其祖。污徳蔑祖,而犹且为之者,将以昭稷之功也。昭稷之功者,乃所以葢其罪也。昭稷之功,乃所以葢其罪者,何也?以为宋之弑殇公为直,已宋直,则已直。已书取,书纳,推见至隠者也。

  六年秋九月丁夘子同生

文姜四年,至自齐。六年,子同生。十有八年,而后如齐,与齐襄会。是同为桓公之子,审矣。葢世子之生,鲁史例书,仲尼削其余,则子同生,是严笔也,微辞也。与《诗》之「展我甥兮」,意正同也。《公羊》谓「喜有正,以病桓」,非也。《谷梁》曰:「同乎人疑,故志之。」深得之也。

  庄公元年春三月夫人孙于齐

文姜罪人也,不宜称夫人而称夫人,罪庄公之鸟兽性也,知母而不知有父也。宜曰姜氏,而不称姜氏,罪齐襄之禽兽行也,同产而至是也。然桓公以前年四月薨于齐,及练而后文姜孙于齐,何也?意者帷簿事宻鲁人觉后觉而后奔,及此时也。左氏谓文姜出,故庄不称即位;谷梁谓练时始録母之变;公羊谓念母以首事,并以为桓公弑而文姜固在齐,是经外意也。孙书复不书何也?母复可言也,罪人复不忍言也,故削之也。何休曰:庄公陈祭念母而迎之,当书迎而反书孙,以明不宜,是又深求于外者也。

七年夏四月辛夘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公羊传》曰: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陨如雨”。是《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通义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通义》一卷,未署撰者姓名。查考《宋史·艺文志》,蹇遵、王晢、家安国、邱葵都有《春秋通义》,他们的书都已散佚失传。蹇氏、王氏的书各十二卷,家氏的书二十四卷,这个版本仅存一卷,共四十八条。篇首冠以小序,称孔子修《春秋》时,依据原有的文字,赋予新的义理,用正常的笔法记录常事,删削那些谬误乖戾之处,然后加以纠正,另外汇编称为“特笔”,小序之后,也以“特笔”二字作为标题。大概这一卷是《通义》中的一种,但不知是这四家中谁的书。然而像“星陨如雨”这一条,公羊传引用“未修订的《春秋》说:陨星离地一尺又返回,君子修订后说:星星像雨一样落下”,这不过是润色旧文,不涉及褒贬,将其视为特笔,在义理上是不恰当的。至于“华督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所以先写殇公后写孔父”,传中有明文记载,这才是真正的特笔,反而没有提及,也属于遗漏。至于说《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以获麟结束,阐明乱世极点后必然治理,而王者的踪迹终究没有断绝,那么这种说法比诸家高明多了。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义

《春秋》,是鲁国史官所记载的。时代,不止一个世代;史官,不止一个官员。国内国外的事,记录在简策上罢了,并不是所谓含蓄而显扬,记载而隐晦,委婉而成章,详尽而不污浊,能够在其中寄托褒贬,像圣人那样精微的。等到孔子修订《春秋》时,依据原有的文字,赋予新的义理,用正常的笔法记录常事,删削那些谬误乖戾之处,然后加以纠正。于是王道在上明达,人伦在下振兴,劝善惩恶,一切都归于正道。然而鲁国史书已不可见,而孔子所修订的《春秋》,仅从三传中采录,因此孔子的《春秋》最终不知是什么样的。但其精微的言辞和正义,不是圣人不能写下的,本来就可以从今文推知而无疑。另外汇编称为特笔。

隐公元年夏五月,郑伯在鄢地打败共叔段。

杀了他吗?应当说:郑伯杀了他的弟弟段;逃跑了呢?应当说:郑公子段从鄢地出奔到共国。这里写郑伯,写克,不写弟弟段的恶,彰显郑伯的恶,彰显。

五年秋九月,考仲子之宫。初次献舞,用六羽。

舞,夏,天子用八,诸公六,诸侯四。鲁是诸侯,应当用四,而以前僭越用八。这次开始严厉,乐舞用六。所谓僭越,僭越诸公还可以说,僭越天子不可以说。所以说:“初次献六羽。”因此,过错斥责其细微,使其可以接受;罪恶忌讳其隐晦,使其可以掩盖。

桓公元年春,三月,郑伯用璧玉交换许田。

交换,其可交换,其不可交换也可以。知道不可交换却还想交换,所以说假。假的意思,是修饰的言辞罢了。实际上是用修饰的言辞来彰显其实质,失去真实得到真实。

二年夏四月,从宋国取得郜大鼎。戊申,把它纳进太庙。

说:取,取不是正道。说:纳,纳不符合礼仪。取污损其德行,纳蔑视其祖先。污损德行蔑视祖先,却还要这样做,是为了彰显稷的功劳。彰显稷的功劳,正是用来掩盖其罪过。彰显稷的功劳,正是用来掩盖其罪过,为什么呢?认为宋国弑杀殇公是正直的,自己宋国正直,那么自己也正直。已写取,写纳,推究见到极隐微之处。

六年秋九月丁夘,子同出生

文姜四年,从齐国回来。六年,子同出生。十八年,然后去齐国,与齐襄公会盟。这是桓公的儿子,确凿无疑。大概世子出生,鲁史惯例记载,仲尼删削其余,那么子同出生,是严正的笔法,精微的言辞。与《诗经》中“展我甥兮”,意思正相同。《公羊》说“喜有正,以病桓”,不对。《谷梁》说:“同乎人疑,故志之。”深得其中奥妙。

庄公元年春三月,夫人孙于齐

文姜是罪人,不应当称夫人却称夫人,是罪责庄公的鸟兽本性,知道母亲而不知道有父亲。应当说姜氏,却不称姜氏,是罪责齐襄的禽兽行为,同父同母竟然到了这地步。然而桓公以前年四月死在齐国,等到练祭之后文姜孙于齐,为什么呢?大概帷簿之事隐秘,鲁国人察觉后察觉然后逃跑,等到这个时候。左氏认为文姜出奔,所以庄公不称即位;谷梁认为练祭时开始记录母亲的变故;公羊认为念母以首事,都认为桓公被弑而文姜固在齐国,这是经文之外的意思。孙字后面不写什么,为什么呢?母亲复归可以说,罪人复归不忍心说,所以删削了。何休说:庄公陈设祭品念母而迎接她,应当写迎却反而写孙,以明不宜,这是又在外面深求了。

七年夏四月辛夘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公羊传》说:未修订的《春秋》说“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订后说“星陨如雨”。这是

公羊》之时,犹及见鲁史也。如旧文,则“星陨如雨”者,葢星之流迸如雨下陨,故《公羊》曰“如雨者非雨也”。《谷梁》曰:“星陨如雨,其陨也如雨。”唯左氏曰:“如雨与雨偕也。”雨及星乃为二事矣。《汉五行志》:“孝成帝元延元年四月丁酉日餔时,流星长十余丈,东南去四面,或大如盂,或如鸡子,燿燿如雨下,至昏乃止。”是所谓“星陨如雨”者也。

译《公羊传》的时代,还来得及见到鲁国的史书。如果按照旧有的文字,那么“星陨如雨”这句话,大概是说流星像雨一样落下陨落,所以《公羊传》说“像雨并不是真的下雨”。《谷梁传》说:“星星陨落像雨一样,它陨落的样子像雨。”只有《左传》说:“像雨和雨同时发生。”这样雨和星星就成了两件事了。《汉书·五行志》记载:“汉成帝元延元年四月丁酉日傍晚时分,流星长达十余丈,向东南方向飞去,四周都有,有的大如盆盂,有的像鸡蛋,光芒闪烁如雨落下,直到天黑才停止。”这就是所谓的“星陨如雨”了。

二十有九年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

  三十年秋八月癸亥葬纪叔姬

纪灭而酅故在也。书叔姬卒及葬,恤纪,所以罪齐也。圣人之深也。

三十有二年冬十月己未,子般卒。公子庆父如齐。闵公元年秋八月,季子来归。

谷梁传》曰:「庆父如齐,奔也。其曰如者,讳莫如深。深则隠,茍有所见,莫如深也。是也。然而不可通之于闵公也。闵公之弑也,书夫人姜氏孙于邾,公子庆父出奔莒。子般何所异,而讳庆父之奔也?既奔矣,复不书,何也?二▯谓齐仲孙来,为庆父之复不可也。鲁公子而系之齐,无是书法也。然则其如齐也,非奔也,实如齐也。盖既弑子般,内主姜氏,外将援齐以为身谋,而国人不顺,复立闵公,故蕰毒而归,再为逆主,惧丽大讨,然后奔莒也。季友来归,书其出奔,不书,何也?曰:辟嫌也。子般卒而季友出奔,嫌故由季友也。是故书庆父如齐,其复固不书也。书季子来归,其出奔固自见也。《春秋》义见于有,义见于无,是圣人之深也。」

闵公二年冬,十有二月,郑弃其师。

二传以为,恶髙克,恶髙克,举其师而逐之,宜书曰“郑髙克以其师出奔陈”,不得曰“郑弃其师”也。左氏以为,师溃而归,髙克奔陈,宜书曰“郑髙克出奔陈”,不得曰“郑弃其师”也。夫师挫于外,谓之败;乱于内,谓之溃。此久而不召,自我尸之,恣其飏去,故曰“郑弃其师”。

僖公二年夏五月,虞师、晋师灭下阳。

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防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

葵丘之盟,有间事故,重序诸侯。此无间事,而重序诸侯,明王世子之不盟也。霸者修霸,圣人尊王,固同揆也。

  冬晋人执虞公

灭邑不书,书者系二国也。虞无师而先虞虞志也。假兵贼人,还以自贼者,虞之谓也。虞公例书名不名而爵之,何也?犹曰非晋灭虞也,虞公自就执于人也。虽然,诸侯专执,罪也。人,晋人。圣人之严笔也。

  十有九年冬梁亡

宜书曰:「秦灭梁。秦灭梁,则嫌归恶灭者,而梁之自亡不着。故书曰『梁亡』,是圣人之严笔也。」《谷梁传》曰:「梁亡,郑弃其师。我无加损焉,正名而已矣。」正谓仲尼得正名之实,非鲁史所能书也。

  二十有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

悼敬之难也,书王猛居于皇天,王居于狄泉,不书出者,天王无出,且未入也。襄王倍亲即狄,家人内携,自絶天位,用出成周,故曰天王出居于郑,王自出也。又不与子带以出王也。

  二十有八年冬天王狩于河阳

践土之防也,公朝于王所,明天王与会也,而不书狩。温之会,视践土而书狩。鲁子曰:「温近而践土逺,非也。舜以歳时巡四岳,禹合诸侯于涂山。践土,郑地,何逺也?葢践土之会,天王自劳晋师,未行狩礼,故不书狩。温之会,晋虽召王,而实行狩礼,故书狩也。然而召君匪训,与全天王之行,不与晋致天子义,备乎其中矣。」

二十有九年夏六月,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襄王之世,王子虎合七国大夫盟于翟泉。周命犹行于天下也。书曰:「盟于翟泉。」盟以信也。盟以信者,正天下。贬而人之者,王人下盟列国之大夫。礼有僣也。礼有僣者,诬神听。

三十有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以诸侯而郊,僣天子也。前之乎?书烝,书尝矣。书郊,则自僖公始。僖公始郊也。僖公不郊于初,而郊于终,何也?曰:有所始之年也。不于所始之年书始郊,而此焉以▯违,书何也?曰:始郊僣也,▯违变也。变可言也,僣不可言也。若因变以非礼讥,而其义自见也。故曰:过摘其细,使可受也;恶讳其隠,使可葢也。圣人之微笔也。

文公二年春二月丁丑,作僖公主。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

礼,虞祭作主,特用防。礼,别祀于寝。三年终防,乃得吉禘。公二月作僖公主,后乎葬缓。八月跻僖公于庙,防未终渇渇缓。失

译鲁僖公二十九年冬天,十二月,纪叔姬去世。

鲁僖公三十年秋天,八月癸亥日,安葬纪叔姬。

纪国虽然灭亡,但酅地依然存在。《春秋》记载叔姬去世以及安葬,是出于对纪国的怜悯,以此来谴责齐国的罪行。这是圣人笔法的高深之处。

鲁僖公三十二年冬天,十月己未日,子般去世。公子庆父前往齐国。鲁闵公元年秋天,八月,季子回国。

《谷梁传》说:“庆父前往齐国,实际上是逃亡。之所以用‘如’字,是因为忌讳莫深。忌讳越深就越隐蔽,如果有什么隐情,没有比这更深的了。这是对的。然而不能将这种忌讳通用于闵公身上。闵公被弑杀时,《春秋》记载夫人姜氏逃到邾国,公子庆父出奔莒国。子般与闵公有什么不同,却要忌讳庆父的逃亡呢?既然已经逃亡,又不记载,为什么呢?有人认为齐仲孙来鲁国,是为了庆父返回,这说不通。鲁国的公子却依附于齐国,没有这样的书写体例。那么他前往齐国,就不是逃亡,而是真的出使齐国。大概是在弑杀子般之后,对内控制姜氏,对外打算借助齐国来为自己谋划,但国人不服从,又拥立了闵公,所以他怀着毒计回国,再次成为叛逆之主,害怕遭受重大的讨伐,然后才出奔莒国。季友回国,《春秋》记载他出奔,却不记载他出奔,为什么呢?回答说:是为了避开嫌疑。子般去世而季友出奔,容易让人怀疑祸患是由季友引起的。因此记载庆父前往齐国,他返回自然就不记载了。记载季子回国,他出奔自然也就显而易见了。《春秋》的义理体现在有的地方,也体现在没有的地方,这是圣人笔法的高深之处。”

鲁闵公二年冬天,十二月,郑国抛弃了他的军队。

《左传》和《公羊传》都认为,厌恶高克,厌恶高克,率领他的军队驱逐他,应该记载为“郑国高克率领他的军队出奔陈国”,不能记载为“郑国抛弃了他的军队”。《左传》认为,军队溃败而归,高克出奔陈国,应该记载为“郑国高克出奔陈国”,不能记载为“郑国抛弃了他的军队”。军队在外受挫,称为败;在内混乱,称为溃。这里长时间不召回,是自己造成的,任凭他们飞扬而去,所以记载为“郑国抛弃了他的军队”。

鲁僖公二年夏天,五月,虞国军队、晋国军队灭了下阳。

鲁僖公五年夏天,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首止为王世子设防。秋天,八月,诸侯在首止结盟。

葵丘之盟,因为有间隙事故,所以重复排列诸侯次序。这里没有间隙事故,却重复排列诸侯次序,是为了表明王世子没有参与结盟。霸主修明霸业,圣人尊崇王室,本来遵循的是同样的准则。

冬天,晋国人捉拿了虞公。

灭掉城邑不记载,记载是因为关联了两个国家。虞国没有军队却排在前面,是顺应虞国的意愿。借兵贼害别人,反过来却用来贼害自己,说的就是虞国。虞公按照体例应该称名而不称爵,为什么称爵呢?还是说不是晋国灭了虞国,而是虞公自己前往被人捉拿。虽然如此,诸侯擅自捉拿别人,是罪行。人,指的是晋国人。这是圣人笔法的严厉之处。

鲁僖公十九年冬天,梁国灭亡。

应该记载为:“秦国灭了梁国。秦国灭了梁国,那么嫌疑归咎于灭国者,而梁国自己灭亡的情况就不明显了。所以记载为‘梁国灭亡’,这是圣人笔法的严厉之处。”《谷梁传》说:“梁国灭亡,郑国抛弃了他的军队。我没有增加或减少什么,只是正名罢了。”正名,是说孔子得到了正名的实质,这不是鲁国史官所能记载的。

鲁僖公二十四年冬天,周天子出居在郑地。

周悼王、周敬王时的危难,记载天王居住在皇天,居住在狄泉,不记载“出”,是因为天王没有“出”这一说,而且还没有进入。周襄王背离亲人投靠狄人,家人内部离间,自己断绝了天子的地位,因此离开成周,所以记载为“天王出居在郑”,是天王自己出去的。又不让子带参与天王出居的事。

鲁僖公二十八年冬天,周天子在河阳狩猎。

践土之盟时,鲁公朝见天王所在之处,表明天王与会,却不记载狩猎。温地的会盟,与践土相比却记载了狩猎。鲁子说:“温地近而践土远,这不是原因。舜按时节巡视四岳,禹在涂山会合诸侯。践土是郑地,哪里远呢?大概践土之会,天王亲自慰劳晋军,没有举行狩猎礼仪,所以不记载狩猎。温地的会盟,晋国虽然召见天王,但实际举行了狩猎礼仪,所以记载狩猎。然而召见君主不合训导,与保全天王出行的行为,不与晋国致送天子的义理,都完备地蕴含在其中了。”

鲁僖公二十九年夏天,六月,与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在翟泉结盟。

周襄王时期,王子虎联合七国大夫在翟泉结盟。周王的命令还在天下施行。记载说:“在翟泉结盟。”结盟是为了取信。以信结盟,是为了匡正天下。贬低他们称为“人”,是因为王人在结盟时排在列国大夫之下。礼仪有僭越。礼仪有僭越,就是欺骗神灵听命。

鲁僖公三十一年夏天,四月,四次占卜郊祭,不吉利,于是免除牺牲,仍然进行了三望之祭。以诸侯身份进行郊祭,是僭越天子。以前呢?记载了烝祭,记载了尝祭。记载郊祭,是从僖公开始的。僖公开始郊祭。僖公起初不郊祭,而在终了时郊祭,为什么呢?回答说:有所开始的年份。不在开始的年份记载开始郊祭,而在这里因为〇违,记载为什么呢?回答说:开始郊祭是僭越,〇违是变故。变故可以言说,僭越不可言说。如果因为变故来讥讽非礼,那么其义理自然显现。所以说:过错摘取细微之处,使其可以接受;罪恶忌讳隐藏之处,使其可以掩盖。这是圣人笔法的微妙之处。

鲁文公二年春天,二月丁丑日,制作僖公的神主。秋天,八月丁卯日,在大庙举行大祭,提升僖公。

按照礼制,虞祭制作神主,单独使用棺木。按照礼制,在寝宫分别祭祀。三年丧期结束,才能举行吉禘。文公二月制作僖公神主,晚于安葬,迟缓了。八月将僖公提升入庙,丧期未结束,迟缓了。失

礼,失礼无亲之著者也。至若诸侯不以属通弟,固可以先兄也。彛伦有序,臣不可以先君也。跻僖公而上闵公,是谓逆礼。逆礼无天之大者也。

译礼,是彰显无亲之道的准则。至于诸侯不通过宗族关系来推举弟弟,本来可以先立兄长。伦理秩序井然,臣子不可以排在君主之前。将僖公升位而置于闵公之上,这叫做违背礼制。违背礼制是违背天理的大罪。

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

外大夫不卒,卒王子虎者,当防而陨。为周恤也。为周恤者,为天下。

  四年夏逆妇姜于齐

出姜未庙见而成礼,故不曰夫人。直笔也,逆者,公逆也。不书公,曲笔也。

  十有七年夏六月诸侯会于扈

其曰:“诸侯会于扈。诸侯为谁?何不可知也。前年冬,宋弑昭公。今年春,晋、卫、陈、郑会伐宋。知会于扈为宋讨也。讨宋而不列序诸侯,何也?失讨弑君之罪,犹且立之,罪在诸侯也。夫会必以赴,赴必有主名。削而不序,而曰‘诸侯会于扈’,以为国无其人,人无其事,会焉而已。”

十有八年冬十月子卒,夫人姜氏归于齐。

文公既葬,书“子”从未成君之称,讳其弑也。然子卒不日,夫人姜氏归于齐,其弑昭然着矣。先是而公子遂如齐,后是而公子遂如齐逆女,知贼为遂,而齐亦与闻乎其故也。宣公继故,书即位,知宣公亦与闻乎其故也。此旧文也,即旧文以起新义,期于不失其实,而弑君之贼无所逃其罪而已矣。

宣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妇者,有姑之辞,方是时也,出姜既归,敬嬴在国,出姜既归,有姑而无姑矣,敬嬴在国,无姑而有姑矣,而妇之云者,前以伸出姜,后以诎敬嬴,示子不得出母,妾不得擅尊,圣人之严也。

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遂出使,未致命而复,臣之专也。大夫卒而犹绎,君之失也。并以非礼书也。而有进乎此者,遂弑君之贼,疏之而不卒之者也。不疏而卒之,恶宣公也。宣同恶,唯宣而后卒遂也。翚于隐去族,于桓不去族,义正同也。然则其不卒翚何也?曰:去族以絶其亲,不卒以重其诛,恶已着也。宣之与遂,则未有贬也。故即其非礼而书之,因其细以着其大,本诸显以钩其深,春秋之严也。

  十有五年秋初税亩

初之云者,周公旧章由此而废。废则不可复,复法政之大变也。上不恤下,浚以深求,国瘠可知已。民佚无教,不黾勉以奉上,民罢可知己。国瘠民罢,公私胥困,是谓无政。无政必失国,是故昭公寄舎,定哀尸位,宣之施也。

成公二年冬,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楚岸然长,诸侯主齐盟,天下南北判,春秋之大变也。蜀之盟,十国以大夫会,成公独以诸侯会,降尊敌下,为楚之细,鲁羞甚矣。至若婴齐敌君而无贬,大夫盟公而不讳者,大丑不饰,肤沈疾不问瘇。

十有五年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髙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防、邾人会吴于钟离。

会者,诸侯之事也。大夫会焉,上侵也。会者,中国之事也。蛮夷会焉,内蚀也。夷吴者,非夷其人也。黜其僣王而夷之也。一会而二失,春秋之再变也。会而又会,外吴也。外呉者,不使齐于中国也。黄池之会,且子吴焉。春秋之终也。

襄公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

作三军者,左氏以为三家分公室,公羊以为增司马为中卿,谷梁以为诸侯一军。作三军非正,诸説虽殊,要之三家为政也。三家为政,而旒缀襄公矣。逾王制,无王,分公室,陵上,毁旧章,不度,不书公罪三家也。

二十有七年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

晋失霸,霸在楚。然其势卒先中而后外也。逮宋之盟,而后南北势合,中外敌均,春秋之三变也。夫幽之盟,郑由是以树楚,争宋及楚平,宋由是以合楚,成是故中国振,争楚弱,合楚逮夫假吴以争楚,则中国安于不振而已矣。是仲尼之所深伤者也。

三十年夏五月,天王杀其弟佞夫。

民可杀也,虐在不教。兄弟天属,亲于民矣。教之育之,俾不丽于罚,孝之施也。若其有罪,议亲有典,忠之尽也。是故有罪而杀,上有

译鲁宣公三年夏季五月,周天子的大夫王子虎去世。

外国的大夫去世不记载卒日,记载王子虎的卒日,是因为他应当防备却失守而陨落。这是为周王室感到忧虑。为周王室忧虑,就是为天下忧虑。

鲁宣公四年夏季,从齐国迎娶妇姜。

出姜没有经过庙见之礼就完成婚礼,所以不称夫人。这是直笔。迎娶者,是鲁公亲自迎娶。不记载鲁公,是曲笔。

鲁宣公十七年夏季六月,诸侯在扈地会盟。

经文说:“诸侯在扈地会盟。”诸侯是谁?无法知道。前年冬天,宋国弑杀了宋昭公。今年春天,晋、卫、陈、郑会师讨伐宋国。知道在扈地会盟是为了讨伐宋国。讨伐宋国却不排列诸侯的次序,为什么呢?因为失去了讨伐弑君者的罪名,却还拥立他,罪责在于诸侯。会盟必定要报告,报告必定要有主事者的名字。削除名字而不排列次序,只说“诸侯在扈地会盟”,意思是国家没有那个人,那个人没有那件事,只是会盟罢了。

鲁宣公十八年冬季十月,太子去世,夫人姜氏回到齐国。

鲁文公下葬后,记载“子”,是沿用未正式即位君主的称呼,避讳他弑君的事。然而太子去世不记载日期,夫人姜氏回到齐国,弑君之事就明显昭著了。在此之前公子遂出使齐国,在此之后公子遂出使齐国迎娶女子,知道凶手是公子遂,而齐国也参与了其中的缘故。鲁宣公继位,记载即位,知道鲁宣公也参与了其中的缘故。这是旧有的文辞,依据旧文辞来阐发新的义理,期望不失去事实真相,而弑君的贼人无处逃避罪责罢了。

鲁宣公元年春季,周历正月,公子遂出使齐国迎娶女子。三月,公子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

“妇”这个称呼,是有婆婆的意思。当时,出姜已经回国,敬嬴在国内。出姜回国,有婆婆而没有婆婆了;敬嬴在国内,没有婆婆而有婆婆了。而称“妇”,前面是为了伸张出姜的地位,后面是为了贬抑敬嬴的地位,显示儿子不能废黜母亲,妾不能擅自尊贵,这是圣人的严正。

鲁宣公八年夏季六月,公子遂出使齐国,到了黄地就返回。辛巳日,在大庙举行祭祀。仲遂死在垂地。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舞队进入,去掉籥乐。

公子遂出使,没有传达使命就返回,这是臣下的专断。大夫去世却仍然举行绎祭,这是君主的过失。都因为不合礼制而记载。还有比这更进一步的,公子遂是弑君的贼人,疏远他而不记载卒日。如果不疏远而记载卒日,是厌恶鲁宣公。鲁宣公同恶,只有鲁宣公之后才记载公子遂的卒日。翚在鲁隐公时去掉族称,在鲁桓公时不去掉族称,义理是相同的。那么不记载翚的卒日为什么呢?回答说:去掉族称是为了断绝他的亲属关系,不记载卒日是为了加重对他的诛责,罪恶已经明显了。鲁宣公和公子遂,则没有贬斥。所以依据他们不合礼制而记载,通过细微之处来彰显重大过失,从显见的地方来钩深致远,这是《春秋》的严正。

鲁宣公十五年秋季,初次实行按亩征税。

“初”的意思是,周公的旧法度从此废除。废除就不能恢复,恢复法政是重大的变革。上面不体恤下面,加深剥削,国家贫弱可以知道了。百姓安逸没有教化,不勤勉地侍奉君主,百姓疲惫可以知道了。国家贫弱百姓疲惫,公私都困顿,这就叫做没有政治。没有政治必定失去国家,所以鲁昭公寄居在外,鲁定公、鲁哀公尸位素餐,这是鲁宣公造成的后果。

鲁成公二年冬季,十一月,鲁成公会见楚公子婴齐于蜀地。丙申日,鲁成公与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在蜀地结盟。

楚国傲慢自大,诸侯主持齐盟,天下南北分裂,这是《春秋》的重大变故。蜀地之盟,十个国家由大夫会盟,只有鲁成公以诸侯身份会盟,降低尊位与下等敌对,成为楚国的附庸,鲁国的耻辱极大了。至于婴齐与国君对等而没有贬斥,大夫与国君结盟而不避讳,是因为巨大的丑恶不掩饰,严重的疾病不问疮痍。

鲁成公十五年冬季,十一月,叔孙侨如会同晋国的士燮、齐国的高无咎、宋国的华元、卫国的孙林父、郑国的公子防、邾国人,在钟离会见吴国。

会盟,是诸侯的事。大夫参与会盟,是下级侵犯上级。会盟,是中原的事。蛮夷参与会盟,是内部侵蚀。把吴国视为夷狄,不是夷狄化其人。是贬斥其僭越称王而将其视为夷狄。一次会盟而有两次过失,这是《春秋》的第二次变故。会盟而又会盟,是排斥吴国。排斥吴国,是不让吴国参与中原事务。黄池之会,而且称吴为子。这是《春秋》的终结。

鲁襄公十一年,春季,周历正月,建立三军。

建立三军,左氏认为是三家瓜分公室,公羊认为是增加司马为中卿,谷梁认为是诸侯一军。建立三军不合正礼,各种说法虽然不同,总之是三家执政。三家执政,就牵制了鲁襄公。超越王制,无视周王,瓜分公室,欺凌上级,毁坏旧法度,不合法度,不记载鲁公的罪过而记载三家的罪过。

鲁襄公二十七年夏季,叔孙豹会同晋国的赵武、楚国的屈建、蔡国的公孙归生、卫国的石恶、陈国的孔奂、郑国的良霄、许国人、曹国人在宋国会盟。秋季七月辛巳日,叔孙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

晋国失去霸权,霸权在楚国。然而其势力终究是先中原而后外部。等到宋国之盟,南北势力合流,中外力量均衡,这是《春秋》的第三次变故。夫夷之盟,郑国因此依附楚国,争夺宋国并与楚国讲和,宋国因此联合楚国,成就因此中原振奋,争夺楚国削弱,联合楚国。等到借助吴国来争夺楚国,那么中原就安于不振罢了。这是孔子深深哀伤的事。

鲁襄公三十年夏季五月,周天子杀死了他的弟弟佞夫。

百姓可以杀,暴虐在于不教化。兄弟是天生的亲属,比百姓更亲近。教化他们养育他们,使他们不触犯刑罚,这是孝道的施行。如果他们有罪,议论亲属有常法,这是忠道的尽致。所以有罪而杀,上面有

惽焉;无罪而杀,进乎忍矣。《书》曰:“天王杀其弟佞夫。”弟之者,明天王之忍也,明侫夫之无罪也。王不去天义,不待夫去天也。

译昏乱啊;没有罪过却加以杀害,这就近乎残忍了。《尚书》说:“天王杀死了他的弟弟佞夫。”称佞夫为“弟”,是为了表明天王的残忍,表明佞夫是无罪的。天王背离了天道的义理,并不是等到佞夫背离了天道。

昭公五年春王正月舎中军

作三军,取徇乎三家也;舎中军,归重乎季氏也。作之舎之举,便乎三家也。《左传》谓卑公室,二▯谓复正迹,则复正也;事则卑公室也。是故作三军,则公无政矣;舎中军,则公无民矣。

  九年夏四月陈灾

楚已灭陈,降为楚县,而曰陈灾。若曰楚灭陈,而陈故存也。圣人之严笔也。

  二十有二年夏六月王室乱

惠王之立也,五大夫奉子頽以伐王,卫燕立子頽,王处于栎,三年而后郑虢纳王,杀子頽。襄王之立也,子带召戎伐京师,入王城。又十年,子带通狄,后狄卒奉之以攻王,王出居于郑,明年而后晋纳王,杀子带。王室亦可谓乱矣。子頽之乱也,不书;子带之乱也,书而不详。葢史阙也,阙周事焉尔。此书王室乱,则有所寄也。何也?惠襄之世,王室未烬,有郑虢之亲,齐晋之辅,虽乱而未底于乱也。悼敬之世,王仅守府,齐郑外携,鲁防晋替,内啄而外虹,其乱乃极于乱也。大痈溃腹,医主其治,世无其人,疥癣为病矣。书曰:「王室乱,伤周之不王也,伤天下之无王也。」

二十有三年秋七月,天王居于狄泉。尹氏立王子朝。书“天王居于狄泉”者,正尊位,黜簒逆,示天下以正也。且罪诸侯也。诸侯若无闻也,书“尹氏立王子朝”者,示非天下所立,非周所立,一人所立也。且罪尹氏也。为周世卿,不辅以正,纵庶夺嫡,逆奸天位,怙乱以终也。

二十有六年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

不书出,未入也;书入,始入也。示天位始定也。子朝独奔楚,楚匿藏也。楚敢纳之?隠若两王也。

  二十有九年冬十月郓溃

齐取郓,公尝居郓,是齐为公取也。是郓为公之寄国也。郓溃者,非郓叛公也。公虽不度,失国未必邑叛公,人叛公也。盖季氏畏公偪,离逷其内,而隂溃之也。由是而郓创于鲁,贰于齐,故十年而有围郓之师也。书曰“郓溃”,者罪三家也,圣人之曲笔也。

  三十有二年夏呉伐越

楚病中国,呉病楚,越病呉递自病也。呉越作,而春秋终矣。

定公四年春三月,公防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夏五月,公及诸侯盟于臯鼬。悼敬之世,天下无王矣,诸侯无霸矣。刘子合十八国之师于召陵以侵楚。周命再行于天下,视翟泉之盟为尤难也。然楚纳子朝,蹈掩贼之罪,不伐钟防以问之。书曰“侵楚”,葢以偏师行正而不大,君子惜之。臯鼬无贬辞者,刘子不盟诸侯,而王子虎下盟,大夫轻重差矣。

  秋七月刘卷卒葬刘文公

外大夫不卒于刘,卷卒之葬之者,当防而陨为周恤也。为周恤者,为天下。由是知尹氏之非周大夫也。必如二大夫,而后卒之也。

  八年冬从祀先公

从祀先公,复正也。其所以复正者,何也?家臣专也。家臣专,而从祀先公者,何也?柄臣专,国必先顺其不顺者,以顺人心,且以此卜也。从祀而顺焉,事无不可为也。

  盗窃寳玉大弓

器亡于今日,政亡于畴昔。器庸可亡也,政不可七也。阳虎窃政者也,盗之者君子。宁以器假人,不以名假人。

  九年夏四月得宝玉大弓

器可复也,政不可复也。君子葢深伤之也。

十有二年夏,叔孙州仇帅师堕郈。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冬,十有二月,公围成。公至自围成。

三家专鲁,陪臣专三家。三家惩于陪臣之强,故自堕其邑以弱之也。于成书「公」者,揭「公」以正三家,不使尸之于下也。未出国而书「至」者,告庙「饮至」,正师出之名也。此仲尼为政而有不顺焉,何也?司宼初政也。

  哀公十有二年春用田赋

郊,天子之事也。而鲁用之,罪僖公也。田赋,夏制也。而鲁用之,罪三家也。昭、定以降,数变旧章,非公也。是年冬螽,明年秋螽,冬再螽,应浚民深也。

  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

当周之敬王,鲁之哀公,而孔子生。孔子之

译昭公五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国裁撤中军。

设立三军,是顺从三家大夫的意愿;裁撤中军,是将兵权归还给季氏。设立与裁撤军队的举措,都便利了三家大夫。《左传》说这是贬低公室,而这里说这是恢复正道,那么这就是恢复正道;但实际行事上却是贬低公室。所以设立三军,国君就失去了政令;裁撤中军,国君就失去了民众。

昭公九年夏季四月,陈国发生火灾。

楚国已经灭亡了陈国,将其降为楚国的县,却记载为陈国火灾。这好像是说楚国虽然灭了陈国,但陈国依然存在。这是圣人严谨的笔法。

昭公二十二年夏季六月,周王室发生动乱。

周惠王即位时,五位大夫拥立子颓攻打周王,卫国和燕国拥立子颓,周王居住在栎邑,三年后郑国和虢国迎回周王,杀死了子颓。周襄王即位时,子带召引戎族攻打京师,攻入王城。又过了十年,子带勾结狄人,后来狄人最终拥立他攻打周王,周王出逃居住在郑国,次年晋国迎回周王,杀死了子带。周王室也可以说是动乱了。子颓的动乱,史书没有记载;子带的动乱,史书记载了但不详细。大概是史官有所缺漏,对周朝的事情有所遗漏罢了。这里记载“王室乱”,是有寄托的。为什么呢?惠王、襄王时代,周王室尚未衰败,有郑国、虢国的亲近,齐国、晋国的辅佐,虽然动乱但未达到极乱的地步。悼王、敬王时代,周王仅仅守卫府库,齐国、郑国外交疏远,鲁国防备晋国更替,内部啄食而外部虹吸,其动乱才达到了极乱的程度。巨大的毒疮溃烂在腹部,医生主持治疗,世间没有这样的人,小疥癣也成了重病。史书说:“王室乱,哀伤周朝不再像周朝,哀伤天下没有真正的王。”

昭公二十三年秋季七月,周天子居住在狄泉。尹氏拥立王子朝。记载“周天子居住在狄泉”,是为了端正尊位,废黜篡逆,向天下展示正道。并且是为了谴责诸侯。诸侯好像没有听到一样,记载“尹氏拥立王子朝”,是为了表明这不是天下所拥立的,不是周室所拥立的,只是一个人所拥立的。并且是为了谴责尹氏。作为周朝的世袭卿大夫,不辅佐以正道,纵容庶子夺取嫡子之位,违背常理篡夺天位,依仗动乱直到最后。

昭公二十六年冬季十月,周天子进入成周。尹氏、召伯、毛伯带着王子朝逃奔楚国。

不记载“出”,是因为之前没有记载“入”;记载“入”,是因为这是开始进入。显示天位开始安定。王子朝独自逃奔楚国,楚国隐藏收留了他。楚国敢接纳他吗?暗中好像有两个天子。

昭公二十九年冬季十月,郓城溃败。

齐国夺取郓城,鲁公曾经居住在郓城,这是齐国为鲁公夺取的。这是郓城作为鲁公的寄托之地。郓城溃败,不是郓城背叛鲁公。鲁公虽然不揣度形势,失去国家未必是城邑背叛鲁公,而是人背叛鲁公。大概是季氏害怕鲁公逼迫,疏远其内部,而暗中使其溃败。从此郓城在鲁国受创,对齐国怀有二心,所以十年后有了围攻郓城的军队。史书记载“郓城溃败”,是为了谴责三家大夫,这是圣人的曲笔。

昭公三十二年夏季,吴国攻打越国。

楚国困扰中原,吴国困扰楚国,越国困扰吴国,依次互相困扰。吴国和越国兴起,而《春秋》也就终结了。

定公四年春季三月,鲁公在召陵会见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邾伯、小邾子、齐国夏,入侵楚国。夏季五月,鲁公与诸侯在臯鼬结盟。悼王、敬王时代,天下没有王了,诸侯没有霸主了。刘子集结十八国的军队在召陵入侵楚国。周王的命令再次行于天下,比翟泉之盟更加艰难。然而楚国接纳王子朝,犯下掩盖贼人的罪过,不讨伐钟离来问责。史书记载“入侵楚国”,大概是用偏师执行正道但规模不大,君子为此惋惜。臯鼬之盟没有贬斥之辞,是因为刘子没有与诸侯结盟,而是王子虎下堂结盟,大夫之间的轻重差别罢了。

秋季七月,刘卷去世,安葬刘文公。

外国大夫不在刘地去世,刘卷去世并安葬,是因为在会盟时去世,为周朝忧虑。为周朝忧虑,就是为天下。由此可知尹氏不是周朝的大夫。必须像这两位大夫一样,才会记载去世。

定公八年冬季,跟随祭祀先公。

跟随祭祀先公,是恢复正道。之所以恢复正道,为什么呢?因为家臣专权。家臣专权,却跟随祭祀先公,为什么呢?权臣专权,国家必须先顺应那些不顺从的人,以顺应人心,并且以此占卜吉凶。跟随祭祀而顺从,事情就没有不可做的了。

盗窃宝玉和大弓。

器物在今天丢失,政令在过去就丢失了。器物可以丢失,政令不可以丢失。阳虎是窃取政令的人,盗窃器物的是君子。宁愿把器物借给人,也不把名分借给人。

定公九年夏季四月,得到宝玉和大弓。

器物可以找回,政令不可以找回。君子大概对此深感哀伤。

定公十二年夏季,叔孙州仇率领军队拆毁郈邑。季孙斯、仲孙何忌率领军队拆毁费邑。冬季,十二月,鲁公围攻成邑。鲁公从围攻成邑回来。

三家专权鲁国,陪臣专权三家。三家忌惮陪臣的强大,所以自行拆毁自己的城邑来削弱他们。在成邑记载“公”,是为了高举“公”的名号来纠正三家,不让下属占据这个名义。没有出国境而记载“至”,是为了告庙“饮至”,端正军队出师的名义。这是仲尼执政时却有顺从不了的地方,为什么呢?因为司寇刚开始执政。

哀公十二年春季,实行田赋。

郊祀,是天子的事情。而鲁国实行它,是罪在僖公。田赋,是夏代的制度。而鲁国实行它,是罪在三家。昭公、定公以后,多次改变旧章,不是国君的本意。这一年冬季发生蝗灾,次年秋季发生蝗灾,冬季再次发生蝗灾,对应着剥削百姓很深。

哀公十四年春季,在西郊狩猎捕获麒麟。

正当周敬王、鲁哀公的时候,孔子出生。孔子的

生,不时也。当周之敬王,鲁之哀公,而麟至。麟之至,不时也。然当周之敬王,鲁之哀公,而孔子不生,则人纪絶。人纪絶,则乾坤或防乎息矣。然则孔子之生,时也。麟之至,应孔子。麟之至,时也。《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而终之以获麟。明乱极必治,而王者之迹卒不熄也。

译孔子的出生,并非偶然。正当周敬王在位、鲁哀公执政之时,麒麟出现了。麒麟的出现,并非偶然。然而,如果在那时孔子没有出生,人伦纲常就会断绝。人伦纲常断绝,那么天地或许就会停止运行了。由此可见,孔子的出生,是顺应时势的。麒麟的出现,是为了呼应孔子。麒麟的出现,是顺应时势的。《春秋》记载了二百四十二年的历史,最终以捕获麒麟作为结束。这阐明了乱世达到极点必然走向治世,而王者的道统终究不会熄灭的道理。

春秋通义

译《春秋》贯通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