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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世宗实录选辑
●康熙六十一年(壬寅)冬十一月十三日(甲午),圣祖仁皇帝宾天。
二十日(辛丑),上即皇帝位。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
十二月初十日(辛酉),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李树德向蒙皇考简任山东巡抚,旋改福州将军,尚未赴任。今东省钱粮急宜清查,着宜兆熊前赴福州,署理将军事务;李树德代宜兆熊署理都统事务,清查伊任内钱粮』。
十七日(戊辰),工部议奏:『台湾各属军器损缺,应令赔补』。得旨:『去年贼犯朱一贵等作乱,官兵俱各效力;此项着落赔补军器之处,俱免其赔补』。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
●雍正元年(癸卯)春正月二十三日(癸卯),以右中允张廷璐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朱一凤为副考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
二月初三日(癸丑),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报:『台湾变乱,有南路下淡水及安平镇等处义民李直三等倡率乡勇,首先杀贼;仰恳皇恩,酌加议叙。其乡壮等量予奖赏』。得旨:『据奏台湾义民李直三等带领乡勇,协助官兵击败贼众,竭忠效命,殊为可嘉!着该部从优议叙』。
二十一日(辛未),实授宜兆熊为福建福州将军。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
三月十七日(丙申),刑部议奏:『台湾叛贼郑文远等家口,应分别定罪』。得旨:『凡谋反大逆以及谋叛重罪,均无可宥,按律凌迟处死。正犯之祖、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期亲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已未析居,另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但此案事起仓卒,远隔海洋;亲属人等,有身在台湾者,亦有身在内地者。若概从诛戮,情堪悯恻。除身在台湾者依律正法外,其内地者从宽免死解部,给与功臣之家为奴。该督、抚逐一详查,应行正法者正法、应行解部者解部』。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
秋七月初三日(庚辰),升福建彭湖副将聂国翰为福建金门总兵官。
初五日(壬午),兵部议覆:『浙江福建总督觉罗满保疏称:「台湾南路与中路适中扼要为岗山地方、北路与中路适中扼要为下加冬地方,应设兵弹压。今将镇标右营守备领把总一员、兵二百四十名驻扎岗山,镇标左营守备领兵一百五十名驻扎下加冬;再令台协水师中营千总一员领兵一百二十名驻扎盐水港,左营千总一员领兵一百五十名驻扎笨港。至安平镇城甚为扼要,应令水师副将领守备一员、兵五百名驻扎城内」。均应如所请』。从之。
十一日(戊子),谕兵部:『进藏及克复台湾有功人员,其现在者俱已邀恩议叙,惟有身故者未得议叙。同为国家立功之人,乃于身故之后不得均沾恩恤,朕心深为悯恻!尔部着即酌加议叙,定为成例,以副朕褒录有功之至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
八月初八日(乙卯),兵部议覆:『巡视台湾御史吴达礼奏言:「诸罗县北半线地方,民番杂处;请分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其淡水系海岸要口,形势辽阔;并增设捕盗同知一员」。均应如所请』。从之。寻定诸罗分设县曰彰化。
十九日(丙寅),兵部分别议叙福建官兵克复台湾功。得旨:『台湾地方,自古未属中国;皇考圣略神威,取入版图。逆贼朱一贵等倡乱,占据台地;皇考筹划周详,指授地方官员遣调官兵,七日之内剿除数万贼众,克复全台。皇考当春秋高迈,感扬海外,功德峻伟;官兵感戴皇考教养之恩,奋勇攻取,甚属可嘉!固不必援引前例,后亦不得为例;兹仰副皇考从优议叙之旷典,官员现行议叙功加外,着概行各加一等。总督满保虽有失陷地方之罪,但一闻事发,即亲往厦门,抚慰众心,遵依皇考指示,调遣官兵,七日之内克复台湾。满保着兼兵部尚书职衔。提督施世骠统领大兵径度海洋,鼓励将士屡经大战,击败贼众,七日之内克复台湾,厥功甚大。施世骠着给与世袭一等阿达哈哈番。总兵官蓝廷珍曾协助施世骠,着给与世袭三等阿达哈哈番。水师营副将许云失陷台湾,非关伊罪;奋勇前进,多杀贼众,身又阵亡。着给与世袭拜他喇布勒哈番。参将罗万仓、游声游崇功俱系阵亡,着给与世袭拖沙喇哈番。总兵官欧阳凯,着追赠太子少保。参将林亮,着给拜他喇布勒哈番。游声董芳、守备何勉,俱着给拖沙喇哈番」。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
九月十九日(乙未),升福建台湾总兵官蓝廷珍为福建水师提督。
二十日(丙申),升福建台湾水师副将朱文为福建海坛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一。
冬十月二十二日(戊辰),予故福建水师提督姚堂祭葬,赠署都督同知。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二。
译《清世宗实录》选辑 康熙六十一年(壬寅)冬十一月十三日(甲午),圣祖仁皇帝去世。二十日(辛丑),上即皇帝位。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十二月初十日(辛酉),谕告总理事务王大臣等:『李树德过去承蒙皇考简拔任命为山东巡抚,随后改任福州将军,尚未赴任。现在山东省的钱粮急需清查,着令宜兆熊前往福州,代理福州将军事务;李树德代替宜兆熊代理都统事务,清查他任内的钱粮。』 十七日(戊辰),工部议奏:『台湾各属的军器有损坏、缺失,应命令赔偿补足。』奉旨:『去年朱一贵等贼人作乱,官兵都各自出力;关于赔偿补足这批军器一事,全部免除赔补。』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雍正元年(癸卯)春正月二十三日(癸卯),任命右中允张廷璐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朱一凤为副考官。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二月初三日(癸丑),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上疏报告:『台湾发生变乱时,南路下淡水、安平镇等地的义民李直三等人率先组织乡勇,首先杀敌;恳请皇上施恩,酌情加以议叙,并酌量奖赏乡勇等人。』奉旨:『据奏,台湾义民李直三等带领乡勇,协助官兵击败贼众,竭尽忠诚效命,十分值得嘉奖!着令有关部门从优议叙。』 二十一日(辛未),正式授予宜兆熊福建福州将军一职。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三月十七日(丙申),刑部议奏:『台湾叛贼郑文远等人的家属,应分别定罪。』奉旨:『凡是谋反、大逆以及谋叛等重罪,都没有可以宽恕的,依律处以凌迟死刑。罪犯的祖父、父亲、儿子、孙子、兄长、弟弟以及同居之人、期亲和伯叔父、兄弟的儿子,不论已经分居还是尚未分居,另加十六岁以上者,不论患笃疾、废疾,都斩首。但此案发生仓促,又相隔海洋;亲属中有身在台湾的,也有身在内地的。如果一概杀戮,实在令人怜悯。除身在台湾者依律正法外,身在内地者从宽免死,解送刑部,赐给功臣之家为奴。着令总督、巡抚逐一详细查明,应当正法的正法,应当解送刑部的解送刑部。』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秋七月初三日(庚辰),升任福建澎湖副将聂国翰为福建金门总兵官。初五日(壬午),兵部议覆:『浙江福建总督觉罗满保上疏称:“台湾南路与中路之间的适中险要之地是岗山,北路与中路之间的适中险要之地是下加冬,都应设兵镇守。现在拟令镇标右营守备带领把总一员、兵二百四十名驻扎岗山,镇标左营守备带领兵一百五十名驻扎下加冬;再令台协水师中营千总一员带领兵一百二十名驻扎盐水港,左营千总一员带领兵一百五十名驻扎笨港。至于安平镇城,地势十分险要,应令水师副将带领守备一员、兵五百名驻扎城内。”都应依照所请。』奉旨同意。十一日(戊子),谕令兵部:『进藏以及克复台湾的有功人员,在世者都已经蒙受恩典、议叙功劳,只有已经去世者还没有得到议叙。同样是为国家立功的人,却在死后不能同样蒙受恩恤,朕心里深感怜悯!你部立即酌情加以议叙,定为成例,以符合朕褒奖记录有功人员的至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八月初八日(乙卯),兵部议覆:『巡视台湾御史吴达礼上奏:“诸罗县北部半线地方,汉民与番民杂居,请分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淡水是海岸要口,地势辽阔,并增设捕盗同知一员。”都应依照所请。』奉旨同意。不久,确定从诸罗分设一县,称为彰化。十九日(丙寅),兵部分别议叙福建官兵克复台湾的功劳。奉旨:『台湾这个地方,自古以来不属于中国;皇考凭借圣明谋略和神威,将其收归版图。逆贼朱一贵等人倡乱,占据台湾;皇考筹划周详,指示地方官员调遣官兵,在七天之内剿灭数万贼众,收复整个台湾。皇考正值春秋高迈之年,声威感动海外,功德崇高伟大;官兵感念皇考教养之恩,奋勇进攻,十分值得嘉奖!此次固然不必援引以往成例,今后也不得援为成例;现在为副皇考从优议叙的隆重典制,除官员按现行规定议叙功劳并加赏外,全部各加一等。总督满保虽然有失陷地方的罪责,但一听到事变发生,就亲自前往厦门,安抚众心,遵照皇考指示调遣官兵,在七天之内收复台湾。满保兼任兵部尚书职衔。提督施世骠统领大军直接渡过海洋,鼓舞将士,多次经历大战,击败贼众,在七天之内收复台湾,功劳很大。施世骠赐世袭一等阿达哈哈番。总兵官蓝廷珍曾协助施世骠,赐世袭三等阿达哈哈番。』 水师营副将许云失陷台湾,并不是他的罪过;他奋勇前进,杀死许多贼众,自己又在阵中战死。赐世袭拜他喇布勒哈番。参将罗万仓、游击游崇功都在阵中战死,赐世袭拖沙喇哈番。总兵官欧阳凯,追赠太子少保。参将林亮,赐拜他喇布勒哈番。游击董芳、守备何勉,都赐拖沙喇哈番。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九月十九日(乙未),升任福建台湾总兵官蓝廷珍为福建水师提督。二十日(丙申),升任福建台湾水师副将朱文为福建海坛总兵官。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一。冬十月二十二日(戊辰),赐已故福建水师提督姚堂祭祀、安葬的待遇,追赠署都督同知。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二。
十一月二十五日(辛丑),以侍讲文岱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右春坊右庶子张照为副考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三。
十二月初四日(己酉),予故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祭葬,谥「勇果」,赠太子少保。
初八日(癸丑),予台湾阵亡总兵官赠太子少保欧阳凯、副将许云、参将罗万仓、游击游崇功、孙文元、守备胡忠义、马定国等祭葬;参将罗万仓妻蒋氏从夫殉难、给银立碑,以表贞烈。
予故台湾都司阎威、守备杨士虎祭葬;以捕贼伤殒,照阵亡例赐恤也。
二十日(乙丑),兵部遵旨议奏:『平复台湾外委官张春等一千八百余员、淡水营援守外委官张朝任等二百三十余员,均应加等议叙』。从之。
福建巡抚黄国材以年老乞休,温旨慰留之。
二十一日(丙寅),升福建台湾水师副将林亮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四。
●雍正二年(甲辰)春二月初三日(丁未),浙闽总督觉罗满保题奏:『台湾凤山县加走山土官加率雷等率领八社生番倾心归化,每社岁输鹿皮五张,以代贡赋』。下部知之。
--见「大清世家宪皇帝实录」卷十六。
秋八月十二日(壬午),发下裁名奏折参劾浙江巡抚黄叔琳徇庇乡绅陈世侃杖毙民人贺懋芳,又从前审理湖广盐务收受商人吴雨山贿赂;又伊弟巡视台湾御史黄叔璥回京时路过浙江,纵仆骚扰地方。上谕大学士等:『黄叔琳前差江南主试及任吏部侍郎时,声名颇好,故用为浙江巡抚。自命下日,屡次召见,观其神气顿异、言语浮泛,跪聆训旨总不安详敬听。及到任后,举荐不公、敷陈不当,密折奏请之事多属支离;朕频降严旨,置若罔闻。今览此奏,大概真确。事虽屑小,然初蒙委任即如此肆志,将来放纵,何事不可为,大负委任!黄叔琳着解浙江巡抚任,以布政使佟吉图署理巡抚印务。其陈氏仆人、黄叔璥两案情由,着将军安泰、佟吉图审理;吴雨山一案,着李周望、塞楞额、噶尔泰审理』。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三。
九月初三日(癸卯),谕户部:『前往台湾换班兵丁俱在台湾支给粮饷,伊等所留家口无力养赡,必至内顾分心。着将兵丁所留家口,每户赏月米一斗。内地米少。即动台湾所有之米,合算船价雇运至厦门,交地方官按户给发,务使均沾实惠』。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四。
冬十月十三日(癸未),谕九卿、詹事、科道:『朕惟「周礼」有司勋之官,凡有功者,书名太常,祭于大烝。祭法曰:以死勤事,则祀之。凡以崇德报功,风励忠节也。太祖高皇帝肇造鸿图、太宗文皇帝式廓区夏、世祖章皇帝奄有万邦,自创业以至定鼎,将帅之臣致命立功者不少。圣祖仁皇帝临御六十一年,中间歼灭三逆、永清朔漠以及平定西藏、台湾,虽天戈所指如疾风振槁,而师旅之臣捐驱马革及守土之官见危授命者,所在多有。迩者青海荡平、西域效顺;然自用兵以来,将士奋勇前驱,亦有没于行阵者。此皆尽忠报国之臣,朕甚嘉之,亦甚悯之!当于京城建立祠庙,春秋妥侑。其偏裨士卒,力战敌忾、舍生取义者,亦附列左右,用以褒崇大节、扬表芳徽,俾远近观听,勃然生忠义之心,于治道亦有裨益。仍令翰林官纂其籍贯、事迹,各为立传;汇成一编,垂诸永久。尔等悉心详议具奏』。寻议:『凡文武诸臣,临阵捐驱、守土授命以及偏裨士卒赤心报国、奋不顾身者,应令兵部详查档案,行文八旗、直省督抚将籍贯事迹详晰缮册具奏。其建祠之处,应于京城内相度地方,鸠工庀材,建立祠庙、制造牌位,恭请钦定匾额,择日悬挂;文武诸臣牌位安设正祠,偏裨士卒牌位安设两庑。入祠日,遣官致祭。其每年春、秋二次祭祀,交太常寺备办;仍交翰林院详查史册,立传成编』。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五。
十一月初十日(庚戌),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报:『台湾生番兰郎等四社,输诚纳贡,愿附版籍』。下部知之。
十五日(乙卯),升巡视福建台湾御史丁士一为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六。
十二月十六日(乙酉),增福建省乡试举人中额四名;从福建巡抚黄国材请也。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七。
●雍正三年(乙巳)春正月二十日(己未),谕福建巡抚黄国材:『古帝王以丰年为祥瑞,而不以景星庆云、灵芝甘露为祥瑞;以贤才为宝,而不以珠玉为宝。矧耆艾旧臣阅历既多,其嘉猷善政有益于天下国家,非宝而何?故朕于老臣尤加珍惜,尔等各宜加勉』!
二十七日(丙寅),追赐原任福建巡抚许嗣兴祭葬;从其子宣化总兵官许国柱请也。
译十一月二十五日(辛丑),任命侍讲文岱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右春坊右庶子张照为副考官。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三。十二月初四日(己酉),赐已故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祭祀、安葬的待遇,谥号为“勇果”,追赠太子少保。初八日(癸丑),赐在台湾阵亡的总兵官、追赠太子少保的欧阳凯,副将许云,参将罗万仓,游击游崇功、孙文元,守备胡忠义、马定国等人祭祀、安葬的待遇;参将罗万仓的妻子蒋氏跟随丈夫殉难,赐银为她立碑,以表彰她的贞节刚烈。赐已故台湾都司阎威、守备杨士虎祭祀、安葬的待遇;这是因为他们捕杀贼人时受伤身亡,按照阵亡的例子给予抚恤。二十日(乙丑),兵部遵照旨意议奏:『平定、收复台湾的外委官张春等一千八百余员,以及淡水营援守的外委官张朝任等二百三十余员,都应加等议叙。』奉旨同意。福建巡抚黄国材因年老请求退休,皇帝用温和的诏旨慰留他。二十一日(丙寅),升任福建台湾水师副将林亮为福建台湾总兵官。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四。雍正二年(甲辰)春二月初三日(丁未),浙闽总督觉罗满保题奏:『台湾凤山县的土官加率雷等人,率领八社生番诚心归化,每社每年缴纳鹿皮五张,以代替贡赋。』交有关部门知晓。见《大清世家宪皇帝实录》卷十六。秋八月十二日(壬午),发下裁定名义的奏折,参劾浙江巡抚黄叔琳徇私庇护乡绅陈世侃,杖打致死百姓贺懋芳;又追查他从前审理湖广盐务时收受商人吴雨山贿赂一事;此外,他的弟弟巡视台湾御史黄叔璥回京时路过浙江,纵容仆人骚扰地方。皇帝谕告大学士等:『黄叔琳以前任江南主考官以及吏部侍郎时,名声颇好,所以任用他为浙江巡抚。自从任命下达以后,多次召见他,看到他的神气大为改变,言语浮泛;跪着听取训谕时,总是不安详恭敬地听从。到任以后,举荐不公平,陈述事情不恰当,密折奏请的事情多半支离破碎;朕多次降下严旨,他却置若罔闻。现在看这份奏折,大体确实如此。事情虽然琐屑,但刚刚受到委任就这样肆意妄为,将来一旦放纵,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实在辜负委任!黄叔琳着解除浙江巡抚职务,由布政使佟吉图代理巡抚印务。陈氏仆人、黄叔璥两案的情由,着将军安泰、佟吉图审理;吴雨山一案,着李周望、塞楞额、噶尔泰审理。』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三。九月初三日(癸卯),谕令户部:『前往台湾换班的兵丁都在台湾领取粮饷,他们留在内地的家属没有能力供养,必然会因顾念内地而分心。着将兵丁留在内地的家属,每户每月赏米一斗。内地米粮少,就动用台湾现有的米,连同船运费用一并计算,雇船运到厦门,交地方官按户发给,务必使他们都得到实际好处。』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四。冬十月十三日(癸未),谕告九卿、詹事、科道:『朕想到《周礼》设有司勋之官,凡有功劳的人,把姓名记在太常寺,祭祀于大烝之时。《祭法》说:“因死于职事而尽力,就祭祀他。”这都是为了尊崇德行、报答功劳,激励忠贞节义。太祖高皇帝开创宏伟基业,太宗文皇帝扩展华夏疆域,世祖章皇帝统一万邦;从创业到定都,将帅之臣献身立功的人很多。圣祖仁皇帝临朝六十一年,期间消灭三藩、永远平定朔漠,以及平定西藏、台湾,虽然皇帝的军队所向之处如疾风吹落枯叶一样迅速,但军队将士捐躯于马革之中,以及守土官员面临危难而献身的,也到处都有。近来青海已经平定,西域归顺;然而自从用兵以来,将士奋勇向前,也有人死于战阵。这些都是尽忠报国的臣子,朕非常嘉奖,也非常怜悯!应当在京城建立祠庙,春秋两季妥善祭祀。那些偏裨将领和士卒中,奋力作战、痛恨敌人、舍生取义的人,也应附列在祠庙两侧,用来褒奖崇尚大节、彰扬美名,使远近听见看见后,蓬勃生出忠义之心,对治理国家也有益处。仍命翰林官编纂他们的籍贯、事迹,分别为他们立传;』 『汇编成一部书,流传于永久。你们要尽心详细议论后具奏。』不久议定:『凡文武诸臣,临阵捐躯、守土献身,以及偏裨将领和士卒一片忠心报国、奋不顾身的,应命令兵部详细查阅档案,行文八旗、各直省督抚,把他们的籍贯、事迹详细编册具奏。建立祠庙的地方,应在京城内察看选择地点,召集工匠、筹备材料,建立祠庙、制作牌位,恭请皇上确定匾额,择日悬挂;文武诸臣的牌位安置在正祠,偏裨将领和士卒的牌位安置在两庑。入祠之日,派官员致祭。每年春、秋两次祭祀,交太常寺筹办;仍交翰林院详细查考史册,立传编书。』奉旨同意。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五。十一月初十日(庚戌),浙闽总督觉罗满保上疏报告:『台湾生番兰郎等四社,诚心归顺,缴纳贡物,愿意编入版籍。』交有关部门知晓。十五日(乙卯),升任巡视福建台湾御史丁士一为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六。十二月十六日(乙酉),增加福建省乡试举人中额四名;这是依照福建巡抚黄国材的请求。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七。雍正三年(乙巳)春正月二十日(己未),谕告福建巡抚黄国材:『古代帝王把丰收年视为祥瑞,却不把景星、庆云、灵芝、甘露视为祥瑞;把贤能人才视为宝物,却不把珠玉视为宝物。何况年高的老臣阅历很多,他们的嘉谋善政对天下国家有益,不是宝物又是什么?所以朕尤其珍惜老臣,你们都应当更加勉励!』 二十七日(丙寅),追赐原任福建巡抚许嗣兴祭祀、安葬的待遇;这是依照他的儿子、宣化总兵官许国柱的请求。
二十八日(丁卯),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续报:『台湾陈阿难益难等六社生番归化,每岁照例以鹿皮代税』。大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八。
二月十七日(乙酉),贵州巡抚毛文铨疏言:『贵州山高多雨,积贮米石,恐致潮湿霉变』。得旨:『积贮仓粮,特为备荒赈济之用。南省地气潮湿,贮米在仓,一、二年便致霉烂,实难收贮。着改贮稻榖,似可长入。应否改折稻榖收贮之处,着九卿详议具奏』。寻议:『南方诸省土脉潮湿,兼有岚瘴;积贮仓米,易致浥烂,不若稻榖可以耐久。嗣后江南、浙江、福建、湖广、江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存仓米一石改换稻榖二石,加谨收贮。需用之岁,碾旧贮新,尤为尽善』。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九。
三月初十日(戊申),添福建台湾府新设彰化县儒学教谕一员,额取童生八名;改诸罗县原辖之罗汉门地方归台湾县管辖。从浙闽总督觉罗满保请也。
十九日(丁巳),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报:『台湾山后七十四社生番先后输诚归化,赍献土物、户册,愿附版图』。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
夏五月十五日(壬子),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报:『台湾生番巴荖远等四社、猫仔等十九社输诚归化,各造报户口,愿附版籍』。下部知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秋七月初七日(壬寅),以福建福州将军宜兆熊署理福建总督。
二十八日(癸亥),谕大学士等:『据广西巡抚李绂参奏:「黄国材等向在广西经收捐榖事例,正项之外,侵匿数倍;应行查追」。黄国材着解福建巡抚任,发往广西质审。
三十日(乙丑),调贵州巡抚毛文铨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四。
冬十月初四日(戊辰),调云贵总督高其倬为浙闽总督。
初十日(甲戌),浙闽总督觉罗满保故,遗疏奏闻。得旨:『满保向来居官虽无廉介之称,然才干优长,尽心办事;整饬营伍,经理海疆,实为称职。昔年台湾一事,虽不能消弭于未然,而能于七日之内即行克复,功过足以相抵。朕即位以来时加教诲,满保亦知奋励,矢志廉洁。及至抱病沉笃之际,尚能留心地方,将黄国材留闽以待新任巡抚,并将总督印务交与将军宜兆熊;此等料理之处,俱属得体。今闻溘逝,朕心深为轸恻!应得恤典,着察例具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七。
十一月二十九日(癸亥),户部议覆:『原任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言「凤山县上淡水、下淡水、力力、茄藤、放■〈耳少〉、阿猴、搭楼、大泽机等八社每年额征丁米四千六百四十五石,每米一石折榖二石。就中男番一千七百四十八丁,每丁征榖二石以至三石不等;番妇一千八百四十四口,每口征榖二石。此皆初定台湾时,循照伪镇郑成功所定之额,未经改正。查现在台湾民丁每口祗征银四钱有奇,并无妇女纳榖之例;即诸罗县各社土番亦祗男番完粮,不及番妇。请照例,将凤山八社番妇一体免其纳赋。再查各番鹿场颇多闲旷,应听各番租与民人垦种,陆续升科;则番民均邀利赖,而正赋亦复无亏」。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八。
●雍正四年(丙午)春二月二十日(癸未),以翰林院编修程元章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夏四月二十六日(戊子),谕吏部:『云南、贵州、四川、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地处边远,凡选授教职,每旷缺迟久;其作何补授之处?该部议奏』。寻议:『远省教职,请将应选人员由部截定人数,照科分、名次填写执照,给发各该抚;令其挨次具题选补,并将到任日期报部』。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三。
五月十六日(丁未),以侍讲学士留保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崔纪为副考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四。
译二十八日(丁卯),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续报:『台湾陈阿难益难等六社生番归化,每年照例以鹿皮代替赋税。』交有关部门知晓。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八。二月十七日(乙酉),贵州巡抚毛文铨上疏说:『贵州山高多雨,积存的米粮,恐怕会受潮霉变。』奉旨:『积存仓粮,特意是为了备荒赈济。南方各省地气潮湿,米粮储存在仓中,一、两年便会霉烂,实在难以长期储藏。着改为储藏稻谷,似乎可以保存长久。是否应改折为稻谷收贮,着九卿详细议论具奏。』不久议定:『南方各省土质潮湿,又有山岚瘴气;积存仓米,容易受潮腐烂,不如稻谷能够耐久。今后江南、浙江、福建、湖广、江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省,仓中存米一石改换稻谷二石,并更加谨慎地收贮。需要使用的年份,碾取旧存稻谷,储存新谷,这样最为妥善。』奉旨同意。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九。三月初十日(戊申),在福建台湾府新设的彰化县增设儒学教谕一员,规定录取童生八名;将原属诸罗县管辖的罗汉门地方改归台湾县管辖。这是依照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的请求。十九日(丁巳),浙闽总督觉罗满保上疏报告:『台湾山后七十四社生番先后诚心归顺,带来并献上土产、户册,愿意归附版图。』交有关部门知晓。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夏五月十五日(壬子),浙闽总督觉罗满保上疏报告:『台湾生番巴荖远等四社、猫仔等十九社诚心归化,分别编造户口册报送,愿意归附版籍。』交有关部门知晓。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二。秋七月初七日(壬寅),任命福建福州将军宜兆熊代理福建总督。二十八日(癸亥),谕告大学士等:『据广西巡抚李绂参奏:“黄国材等从前在广西经办捐谷事例,在正项之外侵吞隐匿数倍,应当查办追缴。”黄国材着解除福建巡抚职务,发往广西审讯。三十日(乙丑),调任贵州巡抚毛文铨为福建巡抚。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四。冬季十月初四日(戊辰),朝廷将云贵总督高其倬调任浙闽总督。初十日(甲戌),浙闽总督觉罗满保去世,遗疏上报。奉旨:『满保一向任官,虽然没有廉洁耿介的声誉,但才能干练出众,尽心办事;整顿营伍,治理海疆,确实称职。从前台湾发生事情时,他虽然不能在事变发生以前消弭祸患,但能够在七天之内立即收复,功过足以相抵。朕即位以来,时常加以教诲,满保也知道奋发自励,发誓保持廉洁。到了病重之时,仍能留心地方事务,把黄国材留在福建等待新任巡抚,并把总督印务交给将军宜兆熊;这些处置都很得体。如今听说他突然去世,朕心里深感悲痛!应当给予的抚恤典礼,着按成例查明具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七。十一月二十九日(癸亥),户部议覆:『原任浙闽总督觉罗满保上疏说:“凤山县上淡水、下淡水、力力、茄藤、放■〈耳少〉、阿猴、搭楼、大泽机等八社,每年定额征收丁米四千六百四十五石,每米一石折合稻谷二石。其中男子番民一千七百四十八丁,每丁征收稻谷二石至三石不等;番妇一千八百四十四口,每口征收稻谷二石。这些都是刚平定台湾时沿用伪镇郑成功所定的数额,尚未改正。查现在台湾百姓每口只征银四钱有余,并没有妇女缴纳稻谷的规定;即使诸罗县各社土番,也只由男子番民完纳粮税,不涉及番妇。请按照成例,将凤山八社的番妇一律免除赋税。再查各番的鹿场有很多闲置荒地,应允许各番租给百姓开垦耕种,陆续编入征税;这样番民都能得到利益,而国家的正赋也不会受损。”应依照所请。』奉旨同意。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八。雍正四年(丙午)春二月二十日(癸未),任命翰林院编修程元章提督福建学政。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夏四月二十六日(戊子),谕告吏部:『云南、贵州、四川、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地处边远,凡是选授教职,每逢职位空缺都拖延很久;应当怎样补授?着该部议奏。』不久议定:『边远省份的教职,请将应选人员由吏部确定人数,按照科分、名次填写执照,发给各省巡抚;命令他们依次具题选补,并将到任日期报告吏部。』奉旨同意。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三。五月十六日(丁未),任命侍讲学士留保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崔纪为副考官。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四。
秋七月辛卯朔,谕内阁:『凡各省地方有缺米或米价昂贵者,必系其地上年荒歉所致。今岁杨文干奏广东米贵,驻防兵丁有不许巡抚减粜之事;宜兆熊、毛文铨又奏福建缺米,有土棍抢米之事。此二省,上年俱奏称丰收,并未云荒歉也。且据黄国材称:福建积榖现有一百六十余万石,而毛文铨乃奏请于江西采买米石;朕已降特旨,令江西运米十五万石往福建平粜。然黄国材谓福建有米,而毛文铨则求米于邻省;观此,则当日两人之交代,种种不清可知矣。满保、黄国材在福建多年,诸事善于掩盖弥补,或毛文铨为其所愚耳。至福建、广东二省地处极边,米榖应作何贮备?着九卿会议真奏』。寻议:『福建地处海滨,福、兴、泉、漳四府人多田少,皆仰给台湾之米;自严禁奸商贩米出境之后,民食常若不足。雍正二年,奉旨饬发台湾仓榖,每年碾米五万石,运赴泉、漳平粜。今请再动正项钱粮,运米十万石存贮边海地方;至台湾商贩,仍许至福、泉等府贸易。其米船出入海口,设禁巡防,应令该督、抚另行详议。至广东,近经总督孔毓珣以潮州榖少,不足碾米给兵;惠州榖多,又不能出陈易新。请拨惠州府仓榖平粜,将价银解交潮州府买榖存贮,实裒多益寡之良法。应令该督、抚将通省仓榖照此斟酌,令其多寡得宜,以储民食。再,粤西梧、桂二府与广东接壤,产米甚多。先经巡抚汪■〈力上贝下〉奏称:桂林等四府所有捐谷粜□价值,不必转籴还仓、请将银解部;经户部议准在案。应将此榖价仍买榖石,运交广东分贮州县,亦足补益仓储』。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六。
八月二十二日(辛巳),谕内阁:『福建提督吴升前以老病乞休,情词恳切;朕不忍准其所请。令高其倬到任后,看其年力如何?再行具奏。今据奏称:「吴升年老有病,精力衰迈」;吴升准其原品致仕,仍给与提督俸禄以终其身,示朕眷念旧臣之至意』。升福建漳州总兵官丁士杰为福建陆路提督、福建延平副将初有德为福建漳州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七。
九月初三日(壬辰),以福建福州将军宜兆熊为湖广总督。
升江西南赣总兵官蔡良为福建福州将军。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八。
冬十月初九日(丁卯),调福建台湾总兵官林亮为浙江定海总兵官,升福建台湾副将陈伦炯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九。
十二月二十五日(壬午),以福建巡抚毛文铨为江南京口将军,升广东布政使常赍为福建巡抚。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十一。
●雍正五年(丁未)春二月初二日(己未),予故福建陆路提督黄升祭葬,谥「勤恪」,赠太子太保。
初四日(辛酉),内阁九卿、翰詹、科道议奏:『江西考试官查嗣庭、俞鸿图收受举人牌坊银两,除查嗣庭大逆不道另案归结,其巡抚汪■〈力上贝下〉、布政使丁士一、副考官俞鸿图应按律治罪』。得旨:『举人牌坊银两分送主考官,向来亦相沿行之,尚非赃银之比;但谓主考应该收受,亦非也。汪■〈力上贝下〉之过,在于身为封疆大臣而与钦差主考为房屋交易之事;应加处分,以儆将来。但其为人尚老成,着降四级,以京员调用。丁士一由部曹擢为御史,朕特简任巡台御史;随升福建按察使,又升授江西布政使。伊受朕格外擢用之恩,当于地方一切有关国计民生之事,悉行奏闻方是。乃丁士一负朕深恩,并不实心效力。其在福建时阿附满保、黄国材,于地方积弊多端俱行隐匿,并不陈奏。及至江西,又阿附裴■〈贝也〉度,且以布政使职掌之钱榖任各州县处处亏空,竟置若罔闻;既不稽查,又不揭报。其扶同徇隐、那移侵蚀之罪显然,着革职;发往高其倬处,或有应修城工、或别有地方工程,派伊出赀效力。倘不尽心效力,定行从重治罪。俞鸿图着革职,在翰林院编修内行走;倘三年无过,准其开复。至查嗣庭、俞鸿圆名下追出收受牌坊银两,既非赃银,不必入官;俟江西会试举人来京应试后,无论中式、不中式者,俱按名散给』。
初六日(癸亥),调福建巡抚常赍署理广东巡抚。
十七日(甲戌),加福建兴泉道巡海道衔,移驻厦门;改台厦道为台湾道,添设台湾府通判一员驻澎湖,裁澎湖巡检一员。从福建总督高其倬请也。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十三。
译秋七月初一日(辛卯朔),谕告内阁:『凡各省地方缺米或米价昂贵,必定是当地上一年歉收造成的。今年杨文干奏报广东米价昂贵,驻防兵丁中有不允许巡抚减价卖米的事情;宜兆熊、毛文铨又奏报福建缺米,有地痞抢米的事情。这两个省上一年都奏称丰收,并没有说歉收。而且据黄国材称,福建现有积存稻谷一百六十余万石,但毛文铨却奏请到江西采买米粮;朕已经降下特旨,命令江西运米十五万石到福建平价出售。然而黄国材说福建有米,毛文铨却向邻省求米;由此可知,当日两人的交接事务种种不清楚。满保、黄国材在福建多年,诸事都善于遮掩弥补,或许是毛文铨被他们蒙骗了。至于福建、广东两省地处极边,米粮应当如何储备?着九卿会议后据实具奏。』不久议定:『福建地处海滨,福、兴、泉、漳四府人口多而田地少,都依靠台湾的米粮供给。自从严禁奸商把米贩运出境以后,百姓的粮食常常不足。雍正二年,奉旨发运台湾仓储稻谷,每年碾米五万石,运到泉州、漳州平价出售。现在请再动用正项钱粮,运米十万石储存在边海地区;至于台湾商人贩运米粮,仍允许到福州、泉州等府贸易。米船出入海口时设置禁令巡防,应命令总督、巡抚另行详细议定。至于广东,近来总督孔毓珣以潮州稻谷少,不足以碾米供给兵丁;惠州稻谷多,又不能以陈谷换新谷为由,请求拨用惠州府仓谷平价出售,将所得价银解送潮州府购买稻谷储存,实在是调剂有无的好办法。应命令总督、巡抚将全省仓谷照此斟酌,使储备多寡适宜,以储备民食。再者,粤西梧州、桂林二府与广东接壤,产米很多。先前巡抚汪■〈力上贝下〉奏称,桂林等四府所有捐谷出售所得的价银,不必转而买谷补还仓储,请求将银解送户部;户部已经议准在案。应将这些谷价仍然购买谷粮,运到广东分储在各州县,也足以补充仓储。』奉旨同意。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六。八月二十二日(辛巳),谕告内阁:『福建提督吴升先前因年老多病请求退休,言辞恳切,朕不忍心批准他的请求,命令高其倬到任后,看看他的年龄和精力如何,再行具奏。现在据奏称:“吴升年老有病,精力衰退。”准许吴升按原品级退休,仍给予提督俸禄直到终身,以表示朕对旧臣的深切眷念。』升任福建漳州总兵官丁士杰为福建陆路提督,升任福建延平副将初有德为福建漳州总兵官。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七。九月初三日(壬辰),任命福建福州将军宜兆熊为湖广总督。升任江西南赣总兵官蔡良为福建福州将军。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八。冬十月初九日(丁卯),调任福建台湾总兵官林亮为浙江定海总兵官,升任福建台湾副将陈伦炯为福建台湾总兵官。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九。十二月二十五日(壬午),任命福建巡抚毛文铨为江南京口将军,升任广东布政使常赍为福建巡抚。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十一。雍正五年(丁未)春二月初二日(己未),赐已故福建陆路提督黄升祭祀、安葬的待遇,谥号为“勤恪”,追赠太子太保。初四日(辛酉),内阁九卿、翰林院及詹事府官员、科道官员议奏:『江西考试官查嗣庭、俞鸿图收受举人牌坊银两;除查嗣庭大逆不道一案另行结案外,其巡抚汪■〈力上贝下〉、布政使丁士一、副考官俞鸿图都应依法治罪。』奉旨:『举人牌坊银两分送给主考官,向来也是沿袭的做法,还不能同赃银相比;但说主考官本来就应该收受,也不对。汪■〈力上贝下〉的过错,在于身为封疆大臣,却与钦差主考官进行房屋交易;应当加以处分,以警戒将来。但他为人还算老成,着降四级,以京官任用。丁士一由部曹升任御史,朕特意简拔任命为巡视台湾御史;随后升为福建按察使,又升任江西布政使。他受到朕格外提拔任用的恩典,对于地方上一切关系国家财政和百姓生活的事情,都应当全部上奏才对。可是丁士一辜负朕的深恩,并没有诚心尽力。他在福建时依附满保、黄国材,对于地方积弊很多的事情都加以隐瞒,不向上陈奏。到了江西,又依附裴■〈贝也〉度,而且对于布政使职掌的钱粮在各州县到处亏空的情况,竟然置之不问;』 『既不进行稽查,也不揭发上报。他共同包庇、徇私隐瞒,以及挪用、转移、侵吞钱粮的罪行很明显,着革职;发往高其倬处,如果有应当修筑的城工或其他地方工程,就派他出资效力。如果不尽心效力,一定从重治罪。俞鸿图着革职,在翰林院编修内行走;如果三年没有过错,准许恢复原职。至于从查嗣庭、俞鸿图名下追缴出的收受牌坊银两,既然不是赃银,不必没收入官;等江西会试举人进京应试后,不论考中还是未考中,都按姓名分发给他们。』 初六日(癸亥),调任福建巡抚常赍代理广东巡抚。十七日(甲戌),加授福建兴泉道巡海道衔,移驻厦门;将台厦道改为台湾道,增设台湾府通判一员驻守澎湖,裁撤澎湖巡检一员。这是依照福建总督高其倬的请求。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十三。
三月十四日(辛丑),兵部议覆:『福建总督高其倬疏言「闽省福、兴、漳、泉、汀五府地狭人稠,自平定台湾以来,生齿日增;本地所产,不敷食用。惟开洋一途,藉贸易之赢余、佐耕耘之不足,贫富均有裨益。从前暂议禁止,或虑盗米出洋。查外国皆产米之地,不藉资于中国;且洋盗多在沿海直洋而商船皆在横洋,道路并不相同。又虑有逗漏消息之处。现今外国之船许至中国、广东之船许至外国,彼来此往,历年守法安静。又虑有私贩船料之事。外国船大、中国船小,所有板片桅柁不足资彼处之用。应请复开洋禁,以惠商民;并令出洋之船酌量带米回闽,实为便益」。应如所请;令该督详立规条,严加防范』。从之。
二十五日(壬子),移福建台湾淡水营守备、千总、把总驻八里坌地方;从福建总督高其倬请也。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十四。
秋八月甲申朔,吏部议覆:『署福建巡抚毛文铨疏言「台湾知县以上等官,旧例三年俸满,加升衔再留三年题升。其佐贰、教职等官,请照知县以上之例,俸满加升衔再留三年。至沿海兼有棚民州县,准其三年俸满即升;若止系沿海而无棚民、或有棚民而非沿海之缺,亦请照台湾例,三年称职,加衔再留三年升转」。俱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
九月二十七日(庚辰),户部等衙门议覆:『福建总督高其倬疏奏:「台湾府所属四县,查得台湾一县之人原有家眷。其凤山、诸罗、彰化三县之人系新经迁处,全无妻室;是以户口不滋,地多旷土。就臣浅昧之见,若令全不搬眷,固非民愿;若一概搬眷,岁增日益,又将有人满之患:均非长策。请嗣后住台人民,其贸易、雇工及无业之人全无田地,一概不准搬眷往台;若实在耕食之人,令呈明地方官,查有垦种之田并有房庐者,即行给照,令其搬往安插。至佃户之中,有住台经五年而业主又肯具结保留者,准其给照搬眷。其余一概不准」等语。查台湾远隔重洋,实称要地。旧例:闽、粤人民往台垦种者,所有妻眷,一概不许携带;止许只身在台,而全家仍住本籍。盖在台虽为游民,而在本籍则皆土著。今若令其搬眷成家,是使伊等弃内地现在之田庐、营台地新迁之产业,在民间徒滋烦扰,非国家向来立法之初意。应将高其倬所请,毋庸议』。得旨:『九卿所议是。台湾人民携带家口应行与否,历来众论不一。朕令高其倬到闽后,详慎酌量,定议具奏。今高其倬所奏亦胸无定见,而为此游移迁就之词。古人云:「利不什,不变法;害不什,不变制」。着仍照旧例行,待朕再加酌量』。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一。
冬十月初六日(戊子),谕吏部:『台湾远隔海洋,向来学政交与台湾道兼管。朕思道员管理地方之事又兼学政,未免稍繁。应将学政交与派往巡察之汉御史管理,永着为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二。
十一月初五日(丁巳),谕内阁:『浙闽总督高其倬办理两省之事,才力少不及;李卫着授为浙江总督,管巡抚事。从前鄂海、杨琳为总督时,因不能兼摄两省之事,是以曾用年羹尧为四川总督、孔毓珣为广西总督;总之,酌量时势,因人而施也。今李卫亦照此为浙江总督,不为浙江定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三。
十二月初九日(庚寅),调福建台湾总兵官陈伦炯为广东高雷廉总兵官、江西南赣总兵官王郡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二十一日(壬寅),福建陆路提督丁士杰缘事革职,调浙江提督石云倬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四。
●雍正六年(戊申)春正月十一日(壬戌),调云南巡抚朱网为福建巡抚、福建巡抚常赍为云南巡抚。
二十七日(戊寅),升福建台湾道吴昌祚为山东按察使司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五。
译三月十四日(辛丑),兵部议覆:『福建总督高其倬上疏说:“福建省福、兴、漳、泉、汀五府地狭人多,自从平定台湾以来,人口日益增加;本地出产不足以供食用。只有开海贸易这一条路,可以依靠贸易的盈余,补助耕作收入的不足,贫富都能得到好处。从前暂时议定禁止,或许是担心有人盗运米粮出海。查外国都是产米之地,不依赖中国供给;而且海盗多在沿海直向航行,商船则在横向海面航行,路线并不相同。又担心其中有泄露消息的地方。如今外国船只允许到中国,中国广东的船只也允许到外国,彼来此往,多年来都遵守法律、相安无事。又担心有人私自贩运船料。外国船大,中国船小,所有板材、桅杆、舵等物料不足以供外国船使用。应请求恢复开放海禁,以使商民受益;并命令出海的船只酌量带米回福建,实在便利有益。”应依照所请;命令总督详细制定规条,严格防范。』奉旨同意。二十五日(壬子),将福建台湾淡水营的守备、千总、把总移驻八里坌地方;这是依照福建总督高其倬的请求。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十四。秋八月初一日(甲申朔),吏部议覆:『署理福建巡抚毛文铨上疏说:“台湾知县以上的官员,旧例是任满三年后加升衔级,再留任三年后题报升迁。其佐贰、教职等官,请照知县以上官员的例子,任满三年加升衔级,再留任三年。至于沿海且有棚民的州县,准许任满三年立即升迁;如果只是沿海而没有棚民,或者有棚民但不是沿海的缺,也请按照台湾的例子,任满三年称职,加衔后再留任三年升转。”都应依照所请。』奉旨同意。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九月二十七日(庚辰),户部等衙门议覆:『福建总督高其倬上疏说:“台湾府所属四县,查得台湾县的人原本有家眷;凤山、诸罗、彰化三县的人,都是新近迁来,完全没有妻室,所以户口不能增长,土地多有荒闲。依臣浅陋的看法,如果完全不许迁移家眷,固然不合百姓心愿;如果一概迁移家眷,年年增加,日益增多,又会出现人口过多的祸患,两者都不是长久之策。请今后居住台湾的人民,其中从事贸易、雇工以及无业而完全没有田地的人,一概不准把家眷迁往台湾;如果确实是耕种谋食的人,令其向地方官说明,查明有开垦耕种的田地并有房屋的,立即发给凭照,令其迁往台湾安置。至于佃户中,有在台湾居住满五年、且业主又愿意具结保留的,准许发给凭照迁移家眷。其余一概不准。”查台湾远隔重洋,确实是重要之地。旧例规定:福建、广东人民到台湾开垦耕种的,所有妻子家眷一概不许携带,只允许本人单身在台湾,而全家仍居住在原籍。因为他们在台湾虽然只是流动居民,在原籍却都是土著居民。如今如果让他们迁移家眷、组成家庭,就是让他们放弃内地现有的田地房屋,在台湾经营新迁来的产业,会在民间徒然增加烦扰,这不是国家一向制定这项法律时的本意。』 『应将高其倬所请求的事项搁置,不必议论。』奉旨:『九卿所议是对的。台湾人民是否应当携带家属,历来众说不一。朕命高其倬到福建以后,详细谨慎地酌量,确定议案具奏。现在高其倬的奏议自己也没有确定意见,只是写了这种游移迁就的话。古人说:“利益不到十分,不改变法令;危害不到十分,不改变制度。”着仍然按照旧例执行,等朕再加以酌量。』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一。冬十月初六日(戊子),谕告吏部:『台湾远隔海洋,一向把学政事务交给台湾道兼管。朕考虑道员既管理地方事务,又兼管学政,未免事务稍繁。应将学政交给派往台湾巡察的汉御史管理,永远作为定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二。十一月初五日(丁巳),谕告内阁:『浙闽总督高其倬办理两省事务,才能和力量稍有不足;着李卫授任浙江总督,兼管巡抚事务。从前鄂海、杨琳任总督时,因为不能兼顾两省事务,所以曾经任用年羹尧为四川总督、孔毓珣为广西总督。总之,要根据时势酌情处理,因人而施行。现在李卫也照此任浙江总督,不作为浙江的定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三。十二月初九日(庚寅),调任福建台湾总兵官陈伦炯为广东高雷廉总兵官,调任江西南赣总兵官王郡为福建台湾总兵官。二十一日(壬寅),福建陆路提督丁士杰因事革职,调任浙江提督石云倬为福建陆路提督。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四。●雍正六年(戊申)春季正月十一日(壬戌),朝廷将云南巡抚朱网调任福建巡抚,将福建巡抚常赍调任云南巡抚。二十七日(戊寅),升任福建台湾道吴昌祚为山东按察使司按察使。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五。
二月初五日(丙戌),谕内阁:『据广东总督孔毓珣奏称:「龙门协副将景慧奉该管总兵官调取考验,渡海遭风漂没;又该协右营把总谢廷彦轮值冬季游巡,带领兵丁泛海,亦被风漂没」等语。闻之深为悯恻!查康熙五十二年内,福建台湾、广东碣石有海洋遭风伤损官兵之事;蒙圣祖仁皇帝特颁谕旨,令地方大吏加以恩恤,并令嗣后通行。但向来未曾分别官兵,详着为例;恐地方官奉行不力,或至日久废弛,亦未可定。朕思海洋危险之地,凡官弁、兵丁,若因公事差委遭风受困者,当照军功加恩;倘有不幸至于身故者,当照阵亡之例优恤。再漕运船只,在大江、黄河危险之处遭风漂没者,亦系因公,情实可悯!又如黄河下埽之人办理工程,不惜身命:均当比照军前之例,定以恩恤之条。着九卿分别详细定议具奏』。寻议:『嗣后沿海省分,因公差委之官并兵丁与领运弁丁、黄河下埽之人,凡于海洋、大江、黄河遭风没水幸获生全者,照军功保守在事有功之例加恩。其或漂没身故者,官员不论职衔大小,俱照军功阵亡例,以现在职任分别赠恤;外委官员及马步兵丁、旗丁等,亦照军功阵亡例,分别给与祭葬银两。其无亲属者,诸督、抚给银,委官致祭。再,滨海岛屿并内江运河,如有奉文差委官弁、兵丁、工役人等遭险受困及漂没者,令该地方官确查分晰具题,照例予恤。至奉调考验之官弁、兵丁,其予恤之处,照军功例各减一等;头舵、水手人等被淹身故者,照军功二等例』。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六。
夏五月二十八日(戊寅),升福建澎湖副将吕瑞麟为福建海坛总兵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九。
六月初七日(丙戌),调福建福州将军蔡良为广东广州将军、广东广州将军石礼哈为福建福州将军。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
冬十月十五日(壬辰),调陕西甘肃巡抚刘世明为福建巡抚。
二十日(丁酉),谕内阁:『福建有乔学尹失出故纵各案及禅济布参奏台湾县知县周锺瑄等款,皆有关系之事;必须特差大臣审理,始成信谳。着吏部左侍郎史贻直前往,会同高其倬、刘世明等一一秉公察审归结』。
予故福建巡抚朱网祭葬,谥「勤恪」,赠兵部尚书。
二十三日(庚子),工部遵旨议覆:『福建、浙江、江南、江西、广东、湖广、山东等省额设内河外海战船,所关甚巨。承修之员,每有逾限不即修完及修完而未能坚固者,因议处定例稍轻之故也。嗣后修造战船,如有未至应修年限损坏者,请着承修之员赔修六分、督修之员赔修四分,仍将承修官革职、督修官降调。至勒限完工之期过于紧迫,嗣后小修、大修应各展限期,先期领银备料;倘仍有迟误,应照旧例各加一倍处分。其有承修之员延挨请领及该上司故意掯勒并将未完之船捏报完工者,分别从重议处』。从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四。
十一月初四日(庚戌),谕户部:『福建历年地丁、钱粮,雍正四年册报共未完银四十四万二千一百余两。其或欠在官、或欠在民,从前未曾分别明晰;经朕特遣大臣会同督、抚彻底清查,除查出官吏侵蚀、那移、亏空外,实在民欠银三十三万八千三百余两。朕思今年闽省州、县有数处微欠雨泽,收成谅不能十分丰足;若于明年征收正额之外,仍带征历年旧欠,恐民力艰于输将。兹特大沛恩膏,将康熙五十五年起、至雍正四年民欠地丁银三十三万八千三百余两,概予蠲免。其有已征在官者,即照数留抵雍正己酉年本户正赋。此朕惠养黎元、勤求民隐之至意,该督、抚等应仰体朕心,家喻户晓;并严饬州、县等官实力奉行,务俾小民均沾实惠。倘有不肖州、县阳奉阴违,或将已征在官者侵匿入己、仍作民欠开报,或将应行蠲免者私自征收,一经察出,定将州、县官从重治罪,该督、抚一并严加处分。再,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等省皆系边远地方,如有历年实在民欠钱粮,俱着该督、抚详细查明,将实数具奏』。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五。
十二月十九日(乙未),升福建福州左翼副都统阿尔赛为福建福州将军。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六。
译二月初五日(丙戌),雍正帝谕令内阁:据广东总督孔毓珣奏报,龙门协副将景慧奉所属总兵官调取考验,渡海时遇风漂没;又该协右营把总谢廷彦轮值冬季巡海,带领兵丁出海,也被风漂没。听到这些情况,朕深感怜悯!查康熙五十二年,福建台湾、广东碣石曾发生海上遇风、官兵受损之事,圣祖仁皇帝特地下旨,命地方大臣加以恩恤,并命以后通行办理。但以往没有分别官员和兵丁,详细制定为条例;恐怕地方官奉行不力,或者日久废弛,也未可知。朕认为,海上这种危险之地,凡官员、弁员和兵丁因公差遣遇风受困的,应按军功加恩;如果不幸死亡,应按阵亡的例子优厚抚恤。至于漕运船只在大江、黄河的危险地段遇风漂没,也属于因公遇难,实在值得怜悯!又如黄河下埽、办理工程的人,不惜牺牲性命,也都应比照军前的例子,制定恩恤条款。着令九卿分别详细议定后具奏。随后议定:今后沿海各省,因公差遣的官员、兵丁,以及押运官丁、黄河下埽人员,凡在海上、大江、黄河遇风落水而幸存者,按照军功中保守在事有功的例子加恩。如果漂没死亡,官员不论职衔大小,都按军功阵亡的例子,分别按照现任职务赠予恤典;外委官员以及马兵、步兵、旗丁等,也按军功阵亡的例子,分别发给祭祀、安葬银两。没有亲属的,由各督、抚发给银两,委派官员前往祭奠。再者,滨海岛屿以及内江、运河中,如有奉公文差遣的官员、弁员、兵丁、工役等遇险受困或漂没,由当地官员确实查明,分别具题,按例抚恤。至于奉调考验的官员、弁员和兵丁,抚恤时按军功例各降一等;头舵、水手等人被淹死的,按军功二等的例子办理。皇帝批准了这一议案。——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六。夏五月二十八日(戊寅),升福建澎湖副将吕瑞麟为福建海坛总兵官。——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九。六月初七日(丙戌),调福建福州将军蔡良为广东广州将军,调广东广州将军石礼哈为福建福州将军。——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冬十月十五日(壬辰),调陕西甘肃巡抚刘世明为福建巡抚。二十日(丁酉),雍正帝谕令内阁:福建有乔学尹失出、故纵各案,以及禅济布参奏台湾县知县周锺瑄等人的事项,都是有重大关系的案件;必须特派大臣审理,才能成为可信的定案。着令吏部左侍郎史贻直前往福建,会同高其倬、刘世明等逐一秉公查审,办理结案。赐予已故福建巡抚朱网祭奠、安葬待遇,谥号“勤恪”,追赠兵部尚书。二十三日(庚子),工部遵照圣旨议复:福建、浙江、江南、江西、广东、湖广、山东等省额定设置的内河、外海战船,关系重大。承修官员常有超过期限而不立即修完,或者修完却不坚固的情况,这是因为现行议处定例稍轻。今后修造战船,如果不到应修年限就损坏,请令承修官赔偿修费六成、督修官赔偿四成,同时将承修官革职、督修官降职调任。至于限定完工期限过于紧迫,今后小修、大修都应各自延长期限,并提前领取银两、准备材料;如果仍然延误,应按旧例加倍处分。承修官拖延领取修造费用,主管上司故意扣留,或者把尚未完工的船只捏造报告为已经完工的,分别从重议处。皇帝批准了这一议案。——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四。十一月初四日(庚戌),雍正帝谕令户部:福建历年的地丁、钱粮,雍正四年册报中共有未完银四十四万二千一百余两。其中有的欠在官府,有的欠在百姓,以前从未分别查明;经朕特派大臣会同督、抚彻底清查,除查出的官吏侵蚀、挪移、亏空外,实际属于百姓拖欠的银两有三十三万八千三百余两。朕考虑到今年福建各州、县有几处雨水稍少,收成想来不能十分丰足;如果明年征收本年正额之外,还要带征历年旧欠,恐怕百姓难以承担输纳。现在特此大施恩惠,将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四年百姓拖欠的地丁银三十三万八千三百余两,一概免除。已经征收并存入官府的,就按数额留作抵扣雍正己酉年本户的正赋。这是朕惠养百姓、勤于访求民间疾苦的深意,督、抚等应当体察朕意,使家喻户晓;并严令州、县等官切实力行,务必使百姓都得到实际好处。如果有不肖的州、县官表面奉行、暗中违抗,或者把已经征收在官府的钱款侵吞隐藏为己有,仍作为百姓欠款上报,或者把应当免除的赋税擅自征收,一经查出,必将州、县官从重治罪,督、抚也一并严加处分。再者,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等省都是边远地区,如果有历年确实属于百姓拖欠的钱粮,都着令各该督、抚详细查明,将实际数目具奏。——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五。十二月十九日(乙未),升福建福州左翼副都统阿尔赛为福建福州将军。——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六。
●雍正七年(己酉)春正月初五日(庚戌),谕吏部:『台湾地方远隔重洋,全在道、府、厅、县各得其人;而该员又须熟悉风土情形,殚心办理,于地方始有裨益。向例:文员俱以三年为满。后经原任总督满保条奏,将三年任满之员,加衔再留三年;所以慎重海疆,俾谙练之人久于其任也。今据总督高其倬折奏:「台员以六年为满,而调任之时渡海而往,即须数月;任满之后,候缺挨升以及交盘、渡海又或一、二年不等。是前后合计,须八、九年。且台湾之例,不带家口;其父母、妻子隔越海洋,未免有所牵挂。应否请以四年为满」等语。朕思台湾道、府、厅、县等官自宜选用熟习谙练者;然定期六年为满,又加以候缺、交盘、渡海之期,实为太久。今再四思维,台湾文员自到任之日为始,将满一年之期,着该督、抚于闽省内地官员内拣选贤能之员乘冬月北风之时令其到台,新、旧协同办理;半年之内,大约可以熟悉地方情形,则令旧员乘夏月南风之时回至内地补用。将来接任之员,俱照此更换。该员到台协办之时,俱一体算俸,并给与俸银及养廉之项。如此,则该员在台前后不过二年,为期甚近;而更换之员先往协办,又可习练地方事宜,似有裨益。其道、府大员作何请旨拣选、同知以下等官作何铨选调补及量加议叙之处?该部详悉妥议具奏』。
十四日(己未),谕兵部:『福建台湾戍守之兵丁父母、妻子留在内地,前已加恩每月给与米粮,以资养赡。闻台兵之例,每月将所领钱粮扣留五钱于内地,为养赡家口之用。朕思兵丁远涉海洋,所得饷银又复扣除以养家口,恐本身用度或有不敷;今沛特恩,于驻台兵丁每年赏银四万两,为养赡家口之用。着总督等均匀分派,按期给发;俾兵丁本身食用既得宽舒,而父每、妻子之在内地者又得养赡,以示朕恤兵赏劳之至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七。
二月初四日(己卯),〔吏部〕议覆:『台湾各缺,向例三年任满;称职者加升衔再留三年,方准升用。该员家属,格于成例,不得带往;难免系念。今奉旨:调往各官到任一年,令督、抚于内地拣选贤员到台协办半年后,即令旧员回至内地补用海疆既得谙练之员,而各官又免瞻顾之虑,永着为例。至协办人员既从内地调往,则内地员缺需员署理;应于每年七、八月间由臣部请旨,照台地道、府、同知、通判、知县等员,拣选人员命往,以备调补委署之用。凡调往各员期满之日,政绩优著者准加二级、称职者加一级,以示鼓励。至经历、县丞以下及教职等官,事务简少,无庸委员协办应照定例,三年称职,咨部以应升之缺即用。但在任候升,亦未免稽迟时日;应令该督、抚查明各官将满三年之时,于内地预行拣选调往,令俸满者回至内地候升。再,在台人员其现满三年者,于调回内地时,照旧例升用;其先经加衔、再留任三年者,亦于调回内地时,按伊等再留年分分别议叙』。从之。
初七日(壬午),设立福建观风整俗使一员,从礼部右侍郎蔡世远请也。
初九日(甲申),以原任吏部右侍郎协理直隶总督刘师恕补授内阁学士为福建观风整俗使。
十八日(癸巳),户部议覆:『福建总督高其倬疏言「台属各县仓粟,向经题明每年拨粟十万石,碾米五万石运往泉、漳二府平粜。但台属正供粟石止可存备全台并厦门、金门等处兵粮,请将官庄现存粟四万九千石零、粟价银七万三千四百余两内抽拨采买,运往泉、漳二府,永为定例」。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五月(庚子),福建总督高其倬疏请拣发人员以备委用。得旨:「高其倬向来不能教训属员,以致闽省吏治废弛。朕前令各省督、抚拣选州、县官一员咨送闽省,朕又拣选能员陆续发往。乃高其倬于属员内悠忽瞻顾,积习未除;今又以知府、同知缺出补用乏人,题请拣发。现今史贻直奉差闽省,着会同高其倬、刘世明将福建知府以下、知县以上各员优劣详加甄别,造册具奏。嗣后闽省有道、府、同知缺出,即可将优等之员题请补授。其间朕或见有可用之人,亦当命往补用』。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八。
译雍正七年(己酉)春正月初五日(庚戌),雍正帝谕令吏部:台湾地方远隔重洋,全靠道、府、厅、县各级官员任用得人;这些官员又必须熟悉当地风土情形,尽心办理政务,才能有益于地方。按照旧例,文官任满三年。后来原任总督满保上奏条陈,将任满三年的官员加衔后再留任三年,这是为了慎重办理海疆事务,使熟悉练达的人长期任职。现在总督高其倬折奏说:台湾官员以六年任满,调任时渡海赴任就要数月;任满后等待缺位、依次升迁,以及交接、渡海,又有一两年不等。前后合计,须达八九年。而且台湾旧例不准携带家属,父母、妻子隔着海洋,难免有所牵挂。是否应请改为四年任满。朕认为,台湾道、府、厅、县等官当然应选用熟悉、练达的人;但规定六年任满,再加上候缺、交接、渡海的时间,实在太久。朕反复考虑后,决定台湾文官从到任之日起,任满一年时,着令督、抚在福建内地官员中挑选贤能之人,趁冬月北风时令其赴台,由新旧官员共同办理政务。大约在半年以内,新任官员就可以熟悉地方情形,于是令旧任官员趁夏月南风时返回内地,另行补用。今后接任官员都照此更换。官员赴台协同办理事务期间,一并计算俸禄,并发给俸银和养廉银。这样,官员前后在台不过两年,任期很近;而接任官员先赴台协办,又可以熟悉地方事务,似乎有益。至于道、府大员应如何请旨拣选,同知以下各官应如何铨选、调补,以及应否酌量加以议叙,都着该部详细妥善议定后具奏。十四日(己未),雍正帝谕令兵部:福建台湾戍守兵丁的父母、妻子留在内地,先前已加恩每月发给米粮,以供养赡。听说台湾兵丁的规定是,每月将所领钱粮扣留五钱在内地,用来供养家属。朕想到兵丁远渡海洋,所得饷银又被扣除以供养家属,恐怕自身用度会不足;现在特施恩典,每年赏给驻台兵丁银四万两,用来供养家属。着令总督等均匀分派,按期发放,使兵丁本人在台的饮食用度得到宽裕,而其在内地的父母、妻子也得到供养,以表示朕体恤兵丁、赏赐劳苦的深切心意。——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七。二月初四日(己卯),吏部议复:台湾各官缺,旧例任满三年;称职者加升衔后再留任三年,才准升用。官员家属受成例限制,不得带往台湾,难免有所牵挂。现在奉旨:调往台湾的各官到任一年后,令督、抚在内地挑选贤能官员赴台协办半年,然后令旧任官员回内地补用。这样,海疆既能留有熟悉事务的官员,各官又可以免除对家属的顾虑,永远作为定例。至于协办人员既然从内地调往,内地官缺就需要人员署理;应在每年七八月间由臣部请旨,按照台湾道、府、同知、通判、知县等官的缺额,拣选人员派往,以备调补、委署之用。凡调往台湾的各官任满之日,政绩特别优异的准加二级,称职的加一级,以示鼓励。至于经历、县丞以下及教职等官,事务较少,不必派员协办;应照定例,任满三年且称职者,由有关部门咨报,遇到应升的缺即可任用。但在任等待升迁,也难免耽误时日;应令该督、抚查明各官将满三年时,提前在内地拣选人员调往,任满者回到内地等待升迁。再者,在台湾任职、目前已经任满三年的人员,调回内地时照旧例升用;先前已经加衔、再留任三年的人员,也在调回内地时,按照他们再留任的年限分别议叙。皇帝批准了这一议案。初七日(壬午),设立福建观风整俗使一员,这是采纳礼部右侍郎蔡世远的请求。初九日(甲申),任命原任吏部右侍郎、协理直隶总督刘师恕补授内阁学士,兼任福建观风整俗使。十八日(癸巳),户部议复:福建总督高其倬上疏说,台湾所属各县的仓粮,过去经奏准每年拨粟十万石,碾成米五万石,运往泉州、漳州二府平价出售。但台湾所属地区征收的正供粟石只能储备全台以及厦门、金门等处的兵粮,请从官庄现存的粟四万九千石有余、粟价银七万三千四百余两中拨出一部分,购买粮食运往泉州、漳州二府,永远定为常例。应依照所请办理。皇帝批准了。二十五月(庚子),福建总督高其倬上疏请求拣选人员派发,以备委用。皇帝批示:高其倬一向不能教导属员,以致福建吏治废弛。朕先前命各省督、抚各拣选一名州、县官咨送福建,朕又拣选能员陆续派往。可是高其倬对属员仍然迟疑敷衍、瞻前顾后,积久的习气没有改掉;现在又因为知府、同知缺额出现而缺少可补用的人,便上奏请求拣选派发。当前史贻直奉差前往福建,着令他会同高其倬、刘世明,把福建知府以下、知县以上各员的优劣详细甄别,造册具奏。今后福建有道、府、同知缺额出现时,就可以将优等人员奏请补授。其中朕如果发现有可用的人,也会命令派往补用。——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十八。
夏四月初三日(丁丑),福建总督高其倬遵旨题覆:『原任台湾府凤山县知县萧震向因命案迟延,经前抚臣题参革职。查萧震居官勤力,人亦朴直;但因伊父母年俱八十;时时恩忆,精神渐减,以致办理不及从前。请革职留任』。得旨:『凡官员等有父母年高而补授路远地方者,经朕闻知,皆曲体其情,改用近地;使之便于迎养,或得音问时通。萧震既有八旬之父母,该督、抚从前应据实陈奏,俾得遂其私情,专心办理公事,方为大臣爱养人材之道;乃隐不奏闻,致罹削职,甚为屈抑。萧震着回籍省亲后,来京赴部引见,朕再降谕旨』。
二十五日(己亥),福建总督高其倬来京陛见,以吏部左侍郎史贻直署福建总督。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
六月十八日(辛卯),以编修吴延熙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陈浩为副考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二。
秋七月初四日(丁未),以左春坊左庶子戴瀚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三。
冬十一月二十七日(丁酉),署福建总督史贻直奏言:『原任台湾参将林子龙,前被陈伦炯揭报,经高其倬据揭题参;今审得「纵兵聚赌、废弛营伍」二款毫无凭据,即「招会婪赃」一款亦历审并未入己。查林子龙从前效力戎行,颇着劳绩;访其在任,颇得兵民之心。若遽令放弃,甚为可惜!可否令其来京引见,量加委用』?得旨:『林子龙从前引见时原经朕记名,系武弁中壮健材能之员。后被陈伦炯揭报贪劣款迹,因将伊革职究审。今据史贻直一一审讯各款皆虚,是陈伦炯之揭报,实为屈抑。凡为文武大臣者,秉公举劾属员,乃职任中第一要务;今陈伦炯将材能历练之林子龙枉加弹劾,而所特荐之游击洪继龙则甚禹庸常,高其倬亦言其不胜台湾之任:是陈伦炯之举劾颠倒,实与公是公非相左,又何以使所属员弁共知劝惩乎?陈伦炯受圣祖仁皇帝多年教养之恩,朕又加任用;乃伊不思至诚报效,仍复苟且营私,返之于心,何以自问?着该署督传旨询问,确取口供具奏。林子龙着仍留闽省,交与该署督以参将、副将酌量题补』。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八。
十二月二十一日(辛酉),以福建南澳总兵官许良彬署福建水师提督、福建金门总兵官张起云署福建南澳总兵官、福建台湾副将康陵署福建金门总兵官。
礼部议覆:『福建巡抚刘世明疏言「台湾府属应试生儒,原有另编字号取中之例。后因台地士子半系泉、漳二府之人,希冀多中,故有撤去另编字号之请。今冒籍者俱已改归本籍,海外诵读之士竞切观光;请仍照旧例另编字号,于闽省中额内取中一名,以示鼓励」。应如所请』。从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九。
●雍正八年(庚戌)春二月二十九日(戊辰),加福建总督高其倬为太子太保。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一。
三月初九日(丁丑),户部议覆:『署福建总督史贻直疏言:「请自雍正八年为始,每于春、冬动拨台粟十六万六千余石运赴厦门,令福兴等府属厅、县按积榖之数,派运入仓,易换旧存仓榖平粜给兵;永着为例」。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六日(甲午),解两江总督范时绎任,调署福建总督吏部左侍郎史贻直署两江总督。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二。
夏五月初六日(癸酉),调福建总督高其倬为两江总督,升福建巡抚刘世明为福建总督、河南布政使赵国麟为福建巡抚。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四。
六月初八日(乙巳)予故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祭葬,赠太子少保,谥「襄毅」。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五。
译夏四月初三日(丁丑),福建总督高其倬遵旨上奏复议:原任台湾府凤山县知县萧震,先前因命案拖延,被前任巡抚上奏参劾革职。查萧震任官勤勉,人也朴实正直;只是因为他的父母年纪都已八十岁,时时忧念,精神逐渐衰减,以致办事不如从前。请革职留任。皇帝批示:凡官员因父母年高而被补授到路途遥远的地方,朕听说后都会体察他们的情况,改调到近处,使他们便于迎养父母,或者能够经常通报音信。萧震既有八十岁的父母,该督、抚从前本应据实奏明,使他能够实现奉养父母的私情,专心办理公事,这才是大臣爱惜、培养人才的方法;如今却隐瞒不奏,致使他遭到削职,实在十分冤屈。萧震着令回原籍探望父母后,来京赴吏部引见,朕再下谕旨。二十五日(己亥),福建总督高其倬入京朝见皇帝,任命吏部左侍郎史贻直暂署福建总督。——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六月十八日(辛卯),任命编修吴延熙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陈浩为副考官。——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二。秋七月初四日(丁未),任命左春坊左庶子戴瀚提督福建学政。——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三。冬十一月二十七日(丁酉),署理福建总督史贻直上奏说:原任台湾参将林子龙,先前被陈伦炯揭发报告,经高其倬据此上奏参劾;如今审得“纵容士兵聚众赌博、废弛营伍”两项毫无凭据,即“招会贪赃”一项,历次审讯也没有查出据为己有。查林子龙过去效力军旅,颇有劳绩;访查他任职时的情况,也很得兵民之心。如果立即令他弃置不用,实在可惜!是否可以令他来京引见,酌量加以任用?皇帝批示:林子龙先前引见时,朕原已记名,是武官中强健能干的人才。后来被陈伦炯揭报贪劣罪状,因而将他革职审究。现在据史贻直逐项审讯,所列罪款都是虚假的,可见陈伦炯的揭报确实使林子龙受到冤屈。凡作文武大臣,秉公举发、弹劾属员,是职责中第一要务。如今陈伦炯竟把有才干、有历练的林子龙枉加弹劾,而他特别推荐的游击洪继龙却十分平庸,高其倬也说洪继龙不能胜任台湾的职务;这说明陈伦炯举劾颠倒,确实与公正判断是非相违,又怎么能使所属官员、弁员都知道什么应当奖励、什么应当惩罚呢?陈伦炯承受圣祖仁皇帝多年教养的恩惠,朕又加以任用;他却不考虑竭诚报效,仍旧苟且营私,扪心自问,怎么能够心安?着令署理总督传旨询问他,确实取得口供后具奏。林子龙着令仍留在福建,交给署理总督酌情以参将、副将的职位奏请补用。——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八。十二月二十一日(辛酉),任命福建南澳总兵官许良彬暂署福建水师提督,福建金门总兵官张起云暂署福建南澳总兵官,福建台湾副将康陵暂署福建金门总兵官。礼部议复:福建巡抚刘世明上疏说,台湾府所属应试生员,原有另编字号、分别取中的规定。后来因为台湾士子有一半是泉州、漳州二府的人,为了希望增加中式人数,所以有人请求撤去另编字号。如今冒籍者都已经改归本籍,海外读书的士子争相切望参加考试、求取功名,请仍按旧例另编字号,在福建省规定的中额内取中一名,以示鼓励。应依照所请办理。皇帝批准了。——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八十九。雍正八年(庚戌)春二月二十九日(戊辰),加福建总督高其倬太子太保衔。——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一。三月初九日(丁丑),户部议复:署理福建总督史贻直上疏说,请从雍正八年开始,每年春、冬两季拨运台湾粟十六万六千余石到厦门,令福州、兴化等府所属厅、县按照积存粮食的数额分派运输入仓,以新粮换出旧存仓粮平价出售、供给兵丁,永远作为定例。应依照所请办理。皇帝批准了。二十六日(甲午),免去两江总督范时绎的职务,调任署理福建总督的吏部左侍郎史贻直暂署两江总督。——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二。夏五月初六日(癸酉),调福建总督高其倬为两江总督,升福建巡抚刘世明为福建总督,任河南布政使赵国麟为福建巡抚。——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四。六月初八日(乙巳),赐予已故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祭奠、安葬待遇,追赠太子少保,谥号“襄毅”。——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五。
秋七月十四日(辛巳),大学士马尔赛等遵旨议奏:『恩赏各镇标兵营运生息备用银两,按数酌拟:陕西西宁镇两万两、凉州镇一万六千两,江南苏松镇一万四千两,陕西宁夏镇、广西左江镇各一万三千两,浙江定海镇、湖广镇筸镇、彝陵镇、福建漳州镇、汀州镇、陕西延绥镇、云南曲靖镇、乌蒙镇、贵州古州镇各一万二千两,江南狼山镇、浙江黄岩镇、温州镇、福建台湾镇、福宁镇、山东登州镇、陕西肃州镇、广东左右二翼、碣石镇、云南普洱镇各一万两,直隶正定镇、浙江处州镇、福建海坛镇、金门镇、山西大同镇、陕西兴汉镇、广东潮州镇、云南鹤丽镇、永顺镇、楚雄镇、开化镇、临安镇各九千两,湖广襄阳镇、江西南赣镇、陕西大通镇、广东高州镇、云南永北镇、四川川北镇、重庆镇、松潘镇、建昌镇各八千两,直隶宣化镇、山东兖州镇、湖南永州镇、河南南阳镇、河北镇、广东琼州镇、广西右江镇、贵州安笼镇各六千两,直隶马兰镇、天津镇、江西南昌镇、福建南澳镇左营、广东南澳镇右营各五千两。行令各镇总兵官会同督、抚、提督于该省藩库照数支领,料理营运』。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六。
九月丁卯朔,户部议覆:『福建巡抚刘世明疏言:「台湾县水冲沙压田园自康熙六十一年至雍正四年无征粟石,应着落从前不行详报之知县周锺瑄等赔补;但自五年以后应征原额已奉旨永行豁免,则此项分赔粟石亦应一体予豁,以免离任穷员苦累」。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八。
冬十月初七日(壬寅),实授许良彬为福建水师提督。
大学士等遵旨议覆:『署福建总督阿尔赛疏言「台湾道、府、厅、县等官,旧例到任一年之后,督、抚拣选内地之员赴台协办;俟半年后,将旧员调回补用。统计前后不过年半,而独当其任者不过半年,为期太近;该员未必不以任事不久,草率塞责,诸务诿延。请嗣后调台各员,俟到任二年,该督、抚选员赴台协办,仍照例于半年后调回旧员;则在台各员既得尽心办事,又可免交盘频迭及草率诿延之弊」。应如所请』。从之。
十二日(丁未),福建海澄公黄应缵老病休致,以其子黄仕简袭替。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九。
十一月二十三日(戊子),增置福建督标水师营,驻福州南门外之南台;设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拨督标三营内战守兵共九百名为水师营兵:从福建总督刘世明请也。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
十二月二十四日(戊午),谕〔大学士等〕:『福建陆路提督石云倬、广东潮州总兵马纪勋着前往陕西肃州,到大将军岳锺琪处,有办理之事。福建陆路提督印务,着福建南澳总兵张起云署理』。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一。
●雍正九年(辛亥)春二月初七日(庚子),吏部议覆:『福建总督刘世明等条奏台湾事宜:一、台湾府南面向隶凤山、北面向隶诸罗管辖者,俱应改归台湾县管辖。一、台湾县罗汉门地方紧要,请以台湾县县丞移驻,与汛弁互相防查。一、凤山县万丹地方,请添设县丞一员,管辖淡水、枋寮口等处;其原设淡水巡检,移驻大昆丽。一、诸罗县笨港地方烟户繁多,奸良莫辨;请添设县丞一员,令其查拏巡缉。其原设佳里兴巡检,移驻盐水港。一、彰化县距大甲溪一百五、六十里,溪北更为辽远;一切钱粮、命盗等项悉令赴县,殊属不便。请将大甲溪以北地方,归淡水同知就近管理。均应如所请』。从之。
十一日(甲辰),移福建台湾淡水同知驻竹堑,添设台湾猫雾竉、鹿仔港、竹堑八里坌、大社四处巡检各一员;从福建总督刘世明请也。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
秋七月二十三日(甲申),福建按察使李玉鋐患病解任,升原任福建台湾道刘藩长为福建接察使司按察使。
二十六日(丁亥),调福建海坛总兵官吕瑞麟为福建台湾总兵官、福建台湾总兵官王郡为广东潮州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八。
八月十二日(壬寅),实授刘师恕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仍留福建观风整俗使任。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九。
九月十四日(甲戌),调福建陆路提督张起云署广东提督,以福建福州将军阿尔赛署福建陆路提督、福建福州右翼副都统顾宏誉署福州将军。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
译秋七月十四日(辛巳),大学士马尔赛等遵旨议奏:恩赏各镇镇标兵营用来经营生息、以备军需的银两,按数额酌定如下:陕西西宁镇二万两、凉州镇一万六千两,江南苏松镇一万四千两,陕西宁夏镇、广西左江镇各一万三千两,浙江定海镇、湖广镇筸镇、彝陵镇、福建漳州镇、汀州镇、陕西延绥镇、云南曲靖镇、乌蒙镇、贵州古州镇各一万二千两,江南狼山镇、浙江黄岩镇、温州镇、福建台湾镇、福宁镇、山东登州镇、陕西肃州镇、广东左右二翼、碣石镇、云南普洱镇各一万两,直隶正定镇、浙江处州镇、福建海坛镇、金门镇、山西大同镇、陕西兴汉镇、广东潮州镇、云南鹤丽镇、永顺镇、楚雄镇、开化镇、临安镇各九千两,湖广襄阳镇、江西南赣镇、陕西大通镇、广东高州镇、云南永北镇、四川川北镇、重庆镇、松潘镇、建昌镇各八千两,直隶宣化镇、山东兖州镇、湖南永州镇、河南南阳镇、河北镇、广东琼州镇、广西右江镇、贵州安笼镇各六千两,直隶马兰镇、天津镇、江西南昌镇、福建南澳镇左营、广东南澳镇右营各五千两。下令各镇总兵官会同督、抚、提督,在本省藩库按数额领取银两,办理营运生息。皇帝批准了。——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六。九月丁卯朔,户部议复:福建巡抚刘世明上疏说,台湾县因水冲、沙压造成的田园,自康熙六十一年至雍正四年没有征收的粟石,应由从前没有详细上报的知县周锺瑄等赔补;但雍正五年以后应征的原额已经奉旨永远豁免,那么这一部分应由有关人员分赔的粟石也应一并豁免,以免使离任的穷困官员受到拖累。应依照所请办理。皇帝批准了。——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八。冬十月初七日(壬寅),实授许良彬为福建水师提督。大学士等遵旨议复:署理福建总督阿尔赛上疏说,台湾道、府、厅、县等官,旧例到任一年后,由督、抚挑选内地官员赴台协办;半年后调回旧任官员补用。前后计算不过一年半,而真正独立任事不过半年,期限太近;官员未必不会因为任期短而草率塞责,把各种事务推诿拖延。请今后调往台湾的各官,等到任满二年后,再由督、抚选员赴台协办,仍按旧例半年后调回旧员;这样,在台各官既能尽心办事,又可以避免频繁交接以及草率推诿拖延的弊端。应依照所请办理。皇帝批准了。十二日(丁未),福建海澄公黄应缵因年老多病退休,以其子黄仕简承袭替代。——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十九。十一月二十三日(戊子),增设福建督标水师营,驻扎在福州南门外的南台;设置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从督标三营中拨出战守兵共九百名作为水师营兵。这是采纳福建总督刘世明的请求。——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月二十四日(戊午),雍正帝谕令大学士等:福建陆路提督石云倬、广东潮州总兵马纪勋,着令前往陕西肃州,到大将军岳锺琪处办理有关事务。福建陆路提督的印务,着令福建南澳总兵张起云暂署。——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一。雍正九年(辛亥)春二月初七日(庚子),吏部议复:福建总督刘世明等条奏台湾事务:一、台湾府南面原来隶属凤山县、北面原来隶属诸罗县管辖的地方,都应改归台湾县管辖。二、台湾县罗汉门地方十分重要,请将台湾县县丞移驻此处,与汛弁相互防守查察。三、凤山县万丹地方,请增设县丞一员,管辖淡水、枋寮口等处;原设淡水巡检移驻大昆丽。四、诸罗县笨港地方烟户众多,奸民、良民难以辨别;请增设县丞一员,令其负责查捕、巡缉。原设佳里兴巡检移驻盐水港。五、彰化县距离大甲溪一百五六十里,溪北更加遥远;所有钱粮、命案、盗案等事务都要到县办理,实在不便。请将大甲溪以北地方归淡水同知就近管理。以上各项都应依照所请办理。皇帝批准了。十一日(甲辰),将福建台湾淡水同知移驻竹堑,增设台湾猫雾竉、鹿仔港、竹堑八里坌、大社四处巡检各一员。这是采纳福建总督刘世明的请求。——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秋七月二十三日(甲申),福建按察使李玉鋐因病免职,升原任福建台湾道刘藩长为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二十六日(丁亥),调福建海坛总兵官吕瑞麟为福建台湾总兵官,调福建台湾总兵官王郡为广东潮州总兵官。——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八月十二日(壬寅),实授刘师恕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仍留任福建观风整俗使。——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九。九月十四日(甲戌),调福建陆路提督张起云暂署广东提督,任命福建福州将军阿尔赛暂署福建陆路提督,福建福州右翼副都统顾宏誉暂署福州将军。——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
冬十月二十三日(癸丑),兵部议覆:『福建总督刘世明疏言「台湾淡水地方辽阔,请抽调镇标各营汛兵丁四百名,以资防范;添设淡水汛守备一员,带武洛把总一员、新东势汛外委一员、兵一百六十名驻扎山猪毛口;其土地公崎、大崎顶、兰坡岭三处,并请各设一塘,每塘安兵五名」。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一。
十一月十九日(戊寅),豁免福建凤山县水冲田地赋额二百八十两有奇。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
十二月初十日(己亥),复设福建督标右营参将一员,福宁左营、闽安右营游击各一员,建宁左营、汀州左营、延平右营、漳州中营、兴化右营守备各一员;改抚标中军游击缺为参将,福协右军守备、福州将军标下中军守备、台湾北路淡水营守备、长福营右军守备、邵武城守右营守备、泉州城守营安海汛守备、同安营灌口汛守备各缺俱为都司佥书:从福建总督刘世明请也。
二十五日(甲寅),以广东海关监督准泰署福建福州将军;福建陆路提督张起云患病解任,以广东潮州总兵官王郡署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三。
●雍正十年(壬子)春正月二十一日(己卯),升福建澎湖副将陈勇为福建海坛总兵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四。
二月二十五日(癸丑),谕〔大学士等〕:『西部军务关系紧要,军营之中协办大臣甚少。福建总督刘世明于西边情形素所谙悉,着驰驿来京面请训旨,前赴军营;先赏藩库银一万两制办行装。福建总督印务,着广东总督郝玉麟署理。……郝玉麟未到闽之前,福建总督印务,着阿尔赛暂行署理,仍兼管提督军务。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五。
三月初三日(庚申),实授王郡为福建陆路提督。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六。
夏四月二十日(丁未),予故福建金门总兵官署福建陆路提督张起云祭葬,谥「恪毅」。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七。
五月十八日(甲戌),谕户部:『福建台湾府彰化县经凶番扰害之后,百姓耕种未免失时;该县所有雍正八、九年分未完榖六千五百余石,着悉行豁免』。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八。
闰五月二十日(乙巳),以编修王安国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吏科掌印给事中严瑞龙为副考官。
二十五日(庚戌),福建巡抚赵国麟奏言:『台湾北路大甲西番不法,残害官兵;经台湾总兵官吕瑞麟同台湾道倪象恺带领兵壮剿抚兼行,已将胁从之朴仔篱等社先后就抚。续有凤山县南路奸民乘机聚众,杀伤官兵;经升任陆路提督王郡亲率弁兵,剿追解散。今南路奸匪陆续拏获究审,现在严缉首犯吴福生到日即可定案,其大甲西番土官率领全社男妇老幼四百十九名造册就抚。现在查讯实情,究出首凶定拟,仍于各庄紧要之处设兵防护。所有南、北两路安定情形,理应具奏』。报闻。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九。
秋八月二十日(甲戌),调福建台湾总兵官吕瑞麟为福建金门总兵官、广东碣石总兵官苏明良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八月二十九日(癸未),实授郝玉麟为福建总督。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二。
冬十一月初七日(庚寅),以侍读杨炳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五。
十二月初三日(丙辰),吏部议覆:『福建总督郝玉麟疏言:『向例:台湾镇、协三年报满候用,参将、游击、守备二年报满题升;而在台文员历俸二年半止议加级,似未画一。请嗣后台湾道准镇、协例,三年报满,恭候酌用;知府、同知、通判、知县各员照参、游、守例,二年报满,题明候升」。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日(癸酉),福建总督郝玉麟疏报:『台湾北路大甲西等社凶苗不法,官兵进剿,克期宁谧』。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六。
●雍正十一年(癸丑)春正月二十四日(辛丑),以福建陆路提督王郡暂署福建水师提督、福建福州将军阿尔赛署福建陆路提督。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七。
二月初八日(庚申),赠故福建水师提督许良彬太子少保衔,予葬,谥「壮毅」。
十六日(戊辰),兵部议覆:『福建台湾北路大甲西等社凶番肆逆,总督郝玉麟调度有方,应加三级;提督王郡奋勇进剿,克期宁谧,应加左都督衔』。从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译冬十月二十三日(癸丑),兵部议复:福建总督刘世明上疏说,台湾淡水地方辽阔,请从镇标各营汛抽调兵丁四百名,用以加强防范;增设淡水汛守备一员,带领武洛把总一员、新东势汛外委一员,以及兵一百六十名,驻扎山猪毛口;土地公崎、大崎顶、兰坡岭三处,也请各设一座塘,每塘驻兵五名。应依照所请办理。皇帝批准了。——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一。十一月十九日(戊寅),免除福建凤山县因水冲田地的赋额二百八十两有余。——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十二月初十日(己亥),恢复设置福建督标右营参将一员,福宁左营、闽安右营游击各一员,建宁左营、汀州左营、延平右营、漳州中营、兴化右营守备各一员;将抚标中军游击缺改为参将,福协右军守备、福州将军标下中军守备、台湾北路淡水营守备、长福营右军守备、邵武城守右营守备、泉州城守营安海汛守备、同安营灌口汛守备等缺,一律改为都司佥书。这是采纳福建总督刘世明的请求。二十五日(甲寅),任命广东海关监督准泰暂署福建福州将军;福建陆路提督张起云因病免职,任命广东潮州总兵官王郡暂署福建陆路提督。——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三。雍正十年(壬子)春正月二十一日(己卯),升福建澎湖副将陈勇为福建海坛总兵官。——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四。二月二十五日(癸丑),雍正帝谕令大学士等:西部军务关系重大,军营中协办大臣很少。福建总督刘世明一向熟悉西部情形,着令他驿马兼程来京,当面请示并接受训诫,然后前往军营;先赏给藩库银一万两置办行装。福建总督印务,着令广东总督郝玉麟暂署。郝玉麟到达福建以前,福建总督印务着令阿尔赛暂行署理,仍兼管提督军务。——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五。三月初三日(庚申),实授王郡为福建陆路提督。——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六。夏历四月二十日(丁未),赐已故福建金门总兵官、署理福建陆路提督张起云祭祀安葬之礼,谥号为“恪毅”。——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七。五月十八日(甲戌),雍正帝谕令户部:福建台湾府彰化县在凶番侵扰之后,百姓耕种难免误了农时;该县雍正八、九年拖欠未交的粮食六千五百余石,着令全部免除。——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八。闰五月二十日(乙巳),任命编修王安国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吏科掌印给事中严瑞龙为副考官。二十五日(庚戌),福建巡抚赵国麟上奏说:台湾北路大甲西番不守法,残害官兵;台湾总兵官吕瑞麟与台湾道倪象恺带领兵丁、壮丁,采取剿讨和招抚并行的办法,已经使被胁从的朴仔篱等社先后归顺。后来凤山县南路有奸民乘机聚众,杀伤官兵;升任陆路提督的王郡亲自率领官弁、兵丁进剿追捕,使其解散。如今南路奸匪已陆续捕获审讯,正在严密缉捕首犯吴福生,抓到后即可定案;大甲西番土官率领全社男女老幼四百一十九人造册归顺。现在正在查问实情,查出首要凶犯后定罪拟判,并仍在各庄要害处设置兵力防护。南、北两路安定的全部情况,理应具奏。上报皇帝知道。——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九。秋八月二十日(甲戌),调福建台湾总兵官吕瑞麟为福建金门总兵官,调广东碣石总兵官苏明良为福建台湾总兵官。八月二十九日(癸未),实授郝玉麟为福建总督。——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二。冬十一月初七日(庚寅),任命侍读杨炳提督福建学政。——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五。十二月初三日(丙辰),吏部议复:福建总督郝玉麟上疏说,旧例台湾镇、协任满三年报部候用,参将、游击、守备任满二年报部奏升;而台湾文官任满二年半只议加级,似乎不够统一。请今后台湾道按照镇、协的例子,任满三年报部,恭候酌情任用;知府、同知、通判、知县等官按照参将、游击、守备的例子,任满二年报部,奏明后等待升迁。应依照所请办理。皇帝批准了。二十日(癸酉),福建总督郝玉麟上疏报告:台湾北路大甲西等社的凶悍苗民不守法,官兵进剿后,按期平定安宁。皇帝下旨嘉奖,交给有关部门议定功绩。——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六。雍正十一年(癸丑)春正月二十四日(辛丑),任命福建陆路提督王郡暂署福建水师提督,福建福州将军阿尔赛暂署福建陆路提督。——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七。二月初八日(庚申),追赠已故福建水师提督许良彬太子少保衔,赐予安葬待遇,谥号“壮毅”。十六日(戊辰),兵部议复:福建台湾北路大甲西等社的凶番肆意作乱,总督郝玉麟调度有方,应加三级;提督王郡奋勇进剿,按期平定安宁,应加左都督衔。皇帝批准了。——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三月十三日(甲午),吏部议覆:『福建巡抚赵国麟疏报『台湾府淡水同知杨瑞祥办运军粮,在洋遭风沉没;请加赠荫恤,给与祭葬。其同舟淹毙之幕宾、家人、书役、舵工等,均照军功从役被伤例赏恤」。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九。
夏六月十四日(癸亥),复设福建陆路提标右营、前营、福宁镇标右营、建宁城守左营、漳州镇标中营、水师提标后营、闽安协左营、台湾镇标左营、台湾协左营千总各一员,督标右营、福宁镇标左营、建宁城守左营、连江营、漳州镇标左营、海澄营、云霄营、诏安营、汀州镇标右营、邵武城守右营、海坛镇标右营、闽安协右营、烽火门、台湾镇标左营、台湾协左营、右营、淡水营把总各一员;从福建总督郝玉麟请也。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二。
秋八月己酉朔,兵部等衙门议覆:『福建总督郝玉麟条奏台湾营制事宜:一、台湾远隔重洋,民番杂处;请于府治增置城守营,设参将一员、守备二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兵一千名,防守府库仓狱,并分驻镇标南、北两路各汛。所有镇标原设三营之兵拨派各汛者,全数撤回府治,以资弹压。一、南路原设参将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兵一千名,不敷防范分拨之用;请将驻扎山猪毛口守备改为下淡水营都司佥书,再添设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五百名,合原设弁兵分驻山猪毛口、阿里港、新园、万丹、凤山县治、凤弹、下埤头、攀桂桥、观音山、石井等处。一、北路延袤千有余里,原设参将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兵一千一百二十名,亦不足分防弹压;请改参将为副将,再添设都司一员、守备一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兵一千二百八十名,分中、左、右三营,以都司为中军、守备为左右二营,分驻诸罗县治及斗六门、竹脚寮、笨港、盐水港、彰化县、猫雾竉、篷山、竹堑、中港、后垄、南莰、淡水等汛。其台协水师原拨笨港、盐水二汛兵丁,仍撤回水汛。一、安平地方外控海洋、内扼台郡,实系唇齿之区;请设立炮架七座,并酌量起盖仓廒贮粟三万石,以资兵饷。一、台属田地、丁口渐增,请将各处庄民编造保甲。其各番社乡保暨通事,俱严加选择,勿令奸匪充当;并设立社学,延请行优生员教导,以化愚蒙旧习。一、台属流寓人等,内有人材出众、从前随征效力者,请给外委功加扎付,即委为社长,约束居民;三年无过,准与内地兵丁以把总相间补用。一、台湾孤悬海外,总兵一官有统驭民番之责;请照山、陕沿边之例,改为挂印总兵官。均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九日(丁丑),谕内阁:『据巡台御史觉罗柏修等奏称:「台湾修造战船,例系匠役纠伙深入番社采取木植,易生事端;嗣后请令番民自行采运,即在内地成造」。朕思番社产木既多,若番民赴官售卖,按数给与价值,使之获利,又无扰骚,伊自乐从。但不预先妥议规条,难以期其必得;又恐通事人等从中作奸,更滋弊窦。目前且向内地修造;其番人自行售卖之处,着该督、抚悉心定议妥协办理』。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四。
九月初四日(壬午),添设福建台湾府学及台湾、凤山、诸罗、彰化四县学训导各一员;从福建巡抚赵国麟请也。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五。
译三月十三日(甲午),吏部议覆说:“福建巡抚赵国麟上疏报告,台湾府淡水同知杨瑞祥负责运输军粮,在海上遇风沉没;请求加恩给予荫恤,并赐给祭葬。与他同船淹死的幕宾、家人、书役、舵工等,也都按照军功从役被伤的旧例给予赏恤。”应允所请。皇帝同意了。——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九。夏六月十四日(癸亥),重新设置福建陆路提标右营、前营,福宁镇标右营,建宁城守左营,漳州镇标中营,水师提标后营,闽安协左营,台湾镇标左营、台湾协左营的千总各一员;设置督标右营、福宁镇标左营、建宁城守左营、连江营、漳州镇标左营、海澄营、云霄营、诏安营、汀州镇标右营、邵武城守右营、海坛镇标右营、闽安协右营、烽火门、台湾镇标左营、台湾协左营、右营、淡水营的把总各一员。这是按照福建总督郝玉麟的请求办理的。——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二。秋八月初一日(己酉),兵部等衙门议覆说:“福建总督郝玉麟分条奏报台湾营制事宜:一、台湾远隔重洋,百姓和番人杂居,请在府治增设城守营,设置参将一员、守备二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兵一千名,防守府库、仓场和监狱,并分驻镇标南、北两路各处汛地。原来镇标三营中拨往各汛的兵丁,全部撤回府治,以加强弹压。一、南路原设参将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兵一千名,不足以防守和分拨使用;请将驻扎山猪毛口的守备改为下淡水营都司佥书,再增设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五百名,连同原有将弁和兵丁,分驻山猪毛口、阿里港、新园、万丹、凤山县治、凤弹、下埤头、攀桂桥、观音山、石井等处。一、北路绵延一千多里,原设参将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兵一千一百二十名,也不足以分防弹压;请将参将改为副将,再增设都司一员、守备一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兵一千二百八十名,分为中、左、右三营,由都司任中军,守备分任左右二营,分别驻扎诸罗县治以及斗六门、竹脚寮、笨港、盐水港、彰化县、猫雾竉、篷山、竹堑、中港、后垄、南莰、淡水等汛地。” “台湾协水师原来拨驻笨港、盐水两个汛地的兵丁,仍然撤回水汛。一、安平地方对外控制海洋,对内扼守台郡,实在是相互依存的要地;请设置炮架七座,并酌情建造仓廒,储存粟米三万石,以供军粮军饷。一、台湾所属田地和丁口逐渐增加,请把各处庄民编造保甲。各番社的乡保以及通事,都要严格选择,不要让奸邪匪徒充任;并设立社学,聘请有品行的生员教导,以改变愚昧的旧习。一、台湾所属的流寓人员中,如果有人才智出众、从前随军征战立过功劳,应发给外委功加札付,立即任命为社长,约束居民;三年没有过错,准许同内地兵丁一样,以把总职位间隔补用。一、台湾孤悬海外,总兵这一官职负有统领管辖百姓和番人的责任;请按照山、陕沿边的旧例,改为挂印总兵官。以上各项都应允所请。”皇帝同意了。二十九日(丁丑),皇帝谕示内阁:“据巡台御史觉罗柏修等奏称:‘台湾修造战船,按旧例由工匠和役夫结伙深入番社采伐木材,容易引发事端;今后请命番民自行采运木材,然后在内地制造。’朕考虑番社出产木材很多,如果由番民运到官府出售,按照数量给付价钱,使他们获得利益,又不扰民,他们自然会乐意服从。但如果不预先妥善议定规条,就难以保证一定能够办成;又恐怕通事等人从中作弊,反而增加弊端。目前姑且先在内地修造;至于番人自行售卖木材的办法,着令该督、抚仔细商定,妥善办理。”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四。九月初四日(壬午),增设福建台湾府学以及台湾、凤山、诸罗、彰化四县学的训导各一员。这是按照福建巡抚赵国麟的请求办理的。——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五。
冬十二月十一日(戊午),谕内阁:『从前广东巡抚鄂弥达条奏「台湾地方僻处海中,向无城池;宜建筑城垣炮台,以资保障」。经大学士等议,令福建督、抚妥议具奏。今据郝玉麟等称:「台湾建城,工费浩繁。请于现定城基之外,买备茨竹,裁植数层,根深蟠结,可资捍卫;再于茨竹围内造建城垣,工作亦易兴举」等语。郝玉麟不过虑其地滨大海,土疏沙淤,工费浩繁,成功非易;故有茨竹籓篱之议。殊不知城垣之设,所以防外患。如必当建城,虽重费何惜!而台湾变乱率自内生,非御外寇比;不但城可以不建,且建城实有所不可也。台郡门户曰鹿耳门,与府治近,号称天险;港容三舟。傍皆巨石,锋棱如剑戟,舟行失尺寸,顷刻沉没;内设炮台,可恃以为固,其法最善。从前平定郑克塽、朱一贵皆乘风潮,舟行入港,水高港平,众艘奔赴,无所阻碍;大兵一人,即获安平港之巨舟,贼无去路而抚其府市人民。南、北路商贾一闻官军至,络绎捆载而来,相依以自保;物力既充,军气百倍,贼进不能胜、退无可守,各鸟兽散,终无所逃遁,故旬日可以坐定。向使贼众有城可据,收府治人民、财物以自固;大兵虽入,攻之不拔,坐守安平旷日相持,克敌不易。盖重洋形势兴内地异;此即明效大验,固未可更议建置也。若谓台湾筑城,即以御台湾外寇;是又不然。从前两征台湾,皆先整兵泊舟于澎湖之南风澳,以候风潮。风潮之便,岁不过一时、时不过数日;若盗贼窃发或外番窥伺,泊舟澎湖,则夕至而朝捕之矣。至南、北二路可通之地虽多,然如南路之蛲港、北路之八掌溪、海翁港、鹿仔港、大甲西、二林、三林、中港、竹堑、篷山,惟小舟可入;其巨港大舟可入者,不过南路之打狗、中港、北路之上淡水。其次则北路之笨港、咸水港去府治较远,纵有外寇,亦不取道于此。备设炮台,派拨汛兵朝夕巡视,自足以资控御。今郝玉麟等请于现定城基之外,栽种茨竹,籍为籓篱;实因地制宜,甚有裨益。其淡水等处炮台务须建造,各属并应增修;不可惜费省工,或致潦草。应如何举行之处?着该督、抚妥协定议具奏』。
十五日(壬戌),福建观风整俗使刘师恕患病解任,裁观风整俗使缺。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八。
●雍正十二年(甲寅)夏四月初二日(丁未),予福建台湾南路阵亡受伤弁兵、守备张玉等恩荫、祭葬、赏赍有差。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二。
五月二十九日(甲辰),升福建台湾北路副将马骥为福建建宁总兵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三。
六月二十七日(丙寅),升澎湖副将章隆为福建福宁总兵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四。
秋七月十五日(戊子),命福建总督郝玉麟来京陛见,以福建福州将军阿尔赛署福建总督。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五。
九月十六日(戊子),升福建台湾水师副将陈伦炯为江南苏松水师总兵官。
二十二日(甲午),福建总督郝玉麟疏报:『台湾府彰化县沙里兴社生番一百九十余名口倾心归化,愿隶版图,输诚纳赋』。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七。
冬十月初八日(庚戌),以福建建宁总兵官李荫樾署福建陆路提督。
十七日(己未),调福建巡抚赵国麟为安徽巡抚,升河南布政使卢焯为福建巡怃。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八。
十一月初六日(丁丑),加浙闽总督郝玉麟兵部尚书衔。
译冬十二月十一日(戊午),皇帝谕示内阁:“从前广东巡抚鄂弥达分条奏称:‘台湾地处海中偏远之地,一向没有城池;应当修筑城墙和炮台,以作为保障。’大学士等议定后,命福建督、抚妥善议定后具疏上奏。现在据郝玉麟等称:‘台湾修建城池,工程费用浩大。请在现已确定的城基之外,购买茨竹,分层栽植,使其根深盘结,可以用来防卫;再在茨竹围成的篱笆以内修建城墙,这样工程也容易兴办。’郝玉麟只是考虑台湾靠近大海,土质疏松、沙土淤积,工程费用浩大,成功不容易,所以提出用茨竹作篱笆的建议。他却不知道设置城墙,是为了防御外患。如果确实应当修城,即使费用很重又有什么可吝惜的呢?但台湾的变乱大多从内部发生,并不是抵御外来敌寇那样的情形;不但城池可以不建,而且修建城池实际上有不可以的地方。台郡的门户叫鹿耳门,距离府治很近,号称天险;港口只能容纳三艘船。两旁都是巨石,锋利得像剑戟,船只航行稍有偏差,顷刻之间就会沉没;里面设置炮台,可以依靠它作为坚固防守,这种办法是最好的。从前平定郑克塽、朱一贵时,都是趁着风潮,船只驶入港内;水位上涨、港口水面平阔,众船奔赴而来,没有什么阻碍。” “大军一到,就夺取安平港的巨船,使贼人没有退路,于是安抚府城和市镇的百姓。南、北两路的商人一听说官军到来,便络绎不绝地捆扎财物前来,彼此依靠以求自保;物资力量充足后,军队士气增加百倍,贼人进攻不能取胜,退守又没有地方,于是像鸟兽一样四散逃跑,最终无处逃遁,所以十天左右就可以平定。如果当时贼众有城池可以凭据,收取府治的百姓和财物来巩固自己;即使大军进入,也攻打不下,坐守安平,长时间相持,战胜敌人就不容易了。大概重洋阻隔的形势与内地不同;这就是已经得到证明的明显事实,实在不能再议论修建城池了。若说台湾修筑城池就是为了抵御台湾的外来敌寇,这也不对。从前两次征讨台湾,都是先整顿军队,把船停泊在澎湖南面的南风澳,等待风潮。风潮适宜的时机,一年不过一次,一次也不过几天;如果盗贼突然作乱,或外番窥伺,船只停泊在澎湖,那么晚上到达,早晨就能把他们捕获。至于南、北两路可以通航的地方虽然很多,但像南路的蛲港、北路的八掌溪、海翁港、鹿仔港、大甲西、二林、三林、中港、竹堑、篷山等地,只有小船能够进入;能够容纳大船的大港,不过是南路的打狗、中港,以及北路的上淡水。”〔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人〕 “其次,北路的笨港、咸水港距离府治较远,即使有外来敌寇,也不会从这里进取。预先设置炮台,派遣汛兵早晚巡视,自然足以控制防御。现在郝玉麟等请求在现已确定的城基之外栽种茨竹,作为篱笆,确实是因地制宜,很有益处。淡水等处的炮台务必要修建,各属也都应增修;不可吝惜费用、减少工程,以致修造草率。究竟应当如何举行,着令该督、抚妥善议定后具疏上奏。” 十五日(壬戌),福建观风整俗使刘师恕因病解除任职,裁撤观风整俗使这一职缺。——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八。●雍正十二年(甲寅)夏四月初二日(丁未),对福建台湾南路阵亡、受伤的将弁和兵丁,以及守备张玉等,分别给予恩荫、祭葬和赏赐。——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二。五月二十九日(甲辰),升任福建台湾北路副将马骥为福建建宁总兵官。——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三。六月二十七日(丙寅),升任澎湖副将章隆为福建福宁总兵官。——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四。秋七月十五日(戊子),命福建总督郝玉麟进京陛见,任命福建福州将军阿尔赛代理福建总督。——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五。九月十六日(戊子),升任福建台湾水师副将陈伦炯为江南苏松水师总兵官。二十二日(甲午),福建总督郝玉麟上疏报告:“台湾府彰化县沙里兴社的生番一百九十多名归心归化,愿意列入版图,表示诚意并缴纳赋税。”交给有关部门知道。——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七。冬十月初八日(庚戌),任命福建建宁总兵官李荫樾代理福建陆路提督。十七日(己未),调任福建巡抚赵国麟为安徽巡抚,升任河南布政使卢焯为福建巡抚。——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八。十一月初六日(丁丑),加授浙闽总督郝玉麟兵部尚书衔。
十一日(壬午),谕〔内阁〕:『朕闻闽省漳、泉地方民俗强悍,好勇斗狠。而族大丁繁之家,往往恃其人力强盛,欺压单寒;偶因小故,动辄纠党械斗,酿成大案。及至官司捕治,又复逃匿抗拒,目无国宪。两郡之劣习相同,而所属之平和南胜一带为尤甚。朕思上天阴隙下民,与以至善之性;故云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虽五方风气不齐,而本然之性,则有善而无恶。漳、泉之民,亦未有天秉独异者。其所以不善之故,则因俗尚嚣陵,渐成积习;耳闻目见,皆剽悍桀骜之风而无礼让逊顺之气,遂令本然至善之性陷溺而不自知也。其中即有善良之人,亦不过自洁其身;实难以数人之力,挽风俗之浇漓。朕自临御以来,屡颁谕旨,训迪内外黎庶;详明谆切,至再至三。自通都大邑至僻壤遐陬,咸使之家喻户晓;而各省民风,渐能奉法循理,不敢荡检踰闲。且如最难化者,莫过苗蛮、猺獞之人;近亦颇知革面革心,有欣欣向化之意。岂漳、泉内地之民,转不如苗众等之悔过迁善、革薄从忠,而甘于自暴自弃,陷身法网乎?朕心深为不忍。特降谕旨,切加训导。「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言善恶感召之机,捷于影响。作奸犯科之人,既为王法所不宥,必为天理所难容;祸福、利害之过,判然两途。则尔等亦何所惮而不为善、何所利而不为善乎?大抵居乡之道,亲睦为要;保身之道,循分为先。毋以强陵弱、毋以富欺贫、毋以知侮愚、毋以众逼寡;毋为行险侥幸之事,毋为干名犯义之行。父老子弟联为一体,邻里乡党视若一家;相友相助,息讼息争:使朝廷旌为义乡、有司表为仁里,身名俱泰,刑罚不加;天下乐利之事、安适之境,无过于此!况闽省文风颇优、武途更盛,而漳、泉二府人材又在他郡之上;历来为国家宣猷效力者,实不乏人。独有风俗强悍一节,为天下所共知亦为天下所共鄙!何不翻然醒悟,共相勉励,而成礼义仁让之乡乎?着该督、抚仰体朕心,时加训诫;更立劝惩之法,实力奉行:务俾俗易风移,以副朕一道同风之至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九。
十二月十四日(乙卯),谕内阁:『从前台湾北路大甲西等社顽番不法,官兵已经剿灭,余党亦已就擒;叛犯之律;所有眷属一并缘坐,无可宽贷。朕念此等冥顽无知,究非汉民可比。从前妄行不法,罪在正犯;其眷属散处各社,未必知情。今当平定之时,若一一搜查,不无牵累惊扰;用是格外加恩,免其根究。该督、抚、提、镇可仰体朕心,妥协办理,以安番众;并将朕谕明白宣示,咸使闻知。倘朕如此开恩,而愚番等仍不知感激、再有干犯法纪者,则是蠢顽不灵之辈,不可以恩惠化导,朕必加以重惩』。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
●雍正十三年(乙卯)春三月初八日(戊寅),兵部议覆:『福建总督郝玉麟流言「台湾府城东南大东门内春牛埔,请添设一营,拨镇标守备一员带兵三百名驻防;小南门添设一营,拨水师千总一员带兵一百五十名驻防:各植茨竹,以为联络。至南水门、小北门二处,各建大炮台一座并添设敌台、城门、城楼、炮架、望楼等项,南路之茄藤港、北路之蚊港等处各设炮台一座,府城西南一带炮台空隙处各设木栅,以资捍御」。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二。
夏闰四月初六日(乙亥),以福建台湾总兵官苏明良署福建陆路提督,调福建海坛总兵官马骥为台湾总兵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五。
五月初七日(丙午),予福建澎湖水师右营巡哨出洋被淹兵丁恤赏如例。
十二日(辛亥),礼部议覆:『福建巡抚卢焯疏言「台湾乡试士子向系另编字号,额中举人一名;今台属五学人文日盛,请于闽省解额外,将台字号再加中一名,以示鼓励」。应如所请』。从之。
十九日(戊午),以工部主事章有大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金相为副考官。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六。
六月初九日(丁丑),设福建台湾府属彰化县学廪生、增生各十名;从福建巡抚卢焯请也。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七。
秋八月二十三日(己丑)子刻,上崩。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九。
译十一日(壬午),皇帝谕示内阁:“朕听说福建漳州、泉州一带民风强悍,喜欢逞勇斗狠。而宗族庞大、丁口繁多的人家,往往倚仗人多势强,欺压孤单贫寒的人;偶尔因为小事,动不动就纠集党羽械斗,酿成重大案件。等到官府捕拿惩治时,又再次逃藏抗拒,完全不把国家法令放在眼里。两府的恶劣习俗相同,而所属的平和、南胜一带尤其严重。朕想,上天暗中赋予百姓最完善的本性,所以说百姓秉持常性,喜好美德。虽然各地风俗气候不一样,但人的本性本来有善而没有恶。漳州、泉州的百姓,也没有谁天生禀性特别不同。他们之所以不能行善,是因为当地风俗崇尚喧嚣凌人,逐渐形成积久的习惯;耳闻目见的全是剽悍桀骜的风气,而没有礼让谦逊的习惯,于是使本来至善的本性沉溺其中而自己不知道。其中即使有善良的人,也不过是洁身自好;实在难以凭几个人的力量挽救日益衰败的风俗。朕即位以来,多次颁布谕旨,教诲内外百姓;说明详尽,语气恳切,再三告诫。从四通八达的大城镇到偏僻遥远的角落,都使家家户户知晓;各省民风也逐渐能够奉行法令、遵循道理,不敢放荡越轨。” “况且最难教化的,莫过于苗、蛮、猺、獞等人;近来也很知道改过自新,表现出欣然向化的意愿。难道漳州、泉州内地的百姓,反而不如苗众等悔过向善、革除轻薄而归于忠厚,甘愿自暴自弃,陷入法网吗?朕心中深感不忍。特此降下谕旨,切实加以训导。《易》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书》说:‘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这些话说的是善恶感应招致祸福的机理,比影随形、响随声还要迅速。作奸犯科的人,既然不被王法宽宥,也必然难容于天理;祸福利害分明是两条道路。这样看来,你们又有什么顾忌而不行善,又有什么利益值得不行善呢?大体说来,居乡相处的道理,以亲爱和睦为要;保全自身的道理,以安守本分为先。不要凭强力欺凌弱者,不要凭富有欺负贫穷,不要凭聪明侮辱愚昧,不要凭人多逼迫人少;不要做冒险侥幸的事情,不要做求取名声而违背道义的行为。父老子弟联合成为一体,邻里乡党看待彼此如同一家;互相友爱、互相帮助,平息诉讼、停止争斗,使朝廷表彰为义乡,有司表彰为仁里,自身和名声都安泰,也不受刑罚加身。” “天下使人快乐获利的事情、使人安定舒适的境地,没有超过这些的!何况福建文教风气相当优良,武职仕途更加兴盛,而漳州、泉州两府的人才又在其他郡之上;历来为国家谋划效力的人,实在不少。唯独民风强悍这一点,既为天下所共同知晓,也为天下所共同鄙弃!为什么不彻底醒悟,互相勉励,共同成为礼义仁让之乡呢?着令该督、抚体察朕的心意,时时加以训诫;再制定劝善惩恶的办法,切实奉行,务必使风俗改变,以符合朕希望天下风俗一致的深切心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九。十二月十四日(乙卯),皇帝谕示内阁:“从前台湾北路大甲西等社的顽固番人违法,官兵已经剿灭,余党也已经擒获;按照叛犯的法律,所有眷属一并连坐,没有可以宽免的。朕想到这些人昏昧顽固、没有知识,终究不能同汉民相比。从前妄行不法,罪责在正犯;他们的眷属分散居住在各社,未必知道实情。如今正值平定之时,如果逐一搜查,难免牵连无辜、造成惊扰;因此特别施恩,免于追究。该督、抚、提、镇应体察朕的心意,妥善办理,以安定番众;并将朕的谕旨明白宣示,使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朕这样格外开恩,而愚昧的番人仍不知道感激,又再次触犯法律,那么就是愚蠢顽固、冥顽不灵之辈,不能用恩惠教化引导,朕一定加以严惩。”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雍正十三年(乙卯)春三月初八日(戊寅),兵部议覆说:“福建总督郝玉麟上奏:‘台湾府城东南大东门内的春牛埔,请增设一营,拨镇标守备一员,带兵三百名驻防;小南门增设一营,拨水师千总一员,带兵一百五十名驻防;各处栽种茨竹,以便彼此联络。至于南水门、小北门两处,各建大炮台一座,并增设敌台、城门、城楼、炮架、望楼等设施;南路茄藤港、北路蚊港等处各设炮台一座;府城西南一带炮台之间的空隙处,各设置木栅,以资防御。’应允所请。”皇帝同意了。——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二。夏闰四月初六日(乙亥),任命福建台湾总兵官苏明良代理福建陆路提督,调任福建海坛总兵官马骥为台湾总兵官。——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五。五月初七日(丙午),按照旧例,给福建澎湖水师右营巡哨出海时被淹的兵丁以抚恤和赏赐。十二日(辛亥),礼部议覆说:“福建巡抚卢焯上疏说:‘台湾乡试士子一向另编字号,原定中举人一名;如今台湾所属五学文教日益兴盛,请在福建省解额之外,将台湾字号再增加中举一名,以表示鼓励。’应允所请。”皇帝同意了。十九日(戊午),任命工部主事章有大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金相为副考官。——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六。六月初九日(丁丑),设置福建台湾府所属彰化县学廪生、增生各十名。这是按照福建巡抚卢焯的请求办理的。——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七。秋八月二十三日(己丑)子时,皇帝驾崩。——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