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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水师章程
北洋海军章程原文
北洋海军章程第一
北洋海军章程第二
北洋海军章程第三
北洋海军章程第四
北洋海军章程第五
北洋海军章程第六
北洋海军章程第七
北洋海军章程第八
北洋海军章程第九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一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二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三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四
总理海军衙门原奏
北洋海军章程
北洋海军章程第一
船制 战船 守船 练船 运舱 附提标官弁
查海军战舰以铁甲为最,快船次之,蚊炮船为守口之用,鱼雷艇为辅助战守各船之用,至教练员弁、兵丁须有练船,转输饷械须有运船,侦探敌情须有信船,皆所以辅战船之用者,缺一不可。今北洋旧有及新购到者计镇远、定远铁甲二艘,济远、致远、靖远、经远、来建、超勇、扬威快船七艘,镇中、镇渔、镇东、镇西、镇南、镇北蚊炮船六艘,免雷艇六艘,威远、康济、敏捷练船三艘,利运运船一艘,海军一枝,局势略具。然参稽欧洲各国水师之制,战舰尤嫌其少,运船太单,测量、探信各船皆未备,似尚未足云成军。
目前库藏支拙,固难遽议添购,而规划远久,造端不可不宏。拟俟库款稍充,再添大快船一艘,浅水快船四艘,鱼雷快船二艘,庶战舰可敷用。另添免雷艇六艘,练船一艘,运船一艘,军火船一艘,测量船一艘,信船一艘,合之原有者,共得战舰十六艘,雷艇十二艘,守船六艘,练运等船八艘,共大小四十三艘。以之防守辽渤,救援他处,庶足以壮声威而资调遣。今姑就现有之船舰,现用之人数,分战、守、练、运四项,订明船制等第,员弁、兵匠数目,俾有遵守。
战船
镇远钢面铁甲厚十四英寸 机器实马力六千匹 用人三百二十九员名 委总兵管带 设副管驾一员游击充 帮带大副一员都司充 驾驶大副一员以下俱守备充 鱼雷大副一员 枪炮大副一员 炮务二副二员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千总充 舢板三副一员 正炮弁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正巡查一员 水手总头目一员 副炮弁四员以下俱经制外委充 副巡查一员 总管轮一员管轮游击充 大管轮二员管轮都司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守备充 三等管轮三员管轮千总充 鱼雷管轮二员以下俱管轮把总充 舱面管轮三员 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十名 一等水手四十名 二等水手五十名 三等水手五十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五名 鱼雷头目三名 一等升火头目六名 一等升火二十四名 二等升火二十四名 三等升火十二名 一等管舱一名 二等管舱一名 一等管油六名 三等管油十二名 管家具三名 一等管汽九名 油漆匠一名 帆匠一名 木匠头目一名 一等木匠三名 电灯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铁匠一名 铜匠一名 洋枪匠一名 鱼雷匠二名 夫役十六名 二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 二等医官一员 管病房司事一名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定远钢面铁甲厚十四英寸 机器实马力六千匹 用人三百二十九员名 委总兵管带 设副管驾一员游击充 帮带大副一员都司充 驾驶大副一员以下俱守备充 鱼雷大副一员 枪炮大副一员 炮务二副二员 舱械三副一员以下俱千总充 舢板三副一员 正炮弁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正巡查一员 水手总头目一员 副炮弁四员以下俱经制外委充 副巡查一员 总管轮一员管轮游击充 大管轮二员管轮都司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守备充 三等管轮三员管轮千总充 鱼雷管轮二员以下俱管轮把总充 舱面管轮三员 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十名 一等水手四十名 二等水手五十名 三等水手五十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五名 鱼雷头目三名 一等升火头目六名 一等升火二十四名 二等升火二十四名 三等升火十二名 一等管舱一名 二等管舱一名 一等管油六名 三等管油十二名 管家具三名 一等管汽九名 油漆匠一名 帆匠一名 木匠头目一名 一等木匠三名 电灯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铁匠一名 铜匠一名 洋枪匠一名 鱼雷匠二名 夫役十六名 二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 二等医官一员 管病房司事一名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致远钢板快船穹面厚二寸至四寸 机器实马力七千五百匹 用人二百二员名 委副将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都司充 鱼雷大副一员以下俱守备充 驾驶二副一员 枪炮二副一员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干总充 舢板三副一员 正炮弁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水手总头目一员 副炮弁三员以下俱经制外委充 巡查一员 总管轮一员管轮都司充 大管轮二员营轮守备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干总充 三等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八名 一等水手二十名 二等水手三十名 三等水手三十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三名 鱼雷头目二名 一等升火十六名 二等升火十六名 三等升火六名 二等管舱一名 一等管油六名 三等管油六名 一等管汽六名 油漆匠一名 木匠头目一名 二等木匠二名 电灯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洋枪匠一名 鱼雷匠二名 夫役十二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
译北洋水师章程
北洋海军章程原文
北洋海军章程第一
北洋海军章程第二
北洋海军章程第三
北洋海军章程第四
北洋海军章程第五
北洋海军章程第六
北洋海军章程第七
北洋海军章程第八
北洋海军章程第九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一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二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三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四
总理海军衙门原奏
北洋海军章程
北洋海军章程第一
船制 战船 守船 练船 运船 附提督标下官弁
查考海军战舰,以铁甲船为最重要,快船次之,蚊炮船用来守卫港口,鱼雷艇用来辅助各船作战守卫,至于训练官弁、士兵则须有练船,转运军饷军械须有运船,侦察敌情须有信船,这些都是用来辅助战船之用的,缺一不可。现在北洋原有及新购置的舰船,共有镇远、定远铁甲船二艘,济远、致远、靖远、经远、来远、超勇、扬威快船七艘,镇中、镇边、镇东、镇西、镇南、镇北蚊炮船六艘,鱼雷艇六艘,威远、康济、敏捷练船三艘,利运运船一艘,海军已初具一军的规模、局面大略齐备。然而参照欧洲各国海军的编制来看,战舰仍嫌太少,运船太单薄,测量船、探信船都还没有配备,似乎还不足以称为成军。
目前国库钱粮支绌,实在难以立即议购添船,然而长远规划,起步不可不宏大。打算等到库款稍微充裕之后,再添购大型快船一艘,浅水快船四艘,鱼雷快船二艘,这样战舰才够用。另外再添购鱼雷艇六艘,练船一艘,运船一艘,军火船一艘,测量船一艘,信船一艘,连同原有的船只,共可得战舰十六艘,鱼雷艇十二艘,守船六艘,练船运船等八艘,大小船只共四十三艘。用这些船来防守辽东、渤海,救援其他地方,才足以壮大声威并供调遣之用。如今姑且就现有的船舰、现用的人数,分战船、守船、练船、运船四项,订明船只等级,员弁、兵匠的数目,使各方有所遵循。
战船
镇远,钢面铁甲厚十四英寸,机器实马力六千匹,用人三百二十九员名。派总兵管带。设副管驾一员,由游击充任;帮带大副一员,由都司充任;驾驶大副一员,以下均由守备充任;鱼雷大副一员;枪炮大副一员;炮务二副二员;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千总充任;舢板三副一员;正炮弁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正巡查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副炮弁四员,以下均由经制外委充任;副巡查一员;总管轮一员,由管轮游击充任;大管轮二员,由管轮都司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三等管轮三员,由管轮千总充任;鱼雷管轮二员,以下均由管轮把总充任;舱面管轮三员;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十名;一等水手四十名;二等水手五十名;三等水手五十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五名;鱼雷头目三名;一等升火头目六名;一等升火二十四名;二等升火二十四名;三等升火十二名;一等管舱一名;二等管舱一名;一等管油六名;三等管油十二名;管家具三名;一等管汽九名;油漆匠一名;帆匠一名;木匠头目一名;一等木匠三名;电灯匠一名;锅炉匠一名;铁匠一名;铜匠一名;洋枪匠一名;鱼雷匠二名;夫役十六名;二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二等医官一员;管病房司事一名;教习无定额;学生无定额。
定远,钢面铁甲厚十四英寸,机器实马力六千匹,用人三百二十九员名。派总兵管带。设副管驾一员,由游击充任;帮带大副一员,由都司充任;驾驶大副一员,以下均由守备充任;鱼雷大副一员;枪炮大副一员;炮务二副二员;舱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千总充任;舢板三副一员;正炮弁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正巡查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副炮弁四员,以下均由经制外委充任;副巡查一员;总管轮一员,由管轮游击充任;大管轮二员,由管轮都司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三等管轮三员,由管轮千总充任;鱼雷管轮二员,以下均由管轮把总充任;舱面管轮三员;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十名;一等水手四十名;二等水手五十名;三等水手五十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五名;鱼雷头目三名;一等升火头目六名;一等升火二十四名;二等升火二十四名;三等升火十二名;一等管舱一名;二等管舱一名;一等管油六名;三等管油十二名;管家具三名;一等管汽九名;油漆匠一名;帆匠一名;木匠头目一名;一等木匠三名;电灯匠一名;锅炉匠一名;铁匠一名;铜匠一名;洋枪匠一名;鱼雷匠二名;夫役十六名;二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二等医官一员;管病房司事一名;教习无定额;学生无定额。
致远,钢板快船,穹面厚二寸至四寸,机器实马力七千五百匹,用人二百二员名。派副将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都司充任;鱼雷大副一员,以下均由守备充任;驾驶二副一员;枪炮二副一员;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千总充任;舢板三副一员;正炮弁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水手总头目一员;副炮弁三员,以下均由经制外委充任;巡查一员;总管轮一员,由管轮都司充任;大管轮二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三等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八名;一等水手二十名;二等水手三十名;三等水手三十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三名;鱼雷头目二名;一等升火十六名;二等升火十六名;三等升火六名;二等管舱一名;一等管油六名;三等管油六名;一等管汽六名;油漆匠一名;木匠头目一名;二等木匠二名;电灯匠一名;锅炉匠一名;洋枪匠一名;鱼雷匠二名;夫役十二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教习无定
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济远快船穹面铁甲厚十英寸 机器实马力二千入百匹 用人二百二员名 委副将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都司充 鱼雷大副一员以下俱守备充 驾驶二副一员 枪炮二副一员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干总充 舢板三副一员 正炮弁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水手总头目一员 副炮弁三员以下俱经制外委充 巡查一员 总管轮一员管轮都司充 大管轮二员营轮守备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干总充 三等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八名 一等水手二十名 二等水手三十名 三等水手三十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三名 鱼雷头目二名 一等升火十六名 二等升火十六名 三等升火六名 二等管舱一名 一等管油六名 三等管油六名 一等管汽六名 油漆匠一名 木匠头目一名 二等木匠二名 电灯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洋枪匠一名 鱼雷匠二名 夫役十二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靖远钢板快船穹面厚二寸至四寸 机器实马力七千五百匹 用人二百二员名 委副将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都司充 鱼雷大副一员以下俱守备充 驾驶二副一员 枪炮二副一员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干总充 舢板三副一员 正炮弁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水手总头目一员 副炮弁三员以下俱经制外委充 巡查一员 总管轮一员管轮都司充 大管轮二员营轮守备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干总充 三等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八名 一等水手二十名 二等水手三十名 三等水手三十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三名 鱼雷头目二名 一等升火十六名 二等升火十六名 三等升火六名 二等管舱一名 一等管油六名 三等管油六名 一等管汽六名 油漆匠一名 木匠头目一名 二等木匠二名 电灯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洋枪匠一名 鱼雷匠二名 夫役十二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经远钢板快船穹面厚二寸,
译额;学生无定额。
济远,快船,穹面铁甲厚十英寸,机器实马力二千八百匹,用人二百二员名。派副将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都司充任;鱼雷大副一员,以下均由守备充任;驾驶二副一员;枪炮二副一员;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千总充任;舢板三副一员;正炮弁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水手总头目一员;副炮弁三员,以下均由经制外委充任;巡查一员;总管轮一员,由管轮都司充任;大管轮二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三等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八名;一等水手二十名;二等水手三十名;三等水手三十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三名;鱼雷头目二名;一等升火十六名;二等升火十六名;三等升火六名;二等管舱一名;一等管油六名;三等管油六名;一等管汽六名;油漆匠一名;木匠头目一名;二等木匠二名;电灯匠一名;锅炉匠一名;洋枪匠一名;鱼雷匠二名;夫役十二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教习无定额;学生无定额。
靖远,钢板快船,穹面厚二寸至四寸,机器实马力七千五百匹,用人二百二员名。派副将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都司充任;鱼雷大副一员,以下均由守备充任;驾驶二副一员;枪炮二副一员;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千总充任;舢板三副一员;正炮弁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水手总头目一员;副炮弁三员,以下均由经制外委充任;巡查一员;总管轮一员,由管轮都司充任;大管轮二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三等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八名;一等水手二十名;二等水手三十名;三等水手三十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三名;鱼雷头目二名;一等升火十六名;二等升火十六名;三等升火六名;二等管舱一名;一等管油六名;三等管油六名;一等管汽六名;油漆匠一名;木匠头目一名;二等木匠二名;电灯匠一名;锅炉匠一名;洋枪匠一名;鱼雷匠二名;夫役十二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教习无定额;学生无定额。
经远,钢板快船,穹面厚二寸,铁甲厚九点五英寸,机器实马力五千匹,用人二
铁甲厚英尺九寸半 机器实马力五千匹 用人二百二员名 委副将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都司充 鱼雷大副一员以下俱守备充 驾驶二副一员 枪炮二副一员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干总充 舢板三副一员 正炮弁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水手总头目一员 副炮弁三员以下俱经制外委充 巡查一员 总管轮一员管轮都司充 大管轮二员营轮守备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干总充 三等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八名 一等水手二十名 二等水手三十名 三等水手三十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三名 鱼雷头目二名 一等升火十六名 二等升火十六名 三等升火六名 二等管舱一名 一等管油六名 三等管油六名 一等管汽六名 油漆匠一名 木匠头目一名 二等木匠二名 电灯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洋枪匠一名 鱼雷匠二名 夫役十二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来远钢板快船穹面厚二寸,铁甲厚英尺九寸半 机器实马力五千匹 用人二百二员名 委副将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都司充 鱼雷大副一员以下俱守备充 驾驶二副一员 枪炮二副一员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干总充 舢板三副一员 正炮弁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水手总头目一员 副炮弁三员以下俱经制外委充 巡查一员 总管轮一员管轮都司充 大管轮二员营轮守备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干总充 三等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八名 一等水手二十名 二等水手三十名 三等水手三十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三名 鱼雷头目二名 一等升火十六名 二等升火十六名 三等升火六名 二等管舱一名 一等管油六名 三等管油六名 一等管汽六名 油漆匠一名 木匠头目一名 二等木匠二名 电灯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洋枪匠一名 鱼雷匠二名 夫役十二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超勇快船木身外包钢板 机器实马力二千四百匹 用人一百三十七员名 委参将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守备充 驾驶二副一员千总充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正炮弁一员 副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总管轮一员管轮都司充 大管轮一员管轮守备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千总充 三等管轮一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四名 一等水手二十名 二等水手二十名 三等水手二十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二名 一等管油一名 一等管汽一名 一等升火头目一名 二等升火头目三名 一等升火十五名 二等升火十名 三等升火二名 木匠头目一名 二等木匠二名 锅炉匠一名 铁匠一名 铜匠一名 夫役十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扬威快船木身外包钢板 机器实马力二千四百匹 用人一百三十七员名 委参将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守备充 驾驶二副一员千总充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正炮弁一员 副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总管轮一员管轮都司充 大管轮一员管轮守备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千总充 三等管轮一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四名 一等水手二十名 二等水手二十名 三等水手二十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二名 一等管油一名 一等管汽一名 一等升火头目一名 二等升火头目三名 一等升火十五名 二等升火十名 三等升火二名 木匠头目一名 二等木匠二名 锅炉匠一名 铁匠一名 铜匠一名 夫役十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左队一号鱼雷艇 机器实马力一千匹 用人二十九员名 委都司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千总充 帮带二副一员把总充 正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副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一等舵工一名以下兵额 二等舵工二名 一等雷兵四名 二等雷兵八名 一等升火头目一名 一等升火二名 三等升火二名 三等管油二名 伙夫一名
左队二号鱼雷艇 机器实马力六百匹 用人二十八员名 委守备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把总充 正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副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一等舵工一名以下兵额 二等舵工二名 一等雷兵四名 二等雷兵八名 一等升火头目一名 一等升火二名 三等升火二名 三等管油二名 伙夫一名
左队三号鱼雷艇 机器实马力六百匹 用人二十八员名 委守备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把总充 正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副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一等舵工一名以下兵额 二等舵工二名 一等雷兵四名 二等雷兵八名 一等升火头目一名 一等升火二名 三等升火二名 三等管油二名 伙夫一名
右队一号鱼雷艇 机器实马力九百匹 用人二十八员名 委守备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把总充 正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副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一等舵工一名以下兵额 二等舵工二名 一等雷兵四名 二等雷兵八名 一等升火头目一名 一等升火二名 三等升火二名 三等管油二名 伙夫一名
右队二号鱼雷艇 机器实马力五百九十七匹 用人二十八员名 委守备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把总充 正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副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一
译百二员名。派副将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都司充任;鱼雷大副一员,以下均由守备充任;驾驶二副一员;枪炮二副一员;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千总充任;舢板三副一员;正炮弁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水手总头目一员;副炮弁三员,以下均由经制外委充任;巡查一员;总管轮一员,由管轮都司充任;大管轮二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三等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八名;一等水手二十名;二等水手三十名;三等水手三十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三名;鱼雷头目二名;一等升火十六名;二等升火十六名;三等升火六名;二等管舱一名;一等管油六名;三等管油六名;一等管汽六名;油漆匠一名;木匠头目一名;二等木匠二名;电灯匠一名;锅炉匠一名;洋枪匠一名;鱼雷匠二名;夫役十二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教习无定额;学生无定额。
来远,钢板快船,穹面厚二寸,铁甲厚九点五英寸,机器实马力五千匹,用人二百二员名。派副将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都司充任;鱼雷大副一员,以下均由守备充任;驾驶二副一员;枪炮二副一员;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千总充任;舢板三副一员;正炮弁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水手总头目一员;副炮弁三员,以下均由经制外委充任;巡查一员;总管轮一员,由管轮都司充任;大管轮二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三等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八名;一等水手二十名;二等水手三十名;三等水手三十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三名;鱼雷头目二名;一等升火十六名;二等升火十六名;三等升火六名;二等管舱一名;一等管油六名;三等管油六名;一等管汽六名;油漆匠一名;木匠头目一名;二等木匠二名;电灯匠一名;锅炉匠一名;洋枪匠一名;鱼雷匠二名;夫役十二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教习无定额;学生无定额。
超勇,快船,木身外包钢板,机器实马力二千四百匹,用人一百三十七员名。派参将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守备充任;驾驶二副一员,由千总充任;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正炮弁一员;副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总管轮一员,由管轮都司充任;大管轮一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三等管轮一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四名;一等水手二十名;二等水手二十名;三等水手二十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二名;一等管油一名;一等管汽一名;一等升火头目一名;二等升火头目三名;一等升火十五名;二等升火十名;三等升火二名;木匠头目一名;二等木匠二名;锅炉匠一名;铁匠一名;铜匠一名;夫役十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教习无定额;学生无定额。
扬威,快船,木身外包钢板,机器实马力二千四百匹,用人一百三十七员名。派参将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守备充任;驾驶二副一员,由千总充任;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正炮弁一员;副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总管轮一员,由管轮都司充任;大管轮一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三等管轮一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四名;一等水手二十名;二等水手二十名;三等水手二十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二名;一等管油一名;一等管汽一名;一等升火头目一名;二等升火头目三名;一等升火十五名;二等升火十名;三等升火二名;木匠头目一名;二等木匠二名;锅炉匠一名;铁匠一名;铜匠一名;夫役十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教习无定额;学生无定额。
左队一号鱼雷艇,机器实马力一千匹,用人二十九员名。派都司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千总充任;帮带二副一员,由把总充任;正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副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一等舵工一名,以下为兵额;二等舵工二名;一等雷兵四名;二等雷兵八名;一等升火头目一名;一等升火二名;三等升火二名;三等管油二名;伙夫一名。
左队二号鱼雷艇,机器实马力六百匹,用人二十八员名。派守备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把总充任;正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副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一等舵工一名,以下为兵额;二等舵工二名;一等雷兵四名;二等雷兵八名;一等升火头目一名;一等升火二名;三等升火二名;三等管油二名;伙夫一名。
左队三号鱼雷艇,机器实马力六百匹,用人二十八员名。派守备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把总充任;正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副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一等舵工一名,以下为兵额;二等舵工二名;一等雷兵四名;二等雷兵八名;一等升火头目一名;一等升火二名;三等升火二名;三等管油二名;伙夫一名。
右队一号鱼雷艇,机器实马力九百匹,用人二十八员名。派守备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把总充任;正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副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一等舵工一名,以下为兵额;二等舵工二名;一等雷兵四名;二等雷兵八名;一等升火头目一名;一等升火二名;三等升火二名;三等管油二名;伙夫一名。
右队二号鱼雷艇,机器实马力五百九十七匹,用人二十八员名。派守备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把总充任;正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副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一等舵工一名,以下为兵额;二等舵工二名;一
等舵工一名以下兵额 二等舵工二名 一等雷兵四名 二等雷兵八名 一等升火头目一名 一等升火二名 三等升火二名 三等管油二名 伙夫一名
右队三号鱼雷艇 机器实马力五百九十七匹 用人二十八员名 委守备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把总充 正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副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一等舵工一名以下兵额 二等舵工二名 一等雷兵四名 二等雷兵八名 一等升火头目一名 一等升火二名 三等升火二名 三等管油二名 伙夫一名
守船 镇中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 机器实马力四百匹 用人五十五员名 委都司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千总充 驾驶二副一员把总充 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大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三名 一等水手十名 二等水手十名 三等水手六名 二等管旗二名 一等升火四名 二等升火二名 二等管油一名 二等管汽一名 一等木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夫役三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与镇边炮船共设一员
镇边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 机器实马力四百匹 用人五十四员名 委都司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千总充 驾驶二副一员把总充 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大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三名 一等水手十名 二等水手十名 三等水手六名 二等管旗二名 一等升火四名 二等升火二名 二等管油一名 二等管汽一名 一等木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夫役三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与镇中炮船共设一员
镇东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 机器实马力三百五十匹 用人五十五员名 委都司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千总充 驾驶二副一员把总充 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大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三名 一等水手十名 二等水手十名 三等水手六名 二等管旗二名 一等升火四名 二等升火二名 二等管油一名 二等管汽一名 一等木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夫役三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与镇西炮船共设一员
镇西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 机器实马力三百五十匹 用人五十四员名 委都司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千总充 驾驶二副一员把总充 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大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三名 一等水手十名 二等水手十名 三等水手六名 二等管旗二名 一等升火四名 二等升火二名 二等管油一名 二等管汽一名 一等木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夫役三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与镇东炮船共设一员
镇南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 机器实马力三百五十匹 用人五十四员名 委都司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千总充 驾驶二副一员把总充 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大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三名 一等水手十名 二等水手十名 三等水手六名 二等管旗二名 一等升火四名 二等升火二名 二等管油一名 二等管汽一名 一等木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夫役三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与镇北炮船共设一员
镇北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 机器实马力四百匹 用人五十五员名 委都司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千总充 驾驶二副一员把总充 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大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二等管轮二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三名 一等水手十名 二等水手十名 三等水手六名 二等管旗二名 一等升火四名 二等升火二名 二等管油一名 二等管汽一名 一等木匠一名 锅炉匠一名 夫役三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与镇南炮船共设一员
练船 威远练船木身铁胁 机器实马力八百四十匹 用人一百二十四员名 委游击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以下俱守备千总充 操练大副一员 驾驶二副一员千总充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正炮弁一员 水手总头目一员 副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大管轮一员管轮守备充 二等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三等管轮一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兵匠 一等水手二十名 二等水手二十名 三等水手二十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一名 一等升火八名 二等升火六名 一等管油一名 三等管油一名 二等管汽一名 三等管汽一名 木匠头目一名 二等木匠三名 锅炉匠一名 洋枪匠一名 夫役十七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康济练船木身铁胁 机器实马力七百五十匹 用人一百二十四员名 委游击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以下俱守备千总充 操练大副一员 驾驶二副一员千总充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正炮弁一员 水手总头目一员 副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大管轮一员管轮守备充 二等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三等管轮一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兵匠 一等水手二十名 二等水手二十名 三等水手二十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一名 一等升火八名 二等升火六名 一等管
译等雷兵四名;二等雷兵八名;一等升火头目一名;一等升火二名;三等升火二名;三等管油二名;伙夫一名。
右队三号鱼雷艇,机器实马力五百九十七匹,用人二十八员名。派守备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把总充任;正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副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一等舵工一名,以下为兵额;二等舵工二名;一等雷兵四名;二等雷兵八名;一等升火头目一名;一等升火二名;三等升火二名;三等管油二名;伙夫一名。
守船
镇中,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机器实马力四百匹,用人五十五员名。派都司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千总充任;驾驶二副一员,由把总充任;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大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三名;一等水手十名;二等水手十名;三等水手六名;二等管旗二名;一等升火四名;二等升火二名;二等管油一名;二等管汽一名;一等木匠一名;锅炉匠一名;夫役三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与镇边炮船共设一员。
镇边,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机器实马力四百匹,用人五十四员名。派都司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千总充任;驾驶二副一员,由把总充任;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大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三名;一等水手十名;二等水手十名;三等水手六名;二等管旗二名;一等升火四名;二等升火二名;二等管油一名;二等管汽一名;一等木匠一名;锅炉匠一名;夫役三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与镇中炮船共设一员。
镇东,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机器实马力三百五十匹,用人五十五员名。派都司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千总充任;驾驶二副一员,由把总充任;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大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三名;一等水手十名;二等水手十名;三等水手六名;二等管旗二名;一等升火四名;二等升火二名;二等管油一名;二等管汽一名;一等木匠一名;锅炉匠一名;夫役三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与镇西炮船共设一员。
镇西,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机器实马力三百五十匹,用人五十四员名。派都司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千总充任;驾驶二副一员,由把总充任;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大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三名;一等水手十名;二等水手十名;三等水手六名;二等管旗二名;一等升火四名;二等升火二名;二等管油一名;二等管汽一名;一等木匠一名;锅炉匠一名;夫役三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与镇东炮船共设一员。
镇南,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机器实马力三百五十匹,用人五十四员名。派都司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千总充任;驾驶二副一员,由把总充任;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大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三名;一等水手十名;二等水手十名;三等水手六名;二等管旗二名;一等升火四名;二等升火二名;二等管油一名;二等管汽一名;一等木匠一名;锅炉匠一名;夫役三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与镇北炮船共设一员。
镇北,蚊炮船,木身外包钢板,机器实马力四百匹,用人五十五员名。派都司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千总充任;驾驶二副一员,由把总充任;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大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二等管轮二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三名;一等水手十名;二等水手十名;三等水手六名;二等管旗二名;一等升火四名;二等升火二名;二等管油一名;二等管汽一名;一等木匠一名;锅炉匠一名;夫役三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与镇南炮船共设一员。
练船
威远,练船,木身铁胁,机器实马力八百四十匹,用人一百二十四员名。派游击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以下均由守备、千总充任;操练大副一员;驾驶二副一员,由千总充任;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副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大管轮一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二等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三等管轮一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为兵匠;一等水手二十名;二等水手二十名;三等水手二十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一名;一等升火八名;二等升火六名;一等管油一名;三等管油一名;二等管汽一名;三等管汽一名;木匠头目一名;二等木匠三名;锅炉匠一名;洋枪匠一名;夫役十七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教习无定额;学生无定额。
康济,练船,木身铁胁,机器实马力七百五十匹,用人一百二十四员名。派游击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以下均由守备、千总充任;操练大副一员;驾驶二副一员,由千总充任;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副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大管轮一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二等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三等管轮一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八名,以下为兵匠;一等水手二十名;二等水手二十名;三等水手二十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一名;一等升火八名;二等升火六名;一等管油一名;三
油一名 三等管油一名 二等管汽一名 三等管汽一名 木匠头目一名 二等木匠三名 锅炉匠一名 洋枪匠一名 夫役十七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敏捷夹板练船 用人六十员名 委游击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以下俱守备充 操练大副一员 驾驶二副一员千总充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正炮弁一员 水手总头目一员 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水手正头目六名以下兵匠 水手副头目四名 一等水手十八名 二等水手十二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二名 一等木匠一名 二等木匠一名 夫役六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教习无定额 学生无定额
练勇学堂 用人十四员名又炮目练勇二百七十名 委都司督操 设操练大副一员千总充 正炮弁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水手总头目一员 副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水手正头目三名以下兵额 夫役四名 三等文案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教习无定额 正炮目八名 副炮目十二名 一等练勇五十名 二等练勇一百名 三等练勇一百名
运船 利运船身铁质 机器实马力一百十匹 用人五十七员名 委游击管带 设帮带大副一员守备充 驾驶二副一员千总充 船械三副一员以下俱把总充 正炮弁一员 副炮弁一员经制外委充 大管轮一员管轮守备充 二等管轮一员管轮千总充 三等管轮一员管轮把总充 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兵额 水手副头目四名 一等水手八名 二等水手十二名 一等管旗一名 二等管旗二名 一等升火四名 二等升火六名 二等管油一名 二等管汽一名 一等木匠一名 二等木匠一名 夫役三名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差缺 三等医官一员
提标用人五十八员名 设提标中军参将一员管理承上启下一切事件,
译等管油一名;二等管汽一名;三等管汽一名;木匠头目一名;二等木匠三名;锅炉匠一名;洋枪匠一名;夫役十七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教习无定额;学生无定额。
敏捷,夹板练船,用人六十员名。派游击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以下均由守备充任;操练大副一员;驾驶二副一员,由千总充任;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水手正头目六名,以下为兵匠;水手副头目四名;一等水手十八名;二等水手十二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二名;一等木匠一名;二等木匠一名;夫役六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教习无定额;学生无定额。
练勇学堂,用人十四员名,另有炮目、练勇二百七十名。派都司督操。设操练大副一员,由千总充任;正炮弁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水手总头目一员;副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水手正头目三名,以下为兵额;夫役四名;三等文案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教习无定额;正炮目八名;副炮目十二名;一等练勇五十名;二等练勇一百名;三等练勇一百名。
运船
利运,船身为铁质,机器实马力一百一十匹,用人五十七员名。派游击管带。设帮带大副一员,由守备充任;驾驶二副一员,由千总充任;船械三副一员,以下均由把总充任;正炮弁一员;副炮弁一员,由经制外委充任;大管轮一员,由管轮守备充任;二等管轮一员,由管轮千总充任;三等管轮一员,由管轮把总充任;水手正头目二名,以下为兵额;水手副头目四名;一等水手八名;二等水手十二名;一等管旗一名;二等管旗二名;一等升火四名;二等升火六名;二等管油一名;二等管汽一名;一等木匠一名;二等木匠一名;夫役三名;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一员,以下为差缺;三等医官一员。
提督标下,用人五十八员名。设提标中军参将一员,负责管理承上启下的一切
督队船应用员弁提督统领全军,原不专带一船。然平日督队操巡,无论乘坐何船,皆须随带员弁,以资调遣。 设大副一员都司充 二副一员守备充 委官八员内二员以千总充,六员以把总充,分派旅顺、威海水师口岸弹压巡查,并照料公所,随事差遣。 管旗头目一名以下兵额 一等管旗三名 书识六名 亲兵二十名内八名随提督听差十二名听提督分派旅顺口威海卫等处当差。 一等文案二员以下差缺 二等文案二员 翻译官一员
总察全军轮机事务 设提标总管轮参将一员 凡全军各船轮机、船身一应修理等事,皆归该员考察,并考试各船管轮官升降调换,皆由该员会同管带官等禀明提督办理。
总察全军军械事务 设提标游击一员 考核各兵船枪炮药弹一切利弊,稽察全军收发存储,核计盈绌,并兼察各船收发杂械事务。
北洋海军章程第二
官制 附船上差缺
查英国海军官制,其提督有一、三、三等,或会办海部事宜,或统领各军,或督办各口船政。德国一等提督系海部大臣兼摄,其二、三等提督,则统领海军巡防要地。中国初无几等提督名目,自应仍遵旧制。设北洋海军提督一
译。督队船应配置的员弁:提督统领全军,本来不专门统带某一艘船。然而平日督队操练巡视,无论乘坐哪艘船,都须随带员弁,以供调遣。设大副一员,由都司充任;二副一员,由守备充任;委官八员,其中二员以千总充任、六员以把总充任,分派到旅顺、威海水师口岸弹压巡查,并照料公所,随事差遣。管旗头目一名,以下为兵额;一等管旗三名;书识六名;亲兵二十名,其中八名随提督听差、十二名听提督分派到旅顺口、威海卫等处当差。一等文案二员,以下为差缺;二等文案二员;翻译官一员。
总管全军轮机事务:设提标总管轮参将一员。凡全军各船轮机、船身一切修理等事,都归该员考察,并考核各船管轮官的升降调换,都由该员会同管带官等禀明提督后办理。
总管全军军械事务:设提标游击一员。考核各兵船枪炮药弹的一切利弊,稽察全军收发存储,核计盈亏,并兼管各船收发杂械事务。
北洋海军章程第二
官制 附船上差缺
查考英国海军官制,其提督分一、二、三等,或会办海部事宜,或统领各军,或督办各口船政。德国一等提督由海部大臣兼任,其二、三等提督,则统领海军巡防要地。中国原本没有几等提督的名目,自然应当仍旧遵循旧制。设北洋海军提督一
员,统领全军,在威海卫地方建造公所,或建衙署,为办公之地;设总兵二员,分左、右翼,各带铁甲战舰为领队翼长;其余副将、参将以下等官,各以所带船只之大小、职事之轻重而别。其品秩第船只有更换之时命名,亦无定格,不便以船名加之盲衔之上。今将北洋现有战船分中军、左、右翼三路,每路三船,即以一船为一营,由北洋大臣委某营官管带。凡官皆系以营名,则官虽同,而印文不同。官不系以船名,则船有时可以更调。蚊、炮船专为守口之用,非若铁舰、快船冲锋大洋,应即名为后军。至鱼雷练船、鱼雷艇及其它练船、运船,俱就船命名,另编左、右、前、后,不与战船中军、左、右翼相混。今就北洋现有各船,参照英国章程,酌订官制于左:
译提督一员,统领全军,在威海卫地方建造公所,或建衙署,作为办公之地;设总兵二员,分左、右翼,各带领铁甲战舰作为领队翼长;其余副将、参将以下等官,各按所带船只的大小、职务的轻重来区分。他们的品级、官阶若按船只更换的时候来命名,也没有固定的格式,不便把船名加在官衔之上。现在把北洋现有的战船分为中军、左翼、右翼三路,每路三艘船,就以一艘船作为一营,由北洋大臣委任某营官管带。凡是官职都以营的名称来系属,那么官职虽然相同,但印文不同。官职不以船名来系属,那么船只有时可以调换。蚊船、炮船专门用来守卫港口,不像铁甲舰、快船那样在大洋上冲锋作战,应当称为后军。至于鱼雷练船、鱼雷艇以及其他练船、运船,都按船只来命名,另外编为左、右、前、后,不与战船的中军、左翼、右翼相混淆。现在就北洋现有的各艘船只,参照英国的章程,斟酌制定官制如下:
提督一员:统领全军操防事宜。归北洋大臣节制调遣。择威海卫地方建衙或建公馆办公。另于威海卫、旅顺口两处,各建全军办公屋一所。
总兵官二员: 左翼总兵兼管中营事,委带"镇远"铁甲战舰。 右翼总兵兼管中营事,委带"定远"铁甲战舰。 总兵以下各官,皆终年住船,不建衙,不建公馆。
副将五员。计: 中军中营副将一员,委带"致远"快船。 中军左营副将一员,委带"济远"快船。 中军右营副将一员,委带"靖远"快船。 左翼左营副将一员,委带"经远"快船。 右翼左营副将一员,委带"来远"快船。 以上管带五员。
参将四员。计: 提标中军参将一员,兼理全军粮饷事宜。 提标管轮参将一员,稽察全军轮机事务。 左翼右营参将一员,委带"超勇"快船。 右翼右营参将一员,委带"扬威"快船。 以上提标二员,管带二员。
游击九员。计: 提标游击一员,稽察全军军械事务。 左翼中营游击二员:充"镇远"船副管驾一员,总管轮一员。 右翼中营游击二员:充"定远"船副管驾一员,总管轮一员。 精练前营游击一员,委带"威远"练船。 精练左营游击一员,委带"康济"练船。 精练右营游击一员,委带"敏捷"练船。 督运中营游击一员,委带"利运"运船。 以上提标一员,管带四员,副管驾二员,总管轮二员。
都司二十七员。计: 提标都司一员,充督队船大副。 中军中营都司二员:充"致远"船帮带大副一员,总管轮一员。 中军左营都司二员:充"济远"船帮带大副一员,总管轮一员。 中军右营都司二员:充"靖远"船帮带大副一员,总管轮一员。 左翼中营都司三员:充"镇远"船帮带大副一员,大管轮二员。 左翼左营都司二员:充"经远"船帮带大副一员,总管轮一员。 左翼右营都司一员,充"超勇"船总管轮。 右翼中营都司三员:充"定远"船帮带大副一员,大管轮二员。 右翼左营都司三员:充"来远"船帮带大副一员,总管轮一员。 右翼右营都司一员,充"扬威"船总管轮。 后军中营都司一员,委带"镇中"船。 后军副中营都司一员,委带"镇边"船。 后军左营都司一员,委带"镇东"船。 后军右营都司一员,委带"镇西"船。 后军前营都司一员,委带"镇甫"船。 后军后营都司一员,委带"镜北"船。 鱼雷左一营都司一员,委带左队一号鱼雷艇。 精练后营都司一员,充练勇学堂督操官。 以上提标一员,督操一员,管带七员,大副七员,管轮十一员。
守备六十员。计: 提标守备二员:充督队船二副一员,帮查军械一员。
译提督一员:统领全军操练、防务等事宜。归北洋大臣节制调遣。在威海卫地方选址修建衙署或公馆,作为办公之所。另外在威海卫、旅顺口两处,各修建全军办公用房一所。
总兵官二员:左翼总兵兼管中营事务,委派统带"镇远"铁甲战舰。右翼总兵兼管中营事务,委派统带"定远"铁甲战舰。总兵以下各官,都终年住在船上,不建衙署,不建公馆。
副将五员,分别为:中军中营副将一员,委派统带"致远"快船。中军左营副将一员,委派统带"济远"快船。中军右营副将一员,委派统带"靖远"快船。左翼左营副将一员,委派统带"经远"快船。右翼左营副将一员,委派统带"来远"快船。以上共管带五员。
参将四员,分别为:提标中军参将一员,兼管全军粮饷事务。提标管轮参将一员,稽查全军轮机事务。左翼右营参将一员,委派统带"超勇"快船。右翼右营参将一员,委派统带"扬威"快船。以上提标二员,管带二员。
游击九员,分别为:提标游击一员,稽查全军军械事务。左翼中营游击二员:一员充任"镇远"船副管驾,一员充任总管轮。右翼中营游击二员:一员充任"定远"船副管驾,一员充任总管轮。精练前营游击一员,委派统带"威远"练船。精练左营游击一员,委派统带"康济"练船。精练右营游击一员,委派统带"敏捷"练船。督运中营游击一员,委派统带"利运"运船。以上提标一员,管带四员,副管驾二员,总管轮二员。
都司二十七员,分别为:提标都司一员,充任督队船大副。中军中营都司二员:一员充任"致远"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总管轮。中军左营都司二员:一员充任"济远"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总管轮。中军右营都司二员:一员充任"靖远"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总管轮。左翼中营都司三员:一员充任"镇远"船帮带大副,二员充任大管轮。左翼左营都司二员:一员充任"经远"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总管轮。左翼右营都司一员,充任"超勇"船总管轮。右翼中营都司三员:一员充任"定远"船帮带大副,二员充任大管轮。右翼左营都司三员:一员充任"来远"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总管轮。右翼右营都司一员,充任"扬威"船总管轮。后军中营都司一员,委派统带"镇中"船。后军副中营都司一员,委派统带"镇边"船。后军左营都司一员,委派统带"镇东"船。后军右营都司一员,委派统带"镇西"船。后军前营都司一员,委派统带"镇南"船。后军后营都司一员,委派统带"镇北"船。鱼雷左一营都司一员,委派统带左队一号鱼雷艇。精练后营都司一员,充任练勇学堂督操官。以上提标一员,督操一员,管带七员,大副七员,管轮十一员。
守备六十员,分别为:提标守备二员:一员充任督队船二副,一员充任帮查军械。中军中营守备五员:一员充任"致远"船鱼雷大副,一员充任驾驶二副,一员充任
中军中营守备五员:充"致远"船鱼雷大副一员,驾驶二副一员,枪炮二副一员,大管轮二员。 中军左营守备五员:充"济远"船鱼雷大副一员,驾驶二副一员, 枪炮二副一员,大管轮二员, 中军右营守备五员:充"靖远"船鱼雷大副一员,驾驶二副一员, 枪炮二副一员,大管轮二员。 左翼中营守备七员:充"镇远"船驾驶大副一员,鱼雷大副一员, 枪炮大副一员,炮务二副二员,二等管轮二员。 左翼左营守备五员:充"经远"船鱼雷大副一员,驾驶二副一员,枪炮二副一员,大管轮二员。 左翼右营守备二员:充"超勇"船帮带大副一员,大管轮一员。 右翼中营守备七员:充"定远"船驾驶大副一员,鱼雷大副一员, 枪炮大副一员,炮务二副二员,二等管轮二员。 右翼左营守备五员:充"来远"船鱼雷大副一员,驾驶二副一员,枪炮二副一员,大管轮二员。 右翼右营守备二员:充"扬威"船帮带大副一员,大管轮一员。 鱼雷左二营守备一员,委带左队二号鱼雷艇。 鱼雷左三营守备一员,委带左队三号鱼雷艇。 鱼雷右一营守备一员,委带右队一号鱼雷艇。 鱼雷右二营守备一员,委带右队二号鱼雷艇。 鱼雷右三营守备一员,委带右队三号鱼雷艇。 精练前营守备三员:充"威远"船帮带大副一员,操练大副一员,大管轮一员。 精练左营守备三员:充"康济"船帮带大副一员,操练大副一员, 大管轮一员。 精练右营守备二员:充"敏捷"船帮带大副一员,操练大副一员。 督运中营守备二员:充"利运"船帮带大副一员,大管轮一员。 以上提标二员,管带共五员,大副二副共三十四员,管轮共十九员。
千总六十五员。计: 提标千总二员,充队督船[督队船]委官。 中军中营千总四员:充"致远"船船械三副一员,舢板三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中军左营千总四员:充"济运"船船械三副一员,舢板三副一员, 二等管轮二员。 中军右营千总四员:充"靖远"船船械三副一员,舱板三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左翼中营千总五员:充"镇远"船船械三副一员,舢板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三员。 左翼左营千总四员:充"经远"船船械三副一员,舢板三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左翼右营千总三员:充"超勇"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一[二]员。 右翼中营千总五员:充"定远"船船械三副一员,舢板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三员。 右翼左营千总四员:充"来远"船船械三副一员,舢板三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右翼右营千总三员:充"扬威"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译枪炮二副,二员充任大管轮。中军左营守备五员:一员充任"济远"船鱼雷大副,一员充任驾驶二副,一员充任枪炮二副,二员充任大管轮。中军右营守备五员:一员充任"靖远"船鱼雷大副,一员充任驾驶二副,一员充任枪炮二副,二员充任大管轮。左翼中营守备七员:一员充任"镇远"船驾驶大副,一员充任鱼雷大副,一员充任枪炮大副,二员充任炮务二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左翼左营守备五员:一员充任"经远"船鱼雷大副,一员充任驾驶二副,一员充任枪炮二副,二员充任大管轮。左翼右营守备二员:一员充任"超勇"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大管轮。右翼中营守备七员:一员充任"定远"船驾驶大副,一员充任鱼雷大副,一员充任枪炮大副,二员充任炮务二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右翼左营守备五员:一员充任"来远"船鱼雷大副,一员充任驾驶二副,一员充任枪炮二副,二员充任大管轮。右翼右营守备二员:一员充任"扬威"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大管轮。鱼雷左二营守备一员,委派统带左队二号鱼雷艇。鱼雷左三营守备一员,委派统带左队三号鱼雷艇。鱼雷右一营守备一员,委派统带右队一号鱼雷艇。鱼雷右二营守备一员,委派统带右队二号鱼雷艇。鱼雷右三营守备一员,委派统带右队三号鱼雷艇。精练前营守备三员:一员充任"威远"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操练大副,一员充任大管轮。精练左营守备三员:一员充任"康济"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操练大副,一员充任大管轮。精练右营守备二员:一员充任"敏捷"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操练大副。督运中营守备二员:一员充任"利运"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大管轮。以上提标二员,管带共五员,大副、二副共三十四员,管轮共十九员。
千总六十五员,分别为:提标千总二员,充任督队船委官。中军中营千总四员:一员充任"致远"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舢板三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中军左营千总四员:一员充任"济远"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舢板三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中军右营千总四员:一员充任"靖远"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舱板三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左翼中营千总五员:一员充任"镇远"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舢板三副,三员充任三等管轮。左翼左营千总四员:一员充任"经远"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舢板三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左翼右营千总三员:一员充任"超勇"船驾驶二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右翼中营千总五员:一员充任"定远"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舢板三副,三员充任三等管轮。右翼左营千总四员:一员充任"来远"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舢板三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右翼右营千总三员:一员充任"扬威"船驾驶二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后军中营千总二员:一员充任"镇中"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大管轮。后军副中营千总二员:一员充任"镇边
后军中营千总二员:充"镇中"船帮带大副一员,大管轮一员。 后军副中营千总二员:充"镇边"船帮带大副一员,大管轮一员。 后军左营千总二员:充"镇东"船帮带大副一员,大管轮一员。 后军右营千总二员:充"镇西"船帮带大副一员,大管轮一员。 后军前营千总二员:充"镇南"船帮带大副一员,大管轮一员。 后军后营千总二员:充"镇北"船帮带大副一员,大管轮一员。 鱼雷左一营千总二员:充左队一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正管轮一员。 鱼雷左二营千总一员,充左队二号鱼雷艇正管轮。 鱼雷左三营千总一员,充左队三号鱼雷艇正管轮。 鱼雷右一营千总一员,充右队一号鱼雷艇正管轮。 鱼雷右二营千总一员,充右队二号鱼雷艇正管轮。 鱼雷右三营千总一员,充右队三号鱼雷艇正管轮。 精练左营千总二员:充"康济"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一员。 精练右营千总一员,充"敏捷"船驾驶二副。 精练前营千总二员,充"威远"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一员。 精练后营千总一员,充练勇学堂操练大副。 督运中营千总二员:充"利运"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一员。 以上提标二员,大、二、三副共二十八员,管轮三十五员。
把总九十九员。计: 提标把总六员,充队督船[督队船]委宫。 中军中营把总四员:充"玫远"船三等管轮二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中军左营把总四员:充"济运"船三等管轮二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中军右营把总四员:充"靖远"船三等管轮二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左翼中营把总八员:充"镇远"船鱼雷管轮二员,舱面管轮三员,正巡查一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左翼左营把总四员:充"经远"船三等管轮二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左翼右营把总三员:充"超勇"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 右翼中营把总八员:充"定远"船鱼雷管轮二员,舱面管轮三员,正巡查一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右翼左营把总四员:充"来远"船三等管轮二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右翼右营把总三员:充"扬威"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 后军中营把总三员:充"镇中"船驾驶二副一员,三等管轮二员。 后军副中营把总三员:充"镇边"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后军左营把总三员:充"镇东"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后军右营把总三员:充"镇西"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后军前营把总三员:充"镇南"船驾驶二副一员,二等管轮二员。
译"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大管轮。后军左营千总二员:一员充任"镇东"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大管轮。后军右营千总二员:一员充任"镇西"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大管轮。后军前营千总二员:一员充任"镇南"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大管轮。后军后营千总二员:一员充任"镇北"船帮带大副,一员充任大管轮。鱼雷左一营千总二员:一员充任左队一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充任正管轮。鱼雷左二营千总一员,充任左队二号鱼雷艇正管轮。鱼雷左三营千总一员,充任左队三号鱼雷艇正管轮。鱼雷右一营千总一员,充任右队一号鱼雷艇正管轮。鱼雷右二营千总一员,充任右队二号鱼雷艇正管轮。鱼雷右三营千总一员,充任右队三号鱼雷艇正管轮。精练左营千总二员:一员充任"康济"船驾驶二副,一员充任二等管轮。精练右营千总一员,充任"敏捷"船驾驶二副。精练前营千总二员,一员充任"威远"船驾驶二副,一员充任二等管轮。精练后营千总一员,充任练勇学堂操练大副。督运中营千总二员:一员充任"利运"船驾驶二副,一员充任二等管轮。以上提标二员,大副、二副、三副共二十八员,管轮三十五员。
把总九十九员,分别为:提标把总六员,充任督队船委官。中军中营把总四员:二员充任"致远"船三等管轮,一员充任正炮弁,一员充任水手总头目。中军左营把总四员:二员充任"济远"船三等管轮,一员充任正炮弁,一员充任水手总头目。中军右营把总四员:二员充任"靖远"船三等管轮,一员充任正炮弁,一员充任水手总头目。左翼中营把总八员:二员充任"镇远"船鱼雷管轮,三员充任舱面管轮,一员充任正巡查,一员充任正炮弁,一员充任水手总头目。左翼左营把总四员:二员充任"经远"船三等管轮,一员充任正炮弁,一员充任水手总头目。左翼右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超勇"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三等管轮,一员充任正炮弁。右翼中营把总八员:二员充任"定远"船鱼雷管轮,三员充任舱面管轮,一员充任正巡查,一员充任正炮弁,一员充任水手总头目。右翼左营把总四员:二员充任"来远"船三等管轮,一员充任正炮弁,一员充任水手总头目。右翼右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扬威"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三等管轮,一员充任正炮弁。后军中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镇中"船驾驶二副,二员充任三等管轮。后军副中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镇边"船驾驶二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后军左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镇东"船驾驶二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后军右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镇西"船驾驶二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后军前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镇南"船驾驶二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后军后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镇北"船驾驶二副,二员充任二等管轮。鱼雷左一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左队一号鱼雷艇帮带二副,二员充任副管轮。鱼雷左二营把总三员:一
后军后营把总三员:充"镇北"船驾驶二副-员,二等管轮二员。 鱼雷左一营把总三员:充左队一号鱼雷艇帮带二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鱼雷左二营把总三员:充左队二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鱼雷左三营把总三员:充左队三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鱼雷右一营把总三员:充右队一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鱼雷右二营把总三员:充右队二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鱼雷右三营把总三员:充右队三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一员,副管轮二员。 精练左营把总四员:充"康济"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精练右营把总二员:充"敏捷"船船械三副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精练前营把总四员:充"威远"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精练后营把总二员:充练勇学堂正炮弁-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督运中营把总三员:充"利运"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 以上提标六员,大、二、三副共十八员,管轮共四十九员,弁目共二十六员。
经制外委四十三员。计: 中军中营外委四员:充"致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中军左营外委四员:充"济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中军右营外委四员:充"靖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左翼中营外委五员:充"镇远"船副巡查一员,副炮弁四员。 左翼左营外委四员:充"经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左翼右营外委一员,充"超勇"船副炮弁。 右翼中营外委三[五]员:充"定远"船副巡查一员,副炮弁四员。 右翼左营外委四员:充"来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一[三] 员。 右翼右营外委一员,充"扬威"船副炮弁。 后军中营外委一员,充"镇中"船炮弁。 后军副中营外委一员,充"镇边"船炮弁。 后军左营外委一员,充"镇东"船炮弁。 后军右督外委一员,充"镇西"船炮弁。 后军前营外委一员,充"镇南"船炮弁。 后军历营外委一员,充"镇北"船炮弃。 精练左营外委一员,充"康济"船副炮弁。 精练右营外委一员,充"敏捷"船炮弁。 精练前营外委一员,充"威远"船副炮弁。 精练后营外委一员,充练勇学堂副炮弁。 督运中营外委一委t员],充"利运"船副炮弁。 以上弁目共四十三员。
总共战船九艘("镇远"、"定远"、"致远'、"济远'、"靖远"、 "经远"、"来远"、 "超勇"、 "扬威"),炮船六艘("镇中"、"镇边"、 "镇东"、"镇西"、"镇南"、"镇北"),鱼雷艇六艘,练船三艘("威远"、"康济"、"敏捷"),运船一艘("利运")。
译员充任左队二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二员充任副管轮。鱼雷左三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左队三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二员充任副管轮。鱼雷右一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右队一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二员充任副管轮。鱼雷右二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右队二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二员充任副管轮。鱼雷右三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右队三号鱼雷艇帮带大副,二员充任副管轮。精练左营把总四员:一员充任"康济"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三等管轮,一员充任正炮弁,一员充任水手总头目。精练右营把总二员:一员充任"敏捷"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水手总头目。精练前营把总四员:一员充任"威远"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三等管轮,一员充任正炮弁,一员充任水手总头目。精练后营把总二员:一员充任练勇学堂正炮弁,一员充任水手总头目。督运中营把总三员:一员充任"利运"船船械三副,一员充任三等管轮,一员充任正炮弁。以上提标六员,大副、二副、三副共十八员,管轮共四十九员,弁目共二十六员。
经制外委四十三员,分别为:中军中营外委四员:一员充任"致远"船巡查,三员充任副炮弁。中军左营外委四员:一员充任"济远"船巡查,三员充任副炮弁。中军右营外委四员:一员充任"靖远"船巡查,三员充任副炮弁。左翼中营外委五员:一员充任"镇远"船副巡查,四员充任副炮弁。左翼左营外委四员:一员充任"经远"船巡查,三员充任副炮弁。左翼右营外委一员,充任"超勇"船副炮弁。右翼中营外委五员:一员充任"定远"船副巡查,四员充任副炮弁。右翼左营外委四员:一员充任"来远"船巡查,三员充任副炮弁。右翼右营外委一员,充任"扬威"船副炮弁。后军中营外委一员,充任"镇中"船炮弁。后军副中营外委一员,充任"镇边"船炮弁。后军左营外委一员,充任"镇东"船炮弁。后军右营外委一员,充任"镇西"船炮弁。后军前营外委一员,充任"镇南"船炮弁。后军后营外委一员,充任"镇北"船炮弁。精练左营外委一员,充任"康济"船副炮弁。精练右营外委一员,充任"敏捷"船炮弁。精练前营外委一员,充任"威远"船副炮弁。精练后营外委一员,充任练勇学堂副炮弁。督运中营外委一员,充任"利运"船副炮弁。以上弁目共四十三员。
总共有战船九艘("镇远"、"定远"、"致远"、"济远"、"靖远"、"经远"、"来远"、"超勇"、"扬威"),炮船六艘("镇中"、"镇边"、"镇东"、"镇西"、"镇南"、"镇北"),鱼雷艇六艘,练船三艘("威远"、"康济"、"敏捷"),运船一艘("利运")。共设提督一员,总兵二员,副将五员,参将四员,游击九员,都司二十七员,守备六十员,千总六十五员,把总九十九员,经制外委四十三员。
附:船上兼差职缺。一等文案兼支应委官:提标二员。二等文案兼支应委官四员,计提督衙门二员,左翼中营、右翼中营各一员。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二十员,计:中军中、左、右三
共设提督一员,总兵二员,副将五员,参将四员,游击九员,都司二十七员,守备六十员,千总六十五员,把总九十九员,经制外委四十三员。
附:船上差缺 一等文案兼支应委官:提标二员。 二等文案兼支应委官四员。计提督二员,左翼中营,右翼中营各一员。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二十员。计:中军中、左、右三营,左翼中、左、右三营,右翼中、左、右三营,营各一员;后军左、右、前、后、中、副中六营,营各一员;精练左、右、前、后四营,营各一员;督运中营-员。 总医官。 一等医官。 二等医官二员。计:左翼中营、右翼中营各一员。 三等医官十八员。计:中军中、左、右三营,左翼左、右二营,右翼左、右二营,营各一员;后军左、右、前、后、中、副中六营,营各-员;精练左、右、前、后四营,营各一员;督运中营一员。
北洋海军章程第三
升擢 战官升擢 艺宫升擢 弁目升擢 查英国海军,官员分为三途:一曰战官。由水师学堂学生出身,能充各船管带及大、二、三副职事,其才艺兼备,博览天算、地舆、枪炮、鱼雷、水雷、帆缆、汽机诸学,而精于战守机宜者也。二曰艺官。由管轮学堂学生出身,能充各船管轮官,专司汽机者也。三曰弁目,由练勇水手出身,可充各船炮弁、水手总头目等,专司枪炮、帆绳者也。备归各途,论资升转,界限极严,不相搀越。而战官之升转也,又须核其实缺、资俸分为三等:凡在铁甲快船、鱼雷艇当差者,其所历岁月为外海战船之资俸,在守口、练、运各船当差者,为外海常船之资俸;在内河驾驶各船或充当船坞、学堂、机器局等差者,为内河之资俸。内河资俸二年,只准抵外海资俸一年;然可抵常船资俸,不可抵战船资俸,所以练将材也。三品以上官员俸满应升而无缺可升,必致上下壅滞,后来材俊,登进无路,是应广其升途,准升他省员缺, 并准保举升阶,开缺候补,另派别差,薄予宫俸,所以储将材也。西国水师章程,按年推升,无缺即予升俸,原为储备人才。中国势难仿办。然水师章程此为要着,今参酌情形,特订战官、艺官、弁目三途升擢于左: 战官升探例: 凡海军学生出身,在堂学习四年期满,考列优等,选上练船学习一年,考验中式,请咨部以把总候补。再逾一年,考验中式,送回水师学堂学习六个月,枪炮练船学习三个月,如列一等,保以千总候补;其次等仍为候补把总加尽先字样。俱随时由北洋大臣咨部给奖,不归三年校阅保举之案。 凡千总、把总缺出,在候补千、把总内,按班拔补。 凡守备缺出,在实缺千总、候补守备两项人员内挑补。
译营,左翼中、左、右三营,右翼中、左、右三营,每营各一员;后军左、右、前、后、中、副中六营,每营各一员;精练左、右、前、后四营,每营各一员;督运中营一员。总医官一员。一等医官一员。二等医官二员,计左翼中营、右翼中营各一员。三等医官十八员,计:中军中、左、右三营,左翼左、右二营,右翼左、右二营,每营各一员;后军左、右、前、后、中、副中六营,每营各一员;精练左、右、前、后四营,每营各一员;督运中营一员。
北洋海军章程第三
升擢:战官升擢,艺官升擢,弁目升擢。查考英国海军,官员分为三条晋升途径:一是战官。由水师学堂学生出身,能够充任各船管带以及大副、二副、三副职务,其人才艺兼备,博通天文历算、地理、枪炮、鱼雷、水雷、帆缆、汽机各门学问,并精通作战防守机宜。二是艺官。由管轮学堂学生出身,能够充任各船管轮官,专管轮机。三是弁目,由练勇水手出身,可以充任各船炮弁、水手总头目等职,专管枪炮、帆绳。三条途径各归各类,按资历依次升转,界限极为严格,不得相互越级。而战官的升转,又须核查其实际任职、资历俸年,分为三等:凡在铁甲舰、快船、鱼雷艇上当差的,其所经历的年月算作外海战船资俸;在守口船、练船、运船上当差的,算作外海常船资俸;在内河驾驶各船,或在船坞、学堂、机器局等处当差的,算作内河资俸。内河资俸两年,只能抵作外海资俸一年;而且只能抵常船资俸,不能抵战船资俸,这是为了培养真正的将才。三品以上官员俸年已满该升而没有空缺可升,必然导致上下壅塞,后来的人才升进无路,因此应当拓宽升迁途径,准许升任其他省份的官缺,并准予保举升阶、开缺候补,另派别的差事,酌给薪俸,以此储备将才。西方国家水师章程,按年份依次晋升,无缺也可先晋升俸禄,本意就是储备人才。中国的形势难以照搬办理。但水师章程这是要紧之处,现在参酌情形,特制定战官、艺官、弁目三条晋升途径的规则如下:
战官升擢条例:凡海军学生出身,在学堂学习满四年,考列优等,选送上练船学习一年,考验合格,请咨部以把总候补。再过一年,考验合格,送回水师学堂学习六个月,再到枪炮练船学习三个月,如果考列一等,保举以千总候补;次等的仍为候补把总,加尽先字样。都随时由北洋大臣咨部给奖,不归入三年校阅保举一案。凡千总、把总出缺,在候补千总、把总内,按班次拔补。凡守备出缺,在实缺千总、候补守备两项人员内挑补。凡都司出缺,在实缺守备内已经历外海战船资俸满三年的,拣选奏补。如果没有这样的人,就用已经历外海常船资俸满三年的,拣选奏补。如果外海常船资俸不足三年,准许用内河资俸折半抵算。凡游击出缺,在实缺都司内,挑选已经历外海战船资俸满三年的,拣选奏补。如果外海战船资俸不足三年,不准用外海常船资
凡都司缺出,在实缺守备内已历外海战船俸三年者,拣选奏补。如无人,以历过外海常船俸三年者,拣选奏补。如外海常船俸不足三年,准以内河俸折半作抵。 凡游击缺出,在实缺都司内,择其历外海战船俸已满三年者, 拣选奏补。如外海战船俸不足三年,不准以外海常船俸、内河俸作抵。 凡参将缺出,在实缺游击内,择其历外海战船俸或外海常船俸已满三年者,拣选奏补。仍先尽战船俸满人员。 凡副将缺出,在实缺参将内,择其历外海战船俸或外海常船俸已满三年者,拣选奏补。仍先尽战船俸满人员。 凡总兵缺出,在实缺副将内,择其历外海战船俸己满三年者、并劳绩最多、人缺相宜之员,由北洋大臣开单,咨会海军衙门拟定正陪,诸旨简放。 凡提督缺出,在实缺总兵内,择其资深劳多、勋望素著者,由北洋大臣咨会海军衙门,请旨简放。 凡海军各缺,如一时无合例应补人员,准择其资深劳多者升署,仍扣满应历资俸,办事无过,再请补授。并准职大者借补小缺。如职大者系候补人员,无资可计或资不足,准先委署,侯署事历满资俸,再准借补。 凡海军学生出身人员已保有文职,若不愿对品改武,如遇补缺需人,其材器又适相宜者,准其通融借补,作为权领某官事务,照所任之职支食全俸,并准计俸论资,以次升擢。遇有劳绩,仍照文职保奖。 凡海军副将、参将、游击三项人员,历俸巳满三年,如本军无缺可升,应再留任三年。副将由北洋大臣查明才具能胜总兵之任者,咨会海军衙门奏明,以总兵请旨记名简放。其参将、游击两项人员,遇有直隶及直隶邻近省分、沿海各省绿营副将、参将等缺,由北洋大臣随时咨商该省督、抚,酌予插班补升,均仍准暂留海军差委。 凡海军实任人员已升补外省之缺,经北洋大臣奏留仍在海军供职者,改为署任。陆其支领署任官俸之半,并照例领升任半廉。 凡海军副将、参将、游击三项人员,历俸已满三年,本军无缺可升,留任又满三年,外省仍无缺推升,即由北洋大臣咨会海军衙门,保以应升官阶开缺候补,酌派船坞、学堂、军械、机器、制造及游学外洋等差,仍准支应升官官俸之半。 凡副将、参将、游击三项开缺侯升当差人员,三年内准领升官半俸,三年外即行停止,按差事繁简改给薪水银两。若当差得力,准遇缺推升,如不得力,停支薪水。 凡海军提、镇大员资俸已过六年,劳苦日久,应准离船休息,或暂行准假,或开缺回籍修墓,由北洋大臣酌定期限,奏明办理。销假之日,若不领带船只,派当别差,仍淮照支官俸,以示格外体恤。 凡各省文武,有明放海军事宣及机器、驾驶等学者,如愿投效北洋海军,准其呈报北洋大臣,派员考验,实系可用之材,发交提督试用,当差三年无过,准予奏奖叙补。
译俸、内河资俸抵算。凡参将出缺,在实缺游击内,挑选已经历外海战船资俸或外海常船资俸满三年的,拣选奏补。仍优先用战船资俸已满的人员。凡副将出缺,在实缺参将内,挑选已经历外海战船资俸或外海常船资俸满三年的,拣选奏补。仍优先用战船资俸已满的人员。凡总兵出缺,在实缺副将内,挑选已经历外海战船资俸满三年、并且劳绩最多、人缺相宜的官员,由北洋大臣开列名单,咨会海军衙门拟定正陪人选,请旨简放。凡提督出缺,在实缺总兵内,挑选资历深、劳绩多、勋望素来卓著的,由北洋大臣咨会海军衙门,请旨简放。凡海军各缺,如一时没有符合条例应补的人员,准许挑选资历深、劳绩多的人升署,仍旧计算其应经历的资俸,办事没有过失,再请求补授正职。并准许职位高的人借补低一级的官缺。如果职位高的是候补人员,没有资历可算或资历不足,准许先委任署理,等到署理任期满足资俸要求,再准许借补。凡海军学生出身、已保有文职的人员,如果不愿意对品改为武职,若遇到补缺需要用人、其才具又恰好适合的,准许通融借补,作为权领某官事务,按所任职务支给全俸,并准许计算资俸,依次升擢。遇有劳绩,仍按文职保奖。凡海军副将、参将、游击三项人员,历俸已满三年,如果本军没有官缺可升,应再留任三年。副将若经北洋大臣查明才具能够胜任总兵之职的,咨会海军衙门奏明,以总兵请旨记名简放。其参将、游击两项人员,遇有直隶及直隶邻近省份、沿海各省绿营副将、参将等官缺,由北洋大臣随时咨商该省督、抚,酌情予以插班补升,均仍准暂时留在海军供差委用。凡海军实任人员已经升补外省官缺、经北洋大臣奏请留任仍在海军供职的,改为署任。这样的人只支领署任官俸的一半,并照例领取升任的一半廉俸。凡海军副将、参将、游击三项人员,历俸已满三年,本军没有官缺可升,留任又满三年,外省仍没有官缺可以推升,就由北洋大臣咨会海军衙门,保以应升的官阶开缺候补,酌派船坞、学堂、军械、机器、制造以及游学外洋等差事,仍准支领升官官俸的一半。凡副将、参将、游击三项开缺候升当差的人员,三年之内准领升官官俸的一半,三年之外即行停止,按差事繁简改发薪水银两。如果当差得力,准许遇有官缺就推升;如果不得力,就停支薪水。凡海军提督、总兵大员资俸已经超过六年,劳苦日久的,应准许离船休息,或者暂时准假,或者开缺回籍修墓,由北洋大臣酌定期限,奏明办理。销假之日,如果不领带船只、而是派去当别的差事,仍准照旧支领官俸,以示格外体恤。凡各省文武官员,有明白通晓海军事务以及机器、驾驶等学问的,如果愿意投效北洋海军,准许其呈报北洋大臣,派员考验,如果确实是可用之才,发交提督试用,当差三年没有过失,准予奏请奖叙补用。凡海军守备以上官员,遇到升补之日,由北洋大臣咨送海军衙门,转送兵部,带领引见,免其骑射考核。如果有巡防要差或远赴外洋的,准许其补缺后,由兵部先给发札付,随后补行引见。其
凡海军守备以上官员,遇升补之日,由北洋大臣咨送海军衙门,转送兵部,带领引见,免其骑射。如有巡防要差或远赴外洋,准其补缺后,咨由兵部先给札付,随后补行引见。其千总以下官员,免其引见,由北洋大臣咨会海军衙门,转咨兵部,给予札付。 凡海军战宫,自授职守备之日起,按资推升,无论在船、在岸当差供职,统以二十年为限。凡未满年限者,除有要事准假及因病不能当差供职外,概不准无故告退。 艺官升擢例: 凡管轮人员,由学生出身者,在学堂时学习几何、算法、代数、三角、格致、轮机理法,考列优等,派入机器厂学习拆卸、合拢、修理锅炉汽机等件,由管带战船官<即海军副将、参将>会同全军总管轮官考试厂艺,如能深明管轮应办之事并机舱内一切器具用法,准上兵船练习,保以管轮把总候补。遇有管轮把总缺出,准其挑补。 凡管轮把总,计资五年,遇有管轮千总缺出,由管带战船官会同全军总管轮官考试,如果深明汽机理法并能修理汽机、锅炉,即准其升补。 凡管轮千总,退有管轮守备缺出,由管带官合同全军总管轮官考试,如果深明机器、锅炉制造之理;汽机利弊洞悉无遗;凡机器拆开各部位俱能图绘无讹,以备机器局按图制造;机舱内逐日事件,均登日记册内,绝不错漏;即准其升补。 凡管轮守备,充过多船管轮官并曾经考列优等者,遇有管轮都司缺出,准其升补。 凡管轮都司,充过多船管轮官并曾经考列优等者,遇有管轮游击缺出,准其升补。 凡管轮游击,计资五年,遇有管轮参将<即全军总管轮>缺出,准其升补。 凡管轮参将,老成练达,久管轮机者,遇有管轮副将<即海署所派稽查全军轮机事务>缺出,由北洋大臣保奏升补。 凡管轮官员,自授职把总之日起,以二十年为限。凡未满年限者,除有要事准假及因病不能供职外,不准无故告退。 弁目升擢例: 凡正炮弁,其缺为把总职,司教练枪炮并药弹舱布置事宜,由副炮弁或一等炮目考充。凡炮目应考者,必须将从前考过优等凭单呈验,其主试官必须查明实系老练水手,善于驾驶、运舵之法,并谙夜间悬灯避碰章程,能在船上值更;先在枪炮练船上考过,略知算法,如残分小数、三率平方根、对数表、三角用炮表法、舱旁各炮专攻一点法、以象限仪安置炮靶法、教习学徒法、记载收储军火法。 凡副炮弁,其缺为经制外委职,司帮同正炮弁教练枪炮并药弹舱布置事宜。由二等炮目专精枪炮操法者擢升。 凡炮弁,应考船艺,由驾驶大副主试,并派总炮弁三名帮考,管带官监考。 凡正巡查,其缺为把总职,司稽查。
译千总以下官员,免其引见,由北洋大臣咨会海军衙门,转咨兵部,给予札付。凡海军战官,自授职守备之日起,按资历推升,无论是在船上还是在岸上当差供职,一律以二十年为期限。凡未满年限的,除了有要事准假以及因病不能当差供职外,一概不准无故告退。
艺官升擢条例:凡管轮人员,由学生出身的,在学堂时学习几何、算法、代数、三角、格致、轮机理法,考列优等,派入机器厂学习拆卸、合拢、修理锅炉汽机等技艺,由管带战船官(即海军副将、参将)会同全军总管轮官考试其厂内技艺,如果能够深明管轮应办之事以及机舱内一切器具用法,准许上兵船练习,保以管轮把总候补。遇有管轮把总官缺,准许挑补。凡管轮把总,计算资历满五年,遇有管轮千总官缺,由管带战船官会同全军总管轮官考试,如果确实深明汽机理法并能修理汽机、锅炉,即准许升补。凡管轮千总,遇有管轮守备官缺,由管带官会同全军总管轮官考试,如果确实深明机器、锅炉制造的道理,对汽机的利弊洞悉无遗,机器拆开后各部位都能绘图无误,以便机器局按图制造;机舱内每日的事项,都登记在日记册内,绝无差错遗漏,即准许升补。凡管轮守备,曾经充任多船管轮官并曾考列优等的,遇有管轮都司官缺,准许升补。凡管轮都司,曾经充任多船管轮官并曾考列优等的,遇有管轮游击官缺,准许升补。凡管轮游击,计算资历满五年,遇有管轮参将(即全军总管轮)官缺,准许升补。凡管轮参将,老成练达、长久管理轮机的,遇有管轮副将(即海署所派稽查全军轮机事务)官缺,由北洋大臣保奏升补。凡管轮官员,自授职把总之日起,以二十年为期限。凡未满年限的,除了有要事准假以及因病不能供职外,不准无故告退。
弁目升擢条例:凡正炮弁,其官缺相当于把总职位,负责教练枪炮以及药弹舱布置等事宜,由副炮弁或一等炮目考选充任。凡炮目应考的,必须呈验从前考过优等的凭单,其主试官必须查明其确实是老练水手、善于驾驶运舵之法,并且熟悉夜间悬灯避碰的章程,能够在船上值更;先在枪炮练船上考过,略微懂得算法,如残分小数、三率、平方根、对数表、三角用炮表法、舱旁各炮专攻一点法、以象限仪安置炮靶法、教习学徒法、记载收储军火法。凡副炮弁,其官缺相当于经制外委职位,负责协助正炮弁教练枪炮以及药弹舱布置等事宜,由专精枪炮操法的二等炮目擢升。凡炮弁,应考核船艺,由驾驶大副主试,并派三名总炮弁帮同考核,管带官监考。凡正巡查,其官缺相当于把总职位,负责稽查事务,由副巡查推升。凡副巡查,其官缺相当于经制外委职位,负责协助正巡查稽查一切事务,由心地明白、品行端正、素来熟悉船规的水手副头目擢升。凡水手总头目,其官缺相当于把总职位,负责照管帆缆、船械等事项,由水手正、副头目考选升任。应考者
由副巡查推升。 凡副巡查,其缺为经制外委职,司帮同正巡查稽查一切。由水手副头目心地明白、品行端正、素谙船规者擢升。 凡水手总头目,其缺为把总职,司照管帆缆、船械事件。由水手正副头目考升。应考者必须将从前考过优等凭单呈验,其主试官须查明实系老练水手并谙船上值更执事,深知避碰章程,并按照海军法度张配绳缆、安置船锚、配搭起重架、镶落桅盘,略识粗字、算法。 凡水手出身人员,只准升至实缺千总为止。如当差勤奋无过,或有战功,准予奏保都司、守备以上宫职,升补各省绿营水陆武缺,或委带不关战事之差船、运船。
北洋海军章程第四
事故 凡海军官员丁尤、回避、告病、终养、修墓等项及章程所未赅者,由北洋大臣查照定例及行军旧例,酌核办理。如有窒碍难行之处,并准援引西国水师章程,参酌拟定,咨商海军衙门,核夺施行。
北洋海军章程第五
考校 招考学生 考校官弁 招考练勇 考升水手 考升炮目 考充各色当差兵匠 招考学生例 按泰西各国水师学堂虽建自国家,而肄业者惟大家子弟,每年自备修膳,无庸国家动款。盖国家既重此选,人遂趋此为荣,是以早就速而材艺多。中国欲振海军,此为先务。能使士各争学,如帖括之求科名,则公中省养士之费,而海军自收多材之益。先查北洋战舰只有此数,而所调船政优等学生已不敷用。船可以随时购造,将才非可仓猝而得也。且每一学生,髫年受学,计其在堂、在船,依次练习,非十年不能成就。中间除去事故应剔退者,或资性庸懦难当重任者,所得不过十之五耳。是宜宽立学额,优加奖励,庶多士奋兴,可以藉手利器,张威海上。兹将北洋现仿英国教习章程核定条例于左。 凡挑选海军学生,须身家清白,身无废疾,耳目聪明,口齿清爽,文字清顺,年在十四岁以上十七岁以下,已读二三经能作论文及小讲半篇者,准其父兄觅具保人,送堂考验。如其合选,留堂习英文三个月,由堂中总办大员甄别,择其聪俊者留堂肄业,名为海军官学生。 凡初选学生到堂,第一年秋考,如不中试即行剔退。第二年秋考不中试,准其展限六个月,俟至次年春季再考,如又不中试,即行剔退。 学生在堂四
译必须呈验从前考过优等的凭单,其主试官须查明其确实是老练水手,并熟悉船上值更执事,深知避碰章程,并能按照海军法度张配绳缆、安置船锚、配搭起重架、镶落桅盘,略识粗字、算法。凡水手出身的人员,只准升至实缺千总为止。如果当差勤奋没有过失,或者立有战功,准予奏保都司、守备以上官职,升补各省绿营水陆武缺,或者委派统带不涉及作战的差船、运船。
北洋海军章程第四
事故:凡海军官员遇丁忧、回避、告病、终养、修墓等事项以及章程未曾详备之处,由北洋大臣查照旧有定例以及行军旧例,酌情核办。如有窒碍难行之处,也准许援引西方国家水师章程,参酌拟定,咨商海军衙门,核定施行。
北洋海军章程第五
考校:招考学生,考校官弁,招考练勇,考升水手,考升炮目,考选录用各色当差兵匠。
招考学生条例:按西方各国水师学堂虽然是国家所建,但入学就读的都是大户人家子弟,每年自备伙食学费,不需要国家动用款项。因为国家既然重视这项选拔,人们便都以此为荣、争相追求,因此人才成就快而且多。中国要振兴海军,这是首要之务。能使士人各自争相学习,就像用科举功名来吸引读书人求取一样,那么公家就能省下养士的费用,而海军也自然获得多材的益处。先查北洋战舰只有这些数量,而所调用的船政学堂优等学生已经不够用。船可以随时购置建造,但将才却不能仓促而得。而且每一名学生,从童年开始受学,算上他在学堂、在船上依次练习的时间,非十年不能有所成就。中间除去因事故应当剔退的、或者资质庸懦难以担当重任的,最终能成才的不过十分之五罢了。因此应当适当放宽学额,加以优厚奖励,这样众多士人才会奋发振作,可以凭借这些人才利器,在海上张扬国威。现将北洋仿效英国教习章程核定的条例开列如下。
凡挑选海军学生,须家世清白,身体没有残疾,耳聪目明,口齿清爽,文字通顺,年龄在十四岁以上十七岁以下,已经读过二三部经书、能作论文以及半篇小讲的,准许其父兄找具保人,送到学堂考验。如果合格入选,留在学堂学习英文三个月,由学堂总办大员甄别,挑选其中聪明俊秀的留堂肄业,称为海军官学生。
凡初选的学生到学堂后,第一年秋季考试,如果不能考中,即行剔退。第二年秋季考试不能考中的,准许展限六个月,等到次年春季再考,如果又不能考中,即行剔退。学生在学堂四...(原文至此中断)
年应习功课: 一、英国语言文字 按泰西各国各有水师,皆用其本国文字。即邻国时有新闻,自有译官翻译,无专使人习英文者。中国翻译人少,译馆未开,且水师事宜英为最精,故入堂学生先习英文,非为酬应通情,欲使他日温故知新,有所进步,不致隔膜。 二、地舆图说 测海绘图乃海军分内极要事,因英国海图极精,各国取效。中国于图学一门尚未开办,自因先取英国舆图考究。 三、算学至开平立诸方 四、几何原本前六卷 五、代数至造对数表法 六、平弧三角法 七、驾驶诸法 八、测量天象、推算经纬度诸法 九、重学 十、化学格致
译年应习功课:一、英国语言文字。据西洋各国来看,各国都有自己的海军,都使用本国的语言文字。即便邻国有时有新闻消息,自然有翻译官加以翻译,并没有专门派人去学习英文的。中国翻译人才稀少,翻译馆尚未开办,而且海军事务方面英国最为精通,所以入学的学生先学习英文,并不是为了应酬交际、通情达理,而是想让他们日后温习旧知、增长新知,能够有所进步,不至于因语言隔阂而生疏。
二、地舆图说。测量海域、绘制地图乃是海军职分之内极其重要的事情,因为英国的海图绘制得极为精细,各国都以之为效仿的榜样。中国在地图测绘这一学科方面尚未开办,所以自然先取英国的舆图进行考究研习。
三、算学,学至开平方、开立方等各种方法。
四、《几何原本》前六卷。
五、代数,学至编造对数表的方法。
六、平面三角与弧三角测算法。
七、驾驶航行的各种方法。
八、测量天象、推算经纬度的各种方法。
九、力学。
十、化学与格致之学。
学生在练船应考学问: 凡学生在堂肄业四年,由北洋大臣大考,择其中试者,派上练船。在船练习一年,凡大炮、洋枪、刀剑、操法、药弹利弊、上桅接绳、用帆诸法,一切船上应习诸艺、诸能通晓。春考一次,秋考一次,如皆中试,准保以把总候补。其春考秋考程序行后: 一、算学代数限一个半时交卷 二、几何限如前 三、平弧三角法限如前 四、驾驶理法限如前 五、驾驶天文理法限如前 六、绘画海图限如前 七、重学流质学限如前 八、翻译英文限如前 九、汽学限如前 十、诸学难题限一个半时 凡驾驶、天文学应令诸生将本年所测太阳、太阴、经星、纬星、各高弧及月离、经星、太阳各度数,推算本地经纬度并度时表、罗经差度其应得分数列左: 以太阳午刻高弧求纬度 五分 以太阴午刻高弧求纬度 六分 以经星午刻高弧求纬度 六分 以近子午高弧规求纬度 八分 以勾陈第一星高弧求纬度如舟在南洋 以纬星高弧求纬度 八分 以太阳重测高弧求纬度 十八分 以经星重测高弧求纬度 十八分 以太阳高弧并度时表时刻求经度 十分 以太阴高弧并度时表时刻求经度 十三分 以经星高弧并度时表时刻求经度 十分 以月离太阳度数求经度 二十分 以月离经星度数求经度 二十分 以太阳两日高弧求表差 三十分 以太阳出入地平经度求罗经差 八分 以太阳高弧并地平经度求罗经差 十分 以太阳高弧并时刻求罗经差 十分 以上统计二百分 临考时,除八线对数表、航海通书外,不准携带别项书籍。 凡考试学生,船艺、炮学、汽学三项,由管带官督同帮带大副、枪炮大副、管轮官考校,其算学、驾驶两项由驾驶大副考校。考毕,将其分数、考卷由本船管带官呈送提督,评定甲乙,发抄榜示,并将分数、考卷转呈北洋大臣衙门存案。其船艺、炮学、汽学三项应得分数列左: 船艺分数以一千为率 炮学分数以六百为率 汽学分数以四百为率
学生已保把总后应考课程 凡候补把总,应令各备天文日课簿一册,将船上按日推算经纬度详载,每逢考校日期,呈由考官核览。其日课簿内,并将自行测量推算天文题目算式载明,由教习画押,以为凭信。 一、求仪器差法 用海面地平推求法 五题 用弧内弧外测量太阳全经推求法 五题
二、求纬度 用太阳经星近子午高弧法 五题 用太阳子午高弧法 十题 用太阴经星子午高弧法 十题 用勾陈第一星或纬星高弧法 十题 用重测太阳或经星高弧法 三题
三、求经度 用太阳高弧并度时表时刻法 十题 用太阴经星高弧并度时表时刻法 十题 用月离法 五题
四、求度时表差并每日差率 用单高弧法 五题 用等高弧法 二题
五、求罗经差 用太阳高弧并盘向法 五题 用太阳真时并盘向法 二题 用太阳出入地平经度法 五题
凡候捕把总既已测量推算以上各种题目,经驾驶教习或驾驶都守发有凭据,方可呈请考校船艺。
译学生在练船应考学问:
凡是学生在学堂修业四年,由北洋大臣主持大考,选拔其中考中的,派上练船。在船上练习一年,凡是大炮、洋枪、刀剑、操练方法、火药弹丸的利弊、上桅接绳、用帆各种方法,一切船上应当学习的各种技艺、各种能力都要通晓。春季考一次,秋季考一次,如果都考中,准予保举为把总候补。其春考秋考的程序开列于后:
一、代数限一个半小时交卷
二、几何限时同前
三、平弧三角法限时同前
四、驾驶理法限时同前
五、驾驶天文理法限时同前
六、绘制海图限时同前
七、重学(力学)流质学(流体力学)限时同前
八、翻译英文限时同前
九、汽学限时同前
十、各学科难题限一个半小时
凡是驾驶、天文学,应令各学生将本年所测太阳、太阴、经星、纬星各高弧数值,以及月亮距离、经星、太阳的各种度数,推算本地经纬度并度时表(天文钟)差数、罗盘针差度,其应得分数开列于左:
以太阳正午高弧求纬度,五分
以太阴正午高弧求纬度,六分
以经星正午高弧求纬度,六分
以近子午高弧求纬度,八分
以勾陈第一星高弧求纬度(如船在南洋时用此法)
以纬星高弧求纬度,八分
以太阳重复测量高弧求纬度,十八分
以经星重复测量高弧求纬度,十八分
以太阳高弧并度时表时刻求经度,十分
以太阴高弧并度时表时刻求经度,十三分
以经星高弧并度时表时刻求经度,十分
以月亮距太阳度数求经度,二十分
以月亮距经星度数求经度,二十分
以太阳两日高弧求度时表差,三十分
以太阳出入地平的经度求罗经差,八分
以太阳高弧并地平经度求罗经差,十分
以太阳高弧并时刻求罗经差,十分
以上合计二百分。
临考时,除八线对数表、航海通书外,不准携带其他书籍。
凡考试学生,船艺、炮学、汽学三项,由管带官督同帮带大副、枪炮大副、管轮官考校;其算学、驾驶两项由驾驶大副考校。考完后,将分数、考卷由本船管带官呈送提督,评定甲乙等第,发榜公示,并将分数、考卷转呈北洋大臣衙门存案。其船艺、炮学、汽学三项应得分数开列于左:
船艺分数以一千分为满分
炮学分数以六百分为满分
汽学分数以四百分为满分
学生已保举把总后应考课程
凡候补把总,应令各自准备天文日课簿一册,将船上每天推算的经纬度详细记载,每逢考校日期,呈交考官核阅。日课簿内,还要将自行测量推算天文的题目算式载明,由教习签字画押,作为凭证。
一、求仪器差法
用海面地平推求法,五题
用弧内弧外测量太阳全经推求法,五题
二、求纬度
用太阳、经星近子午高弧法,五题
用太阳子午高弧法,十题
用太阴、经星子午高弧法,十题
用勾陈第一星或纬星高弧法,十题
用重测太阳或经星高弧法,三题
三、求经度
用太阳高弧并度时表时刻法,十题
用太阴、经星高弧并度时表时刻法,十题
用月离法,五题
四、求度时表差并每日差率
用单高弧法,五题
用等高弧法,二题
五、求罗经差
用太阳高弧并罗盘方向法,五题
用太阳真时并罗盘方向法,二题
用太阳出入地平经度法,五题
凡候补把总既已按以上各种
以上各项天文题目,不必给予分数。 候补把总在学堂学习六个月后,应考驾驶学问。 凡候补把总在练船又逾一年,经春秋考试二次,中试者即送入北洋水师学堂学习,六个月后,投考驾驶学问一次。如考不中试,即扣除资格三个月,俟补习一个月后,再行补考。如仍不中试,或规避考校者,即行革退。其考校驾驶学问应得分数列左。 一、代数应考通分、方程、积方、开方、指数、二次无根式、二次方程式、三率、三种极数、对数理并用法 二百二十五分 二、几何至欧几里得第六卷 一百二十五分 三、三角法界说各种公式、平弧三角、边角相求法 一百二十五分 四、力学、静力学、动力学、水学 一百二十五分 五、格物学、水气、重学、理镜学、热学、吸铁学、风雨表、远镜、地平经纬仪、纪限仪、干湿寒暑表、地平经纬仪等件制法用法 一百分 六、机器学 热理、汽理、蒸釜机器推论 一百分 七、英国语言文字、默写字音、文法、由汉译英、由英译汉 一百分 八、气候学 风飓急流地位、方向、并随时变换之理。旋风起没时令,天气与风雨表相应之表,降雨理法。 一百分 九、驾驶学 各种行舟法、推算经纬度法、墨嘉多绘画海图法、推算大星过子午弧法、推算纬度用子午高弧法、用重测高弧法、用月离求经度法、用孤弧等弧求表差法、用出入地平经度求罗经差法、用高弧求罗经差法、用真时求罗经差法、推算潮汐法。 二百分 十、天文学 界说、理法、公式、证据、各种差数解法、设题 二百分 十一、测量学 用海图法、求度时表差法、求距顶度法、量底线法、求纬度法、求经度法、求真向法、布三角法、求地平法、测水深浅法、指定方位法、量潮法、设立海口法 一百分 十二、仪器用法 风雨表、纪限仪、借地平测量地平经度罗经、地平经度仪、酒准 四十分 十三、测天 测日求纬度、求度时表差、求罗经差 六十分 以上统计一千五百分。
凡考驾驶学问,其分数在一千二百五十分以上者,给予一等执照, 一千分以上者,给予二等执照,七百五十分以上者给予三等执照。惟测天项下分数不满三十者不给执照。且每项分数必得全教六分之一之上者,方可给予一二两等执照。 凡候补把总在水师学堂学习六个月期满,考核中试者,即拨入枪炮练船再学习三个月。如考列一等,即保以千总候补,其列次等者,仍为候补把总,加(尽先)字样,分派各兵船差遣练习,遇缺升补。
考校官弁例 凡各船管带官,大、二、三副等,俱由学堂出身,虽已补缺带船,应随时温习旧业,推扩新知。每年夏季,饬由水师学堂将行海事宜出题数道,寄交提督转发各管带官,大、二、三副等操作,仍将各卷呈由提督送学堂,评定甲乙,报明北洋大臣,分别记奖、记过。
译题目测量推算完毕,经驾驶教习或驾驶都守出具凭据,方可呈请考校船艺。以上各项天文题目,不必给予分数。
候补把总在学堂学习六个月后,应考驾驶学问。
凡候补把总在练船又满一年,经过春秋两次考试,考中的即送入北洋水师学堂学习,六个月后,投考驾驶学问一次。如果考不中,即扣除资格三个月,等补习一个月后,再行补考。如果仍不中,或规避考校的,即行革退。其考校驾驶学问应得分数开列于左。
一、代数应考通分、方程、积方、开方、指数、二次无理式、二次方程式、三率、三种极数、对数原理并用法,二百二十五分
二、几何至欧几里得第六卷,一百二十五分
三、三角法界说各种公式、平弧三角、边角相求法,一百二十五分
四、力学:静力学、动力学、水学,一百二十五分
五、格物学:水气、重学、光学、热学、磁学、风雨表、望远镜、地平经纬仪、纪限仪、干湿寒暑表、地平经纬仪等仪器的制法用法,一百分
六、机器学:热理、汽理、蒸汽锅炉机器推论,一百分
七、英国语言文字:默写字音、文法、由汉译英、由英译汉,一百分
八、气候学:风暴急流的地位、方向以及随时变化之理,旋风起讫的时令,天气与风雨表相应的关系,降雨理法,一百分
九、驾驶学:各种行船方法、推算经纬度方法、墨卡托绘制海图法、推算大星过子午弧法、用子午高弧求纬度法、用重测高弧求纬度法、用月离求经度法、用孤弧等弧求度时表差法、用出入地平经度求罗经差法、用高弧求罗经差法、用真时求罗经差法、推算潮汐法,二百分
十、天文学:界说、理法、公式、证据、各种差数解法、设题,二百分
十一、测量学:用海图法、求度时表差法、求距顶度法、量底线法、求纬度法、求经度法、求真方向法、布三角法、求地平法、测水深浅法、指定方位法、量潮法、设立海口法,一百分
十二、仪器用法:风雨表、纪限仪、借地平测量地平经度罗经、地平经度仪、酒精水准器,四十分
十三、测天:测太阳求纬度、求度时表差、求罗经差,六十分
以上合计一千五百分。
凡考驾驶学问,其分数在一千二百五十分以上者,给予一等执照;一千分以上者,给予二等执照;七百五十分以上者,给予三等执照。惟测天项下分数不满三十分者不给执照。而且每一项分数必须超过该项满分六分之一以上,方可给予一二两等执照。
凡候补把总在水师学堂学习期满六个月,考核考中的,即拨入枪炮练船再学习三个月。如果考列一等,即保举为千总候补;其列在次等的,仍为候补把总,加"尽先"字样,分派各兵船差遣练习,遇有缺额升补。
考校官弁例
凡各船管带官、大副、二副、三副等,都是学堂出身,虽然已经补缺带船,仍应随时温习旧业,扩充新知。每年夏季,命令水师学堂就航海事宜出考题数道,寄交提督转发各管带官、大二三副等作答,仍将各卷呈由提督送交学堂,评定甲乙等第,报明北洋大臣,分别记功、记过。
招考练勇例
按海
招考练勇例 按海军练勇,原为备补兵额。北洋练勇向养二百五十人,遇有各船水手告假、革退、病故等事,即在练勇内挑补,随招沿海船户、渔户年轻者以补练勇之缺。此即仿照西国海军募兵办法,其益有三:兵船不杂生手,操作整齐,无虞错乱,一也;水手时有告假,练勇时有添募,风气渐开,有事时增兵较易,二也;练勇派官督操,专补兵额,各船管带官不能招募劣者以充兵数,三也。今定招募练勇章程,开列于左: 凡募练勇,年十六岁至十七岁者,按裁衣尺以身高四尺六寸以上为率,年十八岁者以身高四尺七寸以上为率。 凡招练勇之时,须由练勇学堂督操官,或练船管带官,会同驾驶大副、医官三人查看合选,然后收录。 凡刑伤罪犯之人,概不得募为练勇。 凡应募练勇之人,必须自书姓名,略能识字。 凡应募练勇之人,必由其父兄出结,订明年限;如无父兄出结,须有保人出结,方准收录。 凡应募之勇,初上练船,名为三等练勇。在海上习练一年,经练船各考官考试中试者,由练船管带官取升为二等练勇;不中试者再习。三等练勇考二等练勇各技艺列后 一、船上各部位名目,绳索名目,并知结绳、接缆之法。 二、船帆各部位名目,并帆上所有各家具名目,并张帆之法,缚帆耳之法,开帆之法。 三、缝帆之法,帆沿打马口之法。 四、能荡舢板。 五、运舵量水并罗经体用各法,并船头挂镫之例。 六、会泅水。 七、四轮炮之操法,洋枪刀剑之操法。 凡二等练勇考升一等练勇,年须在十九岁以上。其主考官须都守一员,驾驶大副一员,枪炮大副一员,炮弁一员。考中试者,由练船管带官取升为一等练勇;不中试者再习。 二等练勇考升一等练勇各技艺列后。 一船艺项下 荡桨、把舵、量水、结绳、接缆、凡水手一切应知之事,如张帆、迭帆等法。 一枪炮项下 四轮炮操法、大炮操法、洋枪步法、刀剑操法 凡一等练勇挑补三等水手,不必再考。惟二等练勇在海上历练六个月,深谙枪炮、刀剑操法者,或未及六个月而技艺甚精且深谙枪炮、刀剑操法者,均准挑补三等水手。
考升水手例 凡各兵船遇有三等水手缺出,须在练船一等练勇内调补,不必再考,不准别募生手充数。 凡各兵船遇有二等水手缺出,须在三等水手内考升。其船艺、枪炮各项考法,与二等练勇考升一等练勇相同,惟添结接铁绳之法,年岁须在十九以上。派考官亦与考升一等练勇同。 凡各兵船遇有一等水手缺出,须在二等水手内考升,派枪炮大副为考官,必须该水手深明大炮操法,无论派充第几炮手均能称职无误,且能发令操演洋枪、刀剑、手枪各枝,方为中试。
译军练勇,原本是为了备补兵额而设。北洋练勇向来供养二百五十人,遇有各船水手告假、革退、病故等情况,就在练勇中挑补,随时招募沿海船户、渔户中年轻的人来补充练勇缺额。这就是仿照西方国家海军募兵的办法,其好处有三:兵船中不夹杂生手,操作整齐,不虞出错,此其一;水手时常告假,练勇随时添募,风气渐开,遇事时增兵较为容易,此其二;练勇派官员督操,专门补充兵额,各船管带官不能招募品行低劣的人来充数,此其三。现在制定招募练勇章程,开列于左:
凡招募练勇,年十六岁至十七岁的,按裁衣尺以身高四尺六寸以上为标准;年十八岁的以身高四尺七寸以上为标准。
凡招练勇之时,须由练勇学堂督操官,或练船管带官,会同驾驶大副、医官三人查看合格才录取。
凡曾受过刑罚或有罪犯记录的人,一律不得招募为练勇。
凡应募为练勇的人,必须自己能写姓名,略微能识字。
凡应募为练勇的人,必须由其父兄出具担保文书,订明服役年限;如果没有父兄出结,须有保人出结,才准录用。
凡应募的练勇,刚上练船时,名为三等练勇。在海上练习一年,经练船各考官考试考中的,由练船管带官提升为二等练勇;不中的再学习。三等练勇考升二等练勇的各项技艺列于后:
一、船上各部位名目、绳索名目,并知晓结绳、接缆的方法。
二、船帆各部位名目,并帆上所有各种器具名目,以及张帆的方法、缚帆耳的方法、开帆的方法。
三、缝帆的方法、帆边打马口的方法。
四、能划舢板。
五、掌舵、测水以及罗经体用的各种方法,还有船头挂镫的规例。
六、会游泳。
七、四轮炮的操法,洋枪、刀剑的操法。
凡二等练勇考升一等练勇,年龄须在十九岁以上。其主考官须都守一员、驾驶大副一员、枪炮大副一员、炮弁一员。考中的,由练船管带官提升为一等练勇;不中的再学习。
二等练勇考升一等练勇的各项技艺列于后:
一、船艺项下:划桨、掌舵、测水、结绳、接缆,凡水手一切应知之事,如张帆、迭帆等法。
一、枪炮项下:四轮炮操法、大炮操法、洋枪步法、刀剑操法。
凡一等练勇挑补三等水手,不必再考。惟二等练勇在海上历练六个月,深谙枪炮、刀剑操法的,或者不满六个月而技艺很精湛且深谙枪炮、刀剑操法的,都准予挑补为三等水手。
考升水手例
凡各兵船遇有三等水手缺额,须在练船一等练勇中调补,不必再考,不准另外招募生手充数。
凡各兵船遇有二等水手缺额,须在三等水手中考升。其船艺、枪炮各项考法,与二等练勇考升一等练勇相同,只是要加考接铁绳的方法,年龄须在十九岁以上。派遣的考官也与考升一等练勇相同。
凡各兵船遇有一等水手缺额,须在二等水手中考升,派枪炮大副为考官,必须该水手深明大炮操法,无论派充第几炮手都能称职无误,且能发令操演
凡一等水手考后过二年,须将应知各艺复考一次,俾免遗忘。 凡水手副头目缺出,应于一等水手内考升,必须深明把舵、量水、修帆、结绳索并一切头目应知事宜,枪炮工夫与一等水手同,须更加纯熟。派考官与考一等水手同。 凡水手正头目缺出,由副头目按资推升。
考升炮目例 凡一等水手年在三十岁以下,于大炮操法、洋枪、手枪、刀剑操法,引信体用操演队法,俱能熟悉,平日善于打靶,并放过大炮若干响,略能识字,即可应考炮目,由枪炮练船大副主试,枪炮练船管带官录取。 凡考列在前者,为一等炮目,在后者为二等炮目,无缺可补即作为候补炮目。 凡一等炮目,由一等水手考充,或由二等炮目内升转,必须深谙船艺之学,并知立品自爱,善于教人。
考充各色当差兵匠例 凡正管旗,由副管旗推升。 凡副管旗,应招十五岁以上十七岁以下幼童,粗识文字者,学习船上部位、帆缆、炮械、罗经、水程、风雨表、寒暑针各名目,以及中外通语旗号,升旗规例,号炮章程,灯号,雾号,手号,操枪,操刀等法。 凡正副管舱,应于船上水手中择其识字知算,并熟悉船上器械、家具料件各名目者考充。 凡鱼雷头目,应由水手副头目或一等水手曾经学习鱼雷匠艺并谙操放鱼雷者考充。 凡鱼雷匠,应由鱼雷局匠役选充,或各船铜铁匠曾经学习鱼雷者考充。 凡正管油,由副管油技优者推升。 凡副管油,由升火头目或一等升火熟悉轮机者推升。 凡管汽,由副管油或升火头目及一等升火熟悉锅炉水管奥要者推升。 凡升火头目,由一等升火技优者考升。 凡副管油、管汽、升火头目三项人等,职事虽微,实关紧要,遇有缺出,倘船中无可升补,应于各厂坞匠役及商船雇工人中招其技艺优长者考验充补。 凡一等升火,由二、三等升火技优者选升。 凡招三等升火,须年在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充当,须在机舱内做工,习知锅炉水管、轮机部位各名目,以及煤舱屯储之法。 凡轮机舱管家具者,于船上升火人中择其识字知算并熟悉船上各项器料名目者考充。 凡电灯匠、锅炉匠、铜匠、铁匠、洋枪匠、油漆匠、木匠等,或由厂坞选充,或由外募,总以技艺优长于船上相宜者方能补入。 凡木匠头目,必须在船做木工多年技艺最优者推升。 凡帆匠或由外募,或由水手中知制帆者考充。
北洋海军章程第六
俸饷 官弁俸银 兵匠钱粮 船上差缺薪粮 各船俸饷总数 官弁伤废俸 兵丁加赏 行船公费 医药费 酬应公费 查英国海军饷章,有常俸、膳俸、劳绩俸、责任俸。德国海军初创,其饷章有常俸、房租、粮食、马匹、膳银等项。
译洋枪、刀剑、手枪各种武器,才算考中。
凡一等水手考中后满两年,须将应知各项技艺再考一次,以免遗忘。
凡水手副头目出缺,应从一等水手中考升,必须深明掌舵、测水、修帆、结绳索以及一切头目应知的事务,枪炮功夫与一等水手相同,须更加纯熟。派遣的考官与考一等水手相同。
凡水手正头目出缺,由副头目按资历推升。
考升炮目例
凡一等水手年龄在三十岁以下,对于大炮操法、洋枪、手枪、刀剑操法,引信体用操演队法,都能熟悉,平日善于打靶,并且放过若干次大炮,略能识字,就可以应考炮目,由枪炮练船大副主考,枪炮练船管带官录取。
凡考列在前的,为一等炮目;在后的为二等炮目,若无缺额可补,即作为候补炮目。
凡一等炮目,由一等水手考取补充,或由二等炮目中升转,必须深谙船艺之学,并知道立身自爱,善于教导他人。
考充各色当差兵匠例
凡正管旗,由副管旗推升。
凡副管旗,应招收十五岁以上十七岁以下、粗识文字的幼童,学习船上部位、帆缆、炮械、罗经、水程、风雨表、寒暑针等各种名目,以及中外通用语言旗号、升旗规例、号炮章程、灯号、雾号、手号、操枪、操刀等方法。
凡正副管舱,应从船上水手中挑选识字知算、且熟悉船上器械、家具料件各种名目的人考取补充。
凡鱼雷头目,应由水手副头目或一等水手中曾经学习鱼雷技艺并谙熟操放鱼雷的人考取补充。
凡鱼雷匠,应由鱼雷局工匠中挑选补充,或由各船铜匠铁匠中曾经学习鱼雷的人考取补充。
凡正管油,由副管油中技艺优秀的人推升。
凡副管油,由升火头目或一等升火中熟悉轮机的人推升。
凡管汽,由副管油或升火头目及一等升火中熟悉锅炉水管要害的人推升。
凡升火头目,由一等升火中技艺优秀的人考升。
凡副管油、管汽、升火头目这三项人员,职事虽然微小,实际关系重大,遇有缺额,倘若船中无人可以升补,应从各厂坞工匠及商船雇工中挑选技艺优长的人考验补充。
凡一等升火,由二、三等升火中技艺优秀的人选升。
凡招收三等升火,须年龄在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在机舱内做工,学习熟知锅炉水管、轮机部位各种名目,以及煤舱储煤的方法。
凡轮机舱管理家具的人员,从船上升火人员中挑选识字知算并熟悉船上各项器材料件名目的人考取补充。
凡电灯匠、锅炉匠、铜匠、铁匠、洋枪匠、油漆匠、木匠等,或由船厂船坞选取补充,或由外面招募,总以技艺优长、适合船上需要的人才能补入。
凡木匠头目,必须是在船上做木工多年、技艺最优秀的人推升。
凡帆匠,或由外面招募,或从水手中懂得制帆技艺的人考取补充。
北洋海军章程第六
俸饷 官弁俸银 兵匠钱粮 船上差缺薪粮 各船俸饷总数 官弁伤废俸 兵丁加赏 行船公费 医药费 酬应公费
查考英国
告退之官,各国俱有养老俸;受伤者有养伤俸;病故伤亡者又有恤赔孤寡之俸。名目不一。合计其数,以北洋现发纳章多至倍蓰。盖以海军为护国威远之大计,不宜过从省啬也。中国海军创设饷力末充,未能援引。但兵船将士终年涉历风涛,异常劳苦,与绿营水、陆情形迥不相同,不能不格外体恤,通盘筹计。拟请仍照北洋现发薪饷银数作为范围,衡度事任,略有增损。而以其数划分十成,以四成为本官之体,视官职大小而定;以六成为带船之俸,视船只大小而定。其兵匠、夫役之月饷,差员之薪粮,行船之公费、医药费,亦照现发银数为定额。至官弁之老病俸、兵丁之加赏、酬应之公费,并参酌中外情形,薄定其数。自提督下至兵役应支俸饷,均仍加闰扣建。所有旗、绿营例支养廉、薪蔬、烛炭、心红纸张、案衣什物、马干等名目,一概剔除,以归简易。
今将所订俸饷、公费各数目条列于左: 官弁俸银: 凡实缺官员带船者,全支官俸,并全支船俸。 凡署事官员带舱者,支官俸一半,并全支船俸。 凡实缺官员不带船者,如派在岸当差或因公离任,准支本任官俸之半,不支船俸。 凡实缺官员,如因病请假他往或遇有事故回籍,暂离本任,未经开缺者,在半年以内,准支官俸之半;半年以外,即行停支。其船俸非在船不准支给。 凡海军游击以上官员,俸历已满六年,无缺可升,已由北洋大臣保以应升官阶开缺候补,仍留海军当差者,准照保升之官阶,支食官俸之半。 凡各兵船大副以下人等,如奉提督饬令与别船员弁暂行调换操练,仍应各食本俸,不得作为调署。 凡各船管带官及管轮官,责任最重,无论实缺、署事,于例支官俸之外,兼支船俸全分。 凡充各船大、二、三副,弁目等,襄助管带,责任稍轻,无论实缺、署事官员,于例支官俸之外,兼支船俸三分之二。 凡提标各官,除全军总管轮照管轮官员支船俸全分外,其余则专供差委,无论实缺、署事,于例支官俸之外,兼支船俸三分之一。 凡经制外委皆弁目无充管带管轮者,其船俸俱准支食全分,不再扣减。 提督: 官俸三千三百六十两。 船俸五千四十两。 总兵: 官俸一千五百八十四两。 船俸二千三百七十六两。 副将: 官俸一千二百九十六两。 船俸一千九百四十四两。 参将: 官俸一千五十六两。 船俸一千五百八十四两。 游击: 官俸九百六十两。 船俸一千四百四十两。 都司: 官俸六百二十四两。 船俸九百三十六两。 守备: 官俸三百八十四两。 船俸五百七十六两。 千总: 官俸二百八十八两。 船俸四百三十二两。
译海军的饷章,有常俸、膳俸、劳绩俸、责任俸。德国海军初创时,其饷章有常俸、房租、粮食、马匹、膳银等项目。告老退役的官员,各国都有养老俸;受伤者有养伤俸;病故或伤亡者又有抚恤孤寡的俸银。名目各不相同。合计其数额,比北洋现行发放的饷章要多出一倍以上。这是因为海军是护国扬威的重大计划,不宜过分节省。中国海军创设时经费不足,未能援引这些做法。但是兵船将士终年经历风涛,异常辛苦,与绿营水师、陆军的情形迥然不同,不能不格外体恤,作通盘筹划。拟请仍照北洋现行发放的薪饷数额作为标准,衡量职务责任,稍作增减调整。而将这个数额分为十成,以四成作为本官职衔的俸禄,按官职大小而定;以六成作为带船之俸,按船只大小而定。至于兵匠、夫役的月饷,差员的薪粮,行船的公费、医药费,也照现行发放的银数为定额。至于官弁的老病俸、兵丁的加赏、酬应的公费,也参酌中外情形,酌情定其数目。从提督往下到兵役,凡应支俸饷,都仍按闰月加扣、按建置扣算。所有旗营、绿营例支的养廉、薪蔬、烛炭、心红纸张、案衣什物、马干等名目,一概剔除,以求简便。
现将所订俸饷、公费各项数目条列于左:
官弁俸银:
凡实缺官员带船的,全支官俸,并全支船俸。
凡署事官员带船的,支官俸一半,并全支船俸。
凡实缺官员不带船的,如派在岸上当差,或因公离任,准支本任官俸的一半,不支船俸。
凡实缺官员,如因病请假回乡或遇有事故回籍,暂离本任而未曾开缺的,在半年以内,准支官俸的一半;超过半年,即行停支。船俸非在船任职不准支给。
凡海军游击以上官员,任职年限已满六年,无缺可升,已由北洋大臣保举以应升官阶开缺候补、仍留海军当差的,准照保升的官阶,支食官俸的一半。
凡各兵船大副以下人员,如奉提督命令与其他船员弁暂时调换操练,仍应各支本俸,不得作为调署对待。
凡各船管带官及管轮官,责任最重,无论实缺、署事,在照例支给官俸之外,兼支船俸全额。
凡充任各船大副、二副、三副、弁目等,辅助管带官,责任较轻,无论实缺、署事官员,在照例支给官俸之外,兼支船俸三分之二。
凡提标各官,除全军总管轮照管轮官支给全额船俸外,其余因专司差遣委任之职,无论实缺、署事,在照例支给官俸之外,兼支船俸三分之一。
凡经制外委各弁目中未担任管带、管轮的,其船俸都准全额支给,不再扣减。
提督:官俸三千三百六十两,船俸五千四十两。
总兵:官俸一千五百八十四两,船俸二千三百七十六两。
副将:官俸一千二百九十六两,船俸一千九百四十四两。
参将:官俸一千零五十六两,船俸一千五百八十四两。
游击:官俸九百六十两,船俸一千四百四十两。
都司:官俸六百二十四两,船
把总: 官俸一百九十二两。 船俸二百八十八两。 经制外委: 官俸九十六两。 船俸一百四十四两。 以上俱加闰扣建。 兵匠钱粮: 正炮目月饷二十两。 副炮目月饷十五两。 水手正头目月饷十四两。 水手副头目月饷十二两。 一等水手月饷十两。 二等水手月饷八两。 三等水手月饷七两。 一等练勇月饷六两。 二等练勇月饷五两。 三等练勇月饷四两。 管旗头目月饷十六两。 一等管旗月饷十三两。 二等管旗月饷八两。 鱼雷匠月饷二十四两。 鱼雷头目月饷十六两。 鱼雷一等舵工月饷十四两。 鱼雷三等舵工月饷十二两。 一等雷兵月饷九两。 二等雷兵月饷八两 一等升火头目月饷十六两。 三等升火头目月饷十四两。 一等升火月饷十二两。 二等升火月饷十两。 三等升火月饷八两。 一等管舱月饷二十两。 二等管舱月饷十六两。 一等管油月饷二十两。 二等管油月饷十八两。 三等管油月饷十六两。 一等管汽月饷十八两。 二等管汽月饷十六两。 三等管汽月饷十四两。 管家具月饷十五两。 电灯匠月饷三十两。 锅炉匠月饷二十二两。 铁匠月饷二十两。 铜匠月饷二十两。 洋枪匠月饷二十两。 帆匠月饷十六西。 油漆匠月饷十六两。 木匠头目月饷十六两。 一等木匠月饷十二两。 二等木匠月饷十两。 书识 在船当差者月饷十二两。 在岸当差者月饷九两。 亲兵 在船当差者月饷六两。 在岸当差者月饷四两五钱。 夫役 在船当差者月饷六两。 在岸当差者月饷三两。 以上供加闰扣建。 船上差缺薪粮: 一等文案兼管支应委宫月支银三十六两。 二等文案兼管支应委官月支银二十四两。 三等文案兼管支应委宫月支银二十两。 翻译官月支银三十六两。 司事 在船当差者月支银十六两。 在岸当差者月支银十二两。 总医官月支银六十两。 一等医宫月支银三十六两。 二等医宫月支银二十四两。 三等医官月支银二十两。 教习无定数 一等学生月支银十八两。 二等学生月支银十六两。 三等学生月支银十四两。 以上俱加闰扣建。
各船并练勇学堂提督及提标差遣各员暨总查轮机军械员弁人等,月文俸饷总数开列于左: "镇远"铁甲舰每月支银五千三百八十七两。 "定远"铁甲舰每月支银五千三百八十七两。 "济远"钢甲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致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靖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经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来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超勇"快船每月支银二千六十四两。
译俸九百三十六两。
守备:官俸三百八十四两,船俸五百七十六两。
千总:官俸二百八十八两,船俸四百三十二两。
把总:官俸一百九十二两,船俸二百八十八两。
经制外委:官俸九十六两,船俸一百四十四两。
以上都按闰月加扣、按建置扣算。
兵匠钱粮:
正炮目月饷二十两。
副炮目月饷十五两。
水手正头目月饷十四两。
水手副头目月饷十二两。
一等水手月饷十两。
二等水手月饷八两。
三等水手月饷七两。
一等练勇月饷六两。
二等练勇月饷五两。
三等练勇月饷四两。
管旗头目月饷十六两。
一等管旗月饷十三两。
二等管旗月饷八两。
鱼雷匠月饷二十四两。
鱼雷头目月饷十六两。
鱼雷一等舵工月饷十四两。
鱼雷三等舵工月饷十二两。
一等雷兵月饷九两。
二等雷兵月饷八两。
一等升火头目月饷十六两。
三等升火头目月饷十四两。
一等升火月饷十二两。
二等升火月饷十两。
三等升火月饷八两。
一等管舱月饷二十两。
二等管舱月饷十六两。
一等管油月饷二十两。
二等管油月饷十八两。
三等管油月饷十六两。
一等管汽月饷十八两。
二等管汽月饷十六两。
三等管汽月饷十四两。
管家具月饷十五两。
电灯匠月饷三十两。
锅炉匠月饷二十二两。
铁匠月饷二十两。
铜匠月饷二十两。
洋枪匠月饷二十两。
帆匠月饷十六两。
油漆匠月饷十六两。
木匠头目月饷十六两。
一等木匠月饷十二两。
二等木匠月饷十两。
书识:在船当差的月饷十二两;在岸当差的月饷九两。
亲兵:在船当差的月饷六两;在岸当差的月饷四两五钱。
夫役:在船当差的月饷六两;在岸当差的月饷三两。
以上都按闰月加扣、按建置扣算。
船上差缺薪粮:
一等文案兼管支应委官,月支银三十六两。
二等文案兼管支应委官,月支银二十四两。
三等文案兼管支应委官,月支银二十两。
翻译官,月支银三十六两。
司事:在船当差的月支银十六两;在岸当差的月支银十二两。
总医官,月支银六十两。
一等医官,月支银三十六两。
二等医官,月支银二十四两。
三等医官,月支银二十两。
教习无固定数额。
一等学生月支银十八两。
二等学生月支银十六两。
三等学生月支银十四两。
以上都按闰月加扣、按建置扣算。
各船以及练勇学堂提督、提标差遣各员,以及总查轮机、军械员弁人等,每月俸饷总数开列于左:
"镇远"铁甲舰每月支银五千三百八十七两。
"定远"铁甲舰每月支银五千三百八十七两。
"济远"钢甲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致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靖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经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来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超勇"快船每月支银二
"扬威"快船每月支银二千六十四两。 "镇中"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六十六两。 "镇边"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四十六两。 "镇东"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六十六两。 "镇西"炮船每月支银几百四十六两。 "镇南"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四十六两。 "镇北"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六十六两。 "威远"练船每月支银一千七百五十六两。 "康济"练船每月支银一千七百五十六两。 "敏捷"练船每月支银九百九十四两。 "利运"运船每月支银一千七十八两。 左队一号鱼雷艇每月支银五百八十二两。 左队二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左队三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右队一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右队二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右队三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练勇学堂每月支银一千九百八两。 提督每月支银七百两。 提标中军参将并差遣员弁人等每月支银八百二十六两。 总察全军轮机事务参将并书识每月支银二百三十二两。 总察全军军械事务游击并弁兵人等每月支银二百十三两。 以上共月支银四万八千七百三十三两,俱加闰扣建(教习学生无定额,饷不在内)。 查"镇中"、"镇边"两船,系山东省购置,奏明留于北洋合操,应支俸购、公费、医药费,按月在北洋防费内垫发,随后由山东汇解归款,北洋按年将东省解还银两照数列收造报。又六"镇"炮船无事时,常以两船守口操练,四船收入船坞,每年二船更番换操,将四船官弁拨上铁甲等船操练并补缺额,其水手人等,酌量裁撒,藉节经费。
宫弁伤废俸: 凡提督以下守备以上官员,临阵受伤成废,或田公受伤成废,或在海军供职逾十五年,积劳受伤不能做宫当差者,均于开缺后,给予一年官俸,以资养赡。并按原籍省分道路远近。酌给川资银两。 凡千总、把总、外委人员,临阵受伤成废,或因公受伤成废,或在海军供职逾二十年,积劳受伤不能做官当差者,或未满二十年而曾经着有战绩,积劳受伤不能做官当差者,均于开缺后,给予一年官俸,以资养赡。并按原籍省分道路远近,酌给川资银两。
兵丁加赏: 按英国章程,水手有赏饷一项,为数无多,实为鼓励水手之要,于战守大有裨益。今略仿其法,订明数目于左: 凡各船水手人等,当差勤奋,异常得力,准由管带宫禀明提督,每日加予赏饷银一分,或递加至二分、三分,仍以加至三分为止。每船水手百名之中,有赏的者不得逾八名。此项赏饷,按现在北洋各船统计,每月不得逾三百两。
行船公费: 查北洋现发饷章,另有行船公费一项,系查照前船政大臣沈葆桢奏定章程。
译千零六十四两。
"扬威"快船每月支银二千零六十四两。
"镇中"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六十六两。
"镇边"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四十六两。
"镇东"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六十六两。
"镇西"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四十六两。
"镇南"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四十六两。
"镇北"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六十六两。
"威远"练船每月支银一千七百五十六两。
"康济"练船每月支银一千七百五十六两。
"敏捷"练船每月支银九百九十四两。
"利运"运船每月支银一千零七十八两。
左队一号鱼雷艇每月支银五百八十二两。
左队二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左队三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右队一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右队二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右队三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练勇学堂每月支银一千九百零八两。
提督每月支银七百两。
提标中军参将并差遣员弁人等每月支银八百二十六两。
总察全军轮机事务参将并书识每月支银二百三十二两。
总察全军军械事务游击并弁兵人等每月支银二百一十三两。
以上共计每月支银四万八千七百三十三两,都按闰月加扣、按建置扣算(教习、学生名额不定,饷银不在此数之内)。
查"镇中""镇边"两船,是由山东省购置,奏明留在北洋合并操练,所应支给的俸银、公费、医药费,按月在北洋防费内先行垫发,随后由山东汇解归还,北洋按年将山东解还的银两照数列入账目造册上报。又,六艘"镇"字号炮船,无事时常以两船守口操练,四船收入船坞,每年由二船轮流换操,将四船官弁调拨上铁甲等船操练并补充缺额,其水手人等,酌量裁减,以节省经费。
官弁伤废俸:
凡提督以下、守备以上的官员,临阵受伤致残,或因公受伤致残,或在海军供职超过十五年、积劳受伤不能任官当差的,都在开缺后,给予一年官俸,以资养赡,并按原籍省份路途远近,酌给路费银两。
凡千总、把总、外委等人员,临阵受伤致残,或因公受伤致残,或在海军供职超过二十年、积劳受伤不能任官当差的,或不满二十年而曾经立有战功、积劳受伤不能任官当差的,都在开缺后,给予一年官俸,以资养赡,并按原籍省份路途远近,酌给路费银两。
兵丁加赏:
按照英国的章程,水手有赏饷一项,数额不多,实为激励水手的关键措施,对于战守大有裨益。现在略微仿照这个办法,订明数目如下:
凡各船水手等人,当差勤奋、异常得力的,准由管带官禀明提督,每日加给赏饷银一分,或递加至二分、三分,以加至三分为限。每船水手一百名之中,受赏的人不得超过八名。这项赏饷,按目前北洋各船统计,每月不得超过三百两。
行船公费:
查北洋现行发放的饷章,另有行船公费一项,是查照前船政大臣沈葆桢所奏定的章程办理。除各船
除各船水线下船底油漆及天棚、炮罩、帆布、绳索、通语旗帜、铜、钢、铁、木等价值甚巨,应须添置修整,均准报明验估另行核发,并应需煤炭、火药、弹子各项随时具领外,其水线以上船舱内外应用各色洋漆、油斤、纸张、棉纱、砂布,并买淡水、起煤上船暨各口雇人引港,更换国旗、号衣以及购备应用零星对象,管带官自用幕友、书识俸薪,均由管带官于按月所发行船公费内动用,不准另请开支,应仍照办。今将各船现支公费数目开列于左: "镇远"船月支银八百五十两。 "定远"船月支银八百五十两。 "致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济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靖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经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来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超勇"船月支银三百二十两。 "扬威"船月支银三百二十两。 "镇中"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边"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东"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西"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南"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北"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威远"船月支银三百两。 "康济"船月支银三百两。 "敏捷"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利运"船月支银二百两。 以上俱加闰扣建(如以后派员购买油漆、绵纱等项,给发各船应用,此项行船公费即行核减)。
医药费: 凡各船员弁兵夫,有在船患病,或因战、因公受伤,应需药料,向于所定各船医药费内动支,不准另行开报,应仍照旧办理。今将各船医药费开列于左: "镇远"船岁支银三百两。 "定远"船岁支银三百两。 "致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济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靖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经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来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超勇"船岁支银二百两。 "扬威"船岁支银二百两。 "镇中"船岁支银一百两。 "镇边"船岁文银一百商。 "镇东"船
译水线以下船底油漆以及天棚、炮罩、帆布、绳索、通语旗帜、铜、钢、铁、木等物价值巨大,应当添置修整的,都准报明勘验估价后另行核发,以及所需煤炭、火药、弹子等项随时具领之外,其水线以上船舱内外应用的各色洋漆、油料、纸张、棉纱、砂布,以及购买淡水、装卸煤炭上船,以及各口岸雇人引港、更换国旗、号衣,以及购备应用的各种零星物品,管带官自用的幕友、书识俸薪,都由管带官在每月所发的行船公费内动用,不准另外申请开支,应仍照此办理。现将各船现支公费数目开列于左:
"镇远"船月支银八百五十两。
"定远"船月支银八百五十两。
"致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济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靖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经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来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超勇"船月支银三百二十两。
"扬威"船月支银三百二十两。
"镇中"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边"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东"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西"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南"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北"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威远"船月支银三百两。
"康济"船月支银三百两。
"敏捷"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利运"船月支银二百两。
以上都按闰月加扣、按建置扣算(如果以后派员购买油漆、棉纱等项,发给各船应用,这项行船公费即随之核减)。
医药费:
凡各船员弁兵夫,如有在船患病,或因作战、因公受伤,所需药料,向来在所定各船医药费内动支,不准另行开报,应仍照旧办理。现将各船医药费开列于左:
"镇远"船每年支银三百两。
"定远"船每年支银三百两。
"致远"船每年支银二百两。
"济远"船每年支银二百两。
"靖远"船每年支银二百两。
"经远"船每年支银二百两。
"来远"船每年支银二百两。
"超勇"船每年支银二百两。
"扬威"船每年支银二百两。
"镇中"船每年支银一百两。
"镇边"船每年支银一百两。
"镇东"船(原文至此中断)
岁支银一百两. "镇西"船岁支银一百两。 "镇南"船岁支银一百两。 "镇北"船岁支银一百两。 "威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康济"船岁支银二百两。 "敏捷"船岁支银二百两; 练勇学堂岁支银一百两。 "利运"船岁支银-百两。 以上俱不加闰不扣建(如以后派员购买药料给发各船,此项医药费即行停支)。
译每年支银一百两。"镇西"船每年支银一百两。"镇南"船每年支银一百两。"镇北"船每年支银一百两。"威远"船每年支银二百两。"康济"船每年支银二百两。"敏捷"船每年支银二百两;练勇学堂每年支银一百两。"利运"船每年支银一百两。以上各项都不因闰月加发,也不因建月扣减(如果以后派人购买药料发给各船,这项医药费就立即停止发放)。
酬应公费: 按西国水师章程,凡遇国王生日、岁时令节,无不大会设筵庆贺,若与各国兵官聚会,亦以酒筵相酬答,每年用款多寡无定,均开销公帑。北洋兵船,凡到各口恭遇万寿圣节、元旦、冬至,均设筵庆贺,及与各国兵船聚会,亦时依礼酬应.所以联络邦交,尊祟国体,不容阙废。今拟定以额数,由提督具领,酌量核实支用。全军每年支银三千两(不加闰不扣建)。
北洋海军章程第七
恤赏
阵亡病故恤银: 查光绪十三年六月兵部奏明:北洋兵船员弁病故恤赏,应查照前南洋大臣左宗棠奏定章程,除管驾官归奏案办理,兵勇每名给银八两外,其大副以下人等,遇有积劳在船身故者,按一月薪粮给发恤赏;其因病离船尚未开缺旋即身故者,减半给发;倘有在洋因风飘没及阵亡、伤亡者,加倍给予两月薪粮等语。北洋大臣现已咨复照办,恤银概由支应局给领,无庸另议章程。其余加赠荫袭、祭葬银两、养赡孤寡等事,概照定例办理。
北洋海军章程第八
工需杂费 一、天津海防支应局专管北洋海军俸饷、工需及北洋各海口陆军兵饷并各局、各学堂、船坞、库厂薪粮经费暨一切工程修制、采办价值收支报销事宜,应用员弁、司事、书役人等薪工等费,历年在津防练军月饷项下开支,并未动支北洋经费,应仍照案办理。 一、天津军械局应用员司、书役人等薪工等费,历年在津防练军月饷项下开支,并未动支北洋经费,应仍照案办理。 一、水师营务处应用文武委员、绘图学生、翻译、司事、书吏人等薪粮、公费并购测画器具等项岁需银一万两。如译绘西洋图籍,添用委员、司事,此项经费不敷,准核实估计,酌量加增,事竣即行停支。 一、天津水师学堂分驾驶、管轮两门,每年员司、洋教习薪水及学生养赡、添置书籍测量器具并上练船学生人等养赡岁需银四万五千两。该堂现课学生一百二十名,如赠募学生,应添教习薪赡等费,准核实估计,酌加经费。 一、大沽木船坞岁需修船工料并员司人等薪费银八万两。如遇工程较多,原定经费实有不敷,准核实开报加给。 一、旅顺口内疏浚澳淤应用挖泥轮船并接泥铁驳等船岁需薪粮、物料、油修器具等费银四万两。 一、旅顺、威海、大连湾各处军械局,管理水陆军火收支事宜,应用员弁、司事、兵夫人等,共岁需经费银一万二千两。 一、威海小机器厂随时修理兵船零件,岁需购料、雇工及员司薪费银一万五千两。 一、大沽、北塘、山海关、旅顺四处水雷营兵饷并内河小轮船饷项岁需银五万六千两。威海、大连湾二处水雷营尚未设成,经费不在此内。 一、旅顺鱼雷营并鱼雷局厂、学堂岁需修雷工料、员匠薪粮、学生养赡等银三万五千两。
译酬应公费:按照西方国家海军的章程,凡是遇到国王生日、逢年过节的时候,无不大摆筵席庆贺,如果与各国海军军官聚会,也要用酒宴互相酬答,每年花费的款项多少没有定数,都从公款中开销。北洋兵船,凡是到达各港口,恭逢万寿圣节、元旦、冬至,都要设筵庆贺,以及与各国兵船聚会,也要时常依礼酬应。这是用来联络邦交、彰显国家体面的事,不容缺废。现在拟定一个额定数目,由提督具领,酌量核实支用。全军每年支银三千两(不加闰月不扣建)。
北洋海军章程第七
恤赏
阵亡病故恤银:查光绪十三年六月兵部奏明:北洋兵船员弁病故的抚恤赏银,应查照前南洋大臣左宗棠奏定的章程,除管驾官按奏案办理外,兵勇每名给银八两,其余大副以下人员,遇有积劳在船身故的,按一个月的薪粮发给抚恤;因病离船尚未开缺随即身故的,减半发给;倘若有在海上因风浪飘没以及阵亡、伤亡的,加倍给予两个月薪粮等语。北洋大臣现已咨复照办,抚恤银一概由支应局给领,不必另议章程。其余加赠荫袭、祭葬银两、抚养孤寡等事,一概按照定例办理。
北洋海军章程第八
工需杂费
一、天津海防支应局专管北洋海军的俸饷、工需以及北洋各海口陆军兵饷,并各局、各学堂、船坞、库厂的薪粮经费,以及一切工程修制、采办价值的收支报销事宜,所用的员弁、司事、书役等人的薪工等费,历年从天津防练军月饷项下开支,并未动支北洋经费,应仍照旧例办理。
一、天津军械局所用员司、书役等人的薪工等费,历年从天津防练军月饷项下开支,并未动支北洋经费,应仍照旧例办理。
一、水师营务处所用文武委员、绘图学生、翻译、司事、书吏等人的薪粮、公费,以及购置测绘器具等项,每年需银一万两。如果翻译绘制西洋图籍,需增添委员、司事,此项经费不够,准许核实估计,酌量增加,事情完成后即行停支。
一、天津水师学堂分驾驶、管轮两门,每年员司、洋教习的薪水以及学生的抚养、添置书籍测量器具,并上练船学生等人的抚养,每年需银四万五千两。该学堂现有学生一百二十名,如果增募学生,应增添教习薪俸抚养等费,准许核实估计,酌量增加经费。
一、大沽木船坞每年需要修船工料以及员司等人的薪费银八万两。如遇工程较多,原定经费实在不够,准许核实开报增加。
一、旅顺口内疏浚淤泥,所用挖泥轮船并接泥铁驳等船,每年需要薪粮、物料、油修器具等费银四万两。
一、旅顺、威海、大连湾各处军械局,管理水陆军火收支事宜,所用员弁、司事、兵夫等人,共每年需经费银一万二千两。
一、威海小机器厂随时修理兵船零件,每年需购料、雇工以及员司薪费银一万五千两。
一、大沽、北塘、山海关、旅顺四处水雷营的兵饷以及内河小轮船的饷项,每年需银五万六千两。威海、大连湾两处水雷营尚未设成,经费不在此内。
一、旅顺鱼雷营并鱼雷局厂、学堂,每年需修雷工料、员匠薪粮、学生抚养等银三万五千两。以后添造鱼雷艇准许酌量增加经费,遇
续添鱼雷艇准酌加经费,遇有战事亦准酌加。 一、大沽、北塘、新城、山海关、旅顺等处炮台炮费岁需银一万一千两。将来威海、大连湾炮台陆续告成,设炮时应准核实估定增添炮费。 一、天津机器制造东局专造北洋水陆各军枪炮应用火药、子弹及水雷器具、铜帽门火炮架等件,岁需经费除由东海、津海两关按结拨解四成洋税并由海军衙门奏准岁拨洋药加厘银十万两外,每年另拨添造新式长炮钢弹、新式栗色火药经费银八万两。如遇战争,应准酌加经费。倘钢弹、栗药将来储积已多,应行酌减经费,均俟临时查酌情形分别核办。 一、天津机器制造南局专造小炮洋枪应用子弹及炮架、水雷门火等件,岁需经费除由淮军饷项内凑拨外,向由北洋经费内岁拨银四万八千两;今添造新式哈乞开斯炮子,每年添拨银四万两,共八万八千两。遇有战事尚应加增。 一、天津官电局专管天津、大沽、北塘、山海关、营口、大连湾、旅顺口、威海等处电报事宜,岁需员司、报生薪粮等银一万六千两。如年久更换电杆,应需款项,准核实估计,另行添拨。 一、天津武备学堂挑选陆营弁兵专课海防战守技艺、方略,岁需薪赡经费并添置器具、书籍等银三万五千两。该堂现课弁兵学生等一百六十名,如再加额,准酌增经费。 一、北洋战守练运各船及鱼雷艇、旅沽两处船坞及威海小机器厂、旅顺鱼雷厂等处日用烟煤岁需价银十二万两。如巡历俄、日各岛及新加坡等处,或远赴欧、美诸洲,或战时巡护沿海要隘,需用烟煤较多,价值不敷,准核实开报,另行加给。 一、各兵船及鱼雷艇、鱼雷营、水雷营等处应用通语等旗并兵弁新募时制给号衣及按年分别应换夏衣、冬衣等项岁需银二万两。如增添船只,加募兵勇,准核实估定,另行加给。 一、各兵船雇用洋教习及当差洋弁,岁需薪饭、川资等银七万五千两。此款按照订雇期限,随时遣撤,经费逐年核减。 一、水师学堂、武备学堂、鱼雷、水雷各营,雇用洋教习岁需薪饭、川资等银五万五千两。此款俟数年后弁兵学业已优,能当教习,将洋员陆续裁减,以节经费。 一、随时修理购置及水陆转运犒赏、恤赏暨一切杂支,约岁需银三万两。 一、旅顺口石船坞每年铁甲快船、练船油漆修理等费并制配船上器械等项工料经费银二十万两。如遇工程较多,原定经费实有不敷,准核实估定,另行添拨。 一、旅顺船械局每年购置船上备换器械需经费银六万两。如遇战事,应先多购器械存储备换,或数船同时大修更换器械太多,经费实有不敷,准核实估计加增。 一、旅顺、威海两处水陆各军养病院岁需医药经费银四千两。
译有战事也准许酌量增加。
一、大沽、北塘、新城、山海关、旅顺等处炮台的炮费,每年需银一万一千两。将来威海、大连湾炮台陆续建成,安设炮位时应准许核实估定增添炮费。
一、天津机器制造东局专造北洋水陆各军枪炮所用的火药、子弹以及水雷器具、铜帽门火炮架等件,每年所需经费,除由东海、津海两关按结拨解四成洋税,并由海军衙门奏准每年拨发洋药加厘银十万两外,每年另拨添造新式长炮钢弹、新式栗色火药经费银八万两。如遇战争,应准许酌量增加经费。倘若钢弹、栗色火药将来储积已多,应当酌量减少经费,都等到临时查酌情形分别核办。
一、天津机器制造南局专造小炮洋枪所用的子弹以及炮架、水雷门火等件,每年所需经费,除由淮军饷项内凑拨外,向来由北洋经费内每年拨银四万八千两;现在添造新式哈乞开斯炮子,每年添拨银四万两,共八万八千两。遇有战事还应加增。
一、天津官电局专管天津、大沽、北塘、山海关、营口、大连湾、旅顺口、威海等处的电报事宜,每年需员司、报生薪粮等银一万六千两。如年久需要更换电杆,所需款项,准许核实估计,另行添拨。
一、天津武备学堂挑选陆营弁兵,专门学习海防战守技艺、方略,每年需薪俸抚养经费以及添置器具、书籍等银三万五千两。该学堂现有弁兵学生等一百六十名,如果再增加名额,准许酌量增加经费。
一、北洋战守练运各船,以及鱼雷艇、旅顺大沽两处船坞、威海小机器厂、旅顺鱼雷厂等处每日所用的煤炭,每年需价银十二万两。如果巡历俄国、日本各岛以及新加坡等处,或远赴欧洲、美洲各地,或战时巡护沿海要隘,需用煤炭较多,价值不够,准许核实开报,另行加给。
一、各兵船以及鱼雷艇、鱼雷营、水雷营等处所用的通语等旗,以及兵弁新招募时制发的号衣,和按年分别应更换的夏衣、冬衣等项,每年需银二万两。如果增添船只,加募兵勇,准许核实估定,另行加给。
一、各兵船雇用的洋教习以及当差的洋弁,每年需薪饭、川资等银七万五千两。这项款项按照订雇的期限,随时遣散撤退,经费逐年核减。
一、水师学堂、武备学堂、鱼雷、水雷各营,雇用的洋教习每年需薪饭、川资等银五万五千两。这项款项等到几年后弁兵学业已经精熟,能够充当教习,就将洋员陆续裁减,以节省经费。
一、随时修理购置以及水陆转运的犒赏、恤赏,以及一切杂支,约每年需银三万两。
一、旅顺口石船坞每年铁甲快船、练船的油漆修理等费,以及制作配备船上器械等项的工料经费银二十万两。如遇工程较多,原定经费实在不够,准许核实估定,另行添拨。
一、旅顺船械局每年购置船上备换器械所需经费银六万两。如遇战事,应先多购置器械储存备换,或者数船同时大修更换器械太多,经费实在不够,准许核实估计增加。
一、旅顺、威海两处水陆各军养病院每年需医药经费银四千两。遇有战事,如果经费实在不够,准许核实开报
遇有战事,如经费实有不敷,准核实开报加增。 一、威海水师学堂岁需养赡器具等项经费银一万二千两。该堂初创,应先尽所定经费撙节试办。将来如学生渐多,诸须扩充,经费实有不敷,准核实估定,另行加拨。 以上二十四条,每年共需银一百九万九千两。各款均系约略大数,每年实用若干,仍由北洋大臣督饬局员先期核估,咨商海军衙门指拨。如由各省关径解北洋,即由北洋随时将收到银数报查。如由海军衙门径发北洋,即由北洋分批具领,陆续支发。每过一年,由北洋大臣将实用数目,册报海军衙门并户、兵、工各部,分别查照核销。若购买大批军火,或兴建炮台等项大工,需款较巨,由北洋大臣项目咨商海军衙门办理。
北洋海军章程第九
仪制 冠服 相见礼节 国乐 军乐 王命旗牌 印信
冠服: 凡海军大小官员,恭遇万寿圣节、元旦、冬至令节,行礼冠服,均着行装,若因公在岸,与在岸各官同。 凡海军大小官员在船,除管带官、文案、交应官、医官听着长服外,余均短衣窄袖,以便操作。 凡各船水手头目以下,俱用浅檐草帽、紧身袄挎,腰束蓝色带,襟前线缝某船几等水手名姓等字,随身各佩小刀一柄。 凡海军大小官员接见外国官员,除管带官用行装服色外,余俱短服,顶帽不佩(巾分)。 凡海军大小官员,四季皆戴冬冠。 凡海军官弁,在船应着号衣,其领袖上用何花色标记,由海军衙门拟定饬发遵办。
相见礼节: 凡北洋海军总兵官见本管提督,如各省绿营副将见本管总兵官之仪,余照旧例。 凡各船大、二、三副等官,管轮官,见本船管带官,俱用属员见上司仪;见别船管带官,如职衔相当,用敌体仪。 凡各兵船迎送海军衙门堂官、钦差大臣、督、抚及阅操大员,声炮三响,船上列队奏乐;提、镇、司、道带有总办职事因公到船者,迎送声炮三响,不列队奏乐。 凡海军大小官员见外国官员,用敌体仪。如我兵船先在港口,外国兵船后至,彼声敬国炮二十一响,我兵舱应如数答之;彼再声敬官之炮,我兵船亦按彼官应声炮数答之。若外国兵船先在港口,我兵船后至,声炮同彼例。提督视外国-等提督,总兵视外国三等提督。 凡海军官员迎送中外官员,概不准离船。 凡迎送声炮,均听提督令,提督不在船,听督队官令。
国乐: 凡兵船有时应奏行军国乐,须用中国乐器,其乐章由海军衙门撰拟,通行遵办。
军乐: 铙歌、凯歇向无定章,听提督随时拟用。
王命旗牌: 海军提督请颁王命旗牌,余不颁给。
印文: 查海军提督、总兵并提标中军参将,总查全军轮机事务参将、总查全军军械事务游击以及管带全船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官,皆须颁给印信、关防,以昭信守,其余在船有职事人员,与管带官同在一船,应归管带官节制者,虽系实缺人员,并无日行公牍,与绿营规制不同,概不颁给关防。
译增加。
一、威海水师学堂每年需抚养器具等项经费银一万二千两。该学堂初创,应先尽照所定经费节省试办。将来如果学生逐渐增多,各项需要扩充,经费实在不够,准许核实估定,另行加拨。
以上二十四条,每年共需银一百九万九千两。各款都是大致的约略数目,每年实际使用多少,仍由北洋大臣督饬局员先期核估,咨商海军衙门指拨。如果由各省关直接解送北洋,就由北洋随时将收到的银数报查。如果由海军衙门直接拨发北洋,就由北洋分批具领,陆续支发。每过一年,由北洋大臣将实际使用的数目,造册报送海军衙门以及户部、兵部、工部,分别查照核销。如果购买大批军火,或者兴建炮台等大工程,需款较多,由北洋大臣专项咨商海军衙门办理。
北洋海军章程第九
仪制 冠服 相见礼节 国乐 军乐 王命旗牌 印信
冠服:凡是海军大小官员,恭逢万寿圣节、元旦、冬至等节日,行礼时的冠服,都穿着行装,如果因公事在岸上,与在岸各官相同。
凡是海军大小官员在船上,除管带官、文案、交应官、医官可以穿长服外,其余都穿短衣窄袖,以便操作。
凡是各船水手头目以下的人,都戴浅檐草帽,穿紧身袄褂,腰系蓝色带,衣襟前用线缝上某船几等水手的姓名等字样,随身各佩带小刀一柄。
凡是海军大小官员接见外国官员,除管带官穿行装服色外,其余都穿短服,戴顶帽不佩戴(巾分)。
凡是海军大小官员,四季都戴冬冠。
凡是海军官弁,在船上应穿号衣,领口袖口上用什么花色标记,由海军衙门拟定后饬发遵办。
相见礼节:凡是北洋海军总兵官见本管提督,如同各省绿营副将见本管总兵官的礼仪,其余照旧例办理。
凡是各船大副、二副、三副等官,管轮官,见本船管带官,都用属员见上司的礼仪;见别船管带官,如果职衔相当,用平等对等的礼仪。
凡是各兵船迎送海军衙门堂官、钦差大臣、督抚以及阅操大员,鸣炮三响,船上列队奏乐;提督、总兵、司、道等带有总办职事因公到船的,迎送鸣炮三响,不列队奏乐。
凡是海军大小官员见外国官员,用平等对等的礼仪。如果我方兵船先在港口,外国兵船后到,对方鸣敬国炮二十一响,我方兵船应照数回答;对方再鸣敬官之炮,我方兵船也按对方官员应有的炮数回答。如果外国兵船先在港口,我方兵船后到,鸣炮同上例。提督相当于外国二等提督,总兵相当于外国三等提督。
凡是海军官员迎送中外官员,一概不准离船。
凡是迎送鸣炮,都听提督的命令,提督不在船上,就听督队官的命令。
国乐:凡是兵船有时应演奏行军国乐,须用中国乐器,其乐章由海军衙门撰拟,通行遵办。
军乐:铙歌、凯歌向来没有固定章程,听凭提督随时拟定使用。
王命旗牌:海军提督请颁发王命旗牌,其余人员不予颁发。
印文:查海军提督、总兵以及提标中军参将,总查全军轮机事务的参将、总查全军军械事务的游击,以及管带全船的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官,都须颁给印信、关防,以昭示信守;其余在船上有职事的人员,与管带官同在一船,应归管带官节制的,虽然是实缺人员,但并无日常公文往来,与绿营的规制不同,一概不颁给关防。现将应颁的印信、关防、条记各印文的数量开列如下
今将应颁印信、关防、条记各印文颗数开列于左: 北洋海军提督统领全军之印一颗。 北洋海军左翼总兵官兼管中营事务之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右翼总兵官兼管中营事务之关防-颗。 北洋海军中军中营副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中军左营副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中军右营副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左翼左营副将关防-颗。 北洋海军右翼左营副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提标中军参将兼理全军粮饷关防-颗。 北洋海军提标管轮参将稽察全军轮机事务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左翼右营参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右翼右营参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提标游击稽察全军军械事务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精练左营游击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精练右营游击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精练前营游击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督运中营游击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后军中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后军副中营都司关防-颗. 北洋海军后军左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后军右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后军前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后军后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精练后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左一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左二营守备条记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左三营守备条记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右一营守备条记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右二营守备条记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右三营守备条记一颗。 以上印信、关防、条记共三十颗。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
钤制 按兵船驶行海上,瞬息百里,动辄隔绝闻问,遇有战事,督队官仅能调度数船,多则远望莫及;至若平时操巡,除在本国沿海外,其余邻近海疆,俱不便无端轻启大队。故各国海军皆有分军分统,以便随时操练。又兵船上官弁各分职事,兵匠亦各有所属,要皆听号令于管带官。他项人员,职衔纵或较祟,不能夺管带官赏罚之权。今订钤制条例于左: 一、北洋海军提督有统领全军之权,凡北洋兵船,无论远近,均归调度,仍统受北洋大臣节制调遣。 一、提督在何海口,该口北洋兵船概听提督一人之令,总兵不得与提督平行。其中军、左、右翼及鱼雷艇、练、运各船管带官,皆不用自出号令。 一、提督他往,则听左翼总兵一人之令;如左翼总兵他往,则听右翼总兵一人之令;右翼总兵他往,则听副将之令;同为副将则听资深副将之令;不分中军、左、右翼,以次递推。凡练船、运船,不分官职大小,俱听战船之令,战船他往;则运船听练船之令。 一、各船管带官有管理全船之责,凡船上大、二、三副及管轮官等,不论衔职大小,均听管辖调遣。凡管轮官所用一切管油、升火匠夫人等,鱼雷大副所用鱼雷匠兵人等,倘有违误,应行惩责等事,俱应报由管带官处治。
译:
北洋海军提督统领全军之印一颗。
北洋海军左翼总兵官兼管中营事务之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右翼总兵官兼管中营事务之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中军中营副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中军左营副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中军右营副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左翼左营副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右翼左营副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提标中军参将兼理全军粮饷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提标管轮参将稽察全军轮机事务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左翼右营参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右翼右营参将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提标游击稽察全军军械事务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精练左营游击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精练右营游击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精练前营游击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督运中营游击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后军中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后军副中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后军左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后军右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后军前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后军后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精练后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左一营都司关防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左二营守备条记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左三营守备条记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右一营守备条记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右二营守备条记一颗。
北洋海军鱼雷右三营守备条记一颗。
以上印信、关防、条记共三十颗。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
钤制
按照兵船在海上航行,瞬息之间可行百里,动辄互相隔绝、消息不通,遇到战事,督队官只能调度几艘船,多了就远望不及;至于平时操练巡逻,除在本国沿海外,其余邻近海疆,都不便无端轻易调动大队。所以各国海军都设有分军分统,以便随时操练。又兵船上的官弁各自分管职事,兵匠也各有所属,总归都要听从管带官的号令。其他人员,职衔纵然较高,也不能夺取管带官奖惩的权力。现在订立钤制条例如下:
一、北洋海军提督有统领全军的权力,凡是北洋兵船,无论远近,都归其调度,但仍统一受北洋大臣节制调遣。
一、提督在哪个海口,该口的北洋兵船一概听从提督一人的命令,总兵不得与提督平行。其中军、左翼、右翼以及鱼雷艇、练船、运船各管带官,都不得自行发号施令。
一、提督离开时,就听从左翼总兵一人的命令;如果左翼总兵也离开,就听从右翼总兵一人的命令;右翼总兵离开,就听从副将的命令;同为副将的,就听从资历较深的副将的命令;不分中军、左翼、右翼,依次类推。凡是练船、运船,不论官职大小,都听从战船的命令,战船离开时,就听从练船的命令。
一、各船管带官有管理全船的职责,凡是船上大副、二副、三副以及管轮官等,不论衔职大小,都要听从其管辖调遣。凡是管轮官所用的一切管油、升火匠夫等人,鱼雷大副所用的鱼雷匠兵等人,倘若有违犯失误,应当惩处等事,都应报告由管带官处治。
一、各船的副管驾以及大副、二副、三副,有协助管带官管理全船的职责,如果奉管带官的命令查办事情,其他官员不得擅自阻挠。
一、凡是文案、支应、医官
一、各船副管驾及大、二、三副,有帮同管带官管理全船之责,如奉管带官之令查办事件,其它官员不得擅阻。 一、凡文案、支应、医官、学生人等均听管带官之令;学生兼听管带官所用教习之令。 一、凡水手出身己保千、把总之弁目,应听学堂出身千、把总人员之令。 一、凡搭船官员,俱听管带官之令。 一、凡沿海陆路水师文武大员,如无节制北洋海军明文,兵船官概不得听调遣,藉词违误军事。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一
军规
凡管带官违犯军令,由提督秉公酌拟呈报北洋大臣核办。轻则记过,重则分别降级、革职、撤任。凡记一过者,停资一个月,记二过者,停资两个月;记三过者停资三个月。遇推升之日扣资。资不足者,不准升补。 凡该船管带之属宫,游击以下守备以上人员,如违犯军令,由管带官随时秉公酌办。轻则记过、停资,重则禀请提督究办,分别降、革、撤任。倘有酗酒、聚赌不法等事,由管带官一面先行监禁,一面禀办。其记过停资之法,与管带官同。并由提督随时报明北洋大臣查核。 凡副将以下守备以上人员,如获降、革处分,仍留任者,作为署事,官俸只给一半;若本系署事人员,官俸只给四分之一,船俸概准照支。 凡船上属官千总以下人员由学堂出身者,如违犯军令,由管带官分别轻重,酌予记过、停资、降革、撤任,与惩办守备以上人员同。其应降、革、撤任者,须先禀请提督批准。 凡船上属官千总以下人员,由水手出身者,如违犯军令,由管带官酌于棍责,不记过、停资。事体重者,分别降革、撤任。仍先禀请提督批准。 凡副将以下经制外委以上人员,应得记过、降、革处分,由提督按季汇册报明北洋大臣查考,并咨报支应局、营务处备案。降、革人员并由北洋大臣随时咨会海军衙门备查。 凡经制外委以上人员应得参革、撤任处分者,不准在原船当差,亦不准回籍,不准投效他营,由提督酌量移送岸上船坞、机器局等处效力,或调往别船效力。倘有私逃者,拿获照逃宫例加等治罪。 凡船上头目、水手及一切无官职人物如违犯军令,由管带官分别轻重惩处。或遇每月放假之日,罚令不准登岸,仍以若干日为度;或鞭责;或械击;或革退。其革退遗缺,即在本船水手内调补,并移知练营调练勇补额。仍即报明提督查核。 凡水手逃亡者,拿回鞭责八十,监禁一个月;临阵时逃亡者,斩立决。 凡管带宫遇罚办之事应报明提督者,如提督他往,即应报明督队官,不得专擅。 凡船上官弁、兵匠人等,损坏器械、军火等件,由堤督及管带官、督查官讯明,实系疏懈不慎,分别轻重,罚令赔偿。
译、学生等人都听从管带官的命令;学生兼听从管带官所派教习的命令。
一、凡是水手出身已保举为千总、把总的弁目,应听从学堂出身的千总、把总人员的命令。
一、凡是搭船的官员,都听从管带官的命令。
一、凡是沿海陆路水师文武大员,如果没有节制北洋海军的明文规定,兵船官一概不得听从调遣,不得借词违误军事。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一
军规
凡是管带官违犯军令,由提督秉公酌情拟议,呈报北洋大臣核办。轻则记过,重则分别降级、革职、撤任。凡是记一过的,停发一个月的薪资;记二过的,停发两个月的薪资;记三过的,停发三个月的薪资。遇到推升之日,扣除相应的资历。资历不够的,不准升补。
凡是该船管带的属官,游击以下守备以上人员,如果违犯军令,由管带官随时秉公酌情办理。轻则记过、停资,重则禀请提督究办,分别降级、革职、撤任。倘若有酗酒、聚赌等不法之事,由管带官一面先行监禁,一面禀报办理。其记过停资的办法,与管带官相同。并由提督随时报明北洋大臣查核。
凡是副将以下守备以上人员,如果受到降级、革职处分,仍留任的,作为署理,官俸只给一半;如果本来就是署理人员,官俸只给四分之一,船俸一概照支。
凡是船上属官千总以下人员由学堂出身的,如果违犯军令,由管带官分别轻重,酌情给予记过、停资、降革、撤任的处分,与惩办守备以上人员相同。其应降级、革职、撤任的,须先禀请提督批准。
凡是船上属官千总以下人员,由水手出身的,如果违犯军令,由管带官酌情用棍责处罚,不记过、不停资。事情严重的,分别降级、革职、撤任,仍须先禀请提督批准。
凡是副将以下经制外委以上人员,应得的记过、降级、革职处分,由提督按季汇册报明北洋大臣查考,并咨报支应局、营务处备案。降级、革职人员并由北洋大臣随时咨会海军衙门备查。
凡是经制外委以上人员应得参革、撤任处分的,不准在原船当差,也不准回籍,不准投效他营,由提督酌情移送岸上船坞、机器局等处效力,或调往别的船效力。倘若有私自逃跑的,抓获后照逃兵例加等治罪。
凡是船上头目、水手以及一切没有官职的人员,如果违犯军令,由管带官分别轻重惩处。或者遇到每月放假之日,罚令不准登岸,仍以若干日为限度;或者鞭打责罚;或者用刑械击打;或者革退。革退后遗留的名额,就在本船水手内调补,并移知练营调练勇补足名额。仍需即时报明提督查核。
凡是水手逃亡的,抓回后鞭打八十,监禁一个月;临阵时逃亡的,斩立决。
凡是管带官遇到应罚办之事需报明提督的,如果提督不在,就应报明督队官,不得擅自专断处理。
凡是船上官弁、兵匠等人损坏器械、军火等物件,由提督以及管带官、督查官审问明白,如果确实是疏忽懈怠不谨慎,分别轻重,罚令赔偿。倘若是有意损坏,按行军条例从重治罪。
凡是船上官弁等人违犯军令,除照以上所拟各条惩治外,
倘系有意损环,按行军例从重洽罪。 凡船上官弁人等违犯军令,照以上所拟各条惩治外,其余不法等事,由提督等援引会典所载雍正元年钦定军规四十条参酌办理。并先恭录通行各船,一体懔遵。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二
简阅
一、海军各船大副;二副等,应逐日轮派一人,将天气、风色、水势及行泊时刻、操演次数凡有关操防巨细事务,概行登记日册;管轮官将机舱内轮机迟速,日用煤、油各料若干,并有无事故,亦概行登记日册;由管带官随时稽察。如有错漏,小事记过一次,大事记过二次,或酌量惩办,均报明提督查考。 一、凡各船一应操防事件,听提督分统官总教习及提督所派之大员随时查验。如有错漏,将该管带官及该专管官一并分别记过;因而贻误事机者,由提督照行军例参办。 一、各船逐日小操,由各管带官自记功过外,其每月大操一次,两个月全军会操一次,均由提督亲自校阅,分别功过,酌量赏罚。 一、北洋各船每年须与南洋各船会哨一次。提督于立冬以后小雪以前,统率铁、快各舰,开赴南洋,会同南洋各师船巡闽江、浙、闽、广沿海各要隘,以资历练。或巡历新加坡以南各岛,至次年春分前后,仍回北洋。所有各船会哨巡历日期、地方及每日操练情形,由左、右翼总兵,中军副将等细登日记,呈由提督册报北洋大臣,咨送海军衙门查考。至会哨地方或有未便预定之处,应由提督每年先期与南洋统将约定,并由南洋统将呈明南洋大臣核示遵行。 一、南、北洋兵船号令宜一,庶几可分可合。现时南洋兵船尚少,未定经制,亦未设有专管提督。每年节过春分以后,凡南洋兵船如"南琛"、"南瑞"、"开济"、"镜清"、"寰泰"、"保民"等类能海战者,应由海军衙门调归北洋合操,即暂归北洋提督节制。逐日督同操练,视如北洋兵船一律办理,不得稍分畛域;并就近由北洋大臣随时阅操,一面分别赏罚,一面咨会南洋大臣备案。其薪饷、煤费等项,照案仍由南洋开支。节过秋分以后,南洋兵船仍回南省各岛巡练,仿照北洋定章,将逐日巡练情形细登日记,册报南洋大臣,咨送海军衙门查考。不得以南洋大臣窵远,偷安不操。亦不得以海战之船为沿海督、抚大员等迎送差使。 一、各船在北洋,每年春、夏、秋三季沿海操巡,应赴奉天、直隶、山东、朝鲜各洋面以次巡历;或以时游历俄、日各岛。其每次应从某处至某处,由提督核酌,先期请北洋大臣示遵。俟操巡回威海后,将所历地方各情形,报明北洋大臣查考。 一、兵船如奉海军衙门、北洋大臣调赴有约各国巡历,藉以保护商民,练习技艺,须将所历地方形势、商民情形、船中操练各节细登日记,随时呈报北洋大臣转咨海军衙门备查;并由北洋大臣核其往返沿途操练情形、有无事故,分别记奖、记过。
译其余不法等事,由提督等援引《会典》所载雍正元年钦定的军规四十条,参酌办理。并先恭录通行各船,一体遵守。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二
简阅
一、海军各船的大副、二副等人,应逐日轮派一人,把天气、风向、水势以及行驶停泊时刻、操演次数等一切有关操防大小事务,一概登记在日册上;管轮官要把机舱内轮机运转的快慢,每日用煤、油等各种物料的多少,以及有无事故,也一概登记在日册上;由管带官随时稽察。如果有错漏,小事记过一次,大事记过两次,或者酌情惩办,都报明提督查考。
一、凡是各船一切操防事项,听凭提督、分统官、总教习以及提督所派的大员随时查验。如果有错漏,将该管带官以及该专管官一并分别记过;因而贻误战机的,由提督照行军条例参办。
一、各船逐日的小操,由各管带官自行记录功过;每月大操一次,两个月全军会操一次,都由提督亲自校阅,分别功过,酌量赏罚。
一、北洋各船每年须与南洋各船会哨一次。提督于立冬以后小雪以前,统率铁甲、快船各舰,开赴南洋,会同南洋各师船巡视闽江、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各要隘,以增加历练。或者巡历新加坡以南各岛,到次年春分前后,仍返回北洋。所有各船会哨巡历的日期、地方以及每日操练的情形,由左翼、右翼总兵,中军副将等详细登记在日记中,呈由提督造册报送北洋大臣,咨送海军衙门查考。至于会哨的地方或有不便预先确定的地方,应由提督每年提前与南洋统将约定,并由南洋统将呈明南洋大臣核示遵行。
一、南洋、北洋兵船的号令应当统一,才能可分可合。现在南洋兵船数量还少,尚未确定编制,也没有设专管提督。每年过了春分以后,凡是南洋兵船如"南琛"、"南瑞"、"开济"、"镜清"、"寰泰"、"保民"等能够进行海战的,应由海军衙门调归北洋合并操练,即暂归北洋提督节制。逐日督同操练,视同北洋兵船一律办理,不得稍有分别;并由北洋大臣就近随时检阅操练,一面分别赏罚,一面咨会南洋大臣备案。其薪饷、煤费等项,照旧例仍由南洋开支。过了秋分以后,南洋兵船仍返回南方各岛巡防训练,仿照北洋的定章,把逐日巡练情形详细登记在日记中,造册报送南洋大臣,咨送海军衙门查考。不得以南洋大臣路途遥远为由,偷懒不操练。也不得把能海战的船只用作沿海督抚大员等迎送的差使。
一、各船在北洋,每年春、夏、秋三季应沿海操练巡视,应依次巡历奉天、直隶、山东、朝鲜各洋面;或者按时游历俄国、日本各岛。每次应从某处到某处,由提督核酌,提前请示北洋大臣遵行。等到操巡返回威海后,把所经历地方的各种情形,报明北洋大臣查考。
一、兵船如果奉海军衙门、北洋大臣调派前往有条约的各国巡历,以此保护商民,练习技艺,须把所经历地方的形势、商民情形、船上操练各事项详细登记在日记中,随时呈报北洋大臣转咨海军衙门备查;并由北洋大臣核查其往返沿途操练情形、有无事故,分别记功、记过。该兵船每到一国抵达港口后,如果距离钦差大臣以及领事官所在地不远,应即前往拜见商议一切事宜。并依照各国通行的礼节,前往拜
该兵船每到一国抵埠后,如距钦差大臣及领事官所居不远,应即往见询商一切。并依各国通行礼,往谒该处外国官,以联邦谊。倘遇华商危急等事,非奉钦差大臣及海军衙门、北洋大臣电示,不难率行派兵登岸。闲时水手人等放假登岸,须谨遵兵船规例,不准滋事;并由钦差大臣或领事官随时将兵船到埠离埠日期及有无事故各情形,报明北洋大臣转咨总理海军衙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考。其行船公费及煤斤、食用,应核实酌加若干,由北洋大臣督同支应局委员查取原帐、原发单,核定给领汇报。 一、每年由北洋大臣阅操一次。副将以下择尤存记汇奖;头目以下酌赏功牌、顶戴;其艺生者分别记过、降罚。 一、每逾三年,由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王大臣请旨特派大臣,会同北洋大臣出海校阅一次。择其操练勤熟,曾经远涉外洋巡防各岛、属国,办事妥洽,能耐艰苦者,照异常劳绩酌保;其次者照寻常劳绩附保;不称职者分别记过、降罚。 一、每逾三年,王大臣与北洋大臣出海校阅海军。如查有北洋船厂所造轮船、雷艇及船艇要紧器械,能与外洋所造一律精坚合用;各机器局所造大小新式枪炮及枪炮应用一切子药,与外洋所造一律击远命中;俱难各局、厂择其尤为出力者,照异常劳绩酌保。 一、三年校阅之期,如有精于中西学问,能将外洋有关军事之图籍,自备资斧翻译明晰,查明确系有益军国之书,准收录刻印发行。各省仍将其人面加考试,如无代替翻译诸弊,照异常劳绩酌保。 一、王大臣与北洋大臣出海校阅海军,应将防守水师口岸炮台各勇营通行校阅一过。如查弁勇中有操练台炮、水雷等艺已极精熟,确知理法,堪充教习之选;或弁勇筑造炮台、坞岸巨工劳苦,已逾三年,验实合用,并无损坏等弊者,俱准其每营择尤酌保数员。但所保异常劳绩人员,不得过所保人数十分之三(大连湾、旅顺口、威海卫、胶州澳为北洋屯泊水师口岸)。 一、三年校阅之期,凡海军衙门办事人员及北洋总理营务、粮饷、军械、学堂文武人员,并雇佣教习洋员、当差洋弁洋匠,如三年中实系异常出力,有功效可见者,准择尤照异常、寻常劳绩分别酌给奖叙。但所保人员,不得过咨部立案人数十分之三。 一、凡遇三年校阅已得保奖人员,遇五年沿海各省营、局开列例保之时,不被再保。 一、军政之年,北洋海军人员由北洋大臣参酌通行定例办理。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三
武备 船身机器军械 国旗 将旗 通语旗 金鼓
海军各船军械,名目甚繁,时有添换修改,应由提督会同营务处军械局大员。按年造具表册呈报。 一、船身机器马力及各项枪炮、军械、鱼雷、电灯等件,按年造具船表呈报。
译谒当地的外国官员,以联络邦谊。倘若遇到华商危急等事,如果没有奉到钦差大臣以及海军衙门、北洋大臣的电示,不得擅自率兵登岸。空闲时水手等人放假登岸,须谨遵兵船规例,不准滋事;并由钦差大臣或领事官随时把兵船到埠离埠的日期以及有无事故等各种情形,报明北洋大臣转咨总理海军衙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考。其航行的公费以及煤炭、食用等,应核实酌量增加若干,由北洋大臣督同支应局委员查核原账、原发单据,核定后给领汇报。
一、每年由北洋大臣检阅操练一次。副将以下择优存记汇奖;头目以下酌情赏给功牌、顶戴;其中技艺不精的,分别记过、降罚。
一、每过三年,由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王大臣请旨特派大臣,会同北洋大臣出海校阅一次。挑选其中操练勤勉熟练,曾经远涉外洋巡防各岛、属国,办事妥当,能耐艰苦的,照异常劳绩酌情保举;其次的,照寻常劳绩附带保举;不称职的分别记过、降罚。
一、每过三年,王大臣与北洋大臣出海校阅海军。如果查明北洋船厂所造的轮船、鱼雷艇以及船艇要紧的器械,能与外洋所造的一样精良坚固合用;各机器局所造的大小新式枪炮以及枪炮所用的一切子弹药物,与外洋所造的一样射得远、打得准;这些各局、厂中格外出力的,都照异常劳绩酌情保举。
一、三年校阅之期,如果有精通中西学问的人,能把外洋有关军事的图籍,自备资费翻译清楚明白,查明确实是有益于军国之事的书籍,准许收录刻印发行。各省仍须对其人当面加以考试,如果没有代替翻译等弊病,照异常劳绩酌情保举。
一、王大臣与北洋大臣出海校阅海军,应把防守水师口岸炮台的各勇营通行检阅一遍。如果查得弁勇中有操练台炮、水雷等技艺已经极为精熟,确实懂得理法,可以充当教习人选的;或者弁勇修筑炮台、船坞等大工程劳苦,已经超过三年,验实合用,并无损坏等弊病的,都准许每营挑选优秀者酌情保举数员。但所保的异常劳绩人员,不得超过所保人数的十分之三(大连湾、旅顺口、威海卫、胶州湾为北洋屯泊水师的口岸)。
一、三年校阅之期,凡是海军衙门办事人员以及北洋总理营务、粮饷、军械、学堂的文武人员,以及雇用的教习洋员、当差的洋弁洋匠,如果三年之中确实特别出力,有明显功效的,准许挑选优秀者照异常、寻常劳绩分别酌情给予奖叙。但所保人员,不得超过咨部立案人数的十分之三。
一、凡是遇到三年校阅已经获得保奖的人员,遇到五年沿海各省营、局开列例保的时候,不得再次保举。
一、军政考核之年,北洋海军人员由北洋大臣参酌通行定例办理。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三
武备 船身机器军械 国旗 将旗 通语旗 金鼓
海军各船的军械,名目繁多,时常有增添更换修改,应由提督会同营务处军械局大员,按年造具表册呈报。
一、船身机器马力以及各项枪炮、军械、鱼雷、电灯等物件,按年造具船表呈报。
一、国旗。按照西洋各国的惯例,有国旗、兵船旗、商船旗的区别。而国旗又有兵用
一、国旗 按西洋各国,有国旗、兵船旗、商船旗之别。而国旗又有兵、商之别。大致旗式以方长为贵,斜长次之。同治五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初定中国旗式,斜幅黄色,中画飞龙。系为雇船捕盗而用,并未奏明定为万年国旗。今中国兵商各船日益加增,时与各国交接,自应复位旗式,以祟体制。应将兵船国旗改为长方式,照旧黄色,中画青色飞龙。各口陆营国旗同式。 一、将旗 提督用五色长方旗;诸将用三色长方旗;旗之上角,各饰以锚形。如以后别国旗织有同式者,由海军衙门酌改式样。 一、通语旗 通语旗各国有通行式,有密语式,体色不拘,听提督随时酌定。 一、金鼓 兵船号令,历年仿西国水师章程,概用铜角,取其传语分晓,应仍照旧。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四
水师后路各局
按西国海军章程,凡兵船一应需用可款,各有大员专管,接济无缺。兵船职在战守,有事时冲锋破敌,无事时巡防操练,皆提督以下官员之责。而其更本至计,尤在后路储备有资,应时取给。西国后路分职各官,权位皆与提督相等,约举之厥有十数端。首重者莫如船政,为造船、修船要务,其本境海口驻防提督主之。西国每以水师告老提督充此任。枪炮药弹一应收发考验等事,则总管军火大员主之。弁兵衣粮一切因公用费则总管粮饷大员主之。以外尚有总管学堂大员,总管测候译书绘图大员,总管医药大员。其中庶职分司,名目甚琐,而皆受命于海部,与提督各不相辖,所以隆体制专责任也。中国海章初创,规模未遽扩充,实官未便多设,自应拣选熟悉情形人员,分派供差,其职事有可兼摄者,则兼摄之。此为海军命脉所系,固赖众材各举其职,尤赖经费充裕不至掣肘。所有北洋后路差缺,分条胪列,以备考核。 一、奉天之旅顺口,现建修铁甲大石
译、商用的区别。大致以旗式方长为贵,斜长次之。同治五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初次制定中国旗式,斜幅黄色,中间画飞龙。这是为雇船捕盗而用的,并未奏明定为万年国旗。现在中国兵船、商船日益增多,时常与各国交往,自然应当恢复旗式,以彰显国家体制。应把兵船国旗改为长方形式,仍旧黄色,中间画青色飞龙。各口陆营的国旗同一式样。
一、将旗。提督用五色长方旗;诸将用三色长方旗;旗的上角,各自饰以锚形。如果以后别国的旗织有相同式样的,由海军衙门酌情改变式样。
一、通语旗。通语旗各国有通行的式样,也有密语的式样,形体色彩不拘一格,听凭提督随时酌定。
一、金鼓。兵船的号令,历年仿照西方国家水师的章程,都用铜角,取其传语分明,应仍照旧办理。
北洋海军章程第十四
水师后路各局
按照西方国家海军的章程,凡是兵船一切所需的款项,各有大员专管,接济不缺。兵船的职责在于战守,有事时冲锋破敌,无事时巡防操练,这都是提督以下官员的职责。而其更根本的大计,尤其在于后方储备有资,随时能够取给。西方国家后路分职的各官,权位都与提督相当,大致列举有十几种。首要的莫过于船政,是造船、修船的重要事务,由本地海口驻防的提督主管。西方国家常常以水师告老的提督担任此职。枪炮弹药一切收发考验等事,则由总管军火的大员主管。弁兵的衣粮一切因公用费,则由总管粮饷的大员主管。此外还有总管学堂的大员,总管测候译书绘图的大员,总管医药的大员。其中庶务分司,名目十分繁琐,而都受命于海部,与提督各不相互统属,这是为了尊崇体制、专一责任。中国海军章程初创,规模还未来得及扩充,实缺官员不便多设,自然应当拣选熟悉情形的人员,分派供职,其职事有可以兼摄的,就兼摄之。这是海军命脉所系,固然要依赖众多人才各尽其职,尤其要依赖经费充裕,不至于受到牵制。所有北洋后路的差缺,分条开列如下,以备考核。
一、奉天的旅顺口,现在正在修建铁甲大石
船坞,以后每年大小各船油底及修理船身、配换各船零件,俱归此坞承办,并总察各船器械利弊,储备一切应用对象,兼管本坞海口操防事宜,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员管理。 一、旅顺应添船械局,专管各兵船一切器具添换购置事件。各兵船器具有常添换者,有隔数年始一换者,名目繁杂,尺寸式样不一,若临时致信外洋购买,非惟价贵,且恐需时误事。是宜派专员考究管理,由船坞大员遴员禀请北洋大臣札委。 一、大沽木船坞一所,应办何事,较旅顺船坞稍简,只能修理吃水稍浅之中等以下轮船,兼接济旅顺船坞购料、雇工等事,由北洋大臣委员管理。 一、天津海防支应局专管海军全军俸饷及各厂坞经费一切收支报销考核事件,由北洋大臣委司道大员管理。 一、旅顺军械局总理全军枪炮药弹一切军火事宜,稽查考核各船收发存储,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员管理。 一、天津军械局为水陆各军军火收发总汇之区,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员管理。 一、旅顺鱼雷营督饬雷兵操演雷艇,课习学徒,并工厂一应藏艇,修雷等事,为鱼雷艇根本重地,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员管理。 一、威海行营机器厂专修船上零件,并储备器具各事,由提督遴员禀请北洋大臣札委管理。 一、总理水师营务处与提督各官随时商榷操防事宜,稽核功过,监视操练,并会同各局所筹商储备各事,由北洋大臣委文武大员管理或他员兼摄。 一、天津水师学堂专管驾驶、管轮学生功课及武职应行考校各事,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员管理。 一、威海行营海军学堂专课新招幼童及船弁上岸习艺之所,由提督遴员管理。 一、旅顺口、威海卫水师养病院并天津储药施医总医院事,由提督与水师营务处、津海关道会商派员管理。 一、海军测量、画图、翻译及各船文案、支应各员,均由提督会同营务处随时禀明北洋大臣遴员管理。并见船制门。 一、各船烟煤为行军用物大宗,凡一应储备、购运、收发等事,由提督与营务处遴员禀明北洋大臣札委管理。 一、天津机器制造东、南两局专造北洋水陆各营枪炮应用火药、子弹及水雷、铜帽、门火等件,现复添做新式长炮钢弹、栗色火药、哈乞开斯炮子,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员管理。 以上后路各局,大小委员月支薪粮,内有归北洋经费项下给领者,由北洋大臣按官阶等差、职事繁简轻重,随时批给,仍酌定限制,咨明海军衙门户部查考。每逾一年,汇同兵船俸饷册报核销。
译船坞:此后每年各船大小油底保养及修理船身、更换各船零件,都归这个船坞承办,并总管稽查各船器械的优劣,储备一切应用物资,兼管本坞海口的操练防务事宜,由北洋大臣挑选委派文武大员管理。
一、旅顺应增设船械局,专门管理各兵船一切器具的添置更换购买事宜。各兵船器具有的经常需要添换,有的隔几年才更换一次,名目繁多,尺寸式样各不相同,若临时写信到外洋购买,不但价钱昂贵,而且恐怕耗费时日、耽误要事。因此应当派专员考察管理,由船坞大员选员禀请北洋大臣札委。
一、大沽设木船坞一所,所办事务较旅顺船坞稍简单,只能修理吃水较浅的中等以下轮船,兼负责接济旅顺船坞购买物料、雇用工匠等事,由北洋大臣委派人员管理。
一、天津海防支应局专门管理海军全军的俸饷以及各厂坞经费的一切收支报销考核事宜,由北洋大臣委派司道大员管理。
一、旅顺军械局总管全军枪炮弹药一切军火事宜,稽查考核各船的收发存储情况,由北洋大臣挑选委派文武大员管理。
一、天津军械局作为水陆各军军火收发汇总的地方,由北洋大臣挑选委派文武大员管理。
一、旅顺鱼雷营督促雷兵操演雷艇,训练学徒,以及工厂中所藏各艇、修雷等事务,是鱼雷艇的根本重地,由北洋大臣挑选委派文武大员管理。
一、威海行营机器厂专门修理船上零件,并储备器具等事,由提督选员禀请北洋大臣札委管理。
一、总理水师营务处与提督等官随时商议操练防务事宜,稽核功过,监督操练,并会同各局所筹商储备等事,由北洋大臣委派文武大员管理,或由其他官员兼理。
一、天津水师学堂专门管理驾驶、管轮学生的功课以及武职应行的考核等事,由北洋大臣挑选委派文武大员管理。
一、威海行营海军学堂是专门教习新招幼童以及船弁上岸学习技艺的场所,由提督选员管理。
一、旅顺口、威海卫水师养病院以及天津储药施医总医院事务,由提督与水师营务处、津海关道商议派员管理。
一、海军测量、绘图、翻译以及各船文案、支应等各员,都由提督会同营务处随时禀明北洋大臣挑选人员管理。另见船制门。
一、各船所用煤炭是行军用物中的大宗,凡是一切储备、购运、收发等事,由提督与营务处选员禀明北洋大臣札委管理。
一、天津机器制造东、南两局专门制造北洋水陆各营所需的枪炮用火药、子弹以及水雷、铜帽、门火等物件,现在又增添制造新式长炮钢弹、栗色火药、哈乞开斯炮子,由北洋大臣挑选委派文武大员管理。
以上后路各局,大小委员每月支领薪粮,其中归北洋经费项下发放的,由北洋大臣按官阶等级差别、职事繁简轻重,随时批给,仍酌定限制,咨明海军衙门、户部查考。每逾一年,汇同兵船俸饷造册报核销。
总理海军衙门原奏
奏为拟定北洋海军章程,缮具清册,恭呈慈览事:
窃臣等奉命创办海军,曾经奏明先办北洋一枝,着有成效,他省量度经费再行仿照举办。溯自十二年四月间,臣奕譞前赴北洋乘轮出海,自大沽周历旅顺口、威海卫、烟台各要隘,简阅巡查。是时北洋可备战阵者只定远、镇远、济远三铁舰,超勇、扬威两快船,余则仅供练运,规模虽具,尚未成军。去岁续订英德之四快船到津,合之旧有之蚊雷等船,经营裒益,计得大小二十五艘,声势已壮;俟库款稍充,再添数船,即成劲旅,入可以驻守辽渤,出可以援应他处,辅以各炮台陆军驻守,良足拱卫京畿。
惟不详定章程,断难垂诸永久。臣奕譞等与臣李鸿章往返函商,就现支之经费,划作在船官兵、匠役俸饷、薪粮及煤油、修造等款,并拟将管带、驾驶各员均作为实缺定额,以专责成。天津水师学生渐有成就,陆续拨入战舰习练,将来在船员弁遇有缺额,即可就近取材。谨将船只之等第,官弁、兵丁、匠役之额数,俸饷、杂支之数目,及如何升擢,如何简阅,分门别类,督饬臣衙门总办章京等会同直隶按察使周馥悉心考核,编辑成帙。计分十四款,列为六册,进呈慈览。恭候钦定。如蒙俞允,发下后臣等遵奉刊刻颁行。
再,海军系属初创,臣等此次所拟章程,本无成例可循,且因时制宜,间有参用西法之处,与部章未能尽合,应请饬部免其核议。至章程内容有未备及临时应行变通者,由臣等随时酌拟具奏。
所有拟定北洋海军章程缘由,是否有当,谨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慈鉴训示。谨奏请旨。
译总理海军衙门原奏
奏为拟定北洋海军章程一事,缮写成册,恭敬呈请皇太后御览:
臣等奉旨创办海军,曾经奏明先办北洋一支,做出成效后,再由其他省份根据经费情况仿照举办。回想十二年四月间,臣奕譞前往北洋乘轮船出海,从大沽遍历旅顺口、威海卫、烟台等要隘,进行检阅巡查。那时北洋能够用于作战的只有定远、镇远、济远三艘铁甲舰,超勇、扬威两艘快船,其余的只能供操练运输之用,规模虽已具备,但尚未成军。去年又向英、德续购的四艘快船到达天津,加上原有的蚊炮船、雷艇等,经过整顿增补,共计大小二十五艘,声势已经壮大;等库款稍微充裕,再添造几艘船,就能成为一支劲旅,对内可以驻守辽东、渤海一带,对外可以支援其他地方,再辅以各炮台、陆军驻守,足以拱卫京城。
只是若不详细制定章程,就难以长久维持下去。臣奕譞等与臣李鸿章往来书信商议,就现有支出的经费,划分为在船官兵、工匠杂役的俸饷、薪粮以及煤油、修造船只等项款目,并拟将管带、驾驶等各官员都定为实缺定额,以专门明确职责。天津水师学堂的学生渐渐学有所成,陆续调拨进入战舰习练,将来船上员弁如有缺额,就可以就近选取人才补充。现谨将船只的等级、官弁兵丁工匠杂役的名额数目、俸饷杂支的数目,以及如何升迁提拔、如何检阅考核,分门别类,督促臣衙门总办章京等会同直隶按察使周馥仔细考核校订,编辑成册。共分十四款,列为六册,进呈皇太后御览,恭候钦定。倘蒙允准,发下之后,臣等即遵旨刊刻颁行。
再者,海军属于初创,臣等这次所拟定的章程,本来没有现成的先例可以遵循,而且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中有些地方参用了西方的办法,与部里的规章未能完全相合,应当请旨饬令部里免予核议。至于章程内容有不完备以及日后临时需要变通的地方,由臣等随时酌情拟定奏报。
以上所拟定北洋海军章程的缘由,是否妥当,谨恭敬地写成奏折陈明,伏乞皇太后圣明鉴察训示。谨此奏请圣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