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明夷待访录》 余姚黄宗羲梨洲著
目次
原君……………………………………一
原臣……………………………………三
原法……………………………………五
置相……………………………………七
学校……………………………………九
取士上………………………………一四
取士下………………………………一五
建都…………………………………一九
方镇…………………………………二一
田制一………………………………二三
田制二………………………………二四
田制三………………………………二六
兵制一………………………………二九
兵制二………………………………三二
兵制三………………………………三三
财计一………………………………三五
财计三………………………………三八
财计三………………………………四0
胥吏…………………………………四一
奄宦上………………………………四三
奄宦下………………………………四五
余姚黄宗义梨洲著
余常疑孟子一治一乱之言,何三代而下之有乱无治也?乃观胡翰所谓十二运者,起周敬王甲子以至于今,皆在一乱之运;向后二十年交入“大壮”,始得一治,则三代之盛犹未绝望也。前年壬寅夏,条具为治大法,未卒数章,遇火而止。今年自蓝水返于故居,整理残帙,此卷犹未失落于担头舱底,儿子某某请完之。冬十月,雨窗削笔,喟然而欢曰:昔王冕倣周礼著书一卷,自谓“吾未即死,持此以遇明主,伊、吕事业不难致也”,终不得少试以死。冕之书未得见,其可致治与否,固未可知;然乱运未终,亦何能为“大壮”之交。吾虽老矣,如箕子之见访,或庶几焉:岂因夷之初旦,明而未融,遂秘其言也!癸卯,梨洲老人识。
原君
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夫以千万倍之勤劳而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故古之人君,去之而不欲入者,许由、务光是也;入而又去之者,尧、舜是也;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是也。豈之人有所异哉?好逸恶劳,亦犹夫人之情也。
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始而慙焉,久而安焉,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傅之子孙,受享无穷;汉高帝所谓“某业所就,孰与仲多”者,其逐利之情不觉溢之于辞矣。此无他,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鸣呼,豈设君之道固如是乎!
古者天下之人爱戴其君,比之如父,拟之如天,诚不为过也。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而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桀、纣之暴,犹谓汤、武不当诛之,而妄传伯夷、叔齐无稽之事,使兆人万姓崩溃之血肉,曾不异夫腐鼠。豈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是故武王圣人也,孟子之言圣人之言也;后世之君,欲以如父如天之空名禁人之窥伺者,皆不便于其言,至废孟子而不立,非导源于小儒乎!
虽然,使后之为君者果能保此产业,
译《明夷待访录》 余姚黄宗羲梨洲著
目录
原君……………………………………一
原臣……………………………………三
原法……………………………………五
置相……………………………………七
学校……………………………………九
取士上………………………………一四
取士下………………………………一五
建都…………………………………一九
方镇…………………………………二一
田制一………………………………二三
田制二………………………………二四
田制三………………………………二六
兵制一………………………………二九
兵制二………………………………三二
兵制三………………………………三三
财计一………………………………三五
财计三………………………………三八
财计三………………………………四0
胥吏…………………………………四一
奄宦上………………………………四三
奄宦下………………………………四五
余姚黄宗羲梨洲著
我常怀疑孟子所说的一治一乱的话,为什么三代以下只有乱而没有治呢?于是看胡翰所说的十二运,从周敬王甲子年直到今天,都处于一个乱的运势中;向后二十年交入“大壮”卦,才开始得到一个治世,那么三代的盛世还是不绝望的。前年壬寅年夏天,逐条列举治理国家的大法,没写完几章,遇到火灾而停止。今年从蓝水返回故居,整理残存的书籍,这一卷还没有遗失在担头舱底,儿子某某请求我完成它。冬十月,在雨天的窗下削笔,感慨而欢喜地说:从前王冕仿照《周礼》著书一卷,自认为“我还没有死,拿着这个去遇见明主,伊尹、吕尚的事业不难达到”,最终没能稍加试用就死了。王冕的书我没有见到,它能否达到治世,固然不知道;然而乱的运势还没有终结,又怎么能处于“大壮”的交接之时。我虽然老了,如果像箕子那样被访求,或许差不多吧:难道因为处于夷卦的初旦,光明而未融合,就秘密隐藏自己的言论吗!癸卯年,梨洲老人记。
原君
人类初生之时,人人各自自私,人人各自求利;天下有公共利益却没有谁来兴办,有公共祸害却没有谁来消除。有这样的人出现,不把自己一人的利益当作利益,而让天下人享受他的利益,不把自己一人的祸害当作祸害,而让天下人免除他的祸害;这个人的勤劳必定比天下人千万倍。凭着千万倍的勤劳而自己又不享受利益,必定不是天下人的情理所愿意居处的。所以古代的君主,离开它而不愿进入的,许由、务光是这样;进入而又离开的,尧、舜是这样;起初不愿进入而不能离开的,禹是这样。难道这些人有什么不同吗?好逸恶劳,也和常人的情理一样。
后来的君主却不是这样,认为天下的利害权力都出于我,我把天下的利益全部归于自己,把天下的祸害全部归于别人,也没有不可以的;让天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把我最大的私利当作天下最大的公利。开始感到惭愧,久而久之就安之若素,把天下看作最大的产业,传给子孙,享受无穷;汉高祖所说的“我所成就的基业,和二哥相比谁多”的话,那种追逐利益的情态不知不觉流露在言辞中了。这没有别的原因,古代以天下为主,君主为客,凡是君主一生所经营的,都是为了天下。现在以君主为主,天下为客,凡是天下没有地方得到安宁的,都是为了君主。所以在他没有得到天下时,屠杀毒害天下的百姓,离散天下的子女,以博取我一个人的产业,竟然不感到悲惨,说:“我本来是为子孙创业。”在他得到天下后,敲剥天下的骨髓,离散天下的子女,以供奉我一个人的淫乐,视为理所当然,说:“这是我产业的利息。”那么成为天下最大祸害的,就是君主罢了。假使没有君主,人人各自自私,人人各自求利。唉,难道设立君主的道理本来就是这样吗!
古代天下人爱戴他们的君主,把他比作父亲,把他比作上天,确实不过分。现在天下人怨恨厌恶他们的君主,把他看作强盗,称他为独夫,本来就是这样。而小儒拘泥于君臣之义在天地之间无处可逃,直到桀、纣的暴虐,还说汤、武不应当诛杀他们,而妄传伯夷、叔齐没有根据的事,使亿万百姓崩溃的血肉,竟然不异于腐鼠。难道天地之大,在亿万百姓之中,唯独偏爱一个人一个姓氏吗!所以武王是圣人,孟子的话是圣人的话;后世的君主,想用如父如天的空名禁止人们的窥伺,都不利于这些话,以至于废除孟子而不立庙,难道不是源于小儒吗!
虽然如此,假使后世的君主果真能保住这个产业,
传之无穷,亦无怪乎其私之也。既以产业视之,人之欲得产业,谁不如我;摄缄胜,固扃鐍,一人之智力不能胜天下欲得之者之众,远者数世,近者及身,其血肉之崩溃在其子孙矣。昔人愿世世无生帝王家,而毅宗之语公主,亦曰“若何为生我家!”痛哉斯言!回思创业时,其欲得天下之心,有不废然摧沮者乎!是故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唐、虞之世,人人能让,许由、务光非绝尘也;不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市井之间,人人可欲,许由、务光所以旷后世而不闻也。然君之职分难明,以俄顷淫乐不易无穷之悲,虽愚者亦明之矣。
译这种观念流传下去没有穷尽,也不奇怪人们会把它当作私产了。既然把天下当作产业来看待,人们想要得到产业,谁不和我一样呢?收紧封条,加固锁钥,一个人的智力不能抵挡天下想夺取它的人那么多,远的经过几代,近的就在自己这一代,他们的血肉崩溃就落在子孙身上了。前人希望世世代代不要生在帝王家,而崇祯皇帝对公主说的话,也说“你为什么生在我家!”这话多么痛切啊!回想创业的时候,那种想要得到天下的心,有不因此感到沮丧而消沉的吗?所以明白做君主的职分,那么唐尧、虞舜的时代,人人都能谦让,许由、务光并不是超凡脱俗的人;不明白做君主的职分,那么市井小民之间,人人都想争夺,许由、务光之所以在后世很久都听不到名声了。然而君主的职分难以明白,用片刻的淫乐去交换无尽的悲哀,即使是愚笨的人也能明白这个道理了。
原臣
有人焉,视于无形,听于无声,以事其君,可谓之臣乎?曰:否。杀其身以事其君,可谓之臣乎?曰:否。夫视于无形,听于无声,资于事父也;杀其身者,无私之极则也;而犹不足以当之,则臣道如何而后可?曰:缘夫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故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吾以天下万民起见,非其道,即君以形声强我,未之敢从也,况于无形无声乎!非其道,即立身于其朝,未之敢许也,况于杀其身乎!不然,而以君之一身一姓起见,君有无形无声之嗜欲,吾从而视之听之,此宦官宫妾之心也;君为己死而为己亡,吾从而死之亡之,此其私暱者之事也;是乃臣不臣之辨也。
世之为臣者昧于此义,以谓臣为君而设者也;君分吾以天下而后治之,君授吾以人民而后牧之,视天下人民为人君橐中之私物。今以四方之劳扰,民生之憔悴,足以危吾君也,不得不讲治之牧之之术;苟无系于社稷之存亡,则四方之劳扰,民生之憔悴,虽有诚臣,亦以为织芥之疾也。夫古之为臣者,于此乎,于彼乎?
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是故桀、纣之亡,乃所以为治也;秦政、蒙古之兴,乃所以为乱也;晋、宋、齐、梁之兴亡,无与于治乱者也。为臣者轻视斯民之水火,即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未尝不背也。夫治天下犹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后者唱许。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若手不执绋,足不履地,曳木者唯娱笑於曳木者之前,徙曳木者以为良,而曳木之职荒矣。
嗟乎!後世骄君自恣,不以天下万民为事,其所求乎草野者,不过欲得奔走服役之人。乃使草野之应於上者,亦不出夫奔走服役;一时兔於寒饿,遂感在上之知遇,不复计其礼之备与不备,跻之仆妾之间而以为当然。万历初,神宗之待张居正,其礼稍优,此於古之师傅未能百一;当时论者骇然居正之受无人臣礼。夫居正之罪,正坐不能以师傅白待,听指使於仆妾,而责之反是,何也?是则耳目浸淫於流俗之所谓臣者以为鹄矣,又岂知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那!
或曰:臣不与子并称乎?曰:非也。父于一气,子分父之身而为身。故孝子虽异身,而能曰近其气,久之无不通矣;不孝之子,分身而後,曰远曰疏,久之而气不相似矣。君臣之名,徙天下而有之者也。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出而仕於君也,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妾也;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夫然,谓之臣,其名累变;夫父子固不可变者也。
原法
三代以上有法,一二代以下无法。何以言之?二帝、三王知天下之不可无养也,为之
明夷待访录 原法
五授田以耕之;知天下之不可无衣也,为之授地以桑麻之;知天下之不可无教也,为之学校以兴之;为之婚姻之礼以防其淫;为之卒乘之赋以防其乱;此三代以上之法也,固未尝为一己而立也。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是故秦变封建而为郡县,以郡县得私于我也;汉建庶孽,以其可以藩屏于我也;宋解方镇之兵,以方镇之不利于我也;此其法何曾有一毫为天下之心哉,而亦可谓之法乎?
三代之法,藏天下于天下者也;山泽之利不必其尽取,刑赏之权不疑其旁落,贵不在朝廷也,贱不在草莽也。在后世方议其法之疏,而天下之人不见上之可欲,不见下之可恶,法愈疏而乱愈不作,所谓无法之法也。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曰唯筐箧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
论者谓一代有一代之法,子孙
译推原臣道
有这样的人,在无形之中观察,在无声之中倾听,以此来侍奉君主,可以称他为臣吗?回答说:不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侍奉君主,可以称他为臣吗?回答说:不可以。那在无形之中观察,在无声之中倾听,是侍奉父亲的态度;牺牲生命,是无私的最高准则;然而这些尚且不足以担当臣道,那么臣道究竟怎样才可以呢?回答说:因为天下如此广大,不是一个人所能治理的,所以要分派给众多官吏来治理。所以我出来做官,是为了天下,不是为了君主;是为了万民,不是为了某一姓氏。我站在天下万民的立场考虑,如果不是正道,即使君主用威势和言语强迫我,也不敢听从,何况是在无形无声之中呢!如果不是正道,即使身居朝廷,也不敢答应,何况是牺牲生命呢!如果不这样,而是站在君主一人一姓的立场考虑,君主有无形无声的嗜好欲望,我随之观察倾听,这是宦官宫妾的心态;君主为自己而死,为自己而亡,我随之而死、而亡,这是私亲昵爱者的行为;这就是臣与不臣的区别。
世间的臣子不明白这个道理,认为臣是为君主而设立的;君主把天下分给我然后我才治理,君主把人民授予我然后我才牧养,把天下人民看作君主口袋里的私物。现在因为四方百姓的劳苦骚扰,民生的困苦憔悴,足以危及我的君主,所以不得不讲求治理和牧养的方法;如果与国家的存亡无关,那么四方百姓的劳苦骚扰,民生的困苦憔悴,即使有忠诚的臣子,也认为像小草一样微不足道。古代的臣子,是像这样呢,还是像那样呢?
大抵天下的治乱,不在于某一姓氏的兴亡,而在于万民的忧愁安乐。所以夏桀、商纣的灭亡,反而是为了治理天下;秦朝、蒙古的兴起,反而是为了扰乱天下;晋、宋、齐、梁的兴亡,与治乱没有关系。做臣子的轻视百姓在水火之中的疾苦,即使能辅佐君主兴起,跟随君主灭亡,对于臣道本来就已经背离了。治理天下就像拖拽大木头一样,前面的人喊“邪”,后面的人喊“许”。君主和臣子,都是拖拽木头的人;如果手不握绳索,脚不踏地,拖木头的人只在拖木头的人面前娱乐嬉笑,只让拖木头的人以为他是良臣,那么拖木头的职责就荒废了。
唉!后世骄横的君主放纵自己,不把天下万民当作事务,他们在民间所寻求的,不过是想得到奔走服役的人。于是使民间响应上位的人,也不出奔走服役;一时免于寒冷饥饿,就感激上位的知遇之恩,不再计较礼数是否完备,把自己置于仆妾之间而认为理所当然。万历初年,神宗对待张居正,礼数稍微优厚,这比起古代的师傅还不及百分之一;当时的议论者惊骇于张居正接受了无人臣之礼。张居正的罪过,正在于不能以师傅的身份自处,听从仆妾的指使,而指责他反而这样,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耳目逐渐浸染于流俗所谓的臣道,把它当作目标了,又哪里知道臣与君主,名义不同而实质相同呢!
有人说:臣不与子并称吗?回答说:不是的。父亲是一气所生,儿子是分了父亲的身体而成为身体。所以孝子虽然身体不同,但可以说接近父亲的气,时间久了没有不通的;不孝的儿子,分了身体之后,日益疏远,时间久了气就不相似了。君臣的名分,只是天下共有的。我没有治理天下的责任,那么我在君主面前就是路人。出来在君主那里做官,不把天下当作事务,就是君主的仆妾;把天下当作事务,就是君主的师友。像这样,称为臣,它的名称屡次变化;而父子关系本来是固定不变的。
推原法度
夏商周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为什么说呢?二帝、三王知道天下不能没有养育,所以授给田地让他们耕种;知道天下不能没有衣服,所以授给土地让他们种植桑麻;知道天下不能没有教化,所以设立学校来振兴它;制定婚姻之礼来防止淫乱;制定兵役赋税来防止动乱;这是三代以上的法度,本来就不是为了一己而设立的。后世的君主,既已得到天下,只担心自己的国运不长久,子孙不能保有,在祸患未发生之前就考虑制定法度。然而他们所说的法,是一家的法而不是天下的法。所以秦朝变封建为郡县,是因为郡县有利于我的私利;汉朝分封庶孽,是因为他们可以为我做藩屏;宋朝解除方镇的兵权,是因为方镇不利于我;这些法度何曾有一丝一毫为天下着想的心呢,这也可以称为法吗?
三代的法,是把天下藏在天下之中的;山泽的利益不必全部取走,刑罚赏赐的权力不担心旁落,尊贵不在朝廷,卑贱不在民间。后世的人议论他们的法度疏漏,而天下的人看不到上位有什么可贪欲的,看不到下位有什么可恶的,法度越疏漏而动乱越不发生,这就是所谓无法之法。后世的法,是把天下藏在箱子里的;利益不想让它遗留在下位,福气一定要收敛在上位;任用一个人就怀疑他自私,又另用一个人来制约他的私心;做一件事就顾虑可能被欺骗,又设置一件事来防止欺骗。天下的人都知道箱子在哪里,我也小心翼翼地只担心箱子,所以法度不得不严密,法度越严密而天下的动乱就产生在法度之中,这就是所谓非法之法。
议论的人说一代有一代的法度,子孙
以法祖为孝。夫非法之法,前王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创之,后王或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坏之;坏之者固足以害天下,其创之者亦未始非害天下者也。乃必欲周旋于此胶彼漆之中以博宪章之余名,此俗儒之剿说也。即论者谓天下之治乱不系于法之存亡。夫古今之变,至秦而一尽,至元而又一尽,经此二尽之后,古圣王之所恻隐爱人而经营者荡然无具,苟非为之远思深览,一一通变,以复井田、封建、学校、卒乘之旧,虽小小更革,生民之戚戚终无已时也。即论者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自非法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之人,终不胜其牵挽嫌疑之顾盼;有所设施,亦就其分之所得,安于苟简,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使先王之法而在,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间;其人是也,则可以无不行之意;其人非也,亦不至深刻罗纲,反害天下。故曰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译把效法祖先当作孝道。那些不合正道的法律,是前代君王无法克制利欲私心而创立的,后代君王或许也无法克制利欲私心而破坏它;破坏它固然足以危害天下,那创立它的人也未尝不是在危害天下。却一定要在那些胶漆般的束缚中周旋,以博取遵循典章制度的虚名,这是庸俗儒生的陈词滥调。即使有人说天下的治乱不取决于法律的存亡。古今的变迁,到秦朝时彻底毁灭了一次,到元朝时又彻底毁灭了一次,经过这两次毁灭之后,古代圣王出于恻隐之心爱护百姓而建立的制度荡然无存,如果不为此进行深远的思考和全面的观察,一一进行变革,以恢复井田、封建、学校、兵制的旧制,即使只是小小的改革,百姓的忧虑痛苦也终究不会停止。即使有人说有善于治理的人而没有善于治理的法律,我认为有了善于治理的法律然后才有善于治理的人。自从不合正道的法律束缚了天下人的手脚,即使有善于治理的人,终究也无法摆脱牵制、顾忌和嫌疑的牵绊;有所作为,也只能在分内所得的范围内,安于苟且简略,而不能有超出常规的功效和名声。假使先王的法律还在,没有不存着法律之外的深意于其中的;那个人是正确的,就可以实现所有法律之外的深意;那个人是不正确的,也不至于严酷地罗织法网,反而危害天下。所以说有了善于治理的法律然后才有善于治理的人。
置相
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
原夫作君之意,所以治天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则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孟子曰:“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盖自外而言之,天子之去公,犹公、侯、伯、子、男之递相去;自内而言之,君之去卿,犹卿、大夫、士之遞相去;非独至于天子遂截然无等级也。昔者伊尹、周公之摄政,以宰相而摄天子,亦不殊于大夫之摄卿,士之摄大夫耳。后世君骄臣诏,天子之位始不列于卿、大夫、士之间,而小儒遂河汉其摄位之事;以至君崩子立,忘哭泣衰至之哀,讲礼乐征伐之治,君臣之义未必全,父子之恩已先绝矣。不幸国无长君,委之母后,为宰相者方避嫌而处,宁使其决裂败坏,贻笑千古,无乃视天子之位过高所致乎!
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秦、汉以后,废而不讲;然丞相进,天子御座为起,在舆为下。宰相既罢,天子更无与为礼者矣;遂谓百官之设,所以事我,能事我者我贤之,不能事我者我否之。设官之意既讹,尚能得作君之意乎!古者不传子而传贤,其视天子之位,去留犹夫宰相也。其后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不亦并传子之意而失者乎!
或谓后之入阁办事,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也。曰:不然。入阁办事者,职在批答,犹开府之书记也,其事既轻;而批答之意,又必自内授之而后拟之,可谓有其实乎!吾以谓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盖大权不能无所寄;彼宫奴者,见宰相之政事坠地不收,从而设为科条,增其职掌;生杀予夺出自宰相者,次第而尽归焉。有明之阁下,贤者贷其残膏剩馥,不贤者假其喜笑怒骂,道路传之,国史书之,则以为其人之相业矣。故使宫奴有宰相之实者,则罢丞相之过也。阁下之贤者,尽其能事则曰法祖;亦非为祖宗之必足法也,其事位既轻,不得不假祖宗以压后王,以塞宫奴。祖宗之所行未必皆当,宫奴之黠者又复条举其疵行,亦曰法祖,而法祖之论荒矣。使宰相不罢,自得以古圣哲王之行摩切其主,其主亦有所畏而不敢不从也。
宰相一人,参知政事无常员。每曰便殿议政,天子南面,宰相、六卿、谏官东西面以次坐。其执事皆用士人。凡章奏进呈,六科给事中主之;给事中以白宰相,宰相以白天子,同议可否。天子批红;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更不用呈之御前,转发阁中拟,阁中又缴之御,而后下该衙门,如故事往返,使大权自宫奴出也。
宰相设政事堂,使新进士主之,或用待诏者。唐张说为相,列五房于政事堂之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此其例也。四方上书言利弊者及待诏之人皆集焉,凡事无不得达。
学校
学校,所以养士也。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非谓班朝,布令,养老,恤孤,讯馘,大师旅则会将士,大狱讼则期吏民,大祭祀则享始祖,行之自辟雍也。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是故养士为学校之一事,而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
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擿以为非。簿书、期会、钱壳、戎(讼)狱,一切委之俗吏。时风众势之外,稍有人焉,便以为学校中无当于缓急之习气。而其所谓学校者,科举嚣争,富贵熏心,亦遂以朝廷之势利一变其本领;而士之有才能学术者且往往自拔于草野之间,于学校初无与也,究竟养士一事亦失之矣。
于是学
译设立宰相
明朝之所以没有良好的治理,是从高皇帝废除丞相制度开始的。
推究设立君主的本意,是为了治理天下。天下不能由一个人来治理,就设置官员来治理;这些官员,就是分身化的君主。孟子说:“天子是一个等级,公是一个等级,侯是一个等级,伯是一个等级,子、男同属一个等级,总共五个等级。君是一个等级,卿是一个等级,大夫是一个等级,上士是一个等级,中士是一个等级,下士是一个等级,总共六个等级。”大概从外部来看,天子与公之间的差距,就像公、侯、伯、子、男之间依次相等的差距;从内部来看,君与卿之间的差距,就像卿、大夫、士之间依次相等的差距;并不是说到了天子这一层,就截然没有等级差别了。从前伊尹、周公摄政,是以宰相的身份代理天子,这与大夫代理卿、士代理大夫的情况并没有不同。后世的君主骄横,臣下谄媚,天子的地位才开始不再列于卿、大夫、士之间,而那些见识浅陋的儒生竟然对摄政之事感到不可思议;以至于君主去世、儿子继位时,忘记了哭泣和穿孝服的悲哀,却去讲求礼乐征伐的治理,君臣之间的道义未必周全,父子之间的恩情却先断绝了。如果不幸国家没有成年君主,政权委托给太后,身为宰相的人正避嫌而置身事外,宁可让国家分崩离析、败坏,贻笑千古,这难道不是把天子的地位看得过高所导致的吗!
古代君主对待臣下,臣下拜见,君主必定回拜。秦、汉以后,废除了这种礼节而不讲求;然而丞相进见时,天子坐在座位上要起身,在车舆上要下来。宰相既然被废除,天子再也没有可以与之行礼的人了;于是认为设置百官,是为了侍奉我,能侍奉我的我就认为他贤能,不能侍奉我的我就认为他不贤。设置官员的本意既然已经错误,还能符合设立君主的本意吗!古代不传位给儿子而传位给贤人,他们看待天子的地位,去留就像宰相一样。后来天子传位给儿子,宰相不传位给儿子;天子的儿子不一定都贤能,还依靠宰相传贤来弥补补救,那么天子也不失传贤的本意。宰相既然被废除,天子的儿子一旦不贤,再也没有人可以贤能了,这难道不是连传位给儿子的本意也丧失了吗!
有人说后来入阁办事的人,没有宰相的名号,却有宰相的实权。我说:不是这样。入阁办事的人,职责在于批答奏章,就像开府仪同三司的书记官一样,事情既轻;而且批答的意思,又必须由内廷授意后才拟写,这能说是拥有实权吗!我认为拥有宰相实权的,是现在的宦官。因为大权不能没有寄托;那些宦官,看到宰相的政事坠地无人收拾,于是设立科条,增加他们的职掌;原本出自宰相的生杀予夺大权,依次全部归他们所有。明朝内阁之下,贤能的人借其残存的恩惠,不贤能的人借其喜怒骂詈,道路上传言,国史记载,就认为是那个人的宰相业绩了。所以让宦官拥有宰相实权的,正是废除丞相的过错。内阁中的贤能者,竭尽所能则说是效法祖宗;也不是因为祖宗必定值得效法,而是他们的地位既轻,不得不借祖宗来压制后来的君主,以堵塞宦官。祖宗所行的未必都恰当,宦官中狡猾的人又列举其瑕疵行为,也说效法祖宗,那么效法祖宗的论调就荒谬了。如果宰相不被废除,自然可以用古代圣哲君王的行径来切磋规劝君主,君主也有所畏惧而不敢不听从。
宰相一人,参知政事没有固定员额。每天在便殿议政,天子面南而坐,宰相、六卿、谏官面东面西依次就坐。负责事务的人都使用士人。凡是奏章进呈,由六科给事中主管;给事中转报宰相,宰相转报天子,共同商议是否可行。天子用朱笔批示;天子不能全部批示,就由宰相批示,下发六部施行。不再需要呈到御前,转发内阁拟旨,内阁又缴回御前,然后下发相关部门,像旧例那样往返,使得大权出自宦官。
宰相设立政事堂,让新科进士主管,或者使用待诏的人。唐朝张说任宰相,在政事堂后面设立五房:一是吏房,二是枢机房,三是兵房,四是户房,五是刑礼房,分科主管各项事务,这是它的例子。四方上书言说利弊的人以及待诏的人都聚集在这里,凡事没有不能通达的。
学校
学校,是用来培养士人的。然而古代的圣王,他们的用意不仅于此,一定要使治理天下的工具都出自学校,然后设立学校的用意才算完备。并不是说在辟雍举行朝会、颁布政令、养老、抚恤孤儿、审讯战俘、大军出征时集结将士、重大狱讼时召集吏民、重大祭祀时享祭始祖,这些都是在辟雍进行的。而是要使朝廷之上,民间细微之处,潜移默化,无不具有诗书的宽厚之气;天子认为对的未必对,天子认为错的未必错,天子也就不敢自以为是或自以为是错,而将是非标准公之于学校。所以培养士人是学校的一件事,而学校不仅仅为了培养士人而设立。
三代以后,天下的是非标准一概出自朝廷。天子推崇的,大家就趋附认为是;天子贬斥的,大家就挑剔认为非。文书、期限、钱粮、诉讼,一切委托给俗吏。在时风众势之外,稍有不同的人,就被认为是学校中不适应紧急事务的习气。而他们所谓的学校,科举喧嚣争竞,富贵熏心,也就用朝廷的势利改变了他们的本性;而士人中有才能学术的往往从草野中自拔,与学校毫无关系,最终连培养士人这一件事也丧失了。
于是学
校变而为书院;有所非也,则朝廷必以为是而荣之,有所是也,则朝廷必以为非而辱之。伪学之禁,书院之毁,必欲以朝廷之权与之争胜。其不仕者有刑,曰:“此率天下士大夫而背朝廷者也。”其始也学校与朝廷无与,其继也朝廷与学校相反,不特不能养士,且至于害士,犹然循其名而立之,何与?
译官学变质而成为书院;学校认为不对的,朝廷必定认为是对的并加以荣耀;学校认为对的,朝廷必定认为是不对的并加以羞辱。禁止伪学,毁坏书院,必定想要用朝廷的权力与学校争个高下。那些不做官的人受到刑罚,说:“这是率领天下的士大夫背离朝廷。”起初,学校与朝廷互不干涉,后来,朝廷与学校完全相反,不仅不能培养士人,甚至到了伤害士人的地步,却仍然沿袭旧名而设立学校,这是为什么呢?
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宋诸生伏阙槌鼓,请起李纲;三代遗风,惟此犹为相近。使当曰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为非是,将见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也。乃论者目之为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者,收捕党人,编管陈、欧,正坐破坏学校所致,而反咎学校之人乎!
嗟乎!天之生斯民也,以教养托之于君。授田之法废,民买田而自养,犹赋税以扰之;学校之法废,民蚩蚩而失教,犹势利以诱之;是亦不仁之甚。而以其空名跻之曰“君父,君父”,则吾谁欺!
郡县学官,毋得出自选除;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谢事者,皆可当其任,不拘已仕未仕也。其人稍有干于清议,则诸生得共起而易之,曰:“是不可以为吾师也。”其下有五经师,兵法、历算、医、射各有师,皆听学官自择。凡邑之生童皆里粮从学,离城烟火聚落之处士人众多者,亦置经师。民间童子十人以上,则以诸生之老而不仕者充为蒙师。故郡邑无无师之士;而士之学行成者,非主六曹之事,则主分教之务,亦无不用之人。
学宫以外,凡在城在野寺观庵堂,大者改为书院,经师领之;小者改为小学,蒙师领之;以分处诸生受业。其寺产即隶于学,以赡诸生之贫者。二氏之徒,分别其有学行者,归之学宫,其余则各还其业。
太学祭酒,推择当世大儒,其重与宰相等,或宰相退处为之。每朔曰,天子临幸太学,宰相、六卿、谏议皆从之。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
天子之子年至十五,则与大臣之子就学于太学,使知民之情伪,且使之稍习于劳苦。毋得闭置宫中,其所闻见不出宦官宫妾之外,妄自崇大也。
郡县朔望,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学官讲学,郡县官就弟子列,北面再拜,师弟子各以疑义相质难。其以簿书期会不至者罚之。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其或僻郡下县,学官不能骤得名儒,而郡县官之学行过之者,则朔望之会,郡县官南面讲学可也。若郡县官少年无实学,妄自压老儒而上之者,则士子华而退之。
择名儒以提督学政;然学官不隶属于提学,以其学行名辈相师友也。每三年,学官送其俊秀于提学而考之,补博士弟子;送博士弟子于提学而考之,以解礼部,更不别遣考试官。发榜所遗之士,有平曰优于学行者,学官咨于提学补入之。其弟子之罢黜,学官以生平定之,而提学不与焉。
学历者能算气朔,即补博士弟子;其精者同入解额,使礼部考之,官于钦天监。学医者送提学考之,补博士弟子,方许行术。岁终,稽其生死效否之数,书之于册。分为三等:下等黜之;中等行术如故;上等解试礼部,入太医院而官之。
凡乡饮酒,合一郡一县之缙绅士子。士人年七十以上,生平无玷清议者,庶民年八十以上无过犯者,皆以齿南面,学官、郡县官皆北面,宪老乞言。
凡乡贤名宦祠,毋得以势位及子弟为进退。功业气节则考之国史,文章则稽之传世,理学则定之言行。此外乡曲之小誉,时文之声名,讲章之经学,依附之事功,已经入祠者皆罢之。
凡郡邑书籍,不论行世藏家,博搜重购。每书钞印三册,一册上秘府,一册送太学,一册存本学。时人文集,古文非有师法,语录非有心得,奏议无裨实用,序事无补史学者,不许传刻。其时文、小说、词曲、应酬代笔,已刻者皆追板烧之。士子选场屋之文及私试义策,虫惑坊市者,弟子员黜革,见任官落职,致仕官夺告身。
民间吉凶,一依朱子家礼行事。庶民未必通谙,其丧服之制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宫室之制,在市肆工艺者,学官定而付之。离城聚落,蒙师相其礼以革习俗。
凡一邑之名蹟及先贤陵墓祠宇,其修饰表章,皆学官之事。淫祠通行拆毁,但留土壳,设主祀之。故入其境,有违礼之祀,有非法之服,市悬无
译东汉太学有三万名学生,他们敢于发表正直深刻的言论,不回避权贵豪强,公卿大臣都畏惧他们的批评议论;宋朝的读书人伏在宫门前击鼓,请求起用李纲;三代(夏商周)遗留的风气,只有这些还比较接近。假使当时在朝廷任职的人,能够以他们所认为的对错作为真正的对错,将会看到盗贼奸邪之徒在正气凛然如霜雪般的气氛下感到恐惧,君主就能安定,国家就能保全。然而议论的人却把这看作是衰败世道的表现;他们不知道导致灭亡的原因,正是逮捕党人、将陈东、欧阳澈流放管制,这恰恰是因为破坏了学校制度所导致的,反而去责怪学校中的人吗!
唉!上天生育这些百姓,是把教化养育的责任托付给君主的。授田的制度废除了,百姓购买田地自己养活自己,还征收赋税来骚扰他们;学校的制度废除了,百姓愚昧无知而失去教化,还用权势利禄来引诱他们;这也是非常不仁道的。却用空洞的名号将他们尊称为“君父,君父”,那我是欺骗谁呢!
郡县的学官,不得由朝廷直接选拔任命;应由郡县公众商议,聘请著名的儒者主持。从平民百姓到退休的宰相,都可以担任这个职务,不拘泥于是否做过官。这个人如果稍微违背了清正的舆论,那么学生们可以共同起来罢免他,说:“这个人不能做我们的老师。”下面设有五经教师,兵法、历法算术、医学、射箭各有教师,都由学官自行选择。凡是县里的学生儿童都依靠乡里供给粮食跟随学习,离开城市而在烟火聚落之处士人众多的地方,也设置经学教师。民间儿童十人以上的,就由那些年老而不做官的学生担任启蒙教师。所以郡县没有没有老师的士人;而士人中学问品行成就的,不是主管六部的事务,就是主管分教的工作,也没有不被任用的人。
学宫以外,凡是在城里在野外的寺庙道观庵堂,大的改为书院,由经学教师统领;小的改为小学,由启蒙教师统领;用来分别安置学生们接受学业。那些寺院的产业就隶属于学校,用来供养贫穷的学生。佛道两教的人,分别出其中有学问品行的,归入学宫,其余的则各自回归他们的本业。
太学祭酒,推举选择当代的大儒,其地位与宰相相等,或者由退居的宰相担任。每月初一,天子亲临太学,宰相、六卿、谏议大夫都跟随前往。祭酒面向南讲学,天子也坐在弟子的行列中。政事有缺失,祭酒直言不讳。
天子的儿子年满十五岁,就和大臣的儿子在太学求学,使他们了解百姓的真情假意,并且让他们稍微习惯于劳苦。不得把他们封闭在宫中,使他们所听闻看到的不出宦官宫妾的范围,而妄自尊大。
郡县每月初一和十五,大会一郡一县的士大夫和学子。学官讲学,郡县官员就坐在弟子的行列,面向北拜两次,老师和弟子各自就疑难问题进行质疑辩难。那些因为文书公务和期限会议不到场的人要受罚。郡县官员政事有缺失,小的就纠察弹劾,大的就击鼓向众人宣告。如果是偏僻的郡县,学官不能迅速得到大儒,而郡县官员的学问品行超过学官的,那么初一十五的集会,郡县官员面向南讲学也可以。如果郡县官员年轻没有真才实学,妄图压制老儒而凌驾于其上的,那么士子就羞辱他并让他退下。
选择大儒来提督学政;然而学官不隶属于提学,因为他们在学问品行和名望辈分上是师友关系。每三年,学官送优秀的人才给提学考核,补为博士弟子;送博士弟子给提学考核,以便解送礼部,不再另外派遣考试官。发榜遗漏的士人,有平日学问品行优秀的,学官咨询提学后补入。那些被罢黜的弟子,由学官根据其生平表现决定,而提学不参与。
学习历法的人如果能计算气数和朔望,就补为博士弟子;其中精通的同入解额,让礼部考核,在钦天监做官。学习医学的人送交提学考核,补为博士弟子,才允许行医。年终,核查他们救治生死的效果数量,记录在册。分为三等:下等的罢黜;中等的继续行医;上等的解试礼部,进入太医院做官。
凡是乡饮酒礼,集合一郡一县的士大夫和学子。士人七十岁以上,生平没有玷污清议的,庶民八十岁以上没有过错的,都按年龄面向南坐,学官、郡县官员都面向北,尊重老人请教言论。
凡是乡贤名宦祠,不得以权势地位及子弟关系作为进退的标准。功业气节则考证国史,文章则查考传世之作,理学则根据其言行确定。此外乡间的小名声,时文的声名,讲章的经学,依附权势的事功,已经入祠的都罢免。
凡是郡邑的书籍,不论是否行世或藏于私家,广泛搜求重金购买。每本书抄印三册,一册上交秘府,一册送太学,一册存留本学。当时人的文集,古文没有师法传承,语录没有心得见解,奏议无益于实用,叙事无补于史学的,不许传刻。那些时文、小说、词曲、应酬代笔,已经刻印的都追回书板烧毁。士子选录科举考场文章及私试义策,蛊惑市井的,弟子员罢黜革除,现任官员免职,退休官员剥夺告身。
民间吉凶之事,一律依照朱子家礼行事。庶民未必通晓,那些丧服的制度,木主(牌位)的尺寸,衣冠的款式,宫室的规制,在市肆工匠那里,由学官制定并交付给他们。离开城市的聚落,由启蒙教师参照礼仪来革除习俗。
凡是郡邑的名迹以及先贤陵墓祠宇,其修饰表彰,都是学官的职责。淫祀的祠庙一律拆毁,只留下土堆,设立牌位祭祀。所以进入那个地区,有违背礼制的祭祀,有非法的服饰,市
取士上
取士之弊,至今曰制科而极矣。故毅宗尝患之也,为拔贡、保举、准贡、特授、积分、换授,思以得度外之士。乃拔贡之试,犹然经义也,考官不遣词臣,属之提学,既已轻于解试矣。保举之法,虽曰以名取人,不知今之所谓名者何凭也,势不得不杂以贿赂请托;及其捧檄而至,吏部以一义一论试之,视解试为尤轻矣。准贡者用解试之副榜,特授者用会试之副榜;夫副榜,黜落之余也,其黜落者如此之重,将何以待中式者乎!积分不去赀郎,其源不能清也;换授以优宗室,其教可不豫乎!凡此六者,皆不离经义;欲得胜于科目之人,其法反不如科目之详,所以徒为纷乱而无益于时也。
唐进士试诗赋,明经试墨义。所谓墨义者,每经问义十道,五道全写疏,五道全写注。宋初试士,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贴论语十,贴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其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学究等,设科虽异,其墨义同也。王安石改法,罢诗赋、贴经、墨义,中书撰大义式颁行,须通经有文采,乃为中格,不但如明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然非创自安石也,唐柳冕即有“明六经之义,合先王之道者以为上等,其精于传注与下等”之议。权德舆驳曰:“注疏犹可以质验,不者有司率情上下其手,既失其末,又不得其本,则荡然矣。”其后宋祁、王珪累有“止问大义,不责记诵”之奏,而不果行,至安石始决之。
故时文者,贴书、墨义之流也。今曰之弊,在当时权德舆已尽之。向若因循不改,则转相模勒,曰趋浮薄,人才终无振起之时。若罢经义,遂恐有弃经不学之士,而先王之道益视为迂阔无用之具。余谓当复墨义古法,使为经义者全写注疏、大全、汉宋诸儒之说,一一条具于前,而后申之以已意,亦不必墨守一先生之言。由前则空疏者绌,由后则愚蔽者绌,亦变浮薄之一术也。
或曰:以诵读精粗为中否,唐之所以贱明经也,宁复贵其所贱乎?曰:今曰之时文,有非诵数时文所得者乎?同一诵数也,先儒之义学,其愈于饾钉之剿说亦可知矣。非谓守此足以得天下之士也,趋天下之士于平实,而通经学古之人出焉。昔之诗赋亦何足以得士,然必费考索,推声病;未有若时文,空疏不学之人皆可为之也。
取士下
古之取士也宽,其用士也严;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古者乡举里选,士之有贤能者,不患于不知。降而唐宋,其为科目不一;士不得与于此,尚可转而从事于彼,是其取之之宽也。王制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升之学曰俊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马曰进士;司马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一人之身,未入仕之先凡经四转,已入仕之后凡经三转,总七转,始与之以禄。唐之士,及第者未便解褐,入仕吏部,又复试之。韩退之三试于吏部无成,则十年犹布衣也。宋虽登第入仕,然亦止是簿尉令录,榜首才得丞判,是其用之之严也。宽于取则无枉才,严于用则少倖进。
今也不然。其所以程士者,止有科举之一途,虽使古豪杰之士若屈原、司马迁、相如、董仲舒、扬雄之徒,舍是亦无由而进取之,不谓严乎哉!一曰苟得,上之列于侍从,下亦置之郡县;即其黜落而为乡贡者,终身不复取解,授之以官,用之又何其宽也!严于取,则豪杰之老死丘壑者多矣;宽于用,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
流俗之人,徒见夫二百年以来之功名气节,一二出于其中,遂以为科目已善,不必他求。不知科目之内,既聚此百千万人,不应功名气节之士独不得入;则是功名气节之士之得科目,非科目之能得功名气节之士也。假使士子探筹,第其长短而取之,行之数百年,则功名气节之士亦自有出于探筹之中者,宁可谓探筹为取士之善法耶!究竟功名气节人物,不及汉唐远甚,徒使庸妄之辈充塞天下。豈天之不生才哉?则取之之法非也。吾故宽取士
译选拔人才上篇
选拔人才的弊端,到今天以制科为最严重了。所以毅宗曾经担忧这件事,设立了拔贡、保举、准贡、特授、积分、换授等制度,希望借此得到常规科举之外的人才。然而拔贡的考试,仍然是经义,考官不派遣翰林词臣,而是交给提学官,这已经比乡试轻慢了。保举的方法,虽然说是以名声选取人才,但不知道现在所谓的名声凭借什么,势必要混杂贿赂和请托;等到他们捧着任命文书来到,吏部用一篇经义、一篇论策来考试他们,这比乡试更加轻慢了。准贡是利用乡试的副榜,特授是利用会试的副榜;那副榜,是落选之余的人,那些落选的人如此众多,将用什么来对待考中的人呢!积分制度不剔除捐纳出身的官员,其源头不能清澈;换授制度用来优待宗室,对他们的教育难道可以不预先安排吗!这六种制度,都不脱离经义;想要得到胜过科举科目的人才,其方法反而不如科举科目详尽,所以只是徒然造成纷乱而对时局没有益处。
唐代进士考试诗赋,明经考试墨义。所谓的墨义,每部经书问十个义理题目,五个题目要求全部写出疏文,五个题目要求全部写出注文。宋代初次考试人才,诗、赋、论各一首,策问五道,贴经《论语》十条,贴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那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学究等科目,虽然设立的科目不同,但其墨义考试是相同的。王安石改革制度,废除诗赋、贴经、墨义,由中书省撰写大义格式颁布施行,必须通晓经义且有文采,才算合格,不仅仅像明经墨义那样粗略解释章句而已。然而这并不是王安石首创的,唐代柳冕就有“通晓六经大义,符合先王道术的列为上等,那些精通传注的列为下等”的建议。权德舆驳斥说:“注疏还可以用来验证,如果不这样,有关部门就会随意操纵高低,既失去了末节,又得不到根本,那就荡然无存了。”此后宋祁、王珪屡次有“只问大义,不责求记忆背诵”的奏议,但没有实行,直到王安石才决意实行。
所以时文,是贴经、墨义的流变。今天的弊端,在当时权德舆已经说尽了。如果以前因循守旧不改变,那么互相模仿抄袭,日益趋向浮浅轻薄,人才终究没有振兴的时候。如果废除经义,就恐怕有抛弃经书不学的人,而先王的道术更加被视为迂阔无用的东西。我认为应当恢复墨义的古法,让写经义的人全部写出注疏、大全、汉宋诸儒的说法,一一列举在前面,然后用自己的意思加以阐述,也不必死守某一位先生的言论。由前面(要求罗列众说)则空疏的人会被淘汰,由后面(要求阐述己意)则愚昧闭塞的人会被淘汰,这也是改变浮浅轻薄风气的一种方法。
有人说:以诵读的精粗作为合格与否的标准,这是唐代轻视明经的原因,难道要再重视那被轻视的东西吗?回答说:今天的时文,有不是靠背诵几篇时文就能得到的吗?同样是背诵,先儒的义理之学,胜过那些琐碎拼凑的抄袭言论,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并不是说坚守这种方法就足以得到天下的人才,而是引导天下的人才趋向平实,从而出现通晓经学、研习古道的学者。以前的诗赋也哪里足以选拔人才,但必须费心考索,推敲声律病犯;没有像时文这样,空疏不学的人都能写作的。
选拔人才下篇
古代选拔人才宽泛,使用人才严格;现在选拔人才严格,使用人才宽泛。古代实行乡举里选,士人中有贤能的人,不用担心不被知晓。降及唐宋,设立的科目不一;士人不能参与这一科,还可以转而从事那一科,这是选拔的宽泛。《王制》论述秀士,推荐给司徒称为选士;司徒论述选士中的优秀者,推荐给学校称为俊士;大乐正论述造就人才中的优秀者,推荐给司马称为进士;司马论述进士中的贤能者,报告给君王并确定其评价。评价确定后才授予官职,担任官职后才授予爵位,爵位确定后才给予俸禄。一个人,在入仕之前经过四次升迁,入仕之后经过三次升迁,总共七次升迁,才给予俸禄。唐代的士人,考中后并不立即脱去布衣,进入吏部任职,还要再次考试。韩愈在吏部三次考试都没有成功,那么十年还是布衣。宋代虽然登第入仕,但也只是担任簿尉令录等小官,榜首才得到丞判的职位,这是使用的严格。选拔宽泛则不会冤枉人才,使用严格则侥幸晋升的人少。
现在却不是这样。用来考核士人的,只有科举这一条路,即使是古代的豪杰之士如屈原、司马迁、司马相如、董仲舒、扬雄等人,离开这条路也没有办法进取,这难道不严格吗!一旦侥幸考中,上者列入侍从之臣,下者也安置在郡县;即使落选成为乡贡的人,终身不再参加解试,也授予官职,使用他们又多么宽泛啊!选拔严格,那么豪杰之士老死在山野的就多了;使用宽泛,所以在位的人多不称职。
世俗之人,只看到两百年以来的功名气节,有一两个人出自其中,就以为科举制度已经完善,不必另求他法。不知道科举之内,既然聚集了成千上万的人,不应该只有功名气节之士不能进入;那么功名气节之士考中科举,并不是科举能够选拔出功名气节之士。假使士人抽签,按签的长短来录取,实行几百年,那么功名气节之士也自然有出自抽签之中的人,难道可以说抽签是选拔人才的好方法吗!终究功名气节的人物,远不及汉唐,只是让庸俗狂妄之辈充塞天下。难道是上天不产生人才吗?那是选拔的方法不对。所以我主张宽泛地选拔人才
科举之法:其考校倣朱子议:第一场易、诗、书为一科,子午年试之;三礼兼大戴为一科,卯年试之;三传为一科,酉年试之。试义各二道,诸经皆兼四书义一道。答义者先条举注疏及后儒之说,既备,然后以“愚按”结之。其不条众说,或条而不能备,竟入己意者,虽通亦不中格。有司有不依章句移文配接命题者,有忌讳丧礼朋制不以为题者,皆坐罪。第二场周、程、张、朱、陆六子为一科,孙、吴武经为一科,荀、董、扬、文中为一科,管、韩、老、庄为一科,分年各试一论。第二场左、国、三史为一科,三国、晋书、南北史为一科,新旧唐书、五代史为一科,宋史、有明实录为一科,分年试史论各二道。答者亦必摭事实而辨是非;若事实不详,或牵连他事而于本事反略者,皆不中格。第四场时务策三道。凡博士弟子员遇以上四年仲秋,集于行省而试之,不限名数,以中格为度。考官聘名儒,不论布衣、在位,而以提学主之。明年会试,经、子、史科,亦依乡闱分年,礼部尚书知贡举。登第者听宰相鉴别,分置六部各衙门为吏,管领簿书。拔其釉贿,仿古侍中之职在天子左右,三考满常调而后出官郡县。又拔其釉贿为各部主事,落第者退为弟子员,仍取解试而后得入礼闱。
荐举之法:每岁郡举一人,与于待诏之列,宰相以国家疑难之事问之。观其所对,令廷臣反覆诘难,如汉之贤良、文学以盐鐡铁发策是也。能自理其说者,量才官之;或假之职事,观其所效而后官之。若庸下之材勦说欺人者,举主坐罪,其人报罷。若道德如吴与弼、陈献章,则不次待之,举主受上赏。
太学之法:州县学每岁以弟子员之学成者,列其才能德艺以上之,不限名数,缺人则止。太学受而考之,其才能德艺与所上不应者,本生报罷。凡士子之在学者,积岁月累试,分为三等:上等则同登第者,宰相分之为侍中属吏;中等则不取解试,竟入礼闱;下等则罢归乡里。
任子之法:六品以上,其子十有五年皆入州县学,补博士弟子员:若教之十五年而无成则出学。三品以上,其子十有五年皆入太学;若教之十五年而无成则出学。今也大夫之子与庶民之子同试;提学受其请托,是使其始进不以正;不受其请托,非所以优门第也。公卿之子不论其贤否而仕之;贤者则困于常调,不贤者而使之在民上,既有害于民,亦非所以爱之也。
郡县佐之法:郡县各设六曹,提学试弟子员之高翟贿分置之,如户曹管赋税出入,礼曹主祀事、乡饮酒、上下吉凶之礼,兵曹统民户所出之兵、城守、捕寇,工曹主郡邑之兴作,刑曹主刑狱,吏曹主各曹之迁除资俸也。满三考升贡太学,其才能尤著者,补六部各衙门属吏。凡廩生皆罢。
辟召之法:宰相、六部、方镇及各省巡抚,皆得自辟其属吏,试以职事,如古之摄官。其能显著,然后上闻即真。
绝学者,如历算、乐律、测望、占候、火器、水利之类是也。郡县上之于朝,==考其果有发明,使之待诏;否则罢归。
上书有一一:一,国家有大事或大奸,朝廷之上不敢言而草野言之者,如唐刘贲、宋陈亮是也,则当处以谏职。若为人嗾使,因而挠乱朝政者,如东汉牢修告捕党人之事,即应处斩。一,以所著书进览,或他人代进,看详其书足以传世者,则与登第者一礼出身。若无所发明,纂集旧书,且是非谬乱者,如今曰赵宦光说文长笺、刘振识大编之类,部帙虽繁,却其书而遣之。
建都
或问:北都之亡忽焉,其故何也?曰:亡之道不一,而建都失算,所以不可救也。夫国祚中危,何代无之。安禄山之祸,玄宗幸蜀;吐蕃之难,代宗幸陕;朱泚之乱,德宗幸奉天;以汴京中原四达,就使有急而形势无所阻。当李贼之围京城也,毅宗亦欲南下;而孤悬绝北,音尘不贯,一时既不能出,出亦不能必达,故不得已而身殉社稷。向非都燕,何遽不及三宗之事乎!
或曰:自永乐都燕,历十有四代,
译科举的制度:其考核标准仿照朱熹的提议:第一场将《易》、《诗》、《书》归为一科,在子年和午年考试;《三礼》兼《大戴礼记》归为一科,在卯年考试;《三传》归为一科,在酉年考试。每科考义题各两道,各经都兼考一道《四书》义题。回答义题的人,必须先逐条列举注疏及后世儒者的说法,列举完备后,再用“愚按”来总结自己的见解。那些不列举众说,或列举而不能完备,径直抒发自己意见的人,即使文章通顺也不予录取。主管官员有不按照章句移文配接命题的,有忌讳丧礼朋制而不将其作为题目的,都要治罪。第二场将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陆九渊六子归为一科,孙武、吴起的《武经》归为一科,荀子、董仲舒、扬雄、文中子归为一科,管仲、韩非、老子、庄子归为一科,分年各考一道论题。第二场(注:此处原文似有误,通常第三场为史论,但依原文翻译)将《左传》、《国语》、《三史》归为一科,《三国》、《晋书》、《南北史》归为一科,《新旧唐书》、《五代史》归为一科,《宋史》、《明实录》归为一科,分年各考两道史论。答题的人也必须摘取史实来辨析是非;如果史实不详,或牵连其他事情而对主要本事反而简略的,都不予录取。第四场考时务策三道。凡是博士弟子员,每逢上述四年仲秋,聚集在省城考试,不限名额,以符合录取标准为度。考官聘请名儒,不论是在野布衣还是在位官员,由提学主持。第二年会试,经、子、史各科,也依照乡试分年的办法,由礼部尚书主持贡举。考中的人听从宰相鉴别,分别安置在六部各衙门担任吏员,管理文书簿籍。选拔其中廉洁的人,仿照古代侍中的职位,在天子左右侍奉,经过三次考核期满常调后,才出任郡县官。又选拔其中廉洁的人担任各部主事,落第的人退为弟子员,仍然要取得解试资格后才能进入礼闱。
荐举的制度:每年郡县推举一人,列入待诏的行列,宰相拿国家疑难的事情询问他。观察他的回答,让朝廷大臣反复诘难,就像汉代贤良、文学以盐铁问题发策一样。能自己阐明说法的人,根据才能授予官职;或者先给他职务,观察他的成效后再授予官职。如果是庸劣之才抄袭旧说欺骗人的,推举者治罪,那人被罢黜。如果道德像吴与弼、陈献章那样,就破格对待,推举者受上等赏赐。
太学的制度:州县学每年将学业有成的弟子员,列出他们的才能德艺上报,不限名额,缺人就停止。太学接收并考核他们,如果才能德艺与上报的不符,本人被罢黜。凡是在学的士子,积累岁月多次考试,分为三等:上等就和考中进士的人一样,宰相分派他们为侍中属吏;中等就不需要解试,直接进入礼闱;下等就罢黜回乡。
任子的制度:六品以上官员,他们的儿子十五岁都进入州县学,补为博士弟子员:如果教了十五年而没有成就就出学。三品以上官员,他们的儿子十五岁都进入太学;如果教了十五年而没有成就就出学。现在大夫的儿子和庶民的儿子一起考试;提学接受他们的请托,这是让他们初入仕途就不正;不接受他们的请托,又不是优待门第的办法。公卿的儿子不论贤与不贤都让他们做官;贤能的人被常调所困,不贤的人却让他们居于百姓之上,既有害于百姓,也不是爱护他们的办法。
郡县佐的制度:郡县各设六曹,提学考试弟子员中廉洁的人,分别安置,如户曹管理赋税出入,礼曹主管祭祀、乡饮酒、上下吉凶之礼,兵曹统领民户所出的兵、城守、捕寇,工曹主管郡邑的工程兴作,刑曹主管刑狱,吏曹主管各曹的升迁罢免和俸禄。满三次考核升贡太学,其中才能特别显著的,补为六部各衙门属吏。凡是廪生都罢黜。
辟召的制度:宰相、六部、方镇及各省巡抚,都可以自行征召属吏,用职务来考验他们,就像古代的摄官。如果才能显著,然后上报朝廷正式任命。
绝学的情况,如历算、乐律、测望、占候、火器、水利之类就是。郡县上报朝廷,考核他们确实有发明创造,就让他们待诏;否则罢黜回乡。
上书的情况有一一:一,国家有大事或大奸臣,朝廷之上不敢说而草野之人说的,如唐代刘贲、宋代陈亮那样,就应当授予谏官职位。如果是被人唆使,因而扰乱朝政的,如东汉牢修告发党人的事,就应当处斩。一,进献所著书籍供阅览,或他人代进,审看其书足以传世的,就和考中进士的人一样给予出身。如果无所发明,只是编纂旧书,而且是非谬乱的,如今天的赵宦光《说文长笺》、刘振《识大编》之类,篇幅虽然繁多,却退回其书而遣散他。
建都
有人问:北京灭亡得如此突然,原因是什么?回答说:灭亡的原因不止一种,而建都失算,所以不可挽救。国家命运中途危殆,哪个朝代没有呢。安禄山的祸乱,玄宗逃往蜀地;吐蕃的灾难,代宗逃往陕州;朱泚的叛乱,德宗逃往奉天;因为汴京地处中原四通八达,即使有急事,形势也没有阻碍。当李自成围困京城时,崇祯帝也想南下;但北京孤悬绝北,音信隔绝,一时既不能出去,出去也不能保证到达,所以不得已以身殉国。如果不是定都燕京,怎么会比不上前三宗(玄宗、代宗、德宗)的事情呢!
有人说:自从永乐定都燕京,历经十四代,
岂可以一代之失,遂议始谋之不善乎?曰:昔人之治天下也,以治天下为事,不以失天下为事者也。有明都燕不过二百年,而英宗狩于土木,武宗困于阳和,景泰初京城受围,嘉靖二十八年受围,四十三年边人阑入,崇祯间京城岁岁戒严。上下精神敝于寇至,曰以失天下为事,而礼乐政教犹足观乎!江南之民命竭于输挽,大府之金钱靡于河道,皆都燕之为害也。
译难道因为一朝的过失,就非议当初谋划的不善吗?回答说:从前治理天下的人,是以治理天下为要务,而不是以失去天下为要务。明朝定都北京不过两百年,英宗在土木堡被俘,武宗在阳和陷入困境,景泰初年京城被围困,嘉靖二十八年京城被围困,四十三年边境敌人闯入,崇祯年间京城年年戒严。上下精神疲于应对敌寇入侵,如果说这是以失去天下为要务,那么礼乐政教还值得称道吗!江南百姓的生命耗尽于运输粮草,国库的金钱浪费于河道治理,这都是定都北京的祸害。
或曰:有王者起,将复何都?曰:金陵。或曰:古之言形胜者,以关中为上,金陵不与焉,何也?曰:时不同也。秦、汉之时,关中风气会聚,田野开辟,人物殷盛;吴、楚方脱蛮夷之号,风气檏略,故金陵不能与之争胜。今关中人物不及吴、会久矣,又经流寇之乱,烟火聚落,十无二三,生聚教训,故非一曰之所能移也。而东南粟帛,灌输天下;天下之有吴、会,犹富室之有仓库匮箧也。今夫千金之子,其仓库匮箧必身亲守之,而门庭则以委之仆妾。舍金陵而勿都,是委僕妾以仓库匮箧;昔曰之都燕,则身守夫门庭矣。曾谓治天下而智不千金之子若与!
方镇
今封建之事远矣;因时乘势,则方镇可复也。自唐以方镇亡天下,庸人狃之,遂为厉阶。然原其本末则不然。当太宗分置节度,皆在边境,不过数府;其带甲十万,力足以控制寇乱。故安禄山、朱泚皆凭方镇而起,乃制乱者亦藉方镇。其后析为数十,势弱兵单,方镇之兵不足相制,黄巢、朱温遂决裂而无忌。然则唐之所以亡,由方镇之弱,非由方镇之强也。是故封建之弊,强弱吞并,天子之政教有所不加;郡县之弊,疆场之害苦无已时。欲去两者之弊,使其并行不悖,则沿边之方镇乎!
宜将辽东、蓟州、宣府、大同、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延绥俱设方镇,外则云、贵亦依此例,分割附近州县属之。务令其钱粮兵马,内足自立,外足捍患;田赋商税,听其徵收,以充战守之用;一切政教张弛,不从中制;属下官员亦听其自行辟召,然后名闻。每年一贡,三年一朝,终其世兵民辑睦,疆场宁谧者,许以嗣世。
凡此则有五利:今各边有总督,有巡抚,有总兵,有本兵,有事复设经略,事权不一,能者坏于牵制,不能者易于推委;枝梧旦夕之间,掩饰章奏之上,其未至溃决者,直须时耳。统帅专一,独任其咎,则思虑自周,战守自固,以各为长子孙之计;一也。国家一有警急,常竭天下之财,不足供一方之用;今一方之财自供一方;二也。边镇之主兵常不如客兵,故常以调发致乱,天启之奢酋、崇祯之莱围是也;今一方之兵自供一方;三也。治兵措饷皆出朝廷,常以一方而动四方;既各有专地,兵食不出于外,即一方不宁,他方宴如;四也。外有强兵,中朝自然顾忌;山有虎豹,藜藿不采;五也。
田制一
昔者禹则坏定赋,周官礼国经野,则是夏之所定者,至周已不可为准矣。当是时,其国之君,于其封疆之内田土之肥瘠,民口之众寡,时势之迁改,视之为门以内之事也。
井田既坏,汉初十五而税一,文、景三十而税一,光武初行什一之法,后亦三十而税一。盖土地广大,不能缕分区别;总其大势,使瘠土之民不至于甚困而已。是故合九州之田,以下下为则;下下者不困,则天下之势相安,吾亦可无事于缕分区别而为则坏经野之事也。夫三十而税一,下下之税也;当三代之盛,赋有九等,不能尽出于下下;汉独能为三代之所不能为者,豈汉之德过于三代敛?古者井田养民,其田皆上之田也;自秦而后,民所自有之田也;上既不能养民,使民自养,又从而赋之,虽三十而税一,较之于古亦未尝为轻也。
至于后世,不能深原其本末,以为什一而税,古之法也;汉之省赋,非通行长久之道,必欲合于古法。九州之田,不授于上而赋以什一,则是以上上为则也。以上上为则,而民焉有不困者乎!汉之武帝,度支不足,至于卖爵、贷假、榷酤、算缗、盐铁之事无所不举,乃终不敢有加于田赋者,后东郭、咸阳、孔仅、桑弘羊,计虑犹未熟与?然则什而税一,名为古法,其不合于古法甚矣。而兵兴之世,又不能守其什一者;其赋之于民,不任田而任用,以一时之用制天下之赋,后王因之;后王既衰,又以其时之用制天下之赋,而后王又因之。鸣呼!吾见天下之赋曰增,而后之为民者曰困于前。
儒者曰:井田不复,仁政不行,天下之民始敝敝矣。孰知魏
译有人说:如果有王者兴起,将会定都哪里?回答说:金陵。又有人说:古代谈论地势险要、形势优越的地方,以关中为最,金陵不在其列,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时代不同了。秦、汉时期,关中地区风气汇聚,田野开垦,人口众多、物产丰盛;而吴、楚之地刚刚摆脱蛮夷的称号,风气粗疏简略,所以金陵不能与关中争胜。如今关中的人口物产远不及吴、会稽地区已经很久了,又经历了流寇的祸乱,村落烟火,十不存二三,要重新聚集人口、教化百姓,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改变的。而东南地区的粮食布匹,供给天下;天下拥有吴、会稽,就像富人家拥有仓库箱柜一样。现在那些拥有千金的家主,对于仓库箱柜必定亲自看守,而门户庭院则委托给仆妾。舍弃金陵而不定都,就是把仓库箱柜委托给仆妾;过去定都燕京,则是亲自看守门户庭院了。难道治理天下的智慧还不如拥有千金的家主吗!
方镇
如今分封诸侯的事情已经遥远了;顺应时势,那么方镇制度是可以恢复的。自从唐朝因为方镇而亡天下,平庸的人拘泥于此,于是将其视为祸乱的根源。然而推究其根本和末节,事实并非如此。当初唐太宗分设节度使,都在边境,不过几个府;他们拥有十万军队,力量足以控制寇乱。所以安禄山、朱泚都凭借方镇而起兵,但平定祸乱的人也依靠方镇。后来方镇被分割为几十个,势力衰弱兵力单薄,方镇的兵力不足以相互制约,黄巢、朱温于是决裂而肆无忌惮。那么唐朝之所以灭亡,是因为方镇衰弱,而不是因为方镇强大。因此,分封制的弊端,是强弱吞并,天子的政教有所不能施加;郡县制的弊端,是边境的祸害苦无休止。想要去除两者的弊端,使它们并行不悖,那就是沿边的方镇了!
应当将辽东、蓟州、宣府、大同、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延绥都设立方镇,外部云南、贵州也依照这个例子,分割附近的州县归属它们。务必让它们的钱粮兵马,对内足以自立,对外足以抵御祸患;田赋商税,听任它们征收,以充作战守之用;一切政教的张弛,不从中节制;属下的官员也听任它们自行征召,然后上报朝廷备案。每年进贡一次,三年朝见一次,终身保持军民和睦、边境安宁的,允许子孙世袭。
这样就有五种好处:如今各边有总督,有巡抚,有总兵,有兵部尚书,有事又设立经略,事权不统一,有才能的人被牵制而坏事,没有才能的人容易推诿责任;在朝夕之间勉强支撑,在章奏之上掩饰粉饰,其尚未溃败的,只是时间早晚罢了。统帅专一,独自承担罪责,那么思虑自然周密,战守自然坚固,因为各自为子孙长远打算;这是第一点。国家一旦有警急,常常耗尽天下的财力,不足以供给一方的使用;如今一方的财力自供一方;这是第二点。边镇的主力军常常不如客兵,所以常常因为调发军队导致祸乱,天启年间的奢酋之乱、崇祯年间的莱阳之围就是例子;如今一方的军队自供一方;这是第三点。治军筹饷都出自朝廷,常常因为一方而调动四方;既然各有专地,兵粮不出自外部,即使一方不安宁,其他方也安然无事;这是第四点。外部有强兵,中央朝廷自然有所顾忌;山中有虎豹,野菜就不被采摘;这是第五点。
田制一
从前大禹划定疆界确定赋税,周朝《周官》治理国家、经营郊野,那么夏朝所确定的制度,到了周朝已经不能作为标准了。当时,各国的君主,对于自己封疆内的土地肥瘠、人口多少、时势变迁,都视为家门以内的事。
井田制败坏后,汉朝初期十五税一,文帝、景帝时期三十税一,光武帝初行十分之一的税法,后来也改为三十税一。大概是因为土地广大,不能详细区分;总括大势,使贫瘠土地的百姓不至于过于困苦罢了。因此合并九州的田地,以最低等级的土地为标准;最低等级的土地不困苦,那么天下的形势就相安无事,我也无需详细区分而做破坏经野之事了。三十税一,是最低等级土地的赋税;在三代盛世,赋税有九等,不能全部出自最低等级;汉朝能做三代所不能做的事,难道汉朝的德行超过三代吗?古代井田制养民,那些田地都是官家的田地;自秦以后,是百姓自己拥有的田地;官府既然不能养民,让百姓自养,又从而征收赋税,即使三十税一,与古代相比也未尝算轻。
至于后世,不能深究其根本,认为十分之一的赋税,是古代的制度;汉朝减免赋税,不是通行长久之道,一定要符合古法。九州的田地,不授予官府而征收十分之一的赋税,那就是以最高等级的土地为标准了。以最高等级的土地为标准,百姓哪有不受困的呢!汉武帝时,财政不足,以至于卖爵位、借贷、专卖酒、算缗、盐铁之事无所不举,却始终不敢增加田赋,后来东郭咸阳、孔仅、桑弘羊等人,计虑还不成熟吗?那么十分之一的赋税,名义上是古法,其实与古法相差甚远。而在战乱时代,又不能坚守十分之一的赋税;他们向百姓征收赋税,不依据田地而依据人口,用一时的需要制定天下的赋税,后来的君王沿袭它;后来的君王衰微,又用当时的需要制定天下的赋税,再后来的君王又沿袭它。唉!我看到天下的赋税日益增加,而后来的百姓日益困苦于前。
儒者说:井田制不恢复,仁政不施行,天下的百姓才开始困苦不堪。谁知道魏
、晋之民又困于汉,唐、宋之民又困于魏、晋,则天下之害民者,宁独在井田之不复乎!今天下之财赋出于江南;江南之赋至钱氏而重,宋未尝改;至张士诚而又重,有明亦未尝改。故一亩之赋,自三斗起科至于七斗,七斗之外,尚有官耗私增。计其一岁之获,不过一石,尽输于官,然且不足。乃其所以至此者,因循乱世苟且之术也。吾意有王者起,必当重定天下之赋;重定天下之赋,必当以下下为则而后合于古法也。
译晋国的百姓又受汉朝的困扰,唐、宋的百姓又受魏、晋的困扰,那么天下危害百姓的,难道仅仅在于井田制没有恢复吗!如今天下的财赋出自江南;江南的赋税在钱氏时变得沉重,宋朝未曾更改;到张士诚时又加重,明朝也未曾更改。所以一亩的赋税,从三斗起征直到七斗,七斗之外,还有官方的损耗和私人的增加。计算一年的收获,不过一石,全部交给官府,仍然不够。然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沿袭乱世苟且应付的方法。我认为如果有王者兴起,必定要重新审定天下的赋税;重新审定天下的赋税,必定要以最下等的标准作为准则,然后才符合古法。
或曰:三十而税一,国用不足矣。夫古者千里之内,天子食之;其收之诸侯之贡者,不能十之一。今郡县之赋,郡县食之不能十之一,其解运至于京师者十之九。彼收其十一者尚无不足,收其十九者而反忧之乎!
田制一一
自井田之废,董仲舒有限民名田之议,师丹、孔光因之,令民名田无过三十顷,期尽三年而犯者没入之。其意虽善;然古之圣君,方授田以养民,今民所自有之田,乃复以法夺之;授田之政未成而夺田之事先见,所谓行一不义而不可为也。或者谓夺富民之田则生乱,欲复井田者,乘大乱之后土旷人稀而后可;故汉高祖之灭秦,光武之乘汉,可为而不为为足惜。夫先王之制井田,所以遂民之生,使其繁庶也。今幸民之杀戮,为其可以便吾事;将使田既井而后,人民繁庶,或不能于吾制无龃龉,豈谓之不幸与?
后儒言井田必不可复者,莫详于苏洵;言井田必可复者,莫切于胡翰、方孝孺。洵以川路、会道、洫涂、沟畛、遂径之制,非穷数百年之力不可。夫诚授民以田,有道路可通,有水利可修,亦何必拘泥其制度疆界之末乎!凡苏洵之所忧者,皆非为井田者之所急也。胡翰、方孝孺但言其可复,其所以复之之法亦不能详。余盖于卫所之屯田,而知所以复井田者亦不外于是矣。世儒于屯田则言可行,于井田则言不可行,是不知二五之为十也。
每军拨田五十亩,古之百亩也;非即周时一夫授田百亩乎!五十亩科正粮十二石,听本军支用,余粮十二石,给本卫官军俸粮,是实征十二石也。每亩二斗四升,亦即周之乡遂用贡法也。天下屯田见额六十四万四千一一百四十三顷,以万历六年实在田土七百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二十八亩律之,屯田居其十分之一也;授田之法未行者,特九分耳。由一以推之九,似亦未为难行。况田有官民;官田者,非民所得而自有者也。州县之内,官田又居其十分之三。以实在田土均之,人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每户授田五十亩,尚余田一万七千三十二万五千八百二十八亩,以听富民之所占,则天下之田自无不足,又何必限田、均田之纷纷,而徒为困苦富民之事乎!故吾于屯田之行,而知井田之必可复也。
难者曰:屯田既如井田,则屯田之军曰宜繁庶,何以复有销耗也?曰:此其说有四:屯田非土著之民,虽授之田,不足以挽其乡土之思,一也。又令少壮者守城,老弱者屯种,夫屯种而任之老弱,则所获几何;且彼见不屯者之未尝不得食也,亦何为而任其劳苦乎!二也。古者什而税一,今每亩二斗四升,计一亩之入不过一石,则是什税二有半矣,三也。又征收主自武人而郡县不与,则凡刻剥其军者何所不为,四也。而又何怪乎其销耗与!
田制三
或问井田可复,既得闻命矣;若夫定税则如何而后可?曰: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有所税非所出之害,有田土无等第之害。
何谓积累莫返之害?三代之贡、助、彻,止税田土而已。魏晋有户、调之名,有田者出租赋,有户者出布帛,田之外复有户矣。唐初立租、庸、调之法,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出谷,庸出绢,调出绘纩布麻,户之外复有丁矣。杨炎变为两税,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虽租、庸、调之名浑然不见,其实并庸、调而入于租也。相沿至宋,未尝减庸、调于租内,而复敛丁身钱米。后世安之,谓两税,租也,丁身,庸、调也,岂知其为重出之赋乎!使庸、调之名不去,何至是耶!故杨炎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于后世者大矣。有明两税,丁口而外,有力差,有银差,盖十年而一值。嘉靖末行一条鞭法,通府州县十岁中夏税、秋粮、存留、起运之额,均徭、里甲、土贡、顾募、加银之例,一条总征之,使一年而出者分为十年,及至所值之年一如余年,是银、力二差又并入于两税也。未几而里甲之值年者,杂役仍复纷然。其后又安之,谓条鞭,两税也,杂役,值年之差也,
译有人说:按三十抽一的税率征税,国家的用度就不够了。古代在千里疆域之内,天子享用其中的产出;从诸侯那里征收的贡赋,不超过十分之一。如今郡县的赋税,郡县自己留用的不超过十分之一,运送到京师的占十分之九。那些征收十分之一的人尚且担心不足,征收十分之九的人反而还担忧吗!
田制一
自从井田制废除后,董仲舒提出了限制百姓占有田地的建议,师丹、孔光沿袭了这一主张,规定百姓占有的田地不得超过三十顷,限期三年,违犯者没收田地。他们的本意虽然善良;然而古代的圣明君主,正是通过授予田地来养育百姓,如今百姓自己拥有的田地,反而用法律剥夺它;授予田地的政令尚未完成,剥夺田地的事情却先出现了,这就是所谓的做一件不义的事而不可为啊。有的人说剥夺富人的田地会导致动乱,想要恢复井田制的人,认为只有趁着大乱之后土地空旷、人口稀少的时候才可以实行;所以汉高祖灭秦、光武帝中兴汉室时,可以做而没有做,真是可惜。古代先王制定井田制,是为了顺应百姓的生计,使人口繁衍众多。如今庆幸百姓遭受杀戮,因为这样可以方便我们的事情;假如等到田地恢复井田制之后,人口繁衍众多,或许不能与我们的制度没有抵触,难道这就不值得庆幸吗?
后世儒生说井田制一定不能恢复的,没有比苏洵更详细的;说井田制一定可以恢复的,没有比胡翰、方孝孺更切中要害的。苏洵认为川路、会道、洫涂、沟畛、遂径这些制度,不耗费几百年的力量是不可能做到的。如果真的授予百姓田地,有道路可以通行,有水利可以修筑,又何必拘泥于那些制度和疆界的细枝末节呢!凡是苏洵所担忧的,都不是实行井田制的人所急需解决的。胡翰、方孝孺只说井田制可以恢复,他们恢复井田制的方法也不能详细说明。我大概从卫所的屯田中,知道恢复井田制的方法也不过如此罢了。世俗的儒生对于屯田说可行,对于井田说不可行,这是不知道二五等于十的道理啊。
每军拨给田地五十亩,相当于古代的百亩;这不就是周朝时一个成年男子授田百亩吗!五十亩征收正粮十二石,任由本军支用,余粮十二石,供给本卫官军的俸禄,实际上是征收十二石。每亩征收二斗四升,也就是周朝乡遂地区使用的贡法。天下屯田现有的额度是六十四万四千一百四十三顷,以万历六年实际田地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二十八亩来计算,屯田占其中的十分之一;没有实行授田法的,只有九分罢了。由一分推及九分,似乎也不难实行。况且田地有官田和民田之分;官田,不是百姓能够自己拥有的。州县之内,官田又占其中的十分之三。以实际田地平均分配,人口一千六百零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户,每户授田五十亩,还剩余田地一万七千三百二十五万八千二十八亩,任凭富人占有,那么天下的田地自然就不会不足,又何必纷纷扰扰地限制田地、平均田地,而白白地做困苦富人的事情呢!所以我从屯田的实行中,知道井田制一定可以恢复。
质疑的人说:屯田既然像井田,那么屯田的军队应该繁衍众多,为什么反而还有损耗呢?回答说:这有四个原因:屯田的士兵不是本地居民,虽然授予他们田地,不足以挽留他们对故乡的思念,这是第一点。又命令年轻力壮的人守城,年老体弱的人屯田耕种,让年老体弱的人承担耕种,那么收获能有多少呢;况且他们看到不屯田的人也没有吃不饱,又为什么要承担这种劳苦呢!这是第二点。古代是十税一,现在每亩征收二斗四升,计算一亩的收成不过一石,这就是十税二点五了,这是第三点。又征收的主管是武人而郡县不参与,那么凡是剥削士兵的事情无所不为,这是第四点。又何必奇怪他们的损耗呢!
田制三
有人问井田制可以恢复,我已经听到了您的教诲;至于确定税制,怎样才可以呢?回答说:百姓苦于暴虐的赋税已经很久了,有积累无法挽回的祸害,有征收的不是所产出的祸害,有田地没有等级的祸害。
什么叫积累无法挽回的祸害?夏商周三代的贡、助、彻,只征收田地的赋税而已。魏晋时期有户、调的名称,有田地的出租赋,有户口的出布帛,田地之外又有了户口税。唐朝初年设立租、庸、调的法令,有田地就有租,有户口就有调,有丁身就有庸,租缴纳谷物,庸缴纳绢,调缴纳丝织品、棉絮、布、麻,户口之外又有了丁税。杨炎改为两税法,人不再区分丁中,以贫富作为差别,虽然租、庸、调的名称完全看不见了,实际上是把庸、调合并到租里面了。沿袭到宋朝,没有在租内减少庸、调,反而又征收丁身钱米。后世安于这种状况,说两税是租,丁身是庸、调,哪里知道这是重复征收的赋税呢!假如庸、调的名称不取消,怎么会到这个地步呢!所以杨炎对一时的利益少,而对后世的祸害大啊。明朝的两税,除了丁口税外,还有力差,有银差,大概十年轮值一次。嘉靖末年实行一条鞭法,将府州县十年中的夏税、秋粮、存留、起运的额度,均徭、里甲、土贡、顾募、加银的条例,一条总征,使一年缴纳的分为十年缴纳,等到轮值的年份和其余年份一样,这是银、力二差又合并到两税中了。不久轮值的里甲,杂役仍然纷纷扰扰。其后又安于这种状况,说条鞭是两税,杂役是轮值的差役,
岂知其为重出之差乎!使银差、力差之名不去,何至是耶!故条鞭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于后世者大矣。万历间,旧饷五百万,其末年加新饷九百万,崇祯间又增练饷七百三十万,倪元璐为户部,合三饷为一,是新饷、练饷又并入于两税也。至今曰以为两税固然,岂知其所以亡天下者之在斯乎!使练饷、新饷之名不改,或者顾名而思义,未可知也;此又元璐不学无术之过也。嗟乎!税额之积累至此,民之得有其生也亦无几矣。今欲定税,须反积累以前而为之制。授田于民,以什一为则;未授之田,以二十一为则;其户口则以为出兵养兵之赋;国用自无不足,又何事于暴税乎!
译哪里知道这是重复征收的弊端呢!如果银差、力差的名目不废除,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呢!所以一条鞭法对当时的利益很少,而对后世的祸害却很大。万历年间,旧有的赋税是五百万,到了末年又加征新饷九百万,崇祯年间又增加了练饷七百三十万,倪元璐担任户部尚书时,将三饷合并为一,于是新饷、练饷又并入了两税之中。至今人们认为两税本来就是这样,哪里知道导致天下灭亡的原因就在这里呢!如果练饷、新饷的名目不更改,或许人们看到名称就能想到其中的道义,也未可知;这又是倪元璐不学无术的过错。唉!税额累积到这种地步,百姓能够维持生计的也所剩无几了。现在想要确定税制,必须回到累积之前的状态来制定制度。授予百姓田地,以十分之一的税率作为准则;对于尚未授予的田地,以二十分之一的税率作为准则;至于户口税,则作为出兵养兵的赋税;国家的用度自然不会有不足,又何必去征收苛暴的赋税呢!
何谓所税非所出之害?古者任土作贡,虽诸侯而不忍强之以其地之所无,况于小民乎!故赋谷米,田之所自出也;赋布帛,丁之所自为也。其有纳钱者,后世随民所便;布一匹,直钱一千,输官听为九百,布直六百,输官听为五百;比之民间,反从降落。是钱之在赋,但与布帛通融而已。其田土之赋谷米,汉、唐以前未之有改也。及杨炎以户口之赋并归田土,于是布帛之折钱者与谷米相乱,亦遂不知钱之非田赋矣。宋隆兴二年,诏温、台、处、徽不通水路,其二税物帛,许依折法以银折输。盖当时银价低下,其许以折物帛者,亦随民所便也。然按熙宁税额,两税之赋银者六万一百三十七两而已,而又榖贱之时常平就,故虽赋银,亦不至于甚困。有明自漕粮而外,尽数折银;不特折钱之布帛为银,而历代相仍不折之谷米,亦无不为银矣;不特谷米不听上纳,即欲以钱准银,亦有所不能矣。夫以钱为赋,陆贽尚曰“所供非所业,所业非所供”,以为不可,而况以银为赋乎!天下之银既竭,凶年田之所出不足以上供;丰年田之所出足以上供,折而为银,则仍不足以上供也;无乃使民岁岁皆凶年乎!天与民以丰年而上复夺之,是有天下者之以斯民为也。然则圣王者而有天下,其必任土所宜,出百榖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斯民庶不至困瘁尔。
何谓田土无等第之害?周礼大司徒,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是九则定赋之外,先王又细为之等第也。今民间田土之价,悬殊不啻二十倍,而有司之征收,画以一则,至使不毛之地岁抱空租,亦有岁岁耕种,而所出之息不偿牛种。小民但知其为瘠土,向若如古法休一岁、二岁,未始非沃土矣。官府之催科不暇,虽欲易之,恶得而易之,何怪夫土力之曰竭乎!吾见有百亩之田而不足当数十亩之用者,是不易之为害也。今丈量天下田士,其上者依方田之法,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中者以四百八十步为一亩,下者以七百二十步为一亩,再酌之于三百六十步、六百步为亩,分之五等。鱼鳞册字号,一号以一亩准之,不得赘以奇零;如数亩而同一区者不妨数号,一亩而分数区者不妨一号。使田土之等第,不在税额之重轻而在丈量之广狭,则不齐者从而齐矣。是故田之中、下者,得更番而作以收上田之利;如其力有余也而悉耕之,彼二亩三亩之入,与上田一亩较量多寡,亦无不可也。
兵制一
有明之兵制,盖亦三变矣;卫所之兵变而为召募,至崇祯、弘光间又变而为大将之屯兵卫所之弊也,官军三百十三万八千三百皆仰食于民,除西北边兵三十万外,其所以御寇定乱者,不得不别设兵以养之。兵分于农,然且不可,乃又使军分于兵,是一天下之民养两天下之兵也。召募之弊也,如东事之起,安家、行粮、马匹、甲仗费数百万金,得兵十余万而不当三万之选,天下巳骚动矣。大将屯兵之弊也,拥众自卫,与敌为市;抢杀不可问,宣召不能行,率我所养之兵反而攻我者,即其人也。有明之所以亡,其不在斯三者乎!
议者曰:卫所之为召募,此不得已而行之者也;召募之为大将屯兵,此势之所趋而非制也。原夫卫所,其制非不善也;一镇之兵足守一镇之地,一军之田足赡一军之用,卫所、屯田,盖相表里者也。其后军伍销耗,耕者无人,则屯粮不足,增以客兵;坐食者众,则屯粮不足,于是益之以民粮,又益之以盐粮,又益之以京运,而卫所之制始破坏矣。都燕而后,岁漕四百万石,十有二总领卫一百四十旗,军十二万六千八百人,轮年值运,有月粮,有行粮,一人兼二人之食,是岁有二十五万三千六百不耕而食之军矣。此又卫所之制破坏于输挽者也。中都、大宁、山东、河南附近卫所,轮班上操,春班以三月至八月还,秋班以九月至二月还,有月粮,有行粮,一人兼二人之食,是岁有二十余万不耕而食之军矣。此又卫所之制破坏于班操者也。一边有
译什么叫做“征收的税物不是当地出产”的祸害呢?古代根据土地情况制定贡赋,即使是诸侯,也不忍心强迫他们缴纳当地没有的东西,何况是普通百姓呢!所以征收谷米,是田地自然出产的;征收布帛,是成年男子亲手制作的。那些缴纳钱币的,是后世顺应百姓的便利;一匹布,价值一千钱,交给官府听任折算为九百;布值六百钱,交给官府听任折算为五百;与民间相比,反而有所减少。这说明钱币在赋税中,只是与布帛互通折算罢了。田地征收谷米,汉、唐以前从未改变过。等到杨炎将按户口征收的赋税合并到田地中,于是布帛折算成钱币的与谷米混杂在一起,也就不知道钱币本来不是田赋了。南宋隆兴二年,下诏说温州、台州、处州、徽州不通水路,这两地的税物布帛,允许依照折算的方法用白银缴纳。大概当时银价低廉,允许用白银折算布帛,也是顺应百姓的便利。然而查考熙宁年间的税额,两税中征收白银的只有六万零一百三十七两而已,而且谷物便宜的时候常平仓就收购,所以虽然征收白银,也不至于使百姓非常困苦。明朝自从漕粮以外,全部折算成白银;不仅把折算成钱币的布帛改为白银,而且历代沿袭不折算的谷米,也全都改为白银了;不仅谷米不允许直接缴纳,即使想用钱币折算成白银,也有力不能及的时候。用钱币作为赋税,陆贽尚且说“百姓供给的不是他们从事生产的,他们从事生产的不是官府征收的”,认为不可行,何况用白银作为赋税呢!天下的白银已经枯竭,荒年田地出产的不足以缴纳赋税;丰年田地出产的足以缴纳赋税,折算成白银,仍然不足以缴纳赋税;这岂不是让百姓年年都像遭遇荒年一样吗!上天赐给百姓丰年,朝廷却又夺取它,这就是拥有天下的人对待百姓的方式啊。那么圣明的君王拥有天下,必定会根据土地适宜的情况,出产百谷的就征收百谷,出产桑麻的就征收布帛,以至于各种杂物都征收当地出产的,这样百姓或许不至于困苦疲敝了。
什么叫做“田地没有等级区分”的祸害呢?《周礼》大司徒规定,不用休耕的土地每家一百亩,一年休耕一次的土地每家二百亩,两年休耕一次的土地每家三百亩,这是在九等定赋之外,先王又细致地划分了等级。现在民间田地的价格,相差悬殊不止二十倍,而官府征收赋税,却统一按一个标准,致使不长草木的土地每年背负着空租,也有年年耕种,但所得的利息连牛种的成本都抵偿不了。小百姓只知道那是贫瘠的土地,如果像古代那样休耕一年、两年,未尝不是肥沃的土地。官府催缴赋税忙不过来,即使想休耕,怎么能休耕呢,难怪土地的力量日益枯竭啊!我看到有百亩田地却抵不上几十亩田地作用的,这就是不实行休耕制度的祸害。现在丈量天下的田地,上等的依照方田法,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中等的以四百八十步为一亩,下等的以七百二十步为一亩,再斟酌以三百六十步、六百步为一亩,分为五个等级。鱼鳞册的字号,一个字号以一亩为准,不得附加零数;如果几亩地同属一个区域不妨设几个字号,一亩地分成几个区域不妨设一个字号。让田地的等级,不在于税额的轻重而在于丈量的宽窄,那么不整齐的就随之整齐了。因此,中等、下等的田地,可以轮流休耕以获取上等田地的利益;如果劳力有余而全部耕种,那两亩、三亩的收成,与上等田地一亩相比多少,也是可以的。
兵制一
明朝的兵制,大概也经历了三次变化;卫所的兵变为招募的兵,到了崇祯、弘光年间又变为大将的屯兵。卫所兵的弊端,官军三百一十三万八千三百人都依赖百姓供养,除了西北边防兵三十万人外,用来抵御寇乱平定叛乱的,不得不另外设立军队来供养他们。军队从农民中分离出来,尚且不可行,却又让军队从军队中分离出来,这是一天下的百姓供养两天下的军队啊。招募兵的弊端,如同辽东战事兴起,安家费、行粮、马匹、铠甲兵器花费数百万金,得到士兵十余万却抵不上三万精兵,天下已经骚动了。大将屯兵的弊端,拥兵自重,与敌人做买卖;抢劫杀戮不可追究,宣召命令不能执行,率领我所供养的士兵反而攻打我的,就是这些人。明朝之所以灭亡,难道不在这三者之中吗!
议论的人说:卫所兵变为招募兵,这是不得已而实行的;招募兵变为大将屯兵,这是形势所趋而不是制度。推究卫所,它的制度并非不好;一个镇的兵力足以防守一个镇的地盘,一个军的田地足以供养一个军的用度,卫所、屯田,是互为表里的。后来军队损耗,耕种的人没有了,那么屯粮不足,增加客兵;坐吃的人众多,那么屯粮不足,于是增加民粮,又增加盐粮,又增加京运,卫所的制度才开始破坏。定都燕京以后,每年漕运四百万石,十二个总领卫一百四十个旗,军队十二万六千八百人,轮流值班运输,有月粮,有行粮,一个人吃两个人的口粮,这一年就有二十五万三千六百人耕而不食的军队了。这又是卫所的制度因运输而破坏了。中都、大宁、山东、河南附近的卫所,轮流上班操练,春班从三月到八月回来,秋班从九月到二月回来,有月粮,有行粮,一个人吃两个人的口粮,这一年就有二十多万人耕而不食的军队了。这又是卫所的制度因轮班操练而破坏了。一边有
事则调各边之军,应调者食此边之新饷,其家口又支各边之旧饷,旧兵不归,各边不得不补,补一名又添一名之新饷,是一兵而有三饷也。卫所之制,至是破坏而不可支矣。凡此皆末流之弊,其初制豈若是哉!
译有事时则调遣各边镇的军队,被调遣的士兵吃这边的新饷,他们的家属又领取各边镇的旧饷,旧兵不归队,各边镇不得不补充兵员,每补充一名士兵又增加一份新饷,这就是一名士兵却有三份饷银。卫所制度,到了这时已经破坏得无法维持了。所有这些,都是制度流于末节后的弊端,最初的制度难道是这样吗!
为说者曰:末流之弊,亦由其制之不善所致也;制之不善,则军民之太分也。凡人膂力不过三十年,以七十为率,则四十年居其老弱也。军既不得复还为民,则一军之在伍,其为老弱者亦复四十年,如是而焉得不销耗乎!乡井之思,谁则无有;今以谪发充之,远者万里,近者千余里,违其士性,死伤逃窜十常八九,如是而焉得不销耗乎!且都燕二百余年,天下之财莫不尽取以归京师,使东南之民力竭者,非军也耶!
或曰:畿甸之民大半为军,今计口而给之,故天下有荒岁而畿甸不困,此明知其无益而不可已者也。曰:若是则非养兵也,乃养民也。天下之民不耕而待养于上,则天下之耕者当何人哉?东南之民奚罪焉!夫以养军之故至不得不养及于民,犹可谓其制之善与!
余以为天下之兵当取之于口,而天下为兵之养当取之于户。其取之口也,教练之时五十而出二,调发之时五十而出一。其取之户也,调发之兵十户而养一,教练之兵则无资于养。如以万历六年户口数目言之,人口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则得兵一百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五十七人矣;人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则可养兵一百六万二千一百四十三人矣。夫五十口而出一人,则其役不为重;一十户而养一人,则其费不为难;而天下之兵满一百二十余万,亦不为少矣。王畿之内,以二十万人更番入卫,然亦不过千里;假如都金陵,其入卫者但尽金陵所属之郡邑,而他省不与焉。金陵人口一千五十万二千六百五十一,则得胜兵二十一万五百;以十万各守郡邑,以十万入卫,次年则以守郡邑者入卫,以入卫者归守郡邑,又次年则调发其同事教练之兵,其已经调发者则住粮归家,但听教练而已。夫五十口而出一人,而又四年方一行役,以一人计之,二十岁而入伍,五十岁而出伍,始终三十年,止历七践更耳,而又不出千里之远;则为兵者其任亦不为过劳。国家无养兵之费则国富,队伍无老弱之卒则兵强。人主欲富国强兵而兵民太分,唐、宋以来但有彼善于此之制,其受兵之害,未尝不与有明同也。
兵制二
国家当承平之时,武人至大帅者,干谒文臣,即其品级悬绝,亦必戎朋左握刀,右属弓矢,帕首裤鞾,趋入庭拜,其门状自称==,退而与其仆隶齿。兵兴以后,有言于天子者曰:“今曰不重武臣,故武功不立。”于是毅宗皇帝专任大帅,不使文臣节制。不二三年,武臣拥众,与贼相望,同事虏略。李贼入京师,三辅至于青、齐诸镇,栉比而营;天子封公侯结其欢心,终莫肯以一矢入援。鸣呼,毅宗重武之效如此!
然则武固不当重与?曰:毅宗轻武而不重武者也。武之所重者将:汤之伐桀,伊尹为将;武之入商,太公为将;晋作六军,其为将者皆六卿之选也。有明虽失其制,总兵皆用武人,然必听节制于督抚或经略。则是督抚、经略,将也,总兵,偏裨也。总兵有将之名而无将之实,然且不可,况竟与之以实乎!夫安国家,全社稷,君子之事也;供指使,用气力,小人之事也。国家社稷之事,孰有大于将;使小人而优为之,又何贵乎君子耶!今以天下之大托之于小人,为重武耶,为轻武耶?是故与毅宗从死者,皆文臣也。当其时,属之以一旅,赴贼俱死,尚冀十有一二相全,何至自殊城破之曰乎!是故建义于郡县者,皆文臣及儒生也。当其时,有所藉手以从事,胜负亦未可知,何至驱市人而战,受其屠醢乎!彼武人之为大帅者,方且飚浮云起,昔之不敢一当敌者,乘时易帜,各以利刃而齿腐朽,鲍永所谓以其众幸富贵矣,而后知承平之时待以仆隶者之未为非也。
然则彭越、鲸布非古之良将与?曰:彭越、鲸布,非汉王将之者也;布、越无所藉于汉王而汉王藉之,犹治病者之服乌喙藜芦也。人见彭越、鲸布之有功而欲将武人,亦犹见乌喙藜芦之愈病而欲以为服食也。彼粗暴之徒,乘世之衰,窃乱天常,吾可以权授之,使之出落钤键也哉!然则叔
译主张改革的人说:末世的弊端,也是由制度不完善所导致的;制度不完善,就在于军民区分得太严重。人的体力不过能维持三十年,以七十岁为平均寿命,那么有四十年的时间处于老弱状态。军队既然不能重新回归平民身份,那么一支军队在服役期间,其中老弱之人也占了四十年,像这样怎能不消耗损耗呢!对家乡故土的思念,谁没有呢?如今用贬谪发配的人来充数,远的万里,近的千余里,违背了人的本性,死伤逃散十成中常有八九,像这样怎能不消耗损耗呢!况且定都燕地二百多年,天下的财富没有不全部取来归入京师的,使东南百姓财力枯竭的,不正是军队吗!
有人说:京畿地区的百姓大半是军人,现在按人口供给他们,所以天下有荒年而京畿地区不困乏,这是明知其无益却不得不做的。回答说:如果是这样,那就不是养兵,而是养民了。天下的百姓不耕种而等待上级供养,那么天下耕种的人应当是谁呢?东南的百姓有什么罪过呢!因为养兵的原因以至于不得不供养到平民,还能说这制度是好的吗!
我认为天下的兵源应当从人口中选取,而供养士兵的费用应当从户口中征收。从人口中选取,训练时五十人出两人,调发时五十人出一人。从户口中征收,调发的士兵十户供养一人,训练的士兵则不需要供养。如果以万历六年户口数目来说,人口六千六百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就能得到士兵一百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五十七人;人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就能供养士兵一百六万二千一百四十三人。五十人口出一人,那么劳役不算重;十户供养一人,那么费用不算难;而天下的士兵满一百二十余万,也不算少了。王畿之内,用二十万人轮流入京守卫,但也只不过千里之内;假如定都金陵,入卫的只需尽金陵所属的郡县,其他省份不参与。金陵人口一千五十万二千六百五十一,就能得到精兵二十一万五百;用十万人各守郡县,用十万人入卫,次年就让守郡县的入卫,让入卫的回去守郡县,又次年就调发那些一同训练过的士兵,那些已经调发过的就停发粮饷回家,只听从训练罢了。五十人口出一人,而且四年才一次服役,以一人计算,二十岁入伍,五十岁退伍,始终三十年,只经历七次轮替罢了,而且不出千里之远;那么当兵的人其劳役也不算过分。国家没有养兵的费用则国家富裕,队伍没有老弱的士兵则军队强大。君主想要富国强兵却军民区分太严重,唐、宋以来只有彼此稍好的制度,他们遭受兵祸的危害,未曾不与明朝相同。
兵制二
国家在太平时期,武人做到大帅的,拜见文臣,即使品级相差悬殊,也必须左手握刀,右臂挂弓矢,头裹帕子,穿裤靴,快步进入庭院拜见,他的门状自称某某,退下后与仆隶同列。战乱兴起以后,有人对天子说:“现在不重视武臣,所以武功不能建立。”于是毅宗皇帝专任大帅,不让文臣节制。不到二三年,武臣拥兵自重,与贼寇相望,一同掠夺。李贼进入京师,三辅直到青、齐各镇,军营密集排列;天子封公侯以结其欢心,最终没有肯发一箭入援的。唉,毅宗重视武人的效果就是这样!
那么武人就不应当重视吗?回答说:毅宗是轻视武人而不是重视武人。武人所重视的是将领:商汤讨伐夏桀,伊尹为将;周武王进入商朝,太公为将;晋国设立六军,他们的将领都是六卿中选拔的。明朝虽然失去了这个制度,总兵都用武人,但必须听命于督抚或经略的节制。那么督抚、经略是主将,总兵是副将。总兵有将领的名号而没有将领的实权,尚且不可以,何况竟然把实权也给他呢!安定国家,保全社稷,是君子的事;供指使,出力气,是小人的事。国家社稷的事,哪有比将领更大的;如果小人能很好地做这些事,又何必看重君子呢!现在把天下的大任托付给小人,这是重视武人呢,还是轻视武人呢?所以与毅宗一同死节的,都是文臣。当时,如果给他们一旅之众,奔赴贼寇一同战死,还希望十人中有一二人能保全,何至于自己自杀在城破之日呢!所以建义于郡县的,都是文臣及儒生。当时,有所凭借以从事,胜负也未可知,何至于驱赶市井之人作战,遭受他们的屠杀呢!那些武人做大帅的,正像飙风浮云般兴起,以前不敢抵挡敌人的,趁时改换旗帜,各自以利刃咬噬腐朽之物,鲍永所说的凭借众人侥幸富贵了,后来才知道太平时期对待他们像仆隶那样并非不对。
那么彭越、英布不是古代的良将吗?回答说:彭越、英布,不是汉王的将领;英布、彭越不依赖汉王而汉王依赖他们,就像治病的人服用乌头、藜芦一样。人们看到彭越、英布有功就想任用武人,就像看到乌头、藜芦能治病就想把它当作日常服食一样。那些粗暴之徒,趁着世道衰微,窃取扰乱天常,我可以权宜授予他们,让他们出来掌管钥匙吗!那么叔
孙通专言斩将搴旗之士,儒生无所言进,何也?曰:当是时,汉王已将韩信,彼通之所进者,以首争首、以力搏力之兵子耳,岂所谓将哉!然则壮健轻死善击刺者,非所贵与?曰:壮健轻死善击刺之在人,犹精致犀利之在器甲也。弓必欲无灂,冶必欲援胡之称,甲必欲上旅下旅札续之坚,人必欲壮健轻死善击刺,其道一也。器甲之精致犀利,用之者人也;人之壮健轻死善击刺者,用之者将也。今以壮健轻死善击刺之人而可使之为将,是精致犀利之器甲可以不待人而战也。
译孙通只推荐那些斩将夺旗的勇士,对儒生却无所举荐,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在那时,汉王已经任用了韩信,孙通所推荐的,不过是那些以首级争首级、以力气搏力气的小兵罢了,这哪里称得上是真正的将领呢!那么,那些强壮勇猛、轻视死亡、善于击刺的人,难道不值得珍视吗?回答说:强壮勇猛、轻视死亡、善于击刺的人对于军队而言,就像精致锋利的兵器铠甲对于装备而言一样。弓箭一定要没有瑕疵,冶炼一定要达到援胡弓那样的标准,铠甲一定要上下甲片连接坚固,人一定要强壮勇猛、轻视死亡、善于击刺,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兵器铠甲的精致锋利,需要人来使用;人的强壮勇猛、轻视死亡、善于击刺,需要将领来指挥。现在如果把强壮勇猛、轻视死亡、善于击刺的人就可以让他们做将领,这就好比说精致锋利的兵器铠甲可以不依靠人就能自行作战一样。
兵制三
唐、宋以来,文武分为两途,然其职官,内而枢密,外而阃帅州军,犹文武参用。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文臣之督抚,虽与军事而专任节制,与兵士离而不属。是故涖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涖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方自以犬牙交制,使其势不可为叛。夫天下有不可叛之人,未尝有不可叛之法。杜牧所谓“圣贤才能多闻博识之士”,此不可叛之人也。豪猪健狗之徒,不识礼义,喜虏掠,轻去就,缓则受吾节制,指顾簿书之间,急则拥兵自重,节制之人自然随之上下。试观崇祯时,督抚曾有不为大帅驱使者乎?此时法未尝不在,未见其不可叛也。
有明武职之制,内设都督府,锦衣卫,外设二十一都司,四百九十三卫,三百五十九所;平时有左右都督、都指挥使、指挥使,各系以同知、佥事及千户、百户、镇抚之级;行伍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千把总之名。宜悉罢平时职级,只存行伍。京营之兵,兵部尚书即为总兵,侍郎即为副将,其属郎官即分任参、游。设或征讨,将自中出,侍郎挂印而总兵事,郎官从之者一如京营,或用巡抚为将,巡抚挂印,即以副将属之参政,参将属之郡守,其行间战将勇略冠军者即参用于其间。苟如近世之沈希仪、万表、俞大猷、戚继光,又未尝不可使之内而兵部,外而巡抚也。
自儒生久不为将,其视用兵也,一以为尚力之事,当属之豪健之流;一以为阴谋之事,当属之倾危之士。夫称戈比干立矛者,士卒之事而非将帅之事也;即一人以力闻,十人而胜之矣。兵兴以来,田野市井之间膂力稍过人者,当事即以奇士待之,究竟不当一卒之用。万历以来之将,掩败饰功,所以欺其君父者何所不至,亦可谓之倾危矣;乃止能施之君父,不能施之寇敌。然则今曰之所以取败亡者,非不足力与阴谋可知矣。使文武合为一途,为儒生者知兵书战策非我分外,习之而知其无过高之论,为武夫者知亲上爱民为用武之本,不以鹿暴为能,是则皆不可叛之人也。
财计一
后之圣王而欲天下安富,其必废金银乎!
古之徵贵徵贱,以粟帛为俯仰。故公上赋税,有粟米之征、布缕之征是也;民间市易,诗言“握粟出卜”,孟子言“通工易事,男粟女布”是也。其时之金银,与珠玉无异,为馈问器饰之用而已。三代以下,用者粟帛而衡之以钱,故钱与粟帛相为轻重。汉章帝时,谷帛价贵,张林言:“此钱多故也,宜令天下悉以布帛为租,市贾皆用之,封钱勿出,物皆贱矣。”魏明帝时,废钱用壳。桓玄辅晋,亦欲废钱。孔琳之曰:“先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此钱之所以嗣功龟贝也。榖帛本充衣食,分以为货,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此之为弊,著自囊昔。”然则昔之有天下者,虽钱与谷帛杂用,犹不欲使其重在钱也。梁初唯京师及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杂以榖帛,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陈用钱兼以锡铁粟帛,岭南多以盐米布,交易不用钱。北齐冀州之北,钱皆不行,交贸者皆绢布。后周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钱,而官不禁。唐时民间用布帛处多,用钱处少。大历以,岭南用钱之外,杂以金银、丹砂、象齿。贞元二十年,命市井交易,以绫罗绢布杂货与钱兼用。宪宗诏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唯银无益于人,五岭以北,采银一两者流他州,官吏论罪。元和六年,贸易钱十缗以上参布帛。太和三年,饰佛像许以金银,唯不得用铜。四年,交易百缗以上者,粟帛居半。按唐以前,自交、广外,上而赋税,下而市易,一切无事于金银,其可考彰彰若是。
宋元丰十二年,蔡京当国,凡以金银丝帛等贸易勿受,夹锡钱者以法惩治。盖其时有以金银为用者矣。然重和之令,命官之家,留见钱二万贯,民庶半之;余限二年听易金银之类。则是市易之在下者,未始不以钱为重也。绍兴以来,岁额金一百二十八两,银无额,七分入内库,三分归有司。则是
译兵制三
唐、宋以来,文官与武官分为两条途径,然而他们的职官,在内如枢密院,在外如边防统帅及州军长官,仍然文武参用。只有明朝截然分开,不相往来;文臣中的总督、巡抚,虽然参与军事但专任节制指挥,与士兵分离而不直接统属。因此,管理军队的人不能计算军饷,计算军饷的人不能管理军队;节制指挥的人不能直接统领士兵,统领士兵的人不能节制指挥;当时自以为这样犬牙交错互相牵制,使得他们的势力无法发动叛乱。天下有不会叛变的人,却没有不会叛变的制度。杜牧所说的“圣贤才能、多闻博识之士”,就是不会叛变的人。那些像豪猪、健狗一样的徒众,不懂礼义,喜欢掠夺,轻率地离开或投靠,局势缓和时接受我们的节制,在指手画脚、处理文书之间,局势紧急时就拥兵自重,节制指挥的人自然随之起伏。试看崇祯年间,总督、巡抚曾有不被大帅驱使的吗?此时制度并非不存在,却没见它不能导致叛乱。
明朝武职的制度,在内设有都督府、锦衣卫,在外设有二十一个都指挥使司、四百九十三卫、三百五十九所;平时有左右都督、都指挥使、指挥使,各自配有同知、佥事以及千户、百户、镇抚等职级;行伍中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千总、把总之名。应当全部废除平时的职级,只保留行伍编制。京营的士兵,兵部尚书就担任总兵,侍郎就担任副将,其下属郎官就分别担任参将、游击。如果出征讨伐,将领从中央派出,侍郎挂印担任总兵,郎官跟随他就像在京营一样;或者任用巡抚为将领,巡抚挂印,就让副将隶属于参政,参将隶属于郡守,那些行伍中战将勇略冠绝的,就参用在其中。如果像近世的沈希仪、万表、俞大猷、戚继光那样的人,也未尝不可以让他们在内担任兵部官员,在外担任巡抚。
自从儒生长期不做将领,他们看待用兵,一方面认为是崇尚力量的事,应当属于豪强勇健之流;一方面认为是阴谋算计的事,应当属于倾危狡诈之士。那些手持戈矛、比干立矛的,是士卒的事而不是将帅的事;即使一人以力气闻名,十个人也能战胜他。用兵兴起以来,田野市井之间力气稍强过常人的人,当权者就把他们当作奇才对待,最终却不抵一个士兵之用。万历以来的将领,掩盖败绩、粉饰功劳,用来欺骗君主父亲的手段无所不至,也可以说是倾危狡诈了;但他们只能对君主父亲施展,不能对敌寇施展。那么如今之所以导致败亡,并非缺乏力量和阴谋,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让文武合为一条途径,做儒生的知道兵书战策不是我分外的事,学习它就知道其中没有过高之论,做武夫的知道亲近上级、爱护百姓是用武的根本,不把残暴当作能干,这样都是不会叛变的人。
财计一
后来的圣王如果想要天下安定富足,必定要废除金银吧!
古代征收贵重的或低贱的物资,以粮食布帛作为日常所需。所以公家的赋税,有征收粮食、征收布缕的,就是这样;民间的市场交易,《诗经》说“手握粮食去占卜”,孟子说“交换工品和事务,男子产粮女子织布”,就是这样。那时的金银,与珠玉没有区别,只是作为馈赠问讯、器物装饰的用途罢了。三代以后,使用粮食布帛而用钱币来衡量价值,所以钱币与粮食布帛互相决定轻重。汉章帝时,粮食布帛价格昂贵,张林说:“这是因为钱币太多,应当命令天下全部用布帛作为租税,市场交易都用它,封存钱币不要流出,物价就都便宜了。”魏明帝时,废除钱币使用贝壳。桓玄辅佐晋朝时,也想废除钱币。孔琳之说:“先王制定没有实用价值的货币来流通有实用价值的财物,这就是钱币继承龟甲贝壳功能的原因。粮食布帛本来充足衣食,分开作为货币,在商贩手中劳累毁坏,在切割截断中消耗废弃,这种弊端,自古以来就很明显。”那么古代拥有天下的人,虽然钱币与粮食布帛混用,仍然不希望钱币太重。梁朝初年只有京师以及吴、荆、郢、江、湘、梁、益等州用钱,其余州郡混合使用粮食布帛,交州、广州地区完全用金银作为货币。陈朝用钱兼用锡铁粮食布帛,岭南多用盐米布,交易不用钱。北齐冀州以北,钱币都不通行,交易的都是绢布。后周河西各郡有的使用西域金银钱,而官府不禁止。唐朝时民间使用布帛的地方多,使用钱币的地方少。大历年间以后,岭南除了用钱之外,还混合使用金银、丹砂、象牙。贞元二十年,命令市场交易,用绫罗绢布杂货与钱币兼用。宪宗诏令天下有银矿的山必定有铜矿,只有银对人没有益处,五岭以北,开采一两银的就流放到其他州,官吏定罪。元和六年,贸易钱币十缗以上的,参杂使用布帛。太和三年,装饰佛像允许使用金银,只是不允许使用铜。四年,交易百缗以上的,粮食布帛占一半。考察唐朝以前,除了交州、广州之外,上至赋税,下至市场交易,一切都不涉及金银,其可考证的明显就是这样。
宋朝元丰十二年,蔡京掌权,凡是用金银丝帛等贸易的都不接受,夹锡钱的依法惩治。大概那时已经有用金银作为货币的了。然而重和年间的命令,官员家庭,保留现钱二万贯,百姓减半;其余限期两年允许兑换金银之类。那么在下层的市场交易,未尝不以钱币为重。绍兴以来,每年定额黄金一百二十八两,白银没有定额,七分进入内库,三分归有关部门。那么
赋税之在上者,亦未始以金银为正供,为有司之经费也。及元起北方,钱法不行,于是以金银为母,钞为子,子母相权而行,而金银遂为流通之货矣。
译征收赋税的朝廷,起初并没有把金银作为主要的赋税,作为官府部门的经费。等到元朝在北方兴起,铜钱制度无法施行,于是把金银作为主币,纸币作为辅币,主币和辅币相互制约而流通,于是金银便成为了流通的货币。
明初亦尝禁金银交易,而许以金银易钞于官,则是冈民而收其利也,其谁信之!故至今曰而赋税市易,银乃单行,以为天下之大害。盖银与钞为表里,银之力绌,钞以舒之,故元之税粮,折钞而不折银。今钞既不行,钱仅为小市之用,不入贡赋,使百务并于一途,则银力竭。元又立提举司,置淘金户,开设金银场,各路听民煽炼,则金银之出于民间者尚多。今矿所封闭,间一开采,又使宫奴主之,以入大内,与民间无与,则银力竭。二百余年,天下金银,纲运至于燕京,如水赴壑。承平之时,犹有商贾官吏返其十分之二三,多故以来,在燕京者既尽泄之边外,而富商、大贾、达官猾吏,自北而南,又能以其资力尽敛天下之金银而去,此其理尚有往而复返者乎!
夫银力已竭,而赋税如故也,市易如故也,皇皇求银,将于何所!故田土之价,不当异时之什一,豈其坏瘠与?曰:否。不能为赋税也。百货之价,亦不当异时之什一,岂其物阜与?曰否。市易无资也。当今之世,宛转汤火之民,即时和年丰无益也,即劝农沛泽无益也,吾以为非废金银不可。废金银,其利有七:粟帛之属,小民力能自致,则家易足,一也。铸钱以通有无,铸者不息,货无匮竭,二也。不藏金银,无甚贫甚富之家,三也。轻斋不便,民难去其乡,四也。官吏赃私难覆,五也。盗贼胠箧,负重易迹,六也。钱钞路通,七也。然须重为之禁,盗矿者死刑,金银市易者以盗铸钱论而后可。
财计二
钱币所以为利也;唯无一时之利,而后有久远之利。以三四钱之费得十钱之息,以尺寸之楮当金银之用,此一时之利也。使封域之内,常有千万财用流转无穷,此久远之利也。后之治天下者,常顾此而失彼,所以阻坏其始议也。
有明欲行钱法而不能行者:一曰惜铜爱工,钱既恶薄,私铸繁兴;二曰折二折三,当五当十,制度不常;三曰铜禁不严,分造器皿;四曰年号异文;此四害者,昔之所同;五曰行用金银,货不归一,六曰赏赉、赋税,上行于下,下不行于上。昔之害钱者四,今之害钱者六。故今曰之钱,不过资小小贸易,公私之利源皆无赖焉;是行钱与不行等也。诚废金银,使货物之衡尽归于钱;京省各设专官鼓铸;有铜之山,官为开采;民间之器皿,寺观之像设,悉行烧毁入局;千钱以重六斤四两为率,每钱重一钱;制作精工,样式画一,亦不必冠以年号;除田土赋粟帛外,凡盐酒征榷,一切以钱为税:如此而患不行,吾不信也。
有明欲行钞法而不能行者,崇祯间,桐城诸生蒋臣,言钞法可行,岁造[钞]一二千万贯,一贯直一金,岁可得金三千万两。户部侍郎王鳖永主其说,且言初年造五千万贯,可得五千万两,所入既多,将金与土同价。上特设内宝钞局,画夜督造,募商发卖,无肯应者。大学士蒋德璟言,以一金易一纸,愚者不为。上以高皇帝之行钞难之。德璟曰:“高皇帝似亦神道设教,然赏赐折俸而已,固不曾用之兵饷也。”按钞起于唐之飞钱,犹今民间之会票也;至宋而始官制行之。然宋之所以得行者,每造一界,备本钱三十六万缗,而又佐之以盐酒等项。盖民间欲得钞,则以钱入库;欲得钱,则以钞入库;欲得盐酒,则以钞入诸务;故钞之在手,与见钱无异。其必限之以界者,一则官之本钱,当使与所造之钞相准,非界则增造无艺;一则每界造钞若干,下界收钞若干,诈伪易辨,非界则收造无数。宋之称提钞法如此。即元之所以得行者,随路设立官库,贸易金银,平准钞法。有明宝钞库,不过倒收旧钞,凡称提之法俱置不讲,何怪乎其终不行也!毅宗言利之臣,不详其行坏(钞)之始末,徒见尺楮张纸居然可当金银,但讲造之之法,不讲行之之法。官无本钱,民何以信!故其时言可行者,犹见弹而求炙也。然诚使停积钱缗,五年为界,敛旧钞而焚之;官民使用,在关即以之抵商税,在场即以之易盐引,亦何患其不行!且诚废金银,则榖
译明朝初年也曾禁止金银交易,但允许百姓用金银向官府兑换宝钞,这实际上是剥夺百姓的利益而让官府获利,谁会相信呢!所以直到今天,赋税和市场交易,只有白银单独流通,成为天下的大害。大概白银与宝钞互为表里,白银力量不足时,宝钞可以舒缓它,所以元朝的税粮,折算成宝钞而不折算成白银。现在宝钞既然不能流通,铜钱仅用于小额交易,不用于缴纳贡赋,使得各种事务都集中于一条途径,那么白银的力量就会枯竭。元朝又设立提举司,设置淘金户,开设金银场,各路允许百姓冶炼,那么民间产出的金银还很多。现在矿场封闭,偶尔开采,又让宦官主管,收入内廷,与民间无关,那么白银的力量就会枯竭。二百多年来,天下的金银,通过漕运送到燕京,如同水流向深谷。太平时期,还有商人官吏返回十分之二三,多事以来,在燕京的已经全部泄露到边外,而富商、大贾、达官猾吏,从北到南,又能凭借他们的资力搜刮天下的金银离去,这难道还有往而复返的道理吗!
白银力量已经枯竭,而赋税照旧,市场交易照旧,急切地寻求白银,将从哪里得到呢!所以田地的价格,不及过去的十分之一,难道是因为土地贫瘠吗?回答说:不是。是因为不能用来缴纳赋税。百货的价格,也不及过去的十分之一,难道是因为物产丰富吗?回答说:不是。是因为市场交易没有资金。当今之世,百姓辗转于水火之中,即使年成好、丰收也无益,即使劝勉农耕、施予恩泽也无益,我认为非废除金银不可。废除金银,其好处有七点:粮食布匹之类,小民有能力自己获得,那么家庭容易富足,这是第一点。铸造铜钱来互通有无,铸造不停止,货物就不会匮乏枯竭,这是第二点。不储藏金银,就没有极贫极富的家庭,这是第三点。轻便的行李不方便,百姓难以离开家乡,这是第四点。官吏贪污私藏难以掩盖,这是第五点。盗贼撬开箱子,负重容易留下痕迹,这是第六点。铜钱宝钞流通顺畅,这是第七点。然而必须严厉禁止,盗采矿藏者处死刑,买卖金银者按盗铸铜钱论处,然后才可以。
财计二
钱币是用来谋取利益的;只有不追求一时的利益,然后才有长远的利益。花费三四钱的代价得到十钱的利息,用尺寸大小的纸张代替金银的用途,这是一时的利益。使得疆域之内,常有千万财富流转无穷,这是长远的利益。后来治理天下的人,常常顾此失彼,所以阻挠破坏了最初的提议。
明朝想要推行铜钱制度而不能推行的原因:一是吝惜铜料、爱惜人工,钱币铸造得粗劣轻薄,私铸钱币的现象大量兴起;二是折二、折三、当五、当十,制度不固定;三是铜禁不严,分造器皿;四是年号文字不同;这四种害处,是过去所共有的;五是使用金银,货物不归于统一;六是赏赐、赋税,上行于下,下不行于上。过去害铜钱的有四种,现在害铜钱的有六种。所以现在的铜钱,不过用于小小的贸易,公私的利益源泉都依赖不上;这是推行铜钱与不推行铜钱一样。如果真的废除金银,使衡量货物的标准全部归于铜钱;京城各省各设专官铸造;有铜矿的山,由官府开采;民间的器皿,寺观的佛像,全部烧毁送入铸钱局;一千钱以重六斤四两为标准,每钱重一钱;制作精工,样式统一,也不必冠以年号;除了田地赋税征收粮食布匹外,凡是盐酒征榷,一切以铜钱为税:这样还担心不能推行,我不相信。
明朝想要推行宝钞制度而不能推行的原因,崇祯年间,桐城诸生蒋臣,说宝钞制度可以推行,每年铸造宝钞一二千万贯,一贯值一金,每年可以得到金三千万两。户部侍郎王鳖永主张这个说法,并且说初年铸造五千万贯,可以得到五千万两,收入既多,将使金与土同价。皇上特意设立内宝钞局,日夜督造,招募商人发售,没有肯响应的。大学士蒋德璟说,用一金换一纸,愚笨的人也不做。皇上以高皇帝推行宝钞困难为由推辞。德璟说:“高皇帝似乎也是神道设教,然而只是赏赐折俸而已,本来没有用于军饷。”考察宝钞起源于唐代的飞钱,如同现在民间的会票;到宋代才开始由官府制定推行。然而宋代之所以能够推行,每铸造一界,准备本钱三十六万缗,而又辅助以盐酒等项。大概民间想要得到宝钞,就用钱存入库中;想要得到钱,就用宝钞存入库中;想要得到盐酒,就用宝钞存入各务;所以宝钞在手中,与现钱无异。它必须限定以界的原因,一是官府的本钱,应当使与所铸造的宝钞相符合,不界定则增造无度;一是每界铸造宝钞若干,下界回收宝钞若干,欺诈伪币容易辨别,不界定则回收铸造无数。宋代的称提宝钞制度就是这样。即使元代之所以能够推行,也是随路设立官库,贸易金银,平准宝钞法。明朝宝钞库,不过是倒收旧钞,凡是称提的方法都不讲求,奇怪它最终不能推行吗!毅宗谈论利益的臣子,不详知推行宝钞的始末,只看到尺幅纸张居然可以代替金银,只讲求铸造的方法,不讲求推行的方法。官府没有本钱,百姓凭什么相信!所以当时说可以推行的,如同看见弹丸就要求烤肉一样。然而如果真的使积蓄的钱币,五年为一界,收缴旧宝钞而焚烧;官民使用,在关卡就用来抵缴商税,在盐场就用来兑换盐引,又何必担心它不能推行!而且如果真的废除金银,那么粮食
帛钱缗,不便行远,而囊括尺寸之钞,随地可以变易,在仕宦商贾又不得不行。德璟不言钞与钱货不可相离,而言神道设教,非兵饷之用;彼行之于宋、元者,何不深考乎!
译布帛、铜钱成串,不便携带远行,而将方寸大小的纸币装入囊中,随地都可以兑换,对于官员和商人来说又不得不使用。德璟不说纸币与铜钱货物不可分离,却谈论神道设教,说纸币不是用于军饷的;那么他在宋、元两代推行的纸币制度,为何不深入考察呢!
财计三
治天下者既轻其赋敛矣,而民间之习俗未去,虫惑不除,奢侈不革,则民仍不可使富也。
何谓习俗?吉凶之礼既亡,则以其相沿者为礼。婚之筐篚也,装资也,宴会也;丧之含殓也,设祭也,佛事也,宴会也,刍灵也;富者以之相高,贫者以之相勉矣。
何谓惑?佛也,巫也。佛一耳,而有佛之宫室,佛之衣食,佛之役使,凡佛之资生器用无不备,佛遂中分其民之作业矣;巫一耳,而资于楮钱香烛以为巫,资于烹宰以为巫,资于歌吹婆娑以为巫,凡斋蘸祈赛之用无不备,巫遂中分其民之资产矣。
何谓奢侈?其甚者,倡优也,酒肆也,机坊也。倡优之费,一夕而中人之产;酒肆之费,一顿而终年之食;机坊之费,一衣而十夫之煖。
故治之以本,使小民吉凶一循于礼;投巫驱佛,吾所谓学校之教明而后可也。治之以末,倡优有禁,酒食有禁,除布帛外皆有禁。今夫通都之市肆,十室而九,有为佛而货者,有为巫而货者,有为倡优而货者,有为奇技淫巧而货者,皆不切于民用;一痛绝之,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此古圣王崇本抑末之道。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
胥吏
古之胥吏者一,今之胥吏者二。古者府史胥徒,所以守簿书,定期会者也;其奔走服役,则以乡户充之。自王安石改差役为雇役,而奔走服役者亦化而为胥吏矣。故欲除奔走服役吏胥之害,则复差役;欲除簿书期会吏胥之害,则用士人。
何谓复差役?宋时差役,有卫前、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长、户长、壮丁、色目;卫前以主官物,今库子解户之类;户长以督赋税,今坊里长;耆长、弓手、壮丁以逐捕盗贼,今弓兵、捕盗之类;承符、手力、散从以供驱使,今阜隶、快手、承差之类。凡今库子、解户、坊里长皆为差役,弓兵、捕盗、阜隶、快手、承差则雇役也。余意坊里长值年之后,次年仍出一人以供杂役。盖吏胥之敢于为害者,其故有三:其一,恃官司之力,乡民不敢致难;差役者,则知我之今岁致难于彼者,不能保彼之来岁不致难于我也。其二,一为官府之人,一为田野之人,既非同类,自不相愿;差役者,则侪辈尔汝,无所畏忌。其三,久在官府,则根株窟穴牢不可破;差役者,伎俩生疏,不敢弄法。是故坊里长同勾当于官府,而乡民之于坊里长不以为甚害者,则差与雇之分也。治天下者亦视其势。势可以为恶,虽禁之而有所不止;势不可以为恶,其止之有不待禁也。差役者,固势之不可以为恶者也。议者曰:自安石变法,终宋之世欲复之而不能,岂非以人不安于差役与?曰:差役之害,唯有衙前,故安石以雇募救之。今库子,解户且不能不仍于差役,而其无害者顾反不可复乎?宋人欲复差役,以募钱为害;吾谓募钱之害小,而胥吏之害大也。
何谓用士人?六部院寺之吏,请以进士之观政者为之,次及任子,次及国学之应仕者;满调则出官州县,或历部院属官,不能者落职。郡县之吏,各设六曹,请以弟子员之当廩食者充之;满调则升之国学,或即补六部院寺之吏,不能者终身不听出仕。郡之经历、照磨、知事,县之丞、簿、典史,悉行汰去。行省之法,一如郡县。盖吏胥之害天下,不可枚举,而大要有四:其一,今之吏胥,以徒隶为之,所谓皇皇求利者;而当可以为利之处,则亦何所不至,创为文纲以济其私。凡今所设施之科条,皆出于吏,是以天下有吏之法,无朝廷之法。其二,天下之吏,既为无赖子所据,而佐贰又为吏之出身,士人目为异途,羞与为伍;承平之世,士人众多,出仕之途既狭,遂使有才者老死丘壑,非如孔孟之时,委吏、乘田、抱关、击柝之皆士人也。其三,各衙门之佐贰,不自其长辟召,一一铨之吏部,即其名姓且不能偏,况其人之贤不肖乎!故铨部化为签部,贻笑千古。其四,京师权要之吏,顶首皆数千金,父传之子,兄
译财计三
治理天下的人既然减轻了赋税征收,但民间的陋习没有去除,邪说惑众没有清除,奢侈之风没有革除,那么百姓仍然不能使之富裕。
什么是陋习?吉凶的礼仪已经丧失,于是把沿袭下来的习俗当作礼仪。婚礼中的筐篚、嫁妆、宴会;丧礼中的含殓、设祭、佛事、宴会、刍灵;富人借此互相攀比,穷人借此互相勉强。
什么是邪说惑众?佛教和巫术。佛教虽然只是一个体系,却有佛教的宫室、佛教的衣食、佛教的役使,凡是佛教赖以生存的器具用品无不具备,佛教于是从中分走了百姓劳作的成果;巫术虽然只是一个体系,却依靠纸钱香烛来从事巫术,依靠烹宰牲畜来从事巫术,依靠歌舞吹打来从事巫术,凡是斋醮祈赛所用的东西无不具备,巫术于是从中分走了百姓的财产。
什么是奢侈?最严重的,是倡优、酒肆、机坊。倡优的费用,一夜之间就能耗尽中等人家的家产;酒肆的费用,一顿饭就能吃掉终年的口粮;机坊的费用,一件衣服就能耗费十个壮丁取暖所需的资源。
所以要从根本治理,让小百姓在吉凶之事上一切遵循礼制;驱逐巫术、驱除佛教,我认为只有学校教育彰明之后才可以做到。要从末节治理,对倡优加以禁止,对酒食加以禁止,除了布帛之外都加以禁止。如今大城市的店铺,十家中就有九家,有为佛教而经营货物的,有为巫术而经营货物的,有为倡优而经营货物的,有为奇技淫巧而经营货物的,都不切合民用;如果彻底禁绝这些,也差不多是挽救弊端的一个方面了。这是古代圣王崇尚根本、抑制末节的道理。世俗的儒生不体察实情,把工商视为末节,胡乱议论要抑制它们;其实工匠本来就是圣王想要招徕的,商人又是使百姓愿意从事劳作的人,这两者都是根本。
胥吏
古代的胥吏只有一种,现在的胥吏有两种。古代的府史胥徒,是用来掌管簿籍文书、规定期限会集的;那些奔走服役的人,则由乡户充任。自从王安石把差役改为雇役,奔走服役的人也变成了胥吏。所以想要消除奔走服役的吏胥造成的祸害,就恢复差役;想要消除掌管簿籍文书、规定期限会集的吏胥造成的祸害,就任用士人。
什么是恢复差役?宋朝时的差役,有卫前、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长、户长、壮丁、色目;卫前负责管理官物,相当于现在的库子、解户之类;户长负责督促赋税,相当于现在的坊里长;耆长、弓手、壮丁负责追捕盗贼,相当于现在的弓兵、捕盗之类;承符、手力、散从负责供驱使,相当于现在的阜隶、快手、承差之类。凡是现在的库子、解户、坊里长都属于差役,弓兵、捕盗、阜隶、快手、承差则属于雇役。我的意思是坊里长值年结束后,次年仍出一人来供杂役。大概吏胥敢于作恶的原因有三:其一,倚仗官府的力量,乡民不敢为难他们;如果是差役,那么知道今年我难为他的,不能保证明年他不难为我。其二,一个是官府的人,一个是田野的人,既然不是同类,自然不相容;如果是差役,那么是同辈相称,无所畏惧忌讳。其三,长期在官府,则根基窟穴牢固不可破;如果是差役,手段生疏,不敢玩弄法律。因此坊里长同在官府办事,而乡民对于坊里长不认为有很大祸害,就是因为差役与雇役的区别。治理天下的人也看形势。形势可以作恶,即使禁止也不能停止;形势不可以作恶,其停止就不需要禁止。差役,本来就是形势上不可以作恶的。议论的人说:自从王安石变法,整个宋朝想要恢复差役而不能,难道不是因为人们不安于差役吗?回答说:差役的祸害,只有衙前,所以王安石用雇募来补救。现在库子、解户尚且不能不仍然实行差役,那些无害的反而不能恢复吗?宋朝人想要恢复差役,认为募钱是祸害;我认为募钱的祸害小,而胥吏的祸害大。
什么是任用士人?六部院寺的吏员,请求让进士中观政的人担任,其次是恩荫子弟,其次是国学中应考做官的人;任期届满则出任州县官,或历任部院属官,不能胜任的罢免职务。郡县的吏员,各设六曹,请求让应当享受廪食的弟子员充任;任期届满则升入学国,或立即补任六部院寺的吏员,不能胜任的终身不允许出仕。郡的經歷、照磨、知事,县的丞、簿、典史,全部淘汰。行省的法度,完全像郡县一样。大概吏胥危害天下,不可枚举,而大要有四点:其一,现在的吏胥,由徒隶担任,所谓汲汲追求利益的人;而在可以谋利之处,也就无所不至,创设文网来成全私欲。凡是现在所施行的科条,都出自吏员,因此天下有吏员的法律,没有朝廷的法律。其二,天下的吏员,既然被无赖子弟占据,而佐贰又是吏员的出身,士人视为异途,羞于与他们为伍;太平盛世,士人众多,出仕的途径既然狭窄,于是使有才能的人老死在山野,不像孔孟之时,委吏、乘田、抱关、击柝的都是士人。其三,各衙门的佐贰,不由长官辟召,一一由吏部铨选,即使姓名尚且不能遍知,何况人的贤能不贤能呢!所以铨部化为签部,贻笑千古。其四,京师权要的吏员,顶首都值数千金,父传之子,兄
传之弟,其一人丽于法而后继一人焉,则其子若弟也,不然,则其传衣钵者也;是以今天下无封建之国,有封建之吏。诚使吏胥皆用士人,则一切反是,而害可除矣。且今各衙门之首领官与郡县之佐贰,在汉则为曹掾之属,其长皆得自辟,即古之吏胥也。其后选除出自吏部,其长复自设曹掾以为吏胥;相沿至今,曹掾之名既去,而吏胥之实亦亡矣。故今之吏胥,乃曹掾之重出者也。吾之法,亦使曹掾得其实,吏胥去其重而已。
译传之弟,其中一人因触犯法律,随后又接替一人,那么这接替者可能是他的儿子或弟弟,如果不是,那就是继承他衣钵的人;因此,如今天下没有实行分封制的诸侯国,却有实行分封制的官吏。假如官吏和胥吏都任用士人,那么一切情况就会相反,祸害就可以消除了。况且现在各衙门的长官以及郡县的副职,在汉代属于曹掾一类,他们的长官都可以自行征辟,也就是古代的官吏和胥吏。后来选拔任命出自吏部,他们的长官又自行设置曹掾作为胥吏;沿袭至今,曹掾的名称虽然已经消失,但胥吏的实质也随之消亡了。所以现在的胥吏,实际上是曹掾的重复出现。我的方法,也是让曹掾获得其实权,而消除胥吏的重复设置罢了。
奄宦上
奄宦之祸,历汉、唐、宋而相寻无已,然未有若有明之为烈也。汉、唐、宋有干与朝政之奄宦,无奉行奄宦之朝政。今夫宰相六部,朝政所自出也;而本章之批答,先有口传,后有票拟;天下之财赋,先内库而后太仓;天下之刑狱,先东厂而后法司;其他无不皆然。则是宰相六部,为奄宦奉行之员而已。人主以天下为家,故以府库之有为己有,环卫之强为己强者,尚然末王之事。今也衣服、饮食、马匹、甲仗、礼乐,货贿、造作,无不取办于禁城数里之内;而外庭所设之衙门,所供之财赋,亦遂视之为非其有,哓哓而争。使人主之天下不过此禁城数里之内者,皆奄宦为之也。汉、唐、宋之奄宦,乘人主之昏而后可以得志;有明则格局已定,牵挽相维。以毅宗之哲王,始而疑之,终不能舍之,卒之临死而不能与廷臣一见,其祸未有若是之烈也!
且夫人主之有奄宦,奴婢也;其有廷臣,师友也。所求乎奴婢者使令;所求乎师友者道德。故奴婢以伺喜怒为贤,师友而喜怒其喜怒,则为容悦矣;师友以规过失为贤,奴婢而过失其过失,则为悖逆矣。自夫奄人以为内臣,士大夫以为外臣;奄人既以奴婢之道事其主;其主之妄喜妄怒,外臣从而违之者,奄人曰:“夫非尽人之臣与,奈之何其不敬也!”人主亦即以奴婢之道为人臣之道;以其喜怒加之于奄人而受,加之于士大夫而不受,则曰:“夫非尽人之臣与,奈之何有敬有不敬也!盖内臣爱我者也,外臣自爱者也。”于是天下之为人臣者,见夫上之所贤所否者在是,亦遂舍其师友之道而相趋于奴颜婢膝之一途。习之既久,小儒不通大义,又从而附会之曰:“君父,天也。”故有明奏疏,吾见其是非甚明也,而不敢明言其是非;或举其小过而遗其大恶,或勉以近事而阙于古,则以为事君之道当然。岂知一世之人心学术为奴婢之归者,皆奄宦为之也。祸不若是其烈与!
奄宦下
奄宦之如毒药猛兽,数千年以来,人尽知之矣;乃卒遭其裂肝碎首者,曷故哉?岂无法以制之与?则由于人主之多欲也。夫人主受命于天,原非得已;故许由、务光之流,实见其以天下为桎梏而掉臂去之。岂料后世之君,视天下为娱乐之具。崇其宫室,不得不以女谒充之;盛其女谒,不得不以奄寺守之;此相因之势也。
其在后世之君,亦何足责。而郑玄之注周礼也,乃谓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九嫔九人当一夕,三夫人当一夕,后当一夕,其视古之贤王与后世无异,则是周礼为诲淫之书也。孟子言“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是时齐、梁、秦楚之君,共为奢僭,东西二周且无此事。若使为周公遗制,则孟子亦安为因然;得志弗为,则是以周公为舛错矣。苟如玄之为言,王之妃百二十人,妃之下又有侍从,则奄之守卫服役者势当数千人。后儒以寺人隶于冢宰,谓周官深得治奄之法。夫刑余之人,不顾礼义,凶暴是闻;天下聚凶暴满万,而区区以系属冢宰,纳之钤键,有是理乎!且古今不贵其能治,而贵其能不乱。奄人之众多,即未及乱,亦厝火积薪之下也。
吾意为人主者,自三宫以外,一切当罢。如是,则奄之给使令者,不过数十人而足矣。议者窃忧其嗣育之不广也。夫天下何常之有!吾不能治天下,尚欲避之,况于子孙乎!彼鳃鳃然唯恐后之有天下者不出于其子孙,是乃流俗富翁之见。故尧、舜有子,尚不传之;宋徽宗未尝不多子,止以供金人之屠醢耳。
跋
明夷待访录一卷,姚江黄太冲征君著。同时顾亭林贻书,叹为王佐之才,如有用之,三代可复。是岁为康熙癸卯,年未六十,而自序称梨洲老人。万西郭为余言:徵君自壬寅前,鲁阳之望未绝,天南讣至,始有潮息烟沈之叹,饰巾待尽,是书于是乎出。盖老人之称所自来已。原本不止于此,以多嫌讳弗尽出,今并已刻之板亦毁于火。徵君著书兼辆,然散亡者什九,良可惜也。全祖望跋。
顾宁人书(丙辰一六七
译奄宦(上)
宦官造成的祸患,历经汉、唐、宋三代相继不断,然而没有比明朝更为严重的了。汉、唐、宋有干预朝政的宦官,却没有奉行宦官意志的朝政。如今宰相和六部,是朝政发出的地方;然而奏章的批复,先有口头传达,后有票拟;天下的财赋,先归内库,后归太仓;天下的刑狱,先由东厂审理,后由司法部门处理;其他方面无不如此。那么宰相和六部,不过是奉行宦官意志的人员罢了。君主以天下为家,所以把府库的拥有当作自己的拥有,把护卫的强盛当作自己的强盛,这尚且是末世君主的做法。如今衣服、饮食、马匹、武器、礼乐,贿赂、制造,无不从禁城几里的范围内取用;而外朝所设立的衙门,所供应的财赋,也被视为不是自己拥有的,喋喋不休地争夺。使得君主的天下不过局限于禁城几里之内的,都是宦官造成的。汉、唐、宋的宦官,趁着君主昏庸才能得逞;明朝则格局已经确定,相互牵制维系。以崇祯帝这样的贤明君主,起初怀疑他们,最终不能舍弃他们,最终临死时都不能与朝廷大臣见上一面,他们的祸患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
况且君主拥有宦官,他们是奴婢;拥有朝廷大臣,他们是师友。对奴婢所要求的是使唤;对师友所要求的是道德。所以奴婢以察言观色为贤能,师友如果迎合君主的喜怒,就是谄媚取悦;师友以规劝过失为贤能,奴婢如果指责君主的过失,就是悖逆。自从宦官自认为是内臣,士大夫自认为是外臣;宦官既然以奴婢之道侍奉君主;君主妄喜妄怒,外臣如果违背,宦官就说:“难道他不是君主的臣子吗,怎么能不恭敬呢!”君主也就以奴婢之道作为人臣之道;把自己的喜怒加在宦官身上而接受,加在士大夫身上而不接受,就说:“难道他不是君主的臣子吗,怎么有恭敬有不恭敬呢!大概内臣是爱我的人,外臣是爱自己的人。”于是天下为人臣者,看到君主所认为贤能与否的标准在这里,也就舍弃了师友之道而争相走向奴颜婢膝的一条路。习惯久了,浅陋的儒生不通大义,又从而附会说:“君主父亲,如同天一样。”所以在明朝的奏疏中,我看到是非非常分明,却不敢明确说出是非;或者列举小过错而遗漏大罪恶,或者勉励以近事而缺乏古义,就认为这是侍奉君主的正道。哪里知道一世的人心学术归于奴婢之道,都是宦官造成的。祸患不就是这样严重吗!
奄宦(下)
宦官如同毒药猛兽,几千年来,人人都知道了;然而最终遭受他们撕裂肝脏、粉碎头颅的,是什么原因呢?难道没有方法来制约他们吗?这是由于君主欲望太多。君主受命于天,原本不是自愿的;所以许由、务光这类人,确实看到以天下为桎梏而甩手离去。哪里料到后世的君主,把天下看作娱乐的工具。崇尚宫室,不得不以女官填充;女官众多,不得不以宦官守卫;这是相互依存的趋势。
对于后世的君主,也不值得责备。而郑玄注释《周礼》时,却说女御八十一人对应九夜,世妇二十七人对应三夜,九嫔九人对应一夜,三夫人对应一夜,皇后对应一夜,他看待古代贤王与后世没有区别,那么《周礼》就是诲淫的书了。孟子说“侍妾数百人,我若得志不会这样做”。当时齐、梁、秦、楚的君主,共同奢侈僭越,东西两周且没有这种事。如果这是周公遗留的制度,那么孟子又怎么会这样认为;得志不做,那就是认为周公错了。如果像郑玄所说,王的妃子一百二十人,妃子之下又有侍从,那么宦官守卫服役的人数势必要数千人。后世儒生认为寺人隶属于冢宰,说《周官》深得治理宦官的方法。那些受过宫刑的人,不顾礼义,凶暴闻名;天下聚集凶暴之人满万,而仅仅把他们隶属于冢宰,纳入掌控,有这样的道理吗!况且古今不贵在能治理,而贵在能不乱。宦官众多,即使尚未作乱,也是把火放在柴堆下面。
我认为作为君主,除了三宫以外,一切应当罢免。这样,那么宦官中供使唤的,不过几十人就足够了。议论的人私下担忧子嗣繁衍不广。天下有什么恒常不变的!我不能治理天下,尚且想要避开,何况子孙呢!他们小心翼翼地唯恐后世拥有天下的人不出自他们的子孙,这是世俗富翁的看法。所以尧、舜有儿子,尚且不传位给他们;宋徽宗不曾不多子,只供金人屠杀罢了。
跋
《明夷待访录》一卷,姚江黄太冲征君著。同时顾亭林写信,赞叹为王者佐辅之才,如果加以任用,三代可以复兴。这一年是康熙癸卯年,年龄未满六十,而自序称梨洲老人。万西郭对我说:征君自壬寅年前,鲁阳返日之望未绝,天南讣告至,始有潮息烟沉之叹,整理衣冠等待终老,这本书于是问世。大概老人之称由此而来。原本不止于此,因为多忌讳未能全部刊出,如今已刻的版也毁于火灾。征君著书众多,然而散失的十有八九,实在可惜。全祖望跋。
顾宁人书(丙辰一六七
六)
辛丑之岁,一至武林,便思东渡娥江,谒先生之杖履,而逡巡未果。及至北方,十有五载,流览山川,周行边塞,粗得古人之陈迹;而离群索居,几同伧父,年踰六十,迄无所成,如何如何!伏念炎武自中年以前,不过从诸文士之后,注虫鱼,吟风月而已。积以岁月,穷探古今,然后知后海先河,为山覆篑;而于圣贤六经之旨,国家治乱之原,生民根本之计,渐有所窥,恨未得就正有道。顷过蓟门,见贵门人陈万二君,具稔起居无恙。因出大著待访录,读之再三,于是知天下之未尝无人,百王之敝可以复起,而三代之盛可以徐还也。天下之事,有其识者未必遭其时,而当其时者或无其识,古之君子所以著书待后,有王者起,得而师之。然而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圣人复起而不易吾言,可预信于今曰也。炎武以管见为曰知录一书,窃自幸其中所论,同于先生者十之六七。唯奉春一策,必在关中,而秣陵仅足偏方之业,非身历者不能知也。但鄙著恒自改窜,且有碍时未刻。其已刻八卷及钱粮论二篇,乃数年前笔也,先附呈大教。倘辱收诸同志之末,赐以抨弹,不厌往复,以开末学之愚,以贻后人,以幸万世,曷胜祷切!同学弟顾炎武顿首。
译辛丑年,我初次来到武林,便想着渡江向东,去拜见先生的杖履(指先生本人),却因犹豫迟疑而未能成行。等到我到了北方,已经十五年了,我游历山川,走遍边塞,粗略地探寻到古人的遗迹;然而离群索居,几乎像个粗鄙之人,年纪已过六十,终究没有成就,真是无可奈何啊!
我回想自己,顾炎武在中年以前,不过是追随在文人墨客之后,注释名物,吟咏风月罢了。随着岁月积累,深入探究古今,然后才知道“后海先河”(比喻治学应先求根本)的道理,以及“为山覆篑”(比喻功亏一篑或积少成多)的深意;而对于圣贤六经的宗旨、国家治乱的根本、百姓生计的关键,逐渐有所领悟,遗憾的是没能向有道之士请教指正。
最近经过蓟门,见到您的门人陈万二先生,得知您起居安好。于是拿出您的大作《待访录》,反复阅读,由此知道天下并非没有人才,百代的弊端可以重新振兴,而三代的盛世可以慢慢恢复。天下的事情,有见识的人未必能遇到合适的时机,而遇到时机的人或许没有见识,所以古代的君子著书等待后人,如果有王者兴起,就能得到并师从这些著作。然而《易经》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即使圣人再次兴起也不会改变我的话,这在今天是可以预先相信的。
顾炎武凭借自己的浅见写成《日知录》一书,私下庆幸其中所论述的观点,与先生相同的有十分之六七。只有关于奉春君(娄敬)建议定都关中的策略,认为必须定都关中,而秣陵(南京)仅足以成就偏安一隅的事业,这不是亲身经历的人不能知道的。只是我的著作常常自行修改删改,而且因为触犯时忌尚未刻印。那已经刻印的八卷以及《钱粮论》两篇,是几年前的笔迹,先附上呈给您的教诲。如果您能屈尊将其收录在同道之末,赐予批评指正,不厌倦地反复切磋,以开启末学之愚,以留给后人,以造福万世,我将不胜感激和恳切祈祷!
同学弟顾炎武顿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