棽儷也。从人麗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棽俪也。林部棽下曰:木枝条棽俪也。义已见彼,故此但云棽俪也。与同部偓下云偓佺,仙人也,佺下但云偓佺也例同。按左传伉俪,杜云:俪,偶也。士冠礼、聘礼俪皮。郑云:俪犹□也。古文俪为离。月令:宿离不貣。郑云:离读为俪偶之俪。许但取枝条棽俪之训,不及其它,于从人之意未合,于全书大例未符,恐非许书之旧。从人丽声。吕支切。十六部。
康熙字典
【廣韻】【韻會】□郞計切,音麗。並也。【淮南子繆稱訓】與俗儷走,而內行無繩。又伉儷,偶也。【左傳成十一年】郤犫奪施氏婦。婦人曰:鳥獸猶不失儷,子將若何。【又】已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通作麗。
又【儀禮士冠禮】主人酬賔束帛儷皮。【註】兩鹿皮也。古文儷爲離。又【士昏禮】納徵曰:某有先人之禮,儷皮束帛,使某也請納徵。
又【集韻】鄰知切,音離。【說文】棽儷也。【韻會】木枝條貌。考證:〔【左傳成十一年】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
謹照原文不能上增已字。
《廣韻》《韻會》都讀作郎計切,音同“麗”。意思是並列。《淮南子·繆稱訓》說:“與世俗並列奔跑,而內在品行卻沒有約束。”又指伉儷,即配偶。《左傳·成公十一年》記載:“郤犫奪取了施氏的妻子。那婦人說:‘鳥獸尚且不失配偶,你將如何呢?’”又說:“已經不能庇護自己的配偶而使其喪失。”通用作“麗”。又《儀禮·士冠禮》記載:“主人酬謝賓客,用束帛和儷皮。”註釋說:“兩張鹿皮。”古文中“儷”寫作“離”。又《士昏禮》中納徵時說:“我有先人的禮制,用儷皮和束帛,派某人來請求納徵。”又《集韻》讀作鄰知切,音同“離”。《說文解字》解釋為“棽儷”。《韻會》解釋為樹木枝條的樣子。考證:《左傳·成公十一年》中“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謹照原文在“不能”前增補“已”字。
异体字
共 1 个;另有 2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儷 Unihan:俪 的繁体 儷(kTraditionalVariant)
- □ 康熙(字形缺失):【正字通】俗儷字。
- □ 康熙(字形缺失):【集韻】同儷。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