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也。从人咅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反也。此倍之本义。中庸:为下不倍。缁衣:信以结之,则民不倍。论语:斯远鄙倍。皆是也。引伸之为倍文之倍。大司乐注曰:倍文曰讽,不面其文而读之也。又引伸之为加倍之倍,以反者覆也,覆之则有二面,故二之曰倍。俗人□析,乃谓此专为加倍字,而倍上、倍文则皆用背,余义行而本义废矣。倍之或体作偕,见坊记、投壷、荀卿子。从人咅声。薄亥切。一部。
康熙字典
〔古文〕俖【集韻】補妹切,音背。【說文】反也。【禮緇衣】信以結之,則民不倍。【淮南子人閒訓】單豹倍世離俗,巖居谷飮。
又鄙俗也。【論語】斯遠鄙倍矣。
又物財人事加等曰倍。【易說卦】利市三倍。【詩大雅】如賈三倍。【書周官】夏商官倍,亦克用乂。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曰:焉用亡鄭以倍鄰。【註】益也。又【越絕書】計倪曰:以智論之,以決斷之,以道佐之,斷長續短,一歲再倍,其次一倍。
又【韓愈韓滂墓誌】滂讀書倍文,功力兼人。【註】倍文,謂背本暗記也。【周禮註】倍文曰諷,韓語本此。
又【集韻】【韻會】【正韻】□蒲枚切,音裴。【賈子容經篇】諺曰:君子重襲,小人無由入。正人十倍,邪僻無由來。
又倍尾,山名,通作陪。
又倍阿,鬼名。【莊子達生篇】東北方之下者,倍阿鮭蠪躍之。【林獻齋註】屋中東方之鬼也。緇原字从□。
〔古文〕俖。《集韵》补妹切,音背。《说文》:“反也。”《礼记·缁衣》:“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淮南子·人间训》:“单豹倍世离俗,岩居谷饮。”又鄙俗。《论语》:“斯远鄙倍矣。”又物财人事加等叫倍。《易经·说卦》:“利市三倍。”《诗经·大雅》:“如贾三倍。”《尚书·周官》:“夏商官倍,亦克用乂。”又《左传·僖公三十年》:“烛之武曰:‘焉用亡郑以倍邻。’”注:益也。又《越绝书》:“计倪曰:‘以智论之,以决断之,以道佐之,断长续短,一岁再倍,其次一倍。’”又《韩愈·韩滂墓志》:“滂读书倍文,功力兼人。”注:倍文,谓背本暗记也。《周礼注》:“倍文曰讽,韩语本此。”又《集韵》《韵会》《正韵》都蒲枚切,音裴。《贾子·容经篇》:“谚曰:‘君子重袭,小人无由入。正人十倍,邪僻无由来。’”又倍尾,山名,通作陪。又倍阿,鬼名。
《庄子·达生篇》:东北方下方的鬼怪,是倍阿、鮭、蠪、躍。林献斋注:这是屋中东方之鬼。“緇”字原字从“□”。
异体字
共 1 个;另有 1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俖 康熙:〔古文〕俖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與倍同。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