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刺
楷书
刺
小篆
cìcīqì
广韵
七赐切、卢达切
康熙部首
刀部(子集下)
说文部首
刀部
全库
213,362 段出现,史藏最多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刺 刺 筋部 cì 《说文解字注》第 5208 段

君杀大夫曰刺。刺,直伤也。刺篆疑非旧次。刺,直伤也,当为正义。君杀大夫曰刺,当为别一义。辞之先后今又倒乱矣。上文剽砭刺也,刲刺也皆直伤之义,然则刺篆当厕剽刲二篆下,礼经云刺草,大雅之刺训责,史称刺六经作王制,官称刺史,针黹曰刺绣,用□曰刺船,盗取国家密事为刺探尚书事,皆其引伸之义也。一曰君杀大夫曰刺者,春秋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成十六年:刺公子偃。公羊传曰:刺之者何?杀之也。内讳杀大夫,谓之刺之也。考诸周礼司刺:掌三刺之法,壹刺曰讯羣臣,再刺曰讯羣吏,三刺曰讯万民。注:刺,杀也。讯而有罪则杀之。然则春秋于他国书杀其大夫,于鲁国则两书刺,讳鲁之专杀而谓之刺。谓其当罪合于周礼,公羊内讳之说是矣。此云君杀大夫曰刺,春秋于他国不云尔也。从刀朿,朿亦声。七赐切。十六部。按又七迹切。古不分去入。

康熙字典

【子集下】【刀字部】 《康熙字典》第 3191 段

【唐韻】【集韻】【韻會】七賜切【正韻】七四切,□此去聲。【說文】刺,直傷也。从刀束。【爾雅釋詁】刺,殺也。【春秋僖二十八年】公子買戍衞,不卒戍刺之。【公羊傳】刺之者何,殺之也。又【儀禮士相見禮】庶人則曰刺草之臣。【註】刺猶剗除之也。又【前漢郊祀志】刺六經中作王制。【註】刺,采取之也。又【廣韻】針刺也。以針黹物曰刺。又【韻會】棘芒也。又【釋名】書姓名於奏白曰刺。【後漢禰衡傳】建安初游洛下,始達穎川,隂懷一刺,旣而無所之,至刺字漫滅。又【詩大雅】天何以刺。【毛傳】刺,責之。又【周禮秋官】司刺掌三刺,一訊羣吏,二訊羣臣,三訊萬民。【註】刺,訊決也。又刺史,官名。【韻會】漢武帝初置刺史,掌奉詔察州。成帝更名牧,哀帝復爲刺史。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七迹切,音磧。穿也,傷也。【增韻】刃之也。【孟子】刺人而殺之。又針黹也。【史記貨殖傳】刺繡文,不如倚市門。又偵伺也。【前漢燕王旦傳】燕王旦遣幸臣之長安問禮儀,隂刺□朝廷事。又【韻會】黥也。又撐也。【史記□平世家】平乃刺船而去。【韓愈詩】峻瀨乍可刺。又刺刺,多言貌。【管子心術篇】焉能去刺刺爲咢咢乎。【韓愈送殷員外序】丁寧顧婢子,語刺刺不能休。又七計切,音砌。【詩魏風】維是褊心,是以爲刺。【集韻】俗作。【韻會】从朿从刀。俗作刺,誤。剌音辣。

译

【唐韵】【集韵】【韵会】七赐切【正韵】七四切,音此去声。【说文】刺,直伤也。从刀束。【尔雅释诂】刺,杀也。【春秋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公羊传】刺之者何,杀之也。又【仪礼士相见礼】庶人则曰刺草之臣。【注】刺犹铲除之也。又【前汉郊祀志】刺六经中作王制。【注】刺,采取之也。又【广韵】针刺也。以针黹物曰刺。又【韵会】棘芒也。又【释名】书姓名于奏白曰刺。【后汉祢衡传】建安初游洛下,始达颍川,阴怀一刺,既而无所之,至刺字漫灭。又【诗大雅】天何以刺。【毛传】刺,责之。又【周礼秋官】司刺掌三刺,一讯群吏,二讯群臣,三讯万民。【注】刺,讯决也。又刺史,官名。【韵会】汉武帝初置刺史,掌奉诏察州。成帝更名牧,哀帝复为刺史。又【唐韵】【集韵】【韵会】【正韵】音七迹切,音磧。穿也,伤也。【增韵】刃之也。【孟子】刺人而杀之。又针黹也。【史记货殖传】刺绣文,不如倚市门。又侦伺也。【前汉燕王旦传】燕王旦遣幸臣之长安问礼仪,阴刺□朝廷事。又【韵会】黥也。又撑也。【史记□平世家】平乃刺船而去。【韩愈诗】峻濑乍可刺。又刺刺,多言貌。【管子心术篇】焉能去刺刺为愕愕乎。【韩愈送殷员外序】丁宁顾婢子,语刺刺不能休。又七计切,音砌。【诗魏风】维是褊心,是以爲刺。【集韵】俗作剌。【韵会】从朿从刀。俗作刺,误。剌音辣。

异体字

共 1 个。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刾 广韵:刾【俗】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秦系简牍 3 形 · 据《睡虎地秦简文字编》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刺」睡.日甲35背
睡.日甲35背
「刺」睡.法173
睡.法173
「刺」睡.日甲62
睡.日甲62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新唐书纠谬 · 史藏 · 四曰自相违舛 #111
韦云起尝为麟州刺史,而本传不载。且是时未有麟州。
钦定八旗通志 · 史藏 · 钦定八旗通志卷三十四 #1764
行田遇大兽则列鎗从之奉防杀虎,或寻山,或追踪得实,具奏,殪虎以献,以首先刺。
福州府志万历本 · 史藏 · 卷之七十六 #16442
林邭阳 闽县人。举博通三史,入内侍,讲授廷尉平。丁艰归,以孝闻。后终潮州刺史。

在全库检索「刺」→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