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凡十之屬皆从十。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数之具也。汉志:协于十。一为东西,丨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是执切。七部。凡十之属皆从十。
康熙字典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唐韵》《韵会》是执切,《集韵》寔入切,《正韵》寔执切,音拾。《说文》:十,是数目的完备。一为东西,丨为南北,那么四方和中央就完备了。《易》:数生于1,成于10。《易·系辞》:天九地十。《前汉·韩安国传》:利益不到十倍的,不改变职业。又通作“什”。《孟子》:有的相差十倍百倍。《前汉·谷永传》:上天所不享受的,比从前多十倍。《枚乘传》:这与其与秦地相差十倍,而功劳相差百倍。又《韵会》:令官文书借作“拾”。又《陆游老学庵笔记》:转平声,可读为谌。白乐天诗:“绿浪东西南北路,红栏三百九十桥。”宋文安公宫词:“三十六所春宫馆,一一香风送管弦。”晁以道诗:“烦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诗。”
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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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条依据
- 暨 玉篇:十【古文暨】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68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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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系简帛 40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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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