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不以「叅」立字头,此字收在「鮁」字下。据《康熙字典》:「【說文】作鮁」
鱣鮪鮁鮁。从魚犮聲。
《说文》不以「叅」立字头,此字收在「鮁」字下。据《康熙字典》:「【說文】作鮁」
鱣鮪鮁鮁。从魚犮聲。
本库《说文解字注》里没有「叅」字条。
可能是《段注》未收此字,或收在别的字形下而本库未能对应;原书约两千条字头是打不出的古字形,显示为缺字「□」,无法按字查到。
【正韻】倉含切,音驂。【廣韻】參俗作叅。
发【午集中】【癶字部】 發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方伐切,音髮。【說文】發也。【詩召南】壹發五豝。【傳】發,矢也。【前漢匈奴傳】矢四發。【註】射禮三而止,每射四矢,故以十二矢爲一發。師古曰:發,猶今言箭一放兩放也。
又【廣韻】起也。【孟子】舜發於□畝之中。
又舒也,揚也。【易乾卦】六爻發揮。【疏】發,越也。又【坤卦】發於事業。【疏】宣發也。【左傳桓二年】聲名以發之。【註】發揚此德也。
又【博雅】開也。【書武成】發鉅橋之粟。【疏】謂開出也。【詩小雅】明發不寐。【註】謂將旦而光明開發也。
又【玉篇】進也,行也。【博雅】去也。【詩齊風】履我發兮。【疏】行必發足而去,故以發爲行也。【禮玉藻】疾趨則欲發,而手足無移。【註】謂起屨也。
又【釋名】撥也。撥使開也。【禮王制】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疏】謂有軍旅以發士卒也。
又【廣韻】明也。【論語】亦足以發。【註】謂發明大體也。
又【廣韻】舉也。【增韻】興也。【前漢王吉傳】愼毋有所發。【註】謂興舉眾事也。
又亂也。【詩邶風】毋發我笱。
又伐也。【詩周頌】駿發爾私。【疏】以耜擊伐其私田,使之發起也。
又遣也。【禮檀弓】晉獻文子成室,晉大夫發焉。【註】發禮往賀也。
又見也。【禮禮器】君子樂其發也。【註】樂多其外見也。
又動也。【老子道德經】地無以寧,將恐發。
又洩也。【楚辭大招】春氣奮發。又【曆法】春夏曰發,秋冬曰斂。
又發發,疾貌。【詩小雅】飄風發發。【箋】寒且疾也。
又【詩傳】長發,大禘也。【疏】大禘之樂歌也。【唐書禮樂志】懿祖曰:長發之舞。
又昏禮曰發齊。【荀子禮論】大昏之未發齊也。【註】謂未有威儀節文。象太古時也。【史記禮書】作廢齊。
又【玉篇】發,駕車也。【揚子方言】發,稅,舍車也。東齊海岱之閒謂之發,宋趙□魏之閒謂之稅。【註】舍宜音寫,今通發,寫也。稅猶脫也。
又【後漢五行志】東方神鳥曰發明。【博雅】鳳皇晨鳴曰發明。
又【汲冢周書】發人鹿鹿者,若鹿迅走。【註】發,東夷也。
又淸發,水名。見【左傳】。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餘發縣,屬九眞郡。發干縣,屬東郡。
又姓。【史記封禪書】游水發根。【註】游水,縣名。發根,人姓名。
又【集韻】【正韻】□北末切,音撥。【詩衞風】鱣鮪發發。【傳】盛貌。馬融曰:魚尾著網發發然。【韓詩】作鱍。【說文】作鮁。
又叶方吠切,音廢。【詩豳風】一之日觱發。【傳】風寒也,叶下烈烈。音例。
又叶非律切,廢入聲。【揚雄長楊賦】紛紜沸渭,雲合電發。猋騰波流,機駭蠭軼。軼音亦。一說本賦發軼,與上文爰整其旅,乃命驃衞,衞字爲韻。發,音費。軼,音替。古霽寘二韻通,非發讀廢入聲,與軼音亦叶也。考證:〔【左傳桓元年】聲名以發之。〕
謹照原文元年改二年。〔【禮王制】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軍甲。〕
謹照原文軍甲改車甲。
《正韵》音驂。《广韵》“参”的俗字写作叅。
发
發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都讀方伐切,音同“髮”。【說文】解釋為“發”字。【詩經·召南】說:“一箭射中五隻公豬。”【傳】說:“發,指箭矢。”【前漢書·匈奴傳】記載:“箭矢四發。”【註】說:“射禮進行三次就停止,每次射四支箭,所以用十二支箭作為一發。”顏師古說:“發,就像現在說的箭一放、兩放。” 又【廣韻】解釋為“起”。【孟子】說:“舜從田野之中崛起。” 又解釋為“舒展”,“揚起”。【易經·乾卦】說:“六爻發揮。”【疏】說:“發,就是超越。”又【坤卦】說:“發於事業。”【疏】說:“宣發。”【左傳·桓公二年】說:“用聲名來發揚它。”【註】說:“發揚這種德行。” 又【博雅】解釋為“開”。【尚書·武成】說:“發鉅橋之粟。”【疏】說:“謂開出。”【詩經·小雅】說:“明發不寐。”【註】說:“謂將旦而光明開發。” 又【玉篇】解釋為“進”,“行”。【博雅】解釋為“去”。【詩經·齊風】說:“履我發兮。”【疏】說:“行走必然發足而去,所以以發為行。”【禮記·玉藻】說:“疾趨則欲發,而手足無移。”【註】說:“謂起屨。” 又【釋名】解釋為“撥”。撥使開。【禮記·王制】說:“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疏】說:“謂有軍旅以發士卒。” 又【廣韻】解釋為“明”。【論語】說:“亦足以發。”【註】說:“謂發明大體。” 又【廣韻】解釋為“舉”。【增韻】解釋為“興”。【前漢書·王吉傳】說:“愼毋有所發。”【註】說:“謂興舉眾事。” 又解釋為“亂”。【詩經·邶風】說:“毋發我笱。” 又解釋為“伐”。【詩經·周頌】說:“駿發爾私。”【疏】說:“以耜擊伐其私田,使之發起。” 又解釋為“遣”。【禮記·檀弓】說:“晉獻文子成室,晉大夫發焉。”【註】說:“發禮往賀。” 又解釋為“見”。【禮記·禮器】說:“君子樂其發也。”【註】說:“樂多其外見。” 又解釋為“動”。【老子·道德經】說:“地無以寧,將恐發。” 又解釋為“洩”。【楚辭·大招】說:“春氣奮發。”又【曆法】說:“春夏曰發,秋冬曰斂。” 又“發發”,形容疾速的樣子。【詩經·小雅】說:“飄風發發。”【箋】說:“寒且疾。” 又【詩傳】說:“長發,大禘也。”【疏】說:“大禘之樂歌。”【唐書·禮樂志】說:“懿祖曰:長發之舞。” 又昏禮稱為“發齊”。【荀子·禮論】說:“大昏之未發齊也。”【註】說:“謂未有威儀節文。象太古時。”【史記·禮書】寫作“廢齊”。 又【玉篇】說:“發,駕車也。”【揚子·方言】說:“發,稅,舍車也。東齊海岱之閒謂之發,宋趙□魏之閒謂之稅。”【註】說:“舍宜音寫,今通發,寫也。稅猶脫也。” 又【後漢書·五行志】說:“東方神鳥曰發明。”【博雅】說:“鳳皇晨鳴曰發明。” 又【汲冢周書】說:“發人鹿鹿者,若鹿迅走。”【註】說:“發,東夷也。” 又“淸發”,水名。見【左傳】。 又縣名。【前漢書·地理志】說:“餘發縣,屬九眞郡。發干縣,屬東郡。” 又姓。【史記·封禪書】說:“游水發根。”【註】說:“游水,縣名。發根,人姓名。” 又【集韻】【正韻】都讀北末切,音同“撥”。【詩經·衞風】說:“鱣鮪發發。”【傳】說:“盛貌。”馬融說:“魚尾著網發發然。”【韓詩】寫作“鱍”。【說文】寫作“鮁”。 又叶方吠切,音同“廢”。【詩經·豳風】說:“一之日觱發。”【傳】說:“風寒也,叶下烈烈。音例。” 又叶非律切,廢入聲。【揚雄·長楊賦】說:“紛紜沸渭,雲合電發。猋騰波流,機駭蠭軼。軼音亦。”一說本賦“發軼”,與上文“爰整其旅,乃命驃衞”,“衞”字為韻。“發”,音費。“軼”,音替。古霽寘二韻通,非發讀廢入聲,與軼音亦叶也。考證:〔【左傳·桓元年】聲名以發之。〕 謹照原文元年改二年。〔【禮記·王制】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軍甲。〕 謹照原文軍甲改車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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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