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禮》:"獲者取左耳。"《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捕取也。幸部曰:执,捕罪人也。从又耳。七庾切。四部。《周礼》:“获者取左耳。”大司马职。《司马法》曰:“载献聝。”聝者,耳也。偁周礼,又偁司马法释之,以说从耳之意。
康熙字典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又【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又【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又【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又【古文奇字】朱謀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唐韵】七庾切,【集韵】【韵会】【正韵】此主切,是“娶”字的上声。【说文】捕捉获取。由“又”和“耳”组成。【玉篇】资助,收取。【广韵】接受。【增韵】索取。【礼记·儒行】努力践行以等待被任用。【史记·鲁仲连传】替人排除危难、化解纠纷,却不索取报酬。【管子·白心篇】道,小范围地获取它则小得福报,大范围地获取它则大得福报。又【韵会】凡是战胜敌人而不使用军队称为“取”。又【前汉书·王莽传】考证论述五经,确定采纳礼制。【注】师古说:“取”,读作“娶”。又【集韵】【韵会】【正韵】逡须切,音趋。【集韵】取虑,县名,在临淮。又【集韵】雌由切,音秋。【前汉书·地理志】留浚仪。【注】师古说:取虑,县名。音秋卢。“取”又音趋。又【集韵】【韵会】【正韵】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饮》诗】今年大办社祭,拾遗你能住下吗?叫妻子打开大瓶,盆中为我取酒。感激这气氛昂扬,须知这是教化的开端。又【正韵】索取。【诗经·小雅】如同酌酒般适度获取。【笺】意思是估量所能承受的数量多少。又【六书本义】通用“伸”,“伸”通“取”。训为索取,“取”是转声,与“娶”“趣”字相同。又【古文奇字】朱谋曰:古文“取”,疑当从“与”声。人给予而我取之。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取」的异体。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甲骨文 40 形 · 据《甲骨文编》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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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 31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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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系简帛 39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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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