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治人者也。治与吏同在第一部,此亦以同部叠韵为训也。从一从史。此亦会意也。天下曰从一大,此不曰从一史者,吏必以一为体,以史为用,一与史二事,故异其词也。史者,记事者也。史亦声。凡言亦声者,会意兼形声也。凡字有用六书之一者,有兼六书之二者。力置切。一部。文五 重一此葢许所记也。每部记之,以得其凡若干字也。凡部之先后,以形之相近为次。凡每部中字之先后,以义之相引为次。颜氏家训所谓檃栝有条例也。说文每部自首至尾次弟井井,如一篇文字,如一而元,元,始也。始而后有天,天莫大焉,故次以丕。而吏之从一终焉,是也。雍熙校刊部首某字说解为大字,己下说解皆为夹行小字,绝非旧式。
康熙字典
【唐韻】力置切【集韻】【韻會】良志切【正韻】力地切,□音利。【說文】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徐鍇曰】吏之治人,心主於一,故从一。【書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禮曲禮】五官之長曰伯,是職方,其□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左傳成二年】王使委于三吏。【註】三吏,三公也。
又【韻會】府史之屬亦曰吏。【周禮天官大宰】八則,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前漢百官公卿表】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爲長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爲少吏。【註】師古曰:吏,理也。主理其縣內也。
又姓。【正字通】漢吏宗,王莽時人。
又【五音集韻】神至切,音示。奉也,職事也,勞也。
【說文】本作叓。
《唐韵》力置切,《集韵》《韵会》良志切,《正韵》力地切,都音利。《说文》:吏,治理百姓的人。由“一”和“史”组成。徐锴说:官吏治理百姓,心思专一,所以从“一”。《尚书·胤征》:天子的官吏放纵德行,猛烈胜过大火。《礼记·曲礼》:五官之长称为伯,掌管职方,他们在天子那里,称为天子的官吏。《左传·成公二年》:周王把事务委托给三位官吏。注:三吏,指三公。又《韵会》:府史之类也称为吏。《周礼·天官·大宰》:八则,第三则是废置来驾驭官吏。《前汉书·百官公卿表》:俸禄四百石到二百石的,称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的俸禄,称为少吏。注:师古说:吏,就是理。主管治理县内事务。又:姓氏。《正字通》:汉代吏宗,是王莽时期的人。又《五音集韵》:神至切,音示。奉承,职务,劳苦。《说文》:本作叓。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吏」的异体。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甲骨文 22 形 · 据《甲骨文编》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金文 6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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