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不以「嚼」立字头,此字收在「噍」字下。据《康熙字典》:「【說文】本作噍」
齧也。从口焦聲。
《说文》不以「嚼」立字头,此字收在「噍」字下。据《康熙字典》:「【說文】本作噍」
齧也。从口焦聲。
《段注》不以「嚼」立字头,此字收在「噍」字下。据《康熙字典》:「【說文】本作噍」
啮也。少仪:侍食于君子,小饭而亟之,□噍。按□噍句絶,所谓亟之也。从口焦声。才肖切。二部。古读平声,如嚼复嚼,今年尙可后年饶是也。嚼,噍或从爵。古焦爵同部同音,唐韵乃分噍切才□,嚼切才爵矣。今北音去声。南音入声。
【唐韻】才爵切【集韻】【韻會】【正韻】疾爵切,□音皭。【說文】本作噍,齧也。【玉篇】噬嚼也。【後漢五行志】嚼復嚼者,京都飮酒相强之辭也。【集韻】或作□。
又【唐韻】【集韻】才肖切【正韻】在笑切,□音誚。同噍。
又【集韻】子肖切,音醮。義同。□詳前噍字註。
【唐韵】才爵切,【集韵】【韵会】【正韵】疾爵切,音同“皭”。【说文】本作噍,咬。【玉篇】噬嚼。【后汉书·五行志】嚼复嚼,是京城饮酒互相劝酒的辞令。【集韵】或作□。又【唐韵】【集韵】才肖切,【正韵】在笑切,音同“诮”。同噍。又【集韵】子肖切,音同“醮”。意义相同。详见前噍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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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