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也。數始於一,終於十。从一从十。孔子曰:"推十合一爲士。"凡士之屬皆从士。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事也。豳风、周颂传凡三见。大雅武王岂不仁传亦云:仁,事也。郑注表记申之曰:仕之言事也。士事叠韵。引伸之,凡能事其事者偁士。白虎通曰: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故传曰:通古今,辩然不,谓之士。数始于一,终于十,从一十。三字依广韵。此说会意也。孔子曰:“推十合一为士。”韵会、玉篇皆作推一合十,铉本及广韵皆作推十合一,似铉本为长。数始一终十,学者由博返约,故云推十合一。博学,审问,愼思,明辨,笃行,惟以求其至是也,若一以贯之,则圣人之极致矣。鉏里切。一部。凡士之属皆从士。
康熙字典
【廣韻】【集韻】【韻會】□鉏里切,音仕。四民士爲首。【詩大雅】譽髦斯士。【禮王制】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鄕,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馬,曰進士。
又官總名。【書立政】庶常吉士。【禮王制】天子之元士,諸侯之上士,中士,下士。
又【孔安國曰】士,理官也,欲得其曲直之理也。【書舜典】帝曰:臯陶,汝作士。【左傳僖二十八年】士榮爲大士。
又漢制,嘗爵爲公侯奪免者,曰公士。
又【前漢鄒陽傳】武力鼎士。【註】能舉鼎者。
又【前漢李尋傳】拔擢天士。【註】能知天道者。
又【後漢李業傳】王莽以業爲酒士。【註】時官酤酒,故置酒士。
又侍從之士。【通鑑】唐杜如晦等十八學士,時謂之登瀛州。
又士卒。【左傳丘甲註】革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家語】孔子之宋,匡人以。甲士圍之。
又男子通稱。【詩周頌】有依其士。
又女之有士行者曰女士。【詩大雅】釐我女士。
又【管子牧民篇】有士經。【註】士,事也。經,常也。
又【梵書】釋子勤佛行者曰德士,無上士。
又俗塐神像曰木居士。【韓愈詩】偶然題作木居士,便有無窮求福人。
又【山海經】大荒西有國,名淑士。
又士鄕。【後漢鄭□傳】昔齊置士鄕。【註】管仲相桓公,制國爲二十一鄕,工商之鄕六,士鄕十五。
又縣名,勇士縣,屬天水郡,見【後漢西羌傳】。
又姓。陶唐之苗裔士蔿之後,爲士氏,見【統譜】。
又複姓,漢士孫瑞,扶風人。
又與事通。【書洛誥】見士于周。【註】悉來赴役也。【詩豳風】勿士銜枚。【註】自今可勿爲行□銜枚之事。
又叶主矩切,音雨。【詩大雅】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叶下父。父,音甫。
【說文】士,事也。數始于一,終于十,从一从十。
【集韻】本作□。又與仕通。
【广韵】【集韵】【韵会】都锄里切,音仕。四民士为首。【诗经大雅】誉髦斯士。【礼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升之学,曰俊士。升
在司徒任职的人,不在乡里征发徭役;升入学校的人,不在司徒那里征发徭役,这叫做造士。大乐正评定造士中的优秀者,推荐给司马,叫做进士。
又是官职的总称。《尚书·立政》说:“庶常吉士。”《礼记·王制》说:“天子的元士,诸侯的上士、中士、下士。”
又《孔安国说》:“士,是治理刑狱的官员,想要查明案件的曲直道理。”《尚书·舜典》说:“帝说:皋陶,你担任士。”《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说:“士荣担任大士。”
又汉朝制度,曾经封爵为公侯但被剥夺免职的人,叫做公士。
又《前汉书·邹阳传》说:“武力鼎士。”注解说:“能举起鼎的人。”
又《前汉书·李寻传》说:“提拔天士。”注解说:“能知晓天道的人。”
又《后汉书·李业传》说:“王莽任命李业为酒士。”注解说:“当时官府卖酒,所以设置酒士。”
又侍从的士人。《资治通鉴》说:唐朝杜如晦等十八位学士,当时称为登瀛州。
又士兵。《左传·丘甲注》说:“革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家语》说:“孔子到宋国,匡人用甲士包围了他。”
又男子的通称。《诗经·周颂》说:“有依其士。”
又女子中有士人品行的人叫做女士。《诗经·大雅》说:“釐我女士。”
又《管子·牧民篇》说:“有士经。”注解说:“士,是事;经,是常。”
又《梵书》说:佛门弟子勤奋修行的人叫做德士、无上士。
又世俗塑造神像叫做木居士。韩愈诗说:“偶然题作木居士,便有无穷求福人。”
又《山海经》说:大荒西边有个国家,名叫淑士。
又士乡。《后汉书·郑□传》说:“从前齐国设置士乡。”注解说:“管仲辅佐桓公,把国家划分为二十一个乡,工商之乡六个,士乡十五个。”
又县名,勇士县,属于天水郡,见《后汉书·西羌传》。
又姓氏。陶唐的后代士蔿的后人,成为士氏,见《统谱》。
又复姓,汉朝士孙瑞,是扶风人。
又与“事”相通。《尚书·洛诰》说:“见士于周。”注解说:“都来服役。”《诗经·豳风》说:“勿士衔枚。”注解说:“从今以后可以不做衔枚行军的事。”
又叶音主矩切,音同“雨”。《诗经·大雅》说:“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叶下“父”字。父,音甫。
《说文解字》说:“士,是事。数字始于一,终于十,所以从一从十。”
《集韵》说:本作“仕”。又与“仕”相通。
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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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条依据
- 戺 广韵:戺【上同】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40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展开其余 10 形










楚系简帛 25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