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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
楷书
婢
小篆
bì
广韵
乃礼切
康熙部首
女部(丑集下)
说文部首
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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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婢 婢 女部 bì 《说文解字注》第 15425 段

女之卑者也。内则:父母有婢子。郑曰:所通贱人之子。是婢为贱人也。而曲礼自世妇以下,自偁曰婢子。左传秦穆姬言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是贵者以婢子自谦。婢亦称婢子,与内则婢子不同也。郑注曲礼曰:婢之言卑也。从女卑,会意。卑亦声。据韵会,小徐无此三字。便俾切。十六部。

康熙字典

【丑集下】【女字部】 《康熙字典》第 4539 段

【廣韻】便俾切【集韻】【韻會】部弭切,□音庳。【說文】女之□者。【禮曲禮】自世婦以下皆稱曰婢子。

又夫人負罪而有所請,亦曰婢子。【左傳僖十五年】□姬曰: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又【二十二年】羸氏對太子圉曰:寡君使婢子侍執巾櫛。

又有罪而沒入于官曰官婢。【前漢□法志】太倉令淳于公罪當□,小女緹縈上書,願沒入爲官婢,以贖父。

又小魚曰魚婢,見【爾雅釋魚】。

又金鳳花,別名菊婢,見【草木譜】。

又婢曰上淸。【司馬光考異】引柳珵上淸傳,竇參知敗,屬上淸,定爲宮婢。一曰上淸或婢本名。【正字通】當時通稱婢爲上淸。考證:〔【左傳僖十五年】□姬曰,晉侯朝以入。〕

謹照原文晉侯改晉君。

译

【广韵】便俾切【集韵】【韵会】部弭切,音庳。【说文】女子中的卑贱者。【礼记·曲礼】自世妇以下都称为婢子。 又夫人因犯罪而有所请求,也称婢子。【左传·僖公十五年】骊姬说:晋君早晨入朝,那么婢子傍晚就死。又【僖公二十二年】嬴氏对太子圉说:国君让婢子侍奉梳洗。 又有罪而没入官府称为官婢。【前汉书·刑法志】太仓令淳于意犯罪当受肉刑,小女儿缇萦上书,愿意没入官府做婢女,以赎父亲的罪。 又小鱼叫鱼婢,见【尔雅·释鱼】。 又金凤花,别名菊婢,见【草木谱】。 又婢女称上清。【司马光考异】引柳珵《上清传》,窦参败落,牵连上清,定为宫婢。一说是上清或许是婢女本名。【正字通】当时通称婢女为上清。考证:〔【左传·僖公十五年】骊姬说,晋侯朝以入。〕 谨照原文将晋侯改为晋君。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婢」的异体。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甲骨文 2 形 · 据《甲骨文编》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婢」寧滬1.231 合26956 無名組
寧滬1.231合26956無名組
「婢」京津5080 合35361 黃組
京津5080合35361黃組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喻林 · 子藏 · 喻林卷四十一明徐元太撰人事门【三十九】 #6507
金生沙,磔珠岀蚌泥【艺文类聚·人部·婢妇】
艺文类聚 · 子藏 · 卷八十五 百部、布帛部 #10758
《世说》曰:武帝尝降王武子,供馔▯,悉用琉璃器,婢子百馀人,皆绫罗▯褶,以手擎饮食。
太平御览 · 子藏 · 卷四百八十五 人事部一百二十六 #28446
《俗说》曰:谢仆射太常诣吴领军,坐久,吴留ガ作食,日已中,方使婢卖狗供客。比得食,无气力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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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