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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韵
神质切
康熙部首
宀部(寅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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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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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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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实 宀部 shí 《说文解字注》第 8605 段

富也。引伸之为艹木之实。从宀贯。会意。神质切。十二部。贯为货物。以货物充于屋下是为实。

康熙字典

【寅集上】【宀字部】 《康熙字典》第 4591 段

〔古文〕宲□【唐韻】【廣韻】神質切【集韻】【類篇】【韻會】食質切,□音失。【說文】實,富也。从宀从貫。貫,貨貝也。【廣韻】誠也,滿也。【增韻】充也,虛之對也。【易本義】乾一而實,坤二而虛。【孟子】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宋程頤曰】心有主則實,實則外患不能入。

又華實。【晉語】華則榮矣,實之不知,請務實乎。【史記商鞅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

又物成實也。【爾雅釋草】果臝之、括樓□昺疏。實卽子也。【禮月令】季春,乃爲麥祈實。【註】謂於含秀求其成也。

又品物也。【左傳莊二十二年】庭實旅百。【註】庭之所實□有百品,言物備也。又【襄三十一年】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

又軍實。【左傳襄二十四年】齊社,蒐軍實。杜註祭社,因閱數軍器。

又【儀禮特牲饋食】實豆籩。【註】謂取籩豆實之也。【周禮春官小宗伯註】豆實實於罋,簋實實於篚。

又具數也。【史記始皇本紀】使黔首自實田。【註】謂令民自具頃畝實數也。

又【唐六典】凡里有手實法,歲終,具民之年與地闊狹爲鄕帳。

又驗也。【後漢光武紀】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

又事跡也。【史記莊周傳】率皆虛語,無事實。【韓非傳】反舉浮淫之蠹,加之功實之上。

又當也。【書呂□】閱實其罪。【註】使與法相當也。

又是也。【詩大雅】實墉實壑。

又姓。

又【正字通】脂利切,音至。與至同。【禮雜記】計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不祿,使某實。【註】言爲計而至此也。

【增韻】實,亦作寔。【韻會】實寔分爲二。考證:〔【爾雅釋草】果臝之屮,其實多括樓。實卽子也。〕

謹照原文省屮其多三字。括樓下增□昺疏。〔【禮月令】季春,爲民祈麥實。〕

謹照原文改乃爲麥祈實。〔【左傳襄二十四年】齊侯祭社蒐軍實。【註】謂兵甲器械也。〕

謹按左傳無侯祭二字,註内亦無兵甲之文。謹照原文改齊社,蒐軍實。杜註祭社,因閱數軍器。〔【儀禮特牲饋食】實籩豆。〕

謹照原文籩豆改豆籩。

译

〔古文〕宲□【唐韵】【广韵】神质切【集韵】【类篇】【韵会】食质切,都音失。【说文】实,富也。从宀从贯。贯,货贝也。【广韵】诚也,满也。【增韵】充也,虚之对也。【易本义】乾一而实,坤二而虚。【孟子】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宋程颐说】心有主则实,实则外患不能入。 又华实。【晋语】华则荣矣,实之不知,请务实乎。【史记商鞅传】貌言华也,至言实也。 又物成实也。【尔雅释草】果臝之、括楼□昺疏。实即子也。【礼月令】季春,乃为麦祈实。【注】谓于含秀求其成也。 又品物也。【左传庄二十二年】庭实旅百。【注】庭之所实□有百品,言物备也。又【襄三十一年】其输之,则君之府实也。 又军实。【左传襄二十四年】齐社,蒐军实。杜注祭社,因阅数军器。 又【仪礼特牲馈食】实豆笾。【注】谓取笾豆实之也。【周礼春官小宗伯注】豆实实于罋,簋实实于篚。 又具数也。【史记始皇本纪】使黔首自实田。【注】谓令民自具顷亩实数也。 又【唐六典】凡里有手实法,岁终,具民之年与地阔狭为乡帐。 又验也。【后汉光武纪】使各实二千石,以下至黄绶。 又事迹也。【史记庄周传】率皆虚语,无事实。【韩非传】反举浮淫之蠹,加之功实之上。 又当也。【书吕□】阅实其罪。【注】使与法相当也。 又是也。【诗大雅】实墉实壑。 又姓。 又【正字通】脂利切,音至。与至同。【礼杂记】计于适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不禄,使某实。【注】言为计而至此也。 【增韵】实,亦作寔。【韵会】实寔分为二。考证:〔【尔雅释草】果臝之屮,其实多括楼。实即子也。〕 谨照原文省屮其多三字。括楼下增□昺疏。〔【礼月令】季春,为民祈麦实。〕 谨照

原文将“乃”改为“麦”,将“祈”改为“实”。〔《左传·襄公二十四年》:“齐侯祭社,搜军实。”注解说:“指兵甲器械。”〕谨按:《左传》中没有“侯祭”二字,注文中也没有“兵甲”的文字。谨依照原文将“齐社”改为“齐侯祭社”,将“搜军实”改为“搜军实”。杜预注解说:“祭社,因为要清点军器。”〔《仪礼·特牲馈食礼》:“实笾豆。”〕谨依照原文将“笾豆”改为“豆笾”。

异体字

共 4 个。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实 Unihan:实 的繁体 實(kTraditionalVariant)
  • 実 Unihan:実、實(kJapaneseOldVariant)
  • 宲 康熙:【玉篇】古文實字。
  • 寔 Unihan:寔、實(kSemanticVariant)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3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西周晚期
「實」簋 西周晚期 集成4317
簋集成4317
「實」散氏盤 西周晚期 集成10176
散氏盤集成10176
春秋
「實」國差 春秋 集成10361
國差集成10361

楚系简帛 7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實」信2.09
信2.09
「實」郭.忠.5
郭.忠.5
「實」郭.忠.8
郭.忠.8
「實」郭.六.27
郭.六.27
「實」郭.六.28
郭.六.28
「實」上(1).孔.9
上(1).孔.9
「實」上(2).容.19
上(2).容.19

秦系简牍 2 形 · 据《睡虎地秦简文字编》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實」睡.日乙26
睡.日乙26
「實」睡.效58
睡.效58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福州府志万历本 · 史藏 · 卷之七十六 #13416
林 实诗。泽之子,奉化教谕。
皇朝文献通考 · 史藏 · 卷二百九十三【至】卷三百 #61
祖制饬监臣、学臣及守土有司,新士习以端化俗之本。谟训煌煌,实足昭。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史藏 ·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八十 #7126
俟探伺诚实之意,事虽稍迟,庶无后悔。」于是诏从焘议。(此据张舜民所作梁焘行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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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