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之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廷也。廴部曰:廷,朝中也。汉书注曰: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释名:寺,嗣也。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广韵:寺者,司也。官之所止有九寺。按经典假寺为侍。诗瞻卬传曰:寺,近也。周礼注曰:寺之言侍也。凡礼、诗、左传言寺人皆同。若汉西域白马驼经来,初止于鸿胪寺,遂取寺名。初置白马寺。此名之不正者也。有法度者也。从寸考工记曰:市朝一夫。注云:方各百步。知天子三朝,各方百步。其诸侯大夫之制未详。步必积寸为之,言法度字多从寸。又部曰:度,法制也。□声。祥吏切。一部。
康熙字典
【廣韻】【集韻】【韻會】□祥吏切,音嗣。【說文】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聲。【徐曰】寸,法度也,守也。【釋名】寺,嗣也,官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也。【唐書百官表】漢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司農,少府爲九卿。後魏以來,卿名雖仍舊,而所蒞之局謂之寺,因名九寺。又【漢書註】凡府廷所在,皆謂之寺。
又漢明帝時,攝摩騰自西域白馬駝經來,初止鴻臚寺,遂取寺名,爲創立白馬寺。後名浮屠所居皆曰寺。
又宦寺。【詩秦風】寺人之令。【傳】內小臣也。令,使也。又【周禮天官】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今。鄭註寺之言侍也。○按註疏蓋以侍釋寺義,非。轉音時吏切,讀若侍,《正譌》合寺、侍爲一,非。
【集韻】或作。考證:〔【周禮天官】寺人,掌王之內人。【註】寺之言侍也,取親近侍御之義。〕
謹按此所引文義未全,謹照原增改爲: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今。鄭註寺之言侍也。
【广韵】【集韵】【韵会】音嗣。【说文】廷也,有法度的地方。从寸声。【徐锴说】寸,是法度,是守护。【释名】寺,嗣也,官员在内部相继处理事务。【唐书·百官表】汉代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臚、宗正、司农、少府为九卿。后魏以来,卿的名称虽然依旧,但所管辖的机构称为寺,因此称为九寺。又【汉书注】凡是官府所在的地方,都称为寺。又汉明帝时,摄摩腾从西域用白马驮着佛经来,最初住在鸿臚寺,于是取寺的名字,创立了白马寺。后来称佛教徒居住的地方都叫寺。又宦寺。【诗经·秦风】寺人的命令。【传】内小臣。令,是使唤。又【周礼·天官】掌管王的内人和女宫的戒令。郑注说寺的意思是侍。○按注疏大概是用侍来解释寺的意思,不对。转音时吏切,读若侍,《正诂》将寺、侍合为一,不对。【集韵】或作。考证:【周礼·天官】寺人,掌管王的内人。【注】寺的意思是侍,取亲近侍奉的意义。谨按此处所引文义不全,谨照原文增改为:掌管王的内人及女宫的戒令。郑注说寺的意思是侍。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寺」的异体。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19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楚系简帛 38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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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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