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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韵
昌石切
康熙部首
尸部(寅集上)
说文部首
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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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尺 尺 尺部 chǐ 昌石切 《说文解字》第 257 段

十寸也。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十寸爲尺。尺,所以指尺□榘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之體爲法。凡尺之屬皆从尺。

说文解字注

尺 尺 尸部 chǐ 《说文解字注》第 10221 段

十寸也。寸,十分也。禾部曰:十发为程,一程为分,十分为寸。又曰:律数十二,十二禾秒而当一分,十分而寸。汉志曰: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寸部下亦曰:人手却一寸动□谓之寸口。郑注、周礼曰:脉之大□要在阳明寸口。疏云:阳明在大拇指本骨之高处与弟二指闲。寸口者,大拇指本高骨后一寸是也。按大拇指本高骨后一寸,许所谓人手却十分也。却者,□也。□者,拓也。人手竟又开拓十分得动脉之处,是曰寸口,凡寸之度取象于此。十寸为尺。十其长是为尺。尺,所□指标尺榘事也。指尺当作指□,声之误也,指□犹标目也。用规榘之事,非尺不足以为程度。尺居中,下可晐寸分,上可包丈引也。汉志曰:寸者,忖也。尺者,蒦也。尺□蒦三字同韵。从尸,主也。从乙。会意。昌石切。古音在五部。古书亦借赤为之。毛晃曰:宋时案牍如此。乙,所识也。汉武帝读东方朔上书未尽,辄乙其处,题识之意也。以榘尺记识所度,故从乙。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人之体为法。寸法人寸口,尺起于寸,咫法中妇人手,寻八尺也。法人□臂之长,常倍寻。或曰:常当作丈。周制: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人部曰:仞,伸臂一寻也。是仞寻无二,而此寻仞并举。疑许主七尺曰仞之说,人部之解出后人改窜,非许原文。说详人部。凡尺之属皆从尺。

康熙字典

【寅集上】【尸字部】 《康熙字典》第 4625 段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書寫法律,故俗謂舞文爲弁髦三尺。今以三尺爲□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

【韻會】通作赤。考證:〔【說文】周制,寸,尺,咫,尋,常,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

謹照原文常字下增仞字。〔【周禮地官】置丈尺於絹布之市。〕

謹照原文地官改爲司市疏,市改肆。

译

【广韵】【集韵】【韵会】【正韵】昌石切,音同“赤”。【说文】十寸为一尺。人手手腕处十分动脉搏动处为一寸口,十寸为一尺,是规矩测量的标准。字形由“尸”和“乙”组成。“乙”表示标记。周代的制度:寸、尺、咫、寻、常、仞,各种度量衡都以人体为标准。【家语】伸开手指知道一尺,舒展手臂知道一寻。【前汉书·律历志】度量衡都起源于黄钟律,一黍的宽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蔡邕《独断》】夏代十寸为一尺,殷代九寸为一尺,周代八寸为一尺。【周礼·司市】疏:在绢布的市场设置丈尺。 又大尺叫做施。【管子·地员篇】它的施有五尺。【注】施音同“遗”,是大尺的名称。 又【小尔雅】五尺称为墨。【周语】不超过墨丈寻常之间。【注】五尺为墨,加倍为丈。现在木匠各自使用五尺来建造宫室,它的名字叫墨,那么墨就是工匠的五尺。 又【唐·辇下岁时记】二月初一为中和节,赏赐大臣和戚里尺子,称为裁度民间。 又法三尺,指用三尺长的竹简书写法律,所以俗话称舞文弄法为弁髦三尺。现在把三尺当作刑具,是不对的。 又叶昌约切,音同“绰”。【诗经·鲁颂】是寻是尺。叶韵下作若。 【韵会】通用作“赤”。考证:〔【说文】周制,寸,尺,咫,寻,常,各种度量衡都以人体为标准。〕 谨照原文在“常”字下增加“仞”字。〔【周礼·地官】在绢布的市场设置丈尺。〕 谨照原文将“地官”改为“司市疏”,将“市”改为“肆”。

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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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条依据
  • 斥 广韵:斥【上同】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1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戰國晚期
「尺」兆域圖銅版 戰國晚期 集成10478
兆域圖銅版集成10478

秦系简牍 2 形 · 据《睡虎地秦简文字编》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尺」睡.秦61
睡.秦61
「尺」睡.法6
睡.法6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少林寺志 · 史藏 #1095
待围三百尺,化作老龙飞。
三国志补注 · 史藏 · 三国志补注卷二 #37
又自将兵烧南北宫太平御览》引《续汉书》曰:「卓烧南北宫,雒阳城无只瓦尺木。」
福州府志万历本 · 史藏 · 卷之七十六 #14135
林 纪易。字廷肃,石城知县潇然不为俗累,工山水,亦能诗,每尺幅题咏其上,人竞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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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