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韻】匹婢切【集韻】【正韻】普弭切,□音仳。【玉篇】具也。【左傳襄九年】官庀其司。
又【集韻】治也。【左傳襄二十五年】楚子木使庀賦。【疏】治之使具也。
又【集韻】通作庇。【周禮地官遂師】庀其委積。【釋文】庀,又作庇。
又【集韻】通作比。【周禮春官】大胥比樂官。【註】鄭大夫讀比爲庀,錄具樂官。
又【集韻】普鄙切,音嚭。又普米切,批上聲。義□同。
译
《广韵》匹婢切,《集韵》《正韵》普弭切,都读如“仳”音。《玉篇》:具备。《左传·襄公九年》:官员具备其职司。又《集韵》:治理。《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楚子木命令治理赋税。《疏》:治理使之具备。又《集韵》:通作“庇”。《周礼·地官·遂师》:庀其委积。《释文》:庀,又作庇。又《集韵》:通作“比”。《周礼·春官》:大胥比乐官。《注》:郑大夫读比为庀,记录具备乐官。又《集韵》:普鄙切,读如“嚭”音。又普米切,批的上声。意义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