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木聲也。从斤戶聲。《詩》曰:"伐木所所。"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伐木声也。伐木声,乃此字本义。用为处所者,叚借为处字也。若王所,行在所之类是也。用为分别之□者,又从处所之义引申之。若予所否者,所不与舅氏同心者之类是也。皆于本义无涉,是眞叚借矣。从斤户声。疏举切。五部。《诗》曰:“伐木所所。”小雅伐木文。首章伐木丁丁传曰:丁丁,伐木声。次章伐木许许传曰:许许,柿皃。此许许作所所者,声相似。不用柿皃之说,用伐木声之说者,葢许以毛为君亦参用三家也。今按丁丁者,斧斤声。所所,则锯声也。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古文〕写作“所”【唐韵】读作疏举切,【集韵】【韵会】读作爽阻切,都音同“数”的上声。【说文解字】指伐木的声音。从斤,户声。
又指处所。【诗经·郑风】说献给公所。又【商颂】说和你到这个处所。
又【汉代制度】皇帝车驾所在的地方叫行在所。【蔡邕《独断》】说天子以四海为家,所以所在的地方叫行在所。
又【关西方言】致力于一件事叫所。所谓绝利一源。【尚书·无逸】说君子所其无逸。又【召诰】说王敬作所。
又指语助词。【论语】说看他的作为,观察他的由来。
又指誓辞。【论语】说我如果不对。【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说如果不和舅氏同心。
又指指代事物的词。【礼记·檀弓】说它的高度可以隐蔽。【注】说高度四尺左右。
【前汉书·疏广传】问金子还剩下多少。【注】几所,就是几许的意思。【张良传】父亲离开里许又回来了。【注】里所,就是里许的意思。 又作姓氏。汉武帝时的谏议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赋》】环绕着宫墙,有四百多里。离宫别馆,有三十六所。
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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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形
小篆 1 形 · 据《说文解字》,附重文 小学堂原页

金文 17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楚系简帛 113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展开其余 83 形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大篆、小篆取自小学堂「小篆」资料库(字形据北京师范大学说文小篆字库):大篆指《说文》所收籀文;小篆一组先列正篆、注所在部首,再列《说文》重文(古文、篆文、或体等)。
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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