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持也。从手豦聲。
说文解字
□挶也。从手居聲。
说文解字注
杖持也。谓倚杖而持之也。杖者人所据,则凡所据皆曰杖。据或用据,杨雄传:三摹九据。晋灼曰:据,今据字也。按何氏公羊传注据亦皆作据,是叚借拮据字。从手豦声。居御切。五部。
□挶也。鸱鸮:予手拮据。传曰:拮据,□挶也。公羊注叚据为据。从手居声。九鱼切。五部。
康熙字典
【唐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居。【說文】戟挶也。【詩豳風箋】韓詩云:口足爲事曰拮据。
又【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據。手病也。
又與據通。【前漢揚雄傳】潭思渾天,參摹而四分,之極於八十一,旁則三摹九据,極之七百二十九贊,亦自然之道也。【註】据,今據字,猶位也,處也。又【酷吏傳贊】趙禹据法守正。
又【司馬相如大人賦】据以驕騖。【註】張揖云:据,直項也。(據)【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鋸。【說文】杖持也。【論語】據於德。
又【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又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又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又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又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又【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又【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又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
通作据。見据字註。
【唐韵】九鱼切【集韵】【韵会】【正韵】斤於切,都读作居。【说文】戟挶也。【诗经·豳风笺】韩诗说:口和脚做事叫拮据。又【集韵】【韵会】【正韵】都读作居御切,音据。手病的样子。又与“据”通用。【前汉书·扬雄传】深思浑天,参摹而四分,推极到八十一,旁则三摹九据,推极到七百二十九赞,这也是自然的道理。【注】据,就是现在的据字,犹位置、处所。又【酷吏传赞】赵禹依据法律坚守正道。又【司马相如大人赋】据以骄骛。【注】张揖说:据,是直颈的意思。(据)【唐韵】【集韵】【韵会】【正韵】都读作居御切,音锯。【说文】拄持也。【论语】据于德。又【广韵】依靠的意思。【易经·困卦】困于石,据于蒺藜。【诗经·邶风】也有兄弟,不可以依靠。【左传·僖公五年】享祀丰盛洁净,神必定保佑我。【注】据犹安也。又牵引、援引的意思。【尔雅疏序】事情有隐晦滞涩之处,援引证据来证明它。又按压的意思。【礼记·玉藻】君赐稽首据掌,致诸地。【疏】左手覆盖在右手上按压。【老子道德经】猛兽不据。【注】用爪子按压抓挠叫据。又抗拒守卫的意思。【史记·赵奢传】先占据北山的人胜利。又姓氏。明宣德年间漏刻博士据成。又【集韵】其踞切,音遽。有形的样子。与庄子“觉则蘧蘧然”的“蘧”相同。又【史记注】訖逆切,音戟。【吕后纪】看见物体像苍犬,据高后掖。又叶求於切,音蘧。【史记·龟筴传】事情有的急速,也有的缓慢。物体有的拘束,也有的依据。通作“据”。见“据”字注。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鋸。【說文】杖持也。【論語】據於德。
又【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又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又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又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又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又【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又【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又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
通作据。見据字註。
【唐韵】【集韵】【韵会】【正韵】都读作居御切,音锯。【说文】拄持的意思。【论语】据于德。又【广韵】依靠的意思。【易经困卦】困于石,据于蒺藜。【诗经邶风】亦有兄弟,不可以据。【左传僖
五年】祭祀丰盛洁净,神灵必定保佑我们。【注】“据”意为安定。又意为牵引,援引。【《尔雅疏序》】事情若有隐晦滞涩之处,便援引依据来征引证明。又意为按压。【《礼记·玉藻》】国君赐物,臣子行稽首礼时手按在掌上,直至地面。【疏】即左手覆盖在右手上按压。【《老子·道德经》】猛兽不抓挠。【注】用爪子抓握按压称为“据”。又意为据守。【《史记·赵奢传》】先占据北山的人获胜。又为姓氏。明代宣德年间漏刻博士据成。又【《集韵》】其踞切,音同“遽”。形容有形的样子。与《庄子》中“觉则蘧蘧然”的“蘧”字相同。又【《史记注》】訖逆切,音同“戟”。【《吕后纪》】看见像苍狗一样的物体,抓握着吕后的腋下。又叶韵求於切,音同“蘧”。【《史记·龟筴传》】事情有急促的,也有缓慢的;事物有拘束的,也有凭借的。通用作“据”。参见“据”字的注释。
异体字
共 2 个;另有 1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據 Unihan:拠、據(kJapaneseOldVariant)
- 據 Unihan:据 的繁体 據(kTraditionalVariant)
- 淭 康熙:【集韻】或作據。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與據同。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