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六切,音菊。與匊同。兩手曰掬。【禮曲禮】受珠玉者以掬。【疏】謂手中也。【左傳宣十二年】舟中之指可掬也。
又【詩詁】兩手曰臼,屈掌曰匊。又【小爾雅】掬,一升也。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則數合也。
又【揚子方言】離也。齊□曰斯。燕之外郊,朝鮮洌水之閒曰掬。
【說文】在手曰匊。俗作掬。【廣韻】與□同。【韻會】本作揈。【正字通】本作臼。
【唐韵】【集韵】【韵会】【正韵】均居六切,音菊。与“匊”同。两手曰掬。【礼·曲礼】受珠玉者以掬。【疏】谓手中也。【左传·宣十二年】舟中之指可掬也。又【诗诂】两手曰臼,屈掌曰匊。又【小尔雅】掬,一升也。今俗谓两手所奉为一掬,则数合也。又【扬子·方言】离也。齐□曰斯。燕之外郊,朝鲜洌水之间曰掬。【说文】在手曰匊。俗作掬。【广韵】与“□”同。【韵会】本作“揈”。【正字通】本作“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