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竹之枝也。从手持半竹。凡支之屬皆从支。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去竹之枝也。从手持半竹。此于字形得其义也。章移切。十六部。凡支之属皆从支。□,古文支。上下各分竹之半,手在其中。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巵。【說文】去竹之枝也。从手,持半竹。【註】徐鍇曰:竹葉下垂也。【增韻】俗作攴,非。
又【韻會】庶也。【詩大雅】本支百世。【傳】支,支子也。【儀禮士昏禮】支子則稱其宗。【註】支子,庶昆弟也。
又【廣韻】持也。【左傳定元年】天之所壞,不可支也。
又【周語】武王克殷,作詩以爲飮歌,名之日支。【註】支,拄也。
又【廣韻】度也。【晉書職官志】有度支尚書。
又【韻府】支,券也。【魏書盧仝傳】一支付勳人,一支付行臺。【韓愈寄崔立之詩】當如合分支。【註】今時人謂析產符契爲分支帳。
又【大戴禮】燕支地計衆,不與齊均也。【註】支,猶計也。
又【玉篇】支離自異。【類篇】一曰分也。【王延壽魯靈光殿賦】支離分赴。【註】支離,分散也。
又【玉篇】載充也。
又【韻會】十二支,辰名。【史記天官書註】爾雅釋天云:歲陽者,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干是也。歲隂者,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支是也。又【後漢王符傳】明帝時,以反支日,不受章奏。【註】凡反支日,用月朔爲正,十二支終戌亥,反還於子丑。如朔日遇戌亥,卽初一爲反支也。見隂陽書。
又國名。【書禹貢】崑崙,析支,渠搜,西戎卽敘。【註】馬云:析支在河關西。【前漢平帝紀】黃支國獻犀牛。【註】應劭曰:黃支在日南之南。又【西域傳】條支國臨西海。
又山名。【史記匈奴傳】出隴西,過焉支山。【註】焉支山,在丹州。
又荔支,果名。【後漢和帝紀】舊南海獻荔支。
又姓。【莊子列禦□】朱泙曼學屠龍於支離益。【何氏姓苑】支氏,琅邪人。【後趙錄】司空支雄。
又與胑肢通。【易坤卦】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疏】四支,猶人手足。
又與枝通。【詩衞風】芄蘭之支。【前漢揚雄傳】支葉扶疎。
又與梔通。【前漢司馬相如傳】鮮支黃礫。【註】鮮支,卽今梔子樹也。
又【集韻】翹移切,音衹。令支,縣名。【齊語】刜令支。【註】今爲縣在遼西。
又【集韻】支義切,音寘。【揚子方言】南楚謂謰謱爲支註。考證:〔【左傳】天之所支,不可壞也。〕
謹照原文改爲天之所壞,不可支也。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讀章移切,【正韻】讀旨而切,都音同“巵”。【說文】解釋為去掉竹子的枝條。字形從手,手持半截竹子。【註釋】徐鍇說:竹葉下垂的樣子。【增韻】俗體寫作“攴”,這是錯誤的。又【韻會】解釋為庶出。【詩經·大雅】說:“本支百世。”【傳】說:支,指庶出的兒子。【儀禮·士昏禮】說:“支子則稱其宗。”【註釋】支子,指庶出的兄弟。又【廣韻】解釋為支撐。【左傳·定公元年】說:“天之所壞,不可支也。”又【周語】說:武王攻克殷商,作詩作為飲酒之歌,名叫“支”。【註釋】支,意思是支撐。又【廣韻】解釋為度支(管理財政)。【晉書·職官志】說:有度支尚書。又【韻府】說:支,指券據。【魏書·盧仝傳】說:一份支付給勳人,一份支付給行臺。【韓愈寄崔立之詩】說:“當如合分支。”【註釋】當時人稱分產的符契為分支帳。又【大戴禮記】說:燕支地計算人數,與齊國不均等。【註釋】支,猶如計算。又【玉篇】說:支離自異。【類篇】說:另一種說法是分的意思。【王延壽·魯靈光殿賦】說:“支離分赴。”【註釋】支離,意思是分散。又【玉篇】說:載充的意思。又【韻會】說:十二支,是地支的名稱。【史記·天官書註】說:《爾雅·釋天》說:歲陽,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歲陰,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又【後漢書·王符傳】說:明帝時,在反支日,不接受章奏。【註釋】凡是反支日,以月朔為正,十二地支終結於戌亥,反還於子丑。如果朔日遇到戌亥,那麼初一就是反支日。見《陰陽書》。又指國名。【尚書·禹貢】說:崑崙,析支,渠搜,西戎都安頓好了。【註釋】馬融說:析支在河關西邊。【前漢書·平帝紀】說:黃支國進獻犀牛。【註釋】應劭說:黃支在日南以南。又【西域傳】說:條支國臨近西海。又指山名。【史記·匈奴傳】說:出隴西,經過焉支山。【註釋】焉支山,在丹州。又指荔枝,果名。【後漢書·和帝紀】說:以前南海進獻荔枝。又指姓氏。【莊子·列禦寇】說:朱泙曼向支離益學習屠龍。【何氏姓苑】說:支氏,是琅邪人。【後趙錄】說:司空支雄。又與“胑”、“肢”相通。【易經·坤卦】說:“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疏】說:四支,猶如人的手足。又與“枝”相通。【詩經·衛風】說:“芄蘭之支。”【前漢書·揚雄傳】說:“支葉扶疎。”又與“梔”相通。【前漢書·司馬相如傳】說:“鮮支黃礫。”【註釋】鮮支,就是現在的梔子樹。又【集韻】讀翹移切,音同“衹”。令支,縣名。【齊語】說:“刜令支。”【註釋】現在的縣在遼西。又【集韻】讀支義切,音同“寘”。【揚子·方言】說:南楚稱謰謱為支註。考證:〔【左傳】說:“天之所支,不可壞也。”〕謹照原文改為“天之所壞,不可支也”。
异体字
共 1 个;另有 2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攴 康熙:【增韻】俗作攴,
- □ 康熙(字形缺失):【玉篇】古文支字。
- □ 康熙(字形缺失):【說文】古文支字。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