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而取也。从冃从取。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犯取也。锴曰犯而取也。按犯而取犹冡而前。冣之字训积,最之字训犯取,二字义殊而音亦殊。颜氏家训谓冣为古聚字,手部撮字从最为音义,皆可证也。今小徐本此下多又曰会三字,系浅人增之,韵会无之,是也。最,俗作□,六朝如此作。○庄子秋水: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瞋目而不见丘山。释文:撮,崔本作最。此可证最撮古音同。蚤谓啮人跳虫也。或误为聚爪,云夜入人家,□人指甲。可□也。从冃取。会意。小徐衍声字,非也。祖外切。十五部。文五 重三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集韻】□祖外切,音醉。【說文】犯而取也。
又【玉篇】聚也。【公羊傳隱元年】會,猶最也。【註】最,聚也。最之爲言聚,今聚民曰投最。
又【廣韻】極也。【史記周勃世家】攻槐里好畤最。【註】於將率之中功爲最。【後漢崔寔傳】常爲邊最。【註】最爲第一。
又【史記周勃世家】定上谷十一縣,右北平十六縣,遼西、遼東二十九縣,漁陽二十二縣,最。【註】索隱曰:最,都凡也,謂總舉其攻戰克獲之數也。
又【前漢敘傳】猶無益於殿最。【註】殿,負也。最,善也。【後漢百官志】卽奏其殿最,而行賞罰。【註】課第長吏不稱職者爲殿,其有治能者爲最。
又【小爾雅】最,叢也。又要也。【玉篇】齊也。
又【集韻】徂外切,音蕞。又取外切,音襊。義□同。
又【集韻】粗括切。撮,或作最。【說文】本从冃,俗从曰。
〔古文〕音醉。【說文】犯法而獲取。又【玉篇】聚集。【公羊傳·隱元年】“會,猶最也”。【註】最,聚集。最之為言聚,現在聚集百姓叫投最。又【廣韻】極。【史記·周勃世家】“攻槐里好畤最”。【註】在將領中功勞為最。【後漢書·崔寔傳】“常為邊最”。【註】最為第一。又【史記·周勃世家】“定上谷十一縣,右北平十六縣,遼西、遼東二十九縣,漁陽二十二縣,最”。【註】索隱說:最,總共,謂總舉其攻戰克獲之數也。又【前漢書·敘傳】“猶無益於殿最”。【註】殿,負。最,善。【後漢書·百官志】“卽奏其殿最,而行賞罰”。【註】考核長吏不稱職者為殿,其有治能者為最。又【小爾雅】最,叢。又總。【玉篇】齊。又【集韻】音蕞。又音襊。義同。又【集韻】粗括切。撮,或作最。【說文】本從冃,俗從曰。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最」的异体;《康熙字典》里有 2 个异体,但原书字形缺失,列不出来。
各条依据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古文最字。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與最同。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