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屬。从木安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几属。考工记:玉人之事,案十有二寸,枣栗十有二列。大郑云:案,玉案也。后郑云:案,玉饰案也。枣栗实于器,乃加于案。戴先生云:案者,棜禁之属。仪礼注曰:棜之制,上有四周,下无足。礼器注曰:禁,如今方案,隋长,局足,高三寸。此以案承枣栗,宜有四周。汉制小方案局足,此亦宜有足。按许云几属,则有足明矣。今之上食木盘近似,惟无足耳。楚汉春秋:淮阴侯谢武涉,汉王赐臣玉案之食。后汉书梁鸿传: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睂。方言曰:案,陈楚宋魏之闲谓之□,自关而东谓之案。后世谓所凭之几为案,古今之变也。从木安声。乌旰切。十四部。
康熙字典
【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音按。【說文】几屬。【徐曰】案,所凭也。【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
又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又□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又界也。【齊語】參國起案。
又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又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
又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又【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又著書起義亦曰案。
又【集韻】一曰木名。
又叶伊甸切,音宴。【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
【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都音按。【說文】几屬。【徐曰】案,所凭也。【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 又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又測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又界也。【齊語】參國起案。 又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又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 又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又【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又著書起義亦曰案。 又【集韻】一曰木名。 又叶伊甸切,音宴。【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案」的异体。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