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杖也。从木兌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木杖也。木一本作大。榖梁传宣十八年曰:邾人戕缯子于缯。戕犹残也,梲杀也。梲杀谓杖杀之。今本注疏释文皆讹从手。而唐石经初从木作梲,后改从手,唐□度之纰缪也。后汉祢衡传:手持三尺梲杖。按经典用为梁上短柱之棳。从木兑声。他活切。又之说切。十五部。○梲篆旧在椎柯二篆后。今移正。
康熙字典
【唐韻】職悅切【集韻】【韻會】【正韻】朱劣切,□音拙。【玉篇】同棳。梁上楹也。【爾雅釋宮】杗廇謂之梁,其上楹謂之梲。【註】梲,侏儒柱也。梁上短柱。【禮禮器】管仲山節藻梲,君子以爲濫矣。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他括切,音脫。【說文】大杖也。【淮南子說山訓】執彈而招鳥,揮梲而呼狗。
又與脫通。【荀子禮論】凡禮,始乎梲,成乎文,終乎悅。【史記】作始乎脫。
又【廣韻】他骨切,音突。又【類篇】【韻會】□徒活切,音奪。又【唐韻】職芮切【集韻】【類篇】兪芮切【正韻】于芮切,□音叡。義□同。
同“棳”。梁上的短柱。《尔雅·释宫》说:“杗廇称为梁,其上的短柱称为梲。”注说:“梲,是侏儒柱。梁上的短柱。”《礼记·礼器》说:“管仲用山节藻梲装饰,君子认为太过分了。”又,《广韵》《集韵》《韵会》《正韵》读作“脱”,《说文》说:“大杖。”《淮南子·说山训》说:“拿着弹弓招引鸟,挥舞大杖呼唤狗。”又,与“脱”通。《荀子·礼论》说:“凡礼仪,开始于梲,完成于文饰,终结于愉悦。”《史记》作“始乎脱”。又,《广韵》读作“突”。又,《类篇》《韵会》读作“夺”。又,《唐韵》《集韵》《类篇》《正韵》读作“叡”,意义相同。
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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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条依据
- 棳 Unihan:梲、棳(kSemanticVariant)
- 棳 康熙:,□音拙。【玉篇】同棳。
- 梲 Unihan:梲、棁(kZVariant)
- 梲 Unihan:棁 的繁体 梲(kTraditionalVariant)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