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韻】依倨切【集韻】【韻會】於據切【正韻】依據切,□音飫。【玉篇】几屬也。【類篇】承樽器,如案,無足。【孔穎達曰】棜長四尺,廣二尺四寸,深五寸,無足,赤中,畫靑雲氣菱苕華爲飾。《郊特牲饋食》註:如今大木轝。
又【禮禮器】天子諸侯之尊廢禁,大夫士棜禁。又【玉藻】大夫側尊用棜,士側尊用禁。◎按《儀禮特牲饋食》疏云:器本無名,人與立號。棜之與禁,因物立名。大夫尊以厭飫爲名,士□以禁戒爲稱。復有以有足無足立名,棜無足,禁有足。非祭禮,雖大夫去足猶存禁名。至祭則名棜,禁不爲神戒也。
【廣韻】依倨切【集韻】【韻會】於據切【正韻】依據切,都讀作音飫。【玉篇】幾類器具。【類篇】承托酒樽的器具,像案幾,沒有腳。【孔穎達說】棜長四尺,寬二尺四寸,深五寸,沒有腳,中間漆成紅色,畫上青雲氣和菱苕華作為裝飾。《郊特牲饋食》註:就像現在的大木轝。 又【禮記·禮器】天子諸侯的酒樽用廢禁,大夫士用棜禁。又【玉藻】大夫側面的酒樽用棜,士側面的酒樽用禁。◎按《儀禮特牲饋食》疏說:器具本來沒有名字,人們賦予它稱號。棜與禁,是根據物體特點命名。大夫的酒樽以厭飫命名,士的酒樽以禁戒稱呼。又有以有腳無腳來命名的,棜沒有腳,禁有腳。非祭祀場合,雖然大夫去掉腳仍保留禁的名稱。到了祭祀時則名叫棜,禁不是為了神靈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