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也。从止厤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本库《说文解字注》里没有「歴」字条。
可能是《段注》未收此字,或收在别的字形下而本库未能对应;原书约两千条字头是打不出的古字形,显示为缺字「□」,无法按字查到。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郞擊切【集韻】【韻會】狼狄切,□音靂。【說文】過也。一曰經歷。【書梓材】殺人歷人。【註】歷人者,罪人所過。【前漢天文志】合散犯守,陵歷鬭食。【韋昭註】自下往觸之曰犯,居其宿曰守,經之爲歷,突掩爲陵,星相擊爲鬭。
又次也。【禮月令】季冬,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註】歷,猶次也。
又盡也。謂徧及之也。【書盤庚】歷告爾百姓于朕志。【前漢劉向傳】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師古註】歷謂歷觀之。
又踰也,越也。【孟子】不歷位而相與言。【大戴記】竊盜歷法妄行。
又疎也。【宋玉登徒子好色賦】齞脣歷齒。【註】歷,猶疎也。【後漢列女傳】蓬髮歷齒,未知禮則。
又錯也。【莊子天地篇】交臂歷指。
又亂也。【大戴記】歷者,獄之所由生。【註】歷,歷亂也。【鮑照詩】黃絲歷亂不可治。
又歷歷,行列貌。【古樂府】歷歷種白楡。
又釜鬲謂之歷。【史記滑稽傳】銅歷爲棺。【索隱曰】歷卽釜鬲也。
又歷錄,文章之貌。見【詩疏】。
又寂歷,猶寂寞也。【張說詩】空山寂歷道心生。
又山名。【括地志】蒲州河東縣雷首山,一名中條,一名歷山,舜耕處。【廣輿記】蒲州今屬平陽府。又濟南有歷山,《漢志》充縣亦有歷山。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信都國有歷縣。又歷城縣,屬濟南,卽齊州縣也。【地理通釋】田廣罷歷下兵,卽其地。後漢安帝建光三年,黃龍見歷城。
又湖名。【廣輿記】歷湖,在和州城西,周七十里,爲郡之巨浸。
又《爰歷》,書名。【說文序】趙高作《爰歷篇》,所謂小篆。
又與曆日之曆同。【前漢律歷志】黃帝造歷。又《世本》曰容成造歷。《尸子》曰羲和造歷。或作曆。
又與霹靂之靂同。【前漢天文志】辟歷夜明。【後漢蔡邕傳】辟歷數發。
又與馬櫪之櫪同。【前漢梅福傳】伏歷千駟。
又同壢。坑也。考證:〔【索隱註】歷卽釜鬲也。〕
謹按索隱卽史記註之名,旣稱索隱不得稪稱註,謹改註爲曰。
〔古文〕□【唐韵】郎击切【集韵】【韵会】狼狄切,□音靂。【说文】过也。一曰经历。【书梓材】杀人历人。【注】历人者,罪人所过。【前汉天文志】合散犯守,陵历斗食。【韦昭注】自下往触之曰犯,居其宿曰守,经之为历,突掩为陵,星相击为斗。又次也。【礼月令】季冬,命宰历卿大夫至于庶民。【注】历,犹次也。又尽也。谓遍及之也。【书盘庚】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前汉刘向传】历周唐之所进以为法。【师古注】历谓历观之。又逾也,越也。【孟子】不历位而相与言。【大戴记】窃盗历法妄行。又疏也。【宋玉登徒子好色赋】齞唇历齿。【注】历,犹疏也。【后汉列女传】蓬发历齿,未知礼则。又错也。【庄子天地篇】交臂历指。又乱也。【大
《戴記》说:“历,是诉讼产生的根源。”【注】历,指杂乱无章。【鲍照诗】黄丝杂乱无法整理。 又,历历,形容行列整齐的样子。【古乐府】历历种植白榆树。 又,釜鬲(古代炊具)称为历。【史记·滑稽列传】用铜历做棺材。【索隐说】历就是釜鬲。 又,历录,形容文章繁盛的样子。见【诗经注疏】。 又,寂历,意为寂寞。【张说诗】空山寂历,道心萌生。 又,山名。【括地志】蒲州河东县雷首山,又名中条山,又名历山,是舜耕种的地方。【广舆记】蒲州现在属于平阳府。济南也有历山,《汉书·地理志》记载充县也有历山。 又,县名。【前汉书·地理志】信都国有历县。又历城县,属于济南,即齐州的县。【地理通释】田广罢免历下兵,就在此地。后汉安帝建光三年,黄龙出现在历城。 又,湖名。【广舆记】历湖,在和州城西,周长七十里,是郡中最大的水域。 又,《爰历》,书名。【说文解字序】赵高作《爰历篇》,即所谓小篆。 又,与历日的“历”同义。【前汉书·律历志】黄帝造历。又《世本》说容成造历。《尸子》说羲和造历。有时写作“曆”。 又,与霹雳的“雳”同义。【前汉书·天文志】霹雳夜间发光。【后汉书·蔡邕传】霹雳多次发生。 又,与马厩的“厩”同义。【前汉书·梅福传】伏历千驷。 又,同“壢”。指坑。考证:〔【索隐注】历就是釜鬲。〕 谨按:索隐即是《史记》注的名称,既然称为索隐,就不应再称为注,谨将“注”改为“曰”。
异体字
共 3 个;另有 1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歷 Unihan:歴、歷(kJapaneseOldVariant)
- 歷 Unihan:歴、歷(kSemanticVariant)
- 历 Unihan:历 的繁体 歷(kTraditionalVariant)
- 曆 Unihan:曆、歴(kSemanticVariant)
- 曆 Unihan:曆、歷(kSemanticVariant)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與歷同。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甲骨文 16 形 · 据《甲骨文编》 · 字头作 歷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金文 3 形 · 据《金文编》(1985) · 字头作 厤 小学堂原页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