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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沘
楷书
bǐ
广韵
房脂切、卑履切
康熙部首
水部(巳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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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段出现,史藏最多

说文解字

本库《说文解字》里没有「沘」字条。《康熙字典》引《说文》:「寬也。」

可能是《说文》未收此字,或收在别的字形下而本库未能对应;原书约两千条字头是打不出的古字形,显示为缺字「□」,无法按字查到。

说文解字注

本库《说文解字注》里没有「沘」字条。

可能是《段注》未收此字,或收在别的字形下而本库未能对应;原书约两千条字头是打不出的古字形,显示为缺字「□」,无法按字查到。

康熙字典

【巳集上】【水字部】 《康熙字典》第 4595 段

【廣韻】□履切【集韻】補履切,□音比。水名。出廬江灊縣。今謂之□水。【前漢地理志】廬江灊縣沘山,沘水所出。【註】沘音匕,又音鄙。

又唐州有沘水。【後漢光武紀】漢軍與甄阜梁丘賜戰於沘水西。【註】沘水在今唐州沘陽縣南。廬江灊縣亦有沘水,與此別也。

又【唐韻】房脂切【集韻】頻脂切,□音毗。義同。

宥【寅集上】【宀字部】 宥 【唐韻】于救切【集韻】【韻會】尤救切【正韻】爰救切,□音又。【說文】寬也。【徐鉉曰】寬之而已,未全放也。【易解卦】君子以赦過宥罪。又【周禮秋官】司刺掌三刺三宥之法,一宥曰不識,再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

又【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謂不識而誤犯,雖大必赦宥也。【君□】狃于姦宄,敗常亂俗,三細不宥。【註】犯此三者,雖小罪不可宥也。

又宏深也。【詩周頌】夙夜基命宥密。【註】言其夙夜積德,以承藉天命者,宏深而靜密也。

又助也。【左傳僖二十五年】晉侯朝於王,王饗醴,命之宥。【註】又加之以幣帛,以助勸也。

又以樂勸食也,與侑同。【周禮春官大司樂】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

又姓。

又通作又。【禮王制】王三又,然後制□。

译

【广韵】履切【集韵】补履切,音比。水名。出自庐江灊县。今称为沘水。【前汉地理志】庐江灊县沘山,沘水所出。【注】沘音匕,又音鄙。 又唐州有沘水。【后汉光武纪】汉军与甄阜梁丘赐在沘水西作战。【注】沘水在今唐州沘阳县南。庐江灊县也有沘水,与此不同。 又【唐韵】房脂切【集韵】频脂切,音毗。意义相同。

宥

宥 【唐韻】于救切【集韻】【韻會】尤救切【正韻】爰救切,都讀音“又”。【說文】寬容的意思。【徐鉉說】只是寬容罷了,並非完全放過。【易經·解卦】君子因此赦免過錯,寬宥罪責。又【周禮·秋官】司刺掌管三刺、三宥的法令,第一種寬宥稱為“不識”(不知情),第二種寬宥稱為“過失”(失誤),第三種寬宥稱為“遺忘”(忘記)。 又【尚書·大禹謨】寬宥過錯,無論多大。【註】指因不知情而誤犯,即使罪行重大也必須赦免寬宥。【君牙】沉溺於奸邪盜賊之類,敗壞常理、擾亂風俗,這三種細微之處不予寬宥。【註】犯下這三種罪行,即使罪過微小也不可寬宥。 又指宏大深邃。【詩經·周頌】早晚積累德行,以承受天命,宏大深邃而安靜細密。【註】說他早晚積累德行,以此來承藉天命,宏大深邃且安靜細密。 又指輔助。【左傳·僖公二十五年】晉侯朝見周王,周王設宴款待,命令他接受輔助。【註】又加上幣帛,用來輔助勸勉。 又指用音樂勸人進食,與“侑”字相同。【周禮·春官·大司樂】大王進食時三次勸食,都命令演奏鐘鼓。 又是姓氏。 又通用作“又”。【禮記·王制】大王三次勸食,然後才停止。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沘」的异体。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东观汉记 · 史藏 · 东观汉记卷十四 #2134
〔二〕 “县人”,原作“沘阳人”,今从御览卷六四三引改。聚珍本作“邑人”。
资治通鉴四库 · 史藏 · 资治通鉴卷四十三 #729
窃权张本】贵人母即东海恭王女沘阳公主也【沘音比】第五伦上疏曰:光武承王莽之余,颇以严猛为政,后代因之,…
三国志补注 · 史藏 · 三国志补注卷四 #154
…皆施行。《通典》曰:宣王善之,皆如艾计,遂北临淮水,自钟离西南横石以西尽沘水四百余里,五里置一营,营六十人,且耕且守,兼循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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