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五百里地。从田,包省。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天子五百里内田。禹贡:五百里甸服。周语曰: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韦注云:邦内,谓天子畿内千里之地。商颂曰:邦畿千里,惟民所止。王制曰:千里之内曰甸,京邑在其中央。故夏书曰:五百里甸服。则古今同矣。甸,王田也。服,服其职业也。自商以前,邦畿内为甸服。武王克殷,周公致大平。因禹所弼除甸内,更制天下为九服。千里之内谓之王畿,王畿之外曰侯服,侯服之外曰甸服。祭谋父谏穆王称先王之制,犹以王畿为甸服者,甸古名,世俗所习也。故周襄王谓晋文公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是也。周礼亦以蛮服为要服,足以相况也。按周制王畿千里,不在九服,而亦未尝不从古曰甸服也。若小司徒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郑云甸之言乘也,读如维禹敶之之敶。别一义。毛诗:维禹甸之。传曰:甸,治也。从勹田。各本作从田,包省。小徐作包省声。今正。勹,裹也。布交切。甸之外九服重重勹之,故从勹田。堂练切。十二部。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堂練切,音電。【說文】天子五百里地。【書禹貢】五百里甸服。【傳】規方千里之內謂之甸服,爲天子服。治田去王城面五百里。
又六十四井之地。【禮郊特牲註】十六井爲丘,四丘六十四井曰甸。【疏】一甸之中,出長轂一乗,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又【周禮地官載師】以公邑之田任甸地。【註】公邑爲六遂餘地。又【縣師】掌邦國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註】自邦國以及四郊之內。【左傳襄二十一年】罪重於郊甸,無所伏竄。【註】郭外曰郊,郊外曰甸。
又治也。【書多士】乃命爾先祖,成湯革夏俊民甸四方。【傳】天命湯更代,夏用其賢人治四方。【詩小雅】信彼南山,維禹甸之。【傳】甸,治也。【釋文】甸,毛讀田見反,鄭讀繩證反。
又挺也。【揚子太□經】天甸其道。【註】言天挺立其道于上也。
又官名。【禮文王世子】磬于甸人。【註】甸人,掌郊野之官。【周禮天官】甸師。【註】甸師,主共野物官之長。又【春官】甸祝。【註】甸之言田也,田祝之官。
又【禮少儀】納甸於有司。【註】甸謂田野之物。
又【集韻】【韻會】【正韻】□亭年切,音田。【五音集韻】取禽獸也。【周禮春官小宗伯】若大甸,則帥有司而饁獸于郊。【註】甸,讀曰田。【周禮春官肆師】凡師甸用牲于社宗則爲位。【疏】師謂出師征伐,甸謂四時田獵。【釋文】甸,音田。
又【集韻】石證切【韻會】實證切【正韻】時正切,□音盛。【左傳哀十七年】良夫乗衷甸。【註】衷甸,一轅卿車。【周禮地官小司徒】四丘爲甸,四甸爲縣。【註】甸之言乗也,讀如衷甸之甸。甸,方八里。【釋文】甸,繩證反。
又【字彙補】以證切,音媵。漢地名。甸氐道,屬廣漢郡。李奇讀。
又【韻補】叶池鄰切,音□。【劉劭瑞龍賦】有蜿之龍,來游郊甸,應節合義,象德郊仁。
【唐韵】【集韵】【韵会】都堂练切,音电。【说文】天子五百里的土地。【《尚书·禹贡》】五百里甸服。【传】方圆千里之内称为甸服,为天子服役。治理田地距离王城面向五百里。 又六十四井的土地。【《礼记·郊特牲》注】十六井为丘,四丘六十四井叫甸。【疏】一甸之中,出长毂一辆,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又【《周礼·地官·载师》】用公邑的田地承担甸地的赋税。【注】公邑是六遂剩余的土地。又【县师】掌管邦国都鄙稍甸郊里的地域。【注】从邦国一直到四郊之内。【《左传·襄公二十一年》】罪重于郊甸,无处藏匿。【注】郭外叫郊,郊外叫甸。 又治理。【《尚书·多士》】于是命令你的先祖,成汤革除夏朝,任用贤人治理四方。【传】天命汤更代,夏用其贤人治理四方。【《诗经·小雅》】相信那南山,是大禹治理的。【传】甸,治理。【释文】甸,毛读田见反,郑读绳证反。 又挺立。【《扬子太玄经》】天挺立其道。【注】说天挺立其道于上。 又官名。【《礼记·文王世子》】磬于甸人。【注】甸人,掌管郊野的官员。【《周礼·天官》】甸师。【注】甸师,主管供给野物的官员之长。又【春官】甸祝。【注】甸的意思就是田,田祝的官员。 又【《礼记·少仪》】纳甸于有司。【注】甸指田野之物。 又【集韵】【韵会】【正韵】都亭年切,音田。【五音集韵】猎取禽兽。【《周礼·春官·小宗伯》】如果大甸,就率领有司在郊外祭祀兽神。【注】甸,读曰田。【《周礼·春官·肆师》】凡师甸用牲于社宗则设位。【疏】师指出师征伐,甸指四时田猎。【释文】甸,音田。 又【集韵】石证切【韵会】实证切【正韵】时正切,都音盛。【《左传·哀公十七年》】良夫乘坐衷甸。【注】衷甸,一辕卿车。【《周礼·地官·小司徒》】四丘为甸,四甸为县。【注】甸的意思就是乘,读如衷甸的甸。甸,方八里。【释文】甸,绳证反。 又【字汇补】以证切,音媵。汉地
名。甸氐道,隶属于广汉郡。李奇这样读。又【韵补】叶池邻切,音□。【刘劭《瑞龙赋》】有蜿蜒的龙,来到郊野甸地游玩,顺应节律契合道义,象征德行与郊野的仁厚。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甸」的异体。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4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