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也。从乚从十从目。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正见也。左传曰:正直为正。正曲为直。其引申之羲也。见之审则必能矫其枉。故曰正曲为直。朋十目□。谓以十目视□。□者无所逃也。三字会意,除力切。一部。今隶作直。□,古文直,或朋木如此。囧犹目也。从木者,木从绳则正。〖注〗□,古文直。文二 重一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除力切【集韻】逐力切,□音値。【說文】正見也。【博雅】正也。【玉篇】不曲也。【易坤卦】直其正也。【書洪範】王道正直。
又準當也。【禮投壺】馬各直其算。【史記平準書】以白鹿皮爲皮幣,直四十萬。
又【增韻】當也。【儀禮士冠禮】主人立于阼階下,直東序西面。【疏】謂當堂上東序牆也。
又伸也。【孟子】枉尺而直尋。
又【玉篇】侍也。【晉書羊祜傳】悉統宿衞,入直殿中。
又順也。【詩鄭風】洵直且侯。
又猶宜也。【詩魏風】爰得我直。
又猶但也。【孟子】直不百步耳。
又猶故也。【史記留侯世家】張良嘗遊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至良所,直墮其履圯下。
又埋枉曰直。【韓愈王仲舒墓誌】公知制誥友人得罪公,獨爲直其冤。
又直來,無事而來也。【公羊傳莊二十七年】直來曰來。
又【禮月令】田事旣畢,先定準直,農乃不惑。【疏】準謂輕重平均,直謂繩墨得中也。
又骨直,謂强毅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工人】骨直以立。
又語發聲。【史記龜筴傳】神龜知吉凶,而骨直空枯。【正義曰】直,語發聲也。
又柄也。【禮明堂位】玉豆雕篹。【註】篹,籩屬,雕刻飾其直者也。【疏】雕鏤其柄。
又殖也。【揚子太□經】直,東方也,春也。質而未有文也。【註】直之言殖也。萬物甲始出殖立,未有枝葉也。
又【揚子方言】袒飾謂之直袊。【註】婦人初嫁所著上衣,直袊也。
又【韻會小補】器直,曲尺也。梓人用之。
又官名。【鄧析子轉辭篇】湯有司直之人。又【通典】漢時繡衣直指,卽秦時御史大夫。
又直人,邑名。【左傳昭二十三年】劉子取直人。
又泉名。【公羊傳昭五年】直泉者何,涌泉也。
又門名。【三輔黃圖】長安城西出第二門曰直城門。
又姓。漢有直不疑。
又【諡法】肇敏行成曰直。
又【集韻】【韻會】直吏切【正韻】直意切,□音治。與値通。【史記項羽紀】直夜潰圍。【註】直,讀曰値。當也。【索隱曰】古字例以直爲値。【前漢酷吏傳】無直甯成之怒。【史記】作値。
又物價曰直。【北史齊景思王傳】食雞羹,何不還他價直也。
又傭作得錢亦曰直。【柳宗元送薛存義序】向使傭一夫於家,受若直,怠若事,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
又叶直略切,音著。【樂府焦仲卿妻詩】命如南山石,四體康且直。阿母得聞之,零淚應聲落。
又叶直六切,音逐。【楚辭九章】令五帝以折中兮,戒六神與嚮服。俾山川以備御兮,命咎繇使聽直。
【六書正譌】从□从十目。□,古隱字。十目所視,雖隱亦直。會意。俗作直,非。考證:〔【揚子方言】袒謂之直衿。【註】婦人初嫁所著上衣,直衿也。〕
謹照原文袒下增飾字。兩衿字□改袊。
直。〔古文〕□□。【唐韵】除力切,【集韵】逐力切,都音値。【说文】正见也。【博雅】正也。【玉篇】不曲也。【易·坤卦】直其正也。【书·洪范】王道正直。又,准当也。【礼·投壶】马各直其算。【史记·平准书】用白鹿皮做皮币,值四十万。又,【增韵】当也。【仪礼·士冠礼】主人立于阼阶下,直东序西面。【疏】谓当堂上东序墙。又,伸也。【孟子】枉尺而直寻。又,【玉篇】侍也。【晋书·羊祜传】悉统宿卫,入直殿中。又,顺也。【诗·郑风】洵直且侯。又,犹宜也。【诗·魏风】爰得我直。又,犹但也。【孟子】直不百步耳。又,犹故也。【史记·留侯世家】张良曾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到张良处,直坠其履圯下。又,埋枉曰直。【韩愈·王仲舒墓志】公知制诰友人得罪公,独为直其冤。又,直来,无事而来也。【公羊传·庄二十七年】直来曰来。又,【礼·月令】田事既毕,先定准直,农乃不惑。【疏】准谓轻重平均,直谓绳墨得中。又,骨直,谓强毅也。【周礼·冬官·考工记·工人】骨直以立。又,语发声。【史记·龟策传】神龟知吉凶,而骨直空枯。【正义曰】直,语发声也。又,柄也。【礼·明堂位】玉豆雕篹。【注】篹,籩属,雕刻饰其直者也。【疏】雕镂其柄。又,殖也。【扬子·太玄经】直,东方也,春也。质而未有文也。【注】直之言殖也。万物甲始出殖立,未有枝叶也。又,【扬子·方言】袒饰谓之直袊。【注】妇人初嫁所著上衣,直袊也。又,【韵会小补】器直,曲尺也。梓人用之。又,官名。【邓析子·转辞篇】汤有司直之人。又,【通典】汉时绣衣直指,即秦时御史大夫。又,直人,邑名。【左传·昭二十三年】刘子取直人。又,泉名。【公羊传·昭五年】直泉者何,涌泉也。又,门名。【三辅黄图】长安城西出第二门曰直城门。又,姓。汉有直不疑。又,【谥法】肇敏行成曰直。又,【集韵】【韵会】直吏切,【正韵】直意切,都音治。与値通。【史记·项羽纪】直夜溃围。【注】直,读曰値。当也。【索隐曰】古字例以直为値。【前汉·酷吏传】无直宁成之怒。【史记】作値。又,物价曰直。【北史·齐景思王传】食鸡羹,何不还他价直也。又,佣作得钱亦曰直。【柳宗元·送薛存义序】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直,怠若事,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又,叶直略切,音著。【乐府·焦仲卿妻诗】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阿母得闻之,零泪应声落。又,叶直六切,音逐。【楚辞·九章】令五帝以折中兮,
告诫六神与嚮服。让山川神灵准备抵御灾祸,命令咎繇来听取公正的言辞。【六书正讹】说“直”字由“□”和“十目”组成。“□”是古“隐”字。十只眼睛注视,即使隐蔽之处也能看得正直。这是会意字。俗体写作“直”,是不对的。考证:〔《扬子方言》说袒露称为直衿。《注》说妇人初嫁时所穿的上衣,就是直衿。〕谨依照原文在“袒”字下增加“饰”字。两个“衿”字□改为“袊”。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直」的异体;《康熙字典》里有 2 个异体,但原书字形缺失,列不出来。
各条依据
- □ 康熙(字形缺失):【風雅逸編】同直。
- □ 康熙(字形缺失):【玉篇】古文直字。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甲骨文 10 形 · 据《甲骨文编》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金文 1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