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韻】【韻會】【正韻】□陟慮切,音箸。【博雅】明也。【中庸】形則著。【晏子諫上篇】君之德著而彰。
又【管子立政篇】十二月一著。【註】著,標著也,使傰曹署著其名。【周禮典婦功註】書其賈而著其物。
又【前漢景帝紀】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註】著音著作之著。【晉書職官志】魏太和中,詔置著作郞,於此始有其官。
又【小爾雅】思也。
又與貯通。【家語】子貢廢著鬻財於曹、魯之閒。【註】著,居也。
又【詩齊風】俟我于著乎而。【傳】門屏之閒曰著。
又【左傳昭十二年】若不廢君命則固有著矣。【註】著,位次也。【前漢五行志】朝內列位有定處,所謂表著也。
又【廣韻】直餘切,音除。【爾雅釋天】太歲在戊曰著雍。【韻會】表著之著亦音除。
又【羣經音辨】藥草也。【爾雅釋草】味。荎著。【註】音儲。
又【類篇】陟略切,音芍。被服也。【晉書宣帝紀】關中多蒺,帝使軍士二千人著軟材平底木屐前行。
又【儀禮士喪禮】幎目用緇,方尺二寸,裏著組繫。【註】著,充之以絮也。【韓詩外傳】士褐衣縕著,未甞完也。
又【集韻】直略切,音擆。【吳越春秋】從隂收著,望陽出糶。【註】著。置也。
又【類篇】附也。【前漢贾誼傳】黑子之著面。
又【禮明堂位】著,殷尊也。【註】著地無足。
又【前漢張騫傳】身毒國在大夏東南,其俗土著。【師古註】土著,謂有城郭常居,不隨畜牧移徙。【後漢李忠傳】流民占著者五萬餘口。
【直音】俗作着。考證:〔【前漢食貨志】黑子之著面。〕
謹按食貨志無此語,食貨志改贾誼傳。
【集韵】【韵会】【正韵】都读作陟虑切,音同“箸”。【博雅】意为明亮。【中庸】事物显现出来就显著。【晏子谏上篇】君主的德行显著而彰明。 又【管子立政篇】十二月进行一次标注。【注】著,即标注明记,让傰曹署官署记下名字。【周礼典妇功注】写下价格并标明物品。 又【前汉书景帝纪】廷尉与丞相轮流商议制定法令。【注】著,读作“著作”的著。【晋书职官志】魏太和年间,下诏设置著作郎,从此开始有这个官职。 又【小尔雅】意为思念。 又与“贮”字通用。【家语】子贡废弃积蓄,在曹、鲁之间贩卖财物。【注】著,意为储存。 又【诗经齐风】在著处等我啊。【传】门和屏风之间的地方叫著。 又【左传昭公十二年】如果不废弃君主的命令,那么本来就有固定的位次。【注】著,指位次。【前汉书五行志】朝廷内的位次有固定的处所,这就是所谓的表著。 又【广韵】读作直余切,音同“除”。【尔雅释天】太岁在戊年叫著雍。【韵会】表著的著也读作除。 又【群经音辨】指药草。【尔雅释草】味。荎著。【注】音同“储”。 又【类篇】读作陟略切,音同“芍”。意为穿在身上。【晋书宣帝纪】关中多蒺藜,皇帝让两千名军士穿着软底平底木屐走在前面。 又【仪礼士丧礼】覆眼的黑布用黑色丝绸,长宽各一尺二寸,里面填充丝絮并系上丝带。【注】著,意为填充丝絮。【韩诗外传】士人穿着粗布衣服,内衬丝絮,未曾完整过。 又【集韵】读作直略切,音同“擆”。【吴越春秋】从阴地收购储存,望阳地卖出粮食。【注】著,意为放置。 又【类篇】意为附着。【前汉书贾谊传】黑痣附着在脸上。 又【礼记明堂位】著,是殷代的酒器。【注】著,指没有脚、直接放在地上的酒器。 又【前汉书张骞传】身毒国在大夏的东南,那里的风俗是定居不动。【师古注】土著,指有城郭固定居住,不随着放牧迁徙。【后汉书李忠传】流民登记定居的有五万多人。 【直音】俗写作“着”。考证:〔【前汉书食货志】黑痣附着在脸上。〕 谨按食货志没有这句话,食货志应改为贾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