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
祭
祭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祭祀也。统言则祭祀不别也。从示,□手持肉。此合三字会意也。子例切。十五部。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子例切,音霽。【說文】祭祀也。从示,右手持肉。
又【尚書大傳】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於神也。
又【孝經士章疏】祭者,際也,人神相接,故曰際也。詳見【禮記祭法祭統祭義】諸篇。
又【廣韻】【集韻】側界切【韻會】【正韻】側賣切,□音債。周大夫邑名。
又姓,周公子祭伯,其後爲氏。
译
【唐韻】【集韻】【韻會】□子例切,音霽。【說文】祭祀也。从示,右手持肉。又【尚書大傳】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於神也。又【孝經士章疏】祭者,際也,人神相接,故曰際也。詳見【禮記祭法祭統祭義】諸篇。又【廣韻】【集韻】側界切,【韻會】【正韻】側賣切,□音債。周大夫邑名。又姓,周公子祭伯,其後爲氏。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祭」的异体;《康熙字典》里有 1 个异体,但原书字形缺失,列不出来。
各条依据
- □ 康熙(字形缺失):【龍龕】同祭。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甲骨文 25 形 · 据《甲骨文编》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金文 10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西周早期

西周

春秋

春秋晚期




戰國中期


戰國晚期

楚系简帛 33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展开其余 3 形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 史藏 · 卷七十五 #170
祠祭清吏司吉礼祭统
钦定八旗通志 · 史藏 · 卷八十八 #148
卷九十典礼志十三【满洲祭神祭天典礼二】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史藏 ·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八十 #7128
…为初献,已受誓戒而有故不赴,若礼部郎中为亚献官,自可摄初献外,余官即令本祭内官高者通摄。」从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