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五穀之長。从禾畟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也。程氏瑶田九谷考曰:稷,□,大名也。粘者为秫,北方谓之高粱,通谓之秫秫,又谓之蜀黍,高大似芦。月令:首种不入。郑云:首种谓稷。今以北方诸榖播种先后考之,高粱冣先。管子书:日至七十日,阴冻释而蓺稷,百日不蓺稷。日至七十日,今之正月也。今南北皆以正月蓺高粱是也。凡经言疏食者,稷食也。稷形大,故得疏偁。按程氏九谷考至为精析,学者必读此而后能正名其言。汉人皆冒粱为稷。而稷为秫秫,鄙人能通其语者,士大夫不能举其字,真可谓拨云雾而覩靑天矣。五谷之长。谓首种也。月令注:稷,五榖之长。按稷长五榖,故田正之官曰稷。五经异义:今孝经说:稷者,五榖之长。榖众多不可徧敬,故立稷而祭之。古左氏说:列山氏之子曰柱,死祀以为稷。稷是田正。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许君曰:谨按礼缘生及死,故社稷人事之。旣祭稷榖,不得但以稷米祭,稷反自食。同左氏义。郑君驳之曰: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狱,社稷之神若是句龙柱弃,不得先五狱而食。大司徒五地,一曰山林,二曰川泽,三曰丘陵,四曰坟衍,五曰原隰。大司乐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土示者,五土之总神,卽谓社也。六乐于五地无原隰而有土只,则土祇与原隰同用乐也,是以变原隰言土示。诗信南山云:畇畇原隰。下云:黍稷彧彧。原隰生百榖,稷为之长。然则稷者原隰之神,若达此义,不得以稷米祭稷为难。社者,五土总神,稷者,原隰之神,皆能生万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句龙以有平水土之功,配社祀之。稷有播穜之功,配稷祀之。按许造说文但引今孝经说,则其说社稷当与郑意同。玉裁谓:异义早成,说文晚出,为定说。此亦一端也。从禾畟声。子力切。一部。古叚稷为卽。小雅:旣齐旣卽。毛云稷,疾是也。亦叚为昃字,如榖梁日昃作日稷是也。□,古文稷。按〈田下儿〉,葢卽古文畟字。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子力切【集韻】【韻會】【正韻】節力切,□音卽。【說文】齋也。五穀之長。【徐曰】案本草,稷卽穄,一名粢。楚人謂之稷,關中謂之□,其米爲黃米。【通志】稷苗穗似蘆,而米可食。【月令章句】稷,秋種夏熟,歷四時,備隂陽,穀之貴者。【詩王風】彼稷之苗。【禮曲禮】稷曰明粢。
又神名。【風俗通義】稷,五穀之長。五穀衆多,不可徧祭,故立稷而祭之。
又農官名曰后稷。【書舜典】汝后稷播時百穀。【左傳昭二十九年】蔡墨曰: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爲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爲稷,自商以來祀之。
又疾也。【詩小雅】旣齊旣稷。【註】齊整稷疾。言祭祀禮容莊敬也。○按《毛傳》訓稷爲疾。鄭箋仍訓黍稷之稷。朱註本《毛傳》,宜从毛訓爲是。
又姓。漢上津令稷嗣。
又地名。【左傳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註】稷,晉地。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前漢地理志】西河郡美稷縣。
又與昃通。【穀梁傳定十五年】戊午日下稷,乃克葬。【註】稷,昃也。下稷謂脯時。○按《隷釋郙閣□》言劬勞曰稷,用《穀梁》日下稷之文,與《堯母□》日不稷,《費鳳□》乾乾日稷同。
【集韻】或作□。
〔古文〕【唐韻】子力切【集韻】【韻會】【正韻】節力切,音卽。【說文】齋戒用的穀物。五穀之首。【徐曰】查考《本草》,稷就是穄,一名粢。楚人稱之為稷,關中稱之為黍,其米為黃米。【通志】稷的苗穗像蘆葦,而米可以食用。【月令章句】稷,秋種夏熟,經歷四時,具備陰陽,是穀物中尊貴的。【詩經·王風】彼稷之苗。【禮記·曲禮】稷稱為明粢。 又神名。【風俗通義】稷,五穀之首。五穀眾多,不可能遍祭,所以立稷神來祭祀。 又農官名稱為后稷。【尚書·舜典】你擔任后稷,播種各種穀物。【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蔡墨說:稷,是田官。有烈山氏之子叫柱,擔任稷,從夏朝以上祭祀他。周棄也擔任稷,從商朝以來祭祀他。 又疾速的意思。【詩經·小雅】旣齊旣稷。【註】齊整稷疾。說祭祀禮容莊重恭敬。○按《毛傳》解釋稷為疾速。鄭箋仍解釋為黍稷的稷。朱註本《毛傳》,應當從毛傳的解釋為是。 又姓。漢朝上津令稷嗣。 又地名。【左傳·宣公十五年】晉侯在稷地治兵。【註】稷,晉地。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前漢地理志】西河郡美稷縣。 又與“昃”通。【穀梁傳·定公十五年】戊午日下稷,乃克葬。【註】稷,昃也。下稷謂脯時。○按《隷釋郙閣碑》說勞苦曰稷,用《穀梁》日下稷的文句,與《堯母碑》日不稷,《費鳳碑》乾乾日稷相同。 【集韻】或作“稷”。
异体字
共 1 个;另有 3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禝 广韵:稷【五谷总名,一曰黍属。周礼注:社稷,土谷之神,有德者配食。马共】
- □ 康熙(字形缺失):【集韻】與稷同。
- □ 康熙(字形缺失):【說文】古文稷字。
- □ 康熙(字形缺失):【篇海】同稷。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2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楚系简帛 12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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