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謂之筆。从聿从竹。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秦谓之笔。从聿竹。鄙密切。古音在十五部。
康熙字典
【集韻】與筆同。詳筆字註。考證:【廣韻】鄙密切【韻會】逼密切【正韻】壁吉切,□音必。【釋名】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說文】楚謂之聿,吳人謂之不律,燕謂之弗,秦謂之筆。【古今注】古之筆,不論以竹以木,但能染墨成字,卽謂之筆。秦吞六國,滅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稱於時。蒙恬造筆,卽秦筆耳。以枯木爲管,鹿毛爲柱,羊毛爲被,所謂蒼毫也。彤管赤漆耳,史官記事用之。【法書攷】虞世南云:筆長不過六寸,眞一,行二,草三,指實掌虛。【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註】筆,謂書具之屬。
又筆星。【釋名】筆星,星氣有一枝,未銳似筆也。
又花名。【楚辭註】辛夷花初發如筆,北人呼爲木筆。
又【集韻】筆別切,音莂。山東謂筆。
又作〈▯/尹〉。見【漢戚伯樊毅□】。又【嚴訢□】作〈八/尹〉,見【舉要】。
【集韻】或作笔。
【集韵】与“笔”同。详“笔”字注。考证:【广韵】鄙密切,【韵会】逼密切,【正韵】壁吉切,都读作“必”。【释名】笔,述也。述事而书之也。【尔雅·释器】不律谓之笔。【注】蜀人呼笔为不律也。【说文】楚谓之聿,吴人谓之不律,燕谓之弗,秦谓之笔。【古今注】古之笔,不论以竹以木,但能染墨成字,即谓之笔。秦吞六国,灭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称于时。蒙恬造笔,即秦笔耳。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所谓苍毫也。彤管赤漆耳,史官记事用之。【书法考】虞世南云:笔长不过六寸,真一,行二,草三,指实掌虚。【礼·曲礼】史载笔,士载言。【注】笔,谓书具之属。又笔星。【释名】笔星,星气有一枝,未锐似笔也。又花名。【楚辞注】辛夷花初发如笔,北人呼为木笔。又【集韵】笔别切,读作“莂”。山东谓笔。又作〈〇/尹〉。见【汉戚伯樊毅碑】。又【严郗碑】作〈八/尹〉,见【举要】。【集韵】或作笔。
【廣韻】鄙密切【韻會】逼密切【正韻】壁吉切,□音必。【釋名】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說文】楚謂之聿,吳人謂之不律,燕謂之弗,秦謂之筆。【古今注】古之筆,不論以竹以木,但能染墨成字,卽謂之筆。秦吞六國,滅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稱於時。蒙恬造筆,卽秦筆耳。以枯木爲管,鹿毛爲柱,羊毛爲被,所謂蒼毫也。彤管赤漆耳,史官記事用之。【法書攷】虞世南云:筆長不過六寸,眞一,行二,草三,指實掌虛。【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註】筆,謂書具之屬。
又筆星。【釋名】筆星,星氣有一枝,未銳似筆也。
又花名。【楚辭註】辛夷花初發如筆,北人呼爲木筆。
又【集韻】筆別切,音莂。山東謂筆。
又作〈▯/尹〉。見【漢戚伯樊毅□】。又【嚴訢□】作〈八/尹〉,見【舉要】。
【集韻】或作笔。
【广韵】鄙密切【韵会】逼密切【正韵】壁吉切,□音必。【释名】笔,述。叙述事情而书写。【尔雅释器】不律叫做笔。【注】蜀人呼笔为不律。【说文】楚称之为聿,吴人称之为不律,燕称之为弗,秦称之为笔。【古今注】古代的笔,不论用竹用木,只要能染墨成字,就叫做笔。秦吞并六国,灭前代之美,所以蒙恬得称于时。蒙恬造笔,就是秦笔。用枯木做管,鹿毛做柱,羊毛做被,所谓苍毫。彤管赤漆,史官记事用之。【法书考】虞世南说:笔长不过六寸,真一,行二,草三,指实掌虚。【礼曲礼】史载笔,士载言。【注】笔,指书写工具之类。 又笔星。【释名】笔星,星气有一枝,未锐似笔。 又花名。【楚辞注】辛夷花初发如笔,北人呼为木笔。 又【集韵】笔别切,音莂。山东谓笔。 又作〈〇/尹〉。见【汉戚伯樊毅□】。又【严訢□】作〈八/尹〉,见【举要】。 【集韵】或作笔。
异体字
共 1 个;另有 1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筆 Unihan:笔 的繁体 筆(kTraditionalVariant)
- 筆 Unihan:笔、筆(kSemanticVariant)
- 筆 康熙:【集韻】與筆同。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與筆同。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