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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韵
特计切
康熙部首
竹部(未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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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说文》不以「第」立字头,此字收在「弟」字下。据《康熙字典》:「【說文】第本作弟」

弟 弟 弟部 dì 特計切 《说文解字》第 160 段

韋束之次弟也。从古字之象。凡弟之屬皆从弟。

说文解字注

第 第 竹部 dì 《说文解字注》第 5399 段

次也。从竹第。此见毛诗正义卷一之一引说文。其在弟部,抑竹部,今不可知,要孔冲远所据有此篆无疑,俗省弟作第耳。特计切。十五部。文百四十四 今补第则百四十五。重十五

康熙字典

【未集上】【竹字部】 《康熙字典》第 698 段

【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弟。次第也。【左傳哀十六年】子西曰: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註】用士之次第。

又但也。【史記陳丞相世家】陛下第出僞遊雲夢。【註】第,且也,但也。

又第宅。【前漢高帝紀】爲列侯者賜大第。【註】孟康曰:有甲乙次第,故曰第也。【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位爲通侯,居列東第。

又複姓。【後漢第五倫傳】齊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爲氏,有第五、第八等氏。

又同弟。【說文】第本作弟,韋束之次第也。今爲兄弟字。

又【集韻】一曰順也。

又【韻會】舊註作苐,非。苐,草也。考證:〔【史記陳丞相世家】陛下第遊雲夢。〕

謹照原文第下增出僞二字。

译

【广韵】特计切【集韵】【韵会】【正韵】大计切,都音弟。次第。【左传哀公十六年】子西说:楚国轮到我死,令尹、司马不是胜还能是谁。【注】用士的次第。又表示但。【史记陈丞相世家】陛下暂且出巡假装游玩云梦。【注】第,暂且,但。又指宅第。【前汉高帝纪】封为列侯的赐予大宅第。【注】孟康说:有甲乙次第,所以叫第。【司马相如喻巴蜀檄】地位是通侯,居住在东边的宅第。又是复姓。【后汉第五伦传】齐国的田氏迁徙到园陵的很多,所以以次第为姓氏,有第五、第八等姓氏。又同弟。【说文】第原本写作弟,韦束之次第。现在作为兄弟的字。又【集韵】一说指顺。又【韵会】旧注写作苐,不对。苐,是一种草。考证:〔【史记陈丞相世家】陛下第游云梦。〕谨照原文在“第”下增加“出伪”二字。

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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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条依据
  • 弟 广韵:弟【同上注,又音上声】
  • 弟 康熙:【說文】第本作弟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 · 佛藏 ·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第一 #316
第四门总摄颂曰。
佛祖统纪 · 佛藏 · 佛祖统纪卷第三十 #1223
佛祖统纪卷第三十
宗门拈古汇集 · 佛藏 · 宗门拈古汇集卷第三十三 #4514
宗门拈古汇集卷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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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