艸實。从艸夾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艹实。周礼曰:坟衍植物宜荚物。按荚物兼艹木言。从艹夹声。古叶切。八部。
康熙字典
【唐韻】【正韻】古協切【韻會】吉協切,□音夾。【說文】草實。【博雅】豆角謂之莢。【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莢物。【註】莢物,薺莢、王棘之屬。【疏】卽今人謂之皁莢是也。
又蓂莢,堯時瑞草。
又莢蒾。【本草】葉似木槿及楡、柞小樹。
又錢名。【前漢食貨志】漢興,以爲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註】如楡莢也。
又陵名。【水經注】李夫人塚,塚形三成,世謂之莢陵。
又姓。【通志氏族略】莢氏。【風俗通】莢成僖子,晉大夫。【王僧孺百家志】荀永之娶平陽莢氏。考證:〔【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莢。〕
謹照原文莢字下增物字。
【唐韵】【正韵】古协切,【韵会】吉协切,□音夹。【说文】草的果实。【博雅】豆角称为莢。【周礼·地官·大司徒】那里的植物适宜生长莢类作物。【注】莢类作物,如荠莢、王棘之类。【疏】就是现在人所说的皂莢。又蓂莢,尧时的瑞草。又莢蒾。【本草】叶子像木槿及榆、柞小树。又为钱币名。【前汉书·食货志】汉朝建立,认为秦钱太重难以使用,更令百姓铸造莢钱。【注】像榆莢一样。又为陵墓名。【水经注】李夫人墓,墓形分三层,世人称为莢陵。又为姓氏。【通志·氏族略】莢氏。【风俗通】莢成僖子,晋国大夫。【王僧孺百家志】荀永之娶平阳莢氏。考证:〔【周礼·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莢。〕谨照原文在莢字下增加物字。
异体字
共 2 个。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荚 Unihan:荚 的繁体 莢(kTraditionalVariant)
- 梜 广韵:梜【上同,见《礼】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