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夷以木皮爲篋,狀如籢尊。从木亥聲。
说文解字
實也。考事,襾笮邀遮,其辤得實曰覈。从襾敫聲。
说文解字注
蛮夷□木皮为箧,状如奁尊之形也。未详所本。今字果实中曰核,而本义废矣。按许不以核为果实中者,许意果实中之字当用核也。小雅:肴核维旅。班固、蔡邕作肴核。左思作肴槅。槅卽核也。今本毛诗作核,非古也。周礼:其植物宜核物。核犹骨也。广韵云:□,果子□也。出声谱。户骨切。此字近是。玉篇亦云:核,户骨切。果实中也。从木亥声。古哀切。一部。
实也。凡有骨之偁也。骨下曰:肉之核也。蔡邕注典引曰:有骨曰核。周礼:其植物曰核物。谓梅李之属。按诗小雅:肴核维旅。典引及注不误。蜀都赋作槅,叚借字也。今本作核,传讹也。周礼经作核,注作核,葢汉人已用核为核矣。考事襾笮邀遮其辞得实曰核。襾者,反□之。笮者,迫之。徼者,巡也。遮者,遏也。言考事者定于一是,必使其上下四方之辞皆不得逞,而后得其实,是谓核。此所谓咨于故实也,所谓实事求是也。从襾敫声。下革切。古音当在二部。□,核或从雨。亦襾意。
康熙字典
【廣韻】【集韻】□下革切,音核。【類篇】考事襾笮,邀遮其辭,得實曰覈。【張衡西京賦】何以覈諸。【註】覈,驗也。【王褒責髥奴文】鼓鬣動鬐,則硏覈臧否。
又【韻會】深刻也。
又泉名。【水經注】籍水,又東逕上邽城南,得覈泉水。
又與核通。【篇海】果中實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覈物。
又【集韻】奚結切,音頁。邀也。
又恨竭切,音紇。與麧同。麥糠中不破者。【前漢陳平傳】亦食糠覈耳。
又詰弔切,音竅。【博雅】骰覈,骨也。
或作□、礉。考證:〔【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覈〕
謹照原文覈字下增物字。
【廣韻】【集韻】都下革切,讀音核。【類篇】解釋為考事襾笮,邀遮其辭,得實曰覈。【張衡·西京賦】有“何以覈諸”。【註】覈,驗證。【王褒·責髥奴文】有“鼓鬣動鬐,則硏覈臧否”。又【韻會】解釋為深刻。又為泉名。【水經注】記載籍水,又向東經過上邽城南,得到覈泉水。又與核通假。【篇海】解釋為果中實。【周禮·地官·大司徒】有“其植物宜覈物”。又【集韻】奚結切,讀音頁。解釋為邀。又恨竭切,讀音紇。與麧同。指麥糠中未破碎的麥粒。【前漢書·陳平傳】有“亦食糠覈耳”。又詰弔切,讀音竅。【博雅】解釋骰覈為骨。或寫作□、礉。考證:【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覈,謹照原文在覈字下增補物字。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下革切,音覈。果中核也。【爾雅釋木】桃李醜核。【禮曲禮】賜果于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又【玉藻】食棗、桃、李,弗致于核。
又籩實曰核,豆實曰殽。【詩小雅】殽核維旅。傳核,加籩也。箋桃梅之屬。
又通覈。【周禮地官大司徒】三曰丘陵,其植物宜覈物。【註】覈,李梅之屬。
又剋核。【莊子人閒世】剋核太甚,則必有不肖之心應之。
又綜核。【前漢宣帝紀】綜核名實。
又肴覈,與殽核同。【班固典引】斟酌道德之淵源,肴覈仁義之林藪。
又【正韻】胡德切,音劾。義同。
又【集韻】【正韻】□胡骨切,入聲。果核也。
又【說文】古哀切【集韻】柯開切,□音陔。【說文】蠻夷以木皮爲篋,狀如籢尊。
又【集韻】【正韻】□居諧切,音皆。義同。
又根核也。
又口漑切,音慨。檐也。
又戸代切,音。義同。考證:〔【詩小雅】殽核維旅,【申傳】非穀實而食之曰殽核。〕
謹按鄭箋非穀而食之曰殽,無核字。今改傳核,加籩也。箋桃梅之屬。
果实的硬核。《尔雅·释木》说:“桃、李等果实属于核果类。”《礼记·曲礼》说:“在君主面前接受赏赐的水果,如果有核的,要把核藏在怀里。”又《礼记·玉藻》说:“吃枣、桃、李,不要把核吐出来。”又,竹编盛器中装的水果叫核,豆形盛器中装的菜肴叫殽。《诗经·小雅》说:“殽核陈列有序。”传文说:“核,是加在竹编盛器里的。”笺文说:“指桃、梅之类。”又,通“覈”。《周礼·地官·大司徒》说:“第三类是丘陵,其生长的植物适合核果类。”注说:“核,指李、梅之类。”又,苛刻。《庄子·人间世》说:“苛刻太过,就必然会有不肖之心来回应。”又,综合考核。《汉书·宣帝纪》说:“综合考核名与实。”又,肴核,与殽核相同。班固《典引》说:“斟酌道德的渊源,肴核仁义的林藪。”又,《正韵》读作“劾”,意义相同。又,《集韵》《正韵》读作入声,指果核。又,《说文》读作“陔”,《说文》说:“蛮夷用木皮做箱子,形状像籢尊。”又,《集韵》《正韵》读作“皆”,意义相同。又,根本。又,读作“慨”,指屋檐。又,读作“代”,意义相同。考证:《诗经·小雅》“殽核维旅”,申传非谷物而食用者叫殽核。谨按郑笺非谷物而食用者叫殽,没有核字。今改传文为:核,加在竹编盛器里的。笺文为:桃、梅之类。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覈」的异体;《康熙字典》里有 2 个异体,但原书字形缺失,列不出来。
各条依据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古文核字。
- □ 康熙(字形缺失):【龍龕】與覈同。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