瞻也。从見、示。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瞻也。目部曰:瞻,临视也。视不必皆临,则瞻与视小别矣。浑言不别也。引伸之义,凡我所为使人见之亦曰视。士昏礼:视诸衿鞶。注曰:视乃正字。今文作示,俗误行之。曲礼:童子常视毌诳。注曰:视,今之示字。小雅:视民不恌。笺云:视,古示字也。按此三注一也。古作视,汉人作示,是为古今字。示下曰:天□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许书当本作视人,以□韵为训。经浅人改之耳。从见示声。大徐无声字。神至切。十五部。□,古文视。视,亦古文视。此氐声。与目部眂,氏声迥别。氏声古音在十五部,氏声在十六部,自唐宋至今多乱之。视见周礼。
康熙字典
〔古文〕□眡□□□眎□【集韻】時利切【韻會】是義切【正韻】時吏切,□音嗜。【說文】瞻也。【博雅】明也。【易履卦】視履考祥。【書大甲】視遠惟明。
又【字彙】看待也。【左傳成三年】鄭賈人如晉,荀罃善視之。
又【博雅】效也。【書大甲】視乃厥祖。【疏】言當法視其祖而行之。
又【小爾雅】比也。【左傳襄二十七年】季武子使謂叔孫以公命,曰:視邾滕。【註】欲比小國。【禮檀弓】公室視豐□。【疏】言視者不正,相當比擬之辭也。
又猶納也。【禮坊記】君子於有饋者弗能見,則不視其饋。【註】不視,猶不納也。
又猶敎也。【儀禮鄕射禮】命釋獲者設中,遂視之。【註】視之,當敎之。
又【釋名】視,是也,察是非也。
又【禮曲禮】兔曰明視。【疏】兔肥,則目開而視明也。又【儀禮士虞禮】明齊溲酒。【鄭註】明齊,當爲明視,兔腊也。
又【山海經】狄山有視肉。【註】聚肉,形如牛肝,有兩目也。食之無盡,尋復更生如故。
又山水名。【山海經】帝囷山東南五十里曰視山。【又】葴山,視水出焉。【註】或曰視宜爲瀙。瀙水今在南陽。
又人名。【陶潛羣輔錄】伏羲六佐,其一曰視默,主災惡。
又姓,見【姓苑】。
又通作示。【詩小雅】視民不恌。【箋】視,古示字。【前漢高帝紀】視項羽無東意。【史記】作示。【師古註】漢書多以視爲示,古字通用。
又【廣韻】承矢切【集韻】【韻會】善旨切【正韻】善指切,□嗜上聲。義同。
又【玉篇】看也。【書洪範】五事,二曰視。【疏】視,常止反。
又【詩小雅】小人所視。叶上矢履。
〔古文〕□眡□□□眎□【集韻】時利切【韻會】是義切【正韻】時吏切,都音同“嗜”。【說文】瞻望。【博雅】明察。【易經·履卦】觀察行為考察吉凶。【尚書·大甲】看得遠才能明察。又【字彙】看待。【左傳·成公三年】鄭國的商人來到晉國,荀罃善待他們。又【博雅】效法。【尚書·大甲】效法你的祖先。【疏】說應當效法祖先並照著去做。又【小爾雅】比擬。【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季武子派人对叔孫說,以國君的命令說:比擬邾國和滕國。【註】想要比擬小國。【禮記·檀弓】公室比擬豐盛。【疏】說“視”字不正確,相當於比擬的詞。又如同接受。【禮記·坊記】君子對於有饋贈的人不能見面,就不接受他的饋贈。【註】不視,就是不接受。又如同教導。【儀禮·鄉射禮】命令撤除獲箭的人設置靶子,於是教導他。【註】視之,應當教導他。又【釋名】視,是,察明是非。又【禮記·曲禮】兔子叫明視。【疏】兔子肥,則眼睛睜開而視力明瞭。又【儀禮·士虞禮】明齊溲酒。【鄭註】明齊,應當是明視,兔肉乾。又【山海經】狄山有視肉。【註】聚肉,形狀像牛肝,有兩隻眼睛。吃它不會完盡,不久又恢復原狀。又山水名。【山海經】帝囷山東南五十里叫視山。又【山海經】葴山,視水發源於此。【註】有人說視應當是瀙。瀙水現在在南陽。又人名。【陶潛羣輔錄】伏羲的六位輔佐,其中一位叫視默,主管災惡。又姓,見【姓苑】。又通作“示”。【詩經·小雅】視民不恌。【箋】視,古“示”字。【前漢書·高帝紀】視項羽無東意。【史記】作“示”。【師古註】漢書多用“視”為“示”,古字通用。又【廣韻】承矢切【集韻】【韻會】善旨切【正韻】善指切,都音同“嗜”的上聲。意義相同。又【玉篇】看。【尚書·洪範】五事,第二是視。【疏】視,常止反。又【詩經·小雅】小人所視。叶上矢履。
异体字
共 5 个;另有 3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眂 广韵:眂【古文】
- 眂 段注:视,古文视,氐声,在十五部
- 眎 康熙:【玉篇】古文視字。
- 眎 Unihan:眎、視(kSemanticVariant)
- 視 Unihan:视 的繁体 視(kTraditionalVariant)
- 眡 康熙:〔古文〕□眡□□□眎□
- 覰 广韵:覰【七虑切,同视,六】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古文視字。
- □ 康熙(字形缺失):【說文】古文視字。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古文視字。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甲骨文 21 形 · 据《甲骨文编》 · 字头作 視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金文 9 形 · 据《金文编》(1985) · 字头作 視 小学堂原页









楚系简帛 31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 字头作 視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展开其余 1 形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