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也。从言永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歌也。尧典曰:歌永言。乐记曰: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从言永声。为命切。古音在十部。咏,咏或从口。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爲命切,音泳。【說文】歌也。【玉篇】長言也。【增韻】詠歌謳吟也。【書益稷】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傳】以合詠歌之聲也。【爾雅序】敘詩人之興詠。【疏】詠者,永言也。【前漢藝文志】詠其聲謂之歌。
又鳥鳴亦曰詠。【陸機悲哉行】耳悲詠時禽。【註】禽聲應時而變也。
又通作咏。【史記樂書】歌詠其聲也。【禮樂記】作歌咏。
又【說文長箋】省作永。【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音爲命,讀音泳。【說文】歌。【玉篇】長聲吟誦。【增韻】詠歌謳吟。【尚書益稷】敲擊鳴球,拍打琴瑟來詠唱。【傳】用來配合詠歌的聲音。【爾雅序】敘述詩人的興詠。【疏】詠,是永言。【前漢藝文志】詠唱其聲音叫做歌。
又鳥鳴也叫詠。【陸機悲哉行】耳悲詠時禽。【註】禽聲應時而變。
又通作咏。【史記樂書】歌詠其聲音。【禮記樂記】作歌咏。
又【說文長箋】省作永。【尚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爲命切,音泳。【說文】本作詠,歌也。【前漢東方朔傳】彈琴其中,以咏先王之風。【禮文王世子】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咏焉。【註】發咏,謂以樂納之。
又【集韻】或作永。【詩魏風】誰之永號。【釋文】作咏。○按《玉篇》《廣韻》諸書本作咏。《字彙》作咏,从二水,附六畫,非,今攺正。咏字右从二水作,不从永。(詠)【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爲命切,音泳。【說文】歌也。【玉篇】長言也。【增韻】詠歌謳吟也。【書益稷】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傳】以合詠歌之聲也。【爾雅序】敘詩人之興詠。【疏】詠者,永言也。【前漢藝文志】詠其聲謂之歌。
又鳥鳴亦曰詠。【陸機悲哉行】耳悲詠時禽。【註】禽聲應時而變也。
又通作咏。【史記樂書】歌詠其聲也。【禮樂記】作歌咏。
又【說文長箋】省作永。【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唐韵】【集韵】【韵会】【正韵】音为命,音泳。【说文】本字是詠,歌唱的意思。【前汉书·东方朔传】弹琴其中,以咏先王之风。【礼记·文王世子】到膳省醴,养老的珍具,于是发出咏叹。【注】发咏,是说用音乐来接纳。又【集韵】有时写作永。【诗经·魏风】谁之永号。【释文】作咏。○按《玉篇》《广韵》诸书本字作咏。《字汇》作咏,从二水,附六画,不对,现在改正。咏字右边从二水作,不从永。(詠)【唐韵】【集韵】【韵会】【正韵】音为命,音泳。【说文】歌唱的意思。【玉篇】长言的意思。【增韵】詠歌讴吟。【尚书·益稷】敲击鸣球,搏拊琴瑟以詠。【传】用来配合詠歌的声音。【尔雅序】叙述诗人的兴詠。【疏】詠者,是永言。【前汉书·艺文志】詠其声叫做歌。又鸟鸣也叫詠。【陆机悲哉行】耳悲詠时禽。【注】禽声应时而变。又通作咏。【史记·乐书】歌詠其声。【礼记·乐记】作歌咏。又【说文长笺
“省”字通“永”。《尚书·舜典》说:“诗是用来表达心志的,歌是用来延长言词的。”
异体字
共 2 个。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咏 康熙:【說文】本作詠,
- 咏 Unihan:咏 的繁体 詠(kTraditionalVariant)
- 咏 Unihan:咏、詠(kSemanticVariant)
- 𰵞 Unihan:𰵞 的繁体 詠(kTraditionalVariant)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1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