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也。从言寺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志也。毛诗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按许不云志之所之,径云志也者,序析言之,许浑言之也。所以多浑言之者,欲使人因属以求别也。又特牲礼诗怀之注:诗犹承也。谓奉纳之怀中。内则诗负之注,诗之言承也。按正义引含神雾云:诗,持也。假诗为承,一部与六部合音冣近也。上林赋葴持,持音惩。从言寺声。书之切。一部。訨,古文诗省。左从古文言,右从之省寸。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書之切【集韻】【韻會】【正韻】申之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古文〕□【唐韻】音始平聲。【說文】志的意思。【釋名】之的意思,志之所向的意思。【尚書·舜典】詩表達志。【傳】心之所向稱為志。心有所向,必然表現於言語,所以說詩表達志。【詩經·國風·關雎序】在心中為志,發出口為詩。【前漢書·藝文志】誦讀其言,稱為詩。【舊唐書·經籍志】詩用來記錄興衰誦讀歡喜。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教導六詩。【疏】按詩上下只有風雅頌是詩的名稱。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所以總稱為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是絃歌諷諭的聲音。朱子說:風雅頌,是聲樂部分的名稱。賦比興,則是制作風雅頌的體裁。 又樂章的意思。【荀子·勸學篇】詩,是中聲所停止的地方。【註】詩指樂章,用來節制聲音,達到中而停止,不使流淫。 又【類篇】承的意思,持的意思。【禮記·內則】國君世子出生三日,占卜士負他,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他。【註】詩的意思是承。【疏】《詩含神霧》說:詩,持的意思。用手維持,則承奉的意思,謂用手承下而抱負他。 又姓。【後漢書·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為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异体字
共 2 个;另有 1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诗 Unihan:诗 的繁体 詩(kTraditionalVariant)
- 訨 段注:訨,古文诗省
- □ 康熙(字形缺失):【說文】古文詩字。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楚系简帛 19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