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之迹也。从言、兮、皿。闕。
说文解字
笑皃。从言益聲。
说文解字注
本库《说文解字注》里没有「謚」字条。
可能是《段注》未收此字,或收在别的字形下而本库未能对应;原书约两千条字头是打不出的古字形,显示为缺字「□」,无法按字查到。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神至切,音示。【說文】行之迹也。【爾雅釋詁】靜也。【疏】人死將葬,誄列其行而作之也。【釋名】曳也。物在後爲曳,言名之於人亦然也。【白虎通】諡之爲言引也。引列行之迹,所以進勸成德,使上務節也。【增韻】誄行立號以易名也。【汲冢周書】維周公旦、太公望,開嗣王業,攻于牧野之中,終葬,乃制諡敘法,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行出于己,名生于人。【詩大雅】文王在上。【註】愼也,悉也。生存之行,終始悉錄之以爲諡也。【穀梁傳范甯註】諡者,所以勸善而懲惡。【禮檀弓】死諡周道也。【疏】殷以上有生號,仍爲死後之稱,周則死後別立諡。【周禮春官大史】小喪賜諡。【疏】賜諡之制實始於周也。
又【集韻】【類篇】□於賜切,音縊。又【集韻】【類篇】□羊至切,音肄。義□同。
【類篇】或省作□。與謚別。
《唐韵》《集韵》《韵会》都读“神至切”,音同“示”。《说文解字》解释为行为的痕迹。《尔雅·释诂》解释为静。《疏》解释为:人死将葬时,列举其生平事迹而为之定名。《释名》解释为“曳”。物体在后面叫曳,说名字对人也是如此。《白虎通》解释为:諡的意思就是引。引申列举行为的痕迹,用来进劝成就德行,使上位者致力于节制。《增韵》解释为:列举行为确立称号以改变名字。《汲冢周书》记载:周公旦、太公望,开创继承王业,在牧野征战,最终安葬后,才制定諡法,大德行受大名,小德行受小名,行为出于自己,名字产生于他人。《诗经·大雅》中有“文王在上”之句。《注》解释为:谨慎,详尽。生存时的行为,始终详尽记录以此作为諡号。《谷梁传》范宁注解释为:諡,是用来劝善惩恶的。《礼记·檀弓》记载:死后定諡是周代的制度。《疏》解释为:殷代以上有生前的称号,仍作为死后的称呼,周代则死后另外确立諡号。《周礼·春官·大史》记载:小丧赐諡。《疏》解释为:赐諡的制度确实始于周代。又,《集韵》《类篇》读“於赐切”,音同“缢”。又,《集韵》《类篇》读“羊至切”,音同“肄”。意义相同。《类篇》指出有时省略写作“謚”。与“謚”字有别。
【唐韻】【集韻】□伊昔切,音益。【說文】笑貌。
又【集韻】馨激切,音鬩。笑聲。或作赥。
【正字通】俗用爲誄行之諡,非。
【唐韵】【集韵】伊昔切,音“益”。【说文】笑貌。又【集韵】馨激切,音“鬩”。笑声。或作赥。【正字通】俗用为诔行之谥,非是。
异体字
共 3 个;另有 1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諡 Unihan:諡、謚(kSemanticVariant)
- 谥 Unihan:谥 的繁体 謚(kTraditionalVariant)
- 示 广韵:諡【上同,又音益】
- □ 康熙(字形缺失):【類篇】同諡,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