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也。一曰知也。从言戠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常也。常当为意,字之误也。草书常、意相似,六朝以草写书,迨草变眞,讹误往往如此。意者,志也。志者,心所之也。意与志,志与识古皆通用。心之所存谓之意,所谓知识者此也。大学:诚其意。卽实其识也。一曰知也。矢部曰:知,识□也。按凡知识、记识、标识,今人分入去二声,古无入去分别,三者实一义也。从言戠声。赏职切。一部。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賞職切【集韻】【韻會】設職切,□音式。【說文】常也。一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又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聘于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
又草名。【大戴禮夏小正】三月采識。識,草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
又姓。見【姓纂】。
又【廣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志。與誌同。記也。【易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書益稷】書用識哉。【論語】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又【韻會】器之款鏤爲識。【史記孝武紀】鼎文鏤無款識。【註】韋昭曰:款,刻也。師古曰:識,記也。楊愼曰:三代鐘鼎文,隱起而凸曰款,以象陽,中陷而凹曰識,以象隂。
又【韻會】通作志。【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鄭註】志,古文識字,記也。
又【讀書通】通作幟。【後漢虞詡傳】以采綖縫賊裾爲幟。【註】幟,記也。
又【集韻】【韻會】□式吏切,音試。義同。又【韻會】表識,謂有所標表,令異日可識知也。【左傳宣十二年杜註】楚以茅爲旌識,謂以旌旗爲表也。【前漢劉向傳】不可不識也。【師古註】墓須表識。俱音試。
又【集韻】【類篇】□昌志切,音熾。義同。又【釋名】識,幟也。有章幟可按視也。【前漢王莽傳】旌旗表識。【師古註】識讀與幟同。
又叶式列切,音刷。【崔駰達旨】傳序歷數,三代興滅。大庭尚矣,赫胥罔識。
又叶施灼切,音爍。【蘇軾毛長官詩】宦遊逢此歲年惡,飛蝗來時半天黑。羨君封境稻如雲,蝗自識人人不識。
【集韻】或書作□。
〔古文〕□【唐韻】賞職切【集韻】【韻會】設職切,都讀音式。【說文】常也。一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又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聘于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 又草名。【大戴禮夏小正】
三月采集草名。识,是草名。又是州名。《唐书·地理志》记载,识利州属于高丽降户州。又是姓氏。见《姓纂》。又《广韵》《集韵》《韵会》都读职吏切,音志。与“志”字相同,意为记录。《易经·大畜》说:“君子通过广泛知晓前人的言语和往事,来涵养自己的德行。”《尚书·益稷》说:“书写用来记录吗?”《论语》说:“你以为我是多学而记住的人吗?”又《韵会》说,器物上刻铸的文字称为识。《史记·孝武纪》说:“鼎上的文字刻铸没有款识。”注:韦昭说:“款,是刻的意思。”师古说:“识,是记录的意思。”杨慎说:“三代钟鼎上的文字,凸起的是款,象征阳;凹陷的是识,象征阴。”又《韵会》说,通作“志”。《周礼·春官》说:“保章氏掌管天星,用来记录星辰日月的变动。”郑玄注:“志,是古文的‘识’字,意为记录。”又《读书通》说,通作“帜”。《后汉书·虞诩传》说:“用彩线缝在贼人的衣襟上作为标记。”注:“帜,是标记的意思。”又《集韵》《韵会》都读式吏切,音试。意义相同。又《韵会》说,表识,是指设立标志,以便日后能够识别知晓。《左传·宣公十二年》杜预注:“楚国用茅草作为旌旗的标记,是说用旌旗作为标志。”《前汉书·刘向传》说:“不能不设立标记。”师古注:“坟墓需要设立标记。”都读作“试”。又《集韵》《类篇》都读昌志切,音炽。意义相同。又《释名》说:“识,就是帜。有章法旗帜可以查看。”《前汉书·王莽传》说:“旌旗作为标记。”师古注:“识字读音与帜相同。”又叶韵读式列切,音刷。崔骃《达旨》说:“传承序数,三代兴衰。大庭时代尚且久远,赫胥氏无人知晓。”又叶韵读施灼切,音爍。苏轼《毛长官诗》说:“宦游遇到这年成恶劣,飞蝗来临时半天漆黑。羡慕你封地内稻谷如云,蝗虫自识人而人不识蝗。”《集韵》说,有时写作“誌”。
异体字
共 1 个;另有 1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识 Unihan:识 的繁体 識(kTraditionalVariant)
- □ 康熙(字形缺失):【韻會】與識同。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1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