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也。从貝武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敛也。周礼大宰:以九赋敛财贿。敛之曰赋,班之亦曰赋。经传中凡言以物班布与人曰赋。从贝武声。方遇切。五部。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方遇切,音付。責取也。【說文】斂也。【爾雅釋言】賦,量也。【註】賦稅,所以評量。【揚子方言】賦,動也。【註】賦斂,所以擾動民也。【書禹貢】厥賦惟上上錯。【傳】賦,謂土地所生,以供天子。【周禮天官大宰】以八則治都鄙,五曰賦貢,以馭其用。【註】賦,口率出泉也。【前漢□法志】畿方千里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註】賦,謂發賦斂財也。
又【韻會】稟受也,給與也。【禮中庸】天命之謂性。【註】性者,人所稟受。【朱傳】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
又布也。【詩大雅】明命使賦。【傳】賦,布也。【箋】使羣臣施布之也。
又鋪□也。【詩周南關雎序】詩有六義,二曰賦。【疏】賦之言鋪,直鋪□今之政敎善惡。【班固兩都賦序】賦者古詩之流。
又貢士曰賦。【前漢鼂錯傳】乃以臣錯充賦。【註】如淳曰:猶言備數也。臣瓚曰:云如賦調也。
【唐韻】【集韻】【韻會】都讀作“方遇切”,音同“付”。指責取,即徵收。【說文解字】解釋為:斂,即徵收。【爾雅·釋言】說:賦,是量,即評量。【註】解釋:賦稅,是用來評量的。【揚子·方言】說:賦,是動,即擾動。【註】解釋:賦斂,是用來擾動百姓的。【尚書·禹貢】說:它的賦稅等級是上上等交錯。【傳】解釋:賦,是指土地所產出的,用來供奉天子。【周禮·天官·大宰】說:用八種法則治理都鄙,第五種是賦貢,用來控制其用度。【註】解釋:賦,是按人口徵收貨幣。【前漢書·食貨志】說:京畿地區方圓千里,有稅有賦,稅用來充足糧食,賦用來充足軍備。【註】解釋:賦,是指徵發賦稅以籌集財物。又【韻會】解釋為:稟受,給予。【禮記·中庸】說:天命叫做性。【註】解釋:性,是人所稟受的。【朱熹傳】說:氣形成了形體,而理也賦予其中。又指佈置。【詩經·大雅】說:明確命令使之佈置。【傳】解釋:賦,是佈置。【箋】解釋:使群臣施行佈置。又指鋪陳。【詩經·周南·關雎序】說:詩有六義,第二種是賦。【疏】解釋:賦的意思是鋪,直接鋪陳當前的政教善惡。【班固·兩都賦序】說:賦是古詩的流派。又指貢士。【前漢書·鼂錯傳】說:於是讓臣錯充當賦役。【註】如淳說:猶如說充數。臣瓚說:如同賦調一樣。
异体字
共 1 个;另有 3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賦 Unihan:赋 的繁体 賦(kTraditionalVariant)
- □ 康熙(字形缺失):【篇海】同賦。
- □ 康熙(字形缺失):【龍龕】同賦。
- □ 康熙(字形缺失):【篇韻】同賦。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2 形 · 据《金文编》(1985) · 字头作 賦 小学堂原页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