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酇爲鄙。从邑啚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五酇为鄙。见遂人。五百家也。又周礼都鄙:王子弟公□大夫采地,其畍曰都。鄙,所居也。按大司徒以邦国、都鄙对言。郑注以邦之所居曰国,都之所居曰鄙对言。春秋经传鄙字多训为边者,葢周礼都鄙歫国五百里,在王畿之边,故鄙可释为边。又引伸为轻薄之偁。而鄙夫字故作啚。冣目云俗儒啚夫翫其所习,可证也。今则鄙行而啚废矣。从邑啚声。兵美切。古音在一部。故鄙否通叚用也。
康熙字典
〔古文〕□【廣韻】方美切【集韻】【韻會】補美切【正韻】補委切,□音比。【釋名】鄙,否也。小邑不能遠通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則治都鄙。【註】都之所居曰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內者。又【地官遂人】掌造縣鄙形體之法,五酇爲鄙,五鄙爲縣。
又【廣韻】邊鄙也。【左傳隱元年】太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註】鄙,鄭邊邑。
又【正韻】陋也,厭薄之也。【左傳宣十四年】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老子道德經】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似鄙。
又鄙與都對言,朴野也。【淮南子詮言訓】夫始于都者,常大于鄙。
又鄙與仁對,言不通也。【前漢董仲舒傳】或仁或鄙。
又嗇於財者曰鄙吝。
俗作鄙、□。考證:〔【老子道德經】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且鄙。〕
謹照原文且改似。
(某地),是郑国的边邑。又,《正韵》说:“鄙”意为粗陋,表示厌弃轻视。《左传·宣公十四年》记载:“经过我国却不借路,是轻视我国。”《老子·道德经》说:“众人都有所作为,唯独我愚钝粗陋。”又,“鄙”与“都”相对而言,指质朴粗野。《淮南子·诠言训》说:“那些从都城开始的人,往往比边邑的人更宏大。”又,“鄙”与“仁”相对,指不通达。《前汉书·董仲舒传》说:“有的仁爱,有的粗鄙。”又,吝啬钱财的人称为“鄙吝”。俗写作“鄙”、“□”。考证:〔《老子·道德经》“众人皆有以,我独顽且鄙。”〕谨照原文将“且”改为“似”。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鄙」的异体。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1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