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也。从金全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称也。称各本作衡,今正。禾部称,铨也。与此为转注,乃全书之通例。称卽今秤字。衡者,牛触横大木其角。权衡字经典用之,许不尒,葢古权衡二字皆叚借字。权为垂之叚借。古十四部与十七部合音,是以若干为若柯,桓表为和表,斟灌为斟戈。毛诗颧为多之借,单声之鼍郸入戈韵。垂古音陀,叚权为之,俗乃作锤。若衡则叚借之横字。权衡者,一直一横之谓。从金,称锤以金为之。故从金。全声。此缘切。十四部。
康熙字典
【唐韻】此緣切【集韻】【韻會】逡緣切,□音詮。【說文】衡也。【廣韻】量也,次也,度也。【爾雅釋言】銓也。【疏】謂銓量輕重也。【前漢王莽傳】考量以銓。【註】銓,權衡也。
又【玉篇】平木器。
又三銓。【唐六典】吏部有三銓法,尚書典其一,爲尚書銓。侍郞分其二,爲中銓東銓。以四事擇其才,曰身言書判。以三類觀其異,曰德才勞。凡流外兵部禮部舉人,郞官得自主之,曰小選。【註】尚書掌七品以上選,侍郞掌八品以下選。
又姓。漢捕羌校尉銓徵。
【集韻】或作輇。【莊子外物篇】輇才諷說之徒。【註】輇量人物也。亦作硂。
【唐韵】读作此缘切,【集韵】【韵会】读作逡缘切,都音同“诠”。【说文】指秤杆。【广韵】指衡量、次序、度量。【尔雅·释言】“銓也。”【疏】指衡量轻重。【前汉书·王莽传】“考量以銓。”【注】“銓”即权衡。 又 【玉篇】指平木器。 又 三銓。【唐六典】吏部有三銓法,尚书掌管其一,称为尚书銓。侍郎分管其二,称为中銓和东銓。通过四项标准选拔人才,即身、言、书、判。通过三类观察其差异,即德、才、劳。凡是流外官、兵部、礼部举荐的人,郎官可以自主选拔,称为小选。【注】尚书掌管七品以上官员的选拔,侍郎掌管八品以下官员的选拔。 又 姓氏。汉代捕羌校尉銓徵。 【集韵】或写作“輇”。【庄子·外物篇】“輇才讽说之徒。”【注】“輇”指衡量人物。也写作“硂”。
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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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条依据
- 銓 Unihan:铨 的繁体 銓(kTraditionalVariant)
- 硂 广韵:硂【上同】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