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也。从革□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殴也。殴,各本作驱,浅人改也,今正。殴上仍当有所以二字。尚书:鞭作官□。周礼条狼氏:掌执鞭而趋辟。凡誓,执鞭以趋于前,且命之。司市,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左传:诛屦于徒人费,弗得,鞭之见血。又公怒,鞭师曹三百。皆谓鞭所以殴人之物。以之殴人亦曰鞭。经典之鞭皆施于人,不谓施于马。曲礼:乗路马,载鞭策。左传:左执鞭弭。马不出者,助之鞭之。皆是假借施人之用为施马之偁,非若今人竟谓以杖马之物杖人也。葢马□曰策,所以击马曰□,以□击马曰敇,本皆有正名,不曰鞭也。击马之□用竹,殴人之鞭用革,故其字亦从竹、从革不同。自唐以下殴变为□,与驱同音。谓鞭为捶马之物,因改此殴为驱,不知绝非字义。殴,捶击物也。驱,马驰也。从革□声。卑连切。十四部。□,古文鞭。从亼攴。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連切,音編。【說文】本作□。驅也。【玉篇】笞也。馬箠也。【書舜典】鞭作官□。【傳】以鞭爲治官之□。【左傳僖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禮曲禮】乗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史記三皇紀】以赤鞭鞭草木。考證:〔【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吏執鞭度守門。〕
謹照原文省吏字。
鞭。〔古文〕□。【唐韻】【集韻】【韻會】□□連切,音編。【說文】本作□。驅趕的意思。【玉篇】鞭打的意思。馬鞭。【尚書·舜典】鞭作官刑。【傳】用鞭子作為懲治官吏的刑具。【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左手拿着鞭子和弓弭,右手掛着箭袋和弓袋。【禮記·曲禮】乘坐大路馬,一定要穿着朝服,車上載着馬鞭和馬策,不敢親自遞上馬韁繩。【周禮·地官·司市】凡是市場開放時,胥吏就拿着鞭子和度量衡器具守衛在門前。【史記·三皇本紀】用紅色的鞭子鞭打草木。考證:〔【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場開放時,胥吏拿着鞭子和度量衡器具守衛在門前。〕謹照原文省略“吏”字。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鞭」的异体。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4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楚系简帛 16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