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不以「饌」立字头,此字收在「籑」字下。据《康熙字典》:「【說文】本作籑」
具食也。从食算聲。
《说文》不以「饌」立字头,此字收在「籑」字下。据《康熙字典》:「【說文】本作籑」
具食也。从食算聲。
本库《说文解字注》里没有「饌」字条。
可能是《段注》未收此字,或收在别的字形下而本库未能对应;原书约两千条字头是打不出的古字形,显示为缺字「□」,无法按字查到。
【集韻】雛綰切【五音集韻】雛睆切,□音撰。【玉篇】飯食也。【說文】具食也。【周禮天官酒正】以共王之四飮三酒之饌。【疏】謂饌□具設之也。【儀禮燕禮】膳宰具官,饌于寢東。【註】具其官之所饌,謂酒也,牲也,脯醢也。
又【韻會小補】或作篹。【前漢元后傳】獨置孝元廟故殿,以爲文母篹食堂。【註】孟康曰:篹,音撰。晉灼曰:篹,具也。
又【集韻】扶萬切,音飯。又【五音集韻】士戀切,音籑。義□同。
又【正韻】須兗切,音選。尚書大傳】夏后氏不殺不□,死罪罰二千饌。【馬融云】饌,六兩。【史記平準書】作撰。【蘇林云】撰音選擇之選。
【說文】本作籑,从食算聲。或从作□。諸韻書沿俗作饌。
【集韵】雏綰切,【五音集韵】雏睆切,读音同“撰”。【玉篇】饭食。【说文】备办食物。【周礼·天官·酒正】“以共王之四飮三酒之饌”。【疏】意思是饌是备办设置的意思。【仪礼·燕礼】“膳宰具官,饌于寝东”。【注】备办官员所需的饌,指的是酒、牲肉、干肉和肉酱。又【韵会小补】或写作“篹”。【前汉书·元后传】“独置孝元庙故殿,以为文母篹食堂”。【注】孟康说:篹,读音同撰。晋灼说:篹,备办。又【集韵】扶万切,读音同“饭”。又【五音集韵】士恋切,读音同“籑”。意义相同。又【正韵】须兗切,读音同“选”。【尚书大传】“夏后氏不杀不刑,死罪罚二千饌”。【马融说】饌,六两。【史记·平准书】写作“撰”。【苏林说】撰读音同选择的选。【说文】本作“籑”,从食算声。或从作□。各韵书沿俗写作“饌”。
共 3 个;另有 2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